《龙岩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岩学院人〔2014〕59号

关于印发《龙岩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龙岩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龙岩学院高校教师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2.龙岩学院实验技术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3.龙岩学院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专业类和公共服务类

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龙岩学院

2014年12月23日

龙岩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

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福建省高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闽人〔2012〕206号)和《龙岩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管理制度,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基本原则

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1.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的原则;

2.有利于完成办学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科研和服务社会水平的原则;

3.根据岗位制定不同类别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的考核要求的原则;

4.肯定教师的历史贡献,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接近退休的教师给予有条件保障的原则;

5.严格按照工作任务要求进行考核管理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1.聘任在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具有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

聘任,申请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的人员。

三、聘任期限及计算

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终止时间为聘任满3年的当年8月31日。学校首批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任起点时间为2014年9月1日,终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首次在我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期起点时间为聘任文件确认时间,聘期终止时间为聘任满3年(36个月及以上48个月以下)的第一个8月31日。

新晋升或转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起点时间为聘任文件确认时间,聘期终止时间为聘任满2年(24个月及以上36个月以下)的第一个8月31日,其聘期考核业绩计算的起点时间为晋升或转聘当年的1月1日。

曾经聘任某一专业技术职务但因学校确定主要岗位为管理岗位而未聘任,以及2014年之前取得某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今后可以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聘期考核合格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计算聘任年限。因学校确定主要岗位为管理岗位而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2014年之前取得某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原取得资格至2014年8月31日可以计算聘任年限。

四、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分别为《龙岩学院高校教师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龙岩学院实验技术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详见附件2)、《龙岩学院图书资料、档案、出版专业类和公共服务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详见附件3)。

五、聘期考核结果

聘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一)合格

1.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道德观念强,廉洁自律,工作负责,熟悉业务,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2.完成既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工作任务书”且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职务的“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二)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的,为不合格:

1.政治、业务素质较差、组织纪律性较差,经常迟到早退脱岗,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2.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3.有师德“一票否决”行为(具体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4.受到效能告诫、诫勉、通报批评2次及以上,或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未完成既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工作任务书”或未达到学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

6. 在管理岗位工作且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管理职务考核为“不合格”的。

六、聘期考核管理的实施

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的实施充分体现校、院(部)两级管理的精神,在学校制定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各二级单位制定实施细则。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管理工作在校聘期考核组的指导下,各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

(一)聘期考核管理组织及职责

1.校聘期考核组

校聘期考核组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人员及校学术委员会代表、教学委员会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校聘期考核组主要职责:负责审议各类应聘人员聘期考核。

2.单位聘期考核组

单位聘期考核组由各单位党政联席会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组长一般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各单位聘期考核组成员数量不少于7人,成员数量应为奇数,教师代表每年从本单位的学校教代会代表中抽签产生。

学校管理人员、学生思政教师聘期考核组的组成由校长办公会分别确定。

单位聘期考核组主要职责:制定本单位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实施细则;对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聘期考核;研究处理本单位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重要问题,并将相关意见报人事处汇总。

(二)二级单位实施细则的制定

1.单位聘期考核组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2.实施细则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通过后,报学校备案。

(三)聘期考核管理工作的开展

1.学校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和对应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基本要求,安排各单位教学、育人、社会实践和教研科研业绩等年度工作任务。

学校安排各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在《龙岩学院绩效管理办法》中明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