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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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

一、制度背景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

为加强食品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3. 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制度内容(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a. 具有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b. 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c.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采购与验收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并与其签订供货合同。

2.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

3. 食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不合格食品不得入库。

(三)食品储存与运输制度1. 食品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条件,并保持通风、清洁。

2. 食品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确保食品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四)食品销售与陈列制度1. 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并设置明显的食品标签。

2. 食品陈列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防止交叉污染。

3. 销售散装食品时,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并标明食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自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b. 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卫生条件;c. 食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

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4、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1、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2、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6、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概述食品经营者是指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和提供餐饮等食品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1.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与职责食品经营者应任命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3.食品安全培训与考核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对其进行定期考核。

三、食品采购管理1.食品供应商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认证,并签订合格供应商协议。

2.食品原料及辅助材料采购食品经营者应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和辅助材料,并建立相应的采购记录和台账。

3.食品检验与抽检食品经营者应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并根据抽检规定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符合标准。

四、食品生产与加工管理1.食品生产与加工工艺控制食品经营者应制定并执行食品生产与加工工艺控制措施,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卫生要求,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2.食品生产设备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对食品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卫生清洁。

3.产品追溯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能够快速追溯食品生产过程,并确保产品原料来源的可追溯性。

五、食品储存与配送管理1.食品储存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制定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特性和储存条件进行分类储存,并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环境。

2.食品运输与配送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对食品运输工具和运输环境进行监控,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外界污染。

六、食品销售与提供餐饮服务管理1.食品销售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对销售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控,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餐饮服务管理食品经营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制定并执行餐饮服务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符合标准。

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合、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掌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含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掌控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本领、加工条件、卫生情形、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运输包装料子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实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肯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开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散装的食品应当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

应查验索取供应商供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和保存等工作。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七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件。

第八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九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索取并保存食品供应商提供的以下证件和资料:(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二)营业执照;(三)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批号等信息;(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分层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损坏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三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一、目的为了确保食品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超市、便利店、食品店、网上食品销售平台等。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食品安全检查、风险评估、员工培训等。

四、食品安全责任1. 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责任。

五、食品安全操作规程1.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 食品贮存应符合相应的温度、湿度等条件,防止食品变质。

3. 定期对贮存、运输、销售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销售散装食品时,应有明显的标识,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六、食品安全检查1. 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记录整改结果。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流程。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员工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2. 培训应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与人员等。

九、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员工培训等信息。

2. 档案应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监督与改进1.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不断完善和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3)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下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一)本单位销售的食品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并以“*”号结束);(二)本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三)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贴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职责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食品销售环节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销售场所、市场、超市、餐饮服务、电商平台等。

三、具体内容1. 食品销售许可证食品销售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食品销售许可证,并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许可证。

2. 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销售单位应明确食品安全的全员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

3. 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料及时退回或处理。

4. 食品储存和保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和保管制度,规定食品的存放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定期对冷藏和冷冻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新鲜度。

5. 食品包装和标签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包装,并标注明确的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等信息,确保食品包装和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6. 食品销售环境和设施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整洁、卫生,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确保无害生物不得进入销售环节。

同时,应做好食品销售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7. 食品销售员培训食品销售单位应定期组织销售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销售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操作、储存和销售食品。

8. 食品追溯管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对进货、销售、退货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备案,确保能够追溯到每一批次食品的生产和流通情况。

9.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食品销售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理和上报程序,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所有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负总责。

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对食品经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四)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报告食品安全情况;(六)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四)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确保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二)对食品原料进行进货查验,索取相关证明文件;(三)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管理,确保食品加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加工步骤、工艺、设备、卫生要求等内容;(二)对食品加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加工过程中不添加违禁物质;(四)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下列制度,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承诺: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建立并严格执行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安全追溯和召回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一、引言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食品销售经营者作为食品流通的重要环节,肩负着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加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3. 促进食品销售经营者诚信经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三、制度内容1. 进货查验制度(1)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2)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确保标识内容真实、完整。

2. 食品储存制度(1)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2)储存食品的场所应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条件,并保持通风、清洁。

3. 食品销售制度(1)食品销售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2)食品销售者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等。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5.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自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加工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 不安全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2)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主动召回,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销售食品的安全、卫生、符合营养要求。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管理,确保销售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品安全事故损失。

二、食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购进食品,购进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不得购进无证、无照、无标识、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食品。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溯源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三、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有害食品。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被鼠、虫、鸟等动物污染。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行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责任落实,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流通、销售、加工、餐饮等活动的各级食品经营者。

三、制度要求(一)产品采购1.食品经营者应当向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材料和成品食品。

2.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应商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资质及质检报告等相关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3.营业执照过期或者被吊销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采购。

4.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不得接受或者退回。

(二)库存管理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根据食品不同的特性、储存方式和储存期限,分配专用的存储区域,采取防潮、防潮虫、防火等相应的防护措施。

2.对于过期食品应当及时报批销毁,销毁过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加工餐饮操作1.食品加工餐饮操作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操作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备案。

2.生食和熟食要严格隔离,基础食材不得重复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3.工具器皿要保持清洁卫生,餐饮间要进行规范消毒。

(四)食品销售1.食品销售时应当标注生产日期(或者采购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等相关信息。

2.标签、包装不得误导消费者,严禁使用虚假广告宣传等违规行为。

3.现制现售食品要保持出售前的原始状态,并进行严格的保温、保鲜措施。

(五)食品安全纪律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员工的职责和权利,并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各员工都有一定的食品安全意识。

2.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排查并消除相关风险。

3.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整改。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1.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并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2.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有权监督食品经营者的执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登记并进行核查。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零售)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零售)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零售)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零售)第一章序言1.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行为,确保所售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包括超市、便利店、食品零售连锁等。

第二章法律法规依据2.1 食品安全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销售经营者有责任保证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

2.2 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还适用于其他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

第三章组织架构与职责3.1 组织架构食品销售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其组织架构。

3.2 职责分工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食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等。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1 食品供应商选择与评估制定食品供应商选择与评估标准,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4.2 食品采购与验收制定食品采购流程,确保采购合格食品,并对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

4.3 食品存储与保管设立合适的食品存储场所,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食品保管,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4.4 食品标签与标识食品销售经营者应确保所售食品标签与标识的真实、准确、清晰,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4.5 食品销售与陈列制定食品销售与陈列规范,确保食品展示环境整洁,食品售卖合规。

4.6 食品安全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使其具备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7 食品安全事件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五章监测与评估5.1 食品质量监测建立食品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对所售食品进行抽检,并记录监测结果。

5.2 食品安全评估定期对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供应商评估表、食品采购记录表、食品验收记录表、食品安全事件报告表等。

食品安全法超市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法超市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法超市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销售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

第三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亮证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五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

第六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审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无证、无照、无合格证明的食品。

第七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并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第八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存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九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妥善保管相关资料,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销售第十一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二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将食品放置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中,保证食品不受污染。

第十三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不得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十五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不得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销售不合格的食品。

第四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十六条超市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一、总则1.1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

1.3 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2.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2)具备食品安全专业知识;(3)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2.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3)组织食品安全自查;(4)组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5)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三、采购与进货查验3.1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2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以下内容:(1)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食品检验合格证明;(3)食品标识标签;(4)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5)其他需要查验的文件和资料。

3.3 对查验合格的食品,应按照规定进行验收、登记、入库。

四、仓储与运输4.1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建立仓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2 仓储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环境整洁,通风良好;(2)设施设备齐全,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3)有防潮、防晒、防鼠、防虫等措施;(4)有温湿度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记录。

4.3 运输食品应采取以下措施:(1)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2)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适宜;(3)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和损坏。

五、销售与售后服务5.1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建立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

5.2 销售食品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食品标识标签清晰,内容真实;(2)食品在保质期内,无变质、腐烂等现象;(3)有温湿度要求的食品,应在规定条件下销售;(4)禁止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从业人员旳健康体检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平常监督管理。

2、从业人员每年参与一次体检,每年健康证到期前一种月参与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3、新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旳从业人员、临时工、试用工、实习学生必须获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旳事情发生。

4、凡患有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旳,治愈前不得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旳生产经营。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旳培训以及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2、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3、从业人员旳培训涉及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学时。

4、新参与工作旳人员涉及临时工、实习生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旳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旳食品安全负全责。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专职或兼职旳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旳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可以由业主承当。

食品经营公司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有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旳经验,参与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1、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2、准时做好营业场合和仓库旳清洁卫生工作,保证食品旳经营条件和寄存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3、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旳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平常个人卫生;4、负责监督营业场合和仓库旳温湿度在规定旳范畴内,保证经营食品旳质量;5、定期对本单位经营条件进行检查,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规定旳,要立即采用整治措施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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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3.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4.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5.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6.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7.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8.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9.索证索票制度10.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1.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12.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4.食品销售记录制度15.特殊食品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3、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

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5、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6、销售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7、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自检自查内容、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4、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5、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6、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时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 2 年。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者交易时,进货单位负责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索取、查验一下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储存,每年核对一次是否有效:(一)营业执照;(二)食品生产许可证;(三)食品经营许可证;(四)有关质量认证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地理标志食品、转基因食品)、商标注册证、专利的证明;(五)强制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六)生猪定点机械化屠宰厂证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4、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6、接验员对所进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应与供货方出具的发票及清单逐一核3/17对。

7、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绿色食品等称号的优质食品,凭以上称号相应标示和凭证,只在初次交易时索取票证直接进入超市销售,不再按批次索取其他票证。

8、食品经营者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要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9、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进货人员索取票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入库或上架前查验记录,并自行组织食品抽查。

并对索证索票情况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

10、食品销售者将加盖公章的进货票据直接装订成册建成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11、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经营企业应留有企业总部提供的进货查验证明或配送单据备查。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经营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进口肉类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宁波东泰和盛实业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产品:2.1 不符合国家相关进口肉类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进口肉类污4/17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2.2 产品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产品;2.3 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进口肉类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公司职责权限3.1 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以下工作: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专人跟踪记录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况。

对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进口肉类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和存放,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进口肉类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4.产品召回管理:召回程序1.接受质量信息2.信息确认3.实施召回4.召回产品的处理4.1 接受信息:客服部负责接收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公司;公司直接接收质监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4.2 信息确认:4.2.1公司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本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2.2 进口肉类召回级别的划分按国家《进口肉类召回管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召回: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进口肉类的召回;二级召回:不符合进口肉类安全相关标准,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进口肉类的召回;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或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进口肉类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4.3 实施召回:4.3.1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或不安全进口肉类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进口和经销,对该批产品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库与未出库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

4.3.2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1日内,二级召回2日内,三级召回3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3.3进口肉类召回结束后15日内,公司向市级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接收市级质监部门对召回总结报告的审查和召回效果的评估。

如产品召回未达到预期效果,则再次进入召回程序。

4.4 召回进口肉类的处理对因标签、标识不符合进口肉类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进口肉类,公司可采取适当补救措施,经验证能保证进口肉类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对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不合格产品或不安全产品,予以销毁。

5.召回记录的保存。

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召回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保存期限为三年。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一、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6/17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培训目的:(一)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二)通过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

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三、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四、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五、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本企业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七、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八、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对本企业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

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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