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全国文明城市创(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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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淮安的必然选择。为发动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淮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总体部署,结合医院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淮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确定的卫生行业工作目标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弘扬新淮安精神,提升员工素质,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为淮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院: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医院管理规范高效,行业风气健康向上;医院文化深入人心,职工素质不断提高;医疗环境优化美化,服务流程

更加便捷;医疗质量显著提高,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三、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发动、责任分解(2014年7月)

主要任务: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淮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制定《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氛围,安排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重点整治(2014年8—10月)

主要任务:认真解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熟悉创建规则、掌握测评体系和考评办法、明晰工作程序、把握工作重点。围绕等级医院内涵质量建设和“学科建设年”等医院重点工作,按照创建要求,统筹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狠抓任务落实。及时上报创建动态信息,加强宣传报道,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开展“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内涵品质”主题活动,提升服务品质,改善病员就医感受。畅通投诉渠道,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积极开展满意度调查,查找医疗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限期达标方案。以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创建工作与推进领导干部“四风”转变相结合,强化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

项分工负责工作的逐项核对、检查和互检互评,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广泛树立、培植创建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同时,注重经验积累,对已经达到标准的工作项目进行认真总结,保持成绩。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本着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的原则实施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备战迎检(2014年11—12月)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对照标准,完善材料,查漏补缺,对不足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限期整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各项工作,迎接检查。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实现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作为省文明单位标兵和窗口单位,我们理应有争先恐后、率先垂范的自我要求和思想境界。形成全院上下思想统一、行动一致的良好态势。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全院动员大会,深入宣传发动,为完成创建任务凝聚力量。各科室要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学习日计划和理论学习计划,分别以科室、学习小组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要让每一名职工在了解各相关内容、要求、标准等基础上,进一步理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工作的关键点。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对牵头分管的创建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各责任部门要将分解的任务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逐项核对任务目标,拿出具体工作方案,深入窗口、深入一线、深入临床,进行有效指导和督查,把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中,并在每月院办公会上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同时,要注重台账资料的收集与完善,实现档案资料的电子化管理。要通过创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完善制度,形成规范,为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奠定基础。

3.加强督导检查,完善考评机制。本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纳入职能部门年终考评和科主任目标管理考核。对此,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行政查房和日常管理加强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并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各责任部门要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认真检查落实,对没有达到标准的内容要立即整改,务必使创建工作一次通过。要建立创建工作风险管理机制和奖惩机制,签订责任状,交纳风险金。对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顺利进行,或工作不达标、没有完成创建任务的科室和个人,除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外,要视情况予以处罚。

附件:《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说明

一、全国文明城市定义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的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成效作为前置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市不得申报:

(1)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书记、市长严重违纪、违法犯罪;

(2)申报前12个月内曾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三、《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1年版)的结构与内容

1.结构: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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