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征订发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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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征订发行管理办法

为适应电大开放教育事业的发展,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建立规范有序的教材征订发行管理机制,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教学资源服务,特制定教材征订发行管理办法。

—、开放教育的教材(含各类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多媒体课件及各类教辅资料)由沈阳电大教务处教材科负责征订发行工作。我校的教材管理工作,要在沈阳电大教务处教材科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不外购教材。同时拒绝沈阳电大教务处教材科以外的其它部门摊派的与教学无关的教材。

二、按照沈阳电大教务处教材科的有关规定及时核对教学计划,确定学员人数,登记存书,上报订单,做到订书及时准确。教材领取及时到位。在正常的情况下,保证统开课教材课前到位率达到100%,教学辅导资料严格按照教学需要统一配制。

三、教材管理员应熟悉教材管理工作及相关教务、教学程序,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确保教材征定环节的科学有序。

四、为保证按时供应新生教材,新生录取后及时上报人数,领取新书。按照沈阳电大规定的时间及时结束招生工作,以保证沈阳电大教材供应定时、定量。

五、在订购教材时,坚持以整套为起点,不零散订。教材、指导书、作品选以及相关的作业、期末复习都与主教材配套统一。

六、教材管理人员新学期开学后与导修主任认真核对订书人数,按教学计划填写订单,同时给讲课教师订一套教材。

七、及时取书,及时发放。取回之后不库存,及时发到学员手中。

八、采取监督制度确保教材款的使用合理透明,学员监督导修主任,学员按每学期教材的实际价位与导修主任的每学期的结算核对。导修主任监督教材管理人员,导修主任以该学期本班的实际支出与教材管理人员学期终的结算核对。

九、书费收缴工作采取提前一学期预收的形式,确保书款有余额。如果出现学员没交书费或交书费不足,而导修主任为该学员代订书者,假使该生中途退学,并将自己所订的教材取走,所欠书款由该生

导修主任自己处理。原则上学员退学不退书,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教务主任批准才可以退书或书费。

十、教材采取以班为单位的方式整体发放。各班导修主任领取教材时要及时清点,清点无误后签字领书,导修主任在发放时应认真负责,坚决杜绝错发、发丢现象。

十一、教材发放之后,如有缺页、倒页、白页等残书现象,应在发书之日起一周内进行更换。一周以后不在办理残书更换事宜。

十二、辅导教师不得到教材组借书,同时辅导教师不得跨学科领书。

十三、按照中央电大及沈阳电大有关规定,我校各开放教育专业,每门课程均配有两种以上的媒体资源,要求各专业要积极订购音像教材。

十四、教材款要专款专用,不欠款,不拖款,不挪用,及时清帐交款。每学期按“教材发放册”实际数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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