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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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的操作流程,防范风险,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是指本行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身份,接受法人客户委托,代理其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内进行贵金属实物及延期交收业务买卖、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等的行为。本行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因代理买卖产生的盈亏责任。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所规范的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内容主要包括: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的账户开立、账户的签约与解约、签约信息的查询与修改、委托申报及委托撤销、提货申请及撤销提货申请、提货、出金与入金、黄金库存冻结及解冻、交易查询及对账与清算等相关业务环节。其中,分行法人是指客户本身为我行分行机构。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供柜台人员进行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相关操作时使用,法人客户通过网银渠道进行贵金属交易的具体操作,按照《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企业网银操作手册》操作。
第二章客户开户签约
第五条法人客户申请办理代理法人贵金属签约业务需提交以下证明文件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可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可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5)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办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7)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编号(客户没有可不提供)。
(8)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有开票需求的,还应出具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最近六个月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最近六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提金及开票用途说明。
对于分行法人申请开户,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加盖行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业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加盖业务部门章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情况说明中须指定经办人;
(3)被授权人(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最近六个月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最近六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第六条开户签约流程
一、客户提供资料
对于预留印鉴核验方式为“允许全国”的账户,法人客户可以在我行任意网点(以下简称“代理网点”)办理开户签约;对于核验方式为“不允许全国”的账户,法人客户应到签约账户开户行办理开户签约,客户持以上资料签署《xxxxxx 银行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签字,客户经理对法人客户填写的《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协议书》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填写《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业务类型选择签约,指定签约的单位结算账户,申请书上加盖企业预留印鉴及公章;填写《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登记表》(以下简称“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申请办理代理法人贵金属开户签约业务。客户经理应向客户充分揭示贵金属交易的风险,并在客户的申请书上、风险揭示书上签字确认。
对于分行法人开户,由分行业务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加盖业务部门章或部门负责人签字),说明须指定分行业务管理人员作为经办人,填写《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业务类型选择签约,指定签约的单位结算账户,申请书上加盖分行公章;填写《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登记表》(以下简称“开户登记表”)加盖行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申请办理代理分行法人贵金属开户签约业务。
二、柜台审核
1、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对授权经办人的人证一致性、以及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
2、审核客户提供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柜台留存的复印件上应由经办柜员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并由经办柜员与柜台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3、审核申请书、协议书、风险揭示书是否已由客户经理签字确认,申请书与协议书、开户登记表的内容是否填写完整、要素是否一致,业务类型选择是否正确、填写信息与客户提供的证件是否一致,并留存业务资料和开户登记表复印件。
三、签约业务柜台录入
1、对申请书中的预留印鉴按规定使用验印系统进行核验,并将核验结果打印在申请书上。
2、调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交易,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授权经办人(如有)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打印内部通用凭证。
3、再使用“7851黄金客户签约”交易,录入相关要素,交易成功后,打印内部通用凭证。
四、存入基础保证金
1、客户填写《xxxxxx银行代理法人贵金属业务出入金凭证》(以下简称“出入金凭证”),选择基础保证金划转,金额1万元(按交易所要求标准),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柜台审核:
柜员审核出入金凭证填写是否齐全无误、经办人是否为协议书第四条(三)中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指定经办人(若不同,应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与出入金凭证、协议书中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按照《身份识别操作指引》的规定,指定经办人的人证一致性、以及证件有效性和证件真伪进行审核。
对于分行法人开户,柜员审核出入金凭证填写是否齐全无误、经办人是否为情况说明中的指定人员,身份证与出入金凭证中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3、录入:
(1)调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交易,对指定经办人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将核实行打印在出入金凭证背面。
(2)调用“7861客户出入金”交易,出入金类型选择基础保证金划转,出入金方向选择入金,录入其它相关信息,交易成功后在出入金凭证“银行打印”栏打印。
(3)柜员通过“7862出入金明细查询”交易查询并告知客户该笔交易转账结果。当“入金”交易状态为“交易所入账成功”,“出金”交易状态为“银行已划转,出金交易成功”时,则该笔交易成功。
日终时,核心系统批量生成转账成功交易的客户回单,柜员应于第二个工作日在核心系统使用“0051单份报表打印”交易打印“0104批量打印客户回单”或通过ECM系统选择“不分币种”、“明细、帐页、流水清单”、“批量打印客户回单”打印客户回单,加盖“业务讫章”后放入客户回单箱。
五、凭证传递
1、柜员将法人客户相关证件原件、一份协议书、出入金凭证客户联退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