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关电源类产品设计的安全规范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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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565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开关电源类产品设计的安全规范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开关电源类产品设计的安全规范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范围

1.1 本规范规定了0公司户内使用、额定

电压≤600V的开关电源类产品的设计安全要

求,它包括参考标准资料、标志说明、一般要

求和试验一般条件、电气技术参数规格、材料

和结构、电气试验、机械试验、环境可靠性试

验、包装、存放、出货和附录项内容。

1.2 它主要以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

务设备及与之相关设备的安全标准为基础编

写。

2. 主要参考资料

2.1 IEC60950-1999: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2.2 IEC61000-4(所有系列):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2.3IEC61000-3-2-1998:电磁兼容第3部分:限值第2章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2.4 IEC61000-3-3-1998:电磁兼容第3部分:限值第3章标称电流≦16A的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的供电系统中电压波动和变化的限值。

2.5 IEC60384-14-1993: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4部分:分规范拟制电源电磁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2.6 CISPR22-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干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2.7 CISPR24-1997: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抗干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2.8 IEC60695-10-2:1995:着火危险试验第10部分:减少着火对电子技术产品而引起的不正常发热效应的指南和试验方法第2部分:用球压试验测试非金属材料构成产品的耐热方法。

2.9 IEC61140-1997:防电击保护设备和安装的一般要求。

2.10 IEC60227-1997:额定电压450V/750V 及以下PVC绝缘电缆。

3. 标记和说明

3.1 电源额定值:

成品要清晰地标有电源额定值,它包括下列项:

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V);

电源性质符号:AC(~)、DC()

额定频率或额定频率范围(Hz);

额定电流(mA或A);

Ta值(如果是25℃,可不标);

IP指数(如果是IP00、IP20或普通防护类的设备,可不标);

0公司名称或商标或识别标记;

机型代号或型号标志;

符号回(仅对Ⅱ类设备用);

安全认证标志和控制号等等。

3.2 安全说明:

给设备使用人员提供足够的信息,包括

使用条件,以便按照0公司的预定操作设备时不会出现安全范围内的危险。必要时,应配有设备的操作、安装、维修、运输或贮存等相关的说明,避免引起危险,或者由客户整机面对消费者体现于使用说明书。

3.3 熔断器、接线端子、控制装置和指示器:

对熔断器、接线端子、控制装置和指示器,要有相关的标识(也含相应正确符号、位置,如保险符号口)。

4. 一般要求和试验一般条件

4.1 一般要求:

4.1.1 产品设备的设计和结构能确保各种条件下,包括正常使用、异常使用或单一故障情况下,都能提供保护以减少由于电击和其它

危险造成人身伤害,防止产生起火,确保在预定要连接的任何额定电压下工作时都是安全的。

4.1.2设备工作环境要求:温度0~40℃,湿度20%~90%RH,气压86~106KPa。

4.1.3 安全电压:它是指不会引起电击危险的电压,即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为≤

42.4VACPeak或者60VDC,在故障工作条件下为≤71VACPeak或者120VDC。

4.1.4限流电路:它是指作适当的设计和保护的电路,使得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和单一故障条件下,能从该电路流出的电流是非危险的电流。符合限流的限值规定如下述:

频率不超过1 kHz时,在限流电路中的任何两个零部件之间或任何这样的零部件与地之

间接一个2000Ω±10%的无感电阻器,流过该电阻器的稳态电流不应超过0.7mA峰值或2mA直流值。

频率高于1KHz时,则该0.7mA限值应乘以kHz为单位的频率值,但不应超过70mA交流峰值。

电压U不超过450V交流峰值或直流值的零部件,其电路的电容量不应超过0.1uF。

电压U超过0.45kV交流峰值或直流值,但不超过15kV交流峰值或直流值的零部件,其电路的电容量不应超过45/U nF,其中U的单位为Kv.

电压U超过15 kV交流峰值或直流值的零部件,其电路的电容量不应超过700/U2 nF,其中U的单位为Kv.

4.1.5 受限制电源:受限制电源应装有隔离变压器,它的输出电压为安全电压,即≤30VACrms或60VDC,并且输出电流和相关功率及过流保护装置的额定值要符合附表中的相应规定。

4.2 试验的一般条件:

4.2.1 试验样品:试样是准备交给客户或用户的代表性样品。

4.2.2 试验用的工作参数:试验是在正常使用范围内的下列参数最不利的组合条件下进行的:

电源电压、电源频率、设备的装配状况和活动零部件位置、调节控制装置状况和工作方式。

4.2.3 试验环境温度以25℃为基准,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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