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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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移交档案工作的规范操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是指建设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将建设工程施工、验收、验收、竣工、使用及维护等各阶段的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并经过验收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建设工程档案应当依法保存,禁止随意丢失、损毁或私自调换。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档案移交的范围、对象、程序和要求等。

接收单位在签署移交协议后应切实履行移交工作职责。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档案移交的范围第八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使用及维护等各阶段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第十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格等设计文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等施工文件;(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结构安全鉴定书等重要证明文件;(四)建设工程使用维护手册、技术资料、保养保养记录等维护管理文件;(五)其他与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移交的对象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当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当具有充分的档案管理能力和条件,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查。

第十二条接收单位应当在签署移交协议后根据移交清单的要求,妥善保管和管理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三条接收单位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归档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归档管理办法
工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组织机构任命文及附件
备注
2 施工许可证
(一)前期
资料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含意见及回复、设计变 3 更)、节能计算书
4 开工报告、技术交底
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
地 2 定位测量放线、水准点引测记录 基 3 基坑(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4 地基处理工程验收记录
第七条 工程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工程所在单位在工程办 理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鉴定书等竣 工验收资料后四个月内,将工程资料按照本办法列出的工程类别 移交目录(见附件 1、2、3),移交到公司档案室,并办理移交 证明。
第八条 工程资料移交采用资料保证金管理措施。 1、资料保证金缴纳标准:按壹万元/项目收取。 2、缴纳程序:公司首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缴纳。拨款人填 写《工程资料保证金缴纳申请表》(附件 4),经质量部、财务部 门审核确认后缴纳。财务部门开具收据一式三份,缴纳人、质量 部、财务部门各持一份。 3、保证金返还:工程资料移交后,缴纳人在工程资料移交 规定时间内,持经分公司、质量部、档案室审核确认的《工程竣 工资料移交清单》(附件 5),出具缴纳保证金的收据,到财务部 门办理保证金返还。 第九条 因特殊原因工程资料逾期不交的,办理延期移交手 续(见附件 6)。逾期不交且未办理逾期手续的,在对分(子) 公司年度考核中按项目扣分,取消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并扣留该工程资料质保金(如竣工资料补交后保金金按第八条返 还程序办理返还)。
5 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
1 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
2 桩位放线记录
桩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基 工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程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一桩一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

二、归档管理1.归档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

归档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归档管理法规和要求。

2.归档程序(1)收集资料: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性质,确定应收集的验收资料范围,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登记表。

项目部门应按照统一的资料收集标准收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3)编制档案目录:归档专人应按照归档资料的类别和属性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查找和利用的便捷性。

(5)存放保管:建设单位应为归档资料设立安全、保密的存放场所,并制定相应的存放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三、移交管理1.移交责任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移交工作。

移交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的移交管理法规和要求。

2.移交程序(1)初步移交:工程的初步移交应在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初步移交资料清单。

移交资料清单应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2)验收移交: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

验收移交程序包括资料清单核对、实物交接和移交记录等内容。

移交方应提供防止文件遗失、损坏和涂改的保护措施,确保移交的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的查找与利用1.查找方式建设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找方式。

归档专人应每年对档案目录进行一次更新,并进行索引和编号,以方便查找。

2.利用方式归档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可以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利用,如工程维护、追溯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等。

建设单位应规定档案利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工程竣工档案归档细则

工程竣工档案归档细则

工程竣工档案归档细则工程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建设成果的真实反映,也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竣工后的决算、运行、维修、管理等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查考和凭证价值。

为进一步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加强技术资料归档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同时加快推进公司内部清算工作进程,公司在番禺设置档案室,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应及时提交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至公司备案存档。

结合资料归档实际情况,对竣工工程技术资料移交公司备案存档的要求做以下规定:一、工程技术资料组卷基本要求(一)立卷原则:组卷要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符合其专业特点,便于归档的保管和利用。

(二)立卷顺序:建筑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一般为案卷封面、案卷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

(三)立卷质量要求:工程档案的编制不得少于三套,其中最少做一式2套原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原件:要盖章的只要是公章即为原件;要签名的则必须是手签的才为原件;若只有一份合格证原件,则在原件的复印件上补盖厂家红章亦可作为原件。

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何处,抄件人签名和日期)。

文字材料卷厚度不宜超过20㎜,图纸卷厚度不宜超过50㎜,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保持原状。

(四)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2、文件按照卷内目录的顺序排列,如果在施工中不产生的文件,在卷内目录上不用打印出来。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文件形成单位的发文号、施工用表编号或图纸的图号。

5、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或起止日期,竣工图应填写编制日期。

日期中“年”应用四位数字表示,“月”和“日”应分别用两位数字表示。

6、页次:填写每份文件在本案卷的起始页号。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一、验收准备在工程竣工之前,需要进行验收准备工作,以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关键的验收准备事项:1.确定验收标准和程序:根据工程合同、相关法规和规范,确定验收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验收工作有明确的依据。

2.编制验收计划: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安排。

3.收集整理资料: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日记、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环保记录等,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4.检查施工质量:在验收前,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二、验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施工单位自检: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标准。

2.初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后,应组织初步验收,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要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无重大问题。

3.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初步验收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

4.正式验收:建设单位收到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正式验收。

在此过程中,应对工程的所有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标准。

同时,应审查相关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5.签署验收报告:如果工程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如果工程不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应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应重新进行验收。

三、竣工资料竣工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以下是一些关于竣工资料的管理要点:1.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日记、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环保记录等。

这些资料应该分类归档,以便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2.完整性:竣工资料应该完整无缺,不能有遗漏或缺失的部分。

所有相关的资料都应该进行归档管理。

3.准确性:竣工资料应该准确无误,能够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所有数据和信息都应该经过核对和审查,以确保其准确性。

档案移交实施细则

档案移交实施细则

工程档案移交实施细则1总则1.1为了确保xxx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统一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整理,实现工程档案管理达标移交,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xxxx区域建筑工程项目部的档案资料管理、竣工文件的编制、整理和验收,参建各方均应按照本细则执行。

1.3本细则的编制依据文件1.3.1业主竣工文件移交实施细则1.3.2业主档案管理制度1.3.3 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1.3.4 《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DL/T241-2012。

1.3.5 GB/T 10609.3-2009《技术复制图的折叠方法》1.3.6 GB/T11821-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1.3.7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1.3.8DL-T 5229-2005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1.3.9《科学技术档案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1.3.10《电子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GB/T11894-20021.3.11《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1.3.12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档发[2006]2号1.3.1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1.4管理原则1.4.1依据《档案法》的规定,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的原则。

1.4.2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成立档案管理小组。

负责竣工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检查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参加竣工档案预审及竣工档案移交工作。

1.4.3施工期间冷却塔区域项目部档案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各个档案负责人竣工档案的职能机构,负责制定《档管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档案专业知识培训;负责对各档案负责人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整理,同时定期对各档案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及例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一、验收及移交程序移交时间期限:竣工后六个月内验收及移交程序: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及移交,按项目验收及移交。

由建设单位先对各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及审查,满足档案归档要求后向档案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及移交申请。

二、城建档案归档和移交进馆范围(一)城建档案归档范围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声像档案等六个部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主要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概预算等财务文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机构设置、资质及人员任命文件等。

2、监理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文件;监理定期报告及专题报告等。

3、施工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施工联系文件;工程事故处理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及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汇总;施工过程性观测记录;功能性试验记录;施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测报告;竣工测量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等。

4、竣工图:包括项目建设工程全套纸质竣工图及相应的CAD电子文件。

国标或部委发布的通用图集不归档。

经批准,部分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可提交PDF格式竣工图电子文件。

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总结及评估报告、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书、决算和审计文件等。

6、工程声像档案:记录工程项目规划征地、勘探、设计、奠基、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照片、录像带等音像材料。

(二)城建档案移交进馆范围1、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产生和形成的档案,移交进馆范围依据市档案局发布的《建筑工程A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建筑工程B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卷内目录》执行。

2、对于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初期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归档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和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应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以及使用的施工用表。

资料管理和竣工资料验收、移交

资料管理和竣工资料验收、移交

资料管理和竣工资料验收.移交一.监理的职责1.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作业,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在各阶段作业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2.监理资料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文档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档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

3.按照委托监理协议的约定,接受业主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档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作业。

4.编制的监理文档的套数.提交内容.提交时间,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档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需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业主,由业主收集和汇总。

监理公司档案部门需要的监理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需求,及时由项目监理部提供。

二.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需求与组卷方法1.归档文档的质量需求归档的工程文档一般应为原件。

工程文档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工程文档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工程文档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工程文档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工程文档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 ×210mm)。

工程文档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

工程档案资料的缩微制品,必须按国家缩微标准进行制作。

工程档案资料的照片及声像档案,需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方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工程文档应采用打印的形式并使用档案规定用笔,手工签字。

2.立卷的原则和方法立卷应遵循工程文档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档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方案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方案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方案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方案篇一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

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

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

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4、工程技术档案内容分类。

4.1是为了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保存(称为交工技术资料)。

4.2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6、各种技术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按现行全优工程检查记录执行。

资料检查直营公司每季度各项目部检查一次。

7、各种资料由施工技术队长收集并初步整理,临交工之前将资料交技术科统一整理,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管理方案篇二为对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及报送等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1、施工单位竣工资料:(1)质量保证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3)施工管理资料;(4)竣工图;(5)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资料:(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月报(包括各阶段性检查记录);(4)工程开、停、复工令;(5)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审批文件;(6)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意见;(7)工作联系单;(8)监理日志;(9)项目竣工验收报告:a)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评定表;b)工程项目施工例会纪要;c)工程质量检测记录;d)材料、设备进场质量检测报告;e)监理工程进度付款审核报表:f)应业主要求提供的其它专题报告;3、工程管理资料:(1)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2)设计变更;(3)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4)工程概算、预算;(5)工程勘察报告;(6)文物普探及问题坑处理报告;(7)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8)地基(桩基)检测报告;(9)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10)工程招、投标文件;(11)工程综合验收资料;(1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3)工程报建报审资料;(14)工程部与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单;(15)工程技术资料发文记录;(16)向公司提交的专题报告;(17)结构试验、文明工地、安全施工、施工全貌的照片及音像资料等。

《竣工资料的收集、组卷与移交要求管理规定》11

《竣工资料的收集、组卷与移交要求管理规定》11

竣工资料的收集、组卷与移交要求管理规定(修改版)有限公司运营部二O一O年四月(修订)编制说明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 控股公司) 各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管理, 特别是各工程施工单位在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过程中执行统一的标准和格式, 控股公司运营部土建办根据国家标准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在《XX管理手册》中工程竣工资料管理章节内容的基础上, 对《竣工资料的收集、组卷、移交要求》再次进行部分修订与完善。

该《要求》修订版对竣工资料的收集范围、组卷的方法、移交归档的程序作了更详细的修订与完善说明, 对有关部室及基地公司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和施工单位制作工程竣工资料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望控股公司有关部室、各基地公司和工程施工单位在移交技术资料时按此规定执行。

XX有限公司运营部二0一0年四月竣工资料的收集、组卷、移交要求1竣工资料的收集1.1竣工资料的归档内容。

土建、安装竣工资料的归档内容, 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 即⑴文件材料(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⑵工程竣工图。

设备资料的归档内容主要是: ⑴依据性材料;⑵设备开箱资料。

(详见“附表1”: )1.2归档资料的质量要求。

1.2.1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复印件或抄件应加盖公章, 并且要注明原件存放处及经手人。

1.2.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范。

1.2.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与工程实际相符。

1.2.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 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 如: 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1.2.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 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 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1.2.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纸张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 小于A4幅面的文件资料(如某些产品合格证等)须用A4白纸衬托。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竣工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应遵循“主动移交、延续管理、保密安全、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第七条工程竣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归档。

第八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类整理,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并按照计划逐步完成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应当保证资料的完整、清晰、准确,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使用。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原件应当保存在资料室内,严禁擅自移动或外借,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出库。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运行畅通。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计划应当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资料按时完成归档。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规范管理。

第三章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第十七条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移交、准备资料、协商确认、移交验收等步骤。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提前向监理单位通报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的时间和地点,确保工程竣工资料的顺利移交。

交(竣)工文件编制及归档管理

交(竣)工文件编制及归档管理

交(竣)工文件编制及归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我公司收尾项目各项工作进度,确保交(竣)工资料的及时编制及归档,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及经营开发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明确交(竣)工文件编制和归档直接责任人职责和时限,依据局档案管理办法改编,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管辖项目。

第二章部门管理职责一、交(竣)工资料管理牵头部门为公司工程管理部。

二、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交(竣)工文件编制及归档的业务技术指导;公司经营部负责工程中标文件及业主合同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各项目经理部是所辖项目交(竣)工文件的编制直接责任单位,负责所辖项目交(竣)工文件编制,并负责将完整的交(竣)工文件移交公司工程管理部一套。

第三章交(竣)工文件的编制交(竣)工验收文件是真实记载工程施工状况和反映工程质量的技术档案资料,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和移交的重要依据。

因此对各种原始记录、检查证、工程日志等要及时、准确、认真的填写,字迹要清楚,手续要完善。

项目总工程师应经常对施工记录、检查证、工程日志的填写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设计变更和质量问题的处理要认真填写,详细记载;对原材料检验报告,要认真整理归档,主体结构和辅助工程用料的检验报告要分类归档。

一、施工技术总结(一)工程项目完工后都应编制施工技术总结,除总体施工技术总结外,还应编制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和专题技术总结。

1.施工技术总结在工程交工后半年内编制完成;2.公司每年年末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评审,优秀者给予奖励,颁发荣誉证书;3.获奖的施工技术总结可作为中级工程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论文;4.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和专题技术总结,如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特殊施工方法等由公司工程部与项目部共同编写。

(二)施工技术总结内容1.工程概况:地理位置、规模、修建意义、技术标准、主要工程数量、自然条件、工程特点、施工过程等。

2.建设工程概述:规划设计,招标情况,施工过程,验交情况。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特制定本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旨在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移交过程,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后期维护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图纸、技术文件、会议纪要、检验记录、合同协议等相关工程资料。

三、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负责提供完整的工程资料,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设计单位需提交设计文件和相关计算书,确保设计资料的准确无误。

3.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进度同步整理和归档工程资料,包括施工日志、检验记录等。

4.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和规范。

5. 归档单位负责最终的资料归档工作,包括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四、资料移交流程1. 资料形成:各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形成相应的工程资料。

2. 资料审核:工程资料在移交前,应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无误。

3. 资料交接:资料审核合格后,由双方负责人进行资料交接,并填写资料交接单。

4. 资料归档:接收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归档,并对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登记。

五、资料管理要求1. 所有工程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编制和整理。

2. 工程资料应做到实时更新,确保资料的时效性和连续性。

3. 对于重要资料,应采取加密措施,防止资料的泄露和丢失。

4. 工程资料的存储应满足防火、防潮、防虫害等基本条件,确保资料的安全。

六、监督与考核建立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的监督机制,对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移交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应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或补充,应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及档案移交实施细则

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及档案移交实施细则

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及档案移交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档案的移交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市政建设的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资料收集1.工程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施工日志、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审查意见、变更设计图纸、专项验收报告、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等。

2.相关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将竣工资料移交给项目建设单位。

3.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收集到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和归档。

审核时要求对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检查,整理时要按照工程的不同部分和功能对资料进行分类,并制作索引。

4.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归档,确保保留完整、无遗失。

三、档案移交1.竣工资料整理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应的规定对档案进行编号、密封和标识,并编制档案移交清单。

2.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移交前对档案进行归档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档案移交时,项目建设单位应与接收单位签订档案移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并保留复印件备查。

5.档案移交后,接收单位应按照规定负责档案的保管、利用和传承工作。

如需转移档案,应事先征得原档案保管单位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规处理1.对于未按时移交、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料,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2.对于重大违规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可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附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以上是关于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及档案移交实施细则(试行)的内容,旨在规范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档案的移交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市政建设的持续发展。

通过明确责任和流程,可有效管理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为后续的工程管理和维护提供重要依据。

同时,还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以提高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工程档案是记录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资料,不仅对今后的工程运维和管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还是后续工程改进和升级的基础。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对于保护工程资料,维护工程质量,促进工程管理效率,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工程等。

三、移交时间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和移交。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3. 工程归档单位应于收到工程档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收件,并核对资料完整性。

四、移交内容1. 工程档案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标准规范;(2)施工合同、变更单;(3)施工日志、检测报告、验收证书;(4)工程竣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

2. 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整理、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移交流程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监理单位申请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2. 监理单位应审核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归档单位提交资料。

3. 工程归档单位收到资料后,应按照规定格式核对并确认收件。

4. 工程归档单位应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并提供查询服务。

六、责任和义务1.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要求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并保障资料的保密性。

3. 工程归档单位应对收到的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核对、整理和存档,并提供必要的查询服务。

七、监督和检查1. 工程归档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移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 监理部门应建立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的监督检查机制,并定期发布检查结果。

工程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移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移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程资料的移交管理工作,提高资料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项目资料移交的单位及个人。

第三章资料移交管理流程1.资料移交的准备工作(1)项目经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确定移交资料的时间节点和内容范围。

(2)资料移交方需按照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整理清理好相应资料。

2.资料清单编制(1)资料移交方需根据资料移交要求编制详细的资料清单,包括资料名称、数量、格式、存放位置等信息。

(2)接收方需认真审核资料清单,确保无误。

3.资料整理归档(1)资料移交方按照资料清单的要求,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资料接收方对资料进行清点核对,并及时归档存放。

4.资料移交验收(1)资料接收方对移交的资料进行验收,确保内容齐全、准确、规范。

(2)如发现问题或遗漏,及时通知资料移交方补充完善。

5.资料移交完成(1)经验收方确认移交的资料无误后,签署资料移交验收单,并将资料存档。

(2)资料移交流程结束,移交方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四章资料存档管理1.资料存储要求(1)资料应按照规定分类,整理有序,保证易查易取。

(2)资料必须保存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资料保密管理(1)涉密资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密存储,严格控制查阅权限。

(2)保密资料流转需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章资料移交管理记录1.资料移交登记资料移交方需对每次资料移交进行登记,包括资料名称、移交时间、接收方等信息。

2.资料移交验收记录资料接收方需对每次资料移交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详细记录验收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资料存档记录对每份资料进行存档管理时,需填写存档记录,包括资料名称、存档位置、存档人等信息。

第六章相关责任1.资料移交方责任(1)负责梳理整理资料,并按要求进行移交。

(2)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资料接收方责任(1)接收并核对资料,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

工程资料的验收、移交与归档

工程资料的验收、移交与归档

工程资料的验收、移交与归档一、建筑工程资料的验收1.建筑工程资料验收的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前,各参建单位的主管(技术)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竣工审查;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验收规范规定和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汇总的工程资料进行验收,使其完整、准确。

(2)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的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与施工单位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3)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通过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含分包单位)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4)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或大型工程项目的预验收和验收会,应由城建档案馆参与验收。

(5)属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还应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凡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经城建档案馆验收不合格的,应由城建档案馆责成建设单位重新进行编制,符合要求后重新报送。

2.建筑工程资料验收的内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2)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规范的规定。

(3)竣工图的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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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筑施工工程竣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状况的重要依据,也是许多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的重要依据,是单位工程日后维修、扩建、改造、更新的重要档案材料;为加强本公司各个竣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向公司移交竣工验收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同时确保各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凡我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工程项目资料档案范围。

2、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3、工程项目资料档案必须要纳入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项目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二、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1、公司职能部门及项目部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包括综合管理、工程管理文件、施工、竣工、预算、决算等方面材料,均应收集齐全,按要求整理后归档,具体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见附表一。

2、归档的文件应该是原件(材料质保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如特殊原因无法归原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在哪里、复印人、复印日期,并盖项目章;如竣工资料是复印件请写说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具体归档份数。

3、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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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6、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日期及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7、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所有材料合格证及小的质保书都要贴在A4纸上,并盖项目章。

8、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9、所用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蓝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上方或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

三、整理原则和方法
1、要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要反映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并具有成套性。

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整理归档。

3、确定归档材料的“件”,一般以每份材料为一件,按照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的步骤进行。

4、归档文件的“件”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卷内不应有重复文件;
5、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件页号均从“1”开始,单面书写的文件页号编在右上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材料原页码可代替,不用重新编写页号。

6、填写归档文件目录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目录表填写(见附表二)。

7、各项目根据具体工程资料多少分类灵活组卷装订成册放入档案盒内(尽量将档案盒装满),盒内须提供卷内目录,档案盒侧面和正面须同时贴标签。

四、工程档案的验收
工程管理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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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整理符
合本细则要求;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五、工程档案的移交
1、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将竣工资料交至工程管理部,经工程管理部流转审核完毕后,移交至档案室归档,整个过程不超过6个月。

2、以上归档文件在移交时,由移交人提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连同归档材料经档案室清点无误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办理移交手续并各执一份存查。

工程管理部
2015.1.4
页脚内容3
附表一:基建档案归档类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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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脚内容5
附表二:
卷内目录
页脚内容6

页脚内容7
填表人:共页第页
附表三《A B C D》目录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资料目录
建筑A-0
页脚内容8
页脚内容9
页脚内容10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目录
建筑B-0
页脚内容11
页脚内容12
页脚内容13
页脚内容14
质量保证资料目录
建筑C-0-1
页脚内容15
页脚内容16
页脚内容17
页脚内容18
质量验收资料目录
建筑D-0
页脚内容19
页脚内容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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