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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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日常党建工作和规范要求

学校日常党建工作和规范要求
学校日常党建工作学校日常党建工作和规范要求和规范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
大家好
学校日常党建工作 和规范要求
党建工作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 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 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 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 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 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
党支部日常工作和要求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 党支部书记作为抓好支部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舞台虽小,唱 的却是事关我们党兴旺发达、国 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大 戏。我们既是“神经末梢”,又 是“前沿阵地”,承载着广大党 员群众的信任和期望,是抓好全 面从严治党具体工作落实的组织 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责任重大, 职责光荣。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党建工作的意义
学校党委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 坚持从巩固学校党组织的执政地 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 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学校党 组织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 绩又有什么意义呢?
党建日常工作的总体要求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 定了六个方面的问责情形: 第一,党的领导弱化。 第二,党的建设缺失。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第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 第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的工作不坚决、不扎实。 第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 责情形。
党支部日常工作和要求
党支部工作的目标要求:
经常性工作规范化 重点工作实效化 创新工作特色化
学校党建工作实施主体
党委
党委书记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党支部
科室
谢谢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是学校组织机构中的基础环节,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基层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应当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坚持发展全面素质教育,坚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加强学生管理,坚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二、基层组织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责任,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学校基层组织的自身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三、基层组织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二)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三)坚持以学生为本,加强学生管理工作。

(四)坚持制度规范,加强学校基层组织的自身建设。

四、基层组织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学校基层组织的自身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五、基层组织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监督,保障工作的规范进行。

(四)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基层组织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基层组织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基层组织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有效开展。

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一、总则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

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参照执行。

二、党的组织设置3.基本设置形式:中小学校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中小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村(社区)党组织。

5.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6.其它类型党组织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按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或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

7.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含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暂实行属地管理,待成立县委教育工作部门后统-划转。

8.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9.纪检机构: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10.群团组织: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班子队伍建设11.班子职数:中小学校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党建标准】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党建标准】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

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参照执行。

二、党的组织设置3.基本设置形式:中小学校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中小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村(社区)党组织。

5.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6.其它类型党组织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按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或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

7.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含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暂实行属地管理,待成立县委教育工作部门后统一划转。

8.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9.纪检机构: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10.群团组织: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班子队伍建设11.班子职数:中小学校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党建工作基本规范为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按照有一块牌子、有一面旗子、有一个班子、有一个活动室(场所)、有一个宣传栏、有一套制度、有一系列活动、有一套完备资料等基层党组织“八个一”规范化要求,本着因地制宜、简便适用原则,就村(社区)展示“三项制度”及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如下基本规范。

一、设置标牌1.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场所正大门设置称谓准确、制作标准的“两委”、“红岩家园”党员服务中心吊牌。

2.在党组织书记办公室设置“书记接待室”标牌,或在有关办公室设置“群众来访接待室”标牌。

二、悬挂国旗和党旗1.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院坝内竖立标准旗杆,悬挂标准国旗。

有条件的社区也可悬挂国旗。

2.在党员活动室正面墙中央位置悬挂党旗(4号墙面旗)。

三、张贴宣传标语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基层党建“三个理念”、基层党建工作“四个机制”特别是“三项制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等方面的标语。

四、设置宣传栏(橱窗)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服务场所设置宣传栏(橱窗),展示以下主要内容。

(一)“三项制度”1.党组织书记及“两委”干部接待时间安排。

2.“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骨干党员等分片走访具体安排。

3.群众反映事项办理、反馈和评价情况(包括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或类似工作法决策办理群众反映事项情况)。

(二)党务公开1.党组织设置图示。

2.“两委”人员构成(附照片)、职责分工、联系电话。

3.党员队伍结构、党员教育管理发展、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困难党员帮扶等情况。

4.党组织年度重点工作、活动开展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6.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重点是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7.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包括主题、载体、重要活动等)。

(三)村(居)务公开1.村(居)委决策、实施重大事项有关情况。

2.村(居)委为民办实事等重点工作。

3.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低保金发放情况。

4.财务收支情况。

学校党支部党建规章制度

学校党支部党建规章制度

学校党支部党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党支部是学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员在学校的战斗堡垒,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学校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在学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中起带头作用;加强党内教育,增强党性修养;维护学校党员的权益,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学校党支部的活动必须遵守党的章程,服从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做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第五条学校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构,对党员大会负责,领导支部的工作,履行党支部的职责。

第二章党员的管理第六条学校党支部的党员应当按照党的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

第七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学校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党支部的决定和安排。

第八条党员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服从党组织对个人的要求,认真执行党的各项决议。

第九条党员应当遵守党的纪律,保持良好的党风和工作作风,不得违反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十条党员有违反党的纪律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学校党支部有权提出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并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进行处理。

第三章党支部的组织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等组成,分工负责,协作配合。

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支部委员会,研究学校党建工作和重大事项,制定工作计划并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学校党支部设立党员大会,定期召开,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支部工作,选举产生党支部的领导机构。

第十四条学校党支部设立党员小组,由教职工党员组成,担负着党支部的基层工作,密切联系党员,宣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

第四章纪律建设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反对和打击腐败现象,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

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细则

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细则
党费交纳清单2'
10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
活动方案图片等过程性材料4'
11
党员发展。4'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统计。4'
12
党员积分制管理。4'
建立党员积分卡,实行量化积分管理。每年评出党员先锋,并进行公示宣传。4'
13
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库,开展关爱帮扶活动。3'
建立困难党员档案,开展关爱帮扶活动3'
14
党建特色品牌建设。6'
当年创新党建品牌,成效显著,具有一定影响力。6'
15
加分情况
1荣获“先进党组织”称号的,省部级加4分,徐州市级加3分,新沂市级加2分,部门表彰1分,同时荣获多级表彰的,取最高级加分。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党建方面信息文章的,国家级每篇加4分,省级每篇加3分,徐州市级每篇加2分,新沂市1分,网络减半。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媒体发表的,可累计加分。
查阅离退休党员名册。2'
6
重要事项按照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个别研,究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出决定。4'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4'
7
阵地建设。10'
查看党员活动室;6'
查看党建宣传栏;2'
查看党建公示栏。2'
8
党组织关系结转、党员信息采集维护正常。6'
党员名册;2'
转出转入记录。4'
9
党费收缴及时足额。2'
4
开展常态化思想政治教育活动。16'
有政治学习笔记;2'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良好;2'

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规范

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基本规范

一、组织规范1.中小学党组织设置。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及时设立、调整或撤销党的基层组织。

原则上,有正式党员3-50人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党组织设立可根据学校党员集中情况,采取单建、联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党员人数多的党支部,应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合理划分党小组。

2.班子构成。

规范设置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名,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

中小学党组织一般设纪检、组织、宣传、群团等委员。

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推行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应兼任副书记。

3.任期规定。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

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二、管理规范4.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要召开1次,可一并进行;支部委员会每月要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要召开1-2次。

中小学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2次党课,中小学下属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

每月确定1天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

“三会一课”应注重利用互联网、微信等载体创新开展,既要体现政治性、严肃性,又要体现生动性、实效性。

5.开好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前应组织集中学习,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每名党员要深入查找问题。

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试行)

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试行)

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试行)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试行)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中小学校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我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江苏省中小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基本标准。

一、基本任务第一条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必须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建设一个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懂业务、善管理,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带领全校师生员工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党组织的设置和职责第二条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均应设置党的基层组织。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支部);有党员50人或接近50人的应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有党员100人或接近100人的,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

农村边远、分散或仅有个别党员的小学可就近联合设立党支部,并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单独设置党支部。

设置基层党组织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条中小学校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和支部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统一实行3年。

中小学校党组织对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中小学校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党的基层委员会由5~7人组成。

党组织设书记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书记1人,并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和统战委员。

委员缺额时应及时增补。

党的基层组织选举产生的委员、书记、副书记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是校长办公会议当然成员,享受同级行政负责人同等待遇。

第五条中小学校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1、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和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在本校贯彻执行,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保障学校改革发展规划的实施。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一、党支部的主要任务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2.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的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围绕企业各个阶段的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5.组织好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销售企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意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

8.加强对本单位工会和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9.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鼓励和支持群众在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二、党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1.负责召集、主持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研究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并负责检查贯彻落实的情况。

2.组织班子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抓好班子的自身建设。

3.积极配合行政领导,完成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研究和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水平。

5.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7.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基本工作制度1.党支部组织工作制度(1)“三会一课”制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好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党支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积极组织好党课学习,基层支部负责组织党员、积极分子参加本级和上级党组织的党课学习。

支部党员大会内容:学习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支部委员等等。

建设规范化基层党组织当抓“五个基本”

建设规范化基层党组织当抓“五个基本”

建设规范化基层党组织当抓“五个基本”“五个基本”是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应该落实的基本。

笔者认为要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围绕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实基本组织、基本建设、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

要在抓实基本打好基础上聚力用劲,夯实基础才能谈发展。

抓住“核心”规范基本组织。

乡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要加强,党委委员要企切实担负起挂钩联系总支、支部抓实党建工作的任务。

特别是“两新”组织,一直都存在党员流动性大,开展活动不规范、不及时,管理难度大等问题,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以联合支部进行管理、活动共同开展、支部分别管理的方式进行有效管理。

抓牢“人才”规范基本队伍。

现在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对于选优配强党总支部、支部书记难度大的问题,虽然也实施一些诸如通过鼓励回乡创业、回村任职的政策来解决这个问题的策略,但收效甚微,究其深层次原因还是受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制约,这个转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立竿见影的办法还是要从实质上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缩面提标”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要在此基础上不断探索通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到企业兼职等方式从根本上解决村组干部待遇低问题。

抓住“关键”规范基本制度。

制度不仅要上墙要入心更重要的是执行,如何规范基本制度,要把“基本制度制度化”以制定项目清单的方式,明确项目内容、完成时限、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以支部为单位结合“三会一课”每月通报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每季度定期进行考核, 不定期采取随机抽查、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项目清单逐项落实。

抓实“载体”规范基本活动。

基本活动的开展离不开人,机关各党支部基本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但农村党支部由于党员结构复杂,有务农的、经商的、搞运输的、务工的,就会造成时间难以统一、人员不易集中的问题,要充分利用“智慧党建”网上党支部,且不拘泥于常规的活动开展方式,充分利用微信视频群聊功能、钉钉会议模块等这些新媒体功能,这样只需选择合适的时间,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一样能达到活动开展的效果,且有效解决农村支部开展活动难的问题。

2024年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高校基层教学组织

2024年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高校基层教学组织

2024年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高校基层教学组织一、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年是推动高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基层教学组织作为高校教育的基本单元,肩负着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任务。

为全面提升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1.提升基层教学组织管理水平,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运行。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3.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4.强化实践教学,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5.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学设施利用率。

三、具体措施1.加强基层教学组织领导力(1)明确基层教学组织职责,建立健全组织架构。

(2)强化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职责,提高领导力。

(3)定期召开基层教学组织会议,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提升师资队伍建设(1)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2)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拓宽知识视野。

(3)建立教师激励机制,激发教师教学热情。

(4)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良好师德师风。

3.深化课程改革(1)优化课程体系,确保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3)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学效果。

(4)加强课程考核,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4.强化实践教学(1)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确保实践教学内容的完整性。

(2)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开展校企合作,拓宽实践渠道。

(4)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5.优化资源配置(1)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设施利用率。

(2)加强教学设施维护,确保教学设施正常运行。

(3)加强教学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效率。

(4)加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2024年1-3月)(1)对基层教学组织现状进行调查研究。

(2)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制定方案阶段(2024年4-6月)(1)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16•【文号】•【施行日期】2021.04.16•【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正文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09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高校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高校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高校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成员应当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第四条高校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党管意识形态,领导改革发展,把党的领导落实到高校办学治校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始终;(三)坚持高校党的建设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深度融合,为高校改革发展稳定、完成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四)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开展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五)坚持抓基层强基础,健全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形成良好的教学文化氛围,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突出学院办学主体地位,规范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促进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设立原则基层教学组织是指各学院(系、部)内或学院(部门)间按照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组织,是直接承接、组织、执行教育教学工作及任务,开展专业建设、团队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工作的基层教学单位,主要包括系、教研室和课程组(教学团队)。

其设立原则包括:1.有利于建设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应根据学院(系、部)实际情况,有利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2.有利于科教融合原则。

鼓励基层教学组织与学科(学术)基层组织融合发展,有条件的单位可结合学科(学术)基层组织组建课程组(教学团队)。

建立“系-教研室-课程组”、“教研室-课程组”或“研究所(中心)-教学团队”等模式的基层教学组织。

3.有利于功能发挥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应有一定的人员规模,便于落实教学工作任务,建立基本教学管理制度,有利于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

三、设立条件1.系的设立原则上以专业类为基准。

根据现有本科专业设置情况,由一个或几个同类专业作为标准建制。

每个系一般应具有专任教师人数不少于2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5人。

2.教研室原则上按相同或相近课程群组建。

承担学校通识教育课程的,可根据需要组建相应教研室。

每个教研室一般应具有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3人。

3.课程组原则上按相同或相似课程组建。

每个课程组一般应具有专任教师人数不少于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1人。

教育系统优秀基层组织建设计划

教育系统优秀基层组织建设计划

教育系统优秀基层组织建设计划一、选拔优秀基层组织领导者优秀的基层组织领导者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

我们将选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教育背景的领导者,通过培训和考核,提升他们的领导能力,使他们成为引领基层组织发展的核心力量。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1.选拔优秀教师:选拔具有一定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的人员加入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

2.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建立教师激励机制:设立教学奖励基金,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

三、优化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1.优化课程设置:结合教育发展需求,调整课程设置,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创新教学方法:引入多元化教学手段,如信息技术、情境教学等,提高教学效果。

四、完善基层组织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基层组织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教育活动的规范进行。

2.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监督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定提升。

五、加强基层组织间的交流合作1.建立交流合作平台:搭建基层组织间的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2.开展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基层组织间的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提升各基层组织的教学质量。

教育系统优秀基层组织建设计划是一项关键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从选拔优秀领导者,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完善基层组织管理制度以及加强基层组织间的交流合作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基层组织的建设水平。

师资队伍是我们教育系统的宝贵财富,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教育质量。

我们要通过严格的选拔,系统的培训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教师队伍,让他们成为学长道路上的引路人。

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是我们教育教学的核心,我们要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学生的需求,不断优化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法,让我们的教育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更加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基层组织管理制度就像是我们教育系统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我们的行为准则,保证了我们的教育教学活动的规范进行。

基层教学组织基本规章制度

基层教学组织基本规章制度

基层教学组织基本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基层教学组织,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各类学校。

第三条基层教学组织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政策,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教职工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的提升。

第四条基层教学组织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学生的成长,关注教职工的发展,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基层教学组织应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明确教育教学目标,规范教学流程,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六条基层教学组织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价值取向。

第七条基层教学组织应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第八条基层教学组织应制定学校章程和管理细则,明确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规章制度的全面执行。

第二章学校章程第九条学校章程是基层教学组织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学校的宪法和根基,是学校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第十条学校章程应包括学校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

第十一条学校章程应经学校教师代表大会或者学校管理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学校章程的修订应经学校教师代表大会或者学校管理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学校章程应在学校校园内显著位置公布,并向学生、教职工和家长宣讲,确保全体师生员工都知晓与遵守。

第三章教学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基层教学组织应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学校教学管理应遵循“以学生为本、突出重点、全面促进、循序渐进”的原则,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十六条学校教学管理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组织制定学习计划、课程设置、教学安排等教学计划。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学督导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选优秀教师,发现和纠正教学中的问题。

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规章制度

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规章制度

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教学组织,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基层教学组织是学校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章。

第三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服从学校教学领导的统一管理,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始终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首位,积极培养骨干教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五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学效果。

第六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的成长创造条件。

第七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估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教学管理规定第八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工作。

第九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安排,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第十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落实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观摩,相互交流经验,促进教学进步。

第十二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

第十三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定期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教学活动规定第十四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保证教学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完善。

第十五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加强班级管理,建立班主任制度,关心学生的成长。

第十六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十八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激励教师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第十九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建立心理辅导系统。

第四章教学改革创新规定第二十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积极推进信息化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第二十一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加强课程建设,开设特色课程,培养学生的兴趣。

第二十二条基层教学组织必须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党组织建设规范

党组织建设规范

党组织建设规范
随着中国在中国及世界的影响力日益扩大,组织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组织的健康发展,上层制定了组织建设规范,旨在规范组织的组织形式、工作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

组织建设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形式:组织建设规范指出,组织应当按照基层组织、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等级体系的要求,确保各级组织的合理设置与运行。

在组织形式上,组织还应当注重灵活性,根据不同的工作需要、人员实际情况等因素,选用相应的组织形式进行组织活动。

二、工作方式:组织建设规范要求,组织在开展工作时,应当遵循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等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的决策和有关,注重民主集中、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等方式,确保组织的工作质量和效益。

三、管理制度:组织建设规范明确指出,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从各个方面规范组织运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的要求和群众利益。

管理制度包括会议制度、考核制度、纪律制度、财务制度等,将有力地促进组织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总之,组织建设规范是中国制定的一项重要,旨在规范组织的工作,加强的组织建设,提高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各级员和干部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组织建设规范,为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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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规范
1.中小学党组织设置。

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及时设立、调整或撤销党的基层组织。

原则上,有正式党员3-50人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党组织设立可根据学校党员集中情况,采取单建、联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党员人数多的党支部,应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合理划分党小组。

2.班子构成。

规范设置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最多不超过7名,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最多不超过9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

中小学党组织一般设纪检、组织、宣传、群团等委员。

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应配备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推行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应兼任副书记。

3.任期规定。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

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
换届选举。

二、管理规范
4.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党课每季度要召开1次,可一并进行;支部委员会每月要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要召开1-2次。

中小学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2次党课,中小学下属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

每月确定1天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或党员活动日。

“三会一课”应注重利用互联网、微信等载体创新开展,既要体现政治性、严肃性,又要体现生动性、实效性。

5.开好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会前应组织集中学习,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每名党员要深入查找问题。

要召开支委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所在支部的学校党组织成员要参加支部委员会议,整改措施应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公示,组织整改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学区、学校设立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干部也要按照上述方法步骤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6.民主评议党员。

党支部每年开展1—2次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可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也可单独进行。

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党支部综合分析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
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评议等次。

7.做好学员发展工作。

学校要重点从优秀青年教师、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中发展党员,注重优化结构,强化跟踪培养。

严格遵循发展党员计划、标准、程序、纪律和政治审查制度,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

8.定期报告通报工作。

中小学党组织每季度向所属党员通报1次工作情况,每年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区委教育工委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对本校及党组织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区委教育工委。

9.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举措,深化拓展“学”和“做”,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切实解决问题,修正错误、改进提高。

10.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引导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按照“四讲四有”标准,自觉地做合格党员;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结合实际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书记谈心,加强沟通交流,组织开展好党员冬训;引导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定期完善12371平台党员基本信息库,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严格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

11.加强党内关怀帮扶。

建立困难党员动态台帐,做好党内困难党员帮扶工作,采取各种形式慰问、帮扶困难党员。

12.严格议事制度。

中小学党组织每季度至少综合分析一次党组织工作情况,定期研究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和处分党员,听取和审议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研究本校发展、民生项目、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排查问题,查找不足,落实措施,富有成效地推进组织建设工作。

三、阵地规范
13.精简挂牌、上墙制度。

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建设规范化活动阵地。

利用工作展板、公示栏等,宣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法规,展示党组织工作活动情况。

14.科学管理公示栏。

要规范设置基本情况、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坚持“面向群众、内容明了、朴实简洁”原则,必须做到公开时间、地点、内容“三固定”。

15.规范资料台帐。

中小学党组织建立党员花名册、流动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年度工作计划台帐、党费收缴使用台帐、工作活动经费使用台帐;其他基层党支部应建立党员花名册、流动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年度工作计划台帐、党费收缴使用台帐、工作活动经费使用台帐等“三册三帐”。

做好“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记录,并妥善保存有关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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