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标准
扬州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扬州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扬州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关于印发《扬州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扬教工委发〔〕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市直各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现将《扬州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扬州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中共扬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扬州市教育局委员会年月日附件:扬州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号)、《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号)、《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苏组通〔〕号),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全市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校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坚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中小学党建工作部署,着力强化党内政治生活,优化组织设置,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三条中小学校党组织做到应建必建。
党员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委员会;党员人以下、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学校正式党员人以上的,设立党的支部,党员不足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人;党员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正式党员不足人的学校或教学点,采取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由当地教育部门统一调剂或聘任党员教师,或根据隶属关系,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
人数较多的基层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党小组。
中小学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

附件一:
中小学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
注:1.考核学校党建工作的根本依据为《考核标准》栏要求,《评分办法》栏所列扣分项目仅为参考,考评组应针对学校党组织实际,逐项对照《考核标准》评分,如有其他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应当酌情扣分。
2.检查方式:自评、座谈、查看资料、发放问卷、个别访谈等,逐项打分。
3.本《考核细则》总分为160,经考核达到其85%(136分)及其以上,可以申报党
建工作合格校;经考核达到其95%(152分)及其以上,并符合有关要求的学校,可以申报党建工作示范校。
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一、总则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
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参照执行。
二、党的组织设置3.基本设置形式:中小学校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中小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村(社区)党组织。
5.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6.其它类型党组织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按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或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
7.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含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暂实行属地管理,待成立县委教育工作部门后统-划转。
8.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9.纪检机构: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10.群团组织: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班子队伍建设11.班子职数:中小学校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党建标准】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一、总则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及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民办中小学、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
成人高等教育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参照执行。
二、党的组织设置3.基本设置形式:中小学校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4.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中小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也可挂靠乡镇、村(社区)党组织。
5.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学校,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
6.其它类型党组织设置: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按离退休人员原所在工作单位隶属关系或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
7.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含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暂实行属地管理,待成立县委教育工作部门后统一划转。
8.设置调整:每学年对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9.纪检机构: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10.群团组织: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班子队伍建设11.班子职数:中小学校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各学校创建党建示范校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扎实有效(0.5分);(3)领导小组成员能尽职尽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0.5分)。
落实党建工作报 组织领导 告制度
2分
(1)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健全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0.5分);建立健全学校重大事项议 事规则(0.5分),明确议事范围,规范办事程序,严格办事纪律,按分工抓好落实,取得明显的效果(0.5分);(2)每 季度按规定向教育系统党委、教育局报告推进学校党建工作的进展、成效、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等情况的(0.5分)。
(12分) 建立健全党建工
作监督、考核机
制
4分
(1)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建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1分);(2)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 会一课”活动经常化、制度化(1分),按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党内重大事项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建 立落实学校班子成员联系班级,教师工作制度且成效明显(1分)(3)努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效果明显,针对性 强,整改措施能够得力(1分)
(1)广泛深入开展“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教育,提高师生反分裂反渗透意识、能力(1分); (2) 5分 坚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学生对四个高度认同、26条界定、五观三史等内容知晓且思想认识到位(2分); (3)学生自
觉参加社会主题实践活动,有具体事例(1分);学生着装整洁,精神面貌好(1分)
加强校园文化建 设
3分
重视德育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的建设和更新(1分);注重校园文化的内涵建设,积极营造浓厚的健康向上、活跃的校园文 化氛围(2分)。
主题教育活动
6分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能常抓不懈;(2)活动载体有特色,针对性、实效性强;(3)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总 结,阶段工作有小结,活动力度大,覆盖面广,参与率高,效果好。
中小学校_五个好

附件2:中小学校“五个好、五带头”创争参考标准一、中小学校党组织“五个好”基本标准1、领导班子好。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团结协作,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依法治校,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
党员队伍素质优良,争当爱生标兵,创模范联系点;积极争当减负增效提质能手,创教学实绩;积极争做敬业奉献先锋,创师德示范岗,学生、家长、社会满意度较高。
3、工作机制好。
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体制,健全校内管理机制,履行好党组织领导保障事业发展、协调各方利益、发展党内民主、推进反腐倡廉等各项职能,规章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运行有序高效。
4、工作业绩好。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学校中心工作和建设教育强市做出积极贡献,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积极创建党建工作示范校。
5、群众反映好。
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基层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的影响力带动力明显增强。
二、中小学校党员“五带头”基本标准1、带头学习提高。
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严谨笃学,不断提高学习创新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教科研管理服务水平。
2、带头争创佳绩。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师党员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做素质教育的践行者和先行者。
机关党员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在各自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
宗旨意识强,爱岗敬业,听取和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主动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带头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
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坚持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树立教师良好公众形象。
鱼龙小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案

开县义和镇鱼龙中心小学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按照县教委的部署,根据开教工委关于印发《开县教育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开教工委〔2012〕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围绕“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总体要求,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为主题,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主线,以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为统揽,把“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突出重点,推动落实“五个校园”建设、“减负提质”等中心工作,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各党员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员,促进后进党员全面转化。
二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强教育管理,不断增强综合能力。
三是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教育管理服务,不断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四是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活动场所,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
五是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大提升。
三、方法步骤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按五个步骤来开展。
(一)制定方案,全面动员。
3月20日前,通过召开党支部动员大会,党员大会,动员部署到每一个党支部,党组织书记要亲自作动员讲话。
(二)深入调研,分位排名。
3月25日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自查,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重点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班子是否健全、工作思路是否科学、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
小学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小学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党建示范点的创建是为了加强和改进小学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培养和锻炼党员的先进性和战斗力,推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明确小学党建示范点创建的目标、原则、内容和具体步骤,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目标1. 建立党建示范点,打造学校的品牌;2. 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3. 培育和选拔优秀党员,带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原则1. 党群关系密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 党建工会相结合,形成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良好互动;3. 实事求是,开展针对性的党建活动;4. 平等竞争,选拔培养有潜力的党员;5. 注重培养学生党员,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党性观念。
四、创建内容1. 党组织建设:完善党支部组织制度,推行党员议事会,加强党员的参政议政能力。
2. 党员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党员骨干,加强对党员的培训,提高党员的素质。
3. 党建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党课、读书会等形式,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4. 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营造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
5. 党群关系建设:开展“党建引领,争创一流”系列活动,加强党员和广大师生的交流与沟通。
6. 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和教育。
五、实施步骤1. 制定创建方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创建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2. 宣传动员:通过校报、班会等形式,向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宣传创建意义,动员大家参与其中。
3. 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方案,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指导督促和评估总结。
4. 组织培训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党员参加党建理论和实践培训活动,提高组织和管理水平。
5. 实施创建计划:按照创建方案的要求,逐项完成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内容得到全面推进。
6. 评估总结:在创建过程中进行中期和结题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小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标准
一、政治、服务功能完备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学校贯彻落实到位,校党组织经得起重大任务和困难的考验。
本届班子任期以来,没有不落实、不配合上级工作的情况。
2.党组织在校内的领导核心地位突出,班子团结,各部门职能明确,运行规范,运转协调,党组织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凝聚力和号召力。
本届班子任期以来,没有班子不团结、党员不服从党组织正确领导的情况。
3.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成员分工明确,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强。
4.学校党建氛围浓厚,党建主题贯穿于课堂上、校园内、活动中;校内有醒目党建宣传标语,宣传氛围浓厚。
5.创新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既能保持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又能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贴近党员日常生活。
政治学习、思想交流、创先争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经常有效。
6.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组织能够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锻炼、素质能力提升的基础上,每月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员主题教育活动。
二、干部、党员队伍建强
7.党组织书记党建“主业”意识强,能够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党组织书记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有教育头脑和育人本领,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
8.党组织班子成员在学校重大事务中能够带头落实相关要求,为党员和群众作表率;在上级安排的急难险重任务中,能够冲锋在前;年度党建综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
本届班子任期以来,没有出现领导干部违纪I法现象。
9.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
优化党员结构,积极发展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入党。
10.准确掌握离退休党员的思想状况等,无失联党员。
离退休党员能按要求较好地参加组织生活。
11.运用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党的基本政策、党的学习资料的推送,注重对学校党组织活动的宣传。
三、阵地、经费保障有力
12.党员活动室按照标准建设,通过党员活动室建设,打造“党员活动室”作为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阵地,有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加强党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基地,成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场所。
13.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有专项经费用于党员活动,经费保障充足。
四、制度、机制严格落实
14.制定和落实党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
15.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完善。
16.党支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基础台账齐备,会议材料、组织生活记录、党员档案、党费收缴凭证、组织关系接转等资料管理规范。
五、党建、教学工作全面发展
17.党组织能够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工作,以党建工作引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教学综合考评靠前。
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
18.党员教师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优良,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挑重担、讲奉献,带头践行“四有”好教师标准,带领教师队伍钻研教学业务,进行
教研教改,教学工作目标完成好,工作业绩突出,师德师风优良,广大学生和社会各界对党员教师认可度高。
19.党建带群建效果明显,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能够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使“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成为广大学生的政治认同;办学特色和成效突出,广大师生对党组织的向心力强、认可度高。
20.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凝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正能量。
对出现的矛盾问题调解化解工作有力,本届班子任期以来,无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校风和谐稳定。
六、示范带动作用显著
21.党组织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支部内党员整体素质高,精神面貌好,在教学、科研、管理、学习、服务等方面显示了整体性的突出成绩。
22.党建工作及党建促发展的方法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其他学校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能够带动其他学校党组织提升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