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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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2204011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2204011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二、目标任务特岗计划的主要目标任务是:1. 招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逐步解决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2. 通过特岗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学校整体师资水平的提升,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3. 培养一支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优秀教师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

三、实施原则1.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特岗教师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特岗计划的实施应注重实际效果,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对紧缺学科、紧缺专业教师的需求。

3. 培养与使用相结合。

特岗教师应接受系统的岗前培训,并在实际教学中不断成长,为农村教育发展提供持续的人才支持。

4. 政策保障、激励约束。

特岗教师的待遇应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特岗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四、招聘对象与条件特岗计划的招聘对象为:2. 具有师范类专业背景,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符合。

特岗计划的招聘条件包括: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程序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包括:1. 公告发布。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告。

2. 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 考试与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等。

4. 录取与公示。

根据考试和面试结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5. 岗前培训。

拟聘人员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法规、教学技能、班级管理等。

6. 任职与考核。

培训合格的拟聘人员正式任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 号)、《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9号)、《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加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牧区义务教育质量,现就我区 2015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的目标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农村牧区学校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吸收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牧区任教,逐步优化农村牧区学校教师结构,提高农村牧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加强农村牧区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实施的范围“特岗计划”实施的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连片特困地区以外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农村牧区学校。

三、实施的原则和要求(一)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

“特岗计划”必须是在各旗县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

设岗旗县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且能确保3年内通过现有教师空编或自然减员腾出的教师空编,为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全部解决编制。

(二)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

各盟市、旗县要根据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总体规划,科学配置,要按照紧缺学科优先的原则设置岗位。

地区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地区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地区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一、计划背景我国农村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教师队伍不稳定,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我们提出了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二、目标设定1.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确保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解决农村教师短缺问题。

3.增强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农村学生的学业水平。

三、实施方案1.岗位设置根据农村学校教师短缺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特设岗位。

岗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学科教师岗位,主要负责农村学校的教学工作;另一类是管理教师岗位,主要负责农村学校的管理工作。

2.招聘条件(3)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农村教育现状,热爱教育事业。

3.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岗位、待遇等信息。

(2)组织报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

(4)体检合格者,进行岗前培训。

(5)培训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

4.岗位待遇(1)工资待遇:特设岗位教师工资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工作绩效给予一定的绩效奖金。

(2)福利待遇:特设岗位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

(3)住房待遇:特设岗位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期间,可享受学校提供的住宿。

5.培训与考核(1)岗前培训: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在岗培训:定期组织特设岗位教师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考核评价: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实施保障1.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特设岗位计划的顺利实施。

2.经费保障:将特设岗位教师工资、培训、考核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充足。

3.组织协调: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特设岗位计划的顺利进行。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教师厅〔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一)实施范围。

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

2024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37000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4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随着我国农村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我国教育部门提出了特设岗位计划,以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

本文将从特设岗位计划的背景、目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

我国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教师素质参差不齐,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教育部门提出了特设岗位计划,通过政策倾斜和经济激励,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目的。

特设岗位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村教育资源不足、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和教师素质低下的问题,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质量。

通过政策倾斜和经济激励,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改善农村学校的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促进农村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政策措施。

特设岗位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政策措施:1.经济激励。

对于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和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教学质量。

2.职称评定。

对于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放宽职称评定条件,提高其职业发展空间,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工作。

3.培训支持。

加强对农村学校教师的培训和支持,提高其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推动农村教育的发展。

4.政策倾斜。

对于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提高其工作满意度和教学效果。

四、实施效果。

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效果是显著的。

一方面,吸引了更多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改善了农村学校的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

另一方面,提高了农村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教学水平,促进了农村教育的均衡发展。

特设岗位计划为农村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待遇和福利,增加其工作满意度和教学效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我国农村教育一直存在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

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我们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村教育事业,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二、项目目标1.提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2.增强农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3.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三、实施方案1.岗位设置(1)特设岗位教师数量:根据农村学校的需求,合理设置特设岗位教师数量,确保每个学校都有足够的教师资源。

(2)岗位分配:优先保障农村小学、初中阶段学校,特别是教学点、偏远地区的学校。

2.招聘条件(3)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工作。

3.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广泛宣传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与面试:组织考试和面试,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4.岗位待遇(1)工资待遇:参照当地教师工资水平,给予特设岗位教师一定的工资待遇。

(2)住房保障: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住房保障,解决其后顾之忧。

(3)职业发展: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职业发展平台,鼓励其参加各类培训、晋升职务。

5.岗位管理(1)签订合同:特设岗位教师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考核评价:对特设岗位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其教育教学效果和工作表现。

(3)激励与约束:对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违反职业道德的特设岗位教师予以处理。

四、项目实施保障1.政策支持:加强与教育、财政、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2.资金保障:确保特设岗位教师工资、住房等资金落实到位。

4.跟踪问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XX]1 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 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任务1.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从XX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 3 年。

二、“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3.“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特设岗位时,要注意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少小民族聚居区倾斜。

4.“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 1.5 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

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 1.5 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计划”的实施原则和步骤5.事权不变,创新机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
一、背景与目的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个性和学习环境都在不断变化。

大量学生难以适应传统的教学模式。

为此,我们拟设立一些新的教学岗位,如体育老师、艺术教师等,以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二、特设岗位
1. 体育老师:负责组织学生课后运动活动,开展各类体育比赛和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爱好。

2. 艺术教师:开设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课程,发掘学生的艺能天赋,丰富课余生活。

3. 心理老师:开展心理咨询工作,解答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心理问题,帮助其全面健康成长。

4. 老师:使用多媒体教学模式,运用计算机等新技术开展抓寻觉教学活动。

三、人员聘任
以上岗位将根据学校规模和具体需求进行申请和评估,择优聘请当地正常居民或返乡者担任。

聘期为2年,根据工作效果续聘。

四、保障措施
为新岗位提供足够的工作场所和基本教学设施,按规定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等。

学校还将向特设教师提供在职培训,完善其专业能力。

五、监督和评价
由教育局负责新岗位工作监督,每年组织教师风采展示等活动,对特设教师工作进行问卷调查和评价,为续聘提供依据。

如此安排,相信能够很好地满足农村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

上述计划将在本学年开始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特岗教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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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特岗教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特岗教师!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内蒙古、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编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通过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逐步解决农村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实施“计划”,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吸引高学历人才从事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改革;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是巩固“两基”攻坚成果,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措施。

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这一计划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为妥善实施好“计划”,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将特设岗位落实到受援学校,并认真做好教师招聘、岗前培训、跟踪服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

省级财政部门要负责统筹协调特设岗位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

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随着城乡差距的逐渐缩小,农村地区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也逐渐成为了国家政策的一部分。

这一计划旨在引导优秀的教育人才到农村基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帮助农村地区的教育事业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农村教育现代化进程。

本文将从计划的背景、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计划的背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动下诞生的。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不断加强教育投入,提高农村教育发展水平。

但是,由于种种因素,我国农村地区教育条件相对比较落后,人才缺乏,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了提高农村地区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就包括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这一计划旨在引导优秀的教育人才到农村基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农村教育师资力量建设。

二、计划的目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目的在于提高农村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进程。

具体来说,这一计划的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升农村教育师资力量,引导优秀的教育人才到农村基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缓解农村教师不足的问题。

2.加强农村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学校硬件条件,为保障农村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3.改善农村地区教育教学环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使农村学校的教育水平逐步提高,让更多的孩子接受优质教育。

4.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三、计划的执行情况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执行情况较为良好。

自该计划推出以来,许多优秀的教育人才已经走进农村,为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方面,国家提高了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资源配置比例,增加了农村教育教学资源投入,提高了农村教育教学硬件设备水平;同时,还加大了农村教育教学科研投入力度,深入推进了农村普惠性教育发展,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背景介绍随着农村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地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政府逐渐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本计划旨在选拔优秀教师从城市或其他地区到农村学校任教,提高农村学校师资力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二、特设岗位计划内容1. 岗位设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主要针对中小学教师。

相关政策规定,各级政府将在农村地区的学校设立特设岗位,用于招聘城市或其他地区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

2. 招聘选拔为了确保特设岗位教师的质量,选拔标准相对较高。

招聘方式通常包括考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招聘对象一般为具有师范类院校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

3. 岗位待遇特设岗位教师在到农村学校任教期间,享受与当地教师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等方面。

三、意义与影响1.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引进城市或其他地区的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可以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农村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2. 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特设岗位计划可以帮助农村学校引进更多高素质的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农村学生的学习机会和获得感。

3. 培养师资力量特设岗位计划不仅提高了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也为当地教师提供了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有助于提升整个教师队伍的师德师能,培养更多优秀的教师。

四、总结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为促进我国农村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引进高素质的教育资源、提高教学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等措施,特设岗位计划在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培养师资力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助于实现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一直是农村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一些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导致其教师队伍相对落后,教学质量难以保障。

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培训和支持,特别是建立特设岗位计划,可以有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计划目标本计划的目标是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创设特设岗位,通过特别支持、培训和奖励举措,提高其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三、计划实施1. 聘任特设岗位教师特设岗位教师主要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中的骨干教师、教育特别需要支持的教师和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能力的人员。

招募过程要广泛征集并参考地方教育部门的意见。

2. 资助特设岗位教师培训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职业发展机会,该计划支持各种教育培训课程,并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机会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地方级的教育荣誉和奖项。

3. 提高特设岗位教师待遇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适当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包括较高工资、全额或部分津贴和住房补贴等方面的支持。

4. 建立教育对接机制该计划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城市教师和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对接,建立合作关系。

特设岗位教师可以通过合作关系获得更多的资源和信息。

四、计划效益通过这个计划,我们有望取得以下效益:1. 提高教育水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将得到明显提高,教育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

2. 促进教育公平通过该计划中的特殊支援和鼓励措施,我们将有望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提供更公正,更公平的教育资源并满足学生的需要。

3. 加强农村教育该计划将增加农村教育的质量和数量,是农村教育的一次提升和改进。

4. 改善农村生活通过该计划的实施,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将得到保障,带动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

五、总结该计划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并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

通过此计划,我们有望以教育公平为原则,为城乡教育发展做出贡献。

河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方案

河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方案

河南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方案一、背景与目标二、实施原则1.公平竞争: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农村教师队伍。

2.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合理设置特岗教师岗位,满足农村学校对教师的需求。

3.动态管理:对特岗教师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在农村学校的任教效果。

4.政策保障:为特岗教师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待遇保障,确保其安心任教。

三、岗位设置与选拔1.岗位设置(1)农村小学教师岗位: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教师。

(2)农村初中教师岗位: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师。

2.选拔条件(3)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为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3.选拔程序(1)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指定渠道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学历、资格等条件进行审核。

(3)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进行统一笔试。

(4)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名者进行面试,了解其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5)体检:对面试合格的报名者进行体检。

(6)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与考核1.特岗教师的管理(1)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育部门管理,由所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

(2)特岗教师享受与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

(3)特岗教师参加当地教师职称评审、培训等activities。

2.特岗教师的考核(1)特岗教师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2)年度考核主要考核特岗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工作态度、师德表现等。

(3)任期考核主要考核特岗教师在任期内的工作成果和贡献。

(4)对考核不合格的特岗教师,可视情况予以调整岗位或解聘。

五、政策支持与保障1.政策支持(1)加大财政投入,确保特岗教师待遇落实。

(2)为特岗教师提供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和生活条件。

(3)对特岗教师在职称评审、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篇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篇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篇Implementation plan of special post plan for school teac hers in rural compulsory education stage编订:JinTai College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篇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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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篇章2:xx地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篇章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XX]2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0〕1号)要求,结合省情和我省XX年、XX年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制定本方案。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旨在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XX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计划”。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20xx年,我省拟将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扩大到42个以“两基”攻坚县为主的国扶县和省扶县(包括两个移民基地),具体为:皋兰县、镇原县、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庆城县、清水县、武山县、秦安县、麦积区、武都区、宕昌县、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玉门市、瓜州县、夏河县、碌曲县、迭部县、玛曲县、舟曲县、临潭县、卓尼县、合作市、积石山县、东乡县、永靖县、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临夏县、临洮县、岷县、陇西县、通渭县。

辽宁省特岗教师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

辽宁省特岗教师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

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案(2016-202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乡村教师⽀持计划(2015—2020年)》和《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经研究,我省决定在“⼗三五”期间继续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 “特岗计划”),具体⽅案如下:⼀、⽬标和任务在“⼗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公开招聘5000名⾼校毕业⽣到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中⼩学任教,科学制定⼯作⽬标,具体招聘⼈数根据当年实际需求确定。

提⾼村⼩学、教学点特岗教师的招聘⽐例,加⼤体⾳美等学科“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度。

进⼀步解决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提⾼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引导和⿎励⾼校毕业⽣从事农村义务教育⼯作。

⼆、实施范围全省各县(含县级市)的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纳⼊“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校毕业⽣。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四、招聘计划各市应严格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员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空缺情况进⾏招聘。

特岗计划设岗县(市)须为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盾突出的县(市),并且应⾸先在本县域内进⾏调剂,调剂后仍⽆法满⾜⼯作需要的,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进⾏公开招聘。

各市教育⾏政部门根据所辖县(市)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员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经同级⼈社部门核准后,将招聘计划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省教育厅对各市招聘计划汇总表审核后,将审核意见反馈各市,并报省⼈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委办备案。

各市按照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招聘计划数开展招聘⼯作。

五、招聘⽅式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式。

六、政策待遇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

在服务期内,可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可交流到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条例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条例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条例一、招聘对象和条件(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xx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5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招聘为我县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招聘(以户口为准)。

报考者可在毕节教育网查看我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xx、20xx、20xx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一)国家“特岗计划”282名,其中:小学126名(语文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省统一组织。

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概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旨在加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

通过设立特设岗位,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执教,改善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一、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特设岗位计划,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2. 任务:a. 在每个农村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特设岗位,每个特设岗位吸纳1-2名优秀教师;b. 选拔优秀教师到特设岗位,提供相应的薪酬和福利政策,以及培训和支持措施;c.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选拔与选拨条件1. 选拔条件:a.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b. 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素质;c.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责任心;d. 具备适应农村学校教育环境的能力和意愿。

2. 选拨程序:a.招聘发布:通过多种渠道发布特设岗位的招聘信息;b.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教师资格、学历和经验的审查;c.面试选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面试,评估其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d.选拨录用:根据面试表现和综合评估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三、特设岗位待遇和支持1. 待遇:a. 提供相对较高的工资待遇,以吸引人才到农村学校执教;b. 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包括住房补贴、社会保险等。

2. 支持:a. 提供专业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b. 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教育资源支持;c. 提供工作环境改善和工作条件保障,保证特设岗位教师的工作满意度和稳定性。

四、实施步骤1. 规划筹备阶段:a. 制定特设岗位计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b. 设计特设岗位的数量和分布方案;c. 打通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的渠道。

2. 招聘选拨阶段:a. 发布特设岗位的招聘公告;b.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选拔;c. 选拨录用特设岗位教师。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吉教联〔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吉教联〔2022〕22、号关于印发《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梅河口市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长白山开发区教育科技局、党工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有关高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教育厅中共吉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4日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重点和实施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全省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特设岗位教师在 服务期内可参加 公务员、事业单 位等招考,但不 得报考其他地区 的特设岗位教师
特设岗位教师在 服务期内可申请 调离,但需经当 地教育行政部门 批准并报上级教 育行政部门备案
管理
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和管理由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待遇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设岗位教师的工作考核由学 校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续聘、 解聘的依据
特设岗位教师的培训和进修由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以提 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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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实施主体和职责
教育部:负责制定计划,监督实施,评估效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招聘,培训教师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招聘教师,安排岗位,管理教师 学校:负责接收教师,安排教学任务,评估教师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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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岗位计划的目标和原则
目标
提高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教师 的整体素质
促进农村义务教 育的均衡发展
鼓励优秀人才投 身农村教育事业
加强农村义务教 育阶段学校的师 资队伍建设
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自愿、择优的原则
坚持服务农村、服务基层的原 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 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汇报人:
目录
Contents
01 添 加 目 录 项 标 题 02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的 目 标 和 原 则 03 特 设 岗 位 的 招 聘 对 象 和 条 件 04 特 设 岗 位 的 招 聘 程 序 和 方 式 05 特 设 岗 位 教 师 的 待 遇 和 管 理 06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的 实 施 和 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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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范围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旨在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从xx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计划”。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2019年全省计划招收农村特岗教师xx名。

二、基本原则
(一)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三)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相对集中,原则上1所学校安排3人以上。

(四)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

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
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各县(市、区)应选择确定2所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城以上学校,对新录用的教师先安排进“计划”,去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3年服务期满后回原聘用的县城以上学校执教。

(五)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对象和条件
(一)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并招少量省内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高职院校除外)。

(三)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服从组织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

(二)自愿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集中培训。

(六)签订合同。

(七)上岗任教。

五、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时间安排
(一)3月份进行宣传动员。

(二)从3月底到4月上旬开始组织报名。

(三)4月下旬进行资格审核,选拔进入专科笔试和本科面试的人员。

(四)4月底至5月中旬组织笔试和面试。

(五)6月上旬公布考试通过人员名单,入选人员到所报县区进行试讲面试和体检,最后报省教育厅进行汇总统计。

(六)7月初向教育部上报录取人员名单,县(市、区)对录取人员进行岗位分配,办理毕业生报到证换取手续。

(七)8月上旬特岗计划毕业生分配结束,8月中旬至8月底,录取人员由各县(市、区)组织集中培训。

(八)9月初,录取人员到岗工作。

本科生选拔以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由省上统一组织,招聘县(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

面试时间:5月24日、25日,面试地点:兰州,具体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专科生选拔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由省上统一组织
综合考试。

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英语,满分150分,每个学科50分。

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成绩另作要求。

考试时间:4月19日上午8:30—11:00,考试地点原则上在所在学校。

面试由省上统一组织,招聘县(市、区)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具体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有关高校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等工作。

六、保障政策
(一)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xx]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xx]1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xx〕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今后,城镇、农村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必须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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