镉镍碱性蓄电池安装运行维护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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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安装指导手册
1 安装
镉镍碱性蓄电池(组)放电态不带电解液出厂
1.1 安装前检查
安装前的检查(见表1)
表1
1.2注入电解液
拧下蓄电池气塞后,即将电解液注入蓄电池内,(电解液的标准及配制方法见表2 )调整液面高度至上液面线,浸泡4h,重新调整液面高度,重新拧上气塞,并将外溢到蓄电池表面的电解液清理干净。
1.3蓄电池的安装
用跨接板将蓄电池(组)串联、串联时蓄电池(组)的正板同相邻蓄电池(组)的负板相连,依次类推,最后将整组蓄电池(组)余下的正板端与充电电源正板引出线相连,负板端与充电电源负板引出线相连。见图1
图1:蓄电池组连接方式
1.4初充电(见操作运行手册)
2 电解液的选用、配制及保管
2.1按蓄电池使用的环境温度选用所需电解液(见表2)
表2
2.2电解液的配制
2.2.1配制电解液用原材料技术要求及容器:
氢氧化钾(KOH):化学纯(GB2306-80)或工业用(GB1919-80)
氢氧化锂(LiOH.H2O):工业纯,LiOH含量不少于50%。
配制电解液用的水:应为蒸馏水或软化水,或去离子水,电渗析水等,严禁使用矿水、海水自来水。存取水的容器,一般可用玻璃、塑料、不锈钢、搪瓷容器等,严禁用铁桶存放,存水的容器一定要密封保存。
配制电解液时可用:塑料、搪瓷、不锈钢等耐碱材料的容器。
2.2.2 配制电解液的工具
浮计(量程1.10-1.30)、温度计、量筒、漏斗、塑料勺、台称、搅拌器(配大量电解液)或塑料棒(少量电解液)等工具。
2.2.3 电解液的配制方法
按表2规定的各种成分比,依每只蓄电池所需电解液量(见附录一)计算并称取碱的重量,先将水倒入容器内,然后慢慢加入碱,并立即加入所需量的氢氧化锂,不断搅拌,使其完全溶解,冷却至20±5℃,沉淀、测定电解液相对密度并调整至所需值,取其澄清液使用。
2.3 电解液保管
配制好的电解液,暂不用或剩余电解液要密封保存在塑料、搪瓷、不锈钢等耐碱容器内,严禁酸及其它杂质污染电解液。
3 注意事项
配电解液时,碱慢慢倒入水中,切不可把水倒入碱中,配制与加注电解液时,应穿戴好工作服、橡胶围裙、眼镜、橡胶手套、胶鞋等防护用品,并在工作场地配备3%的硼酸水溶液,以备碱液溅在眼睛或皮肤上时冲洗,以防被碱烧伤。
蓄电池操作运行手册
1. nC5A表示的意义:表示充电或放电时所采用的电流为5小时放电容量的倍数,C5为5小时率的放电的容量,即额定容量,A为安培。
2. 计算电池容量。
容量计算公式:C=I x h
式中:C 为蓄电池实际放电容量
I 为放电电流(安培)
H 为放电时间(小时)
3. 镉镍碱性蓄电池标称电压:1.20V/只。
1 用途
镉镍袋式碱性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在环境温度为25±10℃的条件下,按标准充电制充电后,可在-40~45℃环境温度下使用(不同的环境温度下所放出的容量不一样),广泛应用于电器、电讯、照明、不停电安装的备用电源和直流操作电源,以及油机、直流电机的启动电源,交通运输工具的直流电源等,也可与太阳能电池配套使用。
2 蓄电池及蓄电池组的特性
镉镍袋式蓄电池具有优良的电性能性、寿命长、结构坚固、耐过充过放,自放电小、可靠性高、维护方便,并用不同极板结构来适应不同倍率电流的放电。
2.1 蓄电池结构
蓄电池由正极活性物质、负极活性物质分别包在穿孔钢带中经加工而成为正极板组和负极板组,以绝缘物隔离正、负极板,牢固地装在铁质或塑料外壳内组成。
蓄电池盖上留有注液口,平时装有顶端带出气孔的塑料气塞,需注入电解液时可随时打开,它既能排除电池内产生的气体,又可防止杂物及灰尘掉入蓄电池内。
2.2 蓄电池组结构
蓄电池组是按需要将不同个数的蓄电池装在铁质、木质或塑料组合框内,并用铁(铜)质镀镍跨接板连接组合,结构坚固,可在冲击振动条件下使用。
2.3 蓄电池工作原理
蓄电池充电时,正极发生氧化反应、负极发生还原反应,放电时,负极发生氧化反应、正极发生还原反应。
3 蓄电池(组)使用
3.1初充电
按照《安装指导手册》连接好后,经检查准确无误后参照下述规定进行充电。
3.1.1新蓄电池及保存期超过6个月以上的蓄电池以0.2C5A电流充电12h。再以0.2C5A电流放电至于1.0V/只,连续循环至放电持续时间大于或等于5 h(一般连续循环3~5次即可),方可按正常充电制进行充电使用。
3.1.2启用后的蓄电池,中途停止使用按要求保存期小于6个月,用0.2C5A 电流充电15 h后即可投入使用。
3.2.1 充电制度参照表1 进行。(中、低倍率蓄电池均可使用)
表1
注:蓄电池正常充电所需电源电压一般情况下可按1.9V/只计,但在寒冷地区按2.2V/只计。
3.2.2各种充电制度的选用。
蓄电池一般采用正常充电制,急用时,可采用快速充电制,如遇蓄电池过放电、反充电小电流放电、间隙放电或长期使用容量不足时,必须采用过充电制充电:蓄电池充电后搁置1~3个月启用前,要进行补充充电。
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与负载并联工作时,用浮充电制,当停止浮充电供负载用电后,须用均衡充电制充电,然后转入浮充电制充电;对长期处于浮充电的蓄电池,每年应进行1~3次的均衡充电。
3.3 放电
低倍率蓄电池可以用0.1C5A~0.5C5A(短时间性可以用1 C5A)电流放电,中倍率蓄电池可以0.2
C 5A ~3.5 C 5A 电流进行放电,放电时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立即减小放电电流或采取降温措施,蓄电池放电制度可参见表2。
表2
附录:镉镍中、低倍率碱性蓄电池的充、放电参考曲线1-6
附图1 镉镍袋式碱性蓄电池0.2C 5A 充电曲线
附图1 20℃GN 系列蓄电池倍率放电曲线
附图3 20℃GNZ 系列蓄电池倍率放电曲线
附图4 20℃GNZ 系列蓄电池倍率放电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