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合集下载

关于重大误解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

关于重大误解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

关于重大误解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第六十条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常识重大误解案例(3篇)

法律常识重大误解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提供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的货物存在重大差异,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存在欺诈行为,遂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公司退还定金。

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存在重大误解,双方发生纠纷。

二、案情分析1. 重大误解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或性质产生错误认识,导致其意思表示不真实,从而造成对方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2. 甲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本案中,甲公司对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重大误解。

具体分析如下:(1)甲公司对货物性质的认识错误。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提供的货物与合同约定的货物一致,但实际上货物存在重大差异,导致甲公司对货物的认识产生错误。

(2)甲公司对合同内容的认识错误。

甲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未对货物进行详细审查,导致对合同内容产生误解。

3. 乙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本案中,乙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存在欺诈行为,故乙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

三、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公司对乙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重大误解,乙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1. 甲公司解除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2. 乙公司退还甲公司已支付的50万元定金。

3. 甲公司放弃对乙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重大误解的法律问题,以下是对本案的进一步分析:1. 重大误解的法律效力重大误解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解除权。

当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会展因误解的合同案例

会展因误解的合同案例

会展因误解的合同案例
背景:昆明某公司与四川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会展服务合同,约定由四川某公司为昆明某公司在即将到来的展览会上提供展位搭建、宣传策划等一系列服务。

然而,在合同签订后,昆明某公司发现合同中关于展位面积的描述与其最初要求存在显著差异,这一错误是由于沟通不畅和文档制作过程中的笔误所致。

昆明某公司认为这一误解将导致其参展成本大幅增加,远超预算,对该公司构成了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昆明某公司在意识到这一误解后,立即联系四川某公司,请求更正合同中的展位面积信息。

然而,四川某公司以合同已签、筹备工作已启动为由,拒绝进行修改,坚持按原合同执行。

处理:面对这一僵局,昆明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请求撤销。

昆明某公司指出,合同中关于展位面积的错误是基于重大误解,且继续履行合同将对其显失公平。

公司提出,如果四川某公司不同意修正,昆明某公司将寻求法律途径,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结果:在此类情况下,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司法机关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存在重大误解以及是否构成显失公平。

如果判定确实存在重大误解,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支持撤销或修改合同,以保护误解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也可能考虑实际损失和双方过错程度,判决是否需要赔偿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替代原《合同法》),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此外,撤销权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况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况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况原则上,合同签订之后除了约定情形和法定情形之外,不得擅自反悔,但相关法律规定了五种特定的情形,即便双方签订了合同,也可以依法撤销,具体如下: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法定可以撤销的合同重大误解的意思,顾名思义,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内容出现了误解并且误解的程度可能直接影响是否订立合同。

当然这种误解的合同内容必须是合同的必要条款,例如合同标的、履行方式等,如果只是一般条款或者只是笔误不至于影响合同履行的内容,对其产生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

此外,重大误解是以一般行为人的标准来考虑是否能过误解,如果因为当事人自己的原因导致、不具备普适性的情况,也不属于重大误解。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属于法定可以撤销的合同显失公平在程度上是需要达到明显、过分的程度,毕竟合同的签订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既然双方自愿做出约定,那么只要不是过分的显失公平,一般不得撤销。

显失公平一般是指明显排除一方的合法权利或者排除一方的应尽义务,继续履行合同会严重违反公平原则。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属于法定可以撤销的合同欺诈的含义非常明显,一方隐瞒真实情形,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

被欺诈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但是基于合同契约精神及合同的稳定性,如果被欺诈一方不要求撤销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不得再以此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属于法定可以撤销的合同胁迫与欺诈的情况相似,一方因为胁迫另一方,导致另一方在意志不自由、不情愿的情况下订立了合同。

被胁迫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但是被胁迫一方需要对于胁迫的事实进行举证。

同时,与欺诈可撤销相同的是基于合同契约精神及合同的稳定性,如果被胁迫一方不要求撤销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不得再以此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法定可以撤销的合同乘人之危是建立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一方利用对方的紧急需要、特殊情况,使得另一方迫于无奈不得不订立合同。

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案例(3篇)

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案例(3篇)

第1篇一、基本案情原告:张某,男,35岁,某市某区居民。

被告:李某,男,40岁,某市某区居民。

案由: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无效纠纷二、事实与理由1. 事实2019年6月,张某与李某在某市某区一房产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位于某市的二手房。

张某与李某在中介的协调下,于2019年7月1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张某以人民币200万元购买李某的房屋,双方于2019年8月1日办理过户手续。

然而,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张某发现李某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较大差异。

经核实,房屋实际面积仅为150平方米,而产权证上标注的面积为180平方米。

张某认为,李某在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导致其以高价购买了面积较小的房屋。

因此,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李某则认为,张某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知道房屋的实际面积,且双方签订合同时不存在任何误解。

李某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

2. 理由张某主张,其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请求法院判决如下:(1)确认张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李某退还张某已支付的购房款200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李某承担。

李某辩称,张某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知道房屋的实际面积,不存在重大误解。

李某请求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三、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张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李某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张某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面积产生了重大误解。

2. 张某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充分了解房屋的实际面积,且在签订合同后,张某发现了这一重大误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 张某在发现重大误解后,及时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1. 确认张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 李某退还张某已支付的购房款200万元;3. 本案诉讼费用由李某承担。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一方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数量、品质及规格、价款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的损失,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误解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案例2020年4月29日晚21时许经人介绍,谷某向高某购买豫H2R509号牌海福龙牌轻型自卸货车一辆,双方当日签订了车辆转让合同,谷某向高某支付了价款128000元,高某向谷某交付了车辆。

签订合同次日,谷某以车辆系国三车,谷某以为买的国五车为由找到高某协商要求退车,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现谷某起诉,请求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2020年10月9日,南阳市宛都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作出鉴定评估字[2020]第080号鉴定评估意见书,鉴定意见认定争议车辆系国三车。

谷某与高某协商无果,谷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依法撤销原、被告2020年4月29日签订的车辆转让合同;2、判令高某返还谷某购车款12.8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计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判令高某赔偿谷某经济损失暂计8000元。

二、审判一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本案中,谷某根据车辆登记手续认为所购买车辆系国五车,因《两部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第(四)条规定,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需符合国五标准,因双方争议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显示登记日期为2018年2月11日,谷某在未仔细审查车辆实际状况的情况下认为所购买车辆系国五车系对双方买卖合同标的物存在重大误解。

谷某要求撤销双方2020年4月29日车辆转让合同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因谷某对购买车辆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且谷某告已经实际占有并使用争议车辆一段时间,故合同撤销后,谷某应向高某支付一定补偿,结合车辆状况及谷某占有车辆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法院酌定补偿金额为15000元。

民法典合同重大误解

民法典合同重大误解

协议书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全称)地址:乙方:(全称)地址: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民法典合同重大误解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民法典”指甲乙双方所在国家或地区适用的民法典。

“合同重大误解”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因对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存在重大差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争议的情形。

二、合同重大误解的处理2.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并确保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一致。

2.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重大误解,应立即通知对方,并积极协商解决。

2.3甲乙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重大误解,并按照协商一致的结果继续履行合同。

三、违约责任3.1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争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争议解决4.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甲乙双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4.2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其他条款5.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协议书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全称)地址:乙方:(全称)地址: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民法典合同重大误解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民法典”指甲乙双方所在国家或地区适用的民法典。

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

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

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合同双方:甲方(说明具体名称)、乙方(说明具体名称)一、合同背景鉴于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鉴于可能存在重大误解情况,依据我国最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如下协议。

二、重大误解定义及认定标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认识错误或者不了解,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

本合同所指的重大误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错误的商品价格、错误的交付地点、错误的标的物性质和质量等。

具体认定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执行。

三、合同内容概述双方经协商,对以下事项存在重大误解:(在此列举重大误解的具体事项)。

现双方同意重新明确以下事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数量或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四、双方权益保障措施1.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协商和履行,积极纠正误解,恢复合同正义。

2. 因重大误解造成一方损失的,双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损失。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和损失程度确定。

3. 若双方无法就重大误解事项达成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基于重大误解的认定及协商结果,双方同意对原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具体变更内容、解除条件及后续事宜,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约定。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履行。

八、其他条款(在此添加其他需要约定的条款,如保密条款、违约责任等)九、附则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6篇

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6篇

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6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甲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住址:[甲方具体地址]乙方:[乙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具体地址]鉴于双方在执行某项合同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对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为妥善解决双方纠纷,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重大误解事项说明双方确认在执行[合同名称]过程中,因对以下事项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导致合同条款执行中的重大误解:1. [具体误解事项一];2. [具体误解事项二];3. ……二、合同内容审查与调整基于重大误解的事实,双方同意对原合同条款进行重新审视与调整。

经协商一致,对原合同进行如下修改:1. 关于[修改事项一],原合同中的[原合同条款内容],现修改为:[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2. 关于[修改事项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修改协议内容]。

3.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重新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协议的顺利执行。

2. 甲方应负责[甲方义务内容],乙方应负责[乙方义务内容]。

3. 双方应共同协作,解决因重大误解产生的纠纷,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4.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机制1.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部分外,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甲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乙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篇2甲方(误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某项合同交易过程中,因重大误解导致合同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权益,解决合同纠纷,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自愿在平等、公正、诚信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重大误解的确认双方确认,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因某种原因对合同内容产生了重大误解,该误解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物的性质、质量、规格、数量、价格、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重要事项的认知错误。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因重⼤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如果要订⽴合同的话,必须出于双⽅当事⼈的真实意思表⽰,并且要求双⽅当事⼈有订⽴合同的资格,有的当事⼈因为重⼤误解⽽订⽴了合同,那么,因重⼤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因重⼤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因重⼤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百四⼗七条【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基于重⼤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为,⾏为⼈有权请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重⼤误解⽽可撤销的合同⼀般具有以下⼏个要件:1、误解⼀般是因受害⽅当事⼈⾃⼰的过失产⽣的。

这类合同发⽣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者经验⽽造成的。

2、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的误解。

也就是说,对于⼀般的误解⽽订⽴合同⼀般不构成此类合同,这种误解必须是重⼤的。

所谓重⼤的确定,要分别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的因素。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误解是否重⼤,主要从两个⽅⾯来考察:其⼀,对什么产⽣误解,如对标的物本质或性质的误解可以构成重⼤误解,对合同⽆关紧要的细节就不构成重⼤误解。

其⼆,误解是否造成了对当事⼈的重⼤不利后果。

如果当事⼈对合同的某种要素产⽣误解,并不因此⽽产⽣对当事⼈不利的履⾏后果,那么这种误解也不构成重⼤误解的合同。

3、这类合同要能直接影响到当事⼈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合同⼀旦履⾏就会使误解⽅的利益受到损害。

4、重⼤误解与合同的订⽴或者合同条件存在因果关系。

误解导致了合同的订⽴,没有这种误解,当事⼈将不订⽴合同或者虽订⽴合同但合同条件将发⽣重⼤改变。

与合同订⽴和合同条件⽆因果关系的误解,不属于重⼤误解的合同。

重⼤误解包括哪⼏种情形根据我国已有的司法实践,重⼤误解⼀般包括以下⼏种情况:1、对合同的性质发⽣误解。

在此种情况下,当事⼈的权利义务将发⽣重⼤变化。

如当事⼈误以为出租为出卖,这与当事⼈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的完全相反。

重大误解民法典的规定

重大误解民法典的规定

重⼤误解民法典的规定重⼤误解⽽签订的合同或是合同中存在重⼤误解的话,都容易影响到合同的履⾏,为了缓解⼈们的疑惑,法律上⾯也专门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不少⼈也会对重⼤误解民法典的规定做相关的内容上的了解。

店铺⼩编给出下⾯意见。

⼀、重⼤误解民法典的规定1、与合同订⽴时存在的事实有关。

被合同双⽅据以错误判断的事实必须是在订⽴合同时存在的事实,⽽不是在订⽴合同后才发⽣的事实。

例如,某⼈订⽴了⼀项⼟地购买合同,认为所购⼟地的价格将在⼀年之内上涨3倍。

但⼀年之后,⼟地的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下降了。

这样的错误便不是对合同订⽴时所存在的事实的判断错误,⽽是对合同订⽴后将要发⽣的事实的判断错误。

如果同⼀⼈在订⽴⼀项⼟地购买合同时认为所购的⼟地有20公顷。

但事实上,所购买的⼟地只有16公顷,这样的错误便属于对合同订⽴时的事实的判断错误。

2、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

假设在4⽉份,⼀位⼟地承包⼈签订⼀项合同,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将在6⽉份收获的⼩麦,则订⽴合同时的⼩麦市场价格便构成了合同订⽴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之⼀。

3、重⼤误解须是本质性的,⼀般误解不构成重⼤误解。

所谓重⼤误解是本质性的,是指表意⼈如不发⽣重⼤误解就不可能为该意思表⽰。

实践中本质性的重⼤误解⼀般涉及⾏为性质、标的物、对⽅⾝份等重要因素。

4、受重⼤误解不利影响的合同⽅不承担重⼤误解发⽣的风险。

换⾔之,重⼤误解与某⼀事实相关联,对于该事实发⽣重⼤误解的风险已被设想到,或者考虑到相关情况,该重⼤误解的风险应由重⼤误解⽅承担,此时该重⼤误解⽅不得请求撤销。

例如,某⼀建设⼯程合同规定勘查、设计、施⼯⽅已明⽩⼟地的地质状况、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勘查、设计、施⼯的具体要求,并完全依赖⾃⼰的了解进⾏勘查、设计、施⼯,则建设⽅便承担了它对上述问题可能有重⼤误解的风险,并⽆权再以这种重⼤误解为借⼝请求撤销合同。

5、重⼤误解⾮由表意⼈重⼤过失所引起,否则该表意⼈不得以重⼤误解为由请求撤销。

重大误解法律行为案例(3篇)

重大误解法律行为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

2009年,甲公司决定将公司股份转让给乙公司,以便双方开展业务合作。

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甲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00万元。

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了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过程中,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了一份甲公司2008年的财务报表,该报表显示甲公司2008年度净利润为500万元。

乙公司根据该财务报表,认为甲公司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因此同意以1000万元的价格收购甲公司80%的股权。

然而,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不久,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提供的2008年度财务报表存在重大误解。

甲公司在报表中虚报了利润,实际净利润仅为200万元。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了重大误解,导致其基于错误的信息作出了股权转让的决定。

因此,乙公司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甲公司退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构成重大误解?2.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应予以解除?3. 甲公司是否应退还乙公司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三、法院审理1. 关于甲公司是否构成重大误解的问题法院认为,甲公司提供的2008年度财务报表中虚报利润的行为,确实构成重大误解。

甲公司作为股权转让方,有义务向乙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然而,甲公司故意隐瞒真相,导致乙公司基于错误的信息作出了股权转让的决定,甲公司的行为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2. 关于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应予以解除的问题法院认为,由于甲公司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乙公司可以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法院判决解除甲乙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

3. 关于甲公司是否应退还乙公司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问题法院认为,由于股权转让协议已被解除,甲公司应当退还乙公司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民法典 重大误解 合同

民法典 重大误解 合同

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合同协议范本:关于重大误解的民法典合同处理规定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就某事项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共同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同中可能出现的重大误解情形作出如下规定:一、定义与范围1. 重大误解: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因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或受到误导,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权益受损的情形。

二、重大误解的情形1. 合同条款模糊不清、含义不确定的;2. 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的;3. 因一方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另一方误解的;4. 其他可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权益受损的情形。

三、处理原则与程序1.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积极协商解决因重大误解产生的争议;2. 双方同意在发现重大误解后,暂停履行受影响的合同部分,并进行友好协商;3. 协商期间,双方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查明事实真相;4. 若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修改或解除原合同条款;5. 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律责任1. 因一方故意或过失导致重大误解的,该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若因重大误解导致合同解除或变更的,损失由双方合理分担;3. 若因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按照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 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六、声明与保证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已充分了解合同条款,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情形。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误解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民法典 重大误解 合同8篇

民法典 重大误解 合同8篇

民法典重大误解合同8篇篇1合同协议基于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某项事务签订以下合同协议。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鉴于对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的重大误解,现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协议如下:一、定义与解释重大误解:指合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因某种原因对合同内容、条款或法律后果存在不正确的理解或认识。

这种误解可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损害双方利益。

双方在此声明已充分理解并认可本合同所有条款,不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

若日后发现重大误解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二、合同背景与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益,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均有责任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及其法律后果。

因重大误解导致合同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三、合同内容(一)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在填写合同内容时,应遵循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误解的情况,双方应立刻停止履行合同,并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以恢复合同的正常履行。

四、重大误解的处理(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发现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并注明重大误解的具体情况。

(二)对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核实和调查。

如确认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遵循诚信原则,积极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三)若双方无法就重大误解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有关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进行裁决。

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充分举证,以便仲裁机构或法院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五、违约责任与赔偿(一)因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结果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重大误解的合同撤销

重大误解的合同撤销

重大误解的合同撤销1. 概述合同撤销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重大误解是合同撤销的法定理由之一,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或者交易对象存在重大认识错误,导致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情况。

2. 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包括:1.误解方对合同内容或者交易对象存在错误认识;2.误解方的错误认识是重大的,即影响合同订立或者导致合同显失公平;3.误解方的错误认识是由对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的;4.误解方请求撤销合同的事实和理由成立。

3. 合同撤销的程序合同撤销的程序如下:1.误解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2.误解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3.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经审查认为符合撤销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合同;4.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 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撤销的法律后果包括:1.合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合同从未成立;2.当事人应当恢复原状,即返还已经收到的财物;3.当事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即因合同撤销所造成的直接损失;4.撤销合同不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5. 案例分析以一起购买电脑的案例为例: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电脑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电脑 100 台,单价5000 元,总价 50 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了 50% 的预付款 25 万元。

后经查,乙方实际只能提供 50 台电脑,且单价为 8000 元。

甲方得知后,认为乙方存在欺诈行为,请求撤销合同。

在本案中,乙方故意隐瞒了电脑的实际数量和价格,导致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预付款25 万元,并赔偿因合同撤销所造成的损失。

6. 结论重大误解是合同撤销的法定理由之一,合同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中“重大误解”分析

合同法中“重大误解”分析

合同法中“重大误解”分析作者:郑水园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12期【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规定了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但是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并对具体的规章并没有设定出来。

所以,究竟该怎样去判断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就成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文章先分析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重点对重大误解的分类,“重大误解”与合同未成立、合同解释,构成重大误解的条件等三个方面作系统研究。

【关键词】合同法;重大误解;合同未成立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法的灵魂,同时也是制定和执行合同法的指导思想,以此来直接表现出合同法的基本特征。

合同法有以下几个原则:(一)平等、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被作为民事法律中的最基本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的意志不能强加给另一方,这一原则是合同法其他原则生存的基础和依靠。

从另一个角度上说,合同法中所体现出的自愿原则,一是表现在当事人之间;二是表现在合同当事人及其他人之间。

在一方受到欺诈或胁迫时而订立的合同是不产生效应的,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非法干预。

尽管法律赋予了合同法自愿原则,但是自愿原则必须要受到其他法律规定限制,并不是无限度的。

(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结合着《合同法》第5条的规定,在确定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当事人必须要遵循着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主要表现在订立合同时所体现的公平,对于有失公平的合同不可采用,必须要撤销,但发生合同纠纷时,要保护好守约方和违约方的双重利益,不能因小的过失而承受大的责任,做到公平处理。

另外,一旦客观形势出现了一些异常的变化,也要公平的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从整体上看,公平原则也公平的确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在整个社会的交易秩序方面,任何一个合同都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更要体现出公平原则的精神内涵。

社会的不断发展,诚实信用在合同法中的适用面也呈愈来愈宽的趋势发展。

从恪守商业道德的要求着手去分析,诚实信用原则也包含着公平的意思。

施工合同什么时候撤销

施工合同什么时候撤销

施工合同的撤销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关系的行为。

那么,施工合同什么时候可以撤销呢?一、合同撤销的条件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果对合同的内容产生了重大的误解,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例如,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甲方误以为乙方是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而乙方实际上并未取得相应资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2. 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如果合同内容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例如,施工合同中的工程款支付条款明显偏低,导致乙方无法维持正常经营,这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3.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一方使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例如,甲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隐瞒了工程实际情况,夸大了工程规模,乙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4. 合同当事人主体不合格: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合同当事人主体不合格,合同可以被撤销。

例如,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可以被撤销。

5. 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可以被撤销。

例如,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这种情况下,合同可以被撤销。

二、合同撤销的程序1. 请求撤销合同:合同当事人认为合同符合撤销条件,可以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2. 证据收集:请求撤销合同的一方应当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合同符合撤销条件。

3. 合同撤销的确认:合同的另一方收到撤销请求后,应当对合同是否符合撤销条件进行确认。

如果同意撤销,双方签订撤销合同的协议;如果不同意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合同撤销的生效:合同撤销协议签订后,合同即行失效。

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撤销的情况,依法履行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义务。

购销合同中重大误解和恶意欺诈7篇

购销合同中重大误解和恶意欺诈7篇

购销合同中重大误解和恶意欺诈7篇篇1甲方:【甲方全称】乙方:【乙方全称】鉴于甲乙双方在购销合同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重大误解和恶意欺诈情况,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重大误解条款1. 双方确认在购销合同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

当出现重大误解情况时,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解决。

2. 重大误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约定不符;交货期限或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出现变更等。

3. 若发生重大误解,双方应在知晓误解事实后【指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重新调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

二、恶意欺诈条款1. 双方严格禁止在购销合同交易过程中进行任何形式的恶意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伪造文件、隐瞒重要信息等。

2. 若任一方存在恶意欺诈行为,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恶意欺诈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3. 恶意欺诈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恶意欺诈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损失、利润损失、商誉损失等。

三、证据保全1.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购销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和凭证,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提供有力证据。

2.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助对方进行证据保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证、鉴定等。

四、争议解决1. 若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2. 双方同意以【指定地点】为仲裁或诉讼地点。

五、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指定年限】。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的所有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本合同中未涉及的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吗?
误解是因为人们对某一事件或说法理解不同而产生的。

当我们遇到自己不熟悉的状况和不理解的现象时,误解就会产生。

比如,曲某想去某地采购最好的茶叶。

在当地茶叶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是最好的茶叶,而他却对茶叶的等级分不太清楚,以为三级的最好。

因此,他向茶商询问,是不是三级茶是最好的,茶商告诉他三级是非常好的,他便购买了100斤。

回去后懂茶的人告诉他,一级茶才是最好的。

那么,曲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个合同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此人是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他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比如上面的案例正是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产生错误认识才导致的,应当认定为重大误解。

曲某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法案例关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案例简介」
年月日,吉祥服装厂(被告)携服装样品到某市大华商厦(原告)协商签订服装购销合同。

大华商厦同意订货,并于当月日签订了合同。

当时,吉祥服装厂称样品用料为纯棉布料,大华商厦主管人看后也认定是纯棉布料,对此没有异议。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吉祥服装厂向大华商厦提供按样品及样品所用同种布料制作的女式裙件,总价款为元。

一个月后由吉祥服装厂将货物送到商厦营业地,大华商厦按样品验收后于天内将全部货款一次付清。

月日,吉祥服装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了指定的地点,大华商厦验货后认为数量、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于是按约定的时间向服装厂支付了货款。

但是,月日,有一位顾客购买此裙后认为不是纯棉布料,要求退货。

大华商厦立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后证实确实不是纯棉布料,里面含有%的化纤成分。

大华商厦认为吉祥服装厂有欺诈行为,于是函告吉祥服装厂前来协商,要求或者退货或者每件成品降低价款元。

吉祥服装厂则辩称:其厂业务员去南方某市购买此布料时是按纯棉布料的价格购买的,有发票为证,且当时拿样品给商厦看时,商厦也认为是纯棉布料,因而不存在欺诈行为,不同意退货,如果退货每件成品只能降低元,为此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此后,商厦主管人员调离岗位,此争议被搁置,直至次年月日,商厦才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制成品,并要求吉祥服装厂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问题提出」
本案涉及到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问题,同时涉及到如何正确区分欺诈和重大误解,另外,还涉及到(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民法通则》第条第款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