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服务质量规范》编制说明
月子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范本
月子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月子中心的服务行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月子中心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医疗、护理、食品安全等标准,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环境和专业的服务。
第三条月子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人员管理第四条月子中心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护理、营养、心理咨询等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月子中心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第六条月子中心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服务质量、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三、服务管理第七条月子中心应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包括产后康复、新生儿护理、营养膳食、心理咨询等,并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月子中心应建立健全客户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客户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健康状况等,便于跟踪服务和后续跟进。
第九条月子中心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卫生、营养均衡,为客户提供安全、可口的膳食。
第十条月子中心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为客户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四、环境卫生第十一条月子中心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确保母婴健康。
第十二条月子中心应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五、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月子中心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月子中心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客户人身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质量管理第十五条月子中心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六条月子中心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对客户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客户合法权益。
月子中心服务实施方案
月子中心服务实施方案月子中心是指为产后妇女提供专业护理服务的机构。
它提供的服务包括产后康复护理、母乳喂养指导、婴儿护理、营养膳食配送等。
为了确保月子中心服务的高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实施方案。
一、人员配置1. 月子中心的管理团队应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护理部主管等人员,负责中心的运营和管理。
2. 护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包括产科护士、儿科护士、营养师等。
护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更新知识,提升技能。
3. 中心还需要配备清洁人员、保安人员等,确保中心的卫生和安全。
二、服务流程1. 产前咨询:中心应提供产前咨询服务,包括孕期保健、分娩方式选择、月子中心服务介绍等,帮助产妇和家人做好准备工作。
2. 入院登记:产妇入住月子中心后,需要进行入院登记,包括个人资料、健康状况、家庭联系方式等。
3. 个别护理计划制定:根据产妇的身体状况和需求,制定个别的护理计划,包括产后康复护理、婴儿护理、母乳喂养指导等。
4. 产后康复护理:提供产后康复护理服务,包括产后创伤护理、盆底康复、产后恢复体操等,帮助产妇恢复健康。
5. 母乳喂养指导:提供母乳喂养指导,包括正确的哺乳姿势、乳房护理、乳汁增加的方法等,帮助产妇建立良好的母乳喂养习惯。
6. 婴儿护理:提供婴儿日常护理,包括喂养、换尿布、洗澡、按摩等,帮助产妇掌握正确的婴儿护理技巧。
7. 营养膳食配送:根据产妇的身体状况和需求,提供合理营养的膳食,确保产妇的身体健康。
8. 家庭访问:月子中心应定期进行产妇的家庭访问,了解产妇和婴儿的身体状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三、质量控制1.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月子中心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和流程,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2. 定期培训和考核:中心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护理技能和知识水平。
同时,进行护理人员的定期考核,确保服务的质量。
3. 客户满意度调查:月子中心应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服务的评价和意见,并根据结果进行改进。
月子中心的管理制度
月子中心的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加强月子中心的管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月子中心管理制度适用于月子中心的管理和服务。
三、月子中心管理制度的实施应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不断优化管理流程。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一、月子中心设立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中心工作。
二、设立服务部、后勤部、医护部。
三、服务部主要负责接待客户、签约、咨询等工作。
四、后勤部主要负责中心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障中心的正常运营。
五、医护部主要负责月子中心内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产妇及新生儿的护理。
第三部分服务规范一、客户接待1.客户咨询:接待客户咨询时,要有礼貌、耐心解答客户的问题,不得有不友善的言行。
2.签约管理:签约过程要详细说明月子服务内容及服务流程,确保客户了解并同意服务条款。
3.客户投诉:对于客户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和回复,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流程1.生活护理:要合理安排产妇的生活护理时间和内容,包括饮食、休息、卫生等。
2.健康指导:针对产妇的身体恢复情况,提供恰当的身体锻炼建议。
3.婴儿护理:对新生儿的护理进行指导,包括喂养、更换尿布、睡眠等。
4.医疗保障:确保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安全,及时处理突发的健康问题。
三、安全管理1.设施设备: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安全意识: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迅速应对。
3.防火防汛:加强火灾和水灾的防范意识,确保产妇及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四、后勤服务1.食品卫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制定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制度,确保食品的安全。
2.环境卫生: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对中心进行卫生消毒,确保月子中心的干净整洁。
3.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因素。
五、医疗质量管理1.医疗服务:医疗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对产妇及新生儿进行健康监测和护理。
2.医疗设备: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月子中心管理制度模板
月子中心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月子中心的管理,保障母婴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月子中心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以产妇和新生儿为中心,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月子中心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医护人员,其中包括医生、护士、营养师、心理咨询师等。
第五条医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
第六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人员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等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医疗管理第七条月子中心应当根据产妇和新生儿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医疗方案和服务计划。
第八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护理、产后康复、新生儿护理等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确保母婴安全。
第九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治疗方案及效果。
第四章环境管理第十条月子中心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安静、舒适,确保母婴休息和恢复。
第十一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废物处理制度,防止环境污染和交叉感染。
第十二条月子中心应当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三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第十四条月子中心应当设立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
第十五条月子中心应当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产妇和家属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母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确保母婴安全。
第十八条月子中心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七章信息管理第十九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月子中心服务质量规范编制说明
《月子中心服务质量规》编制说明一、制定本标准的背景和目的月子中心是我国近年来从家庭服务业中分离出来的一个新兴业态,二孩政策放开后,该业态发展很快。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已经投入运营和在建月子中心(有的叫:月子会所、母婴会所等)有100多家;很多家政企业与当地妇保医院合作开设了月子会所,不少相关专业医院设立了月子中心。
目前有众多类型的月子中心,例如:有专业营运型、医院附属设立型、专业人员设立型和家庭型等。
月子中心是将坐月子习俗包装成商品,给产妇及新生儿提供一套规格化的服务,不同于普通的家庭服务。
月子中心服务场所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舒适性,母婴护理服务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服务机构的规性和规模化等适应了我国家庭结构转变的需求,是提高我国产妇产后保健水平的需要,也是新生儿获得专业护理、保障其健康成长的需要。
这种适应时代发展而产生的新兴业态—月子中心,成功地在旧传统保持的当代都市中生存并壮大起来。
但目前我国及我省对这个新兴业态尚无系统的规和标准,各服务机构都是在摸索中不断成长,存在一定的鱼目混杂、良莠不齐现象,有的选址不适合、装修设计不专业、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安全卫生的环境无法保证等,危害到了母婴健康,急需运用标准化手段,规其发展和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月子中心正常有序健康发展。
二、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为引领我省家庭服务业向规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供必要的标准技术保障,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提出拟研制家庭服务行业中各业态服务质量规。
由省人社厅和省商务厅共同提出并归口、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起草的DB 36/T793-2014、DB 36/T850-2015、DB 36/T851 -2015 、 DB 36/ T898-2016 、DB 36/T899-2016、DB 36/T944 -2017和DB 36/945-2017已于近几年先后出台实施,为规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加快家庭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解决目前我省尚无月子中心服务质量标准问题,省人社厅和省商务厅指导编制本标准。
xx省地方标准《育婴服务质量规范》编制说明
xx省地方标准《育婴服务质量规范》编制说明一、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意义家庭服务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之一,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在吸纳就业、服务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但因缺乏系统的服务质量标准,导致家政服务中最常见、最普遍、同时也是风险较大的、技能相对要求更高的育婴服务中的投诉层出不穷,育婴服务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很难得到保障。
通过制定本标准,一是可以为规范育婴服务市场提供方法和依据,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市场准入条件;二是可以让客户看到明码标价,从而按需按等级雇用育婴员(师),并在完成服务后各方当事人均可对照本标准行事,达到和谐,减少磨擦,形成对立的统一,实现多方共赢;三是育婴员(师)经过正规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提升服务技能,以专业技能和优质服务培训养出健康活泼、智能超群的婴幼儿,对社会、对家庭都是极大的帮助,对育婴员(师)本人也会带来成就感和荣誉感,创造多赚钱、赚大钱的新机遇,从而吸纳更多的人员从事育婴服务工作,促进就业;四是可以为育婴服务机构提供先进的服务理念和有效的管理方法,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引导进入良性竞争,形成家庭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所依托的制度环境,为有潜力的企业在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走出xx、走向全国奠定理论基础;五是可以为政府主管部门、仲裁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和评判纠纷提供依据,解决目前我省在育婴服务过程中无系统服务质量标准可循的局面。
因此,制定、发布和实施本标准,对育婴服务行业无疑是跨跃式进步,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不可估量。
二、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和我省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实际,为引领我省家庭服务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供必要的标准技术保障,解决目前尚无系统的育婴服务质量规范问题,把标准化管理理念应用于育婴服务行业,扩大服务标准的覆盖范围,规范育婴服务行为,提升育婴服务管理和服务技能,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均提出要尽快制定行业标准。
产后恢复中心的规章制度
产后恢复中心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产后恢复中心的管理,优化服务质量,保障产后妇女及新生儿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产后恢复中心的管理及服务工作,包括产后产妇的康复恢复、新生儿护理等。
第三条产后恢复中心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策,确保服务质量。
第四条产后恢复中心应坚持以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为中心,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产后恢复中心设立院长一职,负责全面管理和领导中心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产后恢复中心设立医疗部、护理部、康复部、后勤部等部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共同服务产妇及新生儿。
第七条产后恢复中心设立专业团队,包括妇产科医生、产科护士、康复师等各类专业人员。
第八条产后恢复中心应配备完善的设施设备,提供舒适、安全的环境。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九条产后恢复中心应提供全面的产妇康复服务,包括产后恢复训练、产后饮食调理、产后心理疏导等。
第十条产后恢复中心应提供新生儿护理服务,包括新生儿喂养、新生儿生长发育监测等。
第十一条产后恢复中心应开设产前培训课程,帮助准妈妈做好孕育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产后恢复中心应开展妇女健康宣教活动,提升产后康复意识。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十三条产后恢复中心接待产妇及新生儿后,应进行全面的入院评估,制定个性化康复护理计划。
第十四条产后恢复中心应定期进行康复评估,及时调整康复计划。
第十五条产后恢复中心应建立产妇及新生儿健康档案,记录康复过程及效果。
第十六条产后恢复中心应定期组织康复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水平。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七条产后恢复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员工招聘机制,确保人员质量。
第十八条产后恢复中心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不断提升员工技能。
第十九条产后恢复中心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二十条产后恢复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奖惩制度,促进员工发展。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产后恢复中心应严格遵守卫生防疫规定,保障产妇及新生儿的健康安全。
《月子会所(中心)服务规范》编制说明.pdf.pdf
团体标准《月子会所(中心)服务规范》编制说明一、起草目的和意义21世纪以来,随着国民生活水平与消费能力大幅提高,传统生育、育婴护理观念已经悄然发生了巨大改变。
更为年轻一代的80、90后妈妈们开始注重于“科学坐月子”这一新兴概念,追求更佳的产后调养护理质量和更加专业的婴儿照护服务。
因此,提供产后专业护理的“月子会所”应运而生。
并且在近几年明星妈妈入住月子会所的带动下,月子会所这一新鲜产物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追捧。
月子会所是集住宿、餐饮与护理等服务业务为一体的专业型母婴护理机构,其主要面向产后妈妈这一特殊消费群体提供新生儿护理与产妇护理服务,帮助和指导产后妈妈进行专业的产后护理、调养以及婴儿生活护理、疾病防治等工作。
伴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在缺乏行业监管标准情况下,月子会所进入了无序发展状态,许多不具备资质的月子会所进入市场,整个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等乱象,这些情况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给月子会所行业带来了巨大挑战。
政府作为月子会所行业的监管者,应及早制定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月子会所行业朝着更加健康、专业、普惠的方向发展,同时也方便后期对行业进行管理约束。
因为只有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才能更好的满足市场和消费者需求。
行业标准规范化是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保障,是解决行业发展问题和改善行业生态的重要举措,对未来母婴护理行业有着重大意义。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原则和依据(一)任务来源为进一步规范与提升我市月子会所(中心)的服务能力及水平,团体会员单位洛阳巍阁月子会所等提出制定《月子会所(中心)服务规范》申请,洛阳市育婴师协会准予立项。
(二)编制原则合规性原则。
该标准中有关月子会所的服务内容与要求,是以所搜集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省市地方标准、专业领域论文著作及洛阳市的现状为主要参考依据,是在了解我市的现实情况基础上进行编写。
适用性原则。
《月子会所(中心)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pdf
ICS 03.080.30A12T/LYYYS 团体标准T/LYYYS 001—2021月子会所(中心)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2021-XX-XX发布 2021-XX-XX实施洛阳市育婴师协会发布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洛阳市育婴师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洛阳巍阁月子会所、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洛阳新区人民医院、嵩县伊美家妇产医院、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汝阳县中医院、洛宁县人民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冰、董瑞珍、李莉莉、张淑梅、付小霞、马爱玲、侯玲军、邢桃红、王岚、董玉宁、薛彦娜、付云、梅岚、陶纯、范丽琼、孙晓燕、任波、常莉、史红艳、陈翡翠、马美新、何均华、乔喜娟。
月子会所(中心)服务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月子会所(中心)的基本条件、环境及设施设备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要求、卫生消毒及安全要求、服务质量保障等。
本文件适用于月子会所(包括月子中心、母婴会所、母婴护理中心、产后康复机构等。
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的运行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参考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31771 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0378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6月龄内婴儿母乳喂养指南》中国哺乳期妇女膳食指南3术语和定义3.1产妇分娩期或产褥期(产后42 d-56 d)的妇女。
3.2新生儿从娩出到诞生后28 d的婴儿。
月子中心服务规范
月子中心服务规范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月子中心的服务行为,确保提供优质的月子服务,并保障客户的权益,提高客户满意度。
服务对象月子中心的服务对象包括产妇和新生儿。
服务内容1. 住宿和饮食月子中心提供舒适的住宿环境和合理的饮食安排。
客户的住宿应符合卫生要求,床铺和卫生间应每天清洁。
2. 护理和健康管理月子中心提供专业的护理服务,包括定期测量客户的体温、血压和体重,并咨询产后护理知识。
对于需要特殊护理的客户,月子中心应提供相应的医疗支持。
3. 产后康复月子中心应提供专业的产后恢复指导,包括恢复体操、按摩和身体保养等方面的建议。
同时,月子中心应配备专业的理疗师和康复设备,以帮助客户恢复身体健康。
4. 婴儿护理月子中心应提供专业的婴儿护理服务,包括定期测量婴儿的体温、体重和身高,并提供喂养、洗澡和更换尿布等基本护理。
5. 心理支持月子中心应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客户应对产后情绪波动和压力。
月子中心可以提供心理咨询或安排心理专家进行辅导。
服务标准1. 专业团队月子中心应配备具备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护理人员、保健师和儿科医生等,以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安全措施月子中心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户和婴儿的安全。
中心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并落实相应的消毒和防疫措施。
3. 个人隐私保护月子中心应妥善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或照片。
4. 服务反馈月子中心应定期向客户征求服务反馈,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建议,并采取措施改进服务质量。
总结本文档规范了月子中心的服务行为,明确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月子中心应以客户满意度为重要指标,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客户的权益。
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Edited by LLM, 08-07-2021]。
《月子中心服务基本规范》
《月子中心服务基本规范》月子中心是指专门服务于产后母婴的机构,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生活、护理、保健等方面的服务。
由于产后母婴需要特别的关注和照顾,所以月子中心的服务质量和规范性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国家出台了《月子中心服务基本规范》,以保障产后母婴的健康和安全。
一、服务场所要求月子中心的服务场所应当具备住宿条件,提供舒适、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
应当有足够的卫生设施和婴儿护理设备,并保持常年常新。
二、服务人员的要求月子中心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服务人员应当经过系统的培训,了解产妇和新生儿的生理、心理、营养等方面的知识。
三、服务内容的规范1、为产妇提供科学的饮食营养。
月子中心应当提供适宜产妇口味和健康需求的饮食,保障充足营养和卫生安全。
食物应当含有蛋白质、铁、钙等必需元素,饮食应当健康、清淡、易消化,并且要充分尊重产妇的饮食文化和习惯。
2、为产妇提供恰当的护理。
月子中心应当重视产妇的护理,关注她们的情绪和身体变化。
应当根据产妇的身体状况为其提供不同程度的护理,包括洗澡、换衣服、打理头发等。
还应当经常为产妇量体温、血压等生命体征。
3、为新生儿提供科学的护理。
月子中心应当为新生儿提供专业的护理,包括喂奶、换尿布、清洗、按摩等。
月子中心应当确保新生儿的健康安全,避免交叉感染和其他危害。
4、提供科学、适宜的母婴沟通。
月子中心应当教育和指导产妇如何与新生儿进行适宜的沟通和交流,尤其是对于母乳喂养的产妇来说,母婴沟通尤为重要。
同时,月子中心也应当鼓励产妇与家庭、社会积极互动,促进产后心理调整。
5、提供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
月子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生和护士,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必要的医疗干预和支持,如新生儿筛查、产后检查、健康指导等。
四、安全防范的要求月子中心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运行机制。
同时,月子中心也应当与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合作,建立应急服务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月子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月子中心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月子中心的安全、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产妇及婴儿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月子中心全体员工应认真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月子中心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月子中心的管理层应负责本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月子中心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本规章制度的执行,并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二、产妇管理第五条产妇入住月子中心时,应按照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签订入住协议。
第六条产妇应遵守月子中心的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参与康复锻炼。
第七条产妇的家属探视应提前预约,遵守中心的规定,不得影响中心的正常秩序。
第八条产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院,应提前向管理层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
三、婴儿管理第九条婴儿的喂养、护理、保健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
第十条婴儿的家长应积极参与婴儿的照顾和护理,了解婴儿的健康状况,配合中心的保健工作。
第十一条婴儿的家属探视应遵守中心的规定,不得影响婴儿的休息和健康。
四、员工管理第十二条月子中心员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十三条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私自离岗。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穿着整洁、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中心内吸烟、使用明火。
五、环境卫生第十六条月子中心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清洁工作。
第十七条中心内禁止乱丢垃圾,应按照指定的垃圾桶进行垃圾分类。
第十八条中心内禁止大声喧哗、乱贴乱画,维护中心的良好环境。
六、安全管理第十九条月子中心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妇、婴儿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中心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紧急呼叫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二十一条中心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月子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月子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月子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月子中心的所有管理和服务人员,包括管理层、医护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月子中心管理层应当理解、遵守和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月子中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修订本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服务标准第五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和标准化的服务操作规范,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安全和健康。
第六条月子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医护团队,提供全方位的孕期和产后护理服务。
第七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孕妇和新生儿的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方案。
第八条月子中心应当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饮食营养安全,提供合理的膳食和营养指导。
第九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急救机制,确保孕妇和新生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第十条月子中心应当加强健康宣教教育,提供产后康复指导和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孕妇顺利度过产后恢复期。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架构,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月子中心应当制定员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和考核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和资金管理,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十四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十五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六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确保孕妇和新生儿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月子中心应当根据服务要求,定期对健康档案、饮食营养、医疗护理等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月子中心管理制度模板
月子中心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月子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月子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保洁人员等。
第三条月子中心的管理原则为“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严格管理、优质服务”。
第四条月子中心的管理目标为提供优质的月子服务,保障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与安全,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五条月子中心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服务工作合法合规。
第六条月子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管理和医护知识,负责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
第七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九条月子中心的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护人员、保洁人员等,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招聘制度,招聘合格的员工,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机制,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优秀员工,惩罚不良员工。
第十二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机制,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
第十三条月子中心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和工作纪律。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五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确保每位客户都能得到规范的服务。
第十六条月子中心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保障客户的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第十七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急救制度,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用药管理制度,确保用药安全和合理性。
第十九条月子中心应当保障客户的隐私权,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第二十条月子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满意度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二十一条月子中心应当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和卫生条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月子中心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月子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组织和运作,保障中心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心以“关爱母婴,服务家庭”为宗旨,致力于为产妇及新生儿提供专业、温馨、舒适的月子护理服务。
第三条中心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会员权益,努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中心设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中心的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决定中心重大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一)理事长: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主持理事会会议;(二)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分管中心某一方面工作;(三)理事:负责中心某一方面工作,参与中心决策;(四)监事:监督中心财务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设秘书长一名,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理事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中心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八条加入中心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母婴事业,认同中心宗旨;(二)遵守中心章程,履行会员义务;(三)具备一定经济实力,有支付月子护理服务费用的能力。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二)优先享受中心提供的月子护理服务;(三)对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监督中心的工作。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中心章程,维护中心形象;(二)按时缴纳会费;(三)积极参与中心组织的活动;(四)为中心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服务与收费第十一条中心提供以下服务:(一)月子护理:为产妇提供产后康复、营养、心理等方面的护理;(二)新生儿护理:为新生儿提供喂养、洗澡、穿衣、抚触等服务;(三)产后康复:为产妇提供瑜伽、产后恢复操等康复训练;(四)母婴用品销售:提供婴儿用品、产妇用品等。
第十二条中心收费遵循市场规律,根据服务内容、档次等因素制定收费标准。
第五章财务与审计第十三条中心设立财务部,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中心财务收支必须遵循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财务透明、合规。
第十五条中心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由理事会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月子中心服务质量规范》编制说明
《月子中心服务质量规范》编制说明-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月子中心服务质量规范》编制说明一、制定本标准的背景和目的月子中心是我国近年来从家庭服务业中分离出来的一个新兴业态,二孩政策放开后,该业态发展很快。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已经投入运营和在建月子中心(有的叫:月子会所、母婴会所等)有100多家;很多家政企业与当地妇保医院合作开设了月子会所,不少相关专业医院设立了月子中心。
目前有众多类型的月子中心,例如:有专业营运型、医院附属设立型、专业人员设立型和家庭型等。
月子中心是将坐月子习俗包装成商品,给产妇及新生儿提供一套规格化的服务,不同于普通的家庭服务。
月子中心服务场所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舒适性,母婴护理服务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服务机构的规范性和规模化等适应了我国家庭结构转变的需求,是提高我国产妇产后保健水平的需要,也是新生儿获得专业护理、保障其健康成长的需要。
这种适应时代发展而产生的新兴业态—月子中心,成功地在旧传统保持的当代都市中生存并壮大起来。
但目前我国及我省对这个新兴业态尚无系统的规范和标准,各服务机构都是在摸索中不断成长,存在一定的鱼目混杂、良莠不齐现象,有的选址不适合、装修设计不专业、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安全卫生的环境无法保证等,危害到了母婴健康,急需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其发展和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月子中心正常有序健康发展。
二、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为引领我省家庭服务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供必要的标准技术保障,江西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提出拟研制家庭服务行业中各业态服务质量规范。
由江西省人社厅和江西省商务厅共同提出并归口、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起草的DB 36/T793-2014、DB 36/T850-2015、DB 36/T851 -2015 、 DB 36/ T898-2016 、DB 36/T899-2016、DB 36/T944 -2017和DB 36/945-2017已于近几年先后出台实施,为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产后康复师服务质量规范编制说明.pdf
规程,规范对产后康复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鉴定,严格产后康复 服务流程,规范经营管理;三是可以使服务人员明确自身职责,提 升服务技能,以专业技能提供规范的产后康复服务;四是可以为我 省行业和职业主管部门、仲裁机构对产后康复实施有效监管和评判 纠纷提供依据。
三、本文件的编制过程 本文件在进行大量调研后完成初稿,通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后形 成当前的文本。主要编制过程有以下阶段: 1、成立起草小组。2020 年 8 月成立了由一线产后康复师、相 关企业的高管、相关专家组成的起草小组,承担制定编制工作计划、 确定编制原则、对我省产后康复服务现状进行调研、编制本文件的 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本标准征求意见稿、报 审报批本标准等工作。 2、召开启动会。2020 年 9 月 1 日,起草小组召开了标准编制 启动会,对本文件的编制思路、框架等进行了讨论,确定了本文件 编制的总体计划。 3、确立本文件框架。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3 月,起草小组 在分头对全省各相关情况展开调研后,明确了本文件的定位、应用 对象和适用范围,并就产后康复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 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投诉处理、产后康复师等级划分和评 定规则等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等请教了相关专家,查阅了大量相关 资料和教材,参考了省内外产后康复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管理规 章、服务技术操作规程等,在充分总结我省产后康复实践经验和实 际情况的基础上,确立了编制本文件的基本架构。 4、完成本文件征求意见稿。2021 年 4 月,在进一步汇总分析 收集情况和资料的基础上,起草小组编写出了本文件草稿。2021 年 5 月上旬召开相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征求意见,会上大家对本文 件草稿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专业用语等方面的描述存有不同意
甘小艳 女 事 产 后 康 复 服 务 和 培 训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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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本标准的背景和目的
月子中心是我国近年来从家庭服务业中分离出来的一个新兴业态,二孩政策放开后,该业态发展很快。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已经投入运营和在建月子中心(有的叫:月子会所、母婴会所等)有100多家;很多家政企业与当地妇保医院合作开设了月子会所,不少相关专业医院设立了月子中心。目前有众多类型的月子中心,例如:有专业营运型、医院附属设立型、专业人员设立型和家庭型等。
3、确立本标准框架。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5月,起草小组在分头对全省各地月子中心现状展开调研后,进一步明确了本标准的定位、应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并就月子中心涉及的术语与定义、基本条件、环境及设施设备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及要求、卫生清毒及安全要求、服务质量保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等,请教了相关专家和业内行家,收集了丰富的实际操作案例和第一手实践资料,依据了国家相关标准和参照了兄弟省市相同标准,查阅了相关法规和政策,在对调研情况、收集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之后,认真总结了我省月子中心服务的实践经验,确立了编制本标准的基本架构。
2、本标准遵循推进家庭服务业产业化和社会化发展需求,旨在通过基础性标准的制定,为引领我省月子中心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供必要的标准技术保障,把标准化管理理念应用于月子中心,从而规范其经营管理、提升其服务技能、促其健康发展。
3、本标准的制定以家庭服务行业长期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积累为基础,以规范月子中心的服务质量为主线,在研制过程中,通过不断进行实证分析和验证,完善本标准的科学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本标准的研制是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相结合的成果。
月子中心是将坐月子习俗包装成商品,给产妇及新生儿提供一套规格化的服务,不同于普通的家庭服务。月子中心服务场所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舒适性,母婴护理服务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服务机构的规范性和规模化等适应了我国家庭结构转变的需求,是提高我国产妇产后保健水平的需要,也是新生儿获得专业护理、保障其健康成长的需要。这种适应时代发展而产生的新兴业态—月子中心,成功地在旧传统保持的当代都市中生存并壮大起来。但目前我国及我省对这个新兴业态尚无系统的规范和标准,各服务机构都是在摸索中不断成长,存在一定的鱼目混杂、良莠不齐现象,有的选址不适合、装修设计不专业、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安全卫生的环境无法保证等,危害到了母婴健康,急需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其发展和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月子中心正常有序健康发展。
1、成立起草小组。2016年11月成立了由业内行家和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起草小组,承担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编制原则、对各月子中心的现状进行调研、编制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研究处理这些意见等工作。
2、召开启动会。2016年1月13日,起草小组召开了标准编制启动会,对本标准的编制思路、框架等进行了讨论,确定了本标准编制的总体计划。
三是参照了GB/T 20647.8-2006《社区服务指南 第8部分》、GB/T31771-2016《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服务质量规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之中国哺乳期妇女膳食指南》、《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之婴儿喂养指南》等标准和相关规定。
五、本标准的编制过程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多次调研,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参与标准讨论的有来自月子中心一线的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相关专家学者,通过对本标准内容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形成了目前标准文本。主要编制过程包括以下阶段:
二、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
为引领我省家庭服务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供必要的标准技术保障,江西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提出拟研制家庭服务行业中各业态服务质量规范。由江西省人社厅和江西省商务厅共同提出并归口、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起草的DB 36/T793-2014、DB 36/T850-2015、DB 36/T851 -2015 、 DB 36/ T898-2016 、DB 36/T899-2016、DB 36/T944 -2017和DB 36/945-2017已于近几年先后出台实施,为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快家庭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解决目前我省尚无月子中心服务质量标准问题,江西省人社厅和江西省商务厅指导编制本标准。
(3)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发展健康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并着重提出规范发展母婴照料服务。吹响了健康产业发展的号角。
(4)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产业。月子中心是提供母婴照料和保健服务的,包含健康服务,应当属于国家提倡大力发展的产业。
四、本标准与现行法规和政策及相关标准的关系
1、本标准的编制实施有利于贯彻我国的法规和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了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并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要求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明确要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提出了保障母婴健康的一系列要求。是一部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的专门法律。
2、本标准与相关标准相辅相成:
一是依据了《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体例规范充分体现标准的通用性、实用性、科学性;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提出食品安全要求。
二是引用了GB/T17242 -1998《投诉处理指南》、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符合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的部分内容和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19085-2003《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的全部内容。
本标准由江西省人社厅和江西省商务厅共同提出并归口、由江西省家庭服务业协会起草。参与起草的单位有:江西蜜月母婴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南昌仁爱妇产医院月子中心、江西省安吉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江西馨安母婴护理有限公司、新余市玺玥湾健康管理责任有限公司。
三、本标准遵循的原则
1、本标准立足于月子中心发展的现状,同时关注这个新兴业态发展的趋势,参照兄弟省市相关标准,在现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总结我省月子中心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