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消防指标、消防责任制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创安全文明工地,创精品工程,树立社会信誉,我公司工程部在全方位加强了职工的安全消防保护意识,达到安全防护、临电设施标准化,严格杜绝三违现象。
对不遵守安全消防法律法规,不按安全消防操作规程施工的,将给予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管理人员罚200、工人罚50元;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穿反光背心的,罚100元;3、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罚100元;4、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罚100元;5、电工、焊工作业不穿绝缘鞋的,罚50元;6、电焊机无专用设备箱的,罚200元;7、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的,罚500元;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戏耍打闹的,罚100元;8、在现场光膀子、穿拖鞋的,罚50元;9、现场内动用电气焊及明火作业未开动火证或动火地点与证上地点不符的,罚200元;10、现场内电气焊时,看火人未到位,无防护措施的,罚200元;11、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及建筑垃圾的,罚200元;12、湿作业时未及时对灯线盒、地漏、管口等采取保护措施的,罚200元;13、现场、生活区用水未将水龙头关严的,罚200元;14、现场内电线拖地,不按规范架设的,罚200元;15、使用破损的插头或用导线直接插在插座上的,罚200元;16、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罚200元;17、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用)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或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的,罚500元;18、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罚200元;19、使用电器设备不按规范接三级箱的,罚100元;20、施工人员私自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的,罚500元;21、焊机使用时,二次线双线不到位或采取借路的,罚100元;22、私自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点明火的,罚500元;23、在施工现场任意搭设、拆改安全设施(安全网、脚手架、拉纤、保护接零、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线等)的,罚500元;24、擅自挪用消防器材的,罚500元;25、酒后作业的,罚300元;2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电工、焊工等)上岗的,罚300元;27、私自拆改公用高低压灯泡或私自拉接电线的,罚200元;28、在现场内乱写乱画的,罚50元;29、私自破坏房屋和门窗成品的,罚500元;30、未经许可,擅自将钢管脚手架截断的,罚1000元;31、施工现场用电一闸多机的,罚200元;32、电器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300元;33、配电箱内的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未采取端子板设置的,罚200元;34、配电箱内的保护零线和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未压接或压接不实的,罚100元;35、碘钨灯未使用三芯线,支架低于2.4米的,罚200元;36、偷盗财物估价在500元以内的,对单位处以最低罚款3000元,对个人罚款1000元;37、偷盗财物估价在500—1000元的,对单位处以最低罚款5000元,估价在1000元以上的,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枣阳万象城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8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第一条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条外部安全防护不到位处罚1. 未按规定搭设围挡、警示标识以及设置安全通道的,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2. 擅自拆除、随意移动现场围挡、警示标识的,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3.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导致人员伤亡的,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处罚1. 未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的,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2. 高处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网、安全护栏等防护措施的,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3. 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高处作业人员伤亡的,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处罚1.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机械设备的检验、维护和保养的,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2.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的,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3. 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的,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4.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现场安全责任人违规处罚1. 未按规定设立现场安全责任人的,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2. 现场安全责任人未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现场安全责任人故意逃避责任或者在事故发生后伪造、隐匿、销毁证据的,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施工岗位罚款制度
工程施工岗位罚款制度一、总则1. 本罚款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3. 罚款的执行应公正、合理,不得随意加重或减轻处罚。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 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者,每次罚款50元。
- 违反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者,每次罚款100元。
- 未经授权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者,每次罚款200元。
2. 工程质量问题:- 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或偷工减料者,每次罚款500元。
-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使用者,每次罚款300元。
- 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者,每次罚款500元。
3. 工程进度延误:-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者,每日罚款1000元。
- 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面未能按时完成者,每次罚款200元。
4. 环境保护违规:- 随意丢弃垃圾、污染环境者,每次罚款50元。
- 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废气者,每次罚款500元。
三、罚款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的管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并记录违规事实。
2. 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罚款金额。
3. 发出罚款通知单,明确违规事项、罚款金额及缴纳方式。
4. 违规者应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三日内缴纳罚款。
四、罚款的管理与使用1. 罚款由项目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和管理。
2. 罚款收入用于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提高工程质量。
3. 罚款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全体施工人员公示。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以最新规定为准。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为确保XXXXX技术研发楼项目部的安全和秩序,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细则:**一、基本安全规范**1. 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不按要求系下颚带者,罚款20元。
2. 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上班,违者罚款50元。
**二、酒后施工与环境卫生**3. 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班组长连带罚款500元。
4. 乱丢垃圾、剩饭、菜渣者,每次罚款50元。
**三、用电安全**5. 晚上按时熄灯,违者罚款50元;休息后喧哗影响他人者,罚款50元。
6. 用水后不关好阀门者,每次罚款50元。
7. 电气设施缺乏防护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罚款100元。
**四、机械设备与工具**8. 使用电动工具无安全防护设施者,罚款200元。
9. 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随地小便者,罚款50元。
**五、消防与设施破坏**10. 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者,赔偿费用并罚款200元。
11. 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者,罚款500元。
12.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
**六、特种作业与个人行为**13. 高空作业单板或踩管作业者,罚款100元。
14. 电箱内电气设施不符合要求或接线错误者,罚款100元。
15.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300元。
**七、电工与焊工**16. 电工、焊工在岗不穿绝缘鞋者,罚款50元。
17. 用电设备无开关箱者,罚款200元。
**八、用电安全与打架斗殴**18. 开关箱无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者,罚款50元。
19. 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罚款1000元。
20. 楼内住人者,罚款1000元。
**九、材料偷盗与塔吊操作**21. 发现偷盗材料者,由业主、监理、总包协调处理,否则移交司法部门。
22. 使用塔吊违规操作者,罚款200元。
**十、结构施工与高空作业**23. 结构施工模板加固支撑在外墙脚手架上者,罚款100元。
24. 外墙脚手架上落物者,罚款1000元,并停工整改。
施工现场安全罚款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文明施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安装、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等领域的施工现场。
三、罚款原则1. 依法依规:罚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2. 公平公正:罚款应公平、公正,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
3. 教育为主:罚款应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 罚款与整改相结合:罚款的同时,应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罚款项目及标准1. 人员安全违规行为(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特殊工种不按要求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3)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元。
(4)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者,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负连带责任罚款500元。
2. 施工现场环境违规行为(1)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人。
(2)用水用电后不关者,各罚款50元。
(3)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4)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地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处罚款100元。
(5)电锯木机使用无尾刀,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200元。
(7)施工现场随地小便者,罚款50元。
3. 施工现场管理违规行为(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不符合规定,每处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是指在施工现场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或事故后,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处罚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的处罚细则:
1. 一般处罚:
- 警告:对违反规定但未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 罚款:对于违反规定且造成轻微危害的行为,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并要求立即改正。
2. 严重处罚:
- 取消承包资格: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且造成重大危害的行为或多次违反规定的行为,取消相关责任人或单位的承包资格,暂停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施工活动。
- 免职或解雇:对于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员,给予免职或解雇处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赔偿:对于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求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 特殊处罚:
- 法律追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员或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并依法处罚。
处罚细则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
同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的制定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注重公正、公正和透明原则。
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安全,维护工人和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管理,并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施工现场负责人应保证施工现场所需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和证书,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确保施工工艺合理安全。
第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有效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施工现场的入口、危险区域、限制区域等,以警示人员注意安全。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备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器材、喷淋系统等,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研讨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一经查实,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停工整改,情节严重者,吊销相关执照。
第二章处罚事项第十条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指导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使工人和公众面临安全隐患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使施工现场存在火灾隐患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未定期组织安全会议,未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和处理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处以罚款,并责令停工整改。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需要经过以下程序进行处罚:1.监督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2.监督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和复核,确认整改情况;3.如施工单位未按照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罚款和停工处罚。
第十七条监督部门在罚款和停工处罚时,应当做出相关处罚决定,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第一条:为了维护施工现场的工人安全,保障施工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处罚条模版。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适用于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可分为警告、罚款、停工整改、责令限期改正、暂扣或吊销承包资质等处罚方式。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及相应的罚则:1.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款金额为500元至3000元;3.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5.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6.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7.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标牌,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8.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9.违反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10.违规行为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罚款金额为5000元至10000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如有发生违法行为,经现场负责人核实后,应当立即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以上处罚。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记录将被留存并作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用评估参考。
第七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如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应当密切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并主动采取措施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对于多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四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建设工程、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聘请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第五条工人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章违法行为及处罚第八条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岗位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二)未聘请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三)未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四)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五)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六)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应急预案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七)未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八)不按规定进行相邻施工协调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九)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第九条对存在严重安全违法行为的单位,监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一)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二)吊销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三)撤销项目资质,并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四)限期整改,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五)吊销单位的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六)其他依法应当采取的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范文(二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范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确保施工工作顺利进行和保障工人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如果发现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下面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范文,供参考。
一、一般安全管理规定1. 未佩戴安全帽:扣罚款100元,直至佩戴安全帽为止。
2. 未佩戴安全带:扣罚款200元,并限制当天上岗,必须听取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3. 未经安全培训上岗:扣罚款300元,并限制当天上岗,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4. 施工区域未进行警示标识:扣罚款200元,并要求立即进行警示标识。
5. 工地堆放材料或设备不整齐:扣罚款100元,并要求整理材料或设备。
6. 违规吸烟、明火作业:扣罚款500元,并限制当天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继续上岗。
7. 临时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扣罚款3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不得使用临时用电线路。
8. 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理:扣罚款200元,并要求立即进行清理。
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未按照规定使用机械设备:扣罚款500元,并限制当天使用,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后方可继续使用。
2. 未正常维护机械设备:扣罚款300元,并要求立即进行维护和检修。
3. 未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扣罚款200元,并限制当天操作,必须接受操作培训后方可继续操作。
4. 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未按规定戴防护用具:扣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戴上防护用具。
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未戴安全帽进行高处作业:扣罚款200元,并限制当天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后方可继续作业。
2. 未使用安全防护网进行高处作业:扣罚款300元,并要求立即安装安全防护网。
3. 高处作业时未系好安全绳:扣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系好安全绳。
4. 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扣罚款200元,并限制当天作业,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继续作业。
四、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1. 未按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扣罚款5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储存方式。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背景说明在建筑工地中,因为施工行为的违规或者不当导致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其中有些甚至直接影响到工人和公众的生命安全。
因此,严格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违规处罚细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会介绍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施工行为,最大程度避免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发生。
违规处罚细则一、轻微违规1.安全防护不到位•建筑工地安全带未系,未按规定穿戴安全帽,未戴防护手套,未佩戴防护鞋等安全带设备未按规定佩戴,一次罚款500元,或口头警告。
2. 施工场所管理不当•施工区域乱堆乱放物品,或有明显安全隐患,一次罚款500元,或口头警告。
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人员没有面对面注意安全的要点及安全制度,一次罚款500元,或口头警告。
1.违章搭建•对于搭设不符合规划和地形的临时建筑,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2%-5%不等,责令停工整改。
2. 危险作业违章操作•高处作业没有设置安全网、安全防护带等安全措施,一次罚款500元-1000元,责令单位停工整改。
3. 操作不当•工人没有按照工序要求操作施工设备或懈怠操作,一次罚款500元-1000元,责令单位停工整改。
三、较重违规####1.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标准或不执行规范,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5%-10%不等,责令停工整改。
####2.违规使用施工设备和材料•违规使用低质量、廉价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3%-5%不等,责令停工整改。
1.未进行安全检查调查•发生安全事故后,主观上故障现场,未组织开展调查分析工作,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10%-20%不等,并对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关处罚。
2.违章搭建导致事故•对于因为搭设不符合规划和地形的临时建筑导致的事故,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治,罚款数额相应的工程款项的10%-20%不等,并对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关处罚。
结束语施工现场安全违规行为一经查处,不仅会对施工进程造成影响,更可能会直接危及相关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在施工现场,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违规处罚细则是至关重要的。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第一篇: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一、违反安全管理1.分包(分项)工程无安全措施方案或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500~1000 元;2.安全管理小组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到期不整改的,罚款500~1000元;3.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超期未复证者按无证者处理;4.施工队长或管理人员强令施工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者,予罚款500元。
二、违反安全防护措施1.脚手架、龙门架、井架、塔吊未按《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搭设或未办理相应的验收挂牌制度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2.各类施工机具未设防护棚和安全操作规程、无防护挡板,转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3.各种预留孔和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4.各类电气设备无可靠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5.电气开关箱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的、电源箱乱接乱拉或严重违章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6.手持照明灯、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或潜水泵无漏电保护装置的,每发现一处对总包单位罚款200 ~500元。
7.乙炔瓶使用时无回火防止器、气管卡夹不紧、皮管破裂等原因造成泄气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8.特种设备无各类保险、限位装置或安全保险装置失灵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500~1000元。
三、违反文明施工及车辆行驶1.不按规定在施工区域乱倾倒建筑垃圾或泥土的,每次处罚1000~5000元。
2.每发现一起随地大小便的,罚款1000元;四、违章、违纪1.进入施工区域不戴安全帽者,每次罚款50元;2.高处作业不系或不按规定挂好安全带者,每次罚款100元;3.厂房结构吊装或屋面作业不挂设安全网的,罚款500元;4.施工现场无登高设施或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5.禁烟区域抽烟者每次对总包单位罚款50元;6.未经意,乱拆脚手架、栏杆、跳板、安全网、坑洞盖板、塔架地锚缆绳、机电设备、构筑物的支撑、衬垫等安全设施或机电设备的保险装置、安全警告标志及信号等,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7.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明火作业违反“十不烧”者,每次罚款100~500元,不听劝告者应加倍罚款并对施工人员逐出施工现场处罚;8.凡违反各工种操作规程,不按安全交底及有关施工程序施工操作者、高处抛物、落物或违反起重、电气、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9.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禁止区域或乱动电柜、电器、机械开关者的,每次罚款100~500元,酿成后果加倍罚款并对施工人员逐出施工现场处罚;10.每发生一起斗殴事件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送至司法机关处理;11.每发生一起偷盗的,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送至司法机关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条例最完整版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使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处罚细则: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进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身体缺陷的残疾人员,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及无企业司徽标志的安全帽,每人一次罚款100元,对于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工人,班组必须把该工人清理出场。
3、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违者罚款100元/人。
4、在2米以上施工操作的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不系好安全帽带子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人次。
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绳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有损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100元/人。
7、严禁非作业人员、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
8、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违者罚款100元/人。
9、施工人员工作应思想集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500元/次。
10、现场施工人员违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范要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罚款200元/人。
11、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100元/人。
12、施工现场严禁乱搭乱接电线,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13、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电箱必须加锁管理,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杂物,凡是发现不符合的配电箱,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
15、凡是电器设备未按规定接零、接地的,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模版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模版一、违章搭建罚则:1. 违规搭建脚手架或使用未获得检验合格的设备,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2. 搭建高度超过规定限制的脚手架,每超1米罚款500元,责令拆除重搭;3. 脚手架未按要求进行固定和加固,罚款5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4. 脚手架存在缺陷未进行及时维修,罚款2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5. 违规使用竖向杆件、斜撑、横杆等脚手架配件,罚款2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6. 搭建脚手架未设置防护栏杆,罚款3000元,并责令立即安装;7. 脚手架存在存放杂物等行为,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
二、高处坠落罚则:1.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罚款1000元,并责令立即佩戴;2. 高处作业人员未经过培训,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3. 高处作业人员未经过体检,罚款1000元,并责令立即体检;4. 未设置防护网、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罚款3000元,并责令立即设置;5.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无稳定措施,罚款5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6. 高处作业使用的施工吊篮超载,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7. 高处坠落事故超过3次,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三、电气安全罚则:1. 电气设备未获得检验合格,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2. 电线电缆未按规定进行绝缘处理,罚款2000元,并责令立即绝缘处理;3. 电缆未进行合理敷设,罚款2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4. 电气设备未按要求设置过载保护装置,罚款3000元,并责令立即安装;5. 电气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罚款3000元,并责令立即检测和维护;6. 电气设备使用人员未经过培训,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7. 电气设备作业区域未设置防护措施,罚款2000元,并责令立即安装。
四、消防安全罚则:1. 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器材,罚款3000元,并责令立即设置;2. 消防器材存放位置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3. 消防器材过期或损坏,罚款1000元,并责令立即更换;4. 施工现场防火分区未进行合理划分,罚款5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5. 灭火器材未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罚款2000元,并责令立即检测和维护;6. 未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罚款5000元,并责令立即制定;7. 居住区域生火或燃放烟花爆竹,罚款5000元,并责令立即停止。
(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标准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标准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提高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特制定本处罚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从严管理,处罚有据,以罚促管。
处罚对象包括项目部、项目部成员、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及其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其它分供方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
二、施工现场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处罚标准第四条造成重大机械事故而导致死亡事故的,除责任者受到处罚外,并对项目处以100000元罚款,对项目经理罚款20000元。
第五条造成重大机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3000元,对项目经理罚款1000~5000元,项目副职将按责任划分,罚款额度分别为项目经理的40%~80%。
第六条造成机械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的,对责任人罚款800~2000元,项目经理罚款800~3000元,项目负责生产、安全、质量、技术、商务的副职,罚款的额度分别为项目经理的30%~70%。
第七条造成一般机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对项目罚款500~1500元。
第八条项目屡次发生重大机械安全隐患(含未遂事故)、违规现象或问题整改不及时的,对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和分管人员处以1000~2000元罚款。
第九条项目机操工、信号工屡次检查无证上岗,对其本人按机操工50元、信号工200元罚款,并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同时对项目管理失职的相关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三、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问题、隐患处罚标准第十条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十一条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第十二条每周一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每次罚主管专业工程师(工长)100元,罚项目安全值班领导50元。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水平,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一、违规行为处罚:
1. 未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将处以警告,并限期参加培训;
2.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将处以罚款,并限期改正;
3. 擅自改变、移动设备设施,将处以罚款,并限期恢复原样;
4. 使用不具备安全标志的机械设备,将处以罚款,并责令停用;
5. 未进行安全交底,将处以警告,并限期补救;
6.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巡查,将处以罚款,并要求补救;
7. 管理人员未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将处以罚款,并限期取得资格证书;
8. 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将处以罚款,并进行调查处理。
二、罚款标准:
1. 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最低罚款金额为500元,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5000元;
2. 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罚款金额不低于5000元,具体罚款金额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情况确定。
三、处罚执行和申诉:
1. 处罚决定由安全部门执行,执行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 被处罚者有权对处罚决定提出申诉,申诉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安全部门将对申诉进行审理。
四、处罚效力:
1. 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
2. 对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复核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的概述,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制定,并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施工现场是一个高风险环境,为了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必不可少。
下面是一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的。
第二条: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违规行为第四条: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安全培训的,罚款5000元,责令改正。
第六条: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检查的,罚款5000元,并责令改正。
第八条:违反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罚款5000元,并责令改正。
第九条:违反用工安全制度的,罚款5000元,并责令改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购买工伤保险的,罚款5000元,并责令补办。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5000元,并责令改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罚款5000元,并责令改正。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违规行为被发现后,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六条:根据调查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决定,并向施工单位告知。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第十八条:复议期限为五日,复议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四章处罚执行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对处罚决定未按照规定履行的,每日处罚金额以罚款数额的1%计算,并依法追加罚款。
第二十条:对拒不改正的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采取暂停施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措施,并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安全监管部门所有。
总结: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行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和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3篇)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执法,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违规指在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个人防护设施;超载、超速、超高、超宽等违规操作;使用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等。
第四条本处罚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处罚程序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并填写相应的调查记录。
第六条调查记录包括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等,必要时可以拍摄照片或录像作为证据。
第七条调查结束后,相关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违规单位及责任人员。
第八条处理决定应明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未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技术措施及日常安全管理台账等相关材料的,责令其补齐,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和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三条个人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四条使用安全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处以罚款5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存在其他未尽事宜的安全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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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标准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提高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特制定本处罚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从严管理,处罚有据,以罚促管。
处罚对象包括项目部、项目部成员、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及其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其它分供方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
二、施工现场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处罚标准第四条造成重大机械事故而导致死亡事故的,除责任者受到处罚外,并对项目处以100000元罚款,对项目经理罚款20000元。
第五条造成重大机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3000元,对项目经理罚款1000~5000元,项目副职将按责任划分,罚款额度分别为项目经理的40%~80%。
第六条造成机械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的,对责任人罚款800~2000元,项目经理罚款800~3000元,项目负责生产、安全、质量、技术、商务的副职,罚款的额度分别为项目经理的30%~70%。
第七条造成一般机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对项目罚款500~1500元。
第八条项目屡次发生重大机械安全隐患(含未遂事故)、违规现象或问题整改不及时的,对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和分管人员处以1000~2000元罚款。
第九条项目机操工、信号工屡次检查无证上岗,对其本人按机操工50元、信号工200元罚款,并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同时对项目管理失职的相关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三、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问题、隐患处罚标准第十条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十一条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第十二条每周一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每次罚主管专业工程师(工长)100元,罚项目安全值班领导50元。
第十三条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10元。
第十四条专业工程师(工长)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缺一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罚款50元。
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
无开工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总工罚款200元。
第十五条不按规定填写领导值班记录的,对该月项目值班领导罚款200元。
第十六条使用无安全资质、未经备案、不具备进场条件的分包队,限期不整改,罚项目经理部1000元,罚项目经理1000元。
第十七条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
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第十八条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第十九条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分包、劳务单位负责人200元。
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第二十条对送料人员、作业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
一个队组中有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对队组罚款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第二十一条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第二十二条高空掉材料每次对个人罚款100元,罚队组1000元。
第二十三条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100元。
第二十四条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20-50元。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20-50元。
第二十六条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100元。
第二十七条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第二十八条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罚款20-50元。
第二十九条对故意毁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者,罚款50-200元。
第三十条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第三十一条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第三十二条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第三十三条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50-100元。
第三十四条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第三十五条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第三十六条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第三十七条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第三十九条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第四十条私自采购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
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第四十一条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搭设队组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第四十二条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第四十三条分包队队长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第四十四条分包队不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每月一人罚款2000元。
第四十五条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
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第四十六条安全检查、检测及验收资料不齐全,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300元。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按限期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第四十八条专业工程师(工长)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第四十九条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第五十条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五十一条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第五十二条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第五十三条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第五十四条对乱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第五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未遂事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1000-3000元,情节严重从严处罚。
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四、施工现场违章和重大隐患处罚标准第五十七条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条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四口、临边无防护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物料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仍在使用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七十条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五、附则第七十三条本处罚标准的执行人为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罚款必须当场开据罚款单。
第七十四条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
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则由财务部门依据项目提供的罚款单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或结算费用中扣除。
第七十五条对项目部和项目成员的罚款,应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向财务部门交纳,如未如期缴纳罚款,在项目成员的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七十六条本处罚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七十七条本处罚标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