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2. 安全管理责任2.1 部门经理负有最终责任,确保本规定的实施和执行。
2.2 安全主管负责具体的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
3. 防雷安全管理3.1 所有工程设备和建筑物应安装合适的避雷装置。
3.2 避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3 雷雨天气应及时停止作业,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4 工作场所内的金属物体应做好接地处理,减少雷击风险。
4. 防静电安全管理4.1 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应设置防静电设施,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工作台等。
4.2 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防静电培训,了解并掌握相应的操作规程。
4.3 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
4.4 禁止在易燃易爆物质场所内使用带电作业设备、不合格的电气设备等。
4.5 禁止在易燃易爆物质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
5. 事故应急处理5.1 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事故。
5.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同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6. 监督检查与罚则6.1 安全主管和相关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6.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3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 结束语本文档为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生产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和防护措施,才能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生产的稳定进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以上就是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的文档内容,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提供一些指导和参考。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油田分公司发生雷击和静电爆炸等安全事故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些规定中的内容:
1. 雷击防范措施:
- 油田分公司应根据地区的雷击特点制定相应的防雷措施,并确保所有建筑物和设备符合相关雷击防护标准。
- 所有设备和设施应配备能够承受雷击的保护装置,如避雷针、接地装置等。
- 在雷雨来临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2. 静电防范措施:
- 所有工作区域和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静电防护排布。
设备和管道应具备良好的接地装置。
- 静电产生较大的装置和工作区域应设置适当的静电放电装置,如静电消除器、静电接地极等。
- 所有作业人员应使用防静电工作服和鞋,避免静电的积聚和放电。
3. 培训和警示:
- 所有员工应接受针对防雷和防静电的安全培训,并了解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 在有雷暴或静电风险的环境中,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4. 安全检查和维护:
- 定期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防雷和防静电功能正常。
-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他们对防雷防静电的认识和理解。
总之,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应包括对设备、设施和人员的防护措施,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雷防爆能力。
同时,员工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应对雷击和静电风险。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保障油田分公司设施及人员的安全,预防雷击灾害和静电火花引发的事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内涉及雷电和静电危险的所有工作和操作。
3.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并按照要求参与相关培训并掌握相应的防雷和防静电安全知识。
二、安全责任1. 油田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安排和管理防雷和防静电工作。
2. 防雷和防静电安全员负责制定安全管理细则、监督和检查相关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并落实防雷和防静电安全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三、防雷措施1. 油田分公司所有建筑物、设备、油罐等应装置可靠的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在雷电活动频繁的区域,应设置雷电监测装置,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 在暴雷或雷电条件较严重的天气下,不得进行户外作业,必要时应暂停生产,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四、防静电措施1. 所有易积聚静电的设备、工具、阀门、管道等必须接地,并定期检查接地装置的有效性。
2. 所有涉及易燃易爆场所和裸露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置静电接地设施,并按照规定进行防护。
3. 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4. 在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禁止吸烟、用明火等高风险行为,以防止静电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5. 禁止使用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爆设施和设备。
五、培训与应急预案1. 每位员工必须参加防雷和防静电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和考核,以确保能够正确使用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及器材。
2. 油田分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防雷和防静电事故的处理流程和应急措施。
3. 每位员工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施的完整性。
4. 定期组织演练和模拟静电事故,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发生时的损失。
六、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1. 防雷和防静电安全员有权对各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二、任务和原则(一)任务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任务。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当针对不同的设备、工作环境、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地设置防雷、防静电措施,确保工作的平稳进行。
(二)原则1.安全第一:防雷、防静电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认识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人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2.科学合理:防雷、防静电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设置,确保有效防范雷电和静电危害。
3.全员参与:防雷、防静电工作要实行全员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维护防雷、防静电安全。
4.持续改进:防雷、防静电工作要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组织(一)设立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二)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安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一)工作地点周边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设立合适的避雷装置,包括避雷针、避雷网等,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2.建立完善的接地系统,加强对设备和建筑物的接地保护,防止雷电危害。
3.定期进行避雷装置和接地系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设备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设备安装应满足防雷、防静电要求,合理设计设备布局,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2.设备应采取绝缘材料进行包装和保护,减少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3.设备周围应保持干燥,避免静电的产生和积聚。
4.设备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装,避免静电的传递和积聚。
(三)人员的防雷、防静电工作1.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确保工作安全。
2.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减少经静电产生的可能性。
3.不在雷暴天气下进行室外活动,必要时进行疏散,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2)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目录: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一
甲醇厂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二
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
选煤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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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
定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
(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
(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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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技术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工作。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根据本管理规定制定详细实施细则,确保防雷防静电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科学防控,全面落实。
第五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油田防雷防静电工作的组织体系,明确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
第二章防雷工作第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防雷技术设施,配备合格的防雷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雷电监测系统,及时获取雷暴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组织防雷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防雷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防雷巡查制度,定期检查防雷设施的完好性,及时发现并排除问题。
第三章防静电工作第十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静电防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油田分公司应当配备符合标准的静电防护设备,如接地装置、静电消除装置等。
第十二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静电防护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并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静电危害评估机制,定期对静电防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静电事故的上报与处理制度,及时报告事故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防雷防静电工作的全面落实。
第十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第十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具备防雷防静电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防雷防静电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0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目录: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一
甲醇厂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二
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
选煤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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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
定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
(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
(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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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一、前言为确保加油站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行,防止雷电、静电等自然灾害对设备的损害,保障加油站电气设备的使用寿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适用于所有加油站的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系统、信号控制设备、计量设备等。
三、防雷、防静电措施1. 防雷措施1.1 配电室应采用金属隔板,保证屏蔽效果,阻止进入电气设备的雷电浪涌和感应电流。
1.2 安装雷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超过5Ω。
1.3 在加油站安装避雷针,避雷针高度不小于加油站最高点。
1.4 采用聚乙烯防静电管道,并加装防静电接地装置,确保顺畅的油气回收。
1.5 配电室、机房等区域应安装线缆防雷罩,减小磁场影响。
1.6 定期对整个加油站的防雷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2. 防静电措施2.1 采用聚乙烯等防静电管道,可有效地避免静电积聚。
2.2 在聚乙烯管道上加装防静电接地导线,确保油气回收不受干扰。
2.3 对涉及到静电的设备运行时,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操作安全。
3. 其他措施3.1 在生产环节上,对加油站的油枪、提油机、储油罐等进行及时的检查和维护,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
3.2 定期检查加油站各项电气设备的保护设备是否完好,确保电缆、插座、开关等重要设备符合相关标准。
四、电气设备管理4.1 应在电气设备上标注相关电气参数,以及维护和保养规范,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
4.2 对于电气设备的选型、采购和安装,要符合国家规定和安全标准的规定,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试运行。
4.3 应根据不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特点,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定期维护、保养检查、操作安全规范等。
4.4 加油站的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4.5 加油站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维护设备,并进行记录和统计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
五、应急措施5.1 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电气设备的运行,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油田分公司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所有工作场所和相关设备设施,包括生产现场、仓储设施、办公楼宇等。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划定工作范围,完善安全措施。
第四条油田分公司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
第二章防雷安全管理第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全面雷击风险评估,采取合适的防雷措施,确保雷击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设置雷电监测装置,实时监测雷电活动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第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雷电易感点进行标识,建立雷电巡查制度,及时排除雷电危险隐患。
第九条确保防雷设施的正常运行是防雷安全的重要保障,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防雷设施巡检和维修计划,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雷电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雷意识,正确使用防雷设施。
第十一条发生雷击事件后,油田分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第三章防静电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静电控制方案,根据不同场所和设备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材料和工艺进行分类,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第十四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静电防护区域,并确保区域内的操作人员按规定佩戴防静电装备。
第十五条油田分公司应当组织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其可靠性。
第十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提供防静电培训,让员工了解防静电知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引入防静电措施的设备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防静电检测制度,定期对防静电措施进行检测和评估,纠正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第三章防雷、防静电检测第六条检测计划的下达及实施。
(一)各单位每年一季度编制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技术检测计划;(二)凡列入年度检测计划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由当地气象部门进行检测;(三)被检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按年度检测计划及时核实检测工作量和落实检测时间,在接到公司检测通知后,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四)检测机构应出具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资质证及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资格证;(五)检测机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六)检测完毕后,要在二十天之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分别交被检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七)检测机构在完成了年度检测计划后,应向质量安全环保处上报年度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的汇总报告。
第七条检测频次。
(一)防雷、防静电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原则上应每年检测一次;(二)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场所、露天化工设施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加油站安全生产,防止雷击和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内所有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加油站防雷、防静电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章防雷设施管理第四条加油站防雷设施包括避雷针、避雷带、接地装置等。
第五条避雷针、避雷带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避雷针、避雷带的高度、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六条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以下标准:1. 油罐、站房、罩棚不得大于10欧姆;2. 输油管线不得大于30欧姆;3. 卸油防静电接地不得大于100欧姆。
第七条防雷接地装置应定期清理,确保接地线畅通无阻。
第三章防静电设施管理第八条加油站防静电设施包括防静电接地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等。
第九条防静电接地线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防静电接地线应连接在油罐、加油机、输油管线等设备上。
第十条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等防静电用品应定期更换,确保其有效防护。
第十一条严禁在加油站内穿脱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如化纤衣物等。
第十二条加油站内所有金属设备、管道等应定期检查,确保其与防静电接地线良好连接。
第四章防雷、防静电安全操作第十三条加油站工作人员应接受防雷、防静电安全培训,了解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加油站内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如手机、打火机等。
第十五条卸油前,应连接好静电接地线,确保先接地后卸油。
第十六条加油过程中,应控制油品流速,避免产生静电。
第十七条加油站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火种。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加油站应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加油站应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第二十条加油站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1 、防雷设计应严格遵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要求执行。
2 、新建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要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3、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
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
油罐、站房、罩棚不得大于10Ω
输油管线不得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不得大于100Ω
5、弱电系统(通讯、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6、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导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7、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公司指定的防护用品,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鞋靴,不准穿、脱衣服、鞋靴,不准梳头。
8、禁止使用汽油、溶剂擦拭设备、器具,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准使用化纤布料擦拭设备和地板。
9、严禁用塑料桶装汽油.
10、遇有雷雨天气,应暂停止加、卸油。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各生产现场、中心管理部门、办公区等涉及防雷防静电的场所。
第三章防雷管理1. 生产现场和非生产现场建筑物顶部应安装避雷针;2. 煤气井顶、采油井及生产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输油管道等应分别设置避雷地线;3. 遇雷电天气,必需立刻实行下列措施:(1). 生产设备停机,使其与雷电地方断开联系;(2). 牵引线断开并卸下,拔苗助长的情况下必需二级措施同时执行;(3). 维护各设备防雷接地系统;4. 采油井的避雷引线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第四章防静电管理1. 生产现场石油、油气、液化气等易爆燃介质的装卸、生产和运输作业时应实行下列防静电措施:(1). 清洗地面、搭设绝缘垫;(2). 订立防静电作业程序;(3). 每个防静电工作区域应配置一套导电接地装置;2. 全部装配工作,必需订立防静电作业程序;3. 禁止使用有引火不安全的清洁剂进行清洗、擦拭以及采纳撕裂、撕烂等方式取放装卸物品;4. 禁止使用橡胶靴、橡胶手套等绝缘材料。
第五章保养维护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设备的防静电检查,对防静电装置和各静电的接地系统进行检查、接地电阻检测和除去静电等处理;2. 对防雷引线、导电接地桩和防静电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
第六章应急预案1. 全体员工应具备防雷防静电学问,碰到防雷防静电问题应适时报告;2. 针对突发事件应订立应急预案,实行合适措施,尽早恢复生产和正常工作。
第七章违规惩罚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油田分公司人员财产安全,规范防雷防静电工作,本规定制定。
本规定制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涉雷区域防护技术规则》、《防静电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合作单位、承包单位的防雷防静电工作。
第二章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第三节安全责任制1.油田分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合作单位、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要求防雷防静电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党政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相匹配,责任分清、层层落实。
3.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职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发现违反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或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建立纳入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应急救援体系,做到能够应对突发事件,使人员、财产得到有效地保护。
第四节防雷安全技术措施1.对涉雷周边地区必须制定周边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和评估报告,确定适宜的防雷技术措施,进行雷区划定,并在建筑物上设置避雷装置,以防止雷电危害。
2.各工程建设单位对其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涉及的防雷工程应做好技术设计,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确保工程的防雷技术可靠可行。
3.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的要求制定防雷设计方案,并在设计图纸上标注包括接地电阻值、分闸器的位置高度、信号线的独立接地等内容。
4.在施工区域,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雷电监测。
当监测到雷电靠近施工现场时,应立刻停工,并将设备全部关闭并及时进行维护,以免设备受到雷电直接击中而损坏。
5.建筑物内的电缆电线、金属管道,应采取联合接地,以确保连接正确,防止因线路不畅通和接地孔下沉而带来的防雷效果下降。
6.对于毗邻公共区域、道路等设施,在防雷工程的施工中必须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周边不受到防雷施工的影响。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490(管理制度范本系列)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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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二) 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三) 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 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五) 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工作,保证工作场所和设施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因雷击和静电引起的事故和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的各类工作场所和设施,包括生产设施、仓库、办公楼等。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制定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四条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积极参与防雷防静电工作。
第五条分公司应加强防雷防静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章防雷安全管理第六条安装防雷设备是油田分公司防雷工作的基础。
分公司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使用功能决定是否需要安装防雷设备,并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安装。
第七条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备是保证其有效运行的关键。
分公司应制定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分公司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人员密度情况,制定适当的避雷规定,明确雷雨天气的工作暂停和撤离信号。
第九条在雷雨天气下,分公司应做好雷电预防工作,包括关闭室外设施和电子设备,避免操作高空设备等。
第十条分公司应加强雷电监测工作,及时发布雷雨预警信息,并向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对雷电安全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第三章防静电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分公司应根据生产设备和工作特点,制定防静电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工作场所的防静电要求和措施。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遵循防静电的基本原则,包括防止电荷积累、控制电荷传输、消除电荷积累等。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提供必要的防静电设备和器材,包括防静电地板、防静电鞋、防静电工具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对静电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四章紧急应对措施第十五条分公司应制定紧急应对预案,针对雷电和静电事故,明确紧急撤离、救护和报警等措施。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定期组织紧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紧急应对预案。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油田分公司在雷电和静电方面的安全,提高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的所有工作场所及相关设备。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
第四条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当将预防与处置结合,注重系统综合防护。
第五条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预案。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防雷防静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雷电防护管理第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合理规划工作场所的建设,采取防雷措施,确保雷电防护设施的完善。
第九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定期对雷电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雷电频繁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高风险作业。
第十一条油田分公司应当配备雷电预警系统,并设置相应的预警信号。
第三章静电防护管理第十二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和工艺进行标识和管理。
第十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静电防护地带,设立静电消除装置。
第十四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存储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进行静电防护。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防雷防静电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救援人员,做好相关培训和演练。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和设备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十九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和评估。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信息宣传,提高防雷防静电意识,争取员工的积极配合。
第二十一条油田分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确保加油站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加油站,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合资和外资加油站。
第三条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节能减排的原则。
第四条加油站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防雷管理第五条加油站应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进行防雷设计,确保加油站的防雷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加油站应定期进行防雷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雷雨季节前应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防雷设施正常运行。
第七条加油站应配备必要的防雷器材,如避雷针、接地装置、防雷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八条加油站应在雷雨天气采取防雷措施,如停止加油、关闭电气设备等,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三章防静电管理第九条加油站应按照《加油站防静电技术规范》进行防静电设计,确保加油站的防静电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加油站应定期进行防静电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防静电设施应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加油过程中静电的及时释放。
第十一条加油站应配备必要的防静电器材,如静电接地装置、静电消除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加油站工作人员应掌握防静电知识,操作过程中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如穿着防静电衣物、使用防静电工具等。
第四章电气设备管理第十三条加油站应按照《电气设备安全规范》进行电气设备设计、安装、验收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加油站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电气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加油站正常供电。
第十五条加油站应配备必要的电气设备器材,如熔断器、开关、接地装置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六条加油站工作人员应掌握电气设备安全知识,操作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如遵守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不私拉乱接电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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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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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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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
(二) 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三) 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 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
(五) 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第三章防雷、防静电检测
第六条检测计划的下达及实施。
(一) 各单位每年一季度编制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技术检测计划;
(二) 凡列入年度检测计划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由当地气象部门进行检测;
(三) 被检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按年度检测计划及时核实检测工作量和落实检测时间,在接到公司检测通知后,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四) 检测机构应出具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资质证及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资格证;
(五) 检测机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
(六) 检测完毕后,要在二十天之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分别交被检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
(七) 检测机构在完成了年度检测计划后,应向质量安全环保处上报年度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的汇总报告。
第七条检测频次。
(一) 防雷、防静电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原则上应每年检测一次;
(二)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场所、露天化工设施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时,可进行临时性检测。
第八条公司生产单位及下列场所、设施应当列入年度安全检测的范围:
(一)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 油气、炼油化工生产或者储存场所;
(三) 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四) 通信、交通运输、新闻电视、医疗卫生、计算机信息等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设施;
(五)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安装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其他场所或者设施。
第九条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的项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建筑物防雷类别的确定;
(二) 建筑物防雷措施的检测;
(三) 接闪器;
(四) 引下线;
(五) 接地装置;
(六) 防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和电涌保护器;
(七)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检测的其他项目。
第十条隐患整改。
(一) 检测机构在实施检测中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当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二) 单位有下列隐患之一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消除:
1.安装不合格和应当安装而未安装的;
2.装置存在一定缺陷的。
第四章防雷、防静电工程
第十一条公司规划计划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核时,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审核的有关规定,对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进行设计审查。
第十二条公司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对防雷、防静电以及建筑物
电气接地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未经检测验收或者检测验收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各单位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接受检测,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不进行积极整改的,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单位进行处罚。
第五章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
第十五条遭受雷电灾害油气生产设施、建筑物,应当及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对本油气生产区域内的重点建设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保安全。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有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防雷装置、防静电接地日常检查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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