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安排的通知(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全校本科2009级(含08级五年制专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团委方向)为贯彻落实《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我校“第二课堂”的实际情况,校团委针对2009级、2008级(五年制)本科生制定本认定方案。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4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达到4个学分以上的,视为获得4个学分。
其中校团委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包括:社会活动类(社会实践、社区挂职及志愿服务)、两组学习类、社团活动类(社团活动及社团会员)、文体活动类等。
一、认定原则严格遵照学校各项制度、条例、办法,严格贯彻申报制、公开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1)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由校团委“两组”学习部、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等部门选拔学生干部和团委负责老师组成,并签署《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
办公室设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11。
职责是协调全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和认定工作。
(2)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各学部学院团委书记牵头,由相关部门选拔学生干部组成,并签署《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
职责是负责学部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分数的审核认定和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及记录等工作。
审核工作中,小组成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一经查出有徇私舞弊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与校规校纪处分。
(3)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以各班级团支书为主要负责人,由班级团支部主要成员组成,负责班级同学第二课堂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本着对班级同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结束后在班内公示。
三、认定工作日程安排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组建:10月21日至10月28日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组建:10月21日至10月24日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组建:10月24日至27日09级各级队团总支(级队团支书)培训:10月28日2013届毕业生培训由09级各级队团总支(级队团支书)进行,培训时间为:10月28日至10月30日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培训: 11月3日各学部学院申报时间:学部学院申报时间外国语学院 12月10日8:00至12月11日18:3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12月12日8:00至12月13日18:30 管理与经济学部数学科学学院 12月14日8:00至12月15日18:3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2月16日8:00至12月17日18:30 建筑与艺术学院创新实验学院 12月18日8:00至12月19日18:30 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 12月20日8:00至12月21日18:30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12月22日8:00至12月23日18:30 建设工程学部 12月24日8:00至12月25日18:30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12月26日8:00至12月27日18:30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12月28日8:00至12月29日18:30各学部学院一级(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审核时间:学部学院审核时间外国语学院 12月12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12月14日管理与经济学部数学科学学院 12月16日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2月18日建筑与艺术学院创新实验学院 12月20日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 12月22日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12月24日建设工程学部 12月26日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12月28日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12月30日各学部学院二级(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审核时间:学部学院审核时间外国语学院 12月13、14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12月15、16日管理与经济学部数学科学学院 12月17、18日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2月19、20日建筑与艺术学院创新实验学院 12月21、22日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 12月23、24日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12月25、26日建设工程学部 12月27、28日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12月29、30日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12月31日,1月1、2日三级(校级)审核时间:1月3日至1月9日注:校社联审核时间为一级(班级)审核结束后四、申报及审核流程图申报及审核流程学生个人网上申报(操作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报流程》)校部网站后台导出学生个人申报信息并下发至学部学院第二课认定小组,由小组成员下发至各班级团支部班级进行一级审核(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后将结果反馈至学部学院,学部学院根据班级审核结果及校部公示名单进行二级审核(第二课堂认定小组进行网上审核)由校第二课堂认定小组进行校部三级审核审核后学生方可查看个人申报结果,进行信息反馈五、本方案不包含劳动、讲座、健康教育、竞赛等其他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内容。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学科竞赛类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二)科研实践类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
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
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作者排位顺序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完成人总人数1 12 0.7 0.43 0.6 0.3 0.24 0.5 0.30.20.105 0.5 0.30.20.100.106 0.5 0.30.10 0.100.100.10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三)专题讲座类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
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
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
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专业能力拓展类1、计算机能力考试(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细则(请班长通知各班同学尽快网上申报)
请班长通知:1、《中华经典诵读》1学分从2015届毕业生起不再要求必修。
2、请通知各班同学尽快网上录入数据。
3、插班生第二课堂学分减半,为2分。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第五条:凡我校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课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通识类选修课之规定学分外,还必须至少累计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其中中华经典诵读1学分为选修)。
[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医院)或本校医院证明身体有残障者可适当减免。
]一、科技创新类学分(一)学科竞赛项目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如“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等。
其中,经教务处、校团委批准,代表学校参加,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奖按以下分值计分(见表1);经教务处、校团委认定,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奖则分别降一等级计分。
表1:学科竞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二)科技成果项目1、学术论文发表:指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或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申报并完成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等。
(具体见表)览中选用者,计3学分3、其它需要计算创新类学分的项目,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学分。
学生在同一项目取得的成果,其创新类学分以每次(或每篇、每项)为单位认定,以取得其最高分,不重复计算二、文化艺术类学分中华经典诵读项目艺术教育项目文体比赛项目(具体见表3)三、社会实践类学分社会实践类学分主要适用于学生利用寒暑假参加或由校团委、学院团委主办,或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校团委认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如社会调查、“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等。
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实践材料,撰写个人实践小结,并出具实践单位证明。
实践时间累计一周以上(含一周),经考核合格计1学分(每考核年度累计不超过1学分)。
XX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统制细则
XX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替代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根据《XX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课堂成绩单采取学分式评价方式,学生需在弹性学制内修满8个学分方能申请毕业。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不设上限。
一、学分认定内容与标准(一)“社会责任”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社会责任学分主要记录学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支教助残、爱老助老、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XX类校内外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以及接受军政训练、服兵役、无偿献血、见义勇为等体现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表现情况。
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表1 社会责任学分计分标准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二)“创新能力”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能力学分主要记录学生课外参与XX级XX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自主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情况。
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表2创新能力学分计分标准(三)“实践能力"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能力学分主要记录学生参与寒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团的经历或获得相关荣誉情况,以及参与校内外其他社会工作等的经历和表现情况.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表3-1实践经历学分计分标准奖励,取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重复累加记分。
表3—2任职经历学分计分标准*第一职务按满分计,其他职务按折半分值累加.任职加分可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一定浮动,一般为建议分值的0。
8~1。
2倍。
2.辅导员助理以学生工作处聘任名单为准。
3。
学生助理岗指人力XX处聘用的管理岗位学生助理,工作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学分。
4。
学生常代会按学生会对应级别加分。
(四)“身心修养”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身心修养学分主要记录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和获得的相关荣誉,学生参与文艺、体育等XX 级XX类校园文化活动经历和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参加交流访学等有益于身心修养的其他经历情况.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
第二课堂学分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课堂是组织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现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
为了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应用与实践能力,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范围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培养学生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应用能力、创业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发展、沟通协作意识等方面的项目。
根据活动形式划分如下:1、读书活动类:由学院组织的主题读书活动;2、学科竞赛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课外科技与创业竞赛;3、科研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科研立项、在指定级别的科研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4、专题讲座类:由学院各分院(部、中心)组织的专题讲座;5、专业能力拓展类:由学院各分院、部组织的各类专业能力拓展项目;6、创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培训与实践活动项目;7、社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项目;8、社会工作类:由学院与分院(部、中心)安排的校内管理岗位工作;9、其他活动类: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团委审核认定的第二课堂其它活动或项目。
二、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办法1、基本学分要求(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二课堂学分设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
(2)第二课堂必修学分2学分,选修学分最低5学分。
(3)第二课堂学分计算的基本单位为0.1学分。
(4)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活动量与成果计算学分。
(5)为兼顾特长与均衡发展,根据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不同特点,对部分类型活动的选修学分设置累计最高计算学分。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注:项目中设置有特等奖的,在一等奖的学分基础上增加 1 学分。
5
4 2 6 2 8/7/6 6/5/4 4/3/2 6/5/4 6/5/4 6/5/4 6/5/4
4/3/2 4/3/2 4 2 1/0.5 1 6/4/2/0.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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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认定意见:
有 3000 字以上总结报告
1
参加科级讲座
有 3000 字以上总结报告
1
被 SCI、SSCI、EI、新华文摘、ISTP、
前 6 名作者
8
CA、CSSCI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收录
权威期刊
前 6 名作者
6
中文核心期刊(含人民日报、科技日报、
科
前 6 名作者
学 发表论文或 光明日报和中国教育报专业版文章)
资格认证证书 考研
高级/中级/初级 录取通知书
辅修专业
辅修证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 校际交流
参与每次计 0.5 学分,获奖计 1 学分 国内(境)内外学习交流
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活动 国家级/省级/市校级奖/参与
科技文化活动 素质教育读书报告
3000 字以上读后感等
公共艺术课实践活动
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章 学分的认定范围及标准 第三条 第二课堂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自愿参加 有组织的各种第二课堂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经认定后被授予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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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第四条 第二课堂分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
资格与技能认证、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等五大类,参照《陕 西理工大学第二课堂知识体系及学分设置》(附件 1)认定相应学 分。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第⼆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天津科技⼤学本科⽣第⼆课堂学分管理暂⾏办法为了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步加强⾼等学校本科教学⼯作的若⼲意见》(教⾼[2005]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和改进⼤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以及《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等学校校园⽂化建设的意见》等⽂件精神,⿎励开展以提⾼⼤学⽣多⽅⾯能⼒和扩展学⽣专业知识为⽬标的课余活动,加强对学⽣创新意识和实践能⼒的培养,在2006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基本框架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坚持以学⽣为本的原则,建⽴以满⾜学⽣需要为导向、以提⾼学⽣全⾯素质为⽬的的⼈才培养新模式。
进⼀步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科学、规范、合理地安排学⽣第⼆课堂实践及科技⽂化活动,为学⽣⾃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宽⼴的空间。
⼆、第⼆课堂范围及内容第⼆课堂的范围为:1、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2、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3、校区、学院组织的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各项活动或项⽬。
具体的活动内容为:1.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2.校、学院两级⼤学⽣科研活动;3.校级及以上各类⽂体竞赛;4.校、学院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化和艺术活动;5.社会实践与社会⼯作;6.论⽂和成果;7.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它活动或项⽬。
三、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根据2006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学⽣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课堂学分,并获取6个学分后⽅能毕业,其中社会实践学分应不低于1学分。
学⽣应根据第⼆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的兴趣、特长和能⼒,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活动,以获取相应的第⼆课堂学分。
四、分值及统计标准为了便于考核,对学⽣参加第⼆课堂活动的评分采⽤分级记分制,根据其累计分值确定是否达到第⼆课堂活动的要求和程度。
学分和分值的对应关系如下:累计分值在5分(含5分)以上者,均记6学分;其中分值达到5分且未超过6分者成绩为合格,分值6分以上者成绩为良好,分值7分以上者成绩为优秀。
海南师范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海师办…2014‟52号为实施创新教育,积极鼓励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等活动,拓展大学生思维、实践能力培养渠道,丰富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订该办法。
具体内容如下:一、第二课堂学分的性质与基本要求第二课堂学分包含于实践课程学分,为各专业普通本科生必修学分。
每个学生毕业时需修满3个第二课堂学分。
二、第二课堂学分的类别与计分办法(一)学科竞赛类1.凡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学科竞赛(含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英语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等),获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6、5、4学分/项,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参与者每人分别计4、3、2学分/项;获省级各类学科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4、3、2学分/项,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参与者每人分别计3、2、1学分/项。
在全校性学科竞赛活动(含数学、化学、英语、电子设计竞赛等)中获个人一、二等奖者,分别计2、1学分/项;获集体一、二等奖的,项目参与者每人分别计1、0.5学分/项。
2.参加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比赛、知识竞赛、体育竞赛、书画作品展等,下同),获前三名者分别计6、5、4学分,其余名次计3学分;集体项目获前三名者,每人分别计4、3、2学分,其余名次计1.5学分;参加省级文体正式比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3、2、1学分,其余名次计0.5学分;集体项目获前三名者,每人分别计2、1、0.5学分。
3.正式体育竞赛中,打破全国、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分别计6、4学分;打破校纪录者计2学分(获得名次,并破纪录者,只取最高学分,不重复计学分);上述各类竞赛,非政府部门或省一级学会以上单位组织举办的,均不认作“国家级”或“省级”。
(二)科学研究类1.参与国际性大学生科技活动(含设计、发明创造等)获奖者或研究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专利者,可获得4-10个创新学分。
关于X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
关于X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暂行)各学院团总支:为具体实施《X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依据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第一条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类包括: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校、院二级各类科技节(周),学术科技类报告、讲座等。
第二条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包括“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精英杯”基础学科竞赛、学院组织的基础和专业课程竞赛等。
第三条科技成果的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学年论文、科技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开发转让等。
第四条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转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上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第五条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及项目开发所得分值表:第六条科技节(周)指由学校、学院正式组织的,有一定时间跨度、由一系列学术科技类相关项目构成的学术科技文化活动。
参与者以获得科技节(周)组织的各类竞赛、各类奖励等级为依据申报学分,记分标准参照第五条竞赛类评分标准执行。
第七条参与学术科技类讲座、报告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并撰写1500字以上总结性专题报告的记0.3分。
参加学术讲座、报告的认证由活动组织者负责提供。
第二章文体竞赛及校园文化活动第八条文体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竞赛。
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及计分方法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经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组织参加或认可的七类学生活动项目可认定第二课堂学分,具体细则及计分方法如下:一、学术、科技活动1、学生参加由学院举办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主要就是商道和企模)获奖(由国际、国家、省、学校举办的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获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创新学分”评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定创新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重复认定),具体计分方法如下:2、院级学术、科技活动学分按次计算,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比赛获奖只取最高分;该项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0.5分,多于0.5分的按照0.5分计算。
二、文化、体育、艺术活动1、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等相关竞赛活动获奖,包括演讲比赛、朗诵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合唱比赛、运动会、院系杯系列体育比赛等赛事,具体计分方法如下:232、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演出等,包括由学校、学院选送参加的文艺演出、文化交流、体育活动等,按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分别获得5分、4分、2分、1分、0.5分。
3、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学分按次计算,不同项目可累加,同一项目参加不同活动只取最高分(就是说比如一次演讲比赛,既有院级的分赛,又有校级的决赛,只取校级的加分,不重复加);符合校级及院级得分项的,校级、院级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2分,多于2分的按照2分计算。
三、社会实践活动(都需要学院或者学校认定的实践报告)1、经学校批准,学生自行联系、个人或组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社会实践报告(需要学院盖章的社会实践报告),经学校认定达到一定水平,符合学分认定条件的,团队成员每人计0.3分。
2、参加院级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社会实践报告,经学院认定达到一定水平,符合学分认定条件的,团队成员每人计0.5分。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第二课堂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拓宽视野、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学生个性拓展开辟广阔的空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学校在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立“第二课堂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为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内容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必修、选修学分外,还须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获得发明专利,参加课外自主实验、社会调查、社团活动及学院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国家级、省级等级考试,获得国家颁布的各类资格证书等多种途径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可以申请免修第二课堂学分。
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二、成绩认定、记录与组织管理1.各学院应成立由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人员组成的“第二课堂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并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
2.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学生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申报。
学院“第二课堂活动领导小组”,依据活动的类别、层次、规模、绩效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逐项审核、认定其分值,并指定专人将学生所获学分记入成绩单中的“第二课堂”一栏。
3.教务处对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检复审。
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有关学生所获学分。
三、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考标准附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考标准(注:不在标准中的项目,各学院如认为确有必要增加,可于每年4月15日前提交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XX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XX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决定将“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为做好活动学分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度是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日制在校生必须修满办法规定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方可毕业,“第二课堂”和“第一课堂”成绩单一并装入毕业学生档案。
第二章“第二课堂”活动课程和学分体系第三条根据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四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精神,第二课堂活动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创新创业能力、文体素质拓展、工作成长履历五大课程模块。
(一)“思想政治素养”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青马工程培训经历,参加主题党团日活动、专题讲座、思政理论实践等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二)“社会责任担当”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教助残、无偿献血、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三下乡社会实践、西部计划等各类志愿公益和实践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三)“创新创业能力”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获取“1+X”及其他职业技能证书等情况。
(四)“文体素质拓展”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参与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美育教育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五)“工作成长履历”模块主要记载在校内外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经历。
第四条学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习要求的基础上,至少修满12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学分构成为思想政治素养3学分、社会责任担当3学分、创新创业能力3学分及文体素质拓展3学分,分三年完成,所有“第二课堂”学分应于第五学期结束时修满(五年制完成2个学分即可,第三学期结束时修满)。
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版
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修改版12020年4月19日关于印发《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内各部门:经研究,决定将《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上海海事大学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学分管理实施细则上海海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努力建设适应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上海海事大学关于制定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为四大类:竞赛类学分、课外科技活动学分、社会实践活动学分、专家讲座学分。
第三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所学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专升本学生必须取得2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转入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转专业前所取得的第二课堂学分可纳入转入专业累计。
转到外校学习的,应按有关学校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部门为各学院,督促检查部门为教务处。
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申报管理1、各学院应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来开展这项工作,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由各学院教学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组成,教学院长任组长;2、学生持《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与有关支撑材料及时到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登记;3、各学院应每学期统计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每年九月底前要把前一年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得分情况予以公布,以便监督。
学生进入毕业环节前由各学院指定人员登录学分。
第六条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修满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专家讲座1学分为单列),超出部分不抵冲其它学分,学校倡导修满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仍能积极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并努力争优摘冠。
第二课堂学分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申报,支撑材32020年4月19日料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我校“三全育人”体系构建,提高学生综合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舟山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建我校人才培养体系,较为准确、全面、科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三条第二课堂活动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各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含有紧密围绕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提高的第二课堂活动分10分;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第四条第二课堂分为两块:“社会实践周模块”和“普通模块”。
1.社会实践周模块的第二课堂学分为必修,共5分,在校期间修满。
2.第二课堂普通模块总分为5分,分为思想政治教育类、学习与技能类、文体艺术类三大类。
思想政治教育类基本分为1分,必须修满,学习与技能类、文体艺术类为附加分,不设基本分,满足模块总分即可。
最终结算采用“基本分+附加分”的形式,在基本分与总分之间有4分的空间,学生在修满基本分的前提下,还需继续修分,直至总分达到5分方可合格。
4分的空间可以从三大类中继续修,上不封顶。
3.五年制学生第二课堂共4分,普通模块2分。
其中,思想政治教育类基本分为0.5分,必须修满,学习与技能类、文体艺术类为附加分,不设基本分,满足模块部分即可,最终结算采用“基本分+附加分”的形式。
社会实践周模块2分。
4.具体项目和评分细则见《第二课堂项目和学分认定标准》。
第二章社会实践周模块第五条社会实践周主要包括:“双十一”社会劳动实践周、“五一”社会劳动实践周、暑期社会实践周,以及其他课余实践。
第六条社会实践周加分规则如下:1.实践周中,以集体形式(5人以上)参加,学分为0.8分/周,以个人形式参加,学分为0.5分/周。
暑期社会实践以立项形式为主,若以非立项形式则算0.5分/周。
实践周项目获得校级表彰加0.1分,获得市级表彰加0.2,获省级表彰加0.3。
第二课堂项目学分和考核要求
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教育类的演讲、辩论、征文等文化活动,每8场计1学分。
按登记的参加次数为依据,最多2学分。
新闻媒体撰稿
在学校校报及学校认定的网站、新媒体(微信、微博等)上投稿并被录用,每4篇计1学分。
以发表的篇数为依据,最多2学分。
社会实践
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专业协会、技术性团体工作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最多3学分。
其他
二级教学部门特色项目
经学校审核,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最多2学分。
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专家讲坛等讲座
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每8场计1学分。
按登记的参加次数为依据,最多4学分。
科技、技能、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每项按等级计分如下:
校级:一等奖1.5学分;二等奖1.0学分;三等奖0.5学分;
省级:一等奖3.0学分;二等奖2.5学分;三等奖2.0学分;
国家级:一等奖5.0学分;二等奖4.0学分;三等奖3.5学分。
劳动周
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劳动周活动,计1学分。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获优、良等级的,计1学分,及格等级的,获0.5学分。
假期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学校安排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时长累计达到30小时者,计1学分。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最多3学分。
社会志愿服务
参加志愿机构认可的注册志愿服务,且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30小时者,计1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者,2次计1学分。
第二课堂项目学分和考核要求
类型
第二课堂项目
学分说明
考核要求
科技活动
计算机等级证书
非计算机类专业,通过二级的,计1学分;通过三级及以上的,计2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一课堂以外的学术科研、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认定和评价,形成统一、规范、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评价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
通过恰当的职业生涯设计,在个人思想道德、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寻求个性化发展,努力成为新世纪合格人才。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和素质拓展优秀学生的评选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客观记载作为评价依据。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的实施对象是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类别分为道德修养类、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文化艺术类、社团活动类、技能考证类等六类。
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累计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医院)和本校医院证明身体有残障者可适当减免。
第七条学生第二课堂所得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超过4学分的多余学分以50%的比例折算抵免公共选修课学分。
科技创新类学分可以抵免各类公共选修课;文化艺术类的仅抵免艺术体育类选修课;技能考证类仅抵免技能类选修课;其余第二课堂学分不得抵免选修课学分。
第八条申请人可以就考核年度内的相关经历和取得成绩(以经-1-过公示后记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内容为准),分别按照以下类别及项目申请第二课堂学分。
一、道德素养类学分申请人应品德端正、注重修养、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政治思想素质合格,党、团员能认真履行义务、按时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在同学中发挥表率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诚信记录;并且在参与校园文明建设和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或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表彰的,先由学生本人向学院考核组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考核组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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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等模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修习、测试、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自本学期起在2010、2011级本科学生中开展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等三个项目的实施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演讲沟通项目的实施
1.形式:以学生自我组织为主,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可合并进行),通过召集班级主题演讲会或演讲比赛的形式进行。
2.测评与学分认定:测评工作由辅导员牵头负责,评委由各学院团总支与相关班级辅导员在本院学生骨干中遴选5-7人,其中本班学生评委不超过三分之一。
演讲者原则上应脱稿演讲,每位演讲时间3至5分钟。
演讲结束后由测试评委现场亮分,测试合格者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报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学院团总支认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记载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不合格者可以补测(每学期一次)。
本学年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由校团委认定)
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在院级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
3.时间安排:
4月10日前,各学院确定演讲主题,报校团委审定;
4月13日前,各学院宣传发动,发布演讲主题;
4月27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安排测试日程,完成测试准备工作,并报校团委备案;
5月20日之前完成演讲与沟通项目的测试工作。
二、综合写作项目的实施
1.形式:分年级以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2.测试与学分认定:测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申论、新闻写作。
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测试结束后交新闻学院统一组织评阅。
评阅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
测试合格者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不合格者可以补测(每学期一次)。
本科学生在校级以上有刊号的报刊上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可以凭相关材料向所在班级辅导员申请免测,并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在院级刊物(由校团委认定)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亦可申请免测,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
新闻学院本科生测试标准及免测条件由新闻学院另行
制定。
3.时间安排:
4月13日前,各学院宣传发动;
4月27日前,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测试报名;
4月30日前,各学院向校团委上报测试汇总名单;
5月26日至6月10日,全校分年级统一组织测试。
三、讲座项目的实施
1.形式:本科生根据个人兴趣,自主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及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注明参加讲座的时间、地点、讲座名称、主讲人以及不少于200字的讲座记录。
2.审核与学分认定:学期末各学院团总支负责审核学生参加学术讲座、专题报告情况。
本学期参加报告、讲座累计20次以上者可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连同《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20张以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汇总,报学院团总支审核认定讲座模块第二课堂学分;未满20次者,可在以后学期累积完成后再行申报该模块相应学分。
3.时间安排:
4月13日前,各学院应完成讲座项目的宣传、说明、动员工作;
6月10日至30日,各学院团总支对学生提交的本学期《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集中组织审核,对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满20次的学生,经审核确认,给予1个该模块相应学分。
请学院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宣传,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第二课堂活动各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
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
(此表复印有效)
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
(此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