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实务专题培训课件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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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实务》PPT课件

《不动产登记实务》PPT课件
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 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 木等定着物。
.
5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由谁进行 登记
登记什么
.
6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部门 人
第6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 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 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11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 知识和业务能力。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 技术培训。
重要变化:登记机. 构是部门,不再是人民政府。
7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自然状况 不动产的坐落、界址、 空间界限、面积、用 途等
不动产权利限制 如预告登记、查封登 记等
.
21
不动产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 其他必要材料。
.
22
不动产登记类型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依申请的程序
申请 受理 审核 登簿
依嘱托的程序
嘱托 受理 登簿
.
依职权的程序
决定 审核 登簿
11
依申请的程序
申请
受理
登记审核
登簿缮证
.
12
依嘱托的程序
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 记的;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 记的; 人民政府依法做出没收、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后,要求不动产 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登记实务培训课件

登记实务培训课件
房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构依法把房 屋的基本状况、权利现状、权利变动情 况以及相关事项在登记簿记载上予以记 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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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种登记模式
1、契据登记制度 登记不是生效要件,但可对 抗第三人。
2、权利登记制度 德国首创,物权变动经登记 发生效力。
3、托伦斯登记制度 澳大利亚首创,除登记产 生效力外,还需要发证,登记采用强制登记制度
(4)公证机构、仲裁机构 (5)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3)(4)(5)均可查询与有关案件或 公证、仲裁事项有关的权属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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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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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为是原登记有遗漏,就可以以更正登 记办理;
(2)若本为双方共有的转为一方的,应按转 移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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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前财产婚后转给夫妻另外一方,应办 理转移登记;
(4)夫妻财产的分割,若离婚协议中明确房 屋归一方的,应当双方共同申请,对方不 配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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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财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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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所 应遵循的顺序原则:
(1)初始登记遵循的是先地后房原则, “房随地走”。
(2)转移登记遵循的是先房后地原则, “地随房走”。
(3)例外情形:在农村房屋登记中无论 是初始登记还是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均应遵 循先地后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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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登记簿 权属证书 登记证明 登记时 限
种,是以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来提高自己的不 动产效益的一种权利。其中为他人的土地提 供便利的土地成为“供役地”,需要利用他 人土地以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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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1)性质不同,相邻关系是所有权的体 现;地役权是用益物权。 (2)产生原理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律规 定;地役权是合同约定。 3、地役权的效力:合同生效即产生效 力,登记可对抗第三人。

不动产登记讲解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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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程展望
《物权法》(2007年):国家对不动产实 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 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等
2013.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1)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 地登记的职责整合应于2013年4月底前完 成, (2)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 记条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三)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办 法和限制
1.允许查询的主体 自己查、委托代理人、登记代理结 构查 2.查询要求
资金是运动的价值,资金的价值是随 时间变 化而变 化的, 是时间 的函数 ,随时 间的推 移而增 值,其 增值的 这部分 资金就 是原有 资金的 时间价 值
一、什么是产权?
企业产权制度:产权明晰 房地产产权 知识产权 “小产权房”
专家观点:以土地为核心
资金是运动的价值,资金的价值是随 时间变 化而变 化的, 是时间 的函数 ,随时 间的推 移而增 值,其 增值的 这部分 资金就 是原有 资金的 时间价 值
四、不动产登记的类型
(一)总登记
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或特 定区域内全部土地或房产进行的 全面登记。
针对所有地产和房产的一种 普遍性登记,
资金是运动的价值,资金的价值是随 时间变 化而变 化的, 是时间 的函数 ,随时 间的推 移而增 值,其 增值的 这部分 资金就 是原有 资金的 时间价 值
(四)不动产登记收费
房屋按件收取费用 (包含证书费) 住宅每件80元,非住宅每件550元
申请人(权利承受人)缴纳 官方更正、查封、注销不收费,权利
(五)特殊登记
1.更正登记 官方发现有错误,更正 权利人认为有错误,申请更正。
2.异议登记
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薄记载事项错误, 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申请异议登记。 登记期间,权利人处分土地或房屋申请登 记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 异议登记后,申请日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 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不动产登记-讲解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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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权的分类和内容
财产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自然资源使用权、 采矿权、 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相邻权、 渔业权、 水权、 狩猎权, 抵押权、质权、 留置权及优先权等
1.从物权的对象——物来分类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交付
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 登记
第二种观点:
所谓产权是所有权(Property Rights)的另一种译法,按照马克 思经济理论的科学表述,它是指 财产关系或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 的反映。
第三种观点
产权是反映经济主体对财产的权 力关系的概念。
第四种观点
产权既不等于原义的所有权关系, 也不能脱离所有权关系,产权实 际上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财产权 利的总称。
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中,首次将 “物权”作为民法典分则的独立一编,对 物权制度作了系统、完整的规定。
其后,物权概念为多数国家的立法所接受, 物权法也成为了现今各国民法的重要组成 部分。
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上没有物权的概念,与 之相近的词汇是“财产”或“财产权” (property)。
(二)到底什么是物权?
不动产登记制度
.
1
一、不动产登记的目的和意义
物权排他
公示
动产占有
不动产占有与 产权不统一
登记
任意可知悉状态 明确物之归属 维护交易安全
二、不动产登记制度类型
三、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
(一)类型
权利登记模式,并吸收托伦斯登 记制度的发证制度。
(二)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1.一般情况,不动产物权经登记生效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优于抵押权和其它债权
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 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 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 人。

不动产权利登记PPT课件

不动产权利登记PPT课件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类型、身份证或者户
口簿等号码发生变更的;
登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自然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类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建登记
2021


条产 例权
1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的利
基本制登 记
度 构 架
2021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申请人
1
(一)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集 (二)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
2021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1
(一)转移登记的原因:互换、土地调整等
(二)应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互换、调整协议等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所 有 权
(3)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 同意的材料;

(4)其他必要材料。

2021
四、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
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2021
1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 记
5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 记

动 条产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6 海域使用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 培训内容

不动产登记 培训内容

不动产登记培训内容
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进行登记、认定、变更等行为的一种制度。

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为它不仅能保障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还能提高不动产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保障社会公正和稳定。

不动产登记的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不动产登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人员需要对不动产登记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了解,了解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性、目的及作用。

2. 不动产权属认定:培训人员需要掌握不动产权属认定的法律规定、程序、方法和技巧,熟悉土地和房屋权属的认定标准和事项。

3. 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查和登记:培训人员需要掌握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查和登记流程,熟悉各项手续所需材料、格式和规范,了解不动产登记的操作流程。

4. 不动产登记中的技术问题:培训人员需要掌握不动产登记中的技术问题,如不动产测量、地籍图件制作、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使用等。

5. 不动产登记操作实例分析:培训人员需要通过实例分析的方式,了解不动产登记操作中的各种情况和处理方法,提高操作的实际能力。

总之,不动产登记培训的内容应该全面、系统、实用,力求使培训人员能够全面掌握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在不动产
登记工作中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不动产登记实务专题培训课件学习资料共90页

不动产登记实务专题培训课件学习资料共90页
不动产登记实务专题培训课件学习资 料
1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1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
13、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 情。——弗劳德
14、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讲解ppt课件

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讲解ppt课件

二 农村区域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
(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国土资发〔2016〕161号) 6. 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权益。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 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 民集体,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 基地使用权。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二 农村区域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
(二)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1.严格一户一宅的规定和面积标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
一是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 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 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 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依职权注销:《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八十四条
(六)不动产登记的一般程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公告的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 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 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 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物权法》19条“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 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不动产登记实务学习资料

不动产登记实务学习资料

登记内容
权利信息 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 型、内容、来源、期限、 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提示的事项 如异议、补证或换证 等
不动产登记的原则
9
工作原则
保护权益 严格管理 方便群众
统一登记原则 合法登记原则 申请登记原则
属地登记原则 稳定连续原则
法律原则
02
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动产登记程序
依申请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
查建议。
03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类型
权 利 的 取 得
15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1.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3. 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
、面积等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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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 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 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6
由谁进行 登记
登记什么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7
部门 人
第6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 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 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不动产登记实务专题培训课件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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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类型
地役权首次登记
适用场景
1. 因用水、排水、通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2. 因铺设电线、电缆、水管、输油管线、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利用他人不动
产的; 3. 因架设铁塔、基站、广告牌等利用他人不动产的; 4. 因采光、通风、保持视野等限制他人不动产利用的; 5. 其他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按照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情形。
不动产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3.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4.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抵押权变更登记
收件材料
1. 不动产登记证明; 2. 抵押权变更材料。
因被担保债权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 顺位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如果该抵押权的变更将对其他抵 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书面同意的材料与身份证或者户口 簿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登记内容
权利信息 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 型、内容、来源、期限、 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提示的事项 如异议、补证或换证 等
不动产登记的原则
工作原则
保护权益 严格管理 方便群众
统一登记原则 合法登记原则 申请登记原则
属地登记原则 稳定连续原则
法律原则
02
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动产登记程序

(王 达)不动产登记课件

(王  达)不动产登记课件

不动产登记行政行为及司法审查王达一、概述1、不动产登记系行政确认行为兼有登记对抗(物权法第十五条)与登记生效双重主义(物权法第十条)2、信赖保护原则(1)执政的宝贵资源(2)深圳案例(3)撤销初始登记是解决钉子户的制胜法宝,同时体现该原则3、首次登记(1)首次登记的要件及创新(2)沧州案例(3)比例原则与小产权房区分处理4、转移登记(1)单方申请与双方申请(2)邯郸案例——假公证书(3)郑州2个案例——假法院调解书5、注销抵押与撤销登记——柳州案例6、更正登记——武川案例7、异议登记——房山案例8、预告登记(1)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上海案例(2)期房抵押权预告登记9、注销登记——郑州金水区案例10、不动产登记的三要素:主体、客体、法律关系(1)主体一致原则(2)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3)夫妻隐形共有——苏州案例(4)三种委托(5)公证信息不共享的立法缺失11、隐性共有与显性共有12、基于申请的行为(1)双方申请(2)单方申请13、申请的三种委托14、职权行为15、司法行为类型及导致物权变动门头沟案例16、司法行为对首次登记干预的限制北海案例17、利害关系人(1)查询登记簿(2)申请异议登记(3)提起行政诉讼18、审查的标准19、行政赔偿类型20、渎职犯罪二、不动产权利类型1、国有土地使用权2、集体土地所有权3、宅基地使用权4、集体土地使用权5、土地承包经营权6、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7、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登记8、海域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9、抵押权10、地役权三、不动产登记类型1、首次登记2、变更登记3、转移登记4、预告登记5、异议登记6、更正登记7、注销登记8、抵押登记9、撤销登记10、查封登记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读第一章总则(立法目的)第一条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便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实务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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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3. 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
、面积等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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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类型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适用场景
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 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 木等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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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由谁进行 登记
登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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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部门 人
第6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 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 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登记内容
权利信息 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 型、内容、来源、期限、 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提示的事项 如异议、补证或换证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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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的原则
工作原则
保护权益 严格管理 方便群众
统一登记原则 合法登记原则 申请登记原则
属地登记原则 稳定连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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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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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不动产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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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程序
第11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 知识和业务能力。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 技术培训。
重要变化:登记机. 构是部门,不再是人民政府。
7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业务培训内容

不动产业务培训内容

不动产业务培训内容以下是 7 条关于不动产业务培训内容:1. 嘿,你知道怎么快速判断房子的好坏吗?就像挑苹果一样,要会看外表有没有瑕疵,房子也是要看采光啦、户型啦这些!比如,进房一看采光不好,那这房子可就像个小黑屋呀!学习掌握这些看房小技巧,可是咱做不动产业务的必备技能哟!2. 讲讲谈价格吧!这可绝对是门艺术活儿呀!你得像个谈判大师一样,跟客户和业主周旋,把价格谈到最合适的那个点。

哎呀,就如同在战场上博弈,稍不注意就可能“丢盔弃甲”呢!学会巧妙谈价,咱才能在这行游刃有余呀!3. 咱做不动产业务的,可得把各种手续流程摸得透透的呀!这不就像是走迷宫,你得清楚每一个弯道和出口。

比如办理产权过户的时候,要是弄错一个步骤,那可就麻烦大啦!深入了解这些,才能保证业务顺顺利利的呢!4. 怎么和客户打交道你知道吗?要像朋友一样贴心呀!人家客户想买什么样的房子,咱得用心去听、去理解。

好比客户要个温馨的小窝,咱就得给他精准推荐,这关系到咱的业绩好不好呢!用心对待客户,才会有更多回报呀!5. 那法律知识咱也不能忽视呀!这就像是给房子穿上一层保护衣。

要是不懂相关法律,出了问题咋办?就像房子没了根基会倒塌一样!认真学习法律,为业务保驾护航多重要!6. 对于市场趋势的把握也超关键的呢!就好像海上航行要知道风向一样。

市场火爆的时候要抓住机会,冷淡的时候也得有应对办法。

能准确判断市场变化,咱就不会在业务里迷失方向啦!7. 来,说说如何做好售后服务吧!这可不能马虎呀,完成交易不是结束,后续服务得跟上。

就像给客户吃了颗定心丸,让他们觉得咱可靠。

做好这点,才能赢得客户长久的信任呀!总之,不动产业务要学的东西可多啦,把这些都掌握好,才能在这行干出一番成绩呀!。

不动产登记-讲解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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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中,首次将 “物权”作为民法典分则的独立一编,对 物权制度作了系统、完整的规定。
其后,物权概念为多数国家的立法所接受, 物权法也成为了现今各国民法的重要组成 部分。
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上没有物权的概念,与 之相近的词汇是“财产”或“财产权” (property)。
(二)到底什么是物权?
直接出售给他人的自由。 原始人:不容他人染指的机会。
物权的概念
《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 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 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三)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物权是法定的,债权是约定或依 照法律规定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
物权是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债权为请求权
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应该是指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 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首先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指所 有权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无论 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等各种性质 的财产所有权都是产权。
其次,产权还包括与所有权有关 的财产权。这种财产权是在所有 权部分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 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指非所有人 在他人的物上所享有的占有、使 用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享有收益和 处分的权利。
房屋自然状况 房屋权利状况
2. 限制查询的信息——原始登记
产权人或其委托人 房屋继承人、受赠人或受遗赠人 国家安全、公安、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纪检监察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 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三)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办 法和限制
1.允许查询的主体
自己查、委托代理人、登记代理结 构查
2.查询要求
3.不动产登记薄记载的内容为物权内容。
(三)不动产登记的机构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务讲解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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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划转方式:一是全部整体划转,如北京、徐州;二

是在编人员划转但聘用人员具体情况具体解决,分别以泸

州和荆州开发区为代表。场地设备基本上全部划转到国土

部门,个别地区的设备跟人员走,如赣州。
2/26/2024
4
1
职 责 机 构 整 合 和 人 员 划 转
2/26/2024
北京市职责机构整合情况

三是调整人员配置,开展业务培训。

四是窗口设置要从便捷高效的角度合理设施,尽量保留弹性

,减少专用窗口,在人多时可以统一调配。全程服务;提供咨询、引导分流人群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2

➢第三阶段:不动产登记进入成熟阶段。 ✓流程再造和新系统开发完成、人员调整到位后,取消AB
2/26/2024
9
1 ➢职责分工:
✓省国土资源厅指导监督全省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

、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

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 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

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策略,推进不动产

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同江苏省国
目录
1
2 3
4 5 6
职责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 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
业务流程再造与登记实务 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
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
一、职责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
2/26/2024
1
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国335个市(地、州、盟)、2789个县(市

、区、旗)完成职责机构整合,占比分别达到100%和98%。

不动产登记工作技术培训

不动产登记工作技术培训


批准项目用海、用岛,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受理;
3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有特殊规
定的,从其规定。
2 登记单元
2.1
基 本 单 元
不动产登记应当以一宗地或一宗海为单位,按不动产单元为基 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 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建筑物、构筑物或森林、林木等定着物 应与其所定着的土地、海域一并组成不动产单元。
页和编订的方式编制,注明目录和页码。
3 不动产登记簿
3.3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以宗地、宗海为单位编制,同一宗地、宗海
范围内的所有不动产编入同一不动产登记簿。
1 一个宗地、宗海内有两个或以上登记单元的,按一个登记

单元建一本;
簿
2 一个登记单元有两个或以上不动产权利或事项的,按一个
权利类型或事项建一页;
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属 地 登 记 原
1 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 机构分别办理。经协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 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 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 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2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
3 一个记载页按登记次序依次记录该权利或事项的登记内容。
3 不动产登记簿
3.4
不动产登记簿应依据专门的管理制度进行登载、保存、修改和

重建等职务活动。不得随意更改。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

实存在错误的,应当按更正登记程序进行更正登记。
3 不动产登记簿
3.5
样 式
3 不动产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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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适用场景
1. 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 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建设公共设施,从事公益事业等的,
可以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类型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 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由谁进行 登记
登记什么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部门 人
第6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 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 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不动产登记实务
目录/ContentsBiblioteka 01不动产登记概述02
不动产登记程序
03
不动产登记类型
04
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
01
不动产登记概述
不动产登记概述
不动产登 记概述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登记的原则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第2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
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 记簿的行为。
收件材料
1.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
址、面积等的材料; 4. 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完成后,申请人申请建筑物、构筑物所有 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享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类型
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
适用场景
1. 依法使用海域,以及在海域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申请海域使 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2. 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尚未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可以单独申请海域 使用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类型
权利的 取得
首次登记 变更登记 转移登记 更正登记
权利的 负担或 限制
注销登记 预告登记 异议登记 查封登记
不动产登记的申请类型
权 权利类型 利 的 取 得
登记类型
申请类型
不动产登记类型
首次登记
概念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的登 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登记内容
权利信息 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 型、内容、来源、期限、 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提示的事项 如异议、补证或换证 等
不动产登记的原则
工作原则
保护权益 严格管理 方便群众
统一登记原则 合法登记原则 申请登记原则
属地登记原则 稳定连续原则
法律原则
02
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动产登记程序
依申请的程序
2. 土地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没 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为申请;
3. 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申请。
不动产登记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3.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 3.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4.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2.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3. 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4. 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5.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6.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2.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3. 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4.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
、面积等的材料; 5.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类型
第11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 知识和业务能力。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 技术培训。
重要变化:登记机构是部门,不再是人民政府。
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自然状况 不动产的坐落、界址、 空间界限、面积、用 途等
不动产权利限制 如预告登记、查封登 记等
申请 受理 审核 登簿
依嘱托的程序
嘱托 受理 登簿
依职权的程序
决定 审核 登簿
依申请的程序
申请 受理 登记审核 登簿缮证
依嘱托的程序
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 记的;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 记的; 人民政府依法做出没收、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后,要求不动产 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细则 规定
1.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未登记的不动 产,组织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 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2. 依照前款规定办理首次登记所需的权属来源、调查等登记材 料,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获取。
不动产登记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人
1. 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 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不动产登记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适用场景
依法以承包方式在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生产活动的,可以申请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收件材料
1.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由发包方持土地承 包经营合同等材料申请。
2.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承包方持土地承包 经营合同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登记事项存在异议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审
查建议。
03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类型
权 利 的 取 得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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