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公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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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
[(2011) 000号文件]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3 内容
3.1 用车程序
3.1.1 总经理批示或有出车要求时,由用车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派车单》(见附表)。
3.1.2 《派车单》必须由车辆管理员审核,核查无误后报厂级领导批准;出兖州市范围用车必须报总经理批准。车辆管理员安排出车,车辆不够安排时,依据“先远后近,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而定;紧急情况下,可以经车辆管理员同意后先出车,事后补办出车手续。
3.1.3原则上两天以上出差不安排出车,出省出差不安排出车。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或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厂级以上人员用车、紧急任务用车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申请派车单。特殊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安排车辆。
3.1.4 司机收到已经批准的《派车单》方能出车,严禁无单出车,否则视为公车私用,罚款200元/次。司机收到派车单后开车前填写行车起始里程表数,收车后填写收车时里程表数和收车具体时间,签字后及时交车辆管理员备案,并报告车辆行驶情况。
3.2 车辆管理
3.2.1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3.2.2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费用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车辆管理员安排驾驶、保养、维修、检修、
清洁等。专职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员各保管一把钥匙,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无故持有小车钥匙,钥匙不得外借、丢失、损坏等。如果特殊情况下由厂级及以上领导批准的非专职驾驶员开车,返程后要及时索回车辆钥匙,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由钥匙保管者和非专职驾驶员共同承担责任。
3.2.3车辆的附带资料如保险单、年检资料、保修单等,除行驶证、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由各使用人随车携带外,其他资料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保管,不得遗失。
3.2.4车辆维修时必须通过三家修理厂报价而定。要以“价格合理、质量保障、时间快捷”为原则。车辆需要维修时,由驾驶员填写车辆修理申请单,车辆管理员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到指定的符合公司要求的地点维修,维修费用由公司统一结算。
3.2.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须请示车辆管理员后,方可就地维修;维修后,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当修理费超过1000元时,应与总经理联系请示批准。
3.2.6 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辆管理员疏于管理,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产生的修护费,应视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员或车辆管理员承担。
3.2.7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将罚款200元/次,若在出车过程中出现任何事故责任均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3.2.8车辆平时实行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和下班时间,驾驶员应自觉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以防意外损坏或被偷盗。如驾驶员不执行规定,随意停放车辆或私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或车辆事故的,其直接经济损失和责任,由驾驶员自负,并视情作出其他处理。非工作时间用车必须由车辆管理员批准后方可用车,否则司机不得擅自开车,且必须在次日补办好手续,未由车辆管理员批准擅自用车的按公车私用对驾驶员罚款,用车后次日未按规定补办手续者罚款10元/天。
3.2.9外地出差用车且夜间不能赶回公司的,停车需确保车辆安全,原则上要停在所处公司或宾馆的正规停车场内,车上不得放置贵重物品、钱财或重要文件,驾驶员休息前要确保车辆门锁和车窗关好,防盗器打开,方向盘锁必须锁牢。如
因驾驶员疏乎、麻痹大意造成车辆意外损坏或被偷盗,直接经济损失和责任由驾驶员自负。
3.2.10厂级领导用车执行本管理制度,签《派车单》出车,出兖州范围用车必须由车辆管理员报总经理批准,安排专职驾驶员开车以确保安全。
3.2.11车辆管理员负责小车的出车管理、《派车单》回收存档、出车登记等,并对小车司机工作进行考核,每月一次向经理报告小车安排使用情况(包括出车事由、频次、里程、油耗、车况等)。
3.3 驾驶员管理
3.3.1公司现有三辆小车,为总经理专用车,设专职驾驶员负责,总经理专用车非办公室调派范围,无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车。另设专职驾驶员两名,分别负责和两辆车。原则上只能由专职驾驶员开车方能出车。如专职驾驶员不在,而且确需急用车的情况下,必须报厂级以上领导批准后再到车辆管理处凭驾驶员本人驾照领取小车钥匙并申请派车单出车,临时驾驶员必须具有C1以上级别驾照,且具有两年以驾龄方可驾车。
3.3.2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与交通、驾驶有关的各级各类规章。所有驾驶员都要爱护车辆、钻研技术、服从命令、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发现问题或情况即时向车辆管理员汇报,每车次完成后详细填写派车单后交车辆管理员处,随时接受相关部门或公司检查。
3.3.3严禁驾驶员值班或工作时间内饮酒,严禁其他时间过量饮酒;驾驶员必须保证手机接听畅通,禁止行驶中接听移动电话;驾驶员对自己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必须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照齐全。
3.3.4上班时间内未被派出车的,不论什么时间,驾驶员身上必须携带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应随时在公司待命,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其他工作;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其车辆管理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值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出车回来应立即到办公室报到。
3.3.5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说明原因;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按照车辆保养记录进行保养,经常检查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机件。
3.3.6专职驾驶员每天上班前后必须对所负责车辆检查一次,看有无损坏或擦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