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办理发放流程图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资助金申请工作流程图
5、公示无异议后 形成正式名单,将 学生名单及相关 材料报教育局资 助中心。
学校资助办3、资助办初审 通后报主管 领导评审资 助 办 办 理
4、将复审合格 学生名单在全 校公示栏予以 公示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资助金申请工作流程图
1、具有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的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 表
学校资助办
2、由学生提供户籍证明,身份 证复印件,贫困证明
学校资助办
7、发 放 资金到 学生中 职卡中
县资助办
6、资 助 管 理中心审核 后汇总报县 资助办
教育局资助中心
资助工作流程图
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2个科室:资助服务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各科室又设若干岗位,具体科室、岗位职责和部分事项工作流程如下:资助服务科一、资助服务科工作职责1. 宣传、解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服务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2. 组织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3. 管理职能部门设置的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上岗学生的补助;4. 指导学院设置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监督学院勤工助学专项资金的使用;5. 管理本专科学生励志奖学金、社会资助的评审、发放;6. 受理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核和发放;7. 办理老区贫困学生减免学费手续;8. 管理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资助经费;9. 开展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10.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资助服务科工作流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工作流程①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向学院传达、解读资助政策;②学院向本专科学生宣传政策、讲解要求;③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④学院成立评议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审查认定资格;⑤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⑥在全院围进行公示;⑦学院将认定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按要求录入资助系统;⑧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由专人保管;⑨资助服务科汇总信息档案,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管理与监督工作流程①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通知;②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提出具体要求;③学院向学生宣传各级文件精神和评选办法;④学生提交书面申请;⑤班级学生评议小组进行评议;⑥学院评审小组初审,在全院公示初选学生三天;⑦学院将国家奖助学金学生信息按要求录入资助管理系统,纸质材料送资助服务科;⑧资助服务科审核,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七天;⑩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上审批,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纸质材料;⑪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学校反馈获奖助学生信息;⑫资助服务科按照财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⑬学校财务处直接将奖助学金划入学生个人银行;(三)管理职能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流程①职能部门报送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说明至资助服务科;②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③职能部门公开招聘;④职能部门向学生处送交《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⑤资助服务科按照学生实际上岗时间办理发放补助的相关手续;⑥学校财务处直接将勤工助学补助划入学生个人银行。
国家奖学金工作流程图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工作流程图
各分院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策宣传。
↓
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各分院国奖、励志、助学金的名额分配
各分院组织学生向分院国奖、励志、助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请
分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初审
分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征求学院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有异议
分院将初审拟定获奖学生名单及有关评审材料上报学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审
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无异议有异议
学校将评审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南陵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南陵县职业教育中心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
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填写《南陵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⑥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中职资助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银行中职资助卡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为学生办理银行中职资助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南陵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
国家助学金工作流程
国家助学金工作流程
高等学校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 教育部 和省级财政、教 育部门
财政部、教 育部于 7 月 31 日 前 向 中央主管部 门和省级财 政、教育部 门下达国家 助学金分配 名额和预算
中央主管部 门和省及省 以下财政、 教育部门于 9 月 1 日前 将国家助学 金预算下达 所属各高校
院(系)审核,将拟定获助学生名单及有 关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审, 并将资助初步 名单及资助档次上报校领导集体研究决 定
省级教育部 门、中央主管 部门对所属高 校国家助学金 落实情况进行 审查
地方高校将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于 11 月 15 日前逐级上报至省级教育部门, 中央部属高校 (教育部除外) 将评审材料 于11 月15 日前上报中央主管部门, 教育部直属高校将评审材料于 11 月 15 日 前报教育部
秋季学期开学后, 各高等学校进行国家助 学金政策宣传,并布置评审工作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定各院 (系) 国 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
各院(系)于 9 月 30 日前组织学生申请 国家助学金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教育部总结 国家助学金 评审、落实 情况
中央主管部 门、省级教育 部门于 11 月 30 日 前 将 所 属高校国家助 学金落实情况 报教育部备案
助学金发放流程
助学金发放流程一、申请资格。
1. 申请者必须是本校在册学生,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助学金发放标准。
2. 申请者需提供完整的家庭收入证明、家庭负担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
二、申请流程。
1. 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助学金申请材料,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2. 学校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否符合助学金发放标准。
3. 经过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将被列入助学金发放名单,并通知领取助学金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发放方式。
1. 学校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上,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到账。
2. 学校将在助学金发放前向学生发送通知,提醒学生及时核对银行账户信息,确保资金能够准确无误地发放到位。
四、监督管理。
1.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助学金发放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助学金的发放公平、公正、透明。
2. 学校将定期对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确保助学金发放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五、申诉处理。
1. 对于未获得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学生,学校将向其说明具体原因,并告知申诉流程。
2. 学生可根据学校规定的申诉流程进行申诉,学校将对申诉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给予答复。
六、结束语。
助学金是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项目,希望广大学生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申请,确保助学金的发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让更多有需要的学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同时,学校也将不断完善助学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资助工作流程图
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2个科室:资助服务科、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各科室又设若干岗位,具体科室、岗位职责和部分事项工作流程如下:资助服务科一、资助服务科工作职责1. 宣传、解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服务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2. 组织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3. 管理职能部门设置的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发放上岗学生的补助;4. 指导学院设置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监督学院勤工助学专项资金的使用;5. 管理本专科学生励志奖学金、社会资助的评审、发放;6. 受理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核和发放;7. 办理老区贫困学生减免学费手续;8. 管理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资助经费;9. 开展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10.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资助服务科工作流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工作流程①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向学院传达、解读资助政策;②学院向本专科学生宣传政策、讲解要求;③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④学院成立评议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审查认定资格;⑤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⑥在全院围进行公示;⑦学院将认定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按要求录入资助系统;⑧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由专人保管;⑨资助服务科汇总信息档案,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管理与监督工作流程①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通知;②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提出具体要求;③学院向学生宣传各级文件精神和评选办法;④学生提交书面申请;⑤班级学生评议小组进行评议;⑥学院评审小组初审,在全院公示初选学生三天;⑦学院将国家奖助学金学生信息按要求录入资助管理系统,纸质材料送资助服务科;⑧资助服务科审核,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⑨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七天;⑩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上审批,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纸质材料;⑪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学校反馈获奖助学生信息;⑫资助服务科按照财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⑬学校财务处直接将奖助学金划入学生个人银行;(三)管理职能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流程①职能部门报送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说明至资助服务科;②学生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③职能部门公开招聘;④职能部门向学生处送交《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⑤资助服务科按照学生实际上岗时间办理发放补助的相关手续;⑥学校财务处直接将勤工助学补助划入学生个人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