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评估基准价及分户评估结果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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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征收价格基准价评估结果
一、委托方:
合肥市瑶海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评估目的:
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基准价。
三、评估对象:
因凤凰桥路改造的需要,需要对合肥市凤凰桥路7幢住宅用房(证载为木滩街138号1幢)的基准价格进行评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评估面积为1706.61平方米。本次评估设定的基准房为位于第4层,建筑面积为88.32平方米,混合结构,建设年代在1974年,朝向为西,室内为简装的住宅用房为基准房屋。
1、区域因素
凤凰桥路7幢住宅用房(证载为木滩街138号1幢)南临凤凰桥路,西近长江东路。周边地区有小花园、滁州路小学、在建的地铁1号线等以及超市、邮电、银行等社会公共配套;周边住宅紧密度较高,附近有圣大国际、明光小区、中房名城、群力新村、黎明新村等住宅区,附近有2、15、155、161路等公交路线经过,交通便捷,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学区为滁州路小学和三十八中学。
2、个别因素
本次评估设定的基准房屋标准为位于4层,建筑面积为88.32平方米,混合结构,建设年代在1974年,朝向为西,室内为简装的住宅用房为基准房屋测算基准价。
四、评估基准日:
(2015年7月17日)
五、估价方法的选用:
根据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状况,结合估价对象是住宅用房的特点,考虑到在同一供给圈的住宅房地产交易行为活跃,市场交易案例较多,采用市场比较法一种方法评估的结果能够比较客观反映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一种方法。
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发生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处理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
六、测算结果:
通过对估价对象的位置、周围环境、外观、建筑结构、成新度等实地观察、了解,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该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进行初步的评估与测算,得出被征收住宅用房的基准价为:
单价:7336元/㎡
由于估价对象为同一幢楼的住宅用房,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等因素相同,故不予修正。本次评估只需对楼层、面积、朝向等因素进行修正,详见修正体系说明表。
注1:本预评报告中的价格为初步的测算,其他分户房地产价格评估,应根据其楼层、朝向、面积等个别因素的调整确定其市场价值,其最终评估价格应以正式评估报告为准;
注2:本次测算仅为委托方提供基准价格参考;
注3:本预评报告暂以现场勘查之日为评估基准日,未来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基准日时,估价结果将作相应的调整。
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修正体系说明表
1
2、朝向:朝南最优,朝东、朝西和朝北依次递减,与估价对象相比,每增
2
评估价格=基准价×(1+楼层修正系数/100)×(1+朝向修正系数/100)×(1+面积修正系数/100)
征收评估分户评估结果报告
皖中信估字(201*)A1-001-03号
合肥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受贵单位的委托,我公司对位于合肥市**路**室住宅用房,被征收人为:***,在现状利用条件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价,估价时点为**年*月**日,目的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我公司派出估价人员对估价对象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查询、收集、调查估价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法定估价工作程序,运用市场比较法,在认真分析现有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分析考虑了影响房地产估价的诸多因素,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经过周密的测算,并详细考虑了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各种因素,得出估价对象(包括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价值为:*****元,大写人民币*****。
(具体情况详见该户《房屋征收补偿金额评估表》)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金额评估表
备注:
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