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人员执业行为,保证工程监理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脱硫脱销改造工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与工程施工的所有监理人员接受考核管理。

第三条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锅炉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实施,并定期上报公司领导或通报监理公司。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条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实行违章罚款和奖励制,罚款的多少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实行100元-10000元的罚款。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监理人员的考核。所有罚款将在监理费用中扣除。

第六条本工程的工程项目监理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行总负责。

第七条监理费用为乙方提供监理服务而收取的唯一报酬。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履行本监理服务过程中,接受任何佣金、回扣或其他费用,向第三方报销其任何费用者,每次按1000-10000元的罚款。

第八条对监理实施过程中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如果出勤人月数少于投标承诺的人月数,甲方有权依据监理总费用按月按人核减。

第九条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对监理人员技能素质进行理论考核和理论基础考试,考试考核不合格者,通报予以更换或退回。

第三章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考核第十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工作时间和责任心,否则,公司有权提出退回或更换。

第十一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提出退回:

1、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项监理合同的项目;

2、所监理工程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查总监未尽到相关责任的;

3、施工单位未能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或施工现场图纸不规范,总监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的;

4、与公司主管部门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未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或允许资质不符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

第十二条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1000-10000元:

1、发现问题未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报告的;

2、所监理工程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或施工中存在明显错误,查总监未尽到相关责任的;

3、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进行图纸会审,未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进行审定的;

4、未对质量缺陷及时采取措施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

5、监理规划无针对性,或有明显错误的;

6、将不得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他人的有关职责进行委托的;

7、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部门的;

8、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有关审批表及指令未被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越权代签;

9、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场、在岗而擅自离岗的;

10、未及时签发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工程暂停令、工序报验单的;

11、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不齐全,或未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

12、未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监理质量评估报告的。

第十三条总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500-10000元:

1、未对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及参见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的;

2、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监理规划未作相应修改的;

3、未及时对监理日记审核并签字确认的;

4、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的;

5、未安排关键工序、部位旁站监理的。

第四章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考核第十四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熟悉本专业知识,具备现场监理的经验和责任心,否则不得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五条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300-10000元:

1、将不合格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2、工程中出现违反强制性条文而未采取措施的;

3、未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的;

4、允许必须复试但未经复试的建筑材料或构配件用于工程的;

5、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未经建设单位允许用于工程,或允许工程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的;

第十六条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500-10000元:

1、未及时对本专业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的;

2、未对承包商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进行审查的;

3、未及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

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的;

4、工程验收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5、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或有明显错误的;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场、在岗而擅自离岗的。

第十七条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100-1000元:

1、发现问题未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的;

2、未对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的;

3、未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情况做好监理日记的;

4、未对本专业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或资料不齐全的。

第五章对监理员及见证取样员考核第十八条监理员或见证取样员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1000-10000元:

1、旁站失职,或未履行旁站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2、复核或获取工程计量数据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3、见证取样员对材料未见证取样或见证取样弄虚作假的;

第十九条监理员或见证取样员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500-10000元:

1、旁站失职,或未履行旁站义务,影响工程质量;

2、复核或获取工程计量数据失误,影响工程质量;

3、监理日记或有关监理记录不完整或失实。

第二十条根据工程的质量业绩,工程项目部监理人员获得相

应的奖励;

第二十一条工程获得省优,奖励监理费用20000元,工程获得市优,奖励监理费用10000元,工程竣工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奖励监理费用50000元。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考核,连续二月罚款且罚款超过20000元的,建议监理单位重新调整人员;连续三月罚款且罚款超过50000元的,公司将更换其他监理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十日

最新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奖罚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监理的工作行为,明确工作责任,更好发挥监理公司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中南房地产集团所有开发项目; 3、监理单位奖罚细则的制定由房地产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 4、各城市(项目)公司负责本细则的落实和实施。 二、罚款细则 由于监理工作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缺陷、进度延误、未满足质量目标等,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违约金标准,在监理费中抵扣,违约罚则应在监理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以具备合同效力,罚款额度最高可累计到总监理费的20%。有关安全文明监理罚则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环境和文明施工监理协议》执行,有关质量监理、工作要求的违约罚则主要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未到位或未经委托人事先允许擅自撤换的或在其它项目中任职等情况,监理人须立即改正并按合同价的20%支付违约金,同时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常驻项目现场,有特殊情况的,需书面报送并获得业主同意;非冬季停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其它监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每月不少于25天,每缺勤1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元。抽检时不在岗或无故不参加例会均视为当天缺勤。 2、由于监理过错、或工作不到位、或失控等原因,致使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责令停工整顿(且监理人不能提出证据证明监理人对事故不承担监理责任的)等情况,违约处理标准:一般事故,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较大事故,支付违约金3万元/次;重大事故,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特大事故,甲方扣除监理人全部未付的监理费,同时甲方将要求监理人更换全部监理部成员,或与监理人解除合同,监理人须完成配合甲方做好后续交接、验收工作,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分类标准按安全目标控制条款中相关约定执行); 3、由于监理失职或发出错误指令造成质量事故的,监理须承担相应质量事故经济损失责任,并对其做出赔偿,质量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5%; 4、实测实量数据经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移动办公检查复核,实测实量得分每季度平均分在65分(含)以下的,对监理单位罚款5000元/次; 5、8小时以外施工未停,监理部必须派监理人员巡视或旁站,每发现一人次不随施工巡检,扣监理费200元,不按旁站方案进行旁站监理,或旁站时不能发挥监理职责制

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人员执业行为,提高监理人员素质,保证工程监理质量,根据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和《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监理人员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理人员是指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本办法所称监理人员管理是指对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注册管理和执业管理。 第四条监理人员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管理 第五条监理人员的资格通过考试的办法取得,考试题目统一从省题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全省统一的监理人员的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设立题库等工作。监理人员的考试和培训等有关工作可委托监理协会承办,并按培训自愿参加、考试和培训分开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申报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实践经历。 第八条申报省监理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九条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原则上在每年的10中旬进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监理员的考试次数和时间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第十条下列人员可以不参加监理人员资格考试,直接取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 (一)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二)已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二、三级总监资格证书的; (三)具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监理工作经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上,获得监理企业推荐,并通过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的监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直接取得省监理员资格。 第十一条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重新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参加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或属于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况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参加江苏省监理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或属于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情况的,由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苏省监理员资格证书》,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注册管理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必须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按规定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已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不再重新注册和核发《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十五条申请监理人员注册,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监理企业在职人员; (二)取得《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江苏省监理员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并能胜任监理工作;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 第十六条需要注册的监理人员,必须与所在监理企业依法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监理企业必须按规定为监理人员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有关费用。监理企业不得同意申请注册非本企业的监理人员,也不得虚设或挂靠注册监理人员。 第十七条省监理工程师注册,由具备条件的监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监理企业签署意见,报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再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经批准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发给《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十八条省监理员注册,由具备条件的监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所在监理企业同意,报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经批准注册的监理员,发给《江苏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监理人员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注册的人员,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制度(试行)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倡导正直、诚信、品行兼优的人才培养观,员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为明确各种劳动纪律规范以及违纪处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所有员工应遵照执行。 、违纪类型 将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纪”)行为划分为轻度、较重、严重违纪三类,禁止员工违反。对违纪者,公司将依据员工所触犯的违纪种类给予相应的处理 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分为下列几种 凡作出轻度违纪行为者,将受到口头警告; 凡作出较重违纪行为者,将受到书面警告; 凡作出严重违纪行为者,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对于违纪者除可给予上述处罚外,公司还可根据其他内部规定并处其他的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同时还被要求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严重违纪事件,公司保留通知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家属、街道社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 违纪行为及处分类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轻度违纪行为,公司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款500元/次: 1、上、下班不打卡;窜改考勤数据,为他人隐瞒脱岗、未到岗等特殊考勤 情况; 2、不遵守公司标准和操作程序、违反工作程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3、未执行或疏忽本职工作,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4、不服从主管合理的工作安排或指导,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5、携带公司规定不得带入工作场所之物品进入工作场所,但尚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6、干扰他人工作,但未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7、工作时间串岗、嬉笑、玩耍、睡觉(包括但不限于看无关书、报或杂志、收听录音机、收音机、CD盘、玩电子游戏、手机) 等; 8、与上述行为相类似的其他行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较重违纪行为,公司有权给予书面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次: 1、不遵守公司操作标准或程序、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行业相关规定,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2、未执行或疏忽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3、私下讨论薪资,八卦公司的人、事,假借领导名义做事,在公共区域与

监理人员考核制度

监理人员考核制度 1.第三总监办采用责任制:包括总监负责制、驻地办主任负责制、试验室主任负责制、专监负责制;总监办负责总监办监理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驻地办负责所辖施工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并按总监办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专监负责对现场监理的监督和指导,现场监理对专监负责,专监对驻地办主任负责,驻地办主任对总监负责,试验室主任对总监负责。 2.总监办监理人员工资分为三部份:岗位工资、考勤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岗位工资占30%,考勤工资占30%,绩效工资占40%。 3.每月进行监理人员考核,驻地办主任对驻地办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总监办,总监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最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监理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奖金发放依据。考核等级定为:优、良、中、差四类,其中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75(含75分)~95分为良,60(含60分)~75分为中,0~60分为差,当月结果不影响下月考核。 4.岗位、考勤、加班工资发放办法:按实际出勤计发,每月按30天计算,二月份按28天计算。 5.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考核结果为优等级的,绩效工资系数为2;考核结果为良等级的,绩效工资系数为1;考核结果为中等级的,绩效工资系数为0.6;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绩效工资系数为0.3;连续两月考核为差等级的予以辞退。 6、在业主组织的“四比一创”活动中,施工单位每得一面红旗的,奖励驻地主任现金200元;在上级有关单位组织的大型检查中,得到通报表

扬的,奖励本人现金500元,若被通报批评的,则扣发工资5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7.上班时间不得穿拖鞋,监理人员喝酒后不得上岗,否则当天以旷工处理。当月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8.探亲工资发放规定:在本工地监理人员工作期限满半年,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安排探亲,报销来回车费,按正常路线火车中铺硬卧或汽车标准报销车费,每年一次,探亲期间发放全额工资。 9.监理人员必须有责任心,加强自身学习,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10.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承包商的盈利活动,不得与承包商串通作假,损坏公司及业主的利益,认真按西久公路公路有关要求及《技术规范》进行监理,不得与承包商到娱乐场所,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供质检资料,现场监理根据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对工程进行抽检,监理人员在现场检查必须严格按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及签认,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下道工序施工; 12.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不按法律、法规办事,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理人员应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得在监理过程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一旦发现将予以辞退。 13.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上岗证、监理标识帽或安全帽,并携带卷尺、图纸、相应表格等工作必备用具。 14.监理人员应遵守考勤制度,有事请假应严格遵守请、消假制度。 附:监理人员考核评分表、试验室考核评分表

监理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为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智力服务和监督协调作用是建设单位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有效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便规范管理,更好的发挥监理机构的作用。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 三、甲方部门职责 项目部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工程管理部为间接责任人,负责对项目部此类工程管理内容的督导。 四、内容要点一 监理单位的选择 选择依据:依据项目所在区域、规模、特点、目标及我方项目部管理队伍的人员配置现状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组织公司其它职能部门一起对参与投标的监理单位实地考察,详实掌握每个投标方的业绩,人员素质结构、在监理项目的实施状况、诚信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评价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记录,并着重考察总监是否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过硬的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强烈的责任感等素质。 应明确总监任职条件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的任职要求,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要求,并将此载入监理合同。甲方及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明确监理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工作监督,如:岗位监督、旁站监督、检验监督、监理周(月)报、现场例会等。 签订的监理合同必须明确监理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和建设单位的委托内容开展日常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的监理管理 首次现场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执行。除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明确的内容外,还应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并在首次会议上宣布、分发,经三方签认后组织实施。 编制各项监理制度并向施工单位交底:如项目总目标、会议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材料检验与紧急放行制度、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监理要求、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技术文件的审批时限、工程资料整理要求、值班制度等。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总监任命书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同时总监应将参与本项目监理的各专业工程师名单、简历、分工情况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其间,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并经工程部同意。 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本项目《监理规划》,相关专业《监理细则》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予以审核。 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监理控制流程报于项目部,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监督实施。 开工前,总监应认真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

公司员工处罚办法

员工处罚办法 为了达到及保持有效的工作水准,所有员工及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工作表现。任何员工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公司的管理规定,均应当受到处罚。 第一章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及方法 第一条对违规人员的处理种类有: (一)批评教育,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少发奖金或目标责任津贴、经济赔偿; (四)行政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留用察看、辞退。 以上处理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第二条员工违规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以给予批评 教育 第三条因违规行为已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经济损失程度,选择是给 予批评教育或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员工违规处罚特别规定: (一)受到行政处分的,应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二)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的,同时解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工作人员因违规受到处理的,违规责任人所在机构可以根据本级工 资管理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其薪酬及福利; (四)凡是受到开除处分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的工作人员不得重新在 张家界永鑫鞋业有限公司工作,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通知各分厂及加工点不得聘用; (五)受到其他形式纪律处分的工作人员,在解除处分前不得晋升职务、职 称等、工资级别,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故意违规且情节严重的; 2.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3.因违规受过处理再次故意违规的; 4.拒不承认错误,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

5.隐瞒违规行为的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毁灭有关证据,及授 意、指使、强令、胁迫他人隐瞒违规的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 毁灭有关证据; 6.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打击报复的; 7.授意、指使、教唆、强令、胁迫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1.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显著轻微的; 2.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误或者坦白交待问题,并积极采 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发生的; 3.主动赔偿因违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4.经办人员抵制无效,被迫实施违规行为的; 5.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 第七条一人因同一违规行为同时触犯本办法两条以上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的, 依照处理较重的规定处理。 一人因有两种以上违规行为触犯本办法两条以上规定的,应合并处理,按 照其中最高一种,并加重一档给予处理。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规的,对为首者从重处理;对其他人员,根据其 在共同故意违规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处理。 第九条违规行为责任人的划分: 1.直接违规经办人员是责任人; 2.领导或上级负责人指令经办人违规办理业务,领导或上级负责人为责任人;经 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未向上级反映情况或不抵制的,经办人员为共同责任人; 3.集体研究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参加决策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其他为共 同责任人; 4.违规行为责任不清的,经办人员及其直接上级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十条领导责任的区分: 1.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负责人;

公司监理人员管理细则

公司监理人员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条监理人员范围 本《公司监理人员管理细则(试行)》所指监理人员包括总监办、驻地办除行政文员、后勤人员外总监、其他各级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试验检测人员等。 第二条监理工作管理 监理工作由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质量安全部归口管理。监理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 第三条监理人员进场 在监理合同执行期间,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组织监理人员进场并开展相应的监理工作;进场监理人员数量、资质和能力必须满足监理招投标文件要求。 第四条监理人员更换 更换投标文件中进场的监理人员,必须经公司批准;对已批复的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需更换,更换人员的资质条件和业务水平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同时应按以下权限及监理合同规定进行申报审批: 驻地办更换监理人员 — 387 —

1.更换副驻地(含副驻地)以下监理人员,由驻地办提出,总监办审查,报公司审批; 2.更换驻地监理工程师,由驻地办后方公司提出,由总监办审查,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核,报公司审批。 (二)总监办更换监理人员 1.更换副总监以下监理人员由总监办提出,由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查,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更换安全总监、副总监、总监等由总监办后方公司提出,由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审批。 (三)更换试验检测人员参考同级监理人员审批权限,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备案。 第五条监理人员岗前考核管理 根据《湖北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监理人员岗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鄂交质监〔2014〕69 号)的规定,所有监理人员进场后必须通过岗前考核,且考核“合格”后才能在(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监理业务工作。 第六条监理人员岗位登记管理 (一)所有上岗的监理人员必须按《湖北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监理人员岗位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鄂交质监〔2014〕69 号)进行岗位登记,接受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应在交通运输部工程 — 388 —

员工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同时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3权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改、执行、监督和解释。 4内容 4.1奖励 4.1.1奖励方式: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1.1.1精神奖励 a)记大功 b)记小功 c)嘉奖 d)荣誉称号(授证书、奖杯或奖旗类) 4.1.1.2物质奖励 a)一次性奖金 b)加薪 c)外部培训机会 4.1.2奖励标准 4.1.2.1精神奖励参照标准如表1: 表1

4.1.2.2物质奖励参照标准 a)一次性奖金,具体标准与对应奖励金额如表2:表2:

b)加薪:依照4.1.2.1精神奖励参照标准,员工在当年度奖励分累计满10分,在 年度考核时薪资可以晋升一级。 c)外部培训机会:在公司某一领域有所特长或通过外部学习进行能力的提升后能 为公司某一领域带来卓越贡献者,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并签订相关的培训后服务协议。 4.1.3奖励执行 4.1.3.1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符合奖励标准的员工行为向公司报告,员工也 可向上推荐; 4.1.3.2公司接到报告、推荐后,应立即由归口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完结,将 调查结果和奖励意见,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 4.1.3.3符合4.1奖励标准的,由人力资源部或者其直接上级发起OA《处罚/ 奖励申请》流程,在流程中详细进行说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上级领导授予相应的奖励与建议奖励金额,人力资源部将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存档,在公司公告栏、OA新闻动态及广播中进行公告及表扬。 4.2处罚 4.2.1处罚方式:分为精神处罚和物质处罚。 4.2.1.1精神处罚 a)口头警告 b)书面警告 c)记小过 d)记大过 4.2.1.2物质处罚 a)一次性罚金

3(监理工作及监理人员考核细则)

编号:XZ-01-03 监理工作及监理人员考核细则 1 劳动竞赛考核办法 为促进两个文明建设,造就“四有”职工队伍,组织引导全体监理人员在永久船闸建设监理工作中,发扬主人翁的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创一流的工程质量、一流的文明施工和一流的监理工作,确保2003年船闸建成通航,要把劳动竞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监理工作的特点,制定以下劳动竞赛考核办法。 1.1 集体考核条件 (1)能认真履行本部门的监理职责做好监理工作。 (2)本部门的监理人员能认真履行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各项监理任务。 (3)监理方式正确,与业主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配合默契,主动与其他部门和监理单位相互配合。 (4)能按时填写监理表格、台账等各种资料;按时提交监理日、周、月报材料,且内容详实,符合要求。 (5)明确本部门的质量控制点和关键工序,坚持旁站监理或24h值班。无因监理单位原因,出现的质量事故。 (6)重视施工安全,对施工生产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无因监理人员没有进行现场检查签证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1.2 个人考核条件 (1)能认真履行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出色完成监理工作任务。 (2)能主动深入现场监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且现场监理工作规范,坚持记录监理日志。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监理工作成效显著。 (3)有良好的监理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模范遵守“监理人员守则”、“文明公约”等有关规章制度,秉公监理。 (4)能团结同志,与业主、设计、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协调配合默契。 (5)严格质量管理,重视安全监督,无因监理原因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本办法解释权在中心劳动竞赛领导小组。 附表 1-1 劳动竞赛(集体)考核评分表 附表 1-2 劳动竞赛(个人)考核评分表 附表 1-3 劳动竞赛各部互评得分统计及结果评定表 附表 1-4 劳动竞赛各部互相考核评分表

(完整版)员工处罚管理制度制度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 5.内容 5.1处罚实施要求: 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 5.2.2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 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 5.4处罚事项: 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5.4.1.1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 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 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 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 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 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 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 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 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

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6.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7. 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项目管理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19.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20. 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1. 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 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监理监督处罚管理实施细则

监理监督处罚管理 实施细则

监理监督处罚管理实施细则 为有效控制施工阶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完善对施工阶段中的质量、进度、安全方面的管理与协调,预防和纠正工程施工中存在不规范的施工作业行为,杜绝承包单位对我监理部下发指令性文件不予回复与执行、屡次不改或者强制违规违章施工行为的情况出现,我监理部本着“四控、二管、一协调”的方针,根据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双方签订(或补充)合同的内容、按图纸设计要求内容、现行的相对本工程所采用的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与建设单位研究讨论后,一致决定,在施工阶段对承包单位有违规违章的行为,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保证工程有效益进展,制定《监理监督处罚管理实施细则》,任何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都必须遵守。 一、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管理 如发现以下工程质量管理及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或拒不整改的,直接对承包单位项目部进行处罚。处罚费用以现金形式上交建设单位,逾期不交的将直接在计量款中以三倍金额进行扣除。 1、不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变更通知单施工, 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 1000-10000元 /次。 2、承包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和报验工作,在施工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的基

础上,经监理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为不合格的,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施工材料进场必须报验,即使材料符合各项指标要求,对没有按规范程序报验的行为,对施工项目部罚款 1000-5000元 /次。 3、承包单位应编制的各项方案和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织实施,凡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罚款 1000-5000元,施工方无交底记录的,每次每项对施工方项目部罚款 100-500元,交底后应认真组织实施,有一项未实施者,对施工项目部罚款 100-1000元,如实施过程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适当调整。 4、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经过, 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工程, 必须通知参建各方进行联合验收,未经报验或验收未经过,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 5、对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生一处对施工项目部罚款 200- 元,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 6、对于监理方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或者指定签收人员)必须予以签收,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编写回复单予以回复闭合。对发生不接收和逾期不回复的现象,或未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执行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对施工项

项目总监对监理人员有效管理一些对策

项目总监对监理人员有效管理一些对策 项目总监对监理人员有效管理的一些对策 监理公司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在挑选好总监的同时,必须根据项目特点和监理工作量配备好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这是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义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而对项目的各种资源投入中,监理人员是最活跃、最重要的资源条件,因此,对监理人员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是总监最重要的管理工作之一。 在笔者担任总监与副总监的几个监理项目中,应该说,大多数监理人员的工作是努力而尽责的,这是我们能够完成监理任务,所监项目工程质量总体受控,从而能获得业主肯定的根本原因。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监理人员的现状及其工作情况并非完全遂人意,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有的监理人员业务能力较差,又不思上进,不努力学习;二是某些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三是个别监理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差,在现场进行监理工作时有吃、拿、卡、要现象,影响很坏;四是少数员工对监理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有问题,不能把自己的工作与监理公司的形象和信誉联系在一起。凡此种种问题必须认真解决,以免影响和贻误工作。 作为总监,我们希望通过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有效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对监理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从而能很好地胜任现场监理工作,共同完成好监理合同规定完成的各项监理任务。为此,笔者提出以下若干对策。 1、狠抓学习培训,合理配置,优势互补,达到人员的有效利用 人员紧缺、个体业务素质未能完全遂人意,这是目前监理公司在任务重项目多的情况下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果指望一个监理项目都配置素质好的监理人员那是不现实的。总监的职责就在于:通过有计划多层次分专业的技术业务培训,遵循边干边学、学之所缺的原则,尽快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另外,根据监理工程专业特点和施工作业顺序,对监理人员通过合理的时间排序和空间配置,进行优化组合,实现优势互补,避免弱势凸显,达到监理人员素质整体优化和监理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双重目的。 2、要把好的监理工作理念和做法灌输给大家 总监必须重视对员工的教育和引导,在各种场合经常把好的监理工作理念和做法灌输给大家。诸如:“我们必须对业主负责,我们所做的监理工作必须让业主满意,这是我们履行合同义务和投标承诺应该首先尽到的基本责任”;要现场监理人员懂得“严格监理与热情服务的辩证关系”;强调“监理人员在做好质量监控的同时,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质量自控;为此,我们必须同时关注监理质保体系和施工质保体系的正常运作”;“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监理人员发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坚持督促整改,回复封闭的工作方法”;总监应经常要求大家养成“今日事、今日毕”的良好习惯,每天按规定填写监理日记并完成相关的监理内业资料填写和施工内业资料签证,“为了监理公司的形象与信誉,我们必须努力工作并努力做好工作”。 3、让每人都感受到压力,让每人必须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负责 总监受监理公司委派,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的工作。目前很多铁路项目尤其是高速铁路项目从开工起就一直处于赶工状态,方方面面的工作千头万绪,任务重、压力大.总监一人顶不住也扛不了。只有依靠全体监理人员各尽其责共同努力才能履行好公司领导所赋予总监的职责,完成项目监理的工作使命。 为此,总监必须学会并善于把任务分解,把工作压力和责任逐级传递到站长、组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肩上,使全体监理人员在各自岗位上都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负起相应的工作责任,并感受到工作的压力。 在分解任务和布置工作前总监必须对如何做好监理工作有一个全盘考虑,并在贯彻落实

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监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监理人员执业行为,保证工程监理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脱硫脱销改造工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与工程施工的所有监理人员接受考核管理。 第三条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锅炉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实施,并定期上报公司领导或通报监理公司。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四条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实行违章罚款和奖励制,罚款的多少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实行100元-10000元的罚款。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监理人员的考核。所有罚款将在监理费用中扣除。 第六条本工程的工程项目监理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实行总负责。 第七条监理费用为乙方提供监理服务而收取的唯一报酬。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履行本监理服务过程中,接受任何佣金、回扣或其他费用,向第三方报销其任何费用者,每次按1000-10000元的罚款。

第八条对监理实施过程中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如果出勤人月数少于投标承诺的人月数,甲方有权依据监理总费用按月按人核减。 第九条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对监理人员技能素质进行理论考核和理论基础考试,考试考核不合格者,通报予以更换或退回。 第三章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考核第十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不得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工作时间和责任心,否则,公司有权提出退回或更换。 第十一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提出退回: 1、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多项监理合同的项目; 2、所监理工程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查总监未尽到相关责任的; 3、施工单位未能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或施工现场图纸不规范,总监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的; 4、与公司主管部门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未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或允许资质不符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 第十二条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扣罚监理费用1000-10000元: 1、发现问题未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或主管人员报告的;

关于公司罚款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内部罚款的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对各类违章违规等处罚办法和管理程序,规范处罚所得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公司员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运行,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类违章违规罚款的管理。违章违规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公司各类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或在生产过程中违反规程或相关规定虽未造成损失,但存在重大隐患的做法和行为。 二、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违反安全管理类、文明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2、生产部:负责对违反公司生产管理类、生产工艺技术类、能源管理类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3、设备部:负责对违反公司设备管理类、设备工艺技术类等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4、综合办公室:负责对违反公司行政管理类相关管理制度

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反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类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开具的罚款单(通报中的罚款)在单位工资中扣除,建立罚款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6、保卫部:负责对违反公司综合治安管理、消防类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罚款单(通报),建立处罚台账,并监督罚款落实情况。 7、其它车间:负责对违反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相关管理制度的个人开具罚款单,建立处罚台账。 8、财务部:负责核实罚款单,在违规单位(个人)账户中扣除,建立公司罚款台帐。 三、管理程序 职能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职能部门、各单位(个人)因违反公司规程、规定、制度,归口职能管理部门按照公司管理规定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由管理部门开具罚款单(通报),交企管部汇总,按月度报人力资源部从工资总额扣除,最后报财务部挂账。 2、车间内部罚款严禁收取现金,当日罚款由车间开据罚款单交付职工本人,月度从效益工资中扣除,单独设立“内部罚款”条目,财务部对各车间内部罚款分别建立收支账户,用于车间罚

监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监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一)监理考核基本要求 1、严禁触犯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或规章; 2、严禁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 3、严禁收受贿赂或贵重礼品; 4、严禁吃拿卡要和故意刁难施工单位; 5、严禁采用弄虚作假,损害业主及监理单位利益; 6、严禁工作时间擅离职守; 7、严禁工作失职; 8、严禁工作时间酗酒,损害监理形象; 9、严禁拒不执行及敷衍项目监理部工作指令; 10、严禁接受施工单位安排的娱乐、旅游或疗养性活动; 11、严禁向施工单位报销各种费用或索要加班费、补助费等直接索贿或变相索贿; 12、按规定格式记好监理日志,认真检查施工单位资料,保证资料之间相互对应,及时准确; 13、严禁泄露工程或本公司的秘密、损害公司利益或名誉; 14、认真学习规范及设计图纸,了解、掌握施工工点监理工作的控制重点,严格照图施工、照规范监理,施工工法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15、对于现场所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监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项目监理部; 16、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17、监理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严格督促检查施工情况,强化过程控制,严格监控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施工工法正确;坚决消除“三违”行为(即:违章、违规、违标),监理人员应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并坚决制止不安全的施工行为,对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及拒不整改落实的应暂停报验转序,并立即向总监报告;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的主要工序、关键部位,应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检人员到位监控;严禁无计划施工,严禁违章施工,严禁野蛮施工; 17、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迅速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纠正。如施工单位不听劝告继续施工,必须果断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暂停

建设工程监理处罚细则(详细)

******工程项目 监督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我监理部按“四控、二管、一协调”的方针,根据建设与承包单位双方签订(或补充) 合同的内容、按图纸设计要求内容、按现行的相对本工程所采用的施 工图集、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执行双方另 加约定其它条款。确保对施工阶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 完善对施工阶段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控 制、管理与协调,纠正和处理工程施工中存在(预防)不规范的施工 作业行为,以及承包单位对我监理部下发指令性文件不予回复与执行 的、屡次不改的而抵触的或者有存在强制违规违章的施工行为,根据 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工程地方的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经建设方与监理方双方研究、 确认意见一致,在施工阶段对承包单位有违规违章的行为,采取一定 的经济处罚,保证工程有效益进展,特制定《监督处罚管理实施细则》,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都必须遵守。 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 如发现以下工程质量管理及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或拒不整改的,直 接对承包单位项目部进行处罚。处罚费用以现金形式上交建设方,逾

期不交的将直接在计量款中以三倍金额进行扣除。 1、不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标准图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变更 通知单施工,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10000 元/ 次。 2、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未按建设方指定的品牌与规格标准进场(含限时退场),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 次。 3 、承包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 质量验收工作,虽然在承包单位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但是 在经监理方或建设方检查验收为不合格的,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 场。 施工材料进场必须报验,即使材料符合各项指标要求,对没有 报验(含材料必须复检合格使用)的行为,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 1000~5000元/ 次。 4、承包单位应编制的各项方案和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 织实施,凡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罚款1000~5000 元,施工方无交底记录的,每次每项对施工方项目部罚款100~500 元,交底后应认真组织实施,有一项未实施者,对施工方项目部罚款100~1000元,如实施过程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适当调整。 5、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 于隐蔽工程,必须报我监理部进行验收,未经报验或验收未通过,私 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 6、对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砌筑不规范及质量不合 格的,每发生一处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200~2000元,并责令限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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