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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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本工程拟建场区位于通辽市,具体位置可参见附图(建筑物和勘探点位置图)。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拟建建筑物的建筑及结构设计条件详见表1。
建筑及结构设计条件表1
2、勘察工作的目的、任务
2.1本次勘察的目的
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建筑物场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提出基坑支护的建议等,为该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2.2本次勘察的任务
按照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对场地勘察及成果提出的要求,依据国家与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确定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为:
(1)、查明勘察场地各层岩土的类型、分布、物理力学性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2)、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各种岩土技术参数。
(3)、判定场地土类型、场地类别、地震效应及饱和砂土的液化。
(4)、对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作出评价。
(5)、进行岩土工程分析和评价,提出地基基础设计方案和地基处理措施等建议。
3、勘察依据和技术标准
(1)勘察合同及平面位置图;
(2)《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
(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4)《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DBJ03-23-2006);
(5)《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DBJ03-23-2006);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
(7)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8)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9)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版);
(1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4、勘察等级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对本次勘察等级进行划分:该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场地为中等复杂场地;地基为中等地基,故本次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
5、勘察工作和工作量
5.1勘察方法
本次勘察采用钻探、标准贯入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等勘察方法和手段。勘察设备采用DPP—100车载型钻机。钻探水位以上采用干钻,水位以下采用回转钻进泥浆护壁的工作方法。
(1)标准贯入试验
标准贯入角18°30′。落锤采用自动脱钩装置,落距76厘米,探杆直径42毫米,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中的规定。锤击速度小于30击/min,贯入器打入土中15厘米后开始记录,每打入10厘米锤击数
进行累计,打入30厘米的锤击数为标准贯入击数N,当锤击数达到50击而贯入深度未达到30厘米时,终止试验并记录50击的实际深度。剖面图中所标注的击数是未经杆长修正的实际击数。
(2)土工试验
试验项目按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的要求进行,试验方法执行《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20123-1999)。
5.2勘察工作量
依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和勘察合同的要求,本次勘探工作量沿拟建建筑周边及角点共布设9个勘探孔,具体勘察工作量详见下表2。
5.4勘察进程
(1) 野外作业日期:2013年6月8日至201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