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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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的车辆、行人或其他移动物障碍物相互碰撞或相互接触而引发的损害行为。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对于受伤或死亡的人员,法律规定了一定的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以下将介绍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一、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蒙古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死亡赔偿金:根据受害人家庭实际情况,按照一般人平均寿命计算。

标准为30年期间内左右,并根据事故前后就业、经济状况、婚姻状况等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2.丧葬费:按照受害人家庭实际情况和习俗确定,一般不超过死亡赔偿金的20%。

3.医疗费用:按照受害人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补偿,包括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药费等。

4.康复费用:根据受害人因事故造成的伤残程度和康复需要进行补偿。

5.护理费:根据受害人因事故造成的伤情和护理需要进行补偿。

6.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因伤导致的工作能力减少或丧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7.交通费和住宿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家属因处理事故相关事宜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进行补偿。

8.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因事故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度进行补偿。

以上赔偿项目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综合计算,以便达到合理的赔偿标准。

二、赔偿计算方法1.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独生子女或无子女30年寿命赔偿金×8倍=非独生子女30年寿命赔偿金×6倍=有配偶无子女30年寿命赔偿金×5倍=有配偶有子女30年寿命赔偿金×4倍2.丧葬费计算方法:丧葬费=死亡赔偿金×20%3.医疗费用计算方法: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检查费用+药品费用4.康复费用计算方法:康复费用=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康复需要确定的金额5.护理费计算方法:护理费=根据受害人的护理需求确定的金额6.误工费计算方法:误工费=受害人因伤丧失的工资/收入×误工时间7.交通费和住宿费计算方法:交通费和住宿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家属因处理事故相关事宜所产生的费用8.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方法: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精神痛苦程度确定的金额以上是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一、引言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的重要行政区域之一,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且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较为严重。

了解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出发,全面评估内蒙古自治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并据此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二、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概述在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逝去赔偿金等项目。

这些项目的计算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并结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核算。

1. 医疗费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受害人的实际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手术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在具体计算时,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费用计算标准》的规定核算,并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 误工费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而导致的误工费,是赔偿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项。

内蒙古自治区的误工费计算标准通常是以受害人的实际工资水平和受伤影响程度为基础,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3. 护理费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得到护理的受害人,内蒙古自治区设立了专门的护理费计算标准。

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护理需求和护理程度,进行合理的护理费核算,以保障受害人的基本生活和护理需求。

4. 残疾赔偿金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的受害人,内蒙古自治区设立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和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残疾赔偿金计算,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需求。

5. 逝去赔偿金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的受害人,内蒙古自治区设立了逝去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根据受害人的逝去对家庭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合理的逝去赔偿金计算,以保障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生活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赔偿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赔偿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依法保护各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直接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和依法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依法应当得到相关赔偿的死者近亲属。

本《办法》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人、保险公司和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机动车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该机动车方按照本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金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
(1)死者遗属每人每次赔偿金额:50万元;
(2)其他受害者每人每次赔偿金额: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额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物质损害赔偿
(1)财产损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次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害费用
总额的80%;
(2)拖延补偿: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次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害费用
总额的20%。

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办法
1.死亡赔偿
死者遗属每人每次赔偿金额50万元,其他受害者每人每次赔偿金额
按照实际损失额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物质损害赔偿
(1)财产损失:由事故发生后的实际损害费用总额计算,最高不超
过10万元,每次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害费用总额的80%;
(2)拖延补偿:由事故发生后的实际损害费用总额计算,最高不超
过5万元,每次赔偿金额为实际损害费用总额的20%。

3.赔偿标准
(1)自然人伤残损失赔偿标准:根据受害者的伤残程度确定损失赔偿标准,损失赔偿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损害费用总额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审核认定标准汇编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审核认定标准汇编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审核认定标准汇编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侵权责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审核认定标准汇编一、医疗费1.计算方法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等据实计算。

2.相关证据赔偿权利人应提供医疗费发票、医疗费清单、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院外购药需有医院处方或者医嘱证明及购药发票。

3.说明过度医疗、挂床、贵宾医疗、治疗陈旧性疾病等不合理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医嘱确定的与治疗交通事故损害有关必要的院外购药费用可以计入赔偿范围。

二、康复费、整容费及后续治疗费1.计算方法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确定。

2.相关证据赔偿权利人应提供医疗证明或者鉴定意见。

3.说明(1)后续治疗费通过协商一次性解决的,应告知赔偿权利人就后续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其他损失不能再行主张。

(2)受害人超过六十周岁,涉及手术拆除内固定物的后续治疗费,应在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赔付。

三、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1.计算方法(1)误工时间①合理的住院期间(住院期间如有明显的无液体、无具体治疗过程超过一周的,应视为挂床,挂床不计入合理住院天数)。

②出院后的误工时间,以受害人伤情对照公安部《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取范围中值确定。

③鉴定意见中的误工期应从受害人受损伤之日起算。

④受害人定残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同或者相近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一直呈上升趋势。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各个省份都有适合自己本省实际情况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那么,大家有了解过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又是什么呢?接下来赢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1)农、林、牧、渔业:36095元;(2)采矿业:69216元;(3)制造业:50937元;(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4525元;(5)建筑业:40935元;(6)批发和零售业:46348元;(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4820元;(8)住宿和餐饮业:36463元;(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850元;(10)金融业:80364元;(11)房地产业:42421元;(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7425元;(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3816元;(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2551元;(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1405元;(113.44元)(16)教育:71844元;(17)卫生和社会工作:63305元;(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1421元;(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3075元。

(二)《办法》第九条中“护理费”按本标准一条(十五)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标准计算。

(三)《办法》第十一条中“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为100元。

“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20元。

(四)《办法》第十二条“营养费”按本标准三条一款的标准计算。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进行了修订,以更好地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2023年内蒙古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项目计算方法。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1. 死亡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交通事故索赔管理办法》,2023年内蒙古将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进行赔偿。

根据被扶养人数的不同,赔偿金额分为三档:- 独子女或者独女儿死亡,赔偿金额为100万元- 独子女或者独女儿死亡且已婚无子女,赔偿金额为80万元- 独子女死亡且已婚有子女,赔偿金额为60万元2. 重伤赔偿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重伤,赔偿金额将根据受伤程度进行细化。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重伤程度为一级,赔偿金额为60万元- 重伤程度为二级,赔偿金额为40万元- 重伤程度为三级,赔偿金额为20万元- 重伤程度为四级,赔偿金额为10万元3. 轻伤赔偿对于轻伤的赔偿标准,内蒙古将参照《交通事故索赔管理办法》中相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二、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法1. 医疗费医疗费用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重要项目。

根据受害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费用清单的规定进行计算。

2. 残疾赔偿金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采取综合评定方法进行计算。

内蒙古赔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

3. 住院误工费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住院治疗期间的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工资损失,将按照实际工资、住院天数和误工天数进行计算。

4. 生活护理费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需要外部帮助进行生活护理的受害人,内蒙古采用评定标准,按照护理程度和护理时间来计算护理费用。

5. 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内蒙古将对受害人的交通费、营养费、交通事故处理费等其他合理费用进行赔偿。

总结: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在继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交通事故索赔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赔偿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赔偿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依法保护各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直接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和依法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依法应当得到相关赔偿的死者近亲属。

本《办法》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人、保险公司和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机动车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该机动车方按照本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金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2022年包头车祸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2022年包头车祸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3、受害人误工费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最新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最新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The crisis not only brings trouble, but also contains unlimited business opportunitie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内容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一般可以分为三种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致残赔偿、死亡赔偿。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进行,因为在任何时刻生命都是在首位的。

日常生活中往往都会有一些不定性原因,使我们的生命受到威胁,例如交通事故导致,在本文中主要为大家介绍关于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本文《-年内蒙古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年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50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885元/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9976元/年;农牧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972元/年。

年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方法为: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 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损坏占用公路赔(补)偿规定》

《损坏占用公路赔(补)偿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权、保护路产,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所有国、省、县乡公路的国、边防公路。

专用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公路、公路设施、公路用地和公路养护材料均属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破坏;未经公路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占用。

损坏、占用公路路产的,必须按本规定所列对应项目标准赔偿或补偿。

(标准附后)损坏本规定未列的路产项目,赔(补)偿费按实际损坏的路产修复所需费用计算。

故意破坏、非法占用公路路产、侵犯公路路权的,除按本规定所列标准赔(补)偿外,并按《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五条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收缴路产赔(补)偿费,必须到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公开赔(补)偿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

第六条收缴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必须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内蒙古自治区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费专用收据”。

同时加盖“路政收费专用章”。

第七条罚款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票据,并按规定上缴同级财政。

第八条路政管理机构收取的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由各级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收取,统一由盟市级公路管理部门管理使用。

70%用于修复路产,30%用于办案协作、举报奖励和路政装备。

第十条各级财政和交通主管部门要对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的收取和支出进行监督检查,严禁坐支、挪用。

第十一条当事人在接到路政管理机构作出的赔(补)偿通知书后,应按规定期限履行。

第十二条当事人对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作出的赔(补)偿决定或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1.医疗费用:包括因事故导致的住院、手术、药物费用、护理费用等直接与医疗相关的费用。

2.交通费用:包括医疗期间往返医院的交通费用。

3.赔偿金:包括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根据被害人的伤残或死亡程度,由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4.治疗康复费:包括因事故导致的康复治疗、康复辅助器具的费用等。

5.护理费用:对于因事故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被害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护理费用。

6.误工费:对于因事故导致丧失工作能力、导致无法工作时,可以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补偿。

7.陪护人员费用:对于因事故导致被害人需要陪护的情况,可以按照一定标准给予陪护人员费用。

8.普通民事损失:指除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特殊费用之外的其他损失,如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办法:1.医疗费用计算办法:按照被害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符合国家医保用药目录范围的部分,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单进行计算。

2.交通费用计算办法:按照往返医院的实际交通工具和交通距离进行计算,一般按照市区通行工具的标准进行补偿。

3.赔偿金计算办法:根据被害人的伤残等级或死亡情况,由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4.治疗康复费计算办法:按照被害人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计算。

5.护理费用计算办法:按照被害人需要的护理时间、护理级别进行计算,一般由医疗机构出具护理费用明细。

6.误工费计算办法:按照被害人的实际工资、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计算,一般采用月工资乘以误工月数的方式进行计算。

7.陪护人员费用计算办法:按照被害人需要陪护的时间和陪护级别进行计算,一般由医疗机构出具明细。

8.普通民事损失计算办法:按照实际损失的金额进行计算,如财产损失需提供相关证据,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总之,内蒙古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需要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确认。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1. 引言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人口较少的省份之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制定对于维护当地交通安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项目和计算标准展开深入探讨,为读者解析其背后的法律依据、政策规定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2.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其中,医疗费是指对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所发生的费用,护理费则是针对因交通事故导致需接受护理的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护理所产生的费用,而误工费则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暂时不能从事原有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3.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一般是以受害者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充分尊重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在具体的计算过程中,会参考受害者的伤情等级、工作能力、家庭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从而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对于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内蒙古自治区会根据受害者的残疾程度、芳龄、职业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制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时,我认为应该更加注重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人道关怀,尊重每一个受害者的个体差异,采取个性化的赔偿方式,从而更好地满足受害者的实际需要。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管也是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希望内蒙古自治区能够在此方面加大力度,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不幸事件。

5. 总结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看到其背后的法律依据和政策规定,以及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合理、公正的赔偿标准对于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权益保障至关重要,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为更多的受害者提供帮助和支持。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人身损害赔偿是指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致残的损害,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向受害者进行赔偿。

为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内蒙古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内蒙古的相关规定,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1.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年龄、个人收入水平、被扶养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2.伤残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程度和相关因素进行评定,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3.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根据实际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物费等,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误工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实际收入水平和误工时间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5.护理费赔偿标准:根据护理时间和相关因素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以上标准仅为参考,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方法1.死亡赔偿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年龄、个人收入水平、被扶养人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一般来说,年龄越大、个人收入越高、被扶养人数越多,赔偿金额越高。

2.伤残赔偿计算: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一般采用残疾程度估定表进行评估。

然后根据受害人的基本生活能力、劳动能力、生活品质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影响程度,计算赔偿金额。

3.医疗费用赔偿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一般采用医疗费用明细单和相关发票等证据来确定赔偿金额。

4.误工费赔偿计算: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一般采用受害人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等文件来确定赔偿金额。

5.护理费赔偿计算:根据护理的时间和受害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一般采用护理记录和相关证据来确定赔偿金额。

计算方法的具体细节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和受害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法院或者相关部门将会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内蒙古自治区2020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2020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参考数据附件表1。

二、护理费按本标准表1(十五)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标准计算。

即50150元/年(137.40元/天)。

三、住院伙食补助按照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每人每天100元)。

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20元。

四、“营养费”按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费标准计算(每人每天100元)。

五、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82.64元(死亡赔偿金815640元);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83元。

备注:内蒙古自治区死亡赔偿金和伤残赔偿金不分农村或城镇,一律按照城镇居民为标准计算。

六、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平均寿命为:74.44周岁。

七、丧葬费以内蒙古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939.75元,计算6个月(41638.5元)。

八、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5382.54元: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3816元。

内蒙古分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全区:83277元(228.16元/天)(一)农、林、牧、渔业:55201元(151.24元/天)(二)采矿业:120981元(331.45元 /天)(三)制造业:75775元(207.6元/天)(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2216元(280.4元/天)(五)建筑业:55340元(151.62元/天)(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2706元(253.99元/天)(七)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和软件业:92224元(252.67元/天)(八)批发和零售业:66828元(183.09元 /天)(九)住宿和餐饮业:45051元(123.43元/天)(十)金融业:118114元(323.6元 /天)(十一)房地产业:51031元(139.81元/天)(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8055元(159.05元 /天)(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89701元(245.76元 /天)(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3161元(145.65元 /天)(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0150元(137.40元/天)(十六)教育:89773元(245.95元/天)(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81766元(224.02元 /天)(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1715元(223.88元/天)(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315元(217.30元 /天)。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一)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一)

2023年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概述:- 了解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重要性- 掌握相关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确定赔偿标准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适当的原则。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营养费、住院交通费、住院杂费、住院住宿费等项目。

赔偿项目计算方法:- 医疗费- 医疗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伤病的诊断、治疗情况以及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来确定,可以通过患者提供的诊断证明、治疗费用清单和医疗费用发票等证据进行计算。

- 护理费- 护理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被保险人护理的实际情况和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计算,可以通过护理费用发票、护理记录等证据进行计算。

-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支出情况来确定,可以通过住院伙食费用发票、饮食清单等证据进行计算。

- 住院营养费- 住院营养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营养费用支出情况来确定,可以通过营养费用发票、营养费用清单等证据进行计算。

- 住院交通费- 住院交通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交通费用支出情况来确定,可以通过交通费用发票、交通费用清单等证据进行计算。

- 住院杂费- 住院杂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杂费用支出情况来确定,可以通过杂费用发票、杂费用清单等证据进行计算。

- 住院住宿费- 住院住宿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住宿费用支出情况来确定,可以通过住宿费用发票、住宿费用清单等证据进行计算。

结论:- 了解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项目计算方法对于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公路赔偿标准

内蒙古公路赔偿标准

内蒙古公路赔偿标准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公路交通在当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交通事故的增多,公路赔偿标准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保障交通安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对公路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便对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进行赔偿,同时也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下面将详细介绍内蒙古公路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内蒙古自治区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对于人身伤亡,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进行合理的赔偿。

而对于财产损失,根据损失的价值和损坏程度进行相应的赔偿,以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还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便更好地进行赔偿和处理。

其次,内蒙古自治区对于交通违法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标准。

对于超速、违章变道、酒驾等违法行为,内蒙古自治区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对违法者进行相应的处罚,以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还加强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以确保公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再者,内蒙古自治区对于公路赔偿标准的执行也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赔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对于执行不力或存在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并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确保公路赔偿标准的有效执行。

总的来说,内蒙古自治区对公路赔偿标准的规定和执行都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宗旨。

通过明确赔偿标准、加强违法行为的处罚和监管等措施,内蒙古自治区努力维护公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希望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的努力,能够为全国其他地区的交通管理和公路赔偿标准的制定提供借鉴和参考,共同促进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一)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十二)定残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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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依法保护各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指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直接受到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和依法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依法应当得到相关赔偿的死者近亲属。

本《办法》所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人、保险公司和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机动车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承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该机动车方按照本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金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超过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90%的损害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70%的损2害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50%的损害赔偿责任;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30%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第二章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第五条当事人受到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当事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

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权利人亲属因处理交通事故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它合理费用。

该费用按照人数不超过三人,时间不超过五天计算。

前述费用计算的标准,参照本《办法》有关条款进行。

第六条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事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可以以精神抚慰金的形式,根据该起交通事故对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的加害程度、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酌情给付。

(一)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00元(含本数,以下类同)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

死者近亲属多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按照精神抚慰金总数50000元以下的金额计算,由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

(二)当事人身体因伤致残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3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并依据相应伤残等级,按照每个级差10%递减计算。

(三)当事人身体受到损伤虽未致残,但达到轻微伤、轻伤、重伤损害程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元4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

第七条医疗费按照医疗机构对当事人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支付。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者鉴(评)定机构出具的鉴(评)定结论,按照必需的费用给付。

当事人身体受到损害,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但因抢救的需要,受伤当事人可以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包括县级以下各种医疗机构)救治。

当事人受伤经过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其治疗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当事人在伤后住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

赔偿义务人对当事人治疗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八条误工费根据当事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当事人误工时间,根据其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当事人因伤致残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九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当事人所需护理依赖程度、护理人员的人数以及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其劳务报酬参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平均工资标准和当事人所需的护理依赖程度计算。

护理依赖程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者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以下简称《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该标准另发)确定。

护理依赖程度分为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

当事人需要完全护理依赖的,其护理费参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平均工资标准,按照100%的比例计算;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的,其护理费按照完全护理依赖金额80%的比例计算;需要部分护理依赖的,其护理费按照完全护理依赖金额50%的比例计算。

护理人员的人数,原则上为一人。

但医疗机构或者鉴(评)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的人数。

护理期限,当事人在住院治疗期间需要护理人员(陪护人员)的,应当有医疗机构的证明。

所需护理人员的期限,按照医疗机构医嘱的时间计算。

其护理费按照完全护理依赖的标准给付。

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护理依赖的,必须由该6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者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理费按照部分护理依赖的标准给付。

时间超过三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依赖进行确定。

当事人因伤致残不能恢复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护理依赖的,应由鉴(评)定机构依据《护理依赖程度确定标准》,确定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护理依赖程度。

护理依赖的期限按照伤残赔偿金给付的年限计算。

第十条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并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

第十一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的标准计算。

根据医疗机构意见,受伤当事人确有必要去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其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伙食费和住宿费,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但不能超过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和住宿费标准。

第十二条营养费当事人因身体受到在住院或者康复期间,医疗机构有明确意见应给予营养补助的,营养补助费参照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的标准计算。

第十三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的伤残等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照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当事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在残疾赔偿金总额的10%的幅度内作数额减少或者增加的调整。

第十四条残疾辅助器具费当事人因伤残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按照国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的赔偿期限,按照自治区人口平均寿命减去当事人实际年龄剩余的年限计算,最低按照5年计算。

当事人年龄超过自治区人口平均寿命的,按照5年计算。

第十五条丧葬费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六条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农牧区居民,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照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死亡或者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前,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8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超过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十七条死亡赔偿金按照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营居住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牧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高于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的,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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