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发〔2011〕22号-关于禁止使用可燃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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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七号)》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渝建发[2011]13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12.13
【实施日期】2011.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七
号)》的通知
(渝建发〔2011〕133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和《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渝建发〔2010〕65号)及相关产业技术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要求,我委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
(第七号)》(以下简称《技术通告》),经专家论证、审查、公示,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1.06•【字号】渝建〔2018〕612号•【施行日期】2018.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建筑工程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渝建〔2018〕612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保证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和消防安全,提高建筑保温隔热材料的使用质量和防火安全性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3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18〕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应用管理(一)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使用的建筑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及燃烧性能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相关现行标准、管理文件的规定,并须通过我市建筑节能技术备案或绿色建材性能认定。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保温隔热材料还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并应有生产包装标识,标识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节能备案或绿色建材编号等基本信息,确保施工现场使用保温隔热材料具有可追溯性。

(二)民用建筑墙体、屋面和架空楼板保温隔热工程不得使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保温隔热材料,当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隔热材料时,使用范围以及防火隔离带、防护层等防火构造措施设置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

二、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一)建设单位对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质量及防火安全承担首要责任,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施工前,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和防火安全自查,严格落实其质量和防火安全责任,确保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设计和施工现场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及燃烧性能符合国家和我市相关现行标准、管理文件的规定。

外墙贴面砖可行性专家论证

外墙贴面砖可行性专家论证

施工可行性初审表项目名称:钢龙渝东·国际工贸物流商城B区项目地址:区龙桥工业园区石塔组团施工方案名称:外墙外保温贴面砖编制人:方案编制单位:正佳经贸编制时间:2015年06月06日目录一、编制依据 (01)二、工程概况 (02)9)围护结构作法 (03)(4)胶粘剂性能及指标 (04)(2)难燃聚苯板(EPS)性能指标 (05)(6)保温板抹面胶浆技术指标 (06)(8)外墙保温细部节点图 (06)三、锚栓、磁砖粘结强度、钢丝网应力计算计算书 (07)(1)抗风压计算 (08)(2)外墙装饰面砖粘结检测 (12)(V)钢丝网计算简述 (14)(VI)钢丝网拉应力计 (15)四、面砖粘贴部位附图 (16)(1)则立面图 (17)(2)大样面图 (18)(3)正立面图 (19)(4)背立面图 (20)(5)平面面图 (17)(二)建筑设计的节能专篇 (19)(三)建筑平面图及立面图缩印件 (20)一.编制依据1.国家相关规(GB)(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10—200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411—2007(4)《室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5)《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06(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45—95(7)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14(8)《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T106-2008 2.相关行业标准(JGJ)(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2)《高处作业安全规则》JGJ5027—200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6)《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73.市相关标准(DBJ50)(1)《市难燃型膨胀聚苯板建筑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60`—2013 (2)《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0—071—2010(3)《市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检测技术规程》DB29-88-20102。

渝建发〔2011〕123号关于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

渝建发〔2011〕123号关于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

渝建发〔2011〕123号关于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使用管理的通知2011-11-24 16:17:14 点击率:317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为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确保建筑节能工程安全,保障建筑节能实施效果,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加强全市建筑保温隔热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所用墙体保温隔热材料应满足《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和《关于禁止使用可燃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的通知》(渝建发〔2011〕22号)等有关规定,优先选用墙体自保温隔热技术体系。

二、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使用墙体自保温隔热技术体系时,应严格加强新型节能墙材以及辅助砌块(砖)、砌筑砂浆和抹灰砂浆等配套材料使用管理,确保所用新型节能墙材及配套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均满足相关设计文件、构造图集和技术标准要求,保障墙体自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与节能效果。

三、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使用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时,应确保满足《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103-2010)(简称“技术规程”)和《关于加强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0〕128号)规定,不得使用施工现场配制的无机保温砂浆,不得使用以普通膨胀珍珠岩(体积吸水率>45%,体积漂浮率<80%)为原材料的无机保温砂浆。

由于全国膨胀玻化微珠需求量大,供应不足,质量不稳定,导致全市绝大多数无机保温砂浆生产企业生产供应的A型无机保温砂浆(干粉料堆积密度≤280kg/m3,干表观密度≤330kg/m3,导热系数≤0.07W/(m·K))达不到《技术规程》要求,自2011年12月1日起,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暂不设计选用A型无机保温砂浆。

根据工程应用实际,确需设计选用A型无机保温砂浆的,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制定无机保温砂浆工程应用专项实施方案,专项实施方案经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并报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设计单位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建筑施工两防专项方案

建筑施工两防专项方案

一、................................................................................ 工程概况: 1..二、................................................................................ 编制依据: 1.三、.................................................................................. 防护规定 2..3.1三宝的使用.......................................................................... 2.3.1.1安全帽........................................................................ 2.3.1.2安全带........................................................................ 2.3.1.3外立面平网.................................................................... 3.3.1.4架体平网防护.................................................................. 3.3.2洞口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3.2.1预留洞口的防护................................................................4.3.2.2垃圾井道、烟道和管道井的防护 (6)3.2.3电梯井的防护.................................................................. 6.3.2.4安全通道的防护............................................................... 7.3.3临边作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 .1.03.3.1防护设置的围................................................................. 1.03.3.2 土作业临边防护做法......................................................... .1.13.3.3屋面临边防护作法 (12)3.3.4楼层边防护作法 (13)3.3.5楼梯侧边防护作法 (14)3.3.6卸料平台临边防护作法........................................................ 1.53.4高处作业........................................................................... .1.53.4.1基本规定..................................................................... 1.63.4.2登高作业人员................................................................ 1.73.4.3攀登作业.................................................................... 1.73.5焊接作业 (18)3.5.1电焊接设备、器具的规定...................................................... 1.83.5.2气焊设备的规定 (18)3.6施工用电 (20)3.6.1临时用电基本配电系统 (20)3.6.2基本保护系统 (21)3.6.3电动机械的使用 (23)3.7防雷措施........................................................................... 2.63.7.1防雷措施 (26)3.8机械设备........................................................................... 2.63.8.1基本要求 (26)3.8.2塔式起重机 (26)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措施案—、工程概况:1、本工程位于市渝北区回兴服装城大道南侧(机场快速干道回兴下道口处),总建筑面积100162.40卅。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六号)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六号)

2
建筑饰面

2010年9月1日 起执行
5 建筑门窗 6
单腔结构塑料型 材门窗 普通双层玻璃塑 料门窗
√ √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导热系数>0.54 W/m.K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热工性能差。
多腔结构型塑料门窗。
易起雾、热工性能差。 中空玻璃塑料门窗。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 空心砌块和陶粒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双 排孔及以上,错排)、烧结页岩空心砖 孔型不合理,热工性能 (12孔及以上,宽度方向孔洞排数≥5排, 差。 矩形孔,交错排列;主城区应逐步以宽度 方向≥7排、孔洞数≥28孔为主)、石膏砌 块(限于内隔墙)等符合产品标准和应用 技术规程的新型非承重墙体材料。 吸水率高,易渗水。 体积吸水率≤20%的轻质松散材料。
√ √ √ √ √
严禁用于建筑防水工程。
严禁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严禁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不得用于软弱土、流沙等不良 地质条件的建筑施工现场。 不得用于主城区、区域中心城 市建筑施工现场。
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的临时用电成套设 备。 2010年9月1日 起执行 机械钻孔作业。
整体性差,搭拆频繁, 型钢悬挑或符合规范标准的其他工具式脚 存在安全隐患。 手架。
2010年9月1日 起执行
7
墙体材料 烧结空心砖
√ 孔洞数<12孔 宽度方向孔洞排数<5排
严禁用于建设工程。
主城区2010年9 月1日起执行; 其他地区2011 年1月1日起执 行
8
松散填充材料 填充材料 (膨胀珍珠岩、 蛭石等)

体积吸水率>20%
不得用于建筑工程找坡、回填 。
2010年9月1日 起执行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六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为推进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对市外入渝建筑施工企业的服务和管理,根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市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3月29日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加强对入渝建筑施工企业的服务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承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市外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工商注册地不在重庆市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条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乡建委)负责对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进行统一管理。

关于《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的公示

关于《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的公示

关于《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的公示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文及《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编制此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公示稿),公式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9日。

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公示稿)——推广部分
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公示稿)——限制部分
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公示稿)——禁止部分。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3.26•【字号】渝建绿建〔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进一步提高我市民用建筑保温工程安全性和可靠性,推进城市建设高品质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通知如下:一、禁限技术要求(一)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主城都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二)自2022年7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三)严格执行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的通知》(渝建〔2018〕502号)、《关于印发<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要求(修订)>的通知》(渝建绿建〔2021〕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非承重墙体砌块自保温、结构与保温一体化、预制保温外墙板等墙体自保温技术应用规模。

二、加强应用管理(一)建设单位对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应切实加强外墙外保温材料使用过程管理,严格督促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和材料供应单位落实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安全责任,确保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和施工满足国家及我市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

建筑能耗约占30

建筑能耗约占30

建筑能耗约占30%,在此背景下节能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

但是在外墙外保温防火层面上还是有诸多争议。

目前市场上用的保温材料分为有机保温材料和无机保温材料两类。

传统的有机保温材料主要有模塑聚苯乙烯泡沫板(EPS)、挤塑聚苯乙烯泡沫板(XPS)和聚氨酯(PU),无机保温材料主要是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和岩棉。

有机保温材料相对于无机保温材料而言,导热系数要好,但与水泥基的粘结强度要差,使用过程中容易开裂脱落,且有机保温材料本身都是可燃性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加入一定的阻燃剂,由于目前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市场上鱼目混杂,很多企业为降低成本而减少阻燃剂的用量,致使很多达不到阻燃要求的产品以次充好,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无机保温材料本身为不燃材料,与墙体的粘结性也比较好,但导热系数都普遍比较大,且吸水性一般都比较高,所以一直无法大面积推广目前,建筑耗能已与工业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为我国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户”。

建筑的能耗(包括建造能耗、生活能耗、采暖空调等)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其中最主要的是采暖和空调,占到20%。

而随着能源危机的到来,建筑节能已成为世界性的课题20世纪70年代后,国外普遍重视保温材料的生产和在建筑中的应用,力求大幅度减少能源的消耗量,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和温室效应。

全球建筑保温材料市场正在快速发展。

随着北美消费者对建筑节能意识的提升和政府制定的建筑节能法规趋严,北美新建建筑使用保温材料的比例越来越高。

虽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北美建筑保温材料市场规模短期内将缩小,但长期来看依然散发着浓浓暖意。

国外保温材料工业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建筑节能用保温材料占绝大多数,如美国从1987年以来建筑保温材料占所有保温材料的81%左右,瑞典及芬兰等北欧国家80%以上的岩棉制品用于建筑节能。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就已经开始了建筑节能的工作,强制建筑业在新建建筑中执行节能标准。

美国在1975年第一次颁布了ASHRAE(美国采暖、制冷及空调工程协会)90~75新建筑物设计节能标准。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1.10•【字号】渝建发[2008]179号•【施行日期】2008.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的通知(渝建发〔2008〕179号)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为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节能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自2006年以来,我委通过组织开展建筑节能经济适用安全技术路线研究,结合重庆地区气候特征、建筑结构体系、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产业现状,深入开展了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应用技术研究,并在工程应用实践的基础上,编制发布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保温墙体建筑构造图集》和《JN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自保温墙体建筑构造图集》。

目前,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在我市已具备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技术基础,为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重要意义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建筑构造,采用节能型墙体材料及配套砂浆使墙体的热工性能等物理性能指标符合相应标准的建筑墙体保温隔热技术体系,其系统性能及组成材料的技术要求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重庆市墙体自保温系统技术要点(试行)》(见附件)的规定。

该技术体系具有工序简单、施工方便、安全性能好、便于维修改造和可与建筑物同寿命等特点,工程实践证明应用该技术体系不仅可降低建筑节能增量成本,而且对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有关单位要准确把握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技术要求,充分认识推广应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职责,促进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一)建设单位在不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应优先选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合理控制建筑节能工程增量成本。

无机保温砂浆技术交底

无机保温砂浆技术交底

一、本技术交底对本工程的总概述: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高层住宅建筑..各高层均为框架结构与短肢剪力墙框架结构;本工程无机保温砂浆外墙保温体系是由中空玻化微珠保温隔热干粉、抗裂防渗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及其相配套的施工技术组成的墙体保温体系..二编制依据1、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住宅节能50%标准、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设计交底等有效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3、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全检查标准..4、2002年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5、本公司具有承建类似工程的经验资料、施工项目管理办法、成熟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模式的相关资料..6、劳务承包合同..三本工程执行主要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TF无机保温砂浆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11CJ31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103-2010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10J121屋面节能建筑构造06J204建筑节能门窗一06J607-1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修订DBJ50-069-2007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103-2010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关于禁止使用可燃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的通知渝建发〔2011〕22号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筋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30-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88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ZBJ 80012-89建安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G/TJ08-402-200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9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50326-200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50328-200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设部分2002版重庆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等有关最新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进馆室范围、归档内容及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二、施工工艺流程三、作业条件1.基层墙体经主体工程验收达到质量标准要求..2.基层表面应将表面浮灰、油污等清理干净;大于15mm的凸出物应剔除铲平..3.外墙面上的门窗框、设备穿墙管道;外墙内侧墙面管线、槽盒等应提前安装完毕;并预备出保温层的厚度..4.施工机具、运输设备应备齐;并运行正常..四、施工方法一、施工前准备工作1、做保温前;对墙面平整度大于15mm的部位应剔除或找平;墙面应清理干净;无油污、浮尘、污垢、脱模剂、风化物、涂料、防水剂、泥土等防碍粘结的污物;无裂纹、整体坚实;以确保外保温的质量..2、门、窗框四周应用保温砂浆分层塞密实..3、施工机具:强制式砂浆搅拌机、水平运输手推车、手提式搅拌器、水桶、剪刀、滚刷、铁锹、手锤等..常用的检测工具:靠尺、托线板、角尺、探针、钢尺等..二、界面拉毛界面砂浆的配制:按中砂:水泥:界面剂=1:1:1的比例配置;先加入1份界面剂再加入1份中砂和1份水泥;搅拌成均匀的砂浆状态..若使用成品界面砂浆时按干粉料:水=4:1 用搅拌机搅拌均匀成浆状..为保证界面砂浆施工的适宜性;合理调整界面剂用量以达到适宜的稀释度..拉毛不宜太厚;但必须保证所有的砼墙面都做到毛面处理..用滚刷或扫帚蘸取界面砂浆均匀涂刷于墙面上;不得漏刮;拉毛不宜太厚;约为1-2mm..配好的料注意防晒避风;一次配制量应在可操作时间内用完..三打巴、冲筋根据保温设计厚度;在墙面两端顶部吊垂直..根据垂直控制通线做垂直灰饼;再根据两垂直方向灰饼之间的通线;做墙面保温层厚度灰饼;每两饼之间的距离横、竖、斜向不超过2m..灰饼可用保温浆料做;也可用废聚苯板裁成5cm×5cm小块粘贴..四抹保温浆料玻化微珠保温砂浆配制:按干粉料:水=1:1.1~1.3;先将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干粉料放入搅拌容器中; 再按比例将水加入;搅拌3-5min;使料浆成均匀膏状;即可使用..浆料必须随配随用;不得回收落地料再二次加水使用..若本技术交底要求的数据与材料厂家提供的说明书不一致时;按厂家提供的说明书为准..需设专人专职进行保温浆料及抗裂砂浆的搅拌;以保证搅拌时间与配合比的准确..保温层浆料应在3h内用完..中空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分层抹灰厚度第一遍施工厚度一般在10mm左右;第二遍施工厚度在15mm左右;本工程可分两遍施工..分层施工间隔时间至少应在72小时以上;以不造成第一遍施工基体空鼓为准;保温砂浆施工时应达到贴饼、冲筋的厚度;并用大杠搓平;使墙面平整度达到要求..阴阳角施工时宜从外向内压抹..保温层固化干燥一般约3~4天;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保温层验收:抹完保温层后;用检测工具进行检查..保温层应垂直、平整、阴阳角方正、顺直;对不符合要求的墙面;应进行修补;直到达到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抗裂砂浆施工..五抗裂砂浆层施工抗裂砂浆干粉料:水按 2.5:1重量比用砂浆搅拌机或手提搅拌器搅拌;先在容器中按比例加入清水;然后慢慢倒入抗裂砂浆干粉;同时用电动搅拌器搅拌至均匀膏状好可使用;抗裂砂浆一次配好后;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加水;应在1.5h内用完..抗裂砂浆第一遍抹厚为1-2mm;然后竖向把网格布压入砂浆内;再从中间向四周抹压;搭接横向不小于8cm;纵向不小于10cm;严禁干搭;应平整无褶皱;饱满度达到100%..第二遍抗裂砂浆抹平压实;网格布呈暗格为佳;再压入第二层网格布;最后抹面层抗裂砂浆;总厚度5-8mm;面层应收光压实..有网格布加强层的部位应先施工加强层后再施工标准层网格布..屋面保温厚度详节能设计专篇;使用的材料和网格布必须满足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外墙面砖饰面的保温体系同涂料饰面的外墙保温构造;不得使用耐碱网格布;应按规定使用热镀锌钢丝网;热镀锌钢丝网的材质和规格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和规定..五、施工注意事项1、操作地点环境最低温度不低于5度;风力不大于6级..2、保温砂浆和抗裂砂浆必须由专业厂家严格按照专业配方配制好的袋装材料;施工时按照要求加水搅拌;不需添加任何外加剂;配制好的砂浆要即时用完..采用机械搅拌方法不得强制性搅拌确保搅拌时间;保证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唯一需要加入的就是水;必须严格控制对水的计量;确保水灰比正确..3、施工完毕后应注意成品保护;墙面避免磕碰及水冲浸泡;并保持室内通风干燥;冬季施工注意防冻..每次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清洗施工工具和搅拌器材;以免影响下次使用..4、严格控制分层施工厚度及基层质量检查;防止空鼓及开裂..六、质量验收标准一主控项目1、所用材料品种、质量、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规定性能材料检测报告和出厂合格证..2、保温层厚度及构造做法应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保温层厚度不允许有负偏差..3、保温层与墙体以及各构造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无脱层、空鼓及裂缝;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二一般项目1、表面平整、洁净、接茬平整、线角顺直、清晰、无明显抹纹;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现象;毛面纹路均匀一致..2、护角符合施工规定;表面光滑、平顺、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密实;表面平整..3、孔洞、槽、盒位置和尺寸正确、表面平整、洁净、管道后面平整..4、分格缝宽度与深度均匀一致;平整光滑;棱角整齐、顺直..5、滴水线流水坡度正确且顺直..三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七、成品保护1、施工完的墙面、滴水槽、门窗口等处的残存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2、升降吊蓝应防止碰撞;对已完的保温墙面;其它工种作业不得损坏墙面;严禁踩踏窗口..3、不得在已完工的墙面上乱写乱画..4、保温层、抗裂层、装饰层在干燥前防止水冲、撞击、振动..5、保温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严格对施工范围的工人;监督检查在班前做好成品保护教育..八、其他事项:1.由于本保温工程的施工时间短;为了保证各个节点工期能够按时完成;主体保温单位的每层楼的作业时间应根据工程量及生产计划;合理组织劳动力以及技术力量;在生产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个接点工期..2.保温单位的自检制度:每部位、每层楼的保温单位完成后;首先由保温单位班组根据保温工程专项验收规定要求;保温单位还应采用书面技术交底、现场技术交底等;经常对作业工人进行技术工艺和现场安全作业方面的..各工序合格后对所完成的工序按规定严格检查;当本次保温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检..当本次报检的保温单位工程合格后;才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3.主体施工期间;塔吊垂直运输的架料、保温单位的材料必须堆码整齐;防护脚手架上不得堆放任何材料..合理、有计划的吊运;与其他班组在使用塔吊时应互相谦让、和睦相处;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4.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应与主体同时进行搭设..本工程相邻的边有民工的宿舍、钢筋加工场区;外架搭设时着重考虑水平防护架的搭设..在保温单位施工时;不得向下倾倒建筑垃圾;不得高空抛弃任何物品;违者重罚..在属于危险区域的边柱、梁、坡屋面、檐口作业时;应搭设、铺设好脚手架;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因未按安全规程施工作业的;将受到严厉的处罚..5.由于本工程标高均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保温单位应根据设计图及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规定正确的完成每一道工序..在外架或高空作业时;由于作业面不利于行走;必须佩带好安全带及安全帽..堆放的材料位置;必须采用钢管架搭设牢固;搁置必须平稳..注:未尽事宜采取现场交底、每天作业前交底、每周的周技术交底、楼层技术交底以及安全交底等;作业班组必须按类似交底进行作业..本页为签章页项目部交底人签章: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主管工长:分项工长:保温单位接收交底人签章:保温单位总负责人:保温单位现场负责人:。

外墙保温验收报告

外墙保温验收报告

XXXXXXXXXXXXXXXXXX施工总结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3、建设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4、设计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6、监理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7、施工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本次验收部位为别墅区外墙保温,外墙外保温系统: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

二、评估依据1、《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居住建筑50%节能设计标准》(DBJ50-102-2010)2、《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3、《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8;5、《墙体节能建筑构造》(06J123);6、《建筑节能门窗(一)》(06J607-1);7、《重庆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修订)DBJ50-069-2007;8、《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要求的通知》渝建发(2008)161号;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三、外墙保温施工:外墙(一):外墙涂料面层:保温浆料系统,外墙面经界面砂浆处理后现抹30厚胶粉聚苯颗粒保温砂浆分二次抹灰;保温层干燥硬化后,分二次抹不超过5厚聚合物抗裂砂浆、并压入耐碱玻纤网格布(双向搭接5厘米);外墙(二):外墙面砖面层:保温浆料系统,外墙面经界面砂浆处理后抹30厚胶粉聚苯颗粒保温砂浆分二次抹灰;保温层干燥硬化后,分二次抹不超过5厚聚合物抗裂砂浆;敷设四角镀锌钢丝网一层(带尾射钉@500,成梅花形错位排列,用双股¢0.9锌钢丝网与钢丝绑扎),其中混凝土墙用界面剂处理后刷一道纯水泥浆;外墙外保温具体做法按国标JGJ-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及02J121-1《外墙外保温工程建筑构造(一)》B型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

取消无机保温砂浆

取消无机保温砂浆

我市建筑外墙保温用无机保温砂浆在建筑节能设计中取消的建议更新时间:2011-07-29 14:45:07 作者:admin 来源:已被浏览:68次渝建节协〔2011〕13号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建筑外墙保温用无机保温砂浆在建筑节能设计中取值的建议各建设(开发)、设计、监理、施工和检测单位:按照市城乡建委《关于禁止使用可燃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的通知》(渝建发〔2011〕22号)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的文件要求,我市墙体保温工程必须从严执行《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根据我市2010年9月1日执行的《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103-2010)标准要求,外墙保温用无机保温砂浆类型分为A型和B型,A型干表观密度≤330kg/m3,导热系数≤0.070W/(m·K);B型干表观密度≤400kg/m3,导热系数≤0.085W/(m·K)。

协会从保障建筑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性能,促进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角度,组织专家对我市的建筑保温行业进行调研和现场抽测,发现我市新建的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已大量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无机保温砂浆。

由于无机保温砂浆在生产干混和现场搅拌过程中,玻化微珠极易破碎,导致保温砂浆干表观密度偏高,很难达到A型干表观密度≤330kg/m3的要求。

为此,根据我市玻化微珠质量参差不齐和质量极不稳定的现状,为确保我市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效率,建议设计单位在节能设计时将外墙保温用无机保温砂浆导热系数设计取值确定为0.085 W/(m·K)。

对于设计单位在节能设计时确需将外墙保温用无机保温砂浆选用A型其导热系数设计取值为0.070 W/(m·K)的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用外墙保温用A型无机保温砂浆材料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要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103-2010)标准中无机保温砂浆的性能指标要求进行检测,协会将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其外墙保温工程的过程监督和不定期抽查。

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

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

附件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的通知渝建发〔2019〕25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为适应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新技术工程应用,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提高行业建设技术、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渝建发〔2010〕65号),编制形成了《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以下简称《技术通告》),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

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应加强《技术通告》的宣贯、实施及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积极推广、扶持和发展相关替代技术、工艺和产品,提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能力。

三、在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技术通告》未列入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执行。

四、原《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一号至第八号自本《技术通告》实施之日起废止。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或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沈李智,电话: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王永合,电话:附件: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 年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11月6日。

城中村改造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

城中村改造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

第四册排水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1.2.19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32-2∞3)1.2.2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1.2.2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UGJ79-20⑵1.2.2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1.2.23 《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2019年版1.2.24 《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2017版)1.2.2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1.2.26 《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1.2.27 《重庆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0.04)122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9)10号)1.2.29 《电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主城区城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建【2019】434号1.2.30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2021)1.2.31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1.3设计基础资料、工程资料(1)设计合同(2)业主提供的《大足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Hll-OlZOkHu-O3/01地块控规修改图。

(3)业主提供的Hll-OI/02地块建筑总图城中村改造配套市政道路工程1设计依据1.1设计合同依据1.1.1 业主与我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1.2设计规范、标准1.2.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X)14-2021)1.2.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2)1.2.3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1.2.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1.2.5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O788-2O12)1.2.6 国标图集《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1.2.7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1.2.8 《山地城市室外排水管渠设计标准》(DBJ50/T-296-2018)1.2.9 《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l43-2010)1.2.10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1.2.11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51222-20171.2.12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T50805-2012)1.2.13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rΓD33-2OI21.2.14 《混凝上和钢筋混凝上排水管》(GB/T11836-2009)1.2.1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OO1O∙2O1O)(2015版)1.2.16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2008)1.2.17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1.2.18 《建筑设计抗震设计规范》(GB5∞11-2011)(2016年版)中标注接入的规模,但无标高资料,正在落实中,下阶段补充完善.4、补充给水和燃气管线节点大样图,如R2-2、J2-2等处节点大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应用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3]44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应用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3]44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应用管理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隔热材料应用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3〕44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有关单位:随着建筑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无机保温砂浆和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等保温材料(以下简称“保温浆料”)在本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在应用过程中已反映出产品质量不稳定、施工质量难控制、易空鼓开裂等不足。

针对这些情况,近年来我委结合工程应用实际需要,大力推动保温隔热板材产业发展,组织编制发布了系列保温隔热板材应用技术标准和建筑构造图集,推动保温隔热材料走上了工厂化、成品化和标准化发展道路。

为了加快推动保温隔热板材规模化应用,保障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提高建筑节能实施效果,现将进一步加强保温隔热材料应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逐步限制使用保温浆料,优化建筑保温技术路线民用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济、适用、安全和可靠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选择建筑保温隔热技术措施,鼓励优先采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逐步限制使用保温浆料。

主城区范围内的民用建筑自2013年10月1日起尚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不得设计使用保温浆料;其他区县范围内的民用建筑自2014年5月1日起尚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不得设计使用保温浆料。

民用建筑确因采用特殊外墙饰面构造,其外墙保温工程只能选择保温浆料的,应由其建设单位组织研究制定保温浆料外保温系统施工质量控制技术要点并报负责项目管辖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设计使用;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重点加强对该类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渝建安发〔2016〕2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建安发〔2016〕2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关于进一步深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建安发〔2016〕22号)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站,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筑安全站,有关单位:《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执行与“两防”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建设工程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从近期“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来看,我市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仍暴露出若干问题,主要体现在项目参建各方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到位、管理能力较低等主体责任的不落实上。

这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将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降到最低,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为此,现就我市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实行危大工程动态辨识与信息报送机制1、项目施工企业应建立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与信息报送机制,并将相关制度制牌,在项目办公区域上墙公示。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每月至少一次)、不定期组织开展对项目存在的危大工程的全面辨识工作,并严格填写《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动态辨识清单》(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动态清单)。

动态清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加盖施工企业项目章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项目章,并在项目存档。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周将最近一次辨识形成的动态清单纸质件与电子件报送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动态辨识与动态清单填报的准确性、及时性负主要责任,对于动态辨识敷衍了事、动态清单未及时填报、动态清单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立即要求其整改;整改不力的,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约谈项目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与分管安全技术的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总工);因危大工程动态辨识不到位、相关安全措施缺失进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从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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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使用可燃建筑墙体保温材料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渝建发〔2011〕22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管局,北部新区建管局,各有关单位:为汲取央视新址北配楼电视文化中心火灾、上海11·15火灾和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火灾事故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墙体保温材料使用管理,提高建筑墙体保温工程防火性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重庆”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可燃建筑墙体保温材料。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止燃烧性能为B2级及以下的保温材料用于任何民用建筑墙体保温工程,禁止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保温材料用于高度大于等于24m幕墙式民用建筑以及高度大于等于100m 非幕墙式居住建筑和大于等于50m非幕墙式其他民用建筑的墙体保温工程。

民用建筑墙体保温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简称“防火暂行规定”)。

二、民用建筑墙体保温工程应优先使用墙体自保温体系和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为A级的外墙保温体系。

使用无机保温砂浆外墙保温体系的,设计、选材、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执行《无机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J50-103-2010),确保建筑外墙保温工程质量。

三、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防火暂行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本通知要求采购墙体保温材料与防火隔离带材料,不得擅自降低墙体保温材料与防火隔离带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墙体保温材料与防火隔离带材料,并对所采购材料质量负责。

四、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建筑墙体保温材料与防火隔离带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以及防火隔离带的构造详图、位置和高度等,不得擅自降低或变更《防火暂行规定》以及本通知对墙体保温材料和防火隔离带材料燃烧性能的要求。

五、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对建筑墙体保温材料防火安全性能的审查,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明确墙体保温材料与防火隔离带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以及是否符合《防火暂行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

六、施工单位应对建筑墙体保温材料防火施工质量负责。

在墙体保温材料施工前,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规定的检验批次、检查数量对墙体保温材料和防火隔离带材料燃烧性能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未经检测或检测不符合《防火暂行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本通知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

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防火隔离带与墙体保温工程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同时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墙体保温材料和防火隔离带材料的堆放、施工以及工程现场电焊、切割、热熔、热粘结等带火(高温)的施工作业符合《防火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建筑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七、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建筑墙体保温材料和防火隔离带材料经见证取样送检不符合《防火暂行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清退出施工现场;同时应对防火隔离带等隐蔽工程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做好有效影像资料记录以备复查。

八、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相应法定检测资质后方可实施燃烧性能检测,检测方法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必须做好检测影像和文字资料记录,对检测结果的客观真实性负责;同时要切实规范检测行为,不得出具虚假燃烧性能检验报告,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依据《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予以严肃处罚。

九、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工程应用动态监
管,凡发现墙体保温材料和防火隔离带材料燃烧性能以及施工不符合《防火暂行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对情节严重的,还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予以处罚。

十、自2011年3月10日起,凡尚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均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

国家和本市发布的相关现行管理规定高于本通知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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