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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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技术管理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定
是针对铁路运输领域的技术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铁路运输技术相关的工作流程、规范和要求。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铁路技术管理规定中的内容:
1. 技术管理组织机构:规定技术管理部门的组织架构、职责和权限,包括工作分工和协调机制。

2. 技术管理流程:明确技术管理的工作流程,包括技术规划、设计审批、工程施工、验收和设备维护等环节,确保各个环节的衔接和协同。

3. 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和修订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技术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 技术审批和验收:规定技术项目的审批和验收流程,包括技术设计文件的审批、工程施工过程的检查和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

5. 设备管理:规定铁路相关设备的选型、采购、交付、安装、调试和维护等管理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6. 安全管理: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技术安全评估、事故调查和安全培训等,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性。

7. 信息管理与统计分析:规定相关的信息管理和统计分析要求,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等,以支持技术运行和管理的决策和改进。

8. 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质量评价等,以确保技术工作符合质量要求。

9. 环境保护和能源管理:规定相关的环境保护和能源管理要求,包括节能减排和环境风险防控等,以推动铁路运输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一些可能包含在铁路技术管理规定中的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具体行业的要求而有所差异。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已按铁总科技【2017】221号第一次修订)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已按铁总科技【2017】221号第一次修订)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已按铁总科技【2017】221号第一次修订)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2014 年7月·北京目录总则 (1)第一编技术设备 (2)第一章基本要求 (2)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2)限界、安全保护区 (3)养护维修及检查 (5)救援设备 (6)灾害防护 (6)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7)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 (9)一般要求 (9)铁路线路 (9)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10)路基 (10)桥隧建(构)筑物 (11)轨道 (12)线路交叉及接轨 (13)防护栅栏 (13)声屏障 (14)第三章信号、通信 (15)一般要求 (15)信号 (15)联锁 (17)闭塞 (18)调度集中系统 (18)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 (19)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19)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23)通信 (23)承载网 (24)业务网 (24)支撑网 (25)信号、通信线路及其他 (26)第四章铁路信息系统 (27)第五章车站及枢纽 (30)机车车辆的停留 (100)第十六章施工维修 (103)施工维修基本要求 (103)施工维修防护 (103)施工路用列车开行 (112)确认列车开行 (113)设备故障及抢修 (114)第十七章灾害天气行车 (116)大风天气行车 (116)雨天行车 (117)冰雪天气行车 (118)异物侵限报警 (119)地震监测报警 (121)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行车 (121)第十八章设备故障行车 (123)列控车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123)LKJ、GYK、机车信号故障 (123)CTC故障 (124)进站、出站、进路信号机、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故障或车站(线路所)道岔失去表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 (125)区间通过信号机故障或闭塞分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异物侵限报警红光带除外) (128)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129)列车占用丢失 (129)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 (131)接触网停电 (132)接触网上挂有异物 (133)受电弓挂有异物 (133)运行途中自动降弓 (134)自动过分相地面设备故障 (135)动车组列车空调失效 (135)列车运行途中车辆故障 (136)第十九章非正常行车组织 (139)双线区间反方向行车 (139)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 (139)列车在区间退行、返回 (140)列车分部运行 (141)列车冒进信号机 (141)列车运行晃车 (142)列车停在接触网分相无电区 (142)列车碰撞异物 (143)列车发生火灾、爆炸 (144)第二十章救援 (145)使用机车、救援列车救援 (145)动车组救援动车组 (146)启用热备动车组 (147)第三编信号显示 (148)第二十一章基本要求 (148)第二十二章固定信号 (151)色灯信号机 (151)车载信号 (159)第二十三章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163)移动信号 (163)无线调车灯显信号 (164)手信号 (165)第二十四章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176)信号表示器 (176)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 (181)线路安全保护标志 (187)动车组列车标志 (188)第二十五章听觉信号 (189)附图1 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196)附图2 客运专线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199)附件1 调度命令 (200)附件2 调度命令登记簿 (201)附件3 CTC控制模式转换登记簿 (202)缩写词对照表 (203)计量单位符号 (204)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技规》高铁培训PPT课件

《技规》高铁培训PPT课件

运营调度管理
优化调度方案,确保列车准时、安全、 高效运行。
04
高铁安全风险与应对措 施
高铁设备故障风险与应对措施
设备故障风险
高铁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故障,如信号系统故 障、列车故障、轨道故障等,这些故障可能导致列车延误、 取消或发生安全事故。
应对措施
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定期对高铁设备进行检查 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同时,加强设备的实时监 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在培训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工作人员的实 际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提高其应对 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应建立健全的《技规》高铁培训体系,包 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评估等方面 ,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的高 铁培训经验和技术,提高我国高铁培训的 整体水平。
成功案例2
某高铁车站面临大客流压力,但车 站工作人员通过合理调度和组织, 实现了旅客的有序进出站和乘车, 保证了车站的正常运营。
成功案例3
某高铁列车在运行过程中遇到设备 故障,维修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 抢修,并成功修复设备,确保了列 车的正常运行。
失败案例分析
失败案例1
某高铁列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严 重故障,司机和乘务员处理不当, 导致列车脱轨并撞上桥梁,造成
谢谢观看
保障。
02
促进高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高铁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对工作人员的技能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通过《技规》高铁培训,可以确保工作人员具备最新的知识和技能,推动高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03
增强高铁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培训,高铁企业可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的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第一编 技术设备
• 动态验收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动态检测 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和确认,并通过运行 试验对整体系统在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行车组织、 客运服务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检验的过程。 • 初步验收是在动态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情况,以及静 态验收、动态验收情况进行确认的过程。
2《技规》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
• 2.2 适用范围 • (2)《技规》(普速铁路部分)适用于 200km/h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 铁路除外)。200km/h客货共线铁路有关货 运技术设备的要求参照本规程普速铁路部 分执行。 • 包括设计速度200km/h以下客货共线铁路、 重载铁路以及仅运营普通旅客列车的铁路 等,不包括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这 里所说的动车组指CRH型动车组。
4 《技规》定位
• 总公司第1版《技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 铁路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为主要 法律依据,是铁路政企分开后的第一部系 统全面的企业基本技术规章,适用于国家 铁路,是国家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 • 本《技规》定位为企业内部的基本技术规 章,以遵循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 相关规定为前提。统领铁路总公司各专业 技术规章、企业标准等。各部门、各单位 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本规 程的规定,在铁路总公司明令修改以前,
2《技规》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
• 2.2 适用范围 • (1) 《技规》(高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km/h及以上的 铁路和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 • 本规程高速铁路部分的适用范围不仅包含《铁路主要技术政 策》定义的高速铁路,还包括200km/h客货共线铁路、 200km/h客运专线铁路、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 铁路。这是因为200km/h客货共线铁路、200km/h客运专线 铁路、200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都要配备CTCS2/ CTCS-3级列控系统,动车组列车的行车组织方式与高速铁 路基本相同,信号设备配置和显示含义与高速铁路基本相同; 它们与高速铁路作为一类在本规章中表述比较方便。

指导司机-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指导司机-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指导司机-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指导司机-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适用于()km/h及以上的铁路和200 km/h以下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

[1分]A 200B 250C 300D 3502.动车组应配备止轮器铁鞋、( )、应急梯、过渡车钩和专用风管。

[1分]A 紧急用渡板B 应急渡板C 渡板D 应急板3.高柱进站、高柱通过信号机显示距离不得小于()m。

[1分]A 800B 1000C 1200D 20004.高柱出站、高柱进路信号机显示距离不得小于()m。

[1分]A 800B 1000C 1200D 20005.调车、矮型进站、矮型出站、矮型进路、矮型通过、复示信号机,引导信号及各种表示器显示距离不得小于()m。

[1分]A 200B 400C 800D 10006.在地形、地物影响视线的地方,进站、通过信号机的显示距离,在最坏的条件下,不得小于()m。

[1分]A 200B 400C 800D 10007.高铁《技规》规定,双线区段自动闭塞设备应具备正方向自动闭塞、反方向()闭塞的功能。

[1分]A 半自动B 自动C 自动站间D 电话8.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 km/h报警、5 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1分]A 6B 8C 10D 129.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km/h报警、5 km/h常用制动、10 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1分]A 2B 3C 5D 810.装备在动车组上的LKJ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 km/h报警、()km/h常用制动、10 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1分]A 2B 3C 5D 811.运行速度250 km/h及以下时,完全监控模式下CTCS-2/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应按高于线路允许速度2 km/h报警、5 km/h常用制动、()km/h紧急制动设置模式曲线。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电子版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电子版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路技术管理规程1992年9月1日,铁道部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

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企业管理,保证铁路畅通无阻、四通八达、安全正点、当好先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国民经济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

铁路具有高度集中、半军事性、各个工作环节紧密联系和协同动作的特点。

为使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安全、准确、迅速、协调地进行生产活动,更好地为运输服务,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确定了铁路运输设备在设计新建、保养维修、验收交接和使用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法规。

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铁路职工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广大铁路职工长期生产实践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步充实和完善。

在铁道部没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一章基本要求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设备制造,应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综合配套,保证质量,积极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各种技术设备要尽力采用先进技术,并加速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要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

基本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根据已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进行,并须充分吸取施工、维修和使用部门的意见。

设计文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已按铁总科技【2017】221号第一次修订)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已按铁总科技【2017】221号第一次修订)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2014 年7月·北京目录总则 (1)第一编技术设备 (2)第一章基本要求 (2)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2)限界、安全保护区 (3)养护维修及检查 (5)救援设备 (6)灾害防护 (6)行车安全监测设备 (7)第二章线路、桥梁及隧道 (9)一般要求 (9)铁路线路 (9)线路平面及纵断面 (10)路基 (10)桥隧建(构)筑物 (11)轨道 (12)线路交叉及接轨 (13)防护栅栏 (13)声屏障 (14)第三章信号、通信 (15)一般要求 (15)信号 (15)联锁 (17)闭塞 (18)调度集中系统 (18)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 (19)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19)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23)通信 (23)承载网 (24)业务网 (24)支撑网 (25)信号、通信线路及其他 (25)第四章铁路信息系统 (27)第五章车站及枢纽 (30)站场设备 (30)客运设备 (30)第六章机车车辆 (32)机车设备 (32)机车 (32)车辆设备 (34)车辆 (35)动车组设备 (36)动车组 (36)自轮运转特种设备 (37)第七章供电、给水 (38)牵引供电 (38)电力、给水 (40)第八章房屋建筑 (42)第九章铁路用地 (43)第二编行车组织 (44)第十章基本要求 (44)行车组织原则 (44)列车乘务 (46)车站值守 (49)车站技术管理 (50)对行车有关人员的要求 (50)第十一章编组列车 (52)列车编组 (52)列车中机车车辆的编挂和连挂 (52)列尾装置的摘挂及运用 (54)列车中车辆的检查 (54)列车制动 (56)第十二章调度指挥 (63)调度日计划 (63)日常运输组织 (64)调度命令 (66)第十三章列车运行 (70)行车闭塞 (70)接发列车 (76)列车运行 (79)跨线运行 (80)车底回送 (81)第十四章限速管理 (82)临时限速管理 (82)列控限速管理 (82)第十五章调车工作 (84)调车工作 (84)机车车辆的停留 (88)第十六章施工维修 (91)施工维修基本要求 (91)施工维修防护 (91)施工路用列车开行 (100)确认列车开行 (101)设备故障及抢修 (102)第十七章灾害天气行车 (104)大风天气行车 (104)雨天行车 (105)冰雪天气行车 (106)异物侵限报警 (107)地震监测报警 (109)天气恶劣难以辨认信号行车 (109)第十八章设备故障行车 (111)列控车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111)LKJ、GYK、机车信号故障 (111)CTC故障 (112)进站、出站、进路信号机、线路所通过信号机故障或车站(线路所)道岔失去表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 (113)区间通过信号机故障或闭塞分区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异物侵限报警红光带除外) (116)站内轨道电路分路不良 (117)列车占用丢失 (117)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 (119)接触网停电 (120)接触网上挂有异物 (121)受电弓挂有异物 (122)运行途中自动降弓 (122)自动过分相地面设备故障 (123)动车组列车空调失效 (123)列车运行途中车辆故障 (124)第十九章非正常行车组织 (127)双线区间反方向行车 (127)列车被迫停车后的处理 (127)列车在区间退行、返回 (128)列车分部运行 (129)列车冒进信号机 (129)列车运行晃车 (130)列车停在接触网分相无电区 (130)列车碰撞异物 (131)列车发生火灾、爆炸 (132)第二十章救援 (133)使用机车、救援列车救援 (133)动车组救援动车组 (134)启用热备动车组 (135)第三编信号显示 (136)第二十一章基本要求 (136)第二十二章固定信号 (139)色灯信号机 (139)车载信号 (146)第二十三章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151)移动信号 (151)无线调车灯显信号 (152)手信号 (153)第二十四章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162)信号表示器 (162)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 (166)线路安全保护标志 (172)动车组列车标志 (173)第二十五章听觉信号 (174)附图1 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177)附图2 客运专线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180)附件1 调度命令 (181)附件2 调度命令登记簿 (182)附件3 CTC控制模式转换登记簿 (183)缩写词对照表 (184)计量单位符号 (185)总则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大众化交通工具,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骨干、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运输方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铁路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铁路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铁路技术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技术管理,提高安全运输水平和运输效率,确保铁路设备正常运行和维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技术管理的各级单位。

第三条铁路技术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技术管理部门应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铁路技术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技术管理中的问题和难题。

第六条铁路技术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铁路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对技术标准、规范、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第八条各级单位应加强对铁路技术管理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技术管理职责第十条铁路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和规范,指导和监督技术人员的工作。

第十一条铁路技术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技术维修和设备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铁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铁路技术管理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技术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第十三条各级单位要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四条各级单位要加强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要求进行。

第三章技术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各级单位应制定适合本单位的技术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十六条技术管理制度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一致,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十七条技术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保证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技术管理制度应有健全的流程和程序,确保各项技术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各级单位要定期评估和修订技术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提升。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第二十条各级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作,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科学性。

技规应知应会(高铁)

技规应知应会(高铁)

高速铁路《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应知应会题库汇编-------郑州通信段一、填空1.通信设备及机房,应采取综合防雷措施,设置机房专用空调。

通信设备,应装有防止强电及雷电危害的浪涌保护器等保安设备,电子设备应符合电磁兼容有关规定。

2.CTC与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结合,实现调度命令、接车进路预告信息、调车作业通知单等向司机的传送,并能通过无线通信系统获取车次号校核、调车请求及签收回执等信息。

3. CTCS-3级列控系统基于GSM-R无线通信实现车地信息双向传输。

4.动车组(机车)及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应装备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应能实现列车调度语音通信、列车调度命令信息无线传送、车次号校核信息无线传送、列车防护报警等功能。

5.移动语音通信、电路域及分组域数据传送等业务采用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实现。

6.高速铁路与普速铁路间联络线的行车调度指挥原则上纳入高速铁路调度指挥。

7.遇有暴风雨雪天气或地震,电务设备管理单位应加强对重点地段和设备的检查。

在天窗时间外,检查人员不得进入路肩和桥面范围内,必要时应封锁或限速,并做好防护后再检查。

发现影响行车安全时,须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限速运行或封锁线路。

8.开车前司机要选定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通信模式和运行线路,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GSM-R手持终端按规定注册列车车次,并确认正确。

装备列车运行监控装置的动车组列车还应按规定输入监控装置有关数据。

9.施工作业结束并销记后,列车调度员应及时发布施工作业结束的调度命令。

天窗维修作业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销记时,列车调度员不再发布维修作业结束的调度命令。

10.凡影响行车的施工、维修作业,都必须纳入天窗,不得利用列车间隔进行。

通信及其他行车设备的施工,力争开通后不降低行车速度。

维修作业开始前不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11.在调度台办理登、销记手续时,通信部门须各指定一名具有协调能力、熟悉作业情况的胜任人员,作为本部门作业单位驻调度所联络员;在车站办理登、销记手续时,在车站安排驻站联络员。

《技规》高铁培训PPT课件

《技规》高铁培训PPT课件

核心要素和关键准则。
术变革和未来需求。
3 追求高铁行业的
卓越
激励参与者追求高铁 行业的卓越和创新, 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解释高铁运行管理体系 的重要性,包括安全标 准、紧急处理措施等。
提高运输效率
介绍列车调度的基本原 则和优化方法,以实现 高铁网络的高效运行。
确保旅客出行顺畅
探讨高铁车站运营标准, 包括候车环境、客流组 织等。
列车调度指导原则
1
高铁列车优先级
2
介绍高铁列车运行优先级的细节,
以确保高铁的正常运行。
3
站点间行车间隔
说明不同类型高铁列车之间的行车 间隔要求。
应对突发情况
讨论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意 外情况的调度原则。
高铁车站运行模式与标准
高铁站点规划
解释高铁站点的基本规划原 则和设计要点。
高铁站台管理
介绍高铁站台的组织管理和 旅客服务要求。
安全检查与验票
说明高铁车站安全检查和验 票的标准和流程。
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了解并落实高铁车站的运行模式与标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技规》高铁培训的背景
高铁的快速发展
解释中国高铁技术的崛起和 高铁网络的迅速扩张。
乘客需求的提升
说明高铁作为便捷、高效的 出行方式,受到人们的广泛 欢迎。
技术规范的必要性
强调高铁运行管理的重要性, 引入《技规》的背景。
高铁运行管理及准则
保障高铁运行安全
1 技术设备保障
介绍高铁技术设备的 运行维护和故障处理 措施。
2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 安全意识培养
解释高铁突发事件的 应急处理和危险源控 制方法。
强调安全意识培养的 重要性,鼓励员工主 动参与安全管理。

铁道部第29号令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道部第29号令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道部第29号令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第29号令铁路技术管理规程1. 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铁路建设和发展的迅猛,铁路技术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为了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铁道部制定并发布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其中的第29号令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全面评估铁道部第29号令的深度和广度,并对其内容进行分析和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规程的背景、意义和具体要求。

2. 背景和意义铁道部第29号令于XXXX年XX月XX日发布,旨在加强铁路技术管理,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运输安全,保护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一规程的制定,主要有以下背景和意义:2.1 高铁时代的到来随着高铁时代的到来,我国铁路网络不断发展壮大。

高铁的时速和运输能力都远超以往,对技术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29号令的发布,对于适应高铁时代的要求,确保高铁技术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2.2 运输安全和乘客体验的关注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铁路运输安全和乘客体验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第29号令的出台,体现了铁道部对运输安全的高度重视,要求加强技术管理,从而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乘客的出行体验。

3. 规程内容解读铁道部第29号令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技术管理体系建设为了规范铁路技术管理,第29号令要求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

这一体系包括技术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划分、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可以提高技术管理的效率和水平,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3.2 技术创新与应用第29号令鼓励铁路技术的创新与应用。

通过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可以提高铁路设备的性能和运输效率,同时降低能耗和环境污染。

规程还要求建立技术创新评价和应用推广机制,以促进科技创新在铁路领域的广泛应用。

3.3 技术管理的全过程第29号令要求技术管理全程覆盖铁路的建设、运营与维护。

《铁路技术管理规则》

《铁路技术管理规则》

《铁路技术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2013年实施铁路政企分开体制改革后,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职能,国家铁路局即着手开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研究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将规章更名为《铁路技术管理规则》。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根据《铁路法》第八条规定: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的技术管理办法,参照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制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是我国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统一、规范了铁路技术设备、行车组织及信号显示的管理。

铁道部《技规》(第一版)首次发布于1950年2月,到2006年10月发布《技规》(第十版),已先后进行了9次修订,《技规》内容不断完善,适应不同时期铁路建设、装备制造和运输组织的需要,对规范技术管理、保障铁路安全、促进铁路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现行《技规》主要是普速铁路的内容,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不断发展,铁路实施了大范围提速,一大批高速铁路和城际铁路投入运营,重载铁路建设运营取得新的进展,铁路新技术、新装备广泛应用,原铁道部先后印发了《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300~350km/h 部分)等技术管理文件,在提速、高速等方面的技术管理作了许多重要补充。

《技规》作为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内容已不适应新的变化,亟待修改,原铁道部于2010年开始启动《技规》的修订工作。

2013年铁路实行政企分开改革,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督铁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铁路工程建设、设备制造、运输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YUKI was compil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总则铁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国民经济的大动脉、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需要,铁路在运输组织和技术设备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对铁路运输提出更高的要求。

铁路运输具有高度集中、各工作环节紧密联系的特点。

为确保铁路安全正点、方便快捷、高速高效,必须制定统一、科学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明确了铁路在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规定了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法规。

铁路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标准和办法等,都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

铁路职工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是广大铁路职工长期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的总结,它将随着运输生产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逐渐充实和完善。

在铁道部没有明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第一编技术设备第一章基本要求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第1条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应综合配套,保证质量,采用保证行车安全的技术设备,不断提高运输能力,以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

各种技术设备应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从我国的具体条件出发,逐步实现铁路现代化。

第2条铁路基本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规定的技术标准。

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须考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充分吸取施工、维修、使用部门的意见。

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

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

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第七章供电、给水牵引供电第176条为保持牵引供电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牵引供电系统安全运行,应设供电段等供电维修机构。

供电维修机构管辖范围应根据线路及供电设备条件确定。

牵引供电设备包括变电设备(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自耦变压器所)、接触网和远动系统。

第177条牵引供电设备应保证不间断行车的可靠供电。

牵引供电能力应与线路的运输能力相适应,满足规定的列车重量、列车密度和运行速度的要求。

接触网标称电压值为25 kV,最高工作电压为27.5 kV,短时(5 min)最高工作电压为29 kV,最低工作电压为20 kV。

牵引变电所须具备双电源、双回路受电。

牵引变压器采用固定备用方式并具备自动投切功能。

当一个牵引变电所停电时,相邻的牵引变电所能越区供电。

运行期间平均功率因数不低于0.9。

第178条供电调度系统应具备对牵引供电、电力设备状况进行远程实时监控的条件,并纳入调度系统集中统一管理。

第179条接触网的分段、分相设置应考虑检修停电方便和缩小故障停电范围,并充分考虑电力牵引的列车、动车组正常运行和调车作业的需要。

分相的位置应避免设在进出站和变坡点区段。

双线电气化区段应具备反方向行车条件。

负荷开关和电动隔离开关应纳入远动控制。

枢纽及较大车站应设开闭所。

接触网不得引接非牵引负荷。

第180条牵引供电设备检修、试验和抢修应配备牵引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变电检测、试验设备,接触网检修、检测设备,接触网抢修车列,绝缘子冲洗设备等设备、设施。

第181条接触网一般采用链型悬挂方式,其最小张力见第7表。

接触线一般采用铜合金材质。

第182条接触线距钢轨顶面的高度不超过6 500 mm;接触线悬挂点高度不宜小于5 300 mm,接触线最低点高度不小于5 150 mm,站场和区间接触网的高度应一致。

在电气化铁路竣工时,由施工单位在接触网支柱内缘或隧道边墙标出线路的轨面标准线,开通前供电、工务单位要共同复查确认,有砟轨道每年复测一次,复测结果与原轨面标准线误差不得大于±30 mm。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

2《技规》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
• 2.1 《技规》编制原则 • (1)《技规》按照2011年9月原铁道部第5次部长办公会 提出的“制定高铁技术管理规程,修订普速铁路技术管理 规程”的基本要求,按高速铁路部分和普速铁路部分两本 编制,均分为总则、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4个 部分。 • (2)按照“科学定位、系统完整,适应设备、体现发展, 安全第一、兼顾效率,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科学规范、 协调一致,务实严谨、便于操作”6个原则,总公司《技 规》整合了2006年第十版《技规》(主要规定普速铁路内 容)及《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 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200~250km/h部分)、《铁 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300~350km/h部分)等8个 补充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高速铁路部分)
流芳线路车间 曲玉福 2014年12月

0 序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技规》制修订的必要性
2《技规》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
3《技规》总体结构
4《技规》定位
5《高铁技规》有关工务主要内容
0 序言
• 为适应铁路政企分开改革的需要,规范国家铁路技术管理工作,根据 铁路技术装备的发展变化,中国铁路总公司颁布了第1版 《铁路技术 管理规程》 (简称 “总公司第1版 《技规》”),自2014年11月1日起 施行。 • 新中国成立以来,原铁道部先后颁布了10版《技规》,满足了不同时 期铁路建设和运输组织的需要。随着铁路实行政企分开管理体制改革, 为加强国家铁路技术管理工作,总公司在原铁道部第10版《技规》 《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 办法》等技术规章基础上,制定形成了总公司第1版《技规》。 • 总公司第1版 《技规》的颁布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 是铁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次重大完善和进步。总公司第1版 《技规》 的施行,将对规范国家铁路技术管理、促进铁路建设和运输生产、保 障铁路运输安全、提高铁路运输效率发挥积极的作用。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培训课件(三)---《技规》客运培训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培训课件(三)---《技规》客运培训

二、新版《技规》生效时间
• 1.新版《技规》生效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 • 2.同时停止执行或废止的基本规章:
• • • • • • • • •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 《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科技[2008]222号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200~250km/h部分)铁科技[2009]116号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300~350km/h部分)铁科技[2009]212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58条修改内容》铁科技[2008]205号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修改补充内容》铁运[2011]47 号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修订、补充规定》铁科技[2012]4号)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铁总运[2013]148号 《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补充内容》铁总运[2014]154号
三、新版《技规》特点
• 1. 分高铁版和普铁两部分,便于内容描述和规章 的实施 • 分2个部分编写,有利于第二编、第三编将高速铁 路(客运专线铁路)和普速铁路(客货共线铁路)的内 容分别描述清楚、准确;便于各专业、各工种人 员学习和使用。
三、新版《技规》特点 • 2.定位准确,与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协调一 致 • 新《技规》定位为总公司企业基本技术规章,以遵循国家 和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为前提。 • 新《技规》作为企业规章,不宜再对社会企业和人员在铁 路线路影响范围内的活动进行规定,这些内容按《铁路安 全管理条例》执行,所以新《技规》删除了“严禁在影响 路基稳定的范围内挖沟、引水、耕种、取土和采石采矿” 等内容。 • 新《技规》作为总公司基本技术规章,统领总公司各专业 规章和企业标准。
四、新版《技规》客运相关条款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一、填空每空1分1、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新建和改建线路验收时须达到规定的(行车速度)。

2、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机车、车辆等设备、器材及其零部件,均须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类型及技术要求(制造)或(购置)。

4、铁路用产品出厂时,须附有(合格证)、(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

5、机车、车辆等技术设备须有(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标记。

6、一切建筑、设备,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侵入铁路的(建筑接近限界)。

7、站内正线须保证能通过(超限货物)列车。

8、铁路技术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应坚持以(预防为主)、(检修)与(保养)并重、(预防)与(整治)相结合的原则。

10、铁路技术设备应经常保持(完整良好状态)。

11、在铁道部指定地点,设(事故救援列车)、(电线路修复车)、(接触网抢修车),并经常处于整备待发状态。

12、(机车)、(动车)、(重型轨道车)上均应备有复轨器、和铁鞋。

13、机车、动车、重型轨道车上均应备有(复轨器)、和(铁鞋)。

14、为了保证线路、桥隧的质量,应设(工务段)和(大型养路机械段),(线路、桥隧大修段)。

15、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特别用途线)。

16、各级铁路的加力牵引坡度,内燃牵引的可用至(25‰),电力牵引的可用至(30‰)。

17、客运专线铁路,区间线路最小曲线半径为(2800)米,困难情况下,最小曲线半径为(2200)米。

18、车站必须设在坡道上时,其坡度不得超过(1.5‰);在地形特别困难的条件下,经铁道部批准,允许将不办理调车或摘下机车等作业的中间站,设在不大于(6‰)的坡道上,并保证列车的起动,但两个相邻的中间站,不应连续采用超过(1.5‰)的坡度。

19、客运专线铁路的车站,困难条件下,可设在不大于(1‰)的坡道上;特殊困难重要条件下,不办理摘挂机车作业的中间站可设在不大于(2.5‰)的坡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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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规程高铁部分
第七章供电、给水
牵引供电
第176条为保持牵引供电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牵引供电系统安全运行,应设供电段等供电维修机构。

供电维修机构管辖范围应根据线路及供电设备条件确定。

牵引供电设备包括变电设备(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自耦变压器所)、接触网和远动系统。

第177条牵引供电设备应保证不间断行车的可靠供电。

牵引供电能力应与线路的运输能力相适应,满足规定的列车重量、列车密度和运行速度的要求。

接触网标称电压值为25 kV,最高工作电压为27.5 kV,短时(5 min)最高工作电压为29 kV,最低工作电压为20 kV。

牵引变电所须具备双电源、双回路受电。

牵引变压器采用固定备用方式并具备自动投切功能。

当一个牵引变电所停电时,相邻的牵引变电所能越区供电。

运行期间平均功率因数不低于0.9。

第178条供电调度系统应具备对牵引供电、电力设备状况进行远程实时监控的条件,并纳入调度系统集中统一管理。

第179条接触网的分段、分相设置应考虑检修停电方便和缩小故障停电范围,并充分考虑电力牵引的列车、动车组正常运行和调车作业的需要。

分相的
位置应避免设在进出站和变坡点区段。

双线电气化区段应具备反方向行车条件。

负荷开关和电动隔离开关应纳入远动控制。

枢纽及较大车站应设开闭所。

接触网不得引接非牵引负荷。

第180条牵引供电设备检修、试验和抢修应配备牵引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变电检测、试验设备,接触网检修、检测设备,接触网抢修车列,绝缘子冲洗设备等设备、设施。

第181条接触网一般采用链型悬挂方式,其最小张力见第7表。

接触线一般采用铜合金材质。

第182条接触线距钢轨顶面的高度不超过6 500 mm;接触线悬挂点高度不宜小于5 300 mm,接触线最低点高度不小于5 150 mm,站场和区间接触网的高度应一致。

在电气化铁路竣工时,由施工单位在接触网支柱内缘或隧道边墙标出线路的轨面标准线,开通前供电、工务单位要共同复查确认,有砟轨道每年复测一次,复测结果与原轨面标准线误差不得大于±30mm。

特殊情况需调整轨面标准线时,由供电、工务部门共同确认,并经铁路局批准。

第183条接触网带电部分至固定接地物的距离,不小于300 mm;至机车车辆或装载货物的距离,不小于350 mm。

跨越电气化铁路的各种建(构)筑物与带电部分最小距离,不小于500 mm。

当海拔超过1 000 m时,上述数值应
按规定相应增加。

大风、严寒地区应预留风力、覆冰对绝缘距离影响的安全余量。

在接触网支柱及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 000 mm范围内的金属结构物须接地。

天桥及跨线桥跨越接触网的地方,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栅网。

有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的路基地段,接触网支柱内侧距线路中心距离不小于3 100 mm。

第184条架空电线路跨越接触网时,应符合第8表和第9表的规定。

35 kV及以下的电线路(包括通信线路、广播电视线路等)不得跨越接触网,应由地下穿过铁路。

接触网支柱不应附挂通信、有线电视等非供电线路设施,特殊情况需附挂时,应经铁路总公司批准。

第185条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执行有关规定外,其他人员(包括所携带的物件)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2 000 mm。

在设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严禁攀登车顶及在车辆装载的货物之上作业;如确需作业时,须在指定的线路上,将接触网停电接地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准
进行。

双线电气化铁路实行V形天窗作业时,为确保人身安全,应在设备、机具、照明、作业组织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第186条牵引、电力变配电所控制室,应采取防雷措施,设置机房专用空调。

控制、保护及通信设备,应装有防止强电及雷电危害的浪涌保护器等保安设备,电子设备应符合电磁兼容有关规定。

技术管理规程普铁部分
第七章供电、给水
牵引供电
第196条为保持牵引供电设备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牵引供电系统安全运行,应设供电段等供电维修机构。

供电维修机构管辖范围应根据线路及供电设备条件确定。

牵引供电设备包括变电设备(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自耦变压器所)、接触网和远动系统。

第197条牵引供电设备应保证不间断行车的可靠供电。

牵引供电能力应与
线路的运输能力相适应,满足规定的列车重量、列车密度和运行速度的要求。

接触网标称电压值为25kV,最高工作电压为27.5 kV,短时(5 min)最高工作电压为29 kV,最低工作电压为19 kV。

牵引变电所须具备双电源、双回路受电。

牵引变压器采用固定备用方式并具备自动投切功能。

当一个牵引变电所停电时,相邻的牵引变电所能越区供电。

运行期间平均功率因数不低于0.9。

第198条牵引供电调度系统应具备对牵引供电设备状况进行远程实时监控的条件,并纳入调度系统集中统一管理。

第199条接触网的分段、分相设置应考虑检修停电方便和缩小故障停电范围,并充分考虑电力牵引的列车、动车组正常运行和调车作业的需要。

分相的位置应避免设在进出站和变坡点区段。

双线电气化区段应具备反方向行车条件。

负荷开关和电动隔离开关应纳入远动控制。

枢纽及较大区段站应设开闭所。

确需由车站接触网引接小容量非牵引负荷时,须经铁路局批准。

第200条牵引供电设备检修、试验和抢修应配备牵引供电安全检测监测系统,变电检测、试验设备,接触网检修、检测设备,接触网抢修车列,绝缘子冲洗设备等设备、设施。

第201条接触网一般采用链型悬挂方式,其最小张力见第10表。

接触线一般采用铜合金材质。

第202条接触线距钢轨顶面的高度不超过6 500 mm;在区间和中间站,不小于5 700 mm(旧线改造不小于5 330 mm);在编组站、区段站和个别较大的中间站站场,不小于6 200 mm;站场和区间宜取一致;双层集装箱运输的线路,不小于6 330 mm。

在电气化铁路竣工时,由施工单位在接触网支柱内缘或隧道边墙标出线路的轨面标准线,开通前供电、工务单位要共同复查确认,有砟轨道每年复测一次,复测结果与原轨面标准线误差不得大于±30 mm。

特殊情况需调整轨面标准线时,由供电、工务部门共同确认,并经铁路局批准。

第203条接触网带电部分至固定接地物的距离,不小于300 mm;至机车车辆或装载货物的距离,不小于350 mm。

跨越电气化铁路的各种建(构)筑物与带电部分最小距离,不小于500 mm。

当海拔超过1 000 m时,上述数值应按规定相应增加。

大风、严寒地区应预留风力、覆冰对绝缘距离影响的安全余量。

在接触网支柱及距接触网带电部分5 000 mm范围内的金属结构物须接地。

天桥及跨线桥跨越接触网的地方,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栅网。

有大型养路机械作业的路基地段,接触网支柱内侧距线路中心距离不小于3 100 mm。

第204条架空电线路跨越接触网时,应符合第11表和第12表的规定:
第12表跨越接触网的超高压架空电线路距轨面最小垂直距离
35 kV以下的电线路(包括通信线路、广播电视线路等)不得跨越接触网,应由地下穿过铁路。

接触网支柱不应附挂通信、有线电视等非供电线路设施,特殊情况需附挂时,应经铁路局批准。

第205条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执行有关规定外,其他人员(包括所携带的物件)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2 000 mm。

在设有接触网的线路上,严禁攀登车顶及在车辆装载的货物之上作业;如确需作业时,须在指定的线路上,将接触网停电接地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准进行。

双线电气化铁路实行V形天窗作业时,为确保人身安全,应在设备、机具、照明、作业组织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第206条牵引、电力变配电所控制室,应采取防雷措施,设置机房专用空调。

控制、保护及通信设备,应装有防止强电及雷电危害的浪涌保护器等保安设备,电子设备应符合电磁兼容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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