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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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
核发放办法
根据《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校级领导(校长由县教体局考核)、处室主任、副主任和年级组长
二、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按照《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规定,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学和行政管理两块组成,行政考核每学期结束后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确定等级,其教师岗位身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三、考核细则
1.行政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自分管的工作,未按时按
质完成,每一次扣5分(满分30分)。
2.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凡无故缺席会议一次扣1分(满分5分)。(会议记录为主)
3.认真履行行政值日职责,凡值日不戴袖章或值班不到位、不
作为,每一次扣2分(满分15分)。(办公室抽查为主)
4.计划有落实,检查有反馈,学期初能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学期结束要有总结。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没有制订的不给分(满分10分)。
5.在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满分10分)。
6.行政人员必须带头坐班,并且在各处室签到,每缺一次坐班扣2分(满分15分)。
7.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若因行政人员言行不当或工作不力,引发不稳定因素或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扣当事人每次5分(满分15分)。
四、加分项目
1.荣誉称号:年内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的荣誉称号,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4分。
2.其他应加分的行为,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加分。
五、减分项目
1.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要求办理,每次酌情扣1—5 分。
2.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的,每次扣5分。
3.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0分,严重的,
实行一票否决制。
5.其他应扣分的行为,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扣分。
六、考核办法
1.对照考核内容,对每位行政人员实行考核,量化打分。
2.学校领导班子评议15分,班主任、年级组副组长、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中开展评议15分,合并计算。
3.其余各项按平时记录核算。
七、考核时间:
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结束,由校长会同校务会成员组成考核评分小组。
八、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和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2.考核成绩居于末位及对被评为不称职的,校长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