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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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行政治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法依照《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施行范围校级领导(校长由县教体局考核)、处室主任、副主任和年级组长二、行政治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按照《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法》的规定,行政治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学和行政治理两块组成,行政考核每学期完毕后进展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确定等级,其老师岗位身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三、考核细那么1.行政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自分管的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每一次扣5分(总分值30分)。

2.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凡无故缺席会议一次扣1分(总分值5分)。

(会议记录为主)3.认真履行行政值日职责,凡值日不戴袖章或值班不到位、不作为,每一次扣2分(总分值15分)。

(办公室抽查为主)4.打算有落实,检查有反应,学期初能依照学校工作打算,结合本科室实际,制订实在有效的工作打算,学期完毕要有总结。

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没有制订的不给分(总分值10分)。

5.在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聊天,发觉一次扣1分(总分值10分)。

6.行政人员必须带头坐班,同时在各处室签到,每缺一次坐班扣2分(总分值15分)。

7.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假设因行政人员言行不当或工作不力,引发不稳定要素或出现较大的平安事故,扣当事人每次5分(总分值15分)。

四、加分工程1.荣誉称号:年内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的荣誉称号,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4分。

2.其他应加分的行为,按详细情况轻重酌情进展加分。

五、减分工程1.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要求办理,每次酌情扣1—5 分。

2.因工作失误遭到上级部门或领导批判的,每次扣5分。

3.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络不上的,每次扣2分。

4.出现平安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0分,严峻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其他应扣分的行为,按详细情况轻重酌情进展扣分。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额绩效奖励实施办法(教代会审定稿)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额绩效奖励实施办法(教代会审定稿)

学校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教代会审定稿)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在上学年试行稿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本学年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自本方案通过之后开始实施。

二、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中相关津贴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区教委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在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自习津贴,以及选修课、体艺训练、社团、A+班、命题、骨干教师津贴和教职工获奖、优秀团队奖、教育教学成果奖等。

(一)班主任津贴按人平8000元/年设立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和班主任津贴发放方案另行制订。

(二)课时津贴和超课时津贴1.课时津贴(职员和工人为岗位津贴)。

教师标准工作量为计系数13节,在标准工作量内设课时津贴,课时津贴按每课时7.5元(一个班超过50人的班级按照实际每超过1人增加0.2元计发)为基数,参考不同类型课的平均工作量大小,分类设课时津贴系数,一个满工作量每月按265元计算,不足满工作量每节扣15元。

高(初)中的语文数学英语、高中文科班的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班的物理化学生物,没有分文理科时的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高职分类考试结束前高三的信息技术按系数1.3计算,初中的物理化学、初三的政治历史和中考前的体育按系数1.2计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前高中文科班的物理化学生物、高中理科班的政治历史地理、高一高二的信息技术、初一初二的政治历史体育等学科按系数1.1计算,其它学科和自习课按系数1.0计算。

中高考学科A﹢班基本课时津贴按每节增加5元、超课时津贴按每节增加5元计发。

研究性学习、选修课、体艺训练、社团活动等由校长办公会根据实际开展情况研究决定。

职员和工人岗位设岗位津贴,一个满工作量每月按253元计算,岗位系数不为1的再乘上岗位系数。

2.超课时(含白天自习等)津贴。

计系数后按每课时15元标准计算。

3.晚自习(含午休管理、值周值班、代课)津贴。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考核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及省厅关于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指导思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指导的方针;坚持向骨干、班主任、一线教师倾斜,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宗旨;进一步完善重实绩、重贡献的岗位结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营造人才引得进、骨干留得住、人员流得动的环境氛围。

二、分配原则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2、以德为先,优质优酬,注重贡献、实绩的原则;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4、岗位相结合,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5、贯彻调动积极性的原则;6、统筹兼顾,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分配对象学校正式上岗教师(不含实习期教师)。

四、奖励性绩效构成第一部分为基础考核奖励(上级发放每人月奖励绩效工资-350元),第二部分为岗位考核奖励(来源每人每月350元)。

五、发放时间:奖励性绩效工资随上级拨付时间发放。

六、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办法1.计算办法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基础考核奖励+岗位考核奖励2.项目及权重基础考核奖励:由师德和考勤组成岗位考核奖励:1、工作量奖占80% 2、工作质量奖占20%3.分项目考核办法3.1 师德考核(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言行被通报的;(2)不以大局为重,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3)在工作时间内玩游戏、炒股、下棋、打牌等被查处的;(4)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兼职兼课的,被查实的;(5)体罚或变相体罚及歧视、侮辱、讽刺、谩骂学生被查实的;(6)以教谋私,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礼金,造成严重影响被查实的;(7)违反安全承诺书行为的;(8)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材料、用具或其他商品被查实的;(9)年终考核不合格者;(10)以上9条,只要发现违反其中任何1条,本期德行考核奖全部扣完。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一、背景说明在小学教育领域中,教师们的辛勤付出和优异表现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激励教师持续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凝聚师资力量,我校制定了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以奖励在教学中表现出色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

二、考核对象和标准1.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全校所有小学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和代课教师。

2. 考核标准(1)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水平是评价小学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积极投入,教学准备充分,教学内容科学合理,教学方法得当,注重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能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教育教学成果: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体现了教师教学的效果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教师在任教期间,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并能促进学生的学业进步和个性发展。

三、考核流程1. 目标设定每学年开始前,学校将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明确本学年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综合素质要求。

教师根据目标和要求,制定个人教学目标和计划,并报校领导备案。

2. 日常监测学校将通过学生考试成绩、班级成绩排名、学生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教学成果的日常监测。

这将有助于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

3. 中期评估每学年中期,学校将进行教师的中期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结果将作为后期考核的参考依据。

4. 后期考核学年结束后,学校将对全体教师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班级管理等方面。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教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和综合考核结果将形成最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四、奖励发放根据教师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学校经济发展情况,学校将确定奖励发放计划。

奖励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绩效工资调整:对于绩效考核结果良好的教师,学校将适当提高其绩效工资水平,以激励他们在教学中的优异表现。

2. 奖金发放:学校将根据教师的考核结果,向获得优秀评价的教师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2023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2023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2023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激励和表彰小学教职工的辛勤工作和优秀表现,激发其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发放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小学的教职工,包括校长、教师、辅导员等。

第三条考核发放时间为每年年底。

第四条考核方法主要包括绩效评定、班级评比和学生评价三个方面。

第五条根据个人和集体的绩效评定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第六条考核发放实行公示制度,对考核结果不满意的教职工有申诉权。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权重第七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成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师德师风、业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表现等。

第八条不同考核内容的权重如下:1. 教学成绩占30%:包括学生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等。

2. 教学方法占20%:包括教学策略、课堂组织等。

3. 教学效果占20%:包括学生听课效果评价、学生满意度等。

4. 师德师风占15%:包括教师操守、教师品行等。

5. 业绩占10%:包括教育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

6. 其他相关表现占5%:包括学校管理、工作创新等。

第三章考核流程和评定方法第九条考核流程主要包括绩效自评、绩效评审、班级评比和学生评价四个环节。

第十条绩效自评:教职工自行填写自评表,对自己在各项考核内容上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估,并提交给评审组。

第十一条绩效评审:评审组根据教职工的自评表以及相关统计数据,对其在各项考核内容上的表现进行评定,并给出评分。

第十二条班级评比:根据班级的整体考核情况,评定班级的综合表现,给出评分。

第十三条学生评价:学生对教职工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人际关系等进行评价,并按照一定权重计入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绩效评定方法以百分制计算,最终评定结果按照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加权得出。

第四章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第十五条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第十六条发放标准按照分数段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 优秀:90分及以上,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2. 良好:80-89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3. 合格:70-79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4. 不合格:70分以下,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一、考核实施范围中学在岗在编人员。

二、考核分配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考虑课时量、工作量和工作成绩等因素,进一步提高课时量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的权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拉大人均差距,切实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合理”原则,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考核分配形式(一)校长和副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二)中层领导的考核分配:中小学校中层领导按照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L6倍的标准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至学校,再由学校依据《中学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细则(试用)》进行考核和分配。

中层以上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三档,档差为每月20元,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教职工的考核分配:根据教体处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由学校依据《中学教职工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考核按学期进行,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体处备案,并按学期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班主任津贴分配:按照每月每班600元的标准设立班主任津贴。

根据教体处核定的津贴总量,再由学校依据《中学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法(试用)》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根据结果分档发放。

班主任根据全校班级量化考核成绩降序名次划分为二档,档差为每月60元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考核内容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师和班主任三个层面,制订各类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详见附件)五、考核有关规定(一)考核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职业道德考核低于60%的;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因以非法教育方式遭到投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处分的;违法犯罪的。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讨论稿)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奖励分配制度改革,维护广大教职工权益,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事局等部门关于苍南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苍政办【2009】176号)和《苍南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供教职工代表讨论并征求意见。

一、指导思想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本方案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基本原则1、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业绩和贡献。

2、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力求合理科学。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绩效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四、组织机构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谢能斌为组长,屠德赞为副组长,陈宝赞、邱绍友、周俊攀、周秀全、陈孝完、李芬、曾善意、钟光樟、陈小丽、林华彭、谢冬青为成员,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监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等方面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五、考核项目权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总分共计1000分+班主任奖(每班每学期500元×班级数)。

学校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青小字〔2023〕2号**学校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昌乐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如下:一、班级管理团队奖励资金分配(一)班级管理团队人员范围直接从事学校班级管理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安全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专用教室管理人员。

(二)班级管理团队奖励工资构成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每班每月700元,其中县财政拨付每班每月500元,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中列支每班每月200元。

(三)班级管理团队奖励工资发放分配办法1.县财政拨付每班每月500元发放分配办法(1)班主任费。

根据昌乐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按每班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班主任费,其中的70%按月平均发放,30%依据《**学校班级教育团队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见附件)考核结果分档次或按照班级管理考评分值按学期发放。

(2)任课教师。

班级任课教师每月按扣除班主任费后剩余资金的70%发放,按照教师上班节数和教育教学管理成效由学校统筹发放。

(3)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级部管理人员及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等。

每月按扣除班主任费后剩余资金的30%由学校统筹发放。

2.奖励性绩效中列支的每班每月200元发放分配办法。

依据《**学校班级团队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五个档次,按照1.1:1.05:1:0.95:0.9的比例进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一)工作业绩工资发放人员范围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工作业绩绩效工资构成工作业绩绩效工资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中扣除班级管理团队奖励的余额。

(三)工作业绩绩效工资发放分配办法工作业绩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发放:按每学期每人200元的标准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总数中列支,依据《**学校教师工绩效考评办法》(另附)综合考评结果,按照1:2:1的人数比例,分一、二、三档按标准金额的1.1、1、0.9倍进行发放;工作业绩绩效工资的剩余部分按照教师职称岗位级别按比例进行发放。

2024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2024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2024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发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考核和发放。

第三条小学绩效工资在教师年度工资总额中的比例不得超过30%。

第四条绩效工资的发放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单位为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的是各学校的考评小组。

第六条绩效工资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绩效工资考核分为教学质量考核和工作态度考核。

第八条绩效考核的结果以个人为单位,不同教师有不同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九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的绩效素质评价,作为晋升、任职、聘期的参考。

第十条教育局应确保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按时足额到位。

第二章教学质量考核第十一条教学质量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设计、课堂管理等。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考核的形式既包括定期考核,也包括不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定期考核由学校根据规定的课程安排制定,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第十四条不定期考核按教学质量考核指标制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包括课堂观察、学生评价、练习册批改等。

第十五条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比例分别为10%、30%、50%和10%。

第十六条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教师将按比例获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相应比例。

第十七条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教师按基本工资发放。

第十八条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将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十九条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的比例为70%和30%。

第二十条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的权重比例为60%和40%。

第二十一条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的相对分值为2:1。

第三十二章工作态度考核第二十三条工作态度考核的指标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敬业精神、团队合作和家长沟通等。

第二十四条工作态度考核通过教育局制定的调查问卷进行,由学生、家长和同事对教师工作态度进行评价。

学校绩效奖励发放方案(通用5篇)

学校绩效奖励发放方案(通用5篇)

学校绩效奖励发放方案学校绩效奖励发放方案(通用5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

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绩效奖励发放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绩效奖励发放方案1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

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四、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一)师德(10分)。

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2分)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教研组学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校外学习)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

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全镇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一)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津贴按实结算到学校。

各校再根据学校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方案发放。

2、班级生数超过班额基本标准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额基本标准(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

(班额基本标准为:全镇学生数÷全镇班级数)。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百分制考核结果发放。

考核分四部分:师德考核、工作表现、教师业务考核和学历、资历、职务。

(1)师德考核25分。

(考核办法具体见附件1);(2)工作表现10分。

其中在校表现6分、考勤4分,上述两方面均实行单位总量控制。

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师的在校表现划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至少要分成三类),优秀人数占比,村小原则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学原则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划分为三类。

(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3)教师业务考核50分。

根据业务考核意见积分后,按总人数2:6:2的比例分为三档,第一、二、三档分别得50分、47分、44分。

另外,前20%人数中,村小人数占比不少于20%,英语教师人数占比不少10%。

(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3);(4)学历、资历、职务共15分。

学历:中师及以下的1分、专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职称:初级及以下的1分、中级1、5分、高级2分;教龄:教龄×0、3分;职务:中心小学校级2分、中层正职1、5分、中层副职1、2分,村小校长1、7分、副校级1、3分、主任级1分;镇教研员1分。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范本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范本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范本一、引言本《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范本》为小学制定,主要旨在规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促进教职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本办法从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发放方式等方面进行规定,以确保考核的公正、公平和客观性。

二、考核标准1. 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小学工作的核心和基础。

考核教学质量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教师备课情况:教师备课是否认真细致,备课内容是否充实,备课时间是否合理安排等。

(2)教案设计:教案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教案思路是否清晰,活动设计是否有特色等。

(3)教学过程:教师是否能够有条理地组织教学过程,是否能够使学生主动参与,是否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等。

(4)学生学习情况:学生是否能够掌握课堂所教内容,学习效果如何,学生成绩是否有明显提高等。

2. 课外活动课外活动是小学生综合素养培养的重要环节。

考核课外活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活动组织能力:教师是否能够合理安排课外活动,是否能够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能力等。

(2)活动效果:课外活动的实施效果如何,学生对活动的反馈如何,是否能够有效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等。

3. 师德师风师德师风是教师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体现。

考核师德师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课堂纪律:教师是否能够在课堂上维护良好的纪律,是否能够对学生形成良好的榜样等。

(2)师生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是否能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否能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等。

四、考核程序1. 考核计划制定每学年初,学校将根据教师的具体情况和工作安排制定绩效考核计划。

2. 考核数据收集在考核期间,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课外活动情况以及师德师风等进行数据收集。

3. 考核结果评定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学校将评定每位教师的绩效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为优秀,B为良好,C为合格。

学校行政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学校行政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学校行政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李国建日期:2011年01月06日访问次数:463建立和完善学校绩效管理体系,科学评价学校行政干部德、能、勤、绩情况,提高学校行政干部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体现行政干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相联系,把考核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核范围办法适用于学校行政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学部行政干部的考核。

核目的和原则一)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二)作为确定绩效工资、晋升、解聘和调整岗位的依据。

三)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

四)注重实绩与工作态度的原则。

五)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

核内容和标准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主要指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及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主要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二)考核依据:以劳动合同和岗位职责承诺书所规定的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

三)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对于未能严肃认真考的处室和部门,取消当次考核资格。

)秀:考核分为100~90分;职:考核分为89~80分;本称职:考核分为79~60分;称职:考核分为60分以下。

核方法和程序一)学校行政干部考核分为月绩效考核和期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依据考核细则逐月由校长室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考核采取三个结合,述职自评占10%、民主测评占30%、月考核结果占60%。

二)月绩效考核基本程序管副校长考核、填写考核表→报校长审核批准→校办公室核发绩效工资。

三)期绩效考核基本程序校工会组织学校行政干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民主测评→由校工会将民主测评结果与月度核结果(期绩效考核分=民主测评分×40%+月度考核平均分×60%)综合定级→结果公示→校长审批准。

核细则一)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认定为月绩效考核不称职:重违法乱纪,给学校带来很坏影响者;于工作严重过失,给学校带来严重损失者;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一个月迟到和早退3次者,或缺勤、旷工1天者;现较大责任事故。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初级中学校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一、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教代会代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二、考核程序(一)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程序1、个人述职。

副校长和中层干部向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提交述职报告,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

2、民主测评。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对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教师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校内公示。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得分和等次,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等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予以确认和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科任教师和班主任的绩效考核程序1、个人自评。

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填写考核相关表册。

2、民主测评。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全校教职工和其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

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结合平时工作,并征求学科组或年级组意见,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校内公示。

对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在教职工中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考核结果。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予以确认和公布,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参照教师考核程序进行,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发放方式每学年以实际教学时间9个月进行考核,按期发放;其余3个月由学校统筹作为基础性奖励工资。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细则(一)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学校管理工作和个人学科教学两个方面,绩效考核按比例进行分配,副校长学校管理工作和个人学科教学之比为7:3,中层干部为6:4。

个人学科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及办法与科任教师考核办法相同。

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校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总数的20%以内。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XX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增强办学活力。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1年上学期起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简便易行的原则。

3、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原则。

4、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的原则。

5、循序渐进的原则。

6、从学校实际出发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待聘、试聘、拒聘及离岗待退人员、长期病假人员不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水平核定:1、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教育局划拨到学校的数额核定。

2、提留项目:(1)学校校长、书记由教育局考核发放。

(2)学校班主任津贴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3)学校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及其它管理人员按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确定领导管理考核系数:副校级为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数的1.3倍,中层干部、财务经办人为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数的1.1倍。

(4)学校用于升学奖励、考试等发给教师的不该在义保经费中开支的费用。

3、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扣除上述项目后的总量除以学校纳入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教职员工人次数。

4、按上级规定,借调人员、县内支教人员按扣除提留项目后的平均数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考核办法1、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每学期末进行综合考核(一学年考核两次),如经费拨付及时应考核后及时发放。

学校教职工每学期末的综合考核分为两部分同时进行,即对全体教职工的常规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班主任绩效考核。

2、常规考核:常规考核的对象为符合范围的全体教职工,考核构成及办法如下:(1)师德师风:占15%(以现金形式扣除,若某教师的该项被扣完,则该教师年度考核的结论为不称职。

学校规章制度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浦江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全过程要公示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考核对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对象是学校正式聘任的在职教职工。

●考核内容和分配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分平时发放和年终考核(含年终奖)。

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奖部分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结果为依据发放。

学校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平时发放部分。

●考核办法一、考核奖:1.考勤奖:每月200元,依照《大溪中小教师考勤制度》按月核发;(当月)2.阅读奖:每月100元,依照《大溪中小师生阅读考核办法》按月核发;(当月)3.安全奖:每月100元,依照《大溪中小师生安全考核办法》按月核发;(当月)4.任务完成奖:每月100元,教师遵守学校制度,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备课、改作、听课等)、学习任务,及有关社会任务的每月按时发放,不完成任务每次扣发30元;扣款不封顶。

(当月)5. 对照办公室文化评比方案,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合格的办公室每人每月发50元,优秀的每人每月60元,每月累计扣5分及以上的扣发当月的奖金。

(当月)二、工作量津贴:1.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合格,班主任在每月国家发放300元津贴的基础上发放绩效100元,副班主任每月150元,按10个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同安第一实验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为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落实岗位工作职责,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鼓励多劳多得和优绩多酬,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厦财教﹙2009﹚21号文和厦教人﹙2009﹚15号文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分配对象本校在岗、在编教职工。

二、实施分配原则统筹分配,奖优罚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实施分配办法(一)、工作量津贴1、基本工作量津贴:凡承担满上级文件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并认真完成,同时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包括因工作需要而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的教师,每月计发基本工作量津贴300元。

未满工作量的,每月领取基本工作津贴的90%;没完成工作量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停发基本工作量津贴。

2、班主任及其它岗位工作量津贴:承担班主任及相当班主任工作的不同岗位的教师,认真履行《学校管理手册》中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并完成相应岗位工作量,经考核合格以上的,按下列不同岗位工作量的标准按月发给岗位工作量津贴。

凡不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相应岗位工作量的,当月不发该项津贴。

3、超课时津贴:因学校工作需要,经校长批准,双休日、节假日到校加班的人员及承担教导处安排的代课任务的教师,按月发给超课时津贴。

(1)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须提前三天报校长审批,校长可按工作任务的轻重,按每人每天50元以内的标准进行审批,每人每月加班最多不超过3天。

组织加班的负责人要对加班人员严格按上班作息时间进行考勤,指导完成加班任务,凡没按时、按质、按量加班的,校长有权取消其加班超课时津贴。

凡加班事先没经审批的,不发加班超课时津贴。

(2)承担经教导处安排的代课任务的,每节课超课时津贴10元。

(二)、出勤津贴1、每个教师每月基本出勤津贴为200元。

2、考勤扣发标准:①事假一天扣20元。

②病假一天扣10元。

③文件规定的丧假、晚婚假、产假、公假、照顾假不扣,超出规定的按事假处理。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最新)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最新)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强化岗位责任制,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在上级部门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制定此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政策依据(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xx】71号)。

(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教人【20xx】139号)。

(三)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银教发【20xx】113号)。

(四)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

三、分配原则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分配。

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奖勤罚懒,促进发展的分配原则。

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校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监督及绩效工资分配、发放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发放得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领导小组:成立以唐中教育发展共同体总校长为组长,各校区执行校长为副组长,有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

五、考核分配范围各校区以当年核准的在编在岗总人数和绩效工资总量为基础,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截留20%,再减去班主任费,剩余部分按月考核发放。

六、考核内容和办法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平时考核由考核小组评议、相关部门考评、年级部考评、教研组考评和备课组考评等,把考核的成绩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发放办法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发放办法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发放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发放办法。

第二条绩效工资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的原则,体现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因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二、绩效工资总额及分配原则第四条学校绩效工资总额由上级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和我校自筹部分组成。

第五条绩效工资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2)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3)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团队协作与个人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第六条绩效工资分配采取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1)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务、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2)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60%。

第八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1)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2)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40%。

第九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由学校制定,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绩效工资发放程序第十条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监督绩效工资发放过程,处理教职工关于绩效工资分配的异议。

第十一条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由各部门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提出分配建议,报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审批后发放。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定期向教职工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绩效工资分配发放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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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
核发放办法
根据《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校级领导(校长由县教体局考核)、处室主任、副主任和年级组长
二、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按照《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规定,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学和行政管理两块组成,行政考核每学期结束后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确定等级,其教师岗位身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三、考核细则
1.行政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自分管的工作,未按时按
质完成,每一次扣5分(满分30分)。

2.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凡无故缺席会议一次扣1分(满分5分)。

(会议记录为主)
3.认真履行行政值日职责,凡值日不戴袖章或值班不到位、不
作为,每一次扣2分(满分15分)。

(办公室抽查为主)
4.计划有落实,检查有反馈,学期初能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学期结束要有总结。

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没有制订的不给分(满分10分)。

5.在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满分10分)。

6.行政人员必须带头坐班,并且在各处室签到,每缺一次坐班扣2分(满分15分)。

7.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若因行政人员言行不当或工作不力,引发不稳定因素或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扣当事人每次5分(满分15分)。

四、加分项目
1.荣誉称号:年内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的荣誉称号,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4分。

2.其他应加分的行为,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加分。

五、减分项目
1.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要求办理,每次酌情扣1—5 分。

2.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的,每次扣5分。

3.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0分,严重的,
实行一票否决制。

5.其他应扣分的行为,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扣分。

六、考核办法
1.对照考核内容,对每位行政人员实行考核,量化打分。

2.学校领导班子评议15分,班主任、年级组副组长、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中开展评议15分,合并计算。

3.其余各项按平时记录核算。

七、考核时间:
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结束,由校长会同校务会成员组成考核评分小组。

八、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和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2.考核成绩居于末位及对被评为不称职的,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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