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税法-第七章-资源税
CPA第七章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
• (二)资源税的纳税人
•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 盐的单位和个人。
• 【解析1】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 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而对进口应税资源产 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 【解析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 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 用时一次性征收,属于价内税。
然气,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税。
• 3.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除上列产品和井矿盐
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 5.黑色金属矿原矿。 • 6.有色金属矿原矿。
•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卤水)。固体盐, 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 【注意】
• a.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 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 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 【解析3】资源税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符合规定 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 企业。
• 【解析4】能否成为资源税的纳税人要受企业开 采地点、组织形式和开采品目限制。
• 【解析5】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 【解析6】自2011-11-1起,开采陆上和海洋的油 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 自营油气田,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依法缴纳资 源税。
•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原油、天然气、 煤炭)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 违约金、优质费等),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 项税额。
• 【提示】与应税矿产品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一致。 • 【新增:特殊情形】
• (1)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由其关联单位对外销 售,按关联单位销售额征收资源税;既有对外销 售,又有将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或 其它自用,对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对外平均 售价征收资源税。
第七章 资源税 《税法》课程PPT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
(2)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税
计税 依据
(1)从价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量为计税依据 (3)计税依据确定的其他规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① 计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 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视同销售为无销售额的,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 均价,或组成计税价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分析
不正确。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纳税人的减免税项目,应 当单独核算计税数量或计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提 供计税数量和计税销售额的,不予减免税,主管税务机关无权 核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二) 税额 计算
计税 方法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
一 )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税
收
优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
惠
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
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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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3)进口的应税产品不征资源税,出口应税产品不
注册税法7章—资源税
【例题.多选题】依据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 施细则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 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2000年)
A.冶炼企业进口矿石 B.个体经营者开采煤矿 C.军事单位开采石油 D.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答案】BC
注册税法7章—资源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 人的有( )。(2005年)
• 在税收实践中,资源税往往是既对占用、 开发国有自然资源普遍征收,又根据资 源条件差异对不同纳税人采用差别税收 负担,兼具一般资源税和级差资源税的 性质。
注册税法7章—资源税
五、资源税计税方法
由于资源税的课税对象主要为计量单 位标准的矿产资源,因此在对资源征税 时,往往采用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 优点:计算简单,便于管理。 缺点:与价格脱节,难体现级差征税政策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ACD
注册税法7章—资源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 个人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
A.收购未税矿石的独立矿山 B.收购未税矿石的个体经营者 C.收购未税矿石的联合企业 D.收购未税矿石的冶炼厂 【答案】ABCD
注册税法7章—资源税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税额0.5~20元/吨、 克拉或者立方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税额2~30元/吨。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税额0.4~30元/吨。 (七)盐。包括固体盐(含海盐、湖盐原盐和井
矿盐)、液体盐(卤水)。税额2~10元/吨。
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伴采矿,按主矿产 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注册税法7章—资源税
二、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
第七章 资源税练习题
第7章资源税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某采矿企业6月共开采锡矿石50000吨,销售锡矿石40000吨,适用税额每吨6元。
该企业6月应缴纳的资源税额为()元。
A.168 000B.210 000C.240 000D.300 000【答案】C【解析】40000×6=240000(元)2.下列产品中,不征资源税的有()。
A.出口的海盐B.铜矿石C.锡矿石D.中外合作开采的石油、天然气【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3.某铁矿山2009年12月份销售铁矿石原矿6万吨,移送入选精矿0.5万吨,选矿比为40%,适用税额为10元/吨。
该铁矿山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为()。
A.55万元B.60万元C.65万元D.72.5万元【答案】D【解析】资源税法规定,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本题中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为0.5÷40%=1.25万吨,所以应纳资源税=(6+1.25)×10=72.5 万元4.某钨矿企业2009年10月共开采钨矿石原矿80 000吨,直接对外销售钨矿石原矿40 000吨,以部分钨矿石原矿入选精矿9 000吨,选矿比为40%。
钨矿石适用税额每吨0.6元。
该企业10月份应缴纳资源税()。
A.20 580元B.26 250元C.29 400元D.37 500元【答案】D【解析】应纳资源税=(40 000+9 000÷40%)×0.6=37 500元。
5.某油田2009年12月生产原油6 400吨,当月销售6 100吨,自用5吨,另有2吨在采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
原油单位税额为每吨8元,该油田当月应缴纳资源税()。
A.48 840元B.48 856元C.51 200元D.51 240元【答案】A【解析】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财务专业税法第七章自学课件 第七章 资源税
• 下列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各项中属于资源 税扣缴义务人的是( )。 • A.收购未税矿石的独立矿山 • B.收购未税矿石的个体经营者 • C.收购未税矿石的联合企业 • D.收购未税矿石的冶炼厂 • 答案:ABCD
• 四、税目及单位税额
–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
• 2.原煤。对外直接销售的,以实际销售为课 税数量;以自产原煤连续加工洗煤、选煤或用 于炼焦、发电、机车及生产生活等用煤,均以 动用时的原煤量为课税对象;对于连续加工前 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 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折算成原煤 动用量作为课税数量。综合回收率及洗煤折算 为原煤的课税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 洗煤折算为原煤的课税数量=洗煤的数量/综 合回收率
• “独立矿山”是指只有采矿或只有采矿和选矿的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其生产的原矿和精矿主 要用于对外销售。“联合企业”是指采矿、选矿、 冶炼(或者加工)连续生产的企业或采矿、冶炼(或加 工)连续生产的企业,其采矿单位一般是该企业的二 级或三级以下核算单位。 • “未税矿产品”是指资源税纳税人在销售其矿产品 时不能向扣缴义务人提供“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矿 产品。“资源税管理证明”是证明销售的矿产品已 缴纳资源税或已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有 效凭证,可以跨省(区、市)使用。它分甲、乙两种, 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乙种证明适用于个体户、 小型采矿 • 销售企业等零散资源税的纳税人,一次一开。
• 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是 ()。 • A.人造石油 • 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 C.洗煤选煤 • D.液体盐 • 答案:D
• 六、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 税。 •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 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重 大损失的,由省(区、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予减 税或免税。 •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如北 方海盐减按15元/吨,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减 按10元/吨,液体盐2元/吨。
税法(第五版)课件 第七章 资源税
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 3.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 ❖ 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
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 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 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换算比或折算率原则上 应通过原矿售价、精矿售价和选矿比计算,也可通过原矿 销售额、加工环节平均成本和利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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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源税的纳税地点 ❖ 纳税人应当向矿产品的开采地或盐的生产地缴纳
资源税。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开 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 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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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资源税
第二节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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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二)资源税特殊情况的课税数量计算
第七章
资源税
第五节 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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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 2016年6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原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进 行了修订,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 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的填写
❖ 2016年6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修订的资源税纳税申 报表,同时还发布了三个附表
❖ 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管控的粘土、砂石,按
照便利征管原则,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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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资源税
第三节 资源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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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
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
第07章资源税法(完整版)2
第七章资源税法1.删除了资源税根本原理的内容。
2.按照2022年新发布实施的资源税条例修订了资源税计税依据、税额计算、税收优惠等内容。
本章根本结构框架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以下称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归纳】关于资源税纳税人的四点理解:1.开采地点——进口不征、出口不退2.纳税人范围广泛3.应税与非应税4.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含个体户〕【例题1·多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
〔2022年〕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答案】ACD【例题2·多项选择题】以下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
A.收购未税矿石的独立矿山B.收购未税矿石的个体经营者C.收购未税矿石的联合企业D.收购未税矿石的冶炼厂【答案】ABCD二、税目、税率〔一〕税目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分为原油、天然气、盐、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共七大类。
【提示】对伴采矿产品和开采未列举名称矿产品的征税规那么:1.和主矿伴采的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但没规定当地适用税率的应税矿产品,按主矿或视同主矿的税目征税。
2.虽然属于资源税的范围,但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权决定开征或缓征,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题1·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是〔〕。
A.人造原油B.煤矿生产的天然气C.洗煤、选煤D.液体盐【答案】D【例题2·多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应征收资源税的有〔〕。
〔2022年原制度〕A.进口的天然气B.专门开采的天然气C.煤矿生产的天然气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答案】BD〔二〕税率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方法,实施“级差调节〞的原那么。
2012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七章课后作业题及答案
40%。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费发票符合税法规定,均在当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分别计算2011年11月该煤矿应缴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 一、单项选择题
A.3080 B.3400 C.3600 D.3280 7.某煤矿2012年2月开采原煤2000吨,当期直接对外销售8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 万元;将部分原煤(原煤数量无法确定)移送加 工成洗煤300吨,当月对外销售270吨洗煤。已 知,原煤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2元/吨,洗煤的综合回收率是30%,则该煤矿2月应缴纳的资 源税是( )元。 A.1600 B.3400 C.3600 D.1800 8.某煤矿2012年3月开采原煤1500吨,当期对外销售8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 另将其中100吨原煤移送加工成洗煤30 吨,当月对外销售洗煤21吨。已知,原煤的资源税单
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者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D.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不征收资源税 10.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资源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
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B.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
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C.纳税人在资源税纳税申报时,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将其应税和
减免税项目分别计算和报送 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
第七章资源税财产税与其他课税1
6.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 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 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 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 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 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 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 执行。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 金属矿原矿。
(五)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是指卤水。 (六)黑色金属矿原矿 (七)有色金属矿原矿
第七章资源税财产税与其他课税1
3.税率
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
原油 5%;天然气 5%
•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资源税 税目税率表》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税目、税 率的部分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计税依据 Ø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占用耕地的面积为计税
依据,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税额计算 Ø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
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按适用 的定额税率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Ø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 用定额税率
第七章资源税财产税与其他课税1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 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 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 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Ø 征税范围包括种植农作物耕地(含3年前曾用于种 植农作物的耕地)、鱼塘、园地、菜地和其他农 业用地,如人工种植草场和已开发种植农作物或 从事水产养殖的滩涂等。
第七章 资源税
注意: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如 果在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 列举适用的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确 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浮动30%的幅 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浮动30%的幅 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 案。
第三节 课税数量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3.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 3.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 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 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4.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 4.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 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5.煤炭: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还原成原煤数 5.煤炭: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还原成原煤数 量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缴纳资源税的是 例题·单选题】 ( )。 A.采矿厂销售天然大理石 A.采矿厂销售天然大理石 B.油田出售的天然气 B.油田出售的天然气 C.盐场销售的卤水 C.盐场销售的卤水 D.盐业公司销售的食盐 D.盐业公司销售的食盐 『正确答案』D 正确答案』
8.2010年 8.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开采石油、天然气 适用于从价计征,税率为5%) 适用于从价计征,税率为5%)
7.盐: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 7.盐: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 税额征税; 税额征税;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液体盐加工固体盐, 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例题·单选题】某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50000 例题·单选题】某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50000 吨和外购液体盐10000吨 每吨已缴纳资源税5 吨和外购液体盐10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5元) 加工固体盐12000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 加工固体盐12000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 万元。已知固体盐税额为每吨30元,该纳税人本 万元。已知固体盐税额为每吨30元,该纳税人本 30 期应缴纳( 期应缴纳( )资源税。 A.36万元 A.36万元 B.61万元 B.61万元 C.25万元 C.25万元 D.31万元 D.31万元 『正确答案』D 正确答案』 应纳资源税=12000×30-10000×5=310000(元 应纳资源税=12000×30-10000×5=310000(元)。
税法(第五版)课件第7章资源税2021-08
(三)纳税地点
资源税按月或者按 季申报缴纳;不能 按固定期限计算缴 纳的,可以按次申 报缴纳。
纳税人应当在矿 产品的开采地或 者海盐的生产地 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按月或者按 季申报缴纳的,应 当自月度或者季度 终了之日起15日内,
资源税由税务机 关征收管理。海 上开采的原油和
向税务机关办理纳 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按次申报缴纳的, 应当自纳税义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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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税的计算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乘 以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计算。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 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的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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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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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税的计算
(二)计税方法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 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 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同一税目下适用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应当 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 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率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 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以自采原矿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通过破碎、切割、洗选 、筛分、磨矿、分级、提纯、脱水、干燥等过程形成的产品,包 括富集的精矿和研磨成粉、粒级成型、切割成型的原矿加工品) 销售,或者将选矿产品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按照选矿 产品计征资源税,在原矿移送环节不缴纳资源税。对于无法区分 原生岩石矿种的粒级成型砂石颗粒,按照砂石税目征收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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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第11版 第七章 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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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2 第二节 3 第三节 4 第二节 5 第二节
资源税的概述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
资源税的优惠 资源税的计算 资源税的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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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资源税
第一节 资源税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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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税的概念
2024/1/18
1.纳税人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过《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七章
资源税
第二节 资源税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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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税的计税方式
2024/1/18
❖ 资源税纳税人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 征,具体计征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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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税的应纳税额
2024/1/18
❖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资源税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
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 3.纳税期限 ❖ 纳税人可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资源税;不能按固定期限 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资源税纳税人按月或者 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 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按次申报缴纳的,应 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 报并缴纳税款。
2020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发了《关于继续执行的 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2 号)和《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两个配套文件。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税法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详细描述: 注意问题: (1)以初级矿产品作为课税数量。
(2)与增值税之间的关系:应税矿产品也要交增值税,按价格交;资源税(只对初级矿产品),大部分矿产品按数量交。
两税区别:①征税范围不同; ②环节不同; ③和价格的关系不同; ④计税方法不同。
例题:1.2013年10月,某煤矿开采原煤400万吨,销售240万吨;将一部分原煤移送加工生产选煤48万吨,销售选煤30万吨,选煤综合回收率30%。
原煤资源税税率5元/吨。
2013年10月该煤矿应纳资源税()万元。
A.1700B.]850C.2000D.2150正确答案:A 解析: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计税方法计算公式适用范围从量定额征收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从价定率征收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税率原油、天然气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该煤矿应纳资源税=(240+30+30%)X5=l700(万元)。
2.某油田2013年1月生产原油50万吨,其中20万吨用于销售,单价5000元/吨,收购联合企业同品种的已税原油3万吨,收购价3500元/吨。
该油田当月应纳资源税为()万元。
(原油的资源税税率为5%)A.750B.5000C.5525D.5750正确答案:B解析:原油、天然气从价计征资源税。
该油田公司应纳资源税=5000X20X5%=5000(万元)。
3.某钨矿企业2012年10月共开采钨矿石原矿80000吨,直接对外销售钨矿石原矿4000.0吨,以部分钨矿石原矿人选精矿9000吨,选矿比为40%。
钨矿石选用税额每吨0.6元。
该企业10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为()元。
A.20580B.26250C.29400D.37500正确答案:B解析:应纳资源税=(40000X0.6+9000+40%X0.6)X(1—30%)=26250(元)4.某省一独立核算的煤炭企业,下属一生产单位在外省。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七章知识点汇总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七章知识点汇总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七章知识点汇总第七章资源税法一、纳税义务人:1.三个要点:①只要开采,就要纳税,不论内企、外企还是个人。
②只要销售或自用,就要纳税。
③境内开采(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2.特殊规定:①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不征资源税、只征矿区使用费。
②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它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二、税目、税额(仅对原矿征收、从量定额)1.原油。
开采的天然原油征税;人造石油不征税。
2.天然气。
专门开采的天然气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税;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煤炭。
原煤征税;洗煤、选煤等不征税。
4.黑色金属矿(铁矿、锰矿及铬矿)、有色金属矿、非金属矿:5.盐。
①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矿盐;②液体盐不在列举范围的,由省级政府决定征或暂缓征收,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代扣代缴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本单位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进行代扣。
其他单位收购的,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代扣。
三、课税数量:1.销售的:按销售数量2.自用的:按自用数量3.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折算比、综合回收率、选矿比)①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②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③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折算,作为课税数量。
④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⑤)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不是销售量)。
外购的液体盐加工的,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扣除。
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四、应纳税所得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五、减免税项目1.开采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学习本章首先应关注:一、资源税的特点1、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开采应税资源征收的一种税。
目前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
2、资源税采取一次课征制,税不重征。
在资源初级产品销售或自用时一次性缴纳,且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3、资源税额的计税依据为数量(试点地区除外)。
4、资源税采用地区差别固定税额,就地征收。
二、资源税和增值税的关系应税资源在销售或自用(视同销售)时,不仅要缴纳资源税还要缴纳增值税。
两者区别如下:资源税增值税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所得税前可以扣除)价外税(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计税依据销售或自用数量(试点地区除外)销售额计税方法从量定额(试点地区除外)从价定率纳税环节一次多次联系资源税与增值税的关系类似于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三、资源税会影响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节资源税基本原理一、概念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二、资源税征收的理论依据——地租理论三、资源税的发展: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四、各国资源税的一般规定五、资源税的计税方法:从量定额从价定率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单位税额一、纳税义务人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1、不包括进口。
即进口不缴纳资源税。
2、如果开采后出口则要缴纳。
3、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4、资源税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
5、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
2005年考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答案:ACD解析:进口应税产品是不征收资源税的;中外合作开采原油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义务人,这里的中外合作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而题目中的外商投资企业与这个概念不同,指的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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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资源税资源税一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在税法考试中属于非重点章.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熟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内外资企业、单位、机关、社团、个人。
特殊规定:1.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例题】依据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2000年)A.冶炼企业进口矿石B.个体经营者开采煤矿C军事单位开采石油 D。
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答案】BC【解析】资源税的纳税人规定强调境内开采,进口资源产品不征,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现行规定只征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
(2005年)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C。
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
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答案】ACD【解析】进口应税产品不符合“境内开采”的标准,不征收资源税;中外合作开采原油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义务人,但是题目中所列的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外合作开采企业(不同法人合作)不是等同概念,外商投资企业这个概念一般包括组成共同法人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
所以应选择ACD。
2.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出口的矿产品和盐,也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2006年)【答案】√【解析】资源税和城建税都有着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计税规则。
3.资源税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例题】下列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A.收购未税矿石的独立矿山 B.收购未税矿石的个体经营者C.收购未税矿石的联合企业 D.收购未税矿石的冶炼厂【答案】ABCD【解析】扣缴义务人可以是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包括个体户在内.第二节税目、单位税额(熟悉)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实施“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
一、税目、税额1。
原油。
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税额为8-30元/吨2.天然气。
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税额2—15元/千立方米3。
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税额0.3-8元/吨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
税额2-30元/吨6。
有色金属矿原矿.税额0。
4—30元/吨7.盐。
包括固体盐、液体盐。
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纳税人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例题】现行税法规定,资源税黑色金属矿原矿的最低单位税额高于有色金属矿原矿的最低单位税额。
( )(2004年)【答案】√【解析】考核考生对资源税税率的熟悉状况。
现行税法规定,资源税黑色金属矿原矿的最低单位税额为2元/吨,高于有色金属矿原矿的0.4元的单位税额。
【例题】对开采主矿产品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一律按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2001年)【答案】×【解析】考点在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伴采矿,按主矿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而该题中没有明确伴采矿是否规定有当地适用税额,所以命题错误二、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一)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
(二)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
对于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在《几个主要品种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末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和《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的税额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例题】按照资源税有关规定,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适用()。
(2001年)A.矿产品原产地的税额标准B.本单位应税产品的税额标准C.矿产品购买地的税额标准D.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标准【答案】B【解析】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第七章资源税第三节课税数量(重点掌握)一、确定资源税课税数量的基本办法(一)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二)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暂行条例有关课税数量规定的有()。
(1997年)A 。
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数量为课税数量B.纳税人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生产数量为课税数量C.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D.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答案】CD【解析】该题考点在于资源税的计税数量,资源税的计税数量不是开采量也不是生产量,而是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的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例题】某油田某月开采原油12.5万吨,其中已销售10万吨,自用0.5万吨,尚待销售2万吨。
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12元,其当月应纳的资源税为()。
(1998年)A.120万元 B.126万元C.144万元 D.150万元【答案】B【解析】资源税的计税数量是多年来常考不衰的考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自用的,以自用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尚待销售的不计算资源税,待实际销售或自用时按量计税。
该题计算过程为(10万+0。
5万)×12=126万元二、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方法(一)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二)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三)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综合回收率=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耗用原煤数量原煤课税数量=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综合回收率(四)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原矿课税数量=精矿数量÷选矿比【例题】某菱镁矿企业2006年10月共开采菱镁矿石原矿80000吨,直接对外销售菱镁矿石原矿40000吨,以部分钨矿石原矿入选精矿9000吨,选矿比为40%。
菱镁矿石选用税额每吨1。
2元。
该企业10月份应缴纳资源税()。
A.58800元 B。
60000元 C。
75000元 D。
106800元【答案】C【解析】注意用精矿和选矿比推算原矿的规定。
应纳资源税=(40000+9000÷40%)×1.2=(40000+22500)×1.2=75000(元)。
(五)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例题9】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 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 ) (1996年真题)【答案】√【解析】该考点是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特殊规定。
该规定是为了避免液体盐到固体盐的连续加工产生重复征收资源税问题,最后,还要注意凡同时开采多种资源的要分别核算,不能分别准确划分不同资源产品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例题】某矿开采磷铁矿石和硫铁矿石两种矿石,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分别为10元和2元,由于种种原因,未分别核算两种矿石的课税数量。
该矿六月份销售矿石共1000吨,其应纳资源税额应为10000元.【答案】√【解析】对于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课税数量;不能准确提供不同应税产品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第五节税收优惠(掌握)一、资源税的减税、免税项目(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三)自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纳税人的减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课税数量;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课税数量的,不予减税或免税。
(五)地面抽采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新增)二、出口应税产品不退(免)资源税的规定对出口应税产品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例7-1】华北某油田8月份销售原油20万吨,按《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的规定,其适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吨.计算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200000吨×8元/吨=1600000(元)【例7—2】某铁矿山10月销售铁矿石4万吨,另外自用入选铁精矿的铁矿石原矿6万吨,按规定该矿属于入选露天矿(重点矿山),资源等级是4等,适用15元/吨的单位税额。
计算该铁矿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按规定,铁矿石应按单位税额的40%征收。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0%=(40000吨+60000吨)×15元/吨×40%=600000(元)【例7—3】某铜矿山12月销售铜矿石原矿30000吨,移送入选精矿4000吨,选矿比为20%,该矿山铜矿属于5等,按规定适用1.2元/吨单位税额,对有色金属矿按规定税额的70%征收。
计算该矿山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1)外销铜矿石原矿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70%=30000吨×1.2元/吨×70%=25200(元)(2)应无法准确掌握入选精矿石的原矿数量,按选矿比计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入选精矿÷选矿比×单位税额×70%=4000吨÷20%×1。
2元/吨×70%=16800(元)(3)合计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原矿应纳税额+精矿应纳税额=25200元+16800元=42000(元)【例7—4】一家开采铁矿石的矿山2月份共生产销售铁矿石原矿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