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健康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健康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健康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健康信息系统的管理,保护患者的健康信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健康信息系统管理,包含患者病历、医疗影像、试验室检查、药物管理等。

第二章健康信息系统管理机构第三条设置原则医院设立健康信息系统管理机构,负责医院内健康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四条机构职责健康信息系统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如下:1.负责订立健康信息系统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

2.组织开展健康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

3.负责健康信息系统的运行和安全管理。

4.维护健康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供应健康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6.监督各部门依照规定使用健康信息系统。

第五条机构人员健康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包含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等,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健康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第六条建设原则健康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符合以下原则:1.应当满足医院内各部门的业务需求。

2.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规范的标准。

3.应当具备安全可靠的数据存储和传输功能。

4.应当具备完善的权限管理和数据备份功能。

5.应当具备良好的用户界面和易用性。

第七条数据安全管理1.医院应当订立健康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2.健康信息系统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窜改和泄露。

3.健康信息系统应当备份数据,并定期进行数据恢复测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八条系统运行管理1.健康信息系统应当具备稳定可靠的运行环境,包含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2.健康信息系统应当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和性能优化,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响应速度。

3.健康信息系统应当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异常,减少影响业务运行的风险。

第九条技术支持和培训1.健康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应当供应及时的技术支持,解决用户在使用系统中遇到的问题。

公司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健康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外包人员。

第三条公司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的基本规范,所有员工都必须认真遵守,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估和审查,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五条公司将通过员工的培训和宣传普及公司的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健康管理第六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健康检查,检测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康复治疗和保健指导。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记录员工的体检报告和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的健康问题。

第八条公司将开展各类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保健能力。

第九条公司将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减少对员工身体健康的危害。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和程序,规范各类作业活动,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应急预案和危险源排查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危险源,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公司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疏散和自救能力的培训,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自护意识。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与相关部门的紧急协作机制,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减少突发事件对公司和员工的损失。

18年医疗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18年医疗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省病历书写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

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

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健康单位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健康单位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健康单位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健康单位管理,提高单位员工的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健康单位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健康单位负责人是本规章的责任主体,负责监督和执行规章制度,员工有义务遵守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第四条健康单位应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每位员工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体检和健康检查。

第二章健康保障第五条健康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健康保障措施,包括提供员工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健康讲座、提供健康饮食建议等。

第六条健康单位应设立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健康计划、监测员工的健康状况、提供健康咨询服务等。

第七条健康单位应建立健康生活促进活动,包括组织员工参加运动、健身活动、开展健康竞赛等。

第八条健康单位应建立员工健康援助体系,对于有健康问题的员工进行及时帮助和支持。

第九条健康单位应定期进行员工的健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为员工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

第十条健康单位应制定应急健康处理预案,对于突发健康事件能够迅速反应,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章健康管理第十一条健康单位应加强健康管理工作,营造健康文化氛围,促进员工健康。

第十二条健康单位应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适当的工作安排和工作环境。

第十三条健康单位应加强员工心理健康管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健康教育等。

第十四条健康单位应建立健康督导制度,对于违反健康规章的员工及时处理并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

第十五条健康单位应定期进行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十六条健康单位应加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防护措施。

第四章健康安全第十七条健康单位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供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健康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员工饮食安全,禁止在单位内食用不卫生食品。

第十九条健康单位应建立健康安全督查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卫生清洁检查。

山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山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山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坚持属地监管为主,并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和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建立单位负责、职工参与、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全省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行业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省卫生健康委成立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成员为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委属(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省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委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省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在委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指导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安全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安全职业健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维护企业的生产秩序和正常运转,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加强对安全职业健康的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生产作业规程,严禁擅自更改设备设置、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顺畅。

第七条员工应当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防护用具,定期检查维修,确保使用效果,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第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职业健康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危害因素评估和监测制度,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并定期进行监测。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加强职业健康保护意识,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积极配合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调查。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员工进行体检和职业病筛查,及时发现患病员工,提供及时治疗和帮助。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责任和任务分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熟悉企业的应急预案和自己的应急任务,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做到随时准备。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不断完善和改进应急管理体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安、科技兴安、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地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计划;(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四)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六)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四)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六)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目标;(二)安全生产职责;(三)安全生产奖惩措施;(四)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新入职员工应接受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健康管理制度及规定

健康管理制度及规定

健康管理制度及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各部门领导应严格执行,员工应认真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公司设立健康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健康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

第四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疾病史、体检结果等信息,作为健康管理的依据。

第五条公司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对员工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隐患,提供相应的保健措施。

第六条公司设立健康指导中心,为员工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员工改善生活习惯,预防疾病。

第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健康管理制度,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各项健康活动。

第八条员工如发现身体不适或怀疑患有疾病,应及时向公司健康管理委员会报告,接受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第九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体育锻炼,提供场地和设施,定期举办健康运动会,营造健康的工作氛围。

第十条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应提供医生证明,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休假,公司对照假期提供相应的病假工资。

第十一条公司严禁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发现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健康管理的认识和意识,促进员工健康。

第十三条公司制定健康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定期评估工作效果,不断完善健康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提升社会责任感,积极传播健康理念,为社会健康事业作出贡献。

第十五条公司接受员工的健康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健康管理工作,共同打造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应带头做好健康管理工作,树立榜样,引导员工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健康。

第十七条公司将本规定作为员工手册的一部分,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教育,确保员工认真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健康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不时对其进行修订和完善,保证其科学性和适用性。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环境的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安全、健康地进行。

二、安全责任1. 公司领导班子负有最高安全管理责任,必须树立安全生产优先的理念,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执行。

2.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3. 员工也应当自觉履行安全职责,参与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积极提出安全改进意见。

三、安全培训1. 公司将定期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职业危害防护等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新进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对于特殊工种的员工,还需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1. 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进行及时排查,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2. 对于涉及高风险操作的工作岗位,公司将严格执行备案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3. 定期组织安全巡视,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健康保障1. 公司将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建立职业病防护档案,监测员工的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服务。

2. 鼓励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公司将承担部分费用,并根据检查结果为员工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康复服务。

3. 对于在职期间受到工伤的员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六、应急管理1. 公司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明确各岗位的应急职责和应对措施。

2. 备案重要设备和重点区域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3. 定期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措施执行与监督1. 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评估制度,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

hse管理规章制度

hse管理规章制度

hse管理规章制度一、引言HSE(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即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是组织机构保障员工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HSE管理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工作安全以及对环境的保护。

二、管理原则与目标1. HSE管理原则1.1 全员参与: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对HSE管理负有责任,并积极参与各项HSE活动。

1.2 预防为主:主动预防事故和危害,降低各类风险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3 持续改进:持续评估和改善HSE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安全和环境保护水平。

2. HSE管理目标2.1 员工健康:确保员工工作环境符合健康标准,减少工作相关病痛。

2.2 工作安全: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和设备,防止事故发生,并保障员工安全。

2.3 环境保护:减少组织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积极推动环保措施的落实。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责任1.1 提供健康、安全和环境友好的工作环境。

1.2 确保工作条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1.3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HSE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2. 领导责任2.1 领导层应树立榜样,积极关注HSE管理工作。

2.2 制定和推动HSE目标,确保其落实。

2.3 负责监督和检查HSE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员工责任3.1 遵守公司的HSE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各种安全培训。

3.2 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任务。

3.3 及时向上级报告各类安全和环境风险,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安全与健康管理1. 事故预防措施1.1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

1.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1.3 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命安全。

2. 工作环境管理2.1 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负荷,避免过劳作业。

2.2 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2.3 防止有害物质对员工和环境造成危害,采取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评价、保证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评价、保证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评价、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Occupational Health Safety and Environment Management System,OHSEMS)的建立、运行、评价和保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阶段:o制定政策和目标:明确组织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承诺和目标,并将其纳入管理体系中。

o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可能对员工健康安全和环境造成的风险和影响。

o制定规章制度:建立适用的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责任和行为准则。

o培训和意识提升:开展员工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2.运行阶段:o管理流程和程序:确保适当的流程和程序,包括项目管理、风险管理、事故应对等。

o资源配置:为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分配必要的资源,如人力、物资、技术设备等。

o实施监测与控制:监测和控制工作场所的安全措施,例如安全设备和环境监测等。

o持续改进:持续评价和改进管理体系,包括定期的审核、管理评审和改进计划的实施。

3.评价阶段:o内部评估:由内部审核人员进行评估,确保系统按照要求运行,并识别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o外部评估:聘请外部审核机构进行独立评估,以验证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4.保证措施:o持续的监测和改进:不断收集和分析数据,进行持续追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措施。

o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和责任,确保管理者对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负责。

o内部沟通和参与: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鼓励员工参与和提供意见和建议。

以上措施可根据组织的具体需求和情况进行定制,以满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要求,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健康性和环境可持续性。

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

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

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加强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产责任书,所有卫生健康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一、安全生产责任
1.卫生健康系统的主管领导必须认真负责并要求全体员工遵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要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并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理。

3.对于卫生健康系统内存在的或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
1.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卫生健康系统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培训体系。

2.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理解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责任
1.卫生健康系统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2.对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事故应急和处理责任
1.卫生健康系统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2.在安全事故发生时,卫生健康系统所有员工必须迅速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协助处理安全事故。

以上责任条款是对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严格执行,确保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卫健系统安全督查制度范本

卫健系统安全督查制度范本

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督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督查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督查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安全督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督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设立安全督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安全督查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督查内容第七条安全督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三)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四)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情况;(五)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六)医疗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八)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情况;(九)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管理情况;(十)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

第八条安全督查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四、督查程序第九条安全督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方式和人员等;(二)组织实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督查组,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督查;(三)反馈意见:督查组要向被督查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四)整改落实:被督查单位要根据督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五)复查验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对被督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五、纪律与责任第十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安全督查。

学生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与安全,学校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学生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以下是一份学生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学生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健康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学生,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各个层次。

第三条学校对每一位学生负有保护和监督责任,保障学生的健康与安全。

第四条学生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学生体检制度、学生饮食安全管理、学生安全教育、学生急救管理、学生安全管理、学生意外险等。

第二章学生体检制度第五条学校每年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全面体检,对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第六条学校可以根据学生体检结果对学生进行个别干预,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

第七条学校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体检结果和健康状况,为学生的健康管理提供参考。

第三章学生饮食安全管理第八条学校食堂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学生饮食的安全。

第九条学校要提供均衡营养的饮食,合理搭配食物,防止学生因营养不均衡导致健康问题。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对食品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学生食品的安全。

第四章学生安全教育第十一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防火、防盗、防骗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校园安全体系,制定校园安全规则,教育学生如何保护自己。

第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预防心理问题发生。

第五章学生急救管理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学生急救体系,培训一批急救志愿者,为学生提供急救服务。

第十五条学校要配备急救设备,及时处理学生突发疾病或意外事件。

第六章学生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要建立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档案,对学生的安全状况进行跟踪监控。

第十七条学校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学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七章学生意外险第十八条学校要购买学生意外险,为学生提供意外伤害保障。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目范本(2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目范本(2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目范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以下简称OH&SMS)是企业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工作环境质量与效益,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合作,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而建立和实施的一套系统性的管理体系。

本文将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引言、目标和原则、管理体系的要素、管理体系的实施、管理体系的接受与改进。

引言在当今社会,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已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识别和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优化和改进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目标和原则1. 目标:通过建立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2. 原则:a. 法律合规: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符合法律要求;b. 预防为主:采取积极措施预防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优化工作环境,促进员工的身体健康;c. 连续改进:通过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监控和评估,优化工作流程和措施,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d. 全员参与: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作为企业全体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e. 沟通与合作:与员工、相关方以及社会各界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改进和发展。

管理体系的要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以下要素:1. 领导承诺:企业领导对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要性做出承诺,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顺利实施。

2. 职责和义务:明确每个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相应的责任体系,并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3. 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工作指导,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体系管理方案

三体系管理方案

三体系管理方案背景在企业管理中,三体系管理被广泛应用。

三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众多企业实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要管理手段。

本文将分别介绍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提供一种实施三体系管理的方案。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企业为实现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管理而建立的一套制度、规章和措施的整体或系统。

质量管理体系的重点是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其目的是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用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质量管理体系中,企业应该建立 quality manual(质量手册)、quality procedures(质量程序)、work instructions(工作指导书)、quality records(质量记录)等四个文件控制环节,并通过对文件实施检查和审查,保证这些文件的适用性、可实施性和完整性。

此外,企业还应该设置指标目标、质量目标、过程流程控制等多种方法手段,确保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是企业为实现环境保护而建立的一套制度、规章和措施的整体或系统。

企业必须遵守当地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通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使企业各方面的活动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环境管理体系中,企业应该建立环境管理手册、环境管理程序、环境标准、环境评价等一些重要控制环节,并通过培训、宣传、监测、报告和内部审计,确保环境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同时,企业应该将环境保护融入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为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而建立的一套制度、规章和措施的整体或系统。

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使企业各方面的活动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企业应该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职业健康标准、职业健康评价等重要控制环节,并通过经常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职业健康安全监测、职业健康安全报告和内部审计,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健康管理制度方案范本

健康管理制度方案范本

健康管理制度方案范本一、制度目的为了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公司的医疗成本,公司特制定本健康管理制度方案,旨在建立健康管理体系,实施健康管理措施,提升员工的健康意识和生活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

三、健康管理措施1. 健康档案管理公司将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跟踪和记录,包括体检结果、疾病史、治疗方案等信息。

2. 健康风险评估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分析各类潜在健康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建议。

3. 健康教育培训公司将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培训活动,包括健康知识讲座、体育运动指导、心理健康辅导等,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4. 健康体检服务公司将提供定期的健康体检服务,包括常规体检、专科检查、健康评估等,帮助员工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并进行及时治疗。

5. 健康管理咨询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健康管理咨询服务,包括疾病诊断、用药指导、饮食营养调理等,帮助员工制定健康管理方案,提高生活质量。

6. 健康管理奖励公司将建立健康管理奖励制度,对参与健康管理活动的员工进行奖励激励,促进员工积极参与健康管理,提高健康水平。

四、组织实施1. 公司将成立健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健康管理计划,监督实施情况,评估效果,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2. 各部门将设立健康管理岗位,负责健康管理工作的推进和监督,协助公司健康管理委员会开展相关活动。

3. 公司将建立健康管理数据库,对员工的健康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为健康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五、宣传推广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媒体、员工通讯、健康管理APP等渠道,宣传健康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对健康管理的认识和参与度。

六、监督检查公司将建立健康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对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升健康管理水平。

七、制度优化公司将定期对健康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优化,根据员工的健康需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健康管理措施,提高健康管理效果。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旨在建立一种全面、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原则:1. 安全生产方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安全生产目标: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 安全生产原则:(1)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2)全员参与,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3)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4)过程控制,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安全;(5)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2. 工作机构(1)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评价、风险评估等工作。

(4)设立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5)设立安全生产监督部,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以下安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2)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确保目标实现;(3)组织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4)组织编制和审批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5)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6)负责项目安全生产资源配置,确保安全生产投入;(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8)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绪论一、为了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工作环境的质量,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氛围,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健康管理一、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员工身体状况良好。

二、员工如患有传染病,应主动向公司汇报并接受治疗,确保不传播给他人。

三、公司将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培训,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三章安全管理一、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规定,绝不允许擅自改动或拆卸安全设施。

三、公司将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

第四章紧急救援一、公司将建立完善的紧急救援机制,各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在危急情况下能得到及时救援。

二、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急救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环境保护一、公司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废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二、员工应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合理使用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六章惩戒措施一、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二、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七章结语一、本规章制度经公司全员讨论通过,并于某月某日起执行。

二、公司将不断优化和完善本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规章制度,由公司全体员工遵守并执行。

特此制定。

【以上文本由AI助手撰写】。

职业健康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系统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强化职业健康管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预防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安全.2X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工程施工作业中发生职业病危害或危与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场所或作业环境以与在公司X围内从事工程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某某国职业病防治法》;3.2《中华人民某某国安全生产法》;3.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视管理规定》;3.4《某某港股份某某职业卫生有关管理制度》.4管理规定4.1 职业卫生管理4.1.1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保护劳动者健康与其相关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与标准,现制定《某某建筑企业工程某某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一岗双责〞的具体落实,公司领导、机关部室与基层单位负责人应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各司其职,逐级负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4.1.3 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与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赔偿与康复与工伤保险等方面.4.1.4本规定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与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具体参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与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4.1.5凡有行政体制变动,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X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4.1.6凡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相关制度追究责任.4.1.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1.8 建筑企业公司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执行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方案,布置、督查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组长:安全生产副经理、总经理助理〔主管技术〕、工会主席成员:安全部部长、综合部部长、工程部部长、设备部部长、总工办、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员、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视检查员4.1.9安全部为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日常监视管理工作.4.1.10 总经理职责:〔1〕总经理是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3〕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职业病防治、管理等经费,在生产本钱中据实列支.确保职业病防治管理必要的经费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当责任.4.1.11党委书记职责:协助做好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推广先进经验,监视职业病防治管理资金投入、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等公司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4.1.12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1〕组织制定公司职业卫生方针,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消除和减少职业风险,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职责.〔2〕组织制订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纳入目标管理,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3〕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监视相关领导和部门进展落实.〔4〕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督促执行.〔5〕组织公司干部、职工进展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6〕经常检查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听取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对查出的问题与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并监视落实.〔7〕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予以教育和处罚.〔8〕对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与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4.1.13 总经助经理〔主管技术〕职责:〔1〕负责监视劳动保护法规的执行、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与预防职业病技术措施的落实.〔2〕协调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工程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审查、验收与监视检查,并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运行.〔3〕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4.1.14工会主席职责:〔1〕依法组织工会监视和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解决职业卫生方面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组织工会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有权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进展监视,提出意见.〔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安全部门提出预防措施,并监视措施的贯彻落实.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1.15安全部部长职责:〔1〕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指导、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和作业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监视、检查和考核,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主持工作小组日常工作.〔2〕负责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3〕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对事故负责调查处理、追究责任、通报结论性意见,提出并督促防X措施落实.〔4〕参加安全设施审查和验收,协助建设单位监视检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5〕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对劳保用品、防暑降温、保健食品津贴和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经费,应列入计划,确保资金落实.4.1.16 综合部部长职责:〔1〕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要求,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与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应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2〕控制、监视超劳作业,落实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安排职业禁忌症人员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管理工作.〔3〕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4〕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4.1.17 总工办职责:〔1〕组织修订完善公司现行的各项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以与相关施工管理方法,完善安全措施,并监视落实.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2〕对可能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工程施工作业等,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研究作业对策,制定安全措施,并监视实施.〔3〕负责公司应急指挥中的工程技术工作,做好职业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和信息处理.对生产作业中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与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积极配合现场指挥调配人员、设备和物资等资源.4.1.18设备部部长职责:〔1〕编制公司机械设备技术文件、技术规程、技术改良方案等,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机械设备,制作和提供机械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2〕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展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工程预算.4.1.19物资部职责:〔1〕购置的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须符合国家法规有关要求,并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2〕根据相关法规与作业实际,会同工会组织、安全部门对发放标准进展调整;建立、完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发放台账、记录,对采购、发放与领取情况进展汇总,并备案建档.4.1.20各基层单位职责:〔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申请、领取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工作.〔2〕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3〕定期组织本单位X围的检查,对工艺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与时报工作小组,采取措施.〔4〕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专项预案、处置方案的编制与演练.〔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与时组织抢救.4.1.21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员职责:〔1〕组织执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监视管理和评估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普与和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应当采取如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a.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b.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c.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d.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e.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应当建立健全如下职业卫生档案资料:a.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b.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c.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与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d.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根本信息,以与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e.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f.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g.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h.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r.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与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5〕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监视、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如此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X措施以与事故应急措施.〔6〕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按照集团具体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做好监测、登记、上报、建档工作,与时将检测与评价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视整改.〔7〕依法组织对接害劳动者进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8〕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9〕负责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的建立,做好记录、存档等工作.〔10〕应当与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并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与整改情况存入职业卫生档案.〔11〕编制公司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12〕负责组织进展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13〕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工作小组研究处理,跟踪落实整改.〔14〕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编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4.1.22 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视检查员职责:〔1〕监视和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并做好有关工作记录.〔2〕监视有关部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定期对职工进展健康检查,监视和协助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3〕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职工在职业卫生方面的建议和要求,与时反映情况.〔5〕督促并协助安全部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工作小组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展协调并督促解决.〔6〕对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工作小组应当与时研究答复;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发现危与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工作小组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工作小组应当立即作出处理.〔7〕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过程进展财务监视.4.1.23劳动者享有如下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公司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与危与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展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某某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1.24劳动者应当承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4.1.25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4.1.26劳动者发现直接危与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公司不得因劳动者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1.27任何人均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视管理部门举报本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职业危害事故.4.2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4.2.1为了落实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4.2.2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内容包括工作场所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等;职业危害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与岗位告知、公告栏、警示标识与警示说明、检测结果与健康检查结果告知等.4.2.3综合部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与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4.2.4综合部负责与劳动者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安全部审核,其作为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的补充,一式两份,经公司盖章和劳动者签字确认,分别保管,安全部保存复印件.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应包括:岗位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对劳动者健康危害〔参照MSDS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岗位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数量、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等内容.4.2.5未与在岗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综合部应与职工进展补签.当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接触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职业病危害时,应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协商确认变更劳动合同中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的相关内容.4.2.6为确保作业人员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的连续性,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应长期、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单位或作业人员本人〕承当.4.2.7综合部对派遣工和劳务工的职业病危害告知负有管理责任.应与劳务公司共同做好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劳务人员的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X》〔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与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4.2.11购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时,设备部门应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中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修须知事项、职业病防护以与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应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或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检测结果告知栏,与时更新检测结果,并对作业人员进展检测结果告知.4.2.13应对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检查、复查、医学观察等〕的人员进展体检结果告知,由作业人员本人在体检结果报告单上签字确认,并注明告知时间.4.2.14属地单位应做好强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等的日常维护,至少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与时修整或更换.4.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4.3.1为了规X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某某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4.3.2本制度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4.3.3公司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安全部应与时、如实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向安全生产监视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承受监视.4.3.4申报危害项目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文本向股份公司安全监察部进展内部申报.纸质文本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股份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4.3.5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股份公司安监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有如下情况之一的,须进展变更申报:〔1〕进展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取得验收批复文件之日起15日内进展申报;〔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7日内进展申报;〔3〕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7日内进展申报;〔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7日内进展申报.4.4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4.4.1为了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X意识和防X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4.4.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承受安全生产监视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依法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4.4.3安全部负责制定年度职业健康教育宣传培训计划,报综合部备案并组织实施;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4.4.4从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由沉箱预制厂组织实施并建立保存相关记录,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本单位根本概况与规章制度;〔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可能造成的职业病、防X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4〕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与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4.4.5从业人员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由安全部组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避免事故给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伤害和损失,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各生产车间及销售、储运、运输、采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领导工作。

第四条公司安委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和成员分别为公司各副总经理、各部(室)负责人及各车间主任。

第五条安委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批准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以及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安委会的常设办公室是公司生产部,负责日常安全事务管理。

第六条车间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车间主任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项实施细则。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相关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第八条公司生产部为职业健康安全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监督重大风险的控制情况,负责严重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同时全面检查各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并进行考核。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消防及应急管理。

第十条各车间安全主管部门为本车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演练等,并全面检查本车间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情况。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一节安全培训教育管理第十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安全和防护知识;本企业的安全特性;安全法律、法规;原化工部安全生产禁令和安全作业规程;危险源辨识;事故案例;应急预案等。

第十二条生产部负责组织各车间重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培训或其它专项培训。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参照《人力资源管理程序》执行。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由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经相关安全教育后转岗。

第十六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焊接、电气、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定期参加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各车间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教育台帐。

第十八条生产部每月对各车间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包括重大风险岗位人员培训情况,三级教育情况,培训计划,培训台帐、试卷等,抽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二节安全设施管理第十九条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阀、安全门、防爆灯、避雷针、防爆板、液位计、压力表、监控屏、通风机、排风扇、减压器、护栏、平台、爬梯、护罩、脚手架、联系信号指示、消防器材等。

第二十条新、改、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各车间安全装置、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需要拆除时必须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各车间必须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台帐、巡检记录,明确专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安全主管部门对其运行情况定期检查考核。

第二十三条生产部每月对各车间安全设施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三节消防管理第二十四条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泵、消防拴、消防水管道、水龙头、水枪、各类灭火器、防火墙、安全通道、喷淋冷却装置,消防锹、水桶、砂箱、阻火器及消防标识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及各车间要建立消防机构,明确消防责任人,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记录和台帐。

第二十六条公司及各车间要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和消防演练。

第二十七条消防设施的挪用、拆除、停用、报废必须报请本公司安委会批准。

第二十八条生产部每月对各车间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台帐、消防演练等进行抽检,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四节特种作业管理第二十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司炉工、电气焊工、电工、车辆驾驶员、起吊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

第三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

第三十一条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票证,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作业规程。

第三十二条各车间必须建立、健全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票证管理台帐。

进行登高、进塔入罐、抽堵盲板、动火等作业时,必须按票证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监护措施。

安全主管部门要及时监控、管理。

第三十三条生产部将对动火、进塔入罐、高处作业的票证实施检查管理,每月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五节车辆驾驶管理第三十四条公司内各车辆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结合交通法制定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管理考核台帐。

第三十六条定期对车辆驾驶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第六节危险化学品管理第三十七条公司的危险化学品有等。

经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汽油、柴油、液压油、乙炔、氧气、酸等。

第三十八条凡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有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九条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容器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止逆阀、避雷装置,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齐全、灵敏、可靠。

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第四十条各车间要有危险化学品使用规定,使用时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使用。

第四十一条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验查相关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购买的用途;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等。

第四十二条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二)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必须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控制措施;(三)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护用品和应急处理器材;(四)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中途遇有无法正常运行情况时,需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五)要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编制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效果评价。

第四十三条各车间应制定《物资贮存管理》细则,对危险化学品的入库、贮存、出库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由本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定期检查考核。

第四十四条各车间要有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第四十五条生产部每月对各车间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七节职业病管理第四十六条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种疾病。

第四十七条公司范围内导致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因素包括:硫化物、热幅射、蒸汽和煤尘、粉尘及噪声等。

第四十八条各车间要建立职业病管理制度,对本公司诱发职业病岗位进行详细识别并建立《职业病岗位清单》,制定防范和改进措施。

第四十九条各单位应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明确责任形成文件,颁发实施。

第五十条各车间生产部门要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消除设备、工艺的跑、冒、滴、漏,控制工作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

第五十一条各车间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护的能力;每年定期对职工身体进行全面普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第五十二条各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五十三条公司生产部每年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各车间工作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及噪声进行一次监测,正确了解各车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现状。

第五十四条生产部每月对各车间职业病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包括培训情况、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情况、岗位人员体检情况等。

第八节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第五十五条公司及各车间要明确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应按标准进行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编制配备计划并及时发放。

第五十六条公司及各车间要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发放、报废、借用、检测、检验等相关记录。

第五十七条公司及各车间应保存劳动保护用品供应方有关产品质量、生产或经营资质的证明材料(产品合格证、生产资质证、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八条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十九条经检验不合格的保护用品、防护用具应及时予以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六十条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或失效的应立即更换或采取其他措施。

第六十一条生产部每月对各车间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九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第六十二条各车间要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系统地识别本单位各种活动中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的因素,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风险状况。

第六十三条各车间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要首先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一)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可能发生爆炸、着火、中毒、触电等状况的设施或场所,公司第一类危险源主要包括:高温高压设备及管道、运转设备、电气设备、压力容器、放射源、职业病危害因素、危险化学品及贮存设施等。

(二)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第一类危险源失控的主要因素,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监护失误、安全联锁失灵、设备故障、设施缺陷等。

第六十四条各车间对识别出的危险源根据严重程度分类管理,确定风险等级,针对重大风险进行重点控制。

第六十五条各车间安全主管部门必须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公司《重大风险清单》及控制措施报生产部审核备案。

第六十六条各车间安全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随时监督重大风险的控制情况。

在自身力量无法处理的情况下,各单位要根据轻重缓急,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及时呈报公司。

第六十七条各车间必须建立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记录和台帐,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六十八条生产部每月对各车间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重大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考核。

第四章事故管理第六十九条依据事故性质不同可分为:工艺操作事故、设备事故、电仪事故、工伤事故、着火爆炸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第七十条事故的调查处理要严格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