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最新】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园林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本市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其监督机构为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监督范围凡位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即: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街景绿地、道路绿化、居民区绿化、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以及公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项目均须接受监督。
二、监督内容(一)监督本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承建工程的资格。
(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质量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部位、工序施工操作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技术质量标准情况。
(四)施工中采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植物材料的质核验。
(五)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搜集、整理情况。
(六)审查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
(七)核定竣工工程质量等级。
三、监督程序(一)建设单位在开工前须申报质量监督,并按下列程序进行:1、填写“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2、提交工程全套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副本、工程预算总表,并在开工后十日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3、预交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竣工后根据决算调整)。
(二)监督站审查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资格,于一周内确定项目工程的质量监督员,并制定出监督计划。
(三)监督员在审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监督计划交底。
(四)监督员对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并对提前确定的重点监督部位、工序及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植物材料进行核验签证。
(五)竣工质量核验。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监督站提交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竣工图,由监督站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核验,最终评定并核发工程质量等级证书。
四、收费标准按《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千分之三(最低不少于五百元)的质量监督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14版)》
档案编号监督注册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14版工程名称项目编码工程地址监督机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目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项目编码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工程质量监督站: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到你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注册登记。
附:一、工程概况及申报资料表二、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工程概况及申报资料表二、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申报须知一、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到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本表,按单位工程一式三份填报。
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2、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申报资料应提供原件审查。
3、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二、填报说明1、建设单位按本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应真实、齐全(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栏目无需填写)。
2、建设单位须加盖法人章,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3、工程分类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的规定。
4、结构类型:房屋建筑工程:框架、框架—抗震墙、抗震墙、部分框支抗震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板柱-抗震墙、砌体结构、排架、钢结构、木结构、装配式结构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梁式桥、拱式桥、斜拉桥、钢构桥、悬索桥、组合体系桥、沥青混凝土+二灰结石、沥青混凝土+水稳碎石、水泥混凝土+二灰结石、水泥混凝土+水稳碎石、钢筋混凝土挡墙、块石挡墙等。
5、地基基础类型:天然地基、复合地基(深层搅拌桩、挤密桩、碎石桩、石灰桩)等、桩基础、条基、整板基础、独立基础、箱型基础等。
6、“申报需说明的情况”一栏主要填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已施工工程进度情况,如工程未施工,本栏填“无”。
绿化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制度
绿化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和加强绿化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绿化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工程品质监管和责任追踪,确保绿化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要求1.施工前应制定绿化工程档案管理计划,确定档案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并报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2.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归档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按照管理计划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整理归档。
3.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各项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和质量情况,并将相关记录资料整理归档,以备后续查验和追溯。
4.施工完成后,应编制绿化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工程验收报告、竣工测量资料、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整理归档。
5.对于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纠纷等重要事件,应及时记录并归档,做好相关的备查记录。
6.对于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检查、监督等相关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日后的查验和追溯。
7.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存好施工档案,确保其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做到档案材料不丢失、不损坏。
8.对于施工档案管理中涉及的隐私信息,应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档案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应对绿化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得到全面执行。
2.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档案管理工作职责,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4.如发现档案管理存在任何问题或疏漏,应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档案管理效果评估1.定期对绿化工程施工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档案管理效果。
2.评估结果应及时整理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提高绿化工程施工档案管理水平和效果。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过程中质量管理与控制
( : 2页) 上接 9 4 33规范会计档案装订、 .、 立卷、 归档和销毁工作 规 范会 计档 案 管理 工 作 , 要做 好 以下三 个 方 面 : 一 , 会 计凭 证 必 需 第 订 须使用会计凭证装订封皮, 粘封装订线 , 并在粘封 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 封 皮表 面 的有 关内容必 须逐 项填 写齐 全 。 装订 完毕必 须按 月份 的先后 顺序 放人 会计档 案 ( 证 ) 中 , 须认 真 逐项 填写 档 案盒 面上 的 内容 。 凭 盒 必 第二 , 合档 案 综 室的单位 , 财会部门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将会计档案移交 综合档 案 室保 管 。 立 综合 档 案室 的单 位 , 计档 案暂 由财 会 部 门妥善 保 未建 会 管 , 明确 专人 负责 保管 工作 。 配置 专用 箱柜 及 防盗 、防火 、防霉 、防蛀 要 要 设 施 。 三 , 单位 的 会计档 案 的保 管期 限 要严 格按 照《 第 各 会计 档 案管 理办 法 》 的规定 执行 。 计档 案保 管 期满 , 会 需要 销毁 时 , 由本 单位 会计 档案 管理 部 门 提出销毁意见 , 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 , 严格审查后, 编造会计档案销 毁清册 。 机关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 企业单位经企业领导审 查, 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 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应单独抽出 , 另行立卷 , 由会计档案保管部 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 34 . 、加强会计档案人员知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既包括思想素质、 业务素质。 又包括职 业 道德 为 会计 档 案 管理 人 员 , 作 首先 必 须 做 到严 格 自律 、 洁奉 公 , 持 廉 保
量标准, 通过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和方法及监控措施 , 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 中得 到 落实 , 了确 保 工程 质 量 , 点 要做 好 园 林绿 化 工程 现 场 管理 。 为 重 2 1 格 控 制 园林 绿化 材料 的 质量 . 、严 园林 绿化 工程 施 工过 程 中 , 建 部分 投入 了一 定 的各 种原 材 料 、 品 、 土 产 半 成品 、 构配 件 和机 械 设备 , 化部 分 投入 了大 量 的土 方 、 木 、 架等 工 绿 苗 支 程材 料 , 过 程 中的施 工 工艺 和 施工 方法 是 构成 工程 质量 的基 础 , 入 材 施工 投 料 的质 量 , 如土 方 质量 、 苗木 质 量 规格 、 种 管 线 、 装材 料 、 化设 施 、 各 铺 亮 控制设备等不符合要求, 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 , 因 此 , 格 控 制投 入 材料 的 质 量是 确 保工 程 质 量 的前 提 。 投人 材 料 的 订 严 对 货、 采购、 检查 、 验收、 取样 、 试验均应进行全面控制 , 从组织货源到使用 认证 , 到 层层 把 关 , 施 工过 程 中所 采 用 的施 工 方 案要 进 行充 分 论证 , 要做 对 做 到施 工方 法 先 进 , 术合 理 , 技 安全 文 明施 工 , 利于提 高工 程 质量 。 有
园林绿化检查监督制度范本
园林绿化检查监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确保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园林绿化检查监督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活动。
第三条园林绿化检查监督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四条各级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检查监督工作。
二、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设立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门的监督人员;(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三)有必要的检测设备;(四)有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六条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二)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三)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四)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五)定期向上级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三、监督内容与方法第七条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内容包括:(一)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二)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三)园林绿化工程所用材料、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四)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五)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六)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移交手续是否完备。
第八条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方法:(一)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二)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三)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四)及时发现和纠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监督程序与处理第九条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一)受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二)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检查和抽查;(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落实;(四)组织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价;(五)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情况。
园林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园林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园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园林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分为档案收集、整理、鉴定、利用等环节。
对于各个环节均需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第二章档案的种类与管理分类第四条我单位园林工程档案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工程设计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二)施工档案:包括施工合同、施工过程记录、施工许可证、监理日志等相关资料;(三)验收档案:包括工程验收报告、验收合格证、验收过程记录等相关资料;(四)维护管理档案:包括工程维护保养记录、维护方案、维护人员培训记录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园林工程档案管理按照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存期限分为长期保存档案和定期销毁档案两类:(一)长期保存档案:指对于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重要文件和资料,需要永久保存,不得销毁;(二)定期销毁档案:指对于工程的维护管理等环节的文件和资料,根据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销毁周期进行销毁。
第六条对于长期保存档案,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包括档案存放、检索、更新、备份等环节的规范,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园林工程档案管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流程:(一)档案收集:对于新建工程,要及时收集相关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和资料,建立工程档案;(二)档案整理:对于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编号,并进行电子化存档;(三)档案鉴定:对于长期保存的档案,要进行定期鉴定,确保档案的清晰、可读性;(四)档案利用:对于需要查询的档案,要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查询流程。
第八条对于每一个档案管理的流程,都需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是指园林绿化工程单位为了记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的实施情况和结果,以便日后查阅和复核而形成的一种文件记录。
第三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领导、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
第四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园林绿化工程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的具体任务由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园林绿化工程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协调。
第七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
第八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的室务负责单位为园林绿化工程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的协调机构为园林绿化工程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十一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管理、保密安全、实事求是、便于查阅、规范管理。
第十二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保护档案的安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注重实事求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便于查阅,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
第十六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七条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应当依据园林绿化工程活动的特点和要求,确定档案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园林绿化项目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文本记录表
施工人员技能:确保施工人员 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提高
施工质量
施工工艺流程:明确施工工 艺流程,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环境控制:确保施工环境 符合要求,避免因环境因素影
响施工质量
观察法
观察法是园林绿化项目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的重要方法之一 观察法主要通过目测、触摸等方式对园林绿化项目的质量进行检验 观察法可以及时发现园林绿化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如植物生长状况、土壤状况等 观察法需要由专业的园林绿化技术人员进行,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植物材料质量
品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病虫害:是否存在病虫害 生长状况:是否健康生长
土壤质量
土壤类型:确定土壤类型,如砂土、黏土、壤土等 土壤厚度:测量土壤厚度,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土壤酸碱度:检测土壤酸碱度,确保符合植物生长需求 土壤有机质含量:检测土壤有机质含量,确保满足植物生长需要 土壤水分含量:检测土壤水分含量,确保植物生长所需水分充足 土壤盐分含量:检测土壤盐分含量,确保植物生长不受盐分影响
标准
施工进度:符 合合同约定和
计划要求
竣工验收:符 合国家或行业 标准,并取得
相关证书
符合验收程序
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 和地方标准
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设计文件和 施工合同要求
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施工组织设 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施工技术规 范和操作规程要求
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 环境保护要求
等进行更换
修复:对不合 格部分进行修 复,使其符合
要求
记录:记录不 合格情况、处 理方式、处理 结果等,作为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10.26•【字号】珠建园规〔2021〕6号•【施行日期】2021.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建园规〔2021〕6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建立质量安全责任负责制和责任追溯制度,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园林绿化工程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质量负责制和责任追溯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0月26日珠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第四章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第五章监理、检测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珠海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保障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珠海市财政性投融资公共绿地的新建、改建、扩建园林绿化工程及其相关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各区(功能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辖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可以委托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协助监督检查。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细则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细则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细则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环境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
为了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建设进度,制定了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细则。
一、监理人员的职责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人员是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执行者,主要职责如下:1.监督各项施工工作的质量,检查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2.检查工程的安全状况,保障工人的安全,防止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3.监督各项施工工作的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4.建立档案,完整记录工程的施工过程和结果,以备项目验收。
5.对工程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二、监督范围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造型:监督土地造型的质量和进度,确保设计要求得到完美执行,并协调解决因地形问题所产生的困难。
2.设施安装:监督各类设施的安装质量,包括灯光设施、亭子、桥、喷泉以及饮水站的设施等。
3.绿化工程:监督植物的选用、布局和种植,确保绿化效果符合要求,并做好植物的保养工作。
4.配套设施:监督配套设施的建设质量和进度,如人行道、景观墙、草坪等。
三、监理程序1.前期准备工作:监理人员在开始监理之前,需要熟悉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实施方案,同时了解各个工程节点所需的关键技术措施和材料,对绿化工程的特点和难点进行深入思考。
2.开工前检查: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查看现场施工环境和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工程材料进行检查,如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质量优良。
3.施工期间监督:监理人员要随时到现场进行工作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协调,并核实施工计划。
若发现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需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质量问题得到解决。
4.完工验收:当工程进入完工阶段时,监理人员将认真查阅工程完工文件,统计工程量,并完成工程验收工作。
四、监理报告监理人员要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时撰写监理报告。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养护档案管理制度1.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园林绿化工程在城市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园林绿化工程的持续发展和有效运营,建立一套科学的养护档案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园林绿化养护工程的信息及时准确地记录、管理和维护,提高园林绿化的综合管理能力,为城市的美化和改善提供有力支持。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档案管理,包括所有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
3.档案管理部门及责任为了确保养护档案的有效管理,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建立和维护园林绿化养护工程的档案管理系统;-监督落实本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组织并监督养护档案的登记、备份和更新;-定期对养护档案进行审核和整理。
4.养护档案的内容和要求养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养护工程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位置、规模等;-养护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养护工程的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养护工程的质量检测报告和验收记录;-养护工程的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养护工程的变更和维修记录;-养护工程的岗位人员和责任分工。
5.养护档案的管理流程养护档案的管理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档案的建立和登记:在养护工程开始之前,应建立养护档案,并在档案中登记养护工程的基本信息。
-档案的备份和更新:定期对养护档案进行备份和更新,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档案的存储和保管:按照分类和编号的原则,将养护档案进行存储和保管,并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可读性。
-档案的审核和整理:定期对养护档案进行审核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性。
6.监督和评估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养护档案进行监督和评估,抽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并将监督和评估结果报告给上级领导,作为养护工程绩效评估的依据。
7.培训和提升为了提高档案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升员工的档案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
园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园区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1、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施工实施阶段是工程的形成阶段。
因此,此阶段是监理工程师实行监理工作的中心内容,质量方面要重点抓住各道施工工序的检查,严格执行工序质量管理程序,确保每道工序质量符合合同的技术要求。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由承包人按施工技术规范中的施工方法要求以及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进度来实施工程,以达到规范及设计的要求和质量标准、这个阶段的主要监理内容有:审批主要工程项目或者工序的实验路段或者试验项目的施工工艺、项目施工方案,审批试验结果;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按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检查、检验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标准和混合料配比;对每道工序成活后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批准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如果有)对施工中发现的缺陷或者事故(1)按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各分项工程开工前的标准预先试验和进场材料鉴定试验。
(2)配合施工工序,根据合同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进行施工过程的取样和试验以及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试验。
(3)除非另有准许,否则所有取样和试验应由承包人在监理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以获得旁站人员认可,并提供一切手段配合监理人员的独立检验。
(4)为了预防不合格材料进场以致造成拒收或者退场现象,承包人在采购材料前须向监理工程师通报各种材料的采购意向,经监理工程师考察并审批料源的质量合格后,方能定货采购。
(5)每批材料进场时,应注意检查材料出场质保书或者合格证的货批符合性,严格禁止无质保书或者货批不符合的材料卸车进场,进场后应与检验过的材料分别堆放。
并及时通知工地试验室和试验监理工程师(以三联单通知方式并示明数量、规格、堆放地点),以便及时对该批材料进行取样检测试验,未经试验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必须退货和清浮现场。
(6)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建造面积、试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各项检测试验的需要,并应向质监站申领工地试验的合格证书,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加盖试验室合格资质用章方为有效。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园林绿化工程分站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以加大园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一、质量监督登记注册1、受青岛市建设委员会的委托,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法办理园林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手续。
2、凡在青岛市范围内的园林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工程开工建设之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青岛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手续。
3、工程质量监督科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册材料是否合法、齐全,并当场答复是否受理该工程项目。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注册应提报的资料包括:园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施工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及设计(检测、试验)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施工及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4、质监受理后的工程将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并输入微机化信息管理程序,单位内联网。
5、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由工程质监受理室及时移交到工程质监科,由项目质监工程师负责保管,工程竣工后,形成完整的档案移交档案室备案管理。
质量监督登记注册办理程序:二、质量监督准备工作1、确定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实行质监工程师负责制。
站长根据工程情况,确定以质监工程师为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的质量监督小组,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
质监工程师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工作责任。
2、制定质量监督计划书项目质监工程师对负责监督的工程项目,依据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自收到资料7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并送达建设各方责任主体。
监督计划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等。
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绿化工程档案的管理,科学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增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绿化工程各个环节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规范、科学、保密的原则,加强对档案的全面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
第五条各级绿化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与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科学、规范的进行。
第六条对于档案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七条关于本制度所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八条各单位负责收集和整理绿化工程档案,建立档案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保证档案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绿化工程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全面、准确,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第十条绿化工程档案的整理应当根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重要程度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完善的档案编目和案卷目录,确保档案的便于查用。
第十一条绿化工程档案的鉴定应当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对于损坏、遗失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的绿化工程档案,应当建立电子文档备份,并严格保密,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和利用第十三条绿化工程档案的保管应当建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绿化工程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合法和安全原则,对需要查阅的人员进行审批并登记,禁止未经批准擅自查阅档案。
第十五条绿化工程档案的利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可以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的档案服务。
第十六条对于重要的绿化工程档案,应当建立专门的档案调研机构,为科研和论证提供支持。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七条各级绿化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绿化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对于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的原则,确保监督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应当推行“责任到人、管理到岗”的原则,明确各级质量监督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应当坚持“信息化、标准化”的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高效。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方案和实施记录;(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审和验收的相关资料;(三)工程施工图纸、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检测报告和评定报告等相关文书;(四)工程质量监督日常巡查、抽查、监督检查和特殊检查报告;(五)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复查、重要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六)其他与工程质量监督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九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范围应当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管理,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施工过程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
第十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不同类型分开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应当按照年度进行归档,对于重大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可以进行永久保存。
第三章档案管理程序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管理包括档案著录、存档、检索、利用、销毁等环节。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当在监督过程中及时著录并建立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2 0 1 3 年 6 月
山 西 建 筑
SHANXI ARCHI I E CTURE
V0 1 . 3 9 No . 1 6
J u n . 2 0 1 3
・20 3・
文章编号 : 1 0 0 9 — 6 8 2 5 ( 2 0 1 3 ) 1 6 - 0 2 0 3 Nhomakorabea 0 2
长足发展 , 取得 了举世 瞩 目的成 就。园林绿化工 程 的质量监督 管 地 区的工程质量状况进行 统计 ; 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理, 就是通过规范工程建设 的质 量责任主体 和质量检 测等单 位的 1 . 2 园林 绿化 工程 质量监 督程序 质量行 为 , 对工程 实体质 量行 为进行 有效 监督 , 促使 工程 建设 顺 园林 绿化工程质量监督 程序 主要为 : 1 ) 受理 工程建设单位办 利进行 , 最大程度 地保证 工程 质量 。 目前 , 园林 绿化 质量 监督 管 理质 量监督手续 ; 2 ) 制定 工作计划 并组织 实施 ; 3 ) 对 工程质 量责 理已转变为宏观管理 , 质量 监督 机构从质量 责任 主体 转变 为执法 任主体 和工程质量 检测等 单位 的工程 质量行 为进行 抽查 、 抽检; 主体 , 监督 方式由核验制转变为备案制 。随着园林绿 化工程 质量 4 ) 监督工 程竣 工验收 ; 5 ) 形成工程 质量监督 报告 ; 6 ) 建立 工程质 监督效能的不断提高 , 工程质量得到 了有力保 障。园林绿 化工程 量监督档案 。 是树木 、 花卉 、 草坪 、 地被等植物种植工 程 , 有很 强 的专 业性 、 季节 1 . 3 园林 绿 化 工程 质 量监 督 方式
强化 不 良行 为记录管理 工作 , 通过公 示 、 公告、 曝光等形 式进 主体 和工程质 量检测等单位 的工程质 量行 为 ; 工程主要 材料及 构 行信用惩戒 , 加强社 会监督 , 充 分发挥 市场机 制对工 程质 量责 任 配件 的质 量 , 如种植土 、 植物材料等 ; 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况 , 即验收 主体 的约束作用 。
园林绿化工程监管方案
园林绿化工程监管方案一、监管的原则和目标1. 监管原则(1)依法合规:园林绿化工程监管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的合法合规。
(2)公开透明:监管过程应该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和参与,确保监管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3)科学合理:监管应该以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环境要求进行监管,不得滥用职权。
(4)依法惩处:对于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依法进行处理,确保监管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 监管目标(1)确保工程质量: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障城市绿化效果。
(2)保护环境:监管应重点关注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绿化工程不会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
(3)维护公共利益:监管应保障公共利益,确保绿化工程符合公共利益,不会损害公共利益。
二、监管的主体和职责1. 监管主体(1)城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整体监管,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审批和项目管理等。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合法合规。
(3)绿化施工单位: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绿化施工,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4)社会监督单位:包括媒体、园林爱好者组织等,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监督和舆论监督。
2. 监管职责(1)城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制定并实施监管方案和工作计划。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3)绿化施工单位:负责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并配合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4)社会监督单位: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监管部门。
三、监管的具体措施1. 制定监管方案根据园林绿化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监管方案,包括监管目标、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监管标准和监管程序等内容,明确监管的目标和责任,确保监管的有效实施。
2. 加强监管力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力量,增加监管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确保监管的全面、深入和专业。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全面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全面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1.08.18•【字号】京绿城发[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全面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京绿城发〔2011〕10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自奥运绿化工程启动以来,经历了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过程,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
随着“十二五”时期,北京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规模、建设要求不断提高,我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工作在新时期的发展过程中,将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形势。
为此,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将我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推向前进。
现就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十二五”时期,是首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三个北京”建设,加快向世界城市目标迈进的重要阶段。
伴随着新时期首都发展的新要求,“十二五”时期,北京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将迎来一个难得的加速发展的新时期。
为此,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意识,增强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第一,要充分认识质量监督是实施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
通过实施科学、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从设计、施工、管理对各责任主体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全面规范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第二,要充分认识质量监督是提升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
依法履行园林绿化建设监督管理是市委、市政府赋予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和要求,开展全面的质量监督,正是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政府职能,加强社会化管理的有力抓手。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规范一、引言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环境品质,还能为居民提供优美的休闲空间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为了确保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有效管理和控制,本文制定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规范。
二、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1. 组织的设立建立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明确组织的职责和权限,包括质量管理部门、技术人员和监督人员等。
2. 职责分工(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并进行质量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2)技术人员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工程施工的质量,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3)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方案的实施、施工质量的合格性。
三、质量管理要求1. 前期准备工作(1)园林绿化工程前期准备应充分论证和设计,包括选址、土壤环境评估、植物种植方案等;(2)施工前要准备好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2. 施工质量要求(1)施工过程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2)施工队伍要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3)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有序,遵守施工安全规范;(4)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和记录。
3. 质量检验和验收(1)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2)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确认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
四、质量控制措施1. 施工过程监督(1)质量监督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2)监督人员要与施工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质量问题。
2. 技术指导和培训(1)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2)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提升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五、质量记录与追溯1. 质量记录(1)建立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档案,详细记录施工过程和质量检验结果;(2)记录包括施工图纸、材料清单、施工日志、质量检验报告等。
2. 质量追溯(1)确保质量问题的快速追溯和整改,记录并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2)根据质量追溯和分析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上海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
上海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细则根据《上海市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实施办法》(沪建交联[2007]294号),为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内容和程序,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办理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一)凡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绿化工程(含配套绿化工程),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园林监督站”)办理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规定交纳质量监督费用;施工单位应到市园林监督站办理绿化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二)绿化工程的内容包括绿化栽植土工程、绿化种植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园林小品及假山叠石工程等。
(三)建设单位办理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和合同;3、监理单位的监理细则;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5、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6、建设工程项目明细清单及工程预(概)算;7、施工总平面图及图纸目录清单。
(四)施工单位办理绿化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绿化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承发包安全生产协议;4、施工企业综合保险相关凭证。
(五)市园林监督站审核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市园林监督站当场办理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对文件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应补正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二、绿化工程开工前的备案(一)绿化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备案,办理备案的资料如下:1、设计、施工、监理合同;2、施工总平面图;3、建设工程项目明细清单。
(二)备案的办理机构设在市园林监督站,市园林监督站在办理绿化工程备案的同时,一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已包含了备案的资料,因此,建设单位在办理备案时不再提交备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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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编号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竣工日期昆山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目录监督注册号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今有我单位工程按照国务院279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到你站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工程基本情况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昆绿监(000000)号:你单位 (含 ) 工程,绿化面积平方米,经审查,准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将由等同志担任工程质量监督员,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你单位应委派具有工程施工技术和经验的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隐蔽工程的签证验收。
分项验收和工程竣工应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一起检查验收,验收时须提前通知我站质监督员。
基槽验收须通知勘察单位。
在平时检查时对质量有争议的问题及时与我站监督员联系,联系电话:57363409(2)现场代表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规范、有关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及图纸施工。
及时做好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对现场原材料要严格做到先试验后使用,并做好取样,送样时的见证工作.(3)我站将按监督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抽检,一旦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等情况,我站将根据有关规定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暂停施工、通报批评直至建议上级吊销施工许可证。
在工程、、等重要隐蔽工程隐蔽前应通知质监员.(4)对我站和质监员的工作若有不满或疑议,请打质询、投诉电话:57363405昆山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年月日建设单位签收人:年月日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监督注册号: 为提高质监工作质量,使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国家有关质量规范、规定、标准,制定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请建设各方配合执行。
一、监督内容和程序(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1、核查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所许可的范围与其承揽工程是否相符,监督其在工程建设中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核查企业资质证书、技术交底材料、工程设计变更材料)2、核查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所许可的范围与其承揽的工程是否相符,核查是建立符合规定、专业人员配套齐全的项目监理班子,是否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核查监理人员从业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核查企业资质证书、监理人员证件、监理规划和细则、质量责任制度、监理工作资料)3、核查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所许可的范围与其承揽的工程是否相符,审查是否建立符合规定、专业人员配套齐全的项目管理班子,是否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审查施工人员从业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核查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证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材料、质量责任制度、施工资料)(二)工程实体监督我站将对工程质量实行随时抽查与重点检查。
监督的重点是种植土、植物材料、种植工程、石材铺装、及小品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及影响绿化工程植物成活率、景观效果的各分项工程质量,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种植土验收(土质、地形等)未经我站检查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植物材料验收(树木检疫证明、材料使用报验单、苗木清单等)未经我站检查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种植工程验收(苗木规格、苗木成活率、形状等)未经我站检查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石材铺装、安装工程管线验收(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未经我站检查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5、园林建筑小品验收(市政、建筑的基础、主体工程、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未经我站检查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分项工程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填写验收报告。
7、质监站在监督现场验收及资料检查后,做好验收监督记录。
(三)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我站监督人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测:1、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主体结构中的重要受力构件;2、绿化工程中种植材料的规格、种植土及种植工程;3、认为有必要抽测的其它项目。
有条件的自检,无条件送专业部门检测。
二、工程竣工验收1、在竣工验收前,我站将核查所有的文件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准予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待达到要求后,方可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我站将出具《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监督人员我站委派以下人员为本工程的监督人员,代表我站履行监督职责。
四、其它1、本方案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方案布臵人:徐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2007年4月19日施工现场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记录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行为监督记录监督注册号:认后报质监站存档。
2.抽查记录含工程实物质量和建设各方面质量行为情况。
3.抽查记录应反映上次监督抽查落实情况。
整改通知书监督注册号:编号::工程,在建设中经检查发现下列主要问题:接此通知后,对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后将《整改完成报告书》报我站。
昆山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签发人:年月日签收人:年月日注:1.整改内容含工程实物质量和建设各方质量行为情况。
2.本通知书一式份,建设(监理)、施工、园林绿化质监站各份。
整改完成报告书监督注册号:编号:昆山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接你站年月日通知要求,已将工程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请你站核查。
整改情况简述: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章)(公章)年月日年月日绿监站签收人:复工通知书监督注册号:编号::你单位年月日报送的工程《整改完成报告书》收悉,经我站复查同意复工。
经办人:批准人:昆山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公章)年月日签收人:年月日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工程,因存在下列违反规定,继续施工将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经研究决定部位暂停施工。
对存在的问题处理完毕后填写《整改完成报告书》报我站复查,接到《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
特此通知经办人:批准人:昆山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签收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通知单监督注册号:编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你单位工程,因□1.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使用前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未经见证取样送检;□3.种植土、植物材料(检疫)、草籽未经见证取样送检;□4.建设(监理)单位见证人员没有上岗证书、没有书面授权书;□5.经监督抽测存在质量问题的;□6. 。
责在你单位于年月日前到法定检测机构办理质量检测手续。
检测内容及部位见下表,检测结果及时报我站。
签发人:签收人:电话:昆山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年月日注:本表一式3份,质监站、责任单位、检测单位各1份。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表监督注册号:质量验收报告质量验收监督记录监督注册号:园林建筑及小品单位工程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园林建筑及小品单位工程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监督注册号:单项(安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单项(安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监督注册号:种植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种植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监督注册号:植物材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植物材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监督注册号:种植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种植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监督注册号:种植土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工程名称注:地下水位深度项中,种植耐水湿树种除外. 年月日植物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工程名称注:¢为土球和裸根树木根系的直径;D为土球和裸根树木根系的深度。
年月日种植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工程名称:园林建筑及小品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假山叠石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工程地址:绿化面积:竣工日期:年月日制表人:年月日绿化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工程名称:检查人员:年月日园林建筑及小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工程名称:检查人员年月日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工程名称: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工程地址:绿化面积:竣工日期:年月日制表人:年月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昆山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站: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已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经初验,工程资料齐全,符合设计要求,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现定于年月日时(地点)进行竣工验收,请你单位派员参加,予以监督。
建设单位:(公章)质监站签收人:年月日需要保存的文件、资料、图片汇总表监督注册号: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督注册号:工程名称:绿化工程(含建筑小品)监督机构:昆山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意见监督人员:监督机构负责人:(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