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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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职责

(1)认真学习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知识,掌握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主动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遵守煤矿企业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做好自主保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

(2)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宣传、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当好班组安全参谋,组织本班组职工开展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认真做好安全记录,对井下作业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共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

(3)监督检查井下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职业危害及相应防范措施等作业环境落实情况,工作岗位操作情况。发现一般事故隐患及时向井口工作站、班组长或当班值班领导汇报,督促及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汇报后得不到及时处理,可越级向上级工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4)积极参加事故处置、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立即向上级工会报告。

(5)每个工作日向井口接待站汇报现场安全情况,认真填写《煤矿安全检查表》,做好工作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整改工作。

(6)有权向行政部门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发现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时向群监会报告。

(7)对阻挠或打击报复群监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权利

(1)安全生产知情权。有权熟知井下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现场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作业环境、安全操作要求、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相应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2)安全生产管理参与权。有权参与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班组建设规章制度的修订,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协助班组完善安全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有权监督企业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生产设备、设施,有权监督企业按规定为井下作业人员发放个体防护用品,有权督促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有接受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而且有权优先参加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并有权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员的岗位培训。

(5)停止作业、组织职工避险权。发现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当班值班领导,要求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当遭到拒绝时,有权当机立断,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组织职工迅速撤离危险现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6)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都有权依法拒绝和制止。

(7)批评、检举、控告权。有权对井下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有权对正常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而遭受打击报复的行为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控告。

(8)享有心理咨询权。有权享受规范化、标准化的心理咨询。

三、义务

(1)亮明身份。群监员在井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要主动佩戴标识,出示证件,向被监督检查对象亮明身份。

(2)带头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在企业中的具体应用,有较强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群监员作为井下作业现场的“前沿哨兵”,有义务带头遵守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企业安全管理,发挥表率作用。

(3)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群监员是班组安全生产的骨干,负有保护职工安全的责任。因此,群监员有义务当好班组长的安全参谋,协助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4)汇报当班安全情况。群监员是工会实施群众监督的眼睛,有义务将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信息如实地反馈到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及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因此,群监员应做好每班安全情况汇报,按要求填写《煤矿安全检查表》,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

(5)提高业务素食、法律意识和监督检查能力。群监员要履行职责就必须提高相应的业务知识,认真学习国家现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执法、依法监督。

(6)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发现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及时报告是群监员的第一要务。群监员对工作应当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的洞察力,无论是在检查生产设备、防护措施、工作环境时,还是在现场作业及上下班途中,一旦发现异常现象或事故征兆及事故隐患,都有义务及时报告。

(7)参加伤亡事故抢险。群监员工作在作业现场,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知情人。一旦作业现场发生事故,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参加伤亡事故的抢险救助工作,并应当按有关规定的

要求,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企业下一步调查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证据,同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向井口工作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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