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计划调整申请表
高校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
高校课程补考、重修管理办法一、补考(一)补考对象每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包括重修考核不合格者)、缓考者、学位课程不达标者,可以参加下学期初学校组织的补考。
学生应按时参加补考,如果没有参加当次补考的,则视为放弃补考机会。
(二)组织管理1. 全校性的公共课补考,教务处负责统一协调安排补考的时间和试卷印制分发;二级学院负责安排考场、监考教师、出卷、批阅试卷并负责通知学生。
2.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等其他课程由开课二级学院按照考核要求组织安排。
(三)补考安排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
(四)成绩规定补考成绩计算方式与原来课程计算方式一致,平时成绩按原修读时的平时成绩计算。
补考成绩不计入学生学分绩点,只作为课程合格、学位课程达标的依据。
二、重修(一)重修对象修读课程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可申请重修:1.补考不及格者、学位课程经补考后仍不达标者;2.旷考或未参加补考者;3.因缺、旷课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等原因而被取消考试资格者;4. 对首次修读取得的成绩(或绩点)不满意者。
(二)重修方式:1.跟班重修学生按规定申请办理选课有关手续后,跟班听课,并参加期末考试。
如重修时间与正常教学时间相冲突,无法听课时,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对重修课程的掌握程度申请课程(理论部分)免听课,免听课经任课教师同意、报所在学院批准,在完成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后可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核。
二级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对教学内容难点、重点内容进行答疑、辅导和布置作业。
未经同意批准,未参加听课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
2.组班重修凡累计补考不及格人数达15人以上的专业课程,经教务处批准可开设重修课程班,由开课二级学院组织重修班。
重修班的任课教师应按规定的授课时数安排教学内容,需要开设重修班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排定。
重修班实际授课学时不少于该课程计划学时的50%,教学任务完成后由开课学院组织考核。
(三)返校重修未毕业学生可申请返校重修与考核。
申请重修课程原则上应与学期开出的课程对应,如遇培养方案调整、专业招生变化等其他特殊情况,可由二级学院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
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吉林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吉考办字[2004] 50号
关于调整英语等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考委的统一要求,经省考委协调各专业主考学校深入讨论和反复论证,决定从二OO六年四月考试开始以下专业并入全国统考计划,不再执行原考试计划,已按原计划考试通过的课程有效(课程替代关系见附件)。
二OO五年考试仍按原计划过渡,届时不满足毕业条件的应考者将一律按新执行的全国统考计划要求申请毕业。
并入全国统考计划的专业是:英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日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俄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朝鲜语专业基础科段、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朝鲜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护理专业专科段、电力工程专业专科段、热能动力工程专业专科段、金融专业独立本科段。
附件:全国统考计划与原计划对照表
二OO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调整专业计划通知
抄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全国统考计划与原计划对照表
英语专业
日语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050114)
朝鲜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段(050119)
俄语专业
朝鲜语专业
护理学专业专科段(100701)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专科段(080604)
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专科段(050501)
金融专业独立本科段(020106)。
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考试是学院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客观评价学生学习的主要方法,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使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试课程范围1、凡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必修课、选修课和其它教学环节均要组织考试。
2、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必须实行同一试题考试。
3、期中考试和考试课程由教务处会同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命题、制卷和保密1、命题工作实行系主任负责制。
系主任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本着增强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原则,组织本系讨论命题范围及标准,并指定命题教师。
2、试题的难度和深度要适当,题量应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考试时间一般情况下为90分钟,特殊要求的课程须单独说明。
试题命好后,必须试作,坚决杜绝错题等事故发生。
3、考试可采取开卷或闭卷等多种形式。
采用开卷考试等形式的课程,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注明理由,经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积极加强试题库建设,有试题库的课程,要使用试题库,有条件的课程可以实行教考分离。
每次考试每门课程应准备统一水平的A、B 两套试题,由教务处随机抽用。
试题命定后要经系主任审查签字。
试卷中的各题应有明确的评分标准并附标准答案。
4、所有课程试卷格式以学院规定的统一格式为准,要求计算机打印,字体工整,图文清晰。
于规定时间内交系办安排印刷并封存在系办备用。
5、试卷(包括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学院机密材料,接触试卷的教师及其教学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感,在试题命制、试卷印刷、输送、封存、发放等各环节上做好保密工作,要严格履行交接签名手续,落实责任制。
命题教师要妥善保存试题底稿,及时删除计算机上的有关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暗示试卷内容,杜绝泄题事件的发生。
系领导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防患于未然,对于保管的试卷考前要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一旦发现有失密现象,要及时报系办,启用另一套试卷。
同时按照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考务管理规定
XX学校考务管理规定各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是学生评比、毕业证书发放的基本依据,是教师教学效果的直接反馈,是用人单位和攻读高一级学位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因此学生成绩考核是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围绕学生成绩的一系列工作统称为考务工作。
为了使考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1.根据课程性质、内容、教学目标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和考核办法。
2.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独立设置的教学环节都要进行考核。
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指: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实习等。
3. 考核采用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
期末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平时考核以平常测验、审阅作业、实验报告以及对学生完成其他教学环节情况的检查等方式。
考查成绩指对学生平时听课、完成实验、课外作业、习题课、课堂讨论的情况及平时测验成绩的综合评定。
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也可采用开卷、口试等方式。
4.考试科目一学期一般规定三门至四门,未列入考试的课程均为考查课。
5.鼓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培养目标的不同,提出适合的课程考试改革方法,该方法经系部及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二、命题、制卷、保密1.凡两人或两人以上开设同一门课程其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考试时间相同的,都要采用同一试卷同一考核方式。
2.试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统一的格式拟定。
3.试题的难度、深度要适度,一般要求三基部分(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占60%。
综合应用部分占30-35%,提高或扩展部分占5-10%。
4.每门课程一般按100分钟(高职120分钟)制定题量。
5.试题量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防止过大或过小。
对命题不当者,教务处将会同各系部、教研室对该课程命题进行核查,如确有问题,须重新组织该门课程的考试,并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6.每门课程的考试都要制定统一水平的A、B两套试题,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套作为补考试卷。
7.教师在命题的同时,要制定明确统一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并把每题的分数标明在试卷上。
补办重修申请书范文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学校名称]教务处:您好!我是[学院名称]的[专业名称]专业学生[姓名],学号[学号]。
在此,我因[具体原因,如:成绩不理想、课程重修、补考等]特向贵处提出补办重修的申请,恳请予以批准。
一、基本情况我于[入学时间]年考入[学校名称],在[学院名称]学习[专业名称]专业。
自入学以来,我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学习态度和积极的学习热情,但在[具体课程名称]课程中,由于[具体原因,如:对课程内容理解不深、学习方法不当等],我的考试成绩未能达到及格标准。
二、补修过程为了弥补在[具体课程名称]课程中的不足,我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努力:1. 针对课程内容,我重新查阅了教材和参考书籍,对重点、难点进行了深入学习,力求在短时间内掌握课程知识。
2. 我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向老师和同学请教问题,争取在课堂上得到更多的启发和帮助。
3. 我利用课余时间,参加了学校举办的辅导班,系统地复习了课程内容。
4. 我认真完成了课程作业和实验报告,通过实践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5. 在课程结束后,我参加了补考,但成绩仍然不理想。
三、重修申请原因鉴于我在[具体课程名称]课程中的表现,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为了不影响我今后的学业和职业发展,我决定申请重修该课程。
以下是申请重修的具体原因:1. [具体原因一]:我在[具体课程名称]课程中的基础知识掌握不牢固,导致考试成绩不理想。
通过重修,我希望能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课程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2. [具体原因二]:我在学习过程中,由于[具体原因,如:时间管理不当、学习方法不当等],未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学习潜力。
通过重修,我希望能够调整学习状态,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3. [具体原因三]:重修[具体课程名称]课程,有助于我更好地掌握专业知识,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重修承诺为了确保重修效果,我做出以下承诺:1. 我将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对待重修课程,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
江南大学7、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7、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目的课程考核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学生系统地学习,巩固和提高所学的知识与技能,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和技能的运用情况,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同时检查教学效果,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考核方式1、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习等),均安排相应的考核,考试内容不超出教学大纲规定的范围,既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检验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核分两种形式,一种是提交考试大作业(小论文),不另外安排集中笔试的卷面考试,大作业的成绩就是该门课程的卷面成绩;另外一种是集中笔试的卷面考试(开卷、闭卷方式)。
3、提前考试大作业的说明(1)所有提前考试课程的辅导(在线和非在线)均安排在每学期的上半学期,每门提前考试课程的考试大作业要求将在最后一次在线辅导前公布于学生学习平台中,学生提前进行大作业的写作。
(2)提前考试大作业根据课程要求以纸介打印方式或电子文件方式上交。
必须打印件上交,不可使用练习本。
(3)考试大作业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面(格式见附件),并将封面内容完整填写,不可缺漏。
(4)不同课程的大作业分开装订,每门课程的大作业都必须有封面。
(5)需独立完成各课程考试大作业,切不可复印抄袭,一经发现雷同作“0”分处理。
(6)提前考试课程的考试大作业不及格或“0”分的,需参加重修,重修时提交一份符合要求的大作业,不另外安排卷面考试。
三、考试种类1、正式考试:本学期按计划已选的课程必须参加课程考试。
需申请缓考的学生可在新学期开学后二个月内向所在的学习中心提交缓考申请表,方可缓考。
2、重修考试:每次最多可预约6门课程。
学生根据本人上学期课程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于新学期开学第二周内上报所属的学习中心,并在考前一周内进入学生中心查看考试信息。
参加课程重修考试的对象:(1)历次课程考试缓考、缺考者。
(2)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组织办法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津工大[2019]197号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课程考核是检验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学生成绩是进行学籍管理,确认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严格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树立良好学风、校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课程考核范围第一条教学计划中规定开设的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
第二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践环节,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第三条课程考核应以课程全部内容为考核范围。
第二章课程考核方式第四条考试方法可采用笔试、口试、笔试口试相结合,开卷考试或闭卷考试,具体方式由系、教研室根据课程性质与教学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教学单位审核同意并写入课程教学大纲后执行,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动。
第五条期末考试可采取集中考试或非集中考试两种方式进行。
每学期集中考试的科目,按教学计划安排执行,如有变动需由学院提前向教务处申请变更。
第三章考试资格审查第六条学生已选修课程且平时成绩考核合格,取得该课程考试资格。
学生平时成绩考核不合格,或在一个学期内缺课超过该学期教学总时数的1/3,或缺作业超过总作业次数的1/3,实验课缺实验、实验报告,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记载为“取消资格”。
不准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名单,由任课教师在期末集中考试(或结课)一周前提出,经开课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并转交学生所在学院,同时通知学生本人,并由开课教学单位教学办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第一次修读的课程(不含任选课)考试不及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者允许在学期间随相同课程重修。
院内任选课原则上不组织补考,全校任选课不组织补考。
第四章成绩评定第八条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各种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等科目可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五级制与百分制按下列标准折算:优秀—95;良好—85;中等—75;及格—65;不及格—55。
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理由
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理由【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理由】1. 引言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是一个重要的程序,它提供了学生对其成绩进行审查和重新评估的机会。
然而,申请人需要在申请理由中清楚地表达他们为什么认为自己应该获得复核机会。
本文将讨论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的重要性,并针对不同的情况提供一些常见的申请理由。
2. 自我评估与目标设定学生成绩复核表申请之前,学生需要首先进行自我评估。
这包括审查自己的学习过程、努力程度和对课程的理解。
通过此过程,学生可以识别自身在成绩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设定实际可行的目标。
在申请理由中,学生可以提及他们的目标,并解释为何获得复核机会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
3. 考试失误或不公平对待有时候,学生的成绩可能受到考试失误或不公平对待的影响。
可能存在考试题目与课程内容不符、考试环境嘈杂影响了学生发挥、考试卷子被误扔等情况。
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事实,说明这些因素可能对他们的成绩产生了负面影响,以证明他们应该获得复核机会。
4. 评分标准透明性在一些评分项目中,评分标准可能不够透明,导致学生对自己的成绩产生疑虑。
在申请理由中,学生可以提出对评分方法的质疑,并要求对自己的答卷进行重新评估。
他们可以详细描述自己的回答,并解释为何他们认为自己的回答值得更高的分数。
学生也可以要求与教师或考评者进行面对面的讨论,以帮助解决不确定性和疑虑。
5. 课程重要性与未来计划学生可以说明申请复核的课程对自己的重要性,并与未来的学习或职业计划联系起来。
如果他们认为这些课程的成绩不准确或低于他们真实的能力水平,他们有权通过申请来寻求公正和正确的评估。
他们可以强调这些课程对自己在学术上或职业生涯中的发展的重要性,并解释为何复核机会对他们至关重要。
6. 辅导建议和学习计划在申请学生成绩复核表时,学生可以提供辅导老师或顾问给出的建议和学习计划。
这些建议通常是基于辅导老师对学生表现的了解,并可以帮助学生在特定领域获得更好的成绩。
北京城市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北京城市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课程考核(考试)是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抓好考核管理工作,规范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纪律,对于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考风,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特制定《北京城市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组织机构第一条成立以主管教学院长任组长、教务长和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各学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及教务长办公室有关人员为组员的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部署全校的考核工作,决策处理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教务长办公室及各学部教务科负责具体考务工作,为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反馈考试信息,为校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学部学生科、院学生处负责对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理等工作。
考核课程及方式第二条教学计划中所设置的必修课、选修课,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均需进行课程考核。
第三条对于由几部分独立性较强的教学内容组成的课程,最后一部分内容在期末考试,其余部分利用课内时间考试,最后按比例合为一个成绩;延续两个学期以上的课程,每学期各作为一门课程进行考核;第四条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课程考核采用何种方式以各学部教学计划或学期执行计划中规定的为准。
考试可采取笔试、口头、笔试、口试结合的方法;实用文档笔试可采用开卷、闭卷或开、闭卷结合的方法。
课程具体采用那种考试方法,由该课程的专业确定。
一般公共基础课、重要的专业基础课、主干课程应采用考试方式。
第五条考查课程的考核,除根据平时的作业、实验报告外,一般应以反映本课程核心内容,能阐述自己观点的小论文、小设计、读书报告等为基本依据进行考核;对具有实践技能训练的课程,必须考核实践环节的内容;毕业设计(论文)采取答辩方式考核。
第六条学生政治觉悟、思想意识和德育品质的考核,主要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的方式;公共体育课要以考勤、理论考核、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进行综合评定。
重庆大学教务处
重庆大学教务处重大教﹝2021﹞94号关于本学期结束教学工作和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各学院、系则(教研室):现将2021~2021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教学工作和下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的意见通知如下,希望遵照执行。
一、期末完结工作(一)全校第十七周结束教学任务,第十八周至十九周停课进行期末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非政府精心安排1、考试时间、地点a、b校区:上午:8:30~10:30下午:3:00~5:00虎溪校区: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备注:凡牵涉旧校区和虎溪校区同时共用一套试题,考试时间建议同步,恳请各位监考教师和学生特别注意每场考试时间精心安排。
a、b校区考场主要安排在a区的八教学大楼,b区的二综合大楼,虎溪校区考场主要安排在第一教学楼、综合楼。
2、精心安排考试原则:根据《重庆大学考试工作规范》规定,原则上各年级所有班级在考试周的最后一周,必须精心安排存有课程考试,严禁容许学生提早离校。
因教学计划精心安排,在全校考试周展开实践性环节的年级班级,可以提前结束所有课程的考试。
本学期由于2021级调整寝室,该年级的所有期末考试课程安排在18周内进行完毕。
3、考试精心安排:各学院在“关键性教学”网上普遍认可期末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展开精心安排后玩游戏,并由各学院在网上精心安排监考教师。
各学院教师及学生可以从网上轻易查阅并浏览考试安排表。
无此分散考试周考试的课程,恳请各学院轻易至教务科和虎溪校区教学管理科联系精心安排。
4、统考课程时间安排见附表一。
(三)部分提前结束课程考试精心安排1、所有单开重修班课程的考试安排在第十四周至十五周进行2、全校性人文素质类课外、任一课外的考核于第十六周展开;3、2021级《计算机硬件技术基础(i)》课程结束考试安排在第十六周星期二(6月19日)下午4:40~6:40进行;4、2021级大学英语提升课程《英美文学观赏》考试精心安排在第十七周星期六上午9:00~11:00展开。
新疆大学学生选课规定修改(试行)(新大教字〔2009〕118号)
新疆大学教务处文件新大教字〔2009〕118号新疆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规定(试行)选课是学分制的核心,选课管理是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学年学分制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选课原则1、学生于每学期注册后,方可进行本学期选课。
学生以本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在学校及学院的统一安排指导下进行选课。
2、学生应在每学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专业培养方案、选课说明等进行选课。
对于有选课限制的课程,应满足选课限制条件。
3、若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视同放弃,不能补选;选课学生必须使用自己的账号、密码进入选课系统进行选课,不可委托他人代替选课,否则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4、所有选课操作均通过网上选课系统完成,其他方式的选课结果均无效。
如果所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应另行选择。
校级公共任意选修课实行滚动开课,可选时间段为从入院学习开始的第二、三、四、五、六、七学期共6个学期,因此学生每次选课的学分总量不宜太大,原则上每个学期只能选择2门课程。
5、学校培养方案中规定学生毕业时公共任意选修课要求:(1)2008级及其以前各专业学生至少取得2个艺术类学分。
文科类学生至少取得4个理科类学分,4个其它类学分。
理工类学生至少取得4个文科类学分,4个其它类学分。
合计共取得10个公共任意选修课学分方可毕业(各专业培养方案不尽相同,具体规定请查询本专业的培养方案)。
(2)2009级文科类学生至少取得4个理科类学分,4个其它类学分。
2009级理工类学生至少取得4个文科类学分,4个其它类学分。
合计共取得8个公共任意选修课学分方可毕业(各专业培养方案不尽相同,具体规定请查询本专业的培养方案)。
(3)“社会实践及科技创新实施方案”学分可冲抵公共任意选修课学分,但最高不超过4个学分。
二、选课步骤1、公共任意选修课①公共任意选修课选课前请先查阅当学期新疆大学公共任意选修课类别说明表(见附件2)。
学分制课程修读与考核管理办法
学分制课程修读与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课程修读与考核第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和各类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以取得课程学分。
考核成绩是学籍管理、免修资格审查、奖助学金评定、毕(结)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资格申请等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课程分类与考核根据课程的性质和修读方式,学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将课程分为基础教育课、专业教育课、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四类以及公共实践环节。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类型。
在籍学生一门课程共有三次考试(考查)机会,分别为:课程考试、补考、毕业前补考。
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毕业前补考指在毕业前安排一次对四年内补考不及格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三条课程考核具体规定1、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且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的,每一学期各按一门课程计算。
2、一门课程分理论、实践或分口试、笔试分别考试时,按一门课程计算成绩。
3、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结课成绩构成。
根据课程性质不同,平时成绩可占课程总成绩的30%~50%。
4、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
5、课程考核综合成绩在30(含30)~59分或考查为不及格的学生需进行补考。
补考成绩一律按“及格”与“不及格”两类记载,并注明“补考”字样。
补考及格者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6、公共实践环节的课程,若采用等级制考核(成绩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成绩为不合格者,必须重修;若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必须重修。
7、学生在考试前因故不能如期参加考试,应提前三天申请缓考。
申请缓考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报教务部批准后方可生效。
缓考时间原则上与补考时间统一安排。
缓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记入课程考试成绩。
8、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为缺考(办理缓考除外),其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补考;缓考而无故缺考者,其成绩记为零分,不得补考,应予重修。
9、学生应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
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考试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管理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及各学习中心负责实施与管理..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习的学历教育学生及非学历教育学生的课程考试入学测试、国家统考和学位考试请参见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实施办法中相关内容..第二章考试内容及方式第四条考试内容以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为准;在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的同时;重视检验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五条考核方式及答题类型课程的考核方式共有七种;答题类型共有四种;具体如下:1.集中考试科目;考生须前往指定考点参加考试..1答题类型为答题纸的科目;考生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参加考试..2答题卡又分为客观题答题卡和主、客观题答题卡两种..答题卡科目需要考生携带2B铅笔及橡皮答题卡填涂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答题卡填涂规范..3参加闭卷考试科目的学生不允许携带教材以及其他任何相关参考资料;必须独立完成答题..4开卷考试科目的题量大、答案不易在书上直接查找;所以最主要的还在于平时的学习与积累;考生需注意开卷考试时的考场纪律..5复习专用纸考核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复习专用纸使用规范..2.非集中笔试科目;学院不统一组织集中考试;由学生自行完成..1论文案例考试科目;学院会在课程考试前一个月将论文题目或案例材料发布到网上;学生完成后于集中考试两天内交到学习中心..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具体要求详见论文案例考核课程管理办法及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写作模板..2作业考核的课程学生须完成网上作业;作业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3机考、读后感两种考核方式仅适用于新东方课程;学生需要登录新东方平台完成;具体要求详见新东方课程考试通知..3.学院有权根据课程的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在考试计划中公布..第六条考试计划每次课程考试之前学院会在网上发布课程考试计划表;学生可参照考试计划表;了解课程考核方式..在考试计划执行过程中;学院将视实际情况对考试科目和考核方式进行必要调整..第七条考试时间学院每年安排3次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6月和9月..每年院历上会公布当前年度所有批次全国课程考试具体时间新东方机考、读后感考核方式课程的考试时间在全国课程考试时间前一周举行..其中3月和9月是每学期的期末考试;6月是一次小考;考生可以在6月的考试中完成没有考过的课程或对以往成绩不满意的课程..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试次数和时间..第八条考试地点1. 考试地点须在学院批准的考点举行;一般设在学习中心本部..2. 学院可根据考试实际情况调整考点..3. 考生不可以临时更该考点;否则按缺考处理..4. 考生如办理转考;需到转入考点参加考试..第九条考试预约1. 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应在考试预约期限内一般为考前两个月;登陆“东财在线”;点击“预约考试”自主预约考试..预约之后需“进入教室”;在“个人考试预约查询”中查询是否预约成功..预约成功后才获得考试资格..2. 各种考核方式的课程都需要预约考试包含新东方课程..3. 考试预约截止后不能退考也不受理任何补预约申请..预约后如不参加考试;学院将按考试缺考处理;成绩以零分记..4. 在学习期限内;每次考试最多可预约6门课程;每门课程有两次免费考试的机会..一次考试未通过或通过但对成绩不满意者;可再次预约考试..小学分课程不在6门课程考试预约限制之内..5.重修课程不受学习时间限制;可以预约6月份小考..第十条转考1. 考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异地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办理转考..2. 转考考生首先应正常预约考试;然后在预约考试期间到学习中心务办理转考报名;报名时须网上下载并填写转考审批表;并由学习中心发送到学院;待得到学院回复后方可认为转考申请成功..第十一条重修考生两次考试成绩均不及格或不理想;可以重修..具体政策请参见课程重修办法..第三章考试组织第十二条命题1.网络教育学院组织教师命题..2.针对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网络教育课程考试试题重在检验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水平及应用能力..3.参与命题的教师和有关考务工作人员及课程责任教师为涉密人员..涉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和有关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与命题相关的信息..第十三条试卷印刷、分发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课程考试试卷印刷和分发..第十四条场次及考场安排学院会依据学生考试预约结果;统一进行最优化的场次及考场安排;即安排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和卷别及分布的考场和座位号信息;考生可于考前两周左右点击“进入教室”;点击“个人考试座位信息”详细查询安排结果..第十五条巡考1.巡考是由网络教育学院派出为监督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工作人员..2.巡考人员要严格遵守巡考守则的规定..3.巡考人员持证上岗..第十六条主考1.考点主考是考点考试工作的组织者和负责人;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工作;须确保考点的考风考纪和考试的顺利进行..考点主考须由学习中心的主管领导担任..2.主考要严格遵守主考守则的规定..第十七条监考1.监考人员由各考点的主考人员委派..2.监考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的规定..第十八条阅卷1. 学院负责阅卷组织工作;包括落实阅卷地点、选聘阅卷教师、组织阅卷以及监控阅卷过程等;确保试卷的保密和安全..2. 学院聘请各课程的主讲教师和责任教师担当阅卷教师..3. 学院负责成绩的登录、成绩上传汇总及成绩发布..第四章考场规则第十九条证件要求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学生证等统一规定的证件进入规定考场..无证件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对号入座..入座后;请将证件放在座位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第二十条答卷要求1.监考人员在考前5分钟下发试卷..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2.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3.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认真填写所属学习中心、考点、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卷别、层次、专业等应填写栏目..第二十一条物品携带要求1.考生除了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圆珠笔、钢笔、直尺、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提包、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2.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3.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4.不得自带草稿纸..5.部分科目需要涂卡请携带2B铅笔、橡皮..6.手机要处于关机状态..第二十二条考场纪律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视其情节轻重;根据违纪处罚规定;给予警告、取消考试资格、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2.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本场次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3.考试结束时;考生必须停止答卷;将答卷按顺序整理并背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第五章违纪处罚第二十三条对有考试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如下处分:1.口头警告;2.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并通报批评;3.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并严重警告..4.取消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记过..如是本科层次;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5.再犯者令其退学;6.开除学籍;并全院通报..第二十四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考人员予以口头警告: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不按规定放置;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3.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4.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5.手机等通讯工具未关闭..6.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二十五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本次考试科目的成绩;并通报批评:1.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2.在考试开始30分钟之内交卷且离开考场;3.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卷;4.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5.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二十六条考生有以下作弊行为之一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严重警告:1.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等;2.夹带;3.接传答案;4.交换答卷;5.抄袭他人或让他人抄袭答卷;6.使用手机短信作弊;7.没有按照复习专用纸使用规范使用复习专用纸;8.累计被口头警告已达到两次..9.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二十七条考生有如下违纪情形之一的;记过;如是本科层次;同时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再犯者令其退学:1.第二次作弊;2.严重扰乱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3.严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4.贿赂考试工作人员;5.伪造证件、证明、档案或者采取其它违反学院规定的方式取得考试资格..6.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二十八条考生有如下违纪情形之一;开除学籍:1.考试中有替考行为;2.蓄意以非法手段提前获取试卷;3.公然侮辱、诽谤、诬陷、恐吓考试工作人员;威胁其人身安全;4.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其他被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二十九条监考、巡考、考点主考有权对上述情况做出认定并提出相应处分意见;并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表..第三十条以上除口头警告以外的纪律处分;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作出处理决定后将处分结果及时通知被处分人;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载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第六章成绩管理第三十一条成绩评定及认定1.课程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记分;60分以上为及格;成绩及格才能取得所修课程相应学分..2.同门课程有多个考试成绩;按最高成绩记载..经过重修的课程;按最后一次重修后的最高成绩记载..3.各种考核方式的课程均须需要提交网上作业计为平时作业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作业提交截止时间在考试结束后第七天作业考核课程中新东方课程的作业提交截止时间为新东方课程机考截止时间;过期提交作业;成绩将无法记录到本次考试总成绩中..4.各种考核方式课程总成绩的评定方法为:闭卷、开卷、复习专用纸考核课程的成绩评定:总成绩=平时作业成绩30%+卷面考试成绩70%+附加分不超过10分..论文案例考核课程的成绩评定:总成绩=平时作业成绩50%+论文成绩50%+附加分不超过10分..作业考核课程的成绩评定:总成绩=作业成绩100%+附加分不超过10分..机考、读后感考核课程的成绩评定:总成绩=平时作业成绩40%+机考读后感成绩60%..第三十二条成绩查询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左右公布成绩;学生可以上网查询;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学习中心查询..在校学生和已毕业的学生可以申请由学院出具成绩证明..第三十三条复查试卷学生如果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查..1.成绩复查的范围:考生已参加考试;但成绩显示为“缺考”的情况;2.成绩复查程序:1考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学习中心汇总申请复查成绩的学生信息并确认;填写成绩复查申请汇总表后发送邮件到考务信箱;2学院收到成绩复查申请汇总表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学习中心信箱;3各学习中心接到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结果后;及时通知相应考生;考生也可到学习中心查询..3.复查发现课程考试成绩记录有误;学院将及时在考试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4.通过复查;无论课程考试成绩是否记录有误;都会反馈复查结果..特别强调:经复查发现;因考生没有按照答题卡填涂规范填涂答题卡;导致答题卡无法机读阅卷;成绩显示为“缺考”的;学院不予更正成绩..第三十四条平均成绩平均成绩以百分制表示;计算范围为学生所修的全部课程不含办理免修、代修、免考课程..平均成绩高低是学院核查学生是否具有学位申请资格采取的方法..计算方法为:第三十五条平均学分绩点GPA平均分绩点是综合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另一种形式;计算方法为:1.将课程考核总成绩与绩点建立对应关系..具体对应关系为:计算结果精确到两位小数..2.平均学分绩点不适用于学院核查学生是否具有毕业资格和学位申请资格的方法..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六条生效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第三十七条解释本办法由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
教 学 简 讯 -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教学简讯总第9期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主办2006年2月28日本期目录●教学工作信息1、教务处2006年工作计划2、山东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调查研究关于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应用的问卷调查分析及思考●督导工作学校督导工作会议纪要●理论学习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纲)●它山之石1、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的研究与实践2、构建以督导为主体的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教学简讯》电子信箱:jxjx@电话:2786607【教学工作信息】教务处2006年工作计划一、创新性工作:1、启动大学生研究与创新训练支持计划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SRIT,Students Research. &Innovation Training)计划,是鼓励在校本科生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及早参与科研训练的一项重要措施。
2、实施文化素质教育拓展课程群建设将全校公选课规划为十个系列:语言文学系列、艺术系列、历史与文化系列、哲学与社会学系列、政治与法律系列、经济与管理系列、思维科学与逻辑学系列、自然科学史论与科学方法论、科学前沿理论与实践、身心素质教育系列。
3、启动校标志性教学成果培育计划按照创建省内一流大学的目标要求,着重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现代化工程、教学实践(习)教育基地、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加大改革和建设力度,加大投入,完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力争通过3-5年的培育与建设,取得一批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优秀教学成果。
4、进行专业评估、品牌专业评审学校专业建设将围绕立足行业、服务社会、进一步开拓人才培养模式新思路,精心制订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建设,采取有重点、分层次建设的思路,首先对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尤其是新办专业)进行合格评估,之后在合格评估的基础上,再评选、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作用的校级品牌专业,并以此为基础带动全校其他专业的整体协调发展。
学校学分补录申请书模板(3篇)
第1篇尊敬的校教务处领导:您好!我是贵校XX学院XX专业的学生,学号:XXXXXXXX。
在此,我因特殊情况未能按照规定完成本学期学分修读,特向贵校教务处申请学分补录。
为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情况及申请理由详细阐述如下:一、个人基本情况姓名:XXX性别:男/女学号:XXXXXXXX专业:XX专业班级:XX班入学时间:XXXX年XX月二、未能完成学分修读的原因1. 疾病原因本学期,由于突发疾病,我于XX月XX日至XX月XX日因病住院治疗,期间未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
经医院诊断,我的病情已得到控制,现已恢复正常。
但由于病假期间耽误的课程较多,导致未能完成本学期学分修读。
2. 家庭原因在本学期,我家中突遇变故,需要我回家照顾家人。
由于家庭原因,我于XX月XX日至XX月XX日请假回家。
在此期间,我未能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导致未能完成本学期学分修读。
3. 课程冲突本学期,我选修了XX课程,与原课程表中的某门课程时间冲突。
由于时间安排不合理,我未能完成该门课程的学分修读。
三、申请学分补录的理由1. 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学习我深知学分修读是完成学业的重要环节,一直将学习放在首位。
在请假期间,我积极关注课程动态,通过线上学习、查阅资料等方式,努力弥补因病假和请假耽误的课程内容。
同时,我认真复习,积极备考,为学分补录做好充分准备。
2. 疾病和家庭原因非本人意愿突发疾病和家庭变故并非本人所能控制,我在请假期间也一直积极与辅导员和任课教师沟通,寻求帮助。
此次请假,我已按照学校规定办理了请假手续,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
3. 课程冲突可通过调整课程安排解决针对课程冲突问题,我已经与任课教师沟通,了解到该门课程可以在下学期进行补修。
我将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下学期顺利完成该门课程的学分修读。
四、学分补录后的学习计划1. 严于律己,加强学习学分补录后,我将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同时,我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自主学习,弥补因病假和请假耽误的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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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学办鄞少薇老师保管,一份交学院教务办公室保管。
2、后半学期结批。
3、专业任选、公共选修、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及开卷考试等课程考试可安排在考试周前一周进行,无需报批。
4、调整课程考试时间必须提前二周申报。
课程考试计划调整申请表
201 -- 201 ( )学期
开课单位
任课教师
课程名称
修读性质
学分
授课对象
原考核方式
拟考核方式
教学起止周
第 周 至 第 周 (周 第 节)
拟调整考试时间
第 周 节
考试地点
调
整
原
因
年 月 日
教研室意见:
签 名: 年月 日
院(系)意见:
签 章: 年月 日
教务处意见:
签 名: 年月 日
5、调整课程考试计划申报表由院(系)集中送教务处审批,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