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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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范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总负责人、ADR专员及相关人员

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关于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处理操作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

1、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同一药品是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2、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调查处理要点:

2.1责令暂停生产(使用)、实施召回,仅仅是第一步,关键是后期原因调查处置,只有问题原因调查清楚,并针对性整改提高,才能真正做到风险化解。

2.2必须以解决问题、防控风险为目标,通过妥善处置一个聚集性信号,解决一个品种甚至一类产品的风险问题。

2.3必须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作用,审评认证、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专家的外脑作用,以及企业的主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2.4坚持用数据说话,包括检验数据和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比如:通过病例报告的分析,可初步确定聚集性信号引发原因(药品本身还是用药不当),明确原因调查应重点关注的对象,必要时应进行扩大检索。特点强调一点,以检查为中心的药品监管机制是国际通行做法,但在我国,还必须发挥药品检验作用(比如,红花注射液引发聚集性信号,经检测热原不符合标准要求)。

2.5必须和企业相向而行,利用各方优势,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研究措施,这既能有效解决当前问题,也有利于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同时,也是监管部门落实放管服要求的重要举措。

2.6群体不良反应,既不同于个例不良反应,又不同于致死致残的药害事件,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

3、发现出现批号聚集性趋势等,应当予以重点关注。批号聚集性趋势,是指特征表现为本企业同一批号或相邻批号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不良反应,例如表现为寒战、发热等反应的病例。持有人对出现批号聚集性趋势的病例,应立即进行评价,开展必要的风险排查。经分析评价认为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应及时与所在地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沟通,对相关批号产品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4、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

5、现场调查和收集的具体资料

(1)病人:既往病史,包括既往类似反应或其他变态反应史、过敏史;

类似反应的家族史;

预防接种史。

(2)不良事件:

病史、临床描述、任何与事件有关的实验室结果和事件的临床诊断。

是否为严重事件及例数:引起死亡;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的或显著的伤残;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治疗及转归情况。

(3)可疑用药:确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生产企业、批号、规格、有效期等;现场获取药品包装盒及说明书。

(4)其他人:使用可疑药品的其他人是否发病;未使用可疑药品的其他人是否发病;是否存在其他共同的致命因素。

6、事件分析

只要有足够的信息,就应尽早建立病因假设。在调查过程中假设是可以改变的,一旦有了假设,调查重点就应放到验证假设上。同时,根据假设可采取适度措施。

通过回答以下问题有助于建立病因假设:

(1)用药与不良事件的出现有无合理时间关系;

(2)是否符合该药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

(3)发生率如何(常见/罕见/无报道);

(4)这种反应可用药品的特性解释吗;

(5)停药或减量后,反应是否消失或减轻;

(6)再次使用可疑药品后是否出现同样的反应;

(7)患者在同时或以前使用过其他药物治疗吗;

(8)患者过去有类似症状吗;

(9)患者有任何伴随或既往病史吗;

(10)已知类似反应与其他疾病同时发生吗;

(11)有何其他起作用的因素吗。

7、采取措施

(1)按要求及时填写《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典型病例要求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提出关联性评价意见。

(2)停用怀疑药品。

(3)抽取怀疑药品送药检部门检验。

(4)组织专家对病例或事件进行分析,会议结果、相关措施及详细资料及时上报上级ADR 检测中心。

8、调查报告

收集群体事件的详细信息,撰写调查报告。内容包括:

8.1基本情况:用药原因、用药时间、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生人数、发生过程、不良事件表现、治疗及转归等。

8.2使用的药品、稀释液及一次性注射器和/或输液器等情况:使用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单位批准文化、生产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稀释液的名称、生产单位、批准文号、生产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和/或输液器的生产单位、规格、注册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8.3药品使用说明书情况:包括用法用量是否正确、不良反应中是否有相关记载、禁忌症、注意事项等。

8.4当地有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包括当地政府、药监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采取的有关措施。其中药监部门采取的有关措施中应明确药品是否进行封存送检。

8.5初步分析:群体用药的合法性、药品是否为合格产品、用法用量是否合理、发生原因分析等。

8.6意见及建议: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切实可行、及时有效的药品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例如,暂停药品使用(全国范围、局部范围;所有批号、涉及批号)、药品检验、药品生产企业检查等。

9、事件追踪

密切关注事件后续发展,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决定追踪观察的时限。

9.1已有病例的追踪。

9.2是否还有新增的病例。

9.3跟踪质量检验结果。

9.4跟踪风险范围、风险控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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