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0):国土资源部关于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诸城市辛兴镇

诸城市辛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诸城市人民政府辛兴镇二〇一七年九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概况 (1)第二章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2)第三章指标调整情况 (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5)第五章主要用地安排 (6)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调整 (7)一、土地用途分区调整 (7)二、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 (8)第七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10)前言为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强化规划空间管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开展辛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本次调整完善主要任务与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新要求,实施好区域发展新定位、新战略,做好与“十三五”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
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下,按照辛兴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合理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服务。
本次辛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按照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的一次调整和完善。
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年为2020年,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致。
第一章概况一、自然条件辛兴镇位于诸城市东北部,北与百尺河镇、昌城镇接壤,东与胶州市为邻,南与林家村镇、密州街办相连,西部与城区的西环、北环对接。
土地总面积8080.28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76%。
辛兴镇以平原为主,南部少数山地、丘陵。
土壤肥沃,非常适合各类农作物生长。
境内有共青团、牛台山两座水库,蓄水总量1025万立方米,芦水河、百尺河穿境而过,流量充沛,属暖温带季风气候,气候特点:春季干燥多风,夏季湿润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年平均降雨量798毫米。
年平均无霜期185天。
日照率58%。
适合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谷子、地瓜、高粱等。
济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规划范围与期限
• 规划范围
济南市行政辖区内所有土地——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
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
• 规划期限
以2006年~2020年为规划期。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 年,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背景
• 土地利用现状
•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优化结构原则
按照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方向和进程,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努力使用地结构和产业 结构优化升级相协调。
•
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土地利用空间分异特征,加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和引导,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促进主体功能区的形成。
•
可持续发展原则
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国土生态屏障用地,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
土地利用战略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
• 人口和城镇化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714万,城镇人口达到478万,城市化水平达到67% 左右;到202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840万,城镇人口达到630万,城市化水平达 到75%左右。 • 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GDP达到3800亿元,年均增长13%,人均GDP达到60000元。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30亿元,年均增长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 到1800亿元,年均增长17%。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7200亿元,年均增长 18%。 到2020年全市GDP达到9000亿元左右,从2010年到2020年年均增长9.00%, 人均GDP达到128000元,完成工业化,城市发展水平从基本现代化向全面现 代化提升 • 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目标 适应济南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构筑一体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到2020年中 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全方式出行的45%;道路用地率达到16%,人均 道路用地面积达到15.2平方米,道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2020 年市域污水回用量将达到4.2亿立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人均城市绿地达到14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8%。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能 耗降低50%以上,清洁能源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70%以上。全市用电量约 为480亿千瓦时,最大负荷为9000兆瓦,全市人均综合用电指标5700千瓦时/ (人· 年)。燃气用气量折合天然气9亿立方米。
国土资发(2010)13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7国土资发(2010)13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自2000年我部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以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管理办法,保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为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是《矿产资源法》确定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对避免或减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各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既要加强审批管理,又要做好服务;做到既保护矿产资源,又有利于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理范围凡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都应按本通知规定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矿山企业在本矿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不需审批。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本行政区优势矿产、紧缺矿产。
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区原则上不得压覆,但国务院批准的或国务院组成部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批准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除外。
三、明确管理分工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除外)累计查明资源储量数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并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
沾化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沾化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前言为更好地保障沾化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沾化区“开发黄三角、融入环渤海、打造新沾化、融入主城区”新目标,打造“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沾化区的实际情况,对《沾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
本次调整完善主要任务与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新要求,实施好区域的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在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下,按照沾化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衔接《沾化区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6年修改),落实“十三五”期间区域发展战略与重大项目用地安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合理确定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服务。
本次沾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按照新任务、新要求对《现行规划》进行的一次调整完善。
规划调整完善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调整完善的目标年为2020年,与《现行规划》保持一致。
第一章总则一、调整完善背景国务院在研究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尽快完成各级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201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014年12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了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座谈会,要求省内各地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2016年6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形势的需要,就按时保质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行了部署。
广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饶县人民政府二〇一九年七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背景 (3)一、县域概况 (3)二、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6)三、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0)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16)一、规划指导思想 (16)二、规划基本原则 (16)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8)四、土地利用战略 (20)五、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22)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27)一、土地利用调整原则 (27)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8)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2)第四章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4)一、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4)二、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35)三、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 (37)四、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39)第五章建设用地调控 (40)一、建设用地调控的目标与方向 (40)二、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调控方向 (40)三、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41)四、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5)五、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48)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51)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51)二、优化建设用地配置,促进工业集聚发展 (52)三、稳步推进旧村改造,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52)四、创新城市建设用地理念 (53)第七章土地综合整治 (54)一、土地综合整治原则 (54)二、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55)三、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 (56)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58)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58)二、一般农地区 (59)三、林业用地区 (60)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61)五、独立工矿区 (61)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62)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63)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64)一、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64)二、各乡(镇)主要控制指标分解 (65)三、合理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65)四、重点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6)第十章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 (68)一、土地生态功能区 (68)二、合理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70)三、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统筹协调 (73)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7)一、法律保障措施 (77)二、行政保障措施 (77)三、经济保障措施 (79)四、技术保障措施 (80)五、社会监督保障措施 (81)附表 (83)附表1 广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 (83)附表2 广饶县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86)附表3 广饶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87)附表4 广饶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89)附表5 广饶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90)附表6 广饶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91)附表7 广饶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93)附表8 广饶县规划期间不易确定具体位置占用基本农田项目表 (94)附表9 广饶县农村居民点整治面积汇总表 (96)附表10 广饶县村庄建设规划表 (98)前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空间布局,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结合广饶县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要求,制定《广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
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青岛市人民政府二O一一年十二月目 录前言 (1)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2)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2)第二节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3)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与目标 (6)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与任务 (10)第一节规划范围与期限 (10)第二节指导思想 (10)第三节规划原则 (10)第四节主要任务 (11)第五节规划依据 (12)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14)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4)第二节规划目标 (14)第三节主要调控指标 (1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8)第一节调整与优化原则 (18)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8)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0)第五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23)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3)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6)第三节区、市土地利用调控 (31)第六章保护与合理利用农用地 (33)第一节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3)第二节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 (35)第三节保护和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 (36)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7)第一节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不断优化 (37)第二节保障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用地 (39)第三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0)第四节加强建设用地集约挖潜 (41)第五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1)第八章土地生态环境保育与建设 (44)第一节完善结构性生态保育空间 (44)第二节强化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5)第三节全面实施绿化建设工程 (46)第四节加强管护稳定湿地生态系统 (47)第五节加大海岸带土地保护 (48)第九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控制 (49)第一节建设用地布局及发展方向 (49)第二节建设用地规划及控制指标 (49)第三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 (50)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3)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3)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 (54)第十一章规划实施管理措施 (56)第一节完善逐级控制管理体系 (56)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目标管理 (56)第三节加大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指标管控 (56)第四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经济措施 (57)第五节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建设 (57)附 表附表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基础数据表(2005年) (58)附表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控指标表 (59)附表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构调整表 (60)附表4各区、市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面积指标表 (61)附表5各区、市园地、林地面积预期指标表 (61)附表6全市及各区、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表 (62)附表7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表 (63)附表8各区、市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表 (63)附表9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面积表 (64)附表10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表 (65)附 图附图1青岛市区位图附图2青岛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附图3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附图4青岛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附图5青岛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附图6青岛市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附图7青岛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2006-2020年)附图8青岛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附图9青岛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前 言青岛市是中国东部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特色城市。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采用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139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采用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1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5f3fdf2a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76.png)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采用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采用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3]139号)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为适应土地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部部署了12个县级和14个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
准确的数据是科学编制规划的基础。
为保证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厅(局)地籍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规划修编工作的认识,积极配合,严格把关,保证规划修编采用的基础数据、图件等资料的准确性。
二、规划基期为2001年或2002年,规划基数必须采用当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或者经省级国土资源厅(局)地籍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经部审查确认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
三、开展更新调查的县级、市(地)级试点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更新调查时,应对行政辖区的各类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更新调查数据与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对比,重点对建设用地和耕地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查找并分析数据差异的具体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四、请各厅(局)地籍管理部门加强对规划基数的审核工作,并向部提交专题报告,报告应包括采用的基数、核查情况、数据分析、具体意见等。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结束——。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1.10
•【文号】国土资发〔2017〕2号
•【施行日期】2017.01.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
现将《国务院关于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6〕209号)和《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附件: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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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
2017-06-14 | 来源:规划司
国土资函〔2017〕35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山东省及11个重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有关指标的请示》(鲁政呈〔2016〕72号)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山东省及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泰安市、威海市、临沂市、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印送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总量指标和调整原则,抓紧推进省级以下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健全人地挂钩机制为着力点,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经批准后,请于2017年11月底前将规划数据库统一整理汇交到我部。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