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性质符号表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类别代号大中小类类别名称范围类类居住小区、居住居住用地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住宅用地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R11低密度住宅用地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R1R12商品住宅用地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包括以低收入者R13经济适用住房用教工、公务员等特定地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地政府组织建设以RR14廉租房用地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效劳设施用地。
如托R2大众效劳设施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R3道路用地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R4绿地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寓居区及寓居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公共设施用地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
不包孕寓居用地中的大众效劳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C1市属机关,如人大、XXX、群众当局、C11市属办公用地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和企奇迹办理机构等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C12非市属办公用地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C2贸易金融业用地商业、金融业、效劳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综合百货市肆、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C21商业用地金交电、文化体育、C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市肆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C22金融保险业用地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和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商务办公用地各种商务办公、写字楼等用地饮食、照相、理C24服务业用地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旅馆、款待所、XXX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C26市场用地市场、小商品市场、产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新闻出版、文化文化用地艺术团体、播送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1消息出版用地各种通信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各种文化艺术团地体等用地各级广播电台、XXX和转播台、差C3转台等用地大众图书馆、博C34图书展览用地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片子院、剧场、C35影剧院用地音乐厅、杂技场等演进场合,包孕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独立地段的游乐C36文娱用地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体育用地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孕学校单位内的体育用地C4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C41体育场馆用地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C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医疗、保健、卫医疗卫生用地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邮电设施用地
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雨水,污水泵站,排渍站,处理厂,地面专用排水管廊等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他用地(E)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粪便,垃圾的收集,转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U5
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
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R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3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C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
C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测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C53
休疗养用地
休疗养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等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DOC)
露天矿用地
各种矿藏的露天开采用地
G12
街头绿地
沿道路、河湖、海岸和城墙等,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起装饰性作用的绿化用地
G2
生产防护绿地
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
G21
园林生产绿地
提供苗木、草皮和花卉的圃地
G22
防护绿地
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及绿地
D
特殊用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
D1
军事用地
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C11
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C21
商业用地
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C3
文化用地
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C31
新闻出版用地
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C33
广播电视用地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C34
图书展览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
C35
影剧院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用地性质符号 (1)
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通用航空、水上运动 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 施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 、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 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 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停车场等 用地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 独立地段的城市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站点用地 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交通服务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及附属设施,公共汽(电)车首末站、停车场(库)、保养 场,出租汽车场站设施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 用独地 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 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城市取水设施、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加压泵站、高位水池等设施用地 变电站、开闭所、变配电所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 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 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场用地 集中供热锅炉房、热力站、换热站和地面输热管廊等设施用地 邮政中心局、邮政支局、邮件处理中心、电信局、移动基站、微波站等设施用地 广播电视的发射、传输和监测设施用地,包括无线电收信区、发信区以及广播电视 发射台、转播台、差转台、监测站等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固体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等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厂等及其附属的构筑物用地,不包括排 水河渠用地 垃圾转运站、公厕、车辆清洗站、环卫车辆停放修理厂等用地 垃圾处理、危险品处理、医疗垃圾处理等设施用地 消防、防洪等保卫城市安全的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消防站、消防通信及指挥训练中心等设施用地 防洪堤、防洪枢纽、排洪沟渠等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施工、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放空间用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 已游憩、纪念、集会和避险等功能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
城乡用地分类及代码表
属于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用地,不包
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 地
电视大学、夜校用地
聋、盲、哑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C65科研设计用地
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 包括附设于其它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等用地
C54其它医疗卫生用地
除上述医疗卫生设施以外的其它医疗卫生设施的用地,包括休养所和疗
养院等用地
C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特殊学校等各类教育设施以及各 类科学研究、勘测及测试机构的用地。不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和幼托 用地
C61高等学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 地
U11供水用地
水厂及其附属构筑物,原水与供水泵站(水库)、管渠及相关设施,供
水采灌井、养护工区、营业站点等
U12供电用地
电站所、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
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U13供燃气用地
储气站、调压站、罐装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用地,不包括煤气厂用地,
C7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 作其它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
C8商务办公用地
除行政办公用地以外的金融、保险、证券、咨询等行业及其它各类公司 的办公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C9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除以上设施之外的市级、区级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
初级中学用地
Rs4小学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a9用地性质
空闲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用地 城镇、村庄、独立用地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 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等用地
类。城市建设用地分为8大类、35中类、 44小类。 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
表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范围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区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住区主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布局较完整、环境良好的多、中、高层住 区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住区内城市支路以下的道路、停车场及其社区附属绿地
用地性质分类及代码-a9用地性质
轨道交通地面以上部分的线路用地 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公交枢纽及其附属用地 静态交通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地面部分)的车辆段、地面站、首末站、停车场 (库)、保养场等用地,以及轮渡、缆车、索道等的地面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表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R11
住宅用地
R1
R12
服务设施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R20
保障性住宅用地
R
R2
R21
住宅用地
R22
服务设施用地
三类居住用地
R3
R31
住宅用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1
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A2
A21
图书展览设施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以及各类公司总 部及综合性商务办公楼宇等用地
音乐、美术、影视、广告、网络媒体等的制作及管理设施用地 邮政、电信、工程咨询、技术服务、会计和法律服务以及其他中介服务等的办公用地 各类娱乐、康体等设施用地 单独设置的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 施用地 单独设置的高尔夫练习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 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铁路用地
H2
H22
公路用地
H23
港口用地
H24
用地性质分类表代码
公共绿地
G11 G1
公园
G12
街头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G21 园林生产绿地 G2
G22
防护绿地
D D1
特殊用地 军事用地
向 公众开 放,有一 定游憩 设施的 绿化用 地,包括 其范围 内的水
域 综
合性公 园、纪念 性公园、 儿童公 园、动物 园、植物 园、古典 园林、风 景名胜 公园和 居住区 小公园 等用地
屋建筑、 设备安 装、市政 工程、绿 化和地 下构筑 物等施 工及养 护维修 设施等
用地 殡
仪馆、火 葬场、骨 灰存放 处和墓 地等设 施用地
除 以上之 外的市 政公用 设施用 地:如消 防、防洪 等设施
用地 市
级、区级 和居住 区级的 公共绿 地及生 产防护 绿地,不 包括专 用绿地、 园地和
林地
U
U14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用地
供电用地
供燃气用地 供热用地
区级的 市政公 用设施 用地,包 括其建 筑物、构 筑物及 管理维 修设施 等用地
供 水、供 电、供燃 气和供 热等设 施用地
独 立地段 的水厂 及其附 属的构 筑物用 地,包括 泵房和 调压站 等用地
变 电站所、 高压塔 基等用 地。不包 括电厂 用地,该 用地应 归入工 业用地 (M)。 高压走 廊下规 定的控 制范围 内的用 地,应按 其地面 实际用 途归类
学校及 工读学
校等用
地
科学研Leabharlann 、勘测设C65 科研设计用地 计、观察 测试、科
技信息
和科技
咨询等
C7 C8 M M1
文物古迹用地 其它公共设施
工业用地 一类工业用地
机构用 地,不包 括附设 于其它 单位内 的研究 室和设 计室等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C21
商业用地
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T5
机场用地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
T21
高速公路用地
快速路用地、高速公路用地
T22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T3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T4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用地
T41
海港用地
海港港口用地
T42
河港用地
河港港口用地
C8
其它公共设施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用地
M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及其它用地(E)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W1
普通仓库用地
用地性质分类表
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
道路用地 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
的道路用地
S11 主干路用地 快速干路和主干路用地 S1 S12 次干路用地 次干路用地
S13 支路用地 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
S14
其它道路用地
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道路用地,如步行 街、自行车专用道等用地
S
广场用地
及其它用地(E)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
一类工业用地 的工业用地,如电子业、缝纫工业、工艺品
制造工业等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
二类工业用地 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
纺织工业等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
三类工业用地
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 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
U2
轮渡(陆上部分)用地
U22 货运交通用地 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其它交通设施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交通指挥中
U29
心、交通队、教练场、加油站、汽车维修站
用地
等用地
U3
邮电设施用地 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
U
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用地
雨水、污水处 雨水、污水泵站、排渍站、处理厂、地面专
E21 菜地
E2 E22 灌溉水田
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 等用地 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 灌溉,用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 物的耕地
E29 其它耕地 除以上之外的耕地
E3
园地
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园地
E E4
林地
城市用地性质分类表及代号
殡葬设施用地
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消防、防洪等设施用地
G
绿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及消费防护绿地,不包括专用绿地、园地和林地
G1
公共绿地
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G11
公园
综合性公园、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古典园林、风景名胜公园和居住区小公园等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C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
C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C53
休疗养用地
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银行及分理处、信誉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C23
商务办公用地
各种商务办公、写字楼等用地
C24
效劳业用地
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C25
旅馆业用地
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C26
市场用地
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C63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
规划小知识之用地性质
规划小知识之用地性质
城乡用地共分为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两大类、8中类、17小类。
用地代码/大类
用地代码/中类
用地名称/小类
H建设用地
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H11城市建设用地
H12镇建设用地
H13乡建设用地
H14村庄建设用地
H15独立建设用地
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H21铁路用地
H22公路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B1
商业设施用地
各类商业经营活动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用地
B11
零售商业用地
商铺、商场、超市、服装及小商品市场等用地
B12
农贸市场用地
以农产品批发、零售为主的市场用地
B13
餐饮业用地
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B14
旅馆用地
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B2
商务设施用地
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综合性办公用地
H23港口用地
H24机场用地
H25管道运输用地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H4特殊用地
H41军事用地
H42安保用地
H5采矿用地
E非建设用地
用地性质符号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一类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其中
三类居住用地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商住混和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其中
文化娱乐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创新型产业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
供水设施用地
面积(公顷) 490.2 44.0 365.2 9.1 26.8 45.0 109.0 34.3 46.2 6.3 8.7 7.9 5.4 20.9 5.4 271.8 30.3 10.5 1.7 2.1 2.4 0.2 12.8 0.7 196.1 174.8 35.7 63.3 1187.1 321.3 38.2 65.7 1其中
公共交通用地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邮电设施用地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其中
公共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安置用地
建设用地
其它用地
湿地
其中
滨江生态绿地 水域
农林地
总计
用地代码 R R11 R21 R31 R22 Rc C C1 C2 C3 C4 C5 C9 C65 T S U U11 U12 U21 U29 U3 U41 U9 G G1 G2 Raz
比例 41.3% 3.7% 30.8% 0.8% 2.3% 3.8% 9.2% 2.9% 3.9% 0.5% 0.7% 0.7% 0.5% 1.8% 0.5% 22.9% 2.6% 0.9% 0.1% 0.2% 0.2% 0.0% 1.1% 0.1% 16.5% 14.7% 3.0% 5.3% 100.0%
土地用地性质表全
附件3:用地分类表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参考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11、军事设施用地: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包括军事指挥机关和营房等;12、宗教用地: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和教学等宗教自用地;13、监教场所用地: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等用地;14、墓葬地:陵园、墓地、殡葬场所及附属用地。
1、铁路线路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林;2、公路用地: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附属设施用地;3、港口码头用地:港口码头用地中人工修建的客货运、捕捞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建筑物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4、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设施用地;5、街巷用地:城乡居民点内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免费停车场用地;6、农用地。
中国政府土地建设 城市规划用地性质分类一般字母代码代表什么意思(R、C、T、S、M、W、G、D、U、E、1 2 3)
C11
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U22
货运交通用地
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U2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如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教练场、加油站、汽车维修站等用地
U3
邮电设施用地
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U41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雨水、污水泵站、排渍站、处理厂、地面专用排水管廊等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E)
R
R2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24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R32
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D2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D3
保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用地(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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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30.3
2.6%
其中
供水设施用地
U11
10.5
0.9%
供电设施用地
U12
1.7
0.1%
公共交通用地
U21
2.1
0.2%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U29
2.4
0.2%
邮电设施用地
U3
0.2
0.0%
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U41
12.8
1.1%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9
0.7
0.1%
7
绿地
G
196.1
16.5%
其中
公共绿地
G1
174.8
14.7%
生产防护绿地
G2
35.7
3.0%
8
安置用地
Raz
63.3
5.3%
建设用地
1187.1
100.0%
9
其它用地
321.3
其中
湿地
38.2
滨江生态绿地
65.7
水域
127.5
农林地
89.9
总计
1508.5
附表二:规划用地构成表
序号
用地名称
用地代码
面积(公顷)
比例
1
居住用地
R
490.2
41.3%
其中
一类居住用地
R11
44.0
3.7%
二类居住用地
R21
365.2
30.8%
三类居住用地
R31
9.1
0.8%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22
26.8
2.3%
商住混和用地
Rc
45.0
3.8%
2
公共设施用地
C
109.0
9.2%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C1
34.3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9%
商业金融业用地
C2
46.2
3.9%
文化娱乐用地
C3
6.3
0.5%
体育用地
C4
8.7
0.7%
医疗卫生用地
C5
7.9
0.7%
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9
5.4
0.5%
3
创新型产业用地
C65
20.9
1.8%
4
对外交通用地
T
5.4
0.5%
5
道路广场用地
S
271.8
22.9%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