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与问答题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 行政主体2. 行政许可3. 行政复议4. 行政相对人5. 抽象行政行为6. 行政补偿7. 地域管辖8. 行政确认9. 行政许可10. 行政裁决11. 管辖权的转移12. 行政法律关系二、选择题1. 下列活动形成的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是()A. 工商局给所属干部纪律处分B. 工商干部上街宣传法律C. 财政局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D. 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2. 以下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B.省人民政府C. 市政协D.县纪律检查委员会3. 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 合法性B. 合理性C. 合法性与合理性D. 适当性4. 公民甲住在A 区,在B 区建有生产加工企业,且A、B 区同属于C市。
某日,C市人民政府所属有权行政机关对甲所拥有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停产并予以查封。
甲对此决定不服,那么,他应向哪个法院起诉?()A.向A区法院起诉B. 向B区法院起诉C. 向C市中院起诉D. 以上三者均可5.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案件裁定的适用范围()A. 驳回起诉B. 财产保全C. 指定管辖D. 中止诉讼6.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A. 国际条约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C. 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D. 宪法7. 王甲、李乙是某大学大四女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产损失。
学校作出决定予以严重警告、并各罚款200元。
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
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拒绝授予学位。
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B. 就授予学位而言,学校是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职权,法院应受理C. 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消学校的处罚决定D. 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8. 某省人民政府为建设一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决定占用沿途部分农民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对被占用土地的农民给予了各种补偿。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填空名词解释题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填空名词解释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填空题1.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2.行政职权一般依其来源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固有职权;另一类是授予职权。
3.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4.理宣理制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白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5.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7.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 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8.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主画审理的办法。
9.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10.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行政机关救济和司法机关救济。
11.行政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13.《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I •兀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4.行政法是调整匝区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总称。
15.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并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
16.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7.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18.国家赔偿以金钱为主,其他赔偿方式为辅。
19.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行政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
2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1、行政,通常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2、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3、比例原则: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
4、信赖保护原则:是政府对自己做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5、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主执法的规定而设置的形式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6、行政主体:指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自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7、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指依据具体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8、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9、行政相对人: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10、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11、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12、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13、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指行政行为已经做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机关组织、个人,非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
14、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所有个人、组织都要受该行为约束,履行该行为确定的义务,不得作出与该行为相抵触或违反该行为的有关要求的行为。
15、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
16、行政处理: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相应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任务,根据行政相对人申请或根据职权依法处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义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
复习题: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2、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3、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过程中与各方当事人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4、行政主体: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5、国家公职关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6、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在行使行政职权和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7、羁束行政行为:指严格受法律的具体规定约束;行政主体没有一点自己选择余地的行为..8、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指法律只规定了原则或一定的幅度或范围;行政主体可以依据原则或在法定幅度内;根据具体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作出的行政行为..9、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对象具体适用法律规范所作出的、只对特定对象产生约束力的行为..10、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广泛、不特定的对象制定具有普遍性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1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12、行政给付: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失业、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根据相对人申请;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相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13、行政确认:指性质功能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14、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处罚程序..15、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16、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行为..17、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实施的;不以设定或改变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为目的;且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18、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19、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20、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使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2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判的活动..22、行政诉讼被告:是指由原告指控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经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23、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指由法律预先规定;在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提供不出证明相应事实的证据;则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24、证据保全: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加以确定和保护的一项诉讼制度..25、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过程中;运用法律规则解决行政案件中权利义务争议并作出裁判的活动..26、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27、行政追偿;是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28、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二、简答题1、简述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是: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即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2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作出行政行为以后;事后如果发现违法;行政机关可以撤销或改变违法的行政行为;但对无过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3行政行为作出后;如果事后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修改或废止;或者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撤销、废止或改变已作出的行政行为..如果这种撤销、废止或改变给相对人带来损失的;要给予相应补偿..2、简述行政法的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以下要求:1妥当性原则..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是为了达到达到相应行政目的或目标;才能实施;2必要性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在多种方案中进行选择;选择成本最小的、收益最大的、对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案实施..3比例原则或相称性原则..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先进行利弊衡量;在确认实施该行为可能取得的公益价值大于可能损害的私益价值时;才能实施..3、简述被授权组织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行政职权来源不同..被授权组织的行政职权来自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而受委托组织的行政职权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为..2组织性质不同..被授权组织是行政主体;而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3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不同..被授权组织是独立的行政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所授之职权;并由其本身就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而受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其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并且由委托机关对其行为向外部承担法律责任..4、简述可以不设行政许可的事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5、简述执行罚的特点..答:执行罚具有以下特点:1执行罚一般适用于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2执行罚的标准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执行机关不能随意确定;3执行罚的数额从行政决定确定的义务主体应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按日计算;并可反复适用;4执行罚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6、简述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有法定依据;3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7、简述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岗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8、简述行政复议调解适用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9、简述行政复议变更决定适用的条件.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10、简述可以一并复议的行政规定的范围..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提出审查申请的的规定有: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4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11、不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包括:1行政主体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2行政主体对其所属国家公务员作出的内部行政行为;3行政主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仲裁等居间行为;4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12、简述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包括三种情形: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13、简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诉讼当事人是发生行政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2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3与行政案件有法律上法律上利害关系;4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14、简述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答:1第三人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第三人是参加到他人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第三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4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两种;可以是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也可以是主动申请参加诉讼..15、简述鉴定结论应载明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1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2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3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4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5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6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16、简述现场笔录应载明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1时间、地点和事项等内容;2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3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4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7、简述人民法院的取证..答:一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二人民法院依申请调取的证据材料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材料..18、简述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庭可以直接认定的证据有: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1345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19、简述国家不承担赔偿的情形..答: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行为..包括不可抗力、紧急避险、第三人过错等.. 20、简述提起再审的条件..答:提起再审的条件是:1必须由享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提出..这些国家机关和人员包括:上级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和各级法院院长..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21、简述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适用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可以适用于以下情形;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22、简述确认违法或无效判决适用的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23、简述撤销判决适用的条件..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1主要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职权5滥用职权24、简述行政诉讼决定的适用范围..行政诉讼决定主要适用以下几种情况;1有关回避事项的决定;2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3决定再审、提审或者指定再审的;4重大、疑难行政案件的处理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25、简述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侵权行为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违法行为;3有损害事实发生;4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5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三、论述题1、论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1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不包括所有行政法律关系的参与人;2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是行政法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并且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一方主体具有恒定性;3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一种;二者具有包容关系;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占有较大比重;但并不能代表行政主体的全部;行政主体除了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的总称;而行政机关只是行政法律关系中具体当事人的称谓;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列;5行政主体主要是一种行政法学的概念;是行政法学为研究行政法律关系而创制的概念;而行政机关主要是一个具体的法律概念;用以指享有某种法律地位;具有某种权力和职责的法律组织..2、论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在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是不一样的..1在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代表国家行政机关;以所在行政机关名义行使国家行政权;其行为的结果归属于相应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在此关系中不作为一方当事人出现;不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2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既不能作原告;也不能作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但如果国家公务员非处在公务员地位时;可以成为行政相对人;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一方主体与行政机关发生关系;对其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从而成为行政诉讼中的原告..3在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则可以以公务员的名义作为一方当事人与行政机关发生法律关系..但因这种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只能在系统内部解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4在行政监督法律关系中;国家公务员可以作为监督对象与监督主体发生关系如行政监察监督;成为监督法律关系中被监督的一方当事人..3、论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答: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四个方面..1、公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法;即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必须尊重和遵守的法律效力..2、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因法定事由或经法定程序;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人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已作出的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3、拘束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要求行政主体有义务保证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内容实现;要求行政相对人应当主动、积极、实际履行义务..4、执行力是指保证已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复议、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不停止执行..4、论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答、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从而形成了行政诉讼法一项特有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两层涵义:1、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1我国宪法组织法把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监督权;交由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系统本身行使;2抽象行政行为涉及政策问题;不宜由法院判断;3抽象行政行为涉及不特定相对人;有时甚至涉及到一个或几个地区乃至全国的公民;其争议不适于通过诉讼途径解决..2、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考虑到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相对分立以及法院和行政机关在对待合法性问题与合理性问题上的相对优势;司法审查原则上不涉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但这也并非绝对;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事项也有权进行合理性审查:1人民法院对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撤销;2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可以直接予以变更..5、试述行政法如何对行政权进行控制和规范..行政法就其实质而言;可以界定为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法;1分行政法主要从三个方面控制和规范行政权:1、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1分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功能是规定各个不同行政机关的职权;行政机关只能在行政组织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不能越权..越权导致行政行为无效;而且行政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就可以防止行政权的无限膨胀;使之限定在法定的必要范围内..2分2、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1分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影响不仅在于其权限的范围;更重要的在于权力行使的方式..如果有严格的程序规范行政权的行使;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规则;其对相对人的权益就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和侵犯..行政程序法是保证行政权正确、公正、有效行使的最重要手段..2分3、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以制约行政权滥用..1分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是在事前控制行政权的范围和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防止行政主体越权和滥用;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则是在事后对行政权进行制约..2分6、论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行政诉讼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有:答:一一般期限1、直接起诉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2分2、经过复议的起诉期限..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在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2分二特殊期限1、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2分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从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涉及不动产的;从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法院不受理..2分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分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限制..1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综合练习及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综合练习及参考答案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填空题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__权利 _和_义务__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__物_、__行为__和__精神财富__。
3.以行政法调整对性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_一般行政法_和_特别行政法_。
二、名词解释1.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 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3.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三、选择题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B)。
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 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ABD)。
A.主体变更 B.客体变更C.形式变更 D.内容变更四、问答题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2、行政法的作用是什么?(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问答题1、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1)行政合法性原则;(2)行政合理性原则。
第三章行政主体概述一、填空题1.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__相对方__申请为前提。
2.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_组织__。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答案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答案一、名词解释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向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是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即时强制——是指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二、填空题1、准备阶段实施审计阶段处理阶段2、恢复原状返还财产3、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4、1989、4、4、1990、10、15、普通法院6、职权立法授权立法7、行政拘留、劳动教养8、行政机关救济、司法机关救济三、简答题1、我国行政诉讼的特征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
4、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
2、我国行政机关设置应遵循的原则1、适应需要原则。
2、精简原则。
3、高效率原则。
4、依法设置原则3、行政诉讼中可以合并审理的情况1、两上以上的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不服想同一法院提起诉讼的。
2、行政机关就同样的事实,对若干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被处理的人不服,分别起诉到同一人民法院的,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
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况。
四、论述题行政处罚的概念(3分)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试题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试题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2、行政委托: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3、派出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亦称分支机构或驻地机构。
4、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依法实现的方式、步骤与过程。
二、填空题1、行政合法性行政合理性。
2、降级。
3、国务院。
4、罚款。
5、支付赔偿金。
6、行政处罚。
7、法律。
8、执行罚。
9、行为废止。
三、单项选择题1、B2、B3、A.4、D5、D四、多项选择题1、B D2、B C3、A C4、A C5、BC D6、 B C7、ACD8、A B C D9、A B C 10、A C D五、问答题1、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适用依据有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6)被申请人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被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资料。
2、提起行政诉讼应具备什么条件?(1)原告合法。
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行政机关处罚的是李某,那么就不能以李某妻子的名义起诉,只能以李某名义起诉。
(2)被告合法。
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谁是被告。
如张某的营业执照被吊销,被告应是吊销其执照的工商管理局,而不是某位具体工作人员。
(3)起诉的理由合法。
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
(4)符合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起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应在《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范围之内,投诉的法院也应是《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
3、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应符合哪些条件?(1)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2)国家负责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造成的;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是现实已经产生或必然产生的,是直接的,不是间接的;赔偿是法律规定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简答题、论述题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程》简答题、论述题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有何特点?答:行政法就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有以下特点: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3、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4、行政法渊源的复杂性。
2、如何理解行政主体的概念?答: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行政主体的含义:(一)行政主体是一种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二)行政主体是参加行政法律关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三)行政主体是依法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四)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五)行政主体是能独立对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3、国家公务员与行政主体是什么关系?答:公务员对行政主体有法律上的职务隶属关系,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理解:1、行政主体的职权、职责、权限和优先权涉及公务员。
2、公务员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必须以行政主体的名义,并依据行政主体的意志办事。
4、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及效力内容。
答:一般说来,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一)行为主体合法。
(二)行为内容合法。
(三)行为程序合法。
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依据通说,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四个方面。
5、什么是行政立法?行政立法有何特点?答:行政立法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行为。
行政立法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立法具有行政性。
(2)行政立法具有立法性。
6、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有:一、合法性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便民原则。
四、救济原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 行政主体2. 行政许可3. 行政复议4. 行政相对人5. 抽象行政行为6. 行政补偿7. 地域管辖8. 行政确认9. 行政许可10. 行政裁决11. 管辖权的转移12. 行政法律关系二、选择题1. 下列活动形成的关系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是()A.工商局给所属干部纪律处分B.工商干部上街宣传法律C.财政局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D.人民法院审查工商局处罚决定2. 以下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A.县级人民代表大会B.省人民政府C.市政协D.县纪律检查委员会3. 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合法性B.合理性C.合法性与合理性D.适当性4. 公民甲住在A区,在B区建有生产加工企业,且A、B区同属于C市。
某日,C市人民政府所属有权行政机关对甲所拥有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停产并予以查封。
甲对此决定不服,那么,他应向哪个法院起诉?()A.向A区法院起诉B.向B区法院起诉C.向C市中院起诉D.以上三者均可5.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案件裁定的适用范围()A.驳回起诉B.财产保全C.指定管辖D.中止诉讼6.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A.国际条约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C.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D.宪法7. 王甲、李乙是某大学大四女生,因在学校宿舍私用电炉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产损失。
学校作出决定予以严重警告、并各罚款200元。
二人因受学校处理,两周未正常上课。
毕业时学校以二人无故旷课拒绝授予学位。
二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学校不是行政机关,无行政处罚权,法院不应受理B.就授予学位而言,学校是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职权,法院应受理C.学校没有行政处罚权,法院应全部撤消学校的处罚决定D.学校授予学位的行为属于执行其本身职能,法院不应受理8. 某省人民政府为建设一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决定占用沿途部分农民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对被占用土地的农民给予了各种补偿。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和问答汇总
(一)名词解释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
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
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法律行为。
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名词解释:(全部)1.行政:在行政法上的意义,通常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2.公行政:指公共组织,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目的、任务而行驶的执行、管理职能。
3.国家行政: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
4.静态行政:是被赋予相应职能的组织单位和个人,指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人员。
5.动态行政:是相应职能的运作,指行政活动、行政行为。
6.形式行政:是根据主体的性质界定的行政,即只有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活动为行政。
7.实质行政:是根据主体活动的性质界定的行政,即不论主体为何公权力机关,只要其活动具有执行、管理的性质,即为行政。
8.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9.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0.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现象为对象的法律分支学科。
11.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则。
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
12.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13.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4.行政法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
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国家公务员、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15.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16.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名词解释和简答题[1]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中,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称为行政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来行使,行政管理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
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
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行政机关: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用权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行政相对方:在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1.行政法:是指对行政过程特别是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加以规范、监督和补救,调整行政与监督行政的主体及其行为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有关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2.依法行政: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控制,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必须依法实施。
3.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兼顾行政目标,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利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
4.信赖保护原则: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管理活动已经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应当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变更这种行为,如变更必须补偿对方信赖损失。
5.法律优位:指行政法规范对行政活动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和支配力,行政主体不得采取任何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措施。
6.法律保留:某些事项专门保留给法律,只能由法律而不得有法律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规定。
7.行政法律关系:为行政法所调整的、以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为其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8.行政主体:依法享有国家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并对由此产生的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9.行政机关: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项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10.行政机构: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需要在其内部设立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设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11.行政职权:行政主体依法所享有的、对某个特定领域或某个方面行政事务按照一定方式进行组织与管理的行政权力。
12.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13.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具有行政权或不行使行政权,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主体,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4.行政法主体:也称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行政法权利的享受者和行政法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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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与问答题答案第一章名词解释:31.行政主体:能以自己几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32.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3.信赖保护原则:政府对自己做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34.依法行政:政府的一切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
35.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时,应使这种不利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使二者保持适当的比例。
四、简答题:36.行政国现象何以产生;(1)传统国家的职能比较简单,只有国防、治安、财税征收等有限的几个方面,小政府大社会。
2分(2)工业革命以后,出现了大量的新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具有持续出现的特点,为了解决这些新的社会问题,政府设立了与之相应的政府部门,几乎每类社会问题的产生都催生了新的政府部门;2分(3)现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生老病死都与政府行为有关,社会称此现象为“行政国”现象。
1分37.行政法从哪几个方面控制和规范行政权;(1)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1分(2)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控制行政权行使的方式;2分(3)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制约行政权的滥用2分。
38.行政征收的特征;强制性1分,无偿性1分,法定性1分,先定性1分和固定性1分39.行政行为撤消及其条件是在其具备可撤消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消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
3分,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1分,行政行为不适当1分,40.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2分。
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3分五、论述题:41.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为主体合法: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通过了相应会议的讨论3分。
行为内容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为目的合乎立法目的3分。
行为程序合法:行为符合法定方式、法定步骤、法定时限3分。
综合分1分第二章名词解释31.形式行政:根据主体的性质界定的行政,即只有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活动为行政。
32.实质行政:根据主体活动的性质界定的行政,不论主体为何公权力机关,只要其活动具有执行、管理的性质,即为行政。
33.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34.国家公职关系:国家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发生的法律关系。
35.行政征用:行政主体出于公共目的,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个人或组织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给予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
四、简答题:36.我国行政法的法源包括哪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条约与协定37.行政行为主体合法的具体要求。
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应通过一定会议作出的行为通过了相应会议的讨论,并且相应会议有法定人数出席,相应决定有法定票数通过38.行政行为的撤消及其法律后果。
在其具备可撤消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消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
相应行政行为通常自撤消之日其方失去法律效力,撤消之前仍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行政相对人仍应履行相应行为为之设定的义务,但行政行为撤消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如果行政行为的撤消是因行政主体过错引起的,且相应行政行为是受益行政行为,撤消的效力也可不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如果行政行为的撤消是因行政相对人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行政行为撤消的效力应追溯到自行为作出之日。
39.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由其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决定。
40.行政处理的特征。
法定性,行政处理的主体是行政主体,行政处理的对象特定,行政处理的内容直接影响特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是具体行政行为。
2分行政处理是要式行政行为,一般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
2分行政处理导致侵权时具有可救济性,行政处理的形式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
1分五、论述题41.行政征收的基本原则。
行政征收法定的原则,2分行政征收公平负担与受益者负担的原则,2分行政征收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分行政征收效率的原则,2分综合分2分第三章名词解释:31.行政行为的执行力: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相对人须自觉履行相应行为为之定的义务,如其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相应主体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相对人履行,如相应主体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则应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32.行政奖励: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国家做出贡献和模范遵纪守法的个人或组织,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的行为。
33.要式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定须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进行的行政行为。
34.行政征调: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紧急需要时,依法征用或调集个人或组织的财物或劳务,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政行为。
35.行政关系: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的各种关系。
四、简答题36.国外行政法的一般法源有哪些?制定法,判例法,习惯和惯例,性质法理,条约和协定。
37.国家公职关系的发生途径。
考任,选任,聘任,调任。
38.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的特征。
强制性,主观能动性,及时,迅捷性。
39.行政给付的特征。
行政给付是行政主体向行政相对人给付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行政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行政给付是一种依申请行政行为,行政给付是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
40.行政许可的含义。
是存在法律一般禁止,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予以一般禁止的解除,行政相对人因此获得了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或权利。
五、论述题41.试论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程序法定原则,2分相对人参与原则。
2分公正原则,2分效率原则,2分综合分2分第四章三、名词解释:31.不单方接触:行政机关就某一行政事项要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对人作出行政决定或裁决,不能在一方当事人不在的情形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和听其陈述,接受其证据。
32.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实施的能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3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后不在犯,以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34.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法律规范仅对行为某的和范围作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形式、幅度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35.行政公开原则:政府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应依法公布,让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有关会议、决定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应允许新闻媒介采访、报道和评论。
四、简答题:36. 法治与用法治理的区别是什么。
法治的基本意思是依法办事。
法治的要求是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违反法律、超越法律的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实质是人民高于政府,政府服从人民。
3分用法来治理是将法单纯的作为工具,以此治理人民,实质是政府高于人民,人民服从政府,因为政府以治者居。
2分37.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管理的对象;12分也是行政管理的参与人;2分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救济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中可以转化为救济对象和监督主体。
2分38.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本身以及对所有其他组织,个人所具有的法律上的效力(1分),主要包括公定力(1分),确定力(1分),拘束力(1分)和执行力(1分)39.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
违法事实确凿2分,有法定依据1分,罚款数额较小2分40.国家公职人事管理关系的主要制度。
考核(1分),奖励(1分),惩戒(1分),晋升(1分),回避(1分)。
五、论述题:41.论行政立法的监督机制。
法规,规章的备案2分;改变或撤消法律,法规,规章的条件2分;改变或撤消法律,法规,规章的权限2分;对法规,规章进行监督审查的程序2分。
综合分2分第五章三、名词解释:31.国家公务员: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32.表明身份制度: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调查或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行为之始,应当向相对人出示履行职务的证明,表明其有权从事该项活动的制度。
33.依职权行政行为:行政主体直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无须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作为启动条件而实施的行政行为。
34.行政行为的公安力: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
35.行政规划: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示有关行政目标,事前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须的各项政策性大纲的活动。
四、简答题36.行政命令与行政立法之区别。
行政命令的本质是为相对人设定义务,是行政处理的一种形式,内容只涉及相对人的义务,不涉及相对人的权利。
3分行政立法,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2分37.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应具备的条件。
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2分相应组织与所授权行使职能无利关系,应具备了解和掌握与所行使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所授行政职能行使所需要的基本设备和条件,对于某些特别行政职能,被授权组织还应具备某些特别的条件。
3分38.行政行为废止及其条件。
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消,相应行为如继续存在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故行政主体必须废止原行政行为。
3分国际,国内或行政主体所在地区的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行政行为以完成原定目标,任务,实现了其历史使命,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2分39.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的程序。
提出申请1分,审查与受理1分,审核1分,批准申请1分,对不与批准的救济程序1分40.行政奖励的特征。
实施行政奖励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目的在于表彰先进,激励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分奖励的对象是对国家,人民和社会作成突出贡献或模范地遵纪守法的个人和组织。
1分内容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是行政行为,是单方行政行为,不具有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