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控制指标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建设部颁布,1999年2月1日施行1 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1.0.3 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城市和城市化2.0.1 居民点 settlement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
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0.2 城市(城镇) city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2.0.3 市 municipality;city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2.0.4 镇 town经国家批准设镇建的行政地域。
2.0.5 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2.0.6 城市化 urbanization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 urbanization level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
2.0.8 城市群 agglomeration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2.0.9 城镇体系 urban system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2.0.10 卫星城(卫星城镇) satellite town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及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3 城市规划概述3.0.1 城镇体系规划 urban system planning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3.0.2 城市规划 urban planning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引言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空间进行合理规划,以到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的目标。
在城市规划工作中,各种术语被广泛使用,但由于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的差异,对这些术语的定义和解释也存在一定的不一致性。
为了确保规划工作的准确性与一致性,制定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术语标准的必要性术语是沟通的根底,准确的术语使用可以确保规划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制定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的主要目的包括: 1. 推动城市规划工作的标准化和标准化; 2. 促进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3. 降低不必要的误解和歧义。
制定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应遵循以下原那么: 1. 准确性:术语的定义应准确无误,防止造成歧义; 2. 全面性:标准应包括城市规划领域中常用的术语; 3. 适用性:标准应适用于不同地区和不同领域的城市规划工作; 4. 可扩展性:标准应允许根据不同场景和需求进行扩展和补充; 5. 统一性:标准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并与国际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的内容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城市规划的定义和范围;2. 城市规划中常用的术语及其定义;3. 城市规划中相关概念的解释;4. 城市规划工作中常见的流程和方法;5. 城市规划中常用的统计和评估指标; 6. 城市规划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制定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的过程应包括以下步骤: 1. 建立标准制定组织或工作组,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组成; 2. 收集和整理各地区和各领域现有的术语定义和解释; 3. 对现有术语进行筛选和分类,确定适用范围; 4. 依据制定原那么进行术语的修订和补充; 5. 组织专家和学者进行讨论和审定; 6. 发布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推广和应用。
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的应用与推广发布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后,应促使各地区和各领域的城市规划从业者广泛应用。
推广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的方式包括: 1. 组织培训和研讨会,向城市规划从业者宣传和讲解术语标准; 2. 制定相关标准和标准,要求城市规划工作必须遵循术语标准; 3. 发布宣传资料和案例分析,向公众普及城市规划根本术语标准的重要性; 4. 在城市规划相关领域的会议和展览中宣传和展示术语标准的应用成果。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1 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统一与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得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她相关领域。
1、0、3 城市规划使用得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得规定。
2 城市与城市化2、0、1 居民点 settlement人类按照生产与生活需要而形成得集聚定居地点。
按性质与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与乡村两大类。
2、0、2 城市(城镇) city以非农产业与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得居民点。
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得市与镇。
2、0、3 市 municipality;city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得行政地域。
2、0、4 镇 town经国家批准设镇建制得行政地域。
2、0、5 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城市行政管辖得全部地域。
2、0、6 城市化 urbanization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得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与完善得过程。
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 urbanization level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得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
2、0、8 城市群 agglomeration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得地区。
2、0、9 城镇体系 urban system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与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得城市群体。
2、0、10 卫星城(卫星城镇) satellite town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得、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得城市。
3 城市规划概述3、0、1 城镇体系规划 urban system planning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与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与职能分工得城镇得分布与发展规划。
3、0、2 城市规划 urban planning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得经济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得综合部署、具体安排与实施管理。
(完整版)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1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一致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拟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合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课、科研及其余有关领域。
1.0.3 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切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切合国家有关强迫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城市和城市化2.0.1 居民点settlement人类依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址。
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农村两大类。
2.0.2 城市(城镇)city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齐集为主要特点的居民点。
包含按国家行政建制建立的市和镇。
2.0.3 市 municipality;city经国家同意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区。
2.0.4 镇 town经国家同意设镇建的行政地区。
2.0.5 市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城市行政管辖的所有地区。
2.0.6 城市化urbanization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变的历史过程,表现为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变以及城市不停发展和完美的过程。
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7 城市化水平urbanization level权衡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目指标,一般用必定地区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率来表示。
2.0.8 城市群agglomeration必定地区内城市散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2.0.9 城镇系统urban system必定地区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拥有有机联系的城市集体。
2.0.10 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在大城市市里外头兴建的、与市里既有必定距离又互相间亲密联系的城市。
3城市规划概括3.0.1 城镇系统规划urban system planning确立不一样人口规模等级和必定地区范围内,以地区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照,职能分工的城镇的散布和发展规划。
3.0.2 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对一准期间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详细安排和实行管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1 总则1。
0。
1 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1。
0。
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1.0。
3 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城市和城市化2。
0。
1 居民点 settlement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
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2。
0。
2 城市(城镇) city以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2.0。
3 市 municipality;city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2。
0。
4 镇 town经国家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
2.0。
5 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2.0。
6 城市化 urbanization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2.0。
7 城市化水平 urbanization level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来表示.2.0。
8 城市群 agglomeration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2.0。
9 城镇体系 urban system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2。
0。
10 卫星城(卫星城镇) satellite town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3 城市规划概述3.0。
1 城镇体系规划 urban system planning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3.0。
2 城市规划 urban planning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控制指标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控制指标1、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积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地块开发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2、建筑密度:是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建筑用地面积的比率,即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X100%建筑密度是控制地块容量和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3、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地(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绿地率是衡量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
4、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5、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建筑间距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没、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常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6、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7、日照间距系数:是指依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8、用地红线: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9、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即城市道路用地与两侧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线。
一般情况下,道路红线即为建筑红线,任何建筑物(包括台阶、雨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10、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是指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或道路边界、地块边界的距离。
11、建筑控制线:是指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12、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13、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一、总则1、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城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的设计、管理、教学、科研及其他相关领域。
3、城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城市和城市化1、居民点 settlement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
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城市和乡村两大类。
2、城市(城镇)city以非农不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3、市 municipality; city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4、镇 town.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5、市域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6、城市化 urbanization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7、城市化水平 urbanization level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般用一定地域内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8、城市群 agglomeration一定地域内城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9、城镇体系 urban system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10、卫星城(卫星城镇)satellite town在大城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密切联系的城市。
三、城市规划概述1、镇体系规划 urban system planning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2、城市规划 urban planning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3、城市设计 urban design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城市规划几个基本术语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条文说明4.3.2 居住用地依据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的规定,本条文释义适用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在编制居住区规划时,仍可按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三级配套,即住宅用地及其配套设施的用地。
4.3.3 公共设施用地按国标GBJ137-90第2 .0.5条的规定,公共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3.4 工业用地按国标GBJ137-90第2 .0.5条的规定,工业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代号E)”。
4.3.7 道路广场用地按国标GBJ137-90第2 .0.5条的规定,道路广场用地包括道路用地、广场用地及公共停车场用地。
道路用地指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
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道路用地,如步行街、自行车专用道等用地,列为“其它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指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
公共停车场库用地是指供社会(包括公用车辆和私人车辆)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4.3.8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依据国标GBJ137-90第2 .0.5条的规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但供电用地中不包括应归入工业用地的电厂用地,关于高压线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则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交通设施用地(公共交通和货运交通等设施用地),邮电设施用地(邮政、电信和电话等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雨水、污水处理和粪便垃圾处理用地),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殡葬设施用地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如消防、防洪等设施用地。
4.3.9 绿地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专用绿地、园地和林地。
4.3.10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中的军事用地,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之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发展和建设进行系统、综合、科学的规划,旨在提高城市的功能、环境和质量,满足人们对居住、工作、出行、休闲等各种需求。
在城市规划中,常用的术语和指标对于制定有效的规划方案起到关键的作用。
以下是城市规划中常用的术语和指标:1.合理用地规划:指通过合理的区划和规划,将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在不同的功能区域,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使城市发展有序、协调,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土地资源。
2.人口规模:城市规划需要考虑城市的人口规模,包括预测、控制和调控城市人口的总量和结构,以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人口密度:指单位面积内的人口数量,通常用于评估城市的人口拥挤程度和空间利用情况。
4.交通规划:包括城市交通网络的规划、道路布局、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和改善,以提高城市的交通效率、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5.绿地比例和绿化率:指城市绿地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和城市绿化面积与城市总面积的比例。
这些指标可以评估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居民休闲娱乐和生态功能。
6.居住用地规划:指合理规划和配置城市居住区,并考虑居住区的供需关系、住房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等因素。
7.商业用地规划:指规划和配置商业区,包括商业中心、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等,以满足市民的购物、娱乐和休闲需求。
8.工业用地规划:指规划和配置工业园区、工业区和工业用地,以支持城市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
9.城市景观规划:着眼于城市的美观、宜居和文化特色,包括规划和设计公园、广场、河流、湖泊等自然景观和建筑物、雕塑等人工景观。
10.城市环境规划:关注城市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提供水、空气和土壤质量的改善措施。
11.历史保护规划:保护和利用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同时保护历史城区的景观和环境。
12.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包括城市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
13.地下空间规划:规划和利用地下空间,包括地下综合管廊、地下商业中心、地下停车场等。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控制指标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控制指标类别:我的文章评论(0) 浏览(853) 2007-12-15 20:48标签:房地产基础知识1、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积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地块开发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2、建筑密度:是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建筑用地面积的比率,即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X100%建筑密度是控制地块容量和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3、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地(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绿地率是衡量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
4、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5、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建筑间距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没、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常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6、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7、日照间距系数:是指依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8、用地红线: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9、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即城市道路用地与两侧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线。
一般情况下,道路红线即为建筑红线,任何建筑物(包括台阶、雨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10、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是指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或道路边界、地块边界的距离。
11、建筑控制线:是指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12、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文档
一、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在实际中,经常遇到下列城市规划指标或有关名词:1.用地性质:是指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
2.用地面积:是指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
3.用地红线: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4.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一定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其中,总建筑面积是地上所有建筑面积之和;建筑用地面积是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面积为准,不含代征用地。
5.建筑控制高度:又称建筑限高,是指一定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
一般地区,其建筑高度,平顶房屋按女儿墙高度计算;坡顶房屋按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
6.建筑密度:是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率(%),即: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7.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8.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
口的方向和位置。
9.停车泊位:是指地块内应配置的停车位数量。
10.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即城市道路用地与两侧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线。
一般情况下,道路红线即为建筑红线,任何建筑物(包括台阶、雨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11.建筑线:一般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12.建筑红线后退距离:是指建筑物最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
13.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建筑间距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14.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0-98 (GB/T 50280—98)一、总则1、为了科学地统一和规范都市规划术语,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于都市规划的设计、治理、教学、科研及其他有关领域。
3、都市规划使用的术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都市和都市化1、居民点settlement人类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地点。
按性质和人口规模,居民点分为都市和乡村两大类。
2、都市(城镇)city以非农不业和非农业人口集合为要紧特点的居民点。
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置的市和镇。
3、市municipality; city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4、镇town.经国家批准设市建制的行政地域。
5、市域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a city都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6、都市化urbanization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都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都市人口转化以及都市持续进展和完善的过程。
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7、都市化水平urbanization level衡量都市化进展程度的数量指标,一样用一定地域内都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8、都市群agglomeration一定地域内都市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
9、城镇体系urban system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进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都市群体。
在大都市市区外围兴建的、与市区既有一定距离又相互间紧密联系的都市。
三、都市规划概述1、镇体系规划urban system planning一定地域范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进展规划。
2、都市规划urban planning对一定时期内都市的经济和社会进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治理。
3、都市设计urban design对都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都市规划的全过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控制指标类别:我的文章评论(0)浏览(853) 2007-12-15 20:48标签:房地产基础知识1、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积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地块开发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2、建筑密度:是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建筑用地面积的比率,即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X100%建筑密度是控制地块容量和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3、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地(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绿地率是衡量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
4、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率(% )。
5、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建筑间距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没、建筑布局形式,以及节约用地等要要求,综合考虑确定。
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常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6、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7、日照间距系数:是指依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8、用地红线: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9、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即城市道路用地与两侧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线。
一般情况下,道路红线即为建筑红线,任何建筑物(包括台阶、雨罩)不得越过道路红线。
根据城市景观的要求,沿街建筑物可以从道路红线外侧退后建设。
10、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是指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或道路边界、地块边界的距离。
11、建筑控制线:是指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
12、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13、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A、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
B、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
C、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D、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E、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
F、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14、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A、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
B、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C、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D、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15、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A、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B、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
C、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D、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E、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确定的几点建议(佛山市顺德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彭松盛)【摘要】简要回顾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形成的历程,提出了控制指标的确定是目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同时简单介绍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组成,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控制指标的一般确定方法,并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常出现的几项调整要求较多的控制指标(如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等),最后就地块用地性质、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配置停车泊位四项控制指标的确定提出建议。
【关键词】区域分析建筑高度控制指标集中绿地率上限与下限控制1. 引言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于20 世纪80 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城市规划层次,其技术框架参考了美国的“区划”。
它近20 年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形体示意阶段、控制指标抽象阶段和目前相对完整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落实总体规划意图为目的,以土地使用强度为重点,它的特点是侧重于运用指标体系体现规划意图,直接服务于城市规划管理。
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和最重要依据,是城市政府积极引导市场,实现建设目标的最直接手段。
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控规仅仅是规划管理的一个参考,未能起到应有的控制与引导作用,大部分内容在管理审批实践中均有所调整。
在工作中,甚至出现规划刚刚编制完成,有关指标就面临更改的强烈要求。
而且,当前控规编制中的突出矛盾是控制有余,引导不足。
过分强调控制作用,忽视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主体多样化、市场和形势瞬息万变的实际,显得缺乏灵活性。
如何合理的确定控制指标以引导和控制城市合理建设发展,已成为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大难题。
2.控制指标的确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工作核心是在准确的土地使用空间组织的基础上,具体确定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两项控制,制定定性、定量的控制要求。
其具体工作是:确定各项用地使用强度、人口密度、建筑的建造量、高度等,这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都由控制指标来表达。
目前,常用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综合指标体系可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种。
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指导性指标:包括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建筑色彩要求、其他环境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控制指标的确定方法一般有反馈法、比较法、经济法、标准法和容量法五种。
其中,标准法主要适用于以居住生活区为主的规划地段,而容量法则只适用于旧城改造与居住区规划。
由于这些方法均有长短,且侧重点不同,故较为科学的做法是结合上述方法综合考虑,通过比较验算后,制定出适宜的控制指标数值,该数值应该是个范围值。
3.几点建议依据有关数据统计和分析,在规划管理部门已经受理的控规调整案例中,集中在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和停车泊位这六项指标的调整需求较多,且就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控制高度这三项指标的调整幅度较大。
下列就顺德实际工作中,调整需求较多的几项控制指标提出如下几点建议:3.1引入“区域分析”,合理进行用地“定位”和“定性” 在很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规划的地块在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阶段一般都已明确其用地性质、道路交通等条件,所以规划师往往直接将规划的重点就放到地块内部的用地布局、交通组织以及形态控制上,从而缺乏对上一层次规划针对本地块所做出的规定性的要求做深入分析。
因此,控制性详细规划从指导思想和规划理念上就缺乏准确的方向,各项规划要素也难以有切实的依据和科学的定位。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引入“区域分析”,结合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将要规划的用地及其周边用地的现状情况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才能保证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正确把握规划用地的“定位”和“定性”,才能更加合理布设规划区内的用地结构和配置配套设施,明确规划区在城市整体景观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承担的角色。
3.2通过高度控制分级和高度分类,进行建筑高度综合控制管理。
3.2.1 高度控制分级“高度控制分级”概念的提出,主要是为了体现城市建筑高度管理中的刚性影响因素与弹性影响因素,在规划管理中需要不同的力度。
仔细分析在影响建筑控制高度的各项因素中,刚性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城市特色风貌和肌理保护因素;文物保护、上层次城市景观控制要求;技术控制因素,如航空港、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建筑。
针对刚性影响因素在规划管理中要求能够也必须以真实、直观的技术手段加以描述和限制,要求以客观标识反映其刚性特征,以真实、客观、精确的技术平台,对建设项目进行客观评价,对不符合限定条件和技术要求的方案实行一票否决,并可以指导和支持方案调整。
弹性影响因素包括:城市轮廓线、街道比例和尺度、城市重点景观视廊等。
对于弹性影响因素,确定指标的基本技术手段为城市设计。
完成城市设计的区域可以将成果作为控制依据,没有进行城市设计区域的个案不宜进行限制。
建议对城市重点区域进行城市设计研究,以弥补此项不足。
对一般区域可不做硬性要求。
根据刚性影响因素与弹性影响因素的控制的不同,提出建筑高度控制分级划分标准(表1)。
其中一级(A)针对的是刚性影响因素的控制;二级(B)和三级(C)针对的是弹性影响因素的控制管理,并根据所处区域对城市景观控制的重要性不同,划分为两级不同高度控制分级,采取不同的规划管理措施。
表1 :建筑高度控制分级注:本分类以《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2005 )第4 . 3. 1条建筑高度的控制中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3.2.2科学合理划定“高度分类”通过研究总结各种建筑规范可以明确,建筑设计标准的划分与建筑的使用性质联系密切。
各类建筑由于使用性质、使用要求不同采取的是完全不同的规范和标准,即使在民用建筑中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设计标准也不同。
因此,在划分建筑高度分类时,可以依据建筑的使用性质不同,分别按民用建筑(分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农业建筑采取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
同时,通过分析研究各种建筑设计规范可以发现,很多影响建筑设计标准的重要因素都与高度指标密切相关。
由于建筑高度的不同,须满足的规范要求也有所不同,例如,建筑防火规范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 —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95 )之分。
所以,在划分建筑控制高度分类时,应与建筑设计规范中的各种要求紧密衔接,这样就可以在后续的建设过程中充分体现节约能源、节约材料的设计理念,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划控制。
因此,在充分研究和总结各项相关建筑设计规范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建筑控制高度管理分类办法:与建筑规范相结合,增加了建筑层数的控制要求,将原有的11项分类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不同划分为3-5类,每级的划分都以一定的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为依据,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
增加建筑控制高度分类的科学性,即每一级别的划分都有“法”可依。
表2 :民用建筑高度分类注:①: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中对建筑控制地带的相关要求为依据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