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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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最新

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最新
2.通过数据分析,掌握遗属补助政策的实施效果,为政策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3.定期向社会公布遗属补助统计数据,提高政策透明度。
十五、培训与指导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的理解和业务操作能力。
2.对基层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业务指导,帮助其更好地为退休人员和遗属提供服务。
2.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抚恤金的支付,应在退休人员身故后的三个月内完成。
3.医疗补助根据遗属提供的医疗费用发票,按季度结算并支付。
五、权利与义务
1.遗属应如实提供申请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有义务及时为遗属办理申请手续,并协助遗属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确保补助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
三、补助标准
1.遗属生活补助: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遗属一次性生活补助。
2.遗属抚恤金:根据退休人员身故前的工作年限,给予遗属一定期限的抚恤金。
3.医疗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遗属,按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给予医疗补助。
四、申请及审核流程
1.退休人员遗属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遗属在享受补助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重新审核资格的,应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六、政策宣传与咨询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的政策知晓度。
2.设立专门的政策咨询窗口,为退休人员和遗属提供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
3.定期开展政策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政策调整应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别是退休人员和遗属的意见和建议。
九、资金保障

2016-2017年大连遗属补助政策及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2016-2017年大连遗属补助政策及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2016-2017年大连遗属补助政策及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申请对象:
1、父亲或丈夫年满60周岁,或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

2、母亲或妻子年满50周岁,或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

3、子女,包括养子女等,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4、弟弟或妹妹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5、遗属系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在校学生(不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列入范围。

申请资料:
1、《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
2、申请人户口本;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本人与死亡职工的社会关系材料证明;
5、无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需提供);
7、孤儿或孤寡老人证明(孤儿或孤寡老人需提供);
8、学籍证明(年满16周岁,且尚在普通中学/高校/中专/技校学习的在校学生);
9、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相关文件。

申请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青岛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即时办理。

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提供材料;。

黑龙江抚恤金发放标准2016年

黑龙江抚恤金发放标准2016年

黑龙江抚恤金发放标准2016年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一、死亡抚恤金一次性发放标准1.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2.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3.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

二、非因公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1.丧葬补助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

2.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按20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月,低于4000元按4000元发给职工死亡丧葬费补助标准1、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为4000元。

2、凡因工(公)死亡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为5000元。

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1.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1.每人每月补助费为230元;2.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为195元。

3.居住在本省其他地区城市一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为210元。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标准1.被批准为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工资;2.因公牺牲(因公死亡)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3.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

2016丧葬费抚恤金全国没有统一标准。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

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抚恤金发放标准2016年

抚恤金发放标准2016年

抚恤金发放标准2016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16年的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一、对象范围。

2016年的抚恤金发放对象主要包括因公殉职、因公疾病致残、因公死亡或残疾的军人、公安民警、武警、消防人员、国防科技工业企业职工等。

二、发放标准。

1. 因公殉职的对象,其遗属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其遗属月平均工资的60倍。

2. 因公疾病致残的对象,其本人可获得一次性伤残抚恤金,标准为其本人月平均工资的60倍。

3. 因公死亡或残疾的对象,其本人或遗属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其本人或遗属月平均工资的50倍。

4. 因公疾病致残的对象,其本人可获得一次性伤残抚恤金,标准为其本人月平均工资的50倍。

5. 因公疾病致残的对象,其本人可获得一次性伤残抚恤金,标准为其本人月平均工资的40倍。

三、发放程序。

1. 抚恤金的发放程序主要分为申请、审核、批准和发放四个环节。

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申请,经审核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由财政部门进行发放。

2. 发放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年底,具体时间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而定。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材料等到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申请。

2. 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3. 抚恤金发放标准如有调整,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五、结语。

抚恤金是国家对因公殉职、因公疾病致残、因公死亡或残疾的人员及其遗属的一种补偿和关怀,是社会的责任和担当。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抚恤金的公平、公正发放,让受益对象真正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怀和温暖。

离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

离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

离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离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是指对离休人员的遗属在离休人员去世后享受的一种经济补助。

离休人员是指已经享受国家规定的离休待遇的人员,包括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的离休人员。

离休人员去世后,其遗属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享受一定的经济补助,以缓解其生活压力。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离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主要包括丧葬补助和抚恤金两部分。

丧葬补助是指对离休人员去世后的丧葬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以减轻遗属的经济负担。

抚恤金是指对离休人员去世后的遗属给予一定的经济抚恤,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具体来说,丧葬补助标准根据离休人员所在单位的规定而定,一般包括丧葬费用的一定补助金额,用于支付丧葬所需的各项费用。

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一般是按照离休人员享受离休待遇的标准来确定,一般是按照离休人员退休时的工资水平和离休待遇标准来计算,并根据遗属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离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在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标准和政策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一般情况下,离休人员去世后,其遗属需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方可获得相应的补助。

总的来说,离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是为了保障离休人员去世后其遗属的基本生活,减轻其经济负担,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

对于离休人员的遗属来说,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申请相关补助,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离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的宣传和解释,确保遗属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得到应有的补助。

总之,离休人员遗属补助标准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对于保障离休人员遗属的基本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确保离休人员遗属能够得到应有的关怀和帮助。

抚恤金发放标准2016年

抚恤金发放标准2016年

抚恤金发放标准2016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抚恤金是对因公殉职、因公负伤致残、因公疾病致残的人员及其家属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2016年,各地对抚恤金的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受益人的需求。

以下是2016年抚恤金发放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因公殉职抚恤金发放标准。

对因公殉职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给予抚恤金。

一般情况下,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包括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的年度调整和抚恤金的发放程序。

具体标准根据受益人的身份和遗属情况而定,一般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发放。

二、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金发放标准。

对因公负伤致残的人员,根据残疾等级和致残程度给予相应的抚恤金。

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一般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和康复费用补助等内容。

具体标准由各地残联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发放。

三、因公疾病致残抚恤金发放标准。

对因公疾病致残的人员,根据致残程度和疾病情况给予相应的抚恤金。

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和医疗费用补助等内容。

具体标准由各地卫生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发放。

四、家属抚恤金发放标准。

对因公殉职、因公负伤致残、因公疾病致残的人员的家属,根据受益人的身份和家属情况给予相应的抚恤金。

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包括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和丧葬补助等内容。

具体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发放。

五、抚恤金的管理和监督。

为保障抚恤金的发放公平、及时和规范,各地相关部门对抚恤金的发放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同时,建立健全抚恤金发放工作制度,加强对受益人的帮扶和服务工作,确保抚恤金的合理发放和有效使用。

综上所述,2016年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受益人的实际情况而定,各地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审核和发放,做好抚恤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受益人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抚恤金,得到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2016年死亡抚恤金标准

2016年死亡抚恤金标准

2016年死亡抚恤金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死亡抚恤金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死亡抚恤金的对象。

死亡抚恤金是指国家对因公殉职、工伤致残或者疾病逝世的人员的遗属给予的一次性抚恤金。

对象主要包括因公殉职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等。

二、死亡抚恤金的标准。

1. 因公殉职的人员,其遗属可依法获得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40倍。

2. 工伤致残或者疾病逝世的人员,其遗属可依法获得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当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倍。

三、死亡抚恤金的申领条件。

1. 遗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

2. 遗属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出申领死亡抚恤金的申请。

3. 遗属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申领条件。

四、死亡抚恤金的申领流程。

1. 遗属需向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申领死亡抚恤金的申请。

2. 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将对遗属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法进行核实。

3. 经审核核实无误后,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将依法发放死亡抚恤金给予遗属。

五、死亡抚恤金的维权途径。

1. 遗属如对死亡抚恤金的申领标准、流程等有疑义,可向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2. 遗属如对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3. 遗属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死亡抚恤金的发放方式。

死亡抚恤金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发放,避免现金发放带来的安全隐患。

七、死亡抚恤金的税收政策。

依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对于死亡抚恤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其他。

1. 遗属在申领死亡抚恤金时,需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2. 遗属在申领死亡抚恤金时,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行为。

以上即是2016年死亡抚恤金标准的相关规定,遗属在申领死亡抚恤金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流程进行申领,如有疑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国最新遗属补助标准

全国最新遗属补助标准

全国最新遗属补助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了更好地保障遗属的合法权益,全国各地对遗属补助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

根据最新的相关文件,以下是全国最新遗属补助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遗属补助对象范围。

遗属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因公殉职、因公牺牲、因公负伤致残、因公疾病致残、因公病故的军人、武警、公安民警、消防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的遗属。

二、遗属补助内容。

1. 遗属抚恤金。

对于因公殉职、因公牺牲的遗属,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次性抚恤金。

抚恤金的标准根据遗属的身份和遗属的生活状况而定,具体标准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 遗属生活补助金。

对于因公殉职、因公牺牲、因公负伤致残、因公疾病致残、因公病故的遗属,每月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补助金。

生活补助金的标准也是根据遗属的身份和生活状况而定,具体标准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3. 遗属医疗补助。

对于因公负伤致残、因公疾病致残的遗属,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

医疗补助内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等。

三、遗属补助标准调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各地对遗属补助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

在调整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确保遗属补助标准与时俱进,能够更好地满足遗属的生活需求。

四、遗属补助申领流程。

遗属补助的申领流程相对比较复杂,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一般来说,遗属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

具体的申领流程和条件可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相关部门。

五、遗属补助标准的保障措施。

为了更好地保障遗属的合法权益,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都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和投诉渠道,对于遗属补助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遗属补助标准得到切实落实。

总之,全国最新遗属补助标准的出台,对于保障遗属的合法权益、改善遗属的生活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相关部门需要切实加强对遗属补助标准的宣传和落实工作,确保遗属能够依法享受到应有的补助待遇,真正做到让遗属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

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报批等事宜的通知(精简版)

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报批等事宜的通知(精简版)

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报批等事宜的通知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报批等事宜的通知县属各有关单位:根据赣人〔1980〕018号、赣民发〔1980〕128号、〔80〕赣财行字83号、赣财文〔2000〕14号、赣人字〔2000〕64号、赣民发〔2016〕11号、赣人字〔2016〕288号、赣人字〔2016〕166号、赣人发〔1980〕3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报批和领取事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萍乡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规定,AA县属于火葬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必须实行火葬,所属单位凭火化证明为家属申领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

二、申报审批程序: 1、单位确认职工死亡,收取死亡职工火化证明和需申领遗属生活补助对象户口本。

2、到人社局领取(或按照样表打印)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审批表。

3、按有关文件规定和标准填报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审批表(一式三份,有主管部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公章。

4、携带死亡职工火化证明、需申领遗属生活补助对象户口本、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审批表、遗属生活补助审批表到人社局审批。

5、将审批完毕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审批表、遗属生活补助审批表单位自存和分送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三、填报标准:(一)、一次性抚恤金 1、标准: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计发办法,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津补贴和生活补贴不列入计发基数:(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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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最新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障退休人员及其遗属的福利政策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优化。

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遗属的生活,我国最近对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更新。

本文将就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的最新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一、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概述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是指国家为了保障退休人员去世后其遗属能够继续享受一定的经济收入或福利待遇而制定的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保障,以帮助退休人员遗属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二、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的资格认定根据最新的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退休人员的遗属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到相关的补助:1. 遗属需是退休人员的合法配偶、未婚子女或被法院认定的经济依赖人;2. 遗属需在退休人员去世后仍未再婚或重新建立家庭;3. 遗属需在退休人员去世后5年内提出遗属补助申请。

同时,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还对不同类型的遗属给予了不同的补助标准和范围,具体的补助金额将根据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遗属的身份和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三、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的补助形式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主要以经济补助和医疗保障为主要形式。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补助:退休人员遗属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金,用于支付日常生活所需。

这些补助金的数额将会根据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以及遗属的身份和生活状况来确定。

2. 医疗保障:退休人员遗属可以继续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政策,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的全额报销、门诊费用的部分报销以及特殊药品的优惠等。

此外,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还涉及到遗属子女的教育资助、住房保障等方面,以全面保障退休人员遗属的福利和权益。

四、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政策的申请流程退休人员去世后,其遗属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提出遗属补助申请。

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1. 提供相关材料:遗属需准备退休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遗属本人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2. 填写申请表:遗属需填写遗属补助申请表,并确保申请表上的信息准确无误。

遗属补助实施方案

遗属补助实施方案

遗属补助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遗属补助是指对因公殉职、因公负伤致残或者病故的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边海防工作人员的遗属给予的一定经济补助。

这是国家对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一项重要保障政策,也是对负有特殊职责的公职人员的一种尊重和关爱。

二、补助对象。

遗属补助的对象主要包括因公殉职、因公负伤致残或者病故的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边海防工作人员的遗属。

具体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

三、补助标准。

1. 因公殉职遗属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包括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抚恤补助金等。

2. 因公负伤致残遗属补助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抚恤金、抚恤补助金等。

3. 因公病故遗属补助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抚恤金、抚恤补助金等。

四、申请流程。

1. 遗属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证明、殉职证明、伤残鉴定书等。

2. 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单位或者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提出遗属补助申请。

3. 相关部门接受申请后,进行审核、评定,并给予相应的补助。

五、管理与监督。

1.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遗属补助管理制度,确保补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2. 对遗属补助资金的使用要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3. 定期对遗属补助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政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结语。

遗属补助是国家对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一项重要保障政策,也是对负有特殊职责的公职人员的一种尊重和关爱。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遗属补助政策的落实,让遗属能够得到应有的关怀和保障。

2016年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2016年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2016年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2016年丧葬费抚恤金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16年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年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请问什么是丧葬费?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丧葬费如何计算?它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丧葬费该如何支付?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几次支付?丧葬费应当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由此看来,关于伤葬费的具体赔偿数额,每年都会产生一些变化。

这就需要当事人关注你所在地区的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领取丧葬费抚恤金政策标准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

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

根据黑人保发[2010]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2010年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一、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

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

山东遗属补助标准

山东遗属补助标准

山东遗属补助标准山东省遗属补助标准是指对因烈士、因公殉职、因公牺牲等原因去世的人员的家属给予的一定经济补助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山东省对遗属补助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以保障这些家庭的基本生活。

首先,对于因烈士去世的家属,山东省规定其配偶和子女可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和抚恤补助金。

其中,配偶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20万元,子女每人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10万元。

此外,配偶和子女还可按月领取抚恤补助金,标准为烈士去世前单位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对于因公殉职、因公牺牲的家属,其抚恤金和抚恤补助金标准略有不同,但总体上保障水平较高。

其次,山东省还规定了对因公殉职、因公牺牲的家属的抚恤金和抚恤补助金标准。

对于因公殉职的家属,配偶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15万元,子女每人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8万元。

对于因公牺牲的家属,配偶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10万元,子女每人可获得一次性抚恤金5万元。

同时,配偶和子女也可按月领取抚恤补助金,标准为因公殉职、因公牺牲者去世前单位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在享受抚恤金和抚恤补助金的同时,山东省还为这些家庭提供了其他方面的帮助。

比如,对于因烈士、因公殉职、因公牺牲的家庭,山东省还规定了子女的教育补助政策,以及配偶的就业优惠政策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这些家庭的基本生活,并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总的来说,山东省对遗属补助标准的规定,体现了对因烈士、因公殉职、因公牺牲者家属的关爱和支持。

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利于激励更多的人投身于保卫国家、维护社会安宁的事业中。

希望山东省的这些政策能够得到更多的宣传和落实,让更多的家庭受益,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2016遗属补助标准

2016遗属补助标准

2016遗属补助标准
2016年遗属补助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遗属补助金条例》,2016年遗属补助标准有以下规定:
一、遗属补助对象。

遗属补助对象包括因公殉职、因公牺牲、因公疾病致残、因公疾病死亡的公安民警、消防人员、边防官兵、武警官兵、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因公殉职、因公牺牲的人员的遗属。

二、遗属补助标准。

1. 因公殉职、因公牺牲的遗属,按月领取抚恤金和抚恤补助金。

抚恤金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抚恤补助金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倍。

2. 因公疾病致残、因公疾病死亡的遗属,按月领取抚恤金和抚恤补助金。

抚恤金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抚恤补助金标准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0.5倍。

三、其他补助。

除了抚恤金和抚恤补助金外,遗属还可以享受医疗补助、子女教育补助等福利待遇。

四、领取条件。

遗属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申请领取遗属补助金,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领取。

五、结语。

遗属补助标准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因公殉职、因公牺牲、因公疾病致残、因公疾病死亡的人员的遗属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希望各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遗属补助金的发放及时、准确,让遗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

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

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
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是指对于因公殉职、疾病、意外等原因去世的公职人员的家属给予的经济补助标准。

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的出台,旨在保障公职人员家属的基本生活,体现了国家对于公职人员的关爱和对其家属的责任。

下面将就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的对象范围包括因公殉职、疾病、意外去世的公职人员的合法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对于不同对象,补助标准也有所不同。

其次,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的具体标准如下,对于因公殉职的公职人员家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抚恤金,并按月发放抚恤金。

对于因疾病、意外去世的公职人员家属,按月发放抚恤金。

此外,对于因公殉职的公职人员的子女,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教育补助政策。

再次,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的发放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

家属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材料要求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发放。

最后,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的出台,对于保障公职人员家属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于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的宣传和落实,确保其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政策,对于保障公职人员家属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确保山西省遗属补助标准的有效实施,为公职人员家属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帮助。

2016-2017年石家庄遗属补助政策及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2016-2017年石家庄遗属补助政策及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2016-2017年石家庄遗属补助政策及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1.遗属中的孤老、孤小人员;2.经组织确认因公牺牲、死亡的遗属;3.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以用副省级及其以上干部的遗属。

四、一些具体规定1.对有工资收入的死者配偶,按基本人工作年限和基本工资水平确定其是否负担其子女(遗属)的生活补助。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负担子女生活补助:工作年限不满10年,月基本工资低于500元的;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5年,月基本工资低于550元的;工作年限满25年及其以上,月基本工资低于600元的。

月基本工资高出以上标准的,高出部分用于基子女生活补助。

核定配偶工资收入基数办法是:机关实行职级工资的工作台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四项之和;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发的奖金;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发的资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本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发的津贴两项之和。

2.核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要以工作人员死亡时是否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为准。

凡工作人员死亡时其遗嘱不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后来符合补助条件的,一般不再重新核定生活困难补助。

3.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配偶重新组建家庭,其随带子女如果已享受困难补助的可以继续享受。

4.死者有兄、弟、姐、妹两人以上的(不含属于遗属生活困难对象的弟、妹),其父、母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规定标准的50%发给,不足部分由其兄、弟、姐、妹共同负担。

5.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单位,应及时了解遗属经济变化情况,根据情况停发其生活困难补助。

6.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所需经费和审批权限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年一月五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主要是依靠死者生前直接供养的,没有经济来源的下列亲属:1.父、夫年满60周岁,或未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妻年满50周岁,或未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年未满16周岁的,或虽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的,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周岁的,或虽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军人遗属的生活补助费是怎样的

军人遗属的生活补助费是怎样的

军⼈遗属的⽣活补助费是怎样的军⼈遗属的⽣活补助费
军⼈遗属⽣活补助费⼜称定期抚恤费(⾦),它是指为照顾牺牲、病故军⼈遗属⽣活,由牺牲、病故军⼈所在部队发给遗属的⽣活补助费,以保障⽆劳动能⼒或⽆固定收⼊来源的军⼈遗属的基本⽣活需要。

这项待遇在实际⼯作中划分为两种标准:
⼀是牺牲病故军队⼲部、⼠官遗属,从军队⼲部、⼠官牺牲病故的下⽉起,按其原⼯资标准发给遗属6个⽉(阵亡12个⽉)的定期抚恤⾦;
⼆是从军⼈牺牲病故后第7个⽉(阵亡第13个⽉)起,对随军或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部遗属中⽆劳动能⼒⼦⼥、⽗母、遗孀:或者未满规定年龄的⼦⼥,或虽满规定年龄仍在读书的⼦⼥,或没有固定收⼊的遗孀:或虽有固定收⼊但其收⼊不能维持当地⼀般群众⽣活的遗膀,均按规定的抚恤⾦标准发给遗属⽣活补助费。

不符合随军条件的遗蠕不能享受由部队发给的遗属⽣活补助费,但可申请由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发给军⼈遗属⽣活补助费。

沈阳市遗属补助标准

沈阳市遗属补助标准

沈阳市遗属补助标准沈阳市遗属补助标准沈阳市遗属补助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下面带来沈阳市遗属补助标准相关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沈阳市遗属补助标准【1】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为保障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的基本生活,经研究,对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以及按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死亡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等作适当调整和修订。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具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年未满16周岁,或虽满16周岁尚在普通高、中等院校(不包括研究生,下同)、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工作人员生前抚养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虽满16周岁,尚在普通高、中等院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5.夫妻双方都是职工,一方死亡后其父母需要补助的,由死者单位负责,另一方的父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

一方不工作,其父母无其他子女,长期由工作一方供养的,工作一方死亡后,原单位可将不工作一方的父母作为补助对象,不工作一方再婚后,不再补助。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应按月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补助标准,非农业人口按高于本人(补助对象)户籍所在地政府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执行,并随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相应进行调整;遗属系农业人口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

遗属补助领取条件和手续

遗属补助领取条件和手续

遗属补助领取条件和手续
遗属补助是指由政府为依法取得的死者的遗属(包括未成年子女)提供的特定程度的一次性补助金,用于补偿因遗失所致的损失,对社会福利的作用是显著的。

但是,为了防止滥用,政府在规定遗属补助的条件和受理程序时,确立了一些条件和流程,以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性,也为其他申请人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一、遗属补助领取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具体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不满16周岁的孙子、孙女或外祖孙。

2、死者未在当地社会保险系统内参加工伤保险或者社会保险,或者参加过但没有获得待遇。

3、死者因工伤、职业病或者普通意外伤害引起的死亡,其遗属应当经过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确认。

4、死者的遗属年龄不满18周岁,或者满18周岁但未成年,并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二、遗属补助领取手续 1、申请人应准备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死者的死亡证明、与死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2、申请人签订《遗属补助申请书》,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和确认后,提交到当地政府人社部门办理。

3、申请人应携带申请材料到当地政府人社部门,接受当地政
府人社部门的审核。

4、申请人应提供收款人的银行卡信息,由当地政府人社部门将补助金直接发放到收款人的银行账户。

5、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顺利取得补助金。

总之,遗属补助是政府为依法取得的死者的遗属提供的一项福利,为了能顺利申请到遗属补助,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相关流程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取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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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以后,
从去世的下月起,对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生活确有困难的下列亲属,由死者原工作
单位定期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年遗属补助政策的
一些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条件
死亡的工作人员必须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因公牺牲或
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的,其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享受定期补助。

工作人员因违法等
原因造成死亡的,遗属不再享受补助。

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及条件
(一)父、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二)母、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
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三)子女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四)弟、妹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
能力;
(五)遗属系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在校学生(不含硕士、博士研究生)的。

三、补助的标准
符合生活困难补助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按遗属户籍所在地政府
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

城镇居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调整时,
遗属生活苦难补助相应进行调整。

四、其他有关规定
(一)核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应以工作人员死亡时是否符合条件为准。

后来符合补助条件且生活确有困难的,可予以临时补助;
(二)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配偶重新组建家庭的,配偶本人原享受的遗属苦难补助应予以取消;
(三)死者遗属中,因触犯刑律被判刑、管制的,服刑期间停止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四)死者父母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如退休费、个体经营收入等),另一方不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五)参加工作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病故后,其遗属不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遗属,可视人数的多少在本人生前3-5个月的基本工资内,酌情发给一次性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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