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西德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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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工业标准
DIN 17175-1979年5月版
上海电力建设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联合翻译
1997年11月上海
德国工业标准DIN17175-1979年5月出版《耐热无缝钢管供货技术条件》
此标准代替:
DIN 17175第一部分,
DIN17175第二部分及其附页
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的ISO 2604Ⅱ国际标准的关系,请参阅说明。
标有黑点的各节的内容,须在订货时进行协议或可能在订货时注明。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无缝钢管①,包括表1中所列的热强钢制成的用于集箱的管子。这些管子可用于制造温度达600℃和同时是高温下运行的蒸汽锅炉、管道、压力容器和仪表,由于总的负荷和特殊的氧化条件不同,可以降低或升高所列的温度限制。
注①:此外,对应满足德国蒸汽锅炉委员会(DDA)颁布德《蒸汽锅炉技术规程(TRD)》的用于锅炉部件的管子,还应该注意这些规程条款。偶尔也应考虑《压力容器技术规程》(西德AD压力容器规范)
DIN德国标准化研究所钢铁标准委员会(FES)注册;
DIN德国标准化研究所钢铁标准委员会管子、管子联接和管道标准委员会
2.同样有效的标准及参考资料
DIN 2391第一部分冷拉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尺寸。
DIN 2413 钢管:抗内压力的壁厚计算。
DIN 2448 无缝钢管:尺寸与重量。
DIN 2915 水管锅炉用无缝和焊接钢管:一览表。
DIN 2917 热蒸汽管和集箱用的无缝钢管:尺寸(草稿)
DIN 17007第2部分材料编号:1组的分类:钢
DIN 50049 材料试验证明书
DIN 50115 金属材料试验:缺口冲击韧性试验
DIN 50125 金属材料试验:拉伸试验,制备原则
DIN 50136 金属材料试验:管材的环形压扁试验
DIN 50137 钢的试验:管材的环形扩口试验
DIN 50138 钢的试验:管材的环状拉伸试验
DIN 50140 金属材料试验:无精调能力测定计的管子和管片拉伸试验
DIN 50145 金属材料试验:拉伸试验
SIN 合订本3 DIN 标准和钢铁材料手册的钢铁材料简称和材料编号
钢铁检验手册1805 钢铁成品分析的采样和制备试样
钢铁检验手册1915 对热强钢管纵向裂缝的超声波检验
钢铁检验手册1918 对热强钢管横向裂缝的超声波检验
钢铁检验手册1919 对热强钢分层缺陷的超声波检验
钢铁检验手册1925 用于测定密度的管材涡流检验
冶金实验室手册,卷2 金属材料研究
冶金实验室手册,卷6 被推荐的拉伸方法明细表、取样方法、分析方法
3.概念
就本标准说,这些在较高温度时,部分可达600℃,甚至在长期负荷下仍有良好机械性能的钢材,被认为是热强钢。
4.钢种分类
本标准包括表1列出的钢种所制成的管子。*选择钢种是自然的
事情(请参见6.3节)。
5.标志与订货
5.1.根据DIN标准合订本3,其中2.1.1.1和2.1.1.2节说明,组成钢的简称,而按DIN
17007第2部分组成材料编号。
5.2.这些钢种的简称或材料编号应按下面的示例写到产品的缩写符号上去:
示例1:
一根DIN2448 外径38毫米,壁厚2.5毫米,钢种St35.8材料,编号1.0305的无缝钢管其名称写作:钢管DIN2448-St35.8-38×2.5 或者钢管DIN2448-1.0305-38×2.5
5.3.订货时,除了按第5.2条规定的标志外,无论如何应说明所需的总长度和所需的
验收试验证明书,若是非合金钢管,应说明质量等级。除此之外,订货时可根据
其他有黑点“*”标出的部分,就其它细节进行协议。
6.要求
6.1.制造方法
6.1.1.本标准涉及的钢管可用热轧、冷轧、热压、热拉或冷拉方法制造。(参见6.3.1
节)
*说明:只要订货时没有专门协议,在第6.1.1节规定的范围内,钢管的制造方法由制造厂确定。(参见第6.10.2.1.2节)
6.1.2.管子钢可按吹氧法,在平炉或电炉中熔炼,所有钢均应镇静浇铸。
*说明:在6.1.2节规定的范围内,钢材的熔炼方法由制造厂确定;所用方法按要求应当说明。
6.2.质量等级
6.2.1.可以供应其中有各种试验范围特点的Ⅰ和Ⅲ两种质量等级的管子。(请比较表
3)
表3中列出的两种质量等级可考虑用在非合金钢的管子,而合金钢的管子只考虑质量等级Ⅲ。
由于对第Ⅲ质量等级的管子需要不断增加,所以要求在熔炼或再加工时采取专门的措施(如火焰处理或者车削),或者要求有特别细致的熔炼选择。
6.2.2.选择质量等级是需方的事情,这是取决于工作应力的。选择时,在适当情况
下应注意现有的章程和技术规程,如德国蒸汽锅炉委员会发表的锅炉和过热
器管、轮船用的锅炉撑管的规则(TRD102)。在发表此标准时使用极限按表
4确定的。
6.3.供货状态
6.3.1.钢管全长应经过合适的热处理交货。按各钢种,热处理包括:
--------正火
--------退火
--------调质;从淬火温度不断冷却,而接着回火
以及
-------用等温转变方法调整质量。
如果经过热加工后,产生一种满意的相当均匀的结晶组织,则就St35.8、St45.8、17Mn4、19Mn5、和15Mn3钢而言,适当的热处理操作可以认为已经满足了。在同样的前提下,13CrMo44和10CrMo910钢回火就行了,以代替完全的调质处理。无论如何,14MoV63和20XcrMoV121钢是经过调质处理后状态供货的。
6.4.化学成分
根据熔炼分析②,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如果机械与工艺性能符合表5至表7的要求,就允许这些数值有微小的偏差。检验成品管子时,与表1的数值相比,按表2的规定允许有偏差。
6.5.机械性能
6.5.1.室温时管子的抗拉强度、屈服极限、延伸率和缺口冲击韧性必须符合表5的
要求;若温度较高时,0.2%的屈服极限则必须符合表6的要求。这些都适用
于供货状态和本标准第8节的有关试验条件。
6.5.2.本标准附录A包括1%---蠕变极限值以及钢的持久强度数值的资料,所列出
的数值是至今获得的特性曲线分散范围的平均值。这些平均值是经过审核的
现有不断实验结果,并按各种情况经过校正过的。
说明:附录A列出的高温的1%--蠕变极限和持久强度数值的资料,并不意味着使用这些钢允许达到这些温度。允许使用的温度应以运行时的总负荷,尤其是以起氧化皮条件为准。
6.6.工艺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