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学前教育机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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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实验幼儿园规章制度

长宁实验幼儿园规章制度

长宁实验幼儿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是为3-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服务的机构,旨在培养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三条幼儿园应当遵循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四条幼儿园的宗旨是“以人为本,关爱幼儿,诚信办园,精心育人”。

第五条幼儿园主要任务是提供幼儿教育、照顾服务,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六条幼儿园管理层应当依法管理学校,保障教育质量,维护师生权益。

第二章幼儿园管理第七条幼儿园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园服从校长领导。

第八条幼儿园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和决定幼儿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幼儿园设立教研组织,负责研究教育教学方案,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第十条幼儿园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管理学校纪律,维护学校秩序。

第十一条幼儿园设立家长委员会,与家长沟通合作,促进家庭幼儿园教育共育。

第三章幼儿园师资队伍规范第十二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资格证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三条幼儿园鼓励教师参加教育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素质。

第十四条幼儿园教师应当关爱幼儿,耐心教育,树立典范,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该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四章幼儿园日常管理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规范幼儿生活作息,制定合理的课程安排,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当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环境。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障幼儿的安全。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积极与家长沟通合作,建立家庭园区互动平台,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幼儿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五章幼儿园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幼儿园严格执行学校管理规定,规范学校秩序。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禁止体罚幼儿,不得辱骂幼儿,尊重幼儿人格。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保护幼儿权益。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激励幼儿良好行为。

幼儿园基本章程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基本章程制度范文(4篇)

幼儿园基本章程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的管理,确保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指通过组织教育活动,为3-6岁儿童提供学习、生活和游戏等方面的全方位教育,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机构。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培养幼儿的良好品德和习惯,发展幼儿的感知、观察、想象和表现能力,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幼儿园的管理原则是以儿童为中心,注重个别发展,综合发展,重点发展。

第五条幼儿园依法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幼儿入园第六条准入条件:1. 幼儿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园年龄,且身心健康;2. 家长同意幼儿参加幼儿园教育并能履行相关责任;3. 家长出示幼儿的身份证明和健康检查证明。

第七条入园顺序和程序:1. 幼儿园按照入园顺序,提前一年于入园前开展报名和接受申请;2. 根据入园申请情况,确定幼儿园入学计划;3. 公布入学计划,并根据幼儿的身份、户籍、兄弟姐妹等情况制定入学轮流顺序;4. 幼儿园组织幼儿和家长进行入园面试,并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取名单;5. 公布录取名单,并通知家长办理入园手续。

第三章幼儿园教学第八条教学目标:1. 培养幼儿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2. 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社交能力;3. 培养幼儿的观察、思维、创造和表达能力;4. 培养幼儿的运动、音乐、美术和舞蹈等艺术素养;5. 培养幼儿对自然、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初步认知。

第九条教学内容:1. 语言、数学、科学、体育、音乐、美术、舞蹈等各学科;2. 游戏、手工、实践、观察和体验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3. 个别化和综合化的培养方式。

第十条教学实施:1. 园长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师进行教学;2. 教师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并制定教案,组织教学活动;3. 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并及时进行评价和反馈。

第四章幼儿管理第十一条幼儿管理的要求:1. 制定幼儿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计划;2. 组织幼儿参与各种活动,并及时对幼儿进行体格、发育、心理等方面的观察;3. 建立幼儿的档案和评价体系;4. 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幼儿的家庭环境和动态。

早教机构规章制度有哪些

早教机构规章制度有哪些

早教机构规章制度有哪些一、机构管理规定1. 机构名称:明确早教机构的名称,包括中英文名称。

2. 机构性质:说明早教机构的办学性质,如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3. 机构宗旨:明确早教机构的宗旨和办学理念,以及办学目标。

4. 机构组织结构:详细描述早教机构的组织结构和各部门职责。

5. 机构领导班子:介绍早教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

6. 机构教学情况报告:规定早教机构每学年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教学情况报告。

7. 机构财务报告:规定早教机构每年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财务报告。

8. 机构年度计划:要求早教机构每年制定的教学、管理和发展计划。

9. 机构年度总结:规定早教机构每年结束时需要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10. 机构制度改革:明确早教机构制度改革的程序和要求。

二、教学管理规定1. 教学计划:规定每个班级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等。

2. 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早教机构对教师的选拔、培训、考核和激励制度。

3. 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的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学生档案管理、学生考勤等。

4. 教学质量管理:规定早教机构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控制度。

5. 教学设施管理:明确早教机构对教学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和使用规定。

6. 学术讲座和研讨会:规定早教机构开展学术讲座和研讨会的程序和要求。

7. 教学用具管理:规定早教机构对教学用具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规定。

8. 教育科研工作:规定早教机构的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9. 教学改革实施:明确早教机构教学改革的内容、方式和实施步骤。

10. 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规定早教机构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学生管理规定1. 学生招生政策:规定早教机构的学生招生政策,招生条件和程序。

2. 学生注册管理:规定学生入学后的注册程序和学生档案管理规定。

3. 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学生的考勤制度、请假条例和迟到早退管理规定。

4. 学生表现考核:规定学生表现考核的内容、方式和标准。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

鲁布革乡六鲁完小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学前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幼儿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园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杭州市学前教育增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面向主管部门规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4-6周岁的幼儿。

第三条办园理念与办园目的:以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为本,建成新民市优质示范幼儿园。

1、以孩子成长规律为出发点,把握孩子的敏感期,创设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园内环境;2、以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为教育理念为孩子创设故意义的在园生活;3、优化教育质量管理,提高优质教育服务水平。

打造一批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教师队伍。

4、发挥乡中心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协助教育局和乡政府对辖区内的某些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引。

第四条(一)幼儿培养目的 : 健康、快乐、文明、乐学、悦读1.健康:有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心理;2.快乐:情绪快乐,有良好的情绪情感体验;3.文明:文明卫生的生活态度、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4.乐学:对周边的事物感爱好,好奇好问,乐于尝试和探究;5.悦读:养成良好的的阅读习惯,乐于体现。

(二)教师发展目的:敬业勤思好学热爱孩子和本职岗位,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掌握幼儿保育知识,对幼儿发展水平和教育有专业判断,勤于反思教育教学行为,具有幼儿教育的专业能力。

第五条办园特色:健康、和谐1. 健康:让幼儿拥有健康的身体、健康的心理、良好的情商;让教师具有专业能力与专业知识的不断更新和发展;使幼儿园拥有富有生机活力的园所文化。

2.和谐:(1)环境的和谐:创设安全、绿色生态适合幼儿和教师发展需要的校园环境。

搭建家园、社区沟通的交流平台,营造温馨、健康发展的合力,增进教师、幼儿、家长的共同发展。

(2)团队的和谐:充足给于每个幼儿、教师发展的权利与空间,让她们自己去合伙、摸索、发明,萌发自信、自主的阳光心态,形成共力,重在“塑造温馨和谐的团队”。

早教规章制度的格式

早教规章制度的格式

早教规章制度的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早期教育管理,确保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早期教育工作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以儿童为本”的原则,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早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教育目标第六条实施早期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幼儿健康、快乐、积极、综合发展的个体。

第七条通过早期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幼儿智力水平,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

第八条鼓励幼儿发展自身特长,塑造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第九条提倡幼儿自主学习、自我探索,培养幼儿的创造力和自信心。

第三章教育内容第十条按照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设置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教育内容。

第十一条教育内容包括语言、社会、数学、科学、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

第十二条采用多样化、富有趣味性的教学方式,引导幼儿积极参与学习。

第十三条教育内容需注重幼儿的兴趣需求,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和爱好。

第四章教育方式第十四条采用游戏化、体验化的教学方式,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和想象力。

第十五条鼓励幼儿参与集体活动,培养幼儿的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十六条引导幼儿进行实践探究,培养幼儿的观察和思考能力。

第十七条指导幼儿进行自主学习,培养幼儿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

第五章教育管理第十八条早期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严格按照幼儿教育法规要求,制定教师招聘、培训、考核等制度。

第二十条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二十一条定期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给予相应的纠正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早期教育管理部门所有。

学前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学前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

学前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入学及退学规定1. 所有学生入学前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报名表、健康证明、家长身份证明等。

2. 学生入学需按时缴纳学费,并遵守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安排。

3. 学生如需退学,需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 退学时,学生需清缴所有欠费,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退费或补交费用。

二、教学管理规定1.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幼教标准组织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师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定期接受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3. 学校每学年组织教师考核,评选出优秀教师,奖励表彰。

4. 学校建立教学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教学过程的记录和反馈,并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5. 学校定期组织幼儿家长会,沟通交流教育理念和方法,共同关注幼儿成长。

三、安全管理规定1. 学校建立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应急处理能力。

3. 学校每月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确保运行正常。

4. 学校建立幼儿档案管理系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预防接种,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5. 学校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四、纪律管理规定1. 学生需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2. 学生不得私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或校方汇报。

3. 学生不得在校内擅自打闹、斗殴,不得参与赌博、吸烟等不良行为。

4. 学生需保护学校财产和环境,不得损坏学校设施和设备。

5. 学生如有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

五、其他规定1. 学校所有活动均需提前向相关部门备案,确保活动合法合规。

2. 学校每月进行一次校园清洁活动,培养学生爱护环境的意识。

3. 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4. 学校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管理审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幼儿教育机构教务规章制度

幼儿教育机构教务规章制度

幼儿教育机构教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教育机构的教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幼儿教育机构及其教职员工。

第三条幼儿教育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儿童为中心的原则,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第四条幼儿教育机构教务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人性化的原则,积极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办学规章制度。

第五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质量评价和师资培训机制,确保教育质量和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六条幼儿教育机构应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适合幼儿的课程设置,包括启蒙教育、德育、体育、艺术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根据幼儿的学习能力和兴趣,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创造丰富多彩的学习环境。

第八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课程评价机制,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确保教育质量的持续提高。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九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招聘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的教职员工,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建立教师队伍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一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确保教学秩序正常。

第十二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幼儿的学习情况和发展成长。

第四章质量评价第十三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价体系,对教育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第十四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促进教育教学的改进和提高。

第五章师资培训第十五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教育资源,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师资队伍的结构优化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十七条幼儿教育机构应当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教师职业保障和支持。

早教机构的规章制度类型

早教机构的规章制度类型

早教机构的规章制度类型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早教机构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幼儿教育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早教机构全体员工和幼儿家长,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早教机构是一个专门提供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其宗旨是以幼儿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第四条早教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教学原则,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解释及最终解释权均属于早教机构。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六条早教机构应设置合理的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及权限。

第七条早教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幼儿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幼儿个人信息,并严格保密。

第八条早教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员工的教育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早教机构应建立幼儿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幼儿在机构内的安全。

第十条早教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家长沟通机制,保持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幼儿学习情况。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早教机构应按照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

第十二条早教机构应配备优秀的教师团队,保障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十三条早教机构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激发幼儿学习兴趣,培养其兴趣爱好。

第十四条早教机构应定期评估幼儿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案,提升教学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早教机构应建立幼儿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幼儿在机构内的安全。

第十六条早教机构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意外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早教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早教机构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财务公开透明。

第十九条早教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开展收费工作,不得变相收费或强制消费。

第二十条早教机构应定期公开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早教机构应建立严格的纪律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纪律教育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早教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早教园所规章制度

早教园所规章制度

早教园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早教园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早教园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早期教育的政策法规,确保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早教园所全体职工和幼儿家长,是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园所秩序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早教园所应当通过家校合作,打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促进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共同努力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管理规定、教学要求、安全保障、卫生标准、纪律要求等方面。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六条早教园所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方面。

第七条园所领导必须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和管理经验,能够带领园所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保障幼儿教育质量。

第八条园所每年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教育水平和教学技能,保持园所的发展动力。

第九条园所应当建立家长学校协作机制,加强对家长的教育指导,促进幼儿家庭教育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园所应当建立幼儿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幼儿个人信息,确保教育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十一条早教园所应当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根据幼儿的年龄和发展阶段,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园所应当配备合格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园所应当注重幼儿的个性发展,因材施教,兼顾幼儿的身心健康。

第十四条园所应当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对幼儿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五条早教园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幼儿在园所的安全。

第十六条园所应当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园所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幼儿食品的卫生安全。

第十八条园所应当建立急救救助机制,合理规划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卫生标准第十九条早教园所应当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定期对园所环境进行清洁消毒。

第二十条园所应当配备专职保洁人员,保持园所的清洁卫生。

早教中心教务规章制度

早教中心教务规章制度

早教中心教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早教中心的教务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早教中心的教务工作。

第三条早教中心的教务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早教中心的教务工作应当遵循教学相长、诚信为本、服务为先、开放共赢的理念,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早教中心的教学管理要以学生为中心,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六条早教中心要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体系,明确教学组织架构,落实教学工作责任。

第七条早教中心要建立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教师和学生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

第八条早教中心要建立教师评价机制,每学期进行教师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早教中心要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条早教中心要积极引进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拓宽学生的视野。

第三章课程规划第十一条早教中心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兴趣和特长,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规划。

第十二条早教中心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课程计划,确保教学进度。

第十三条早教中心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十四条早教中心要建立课程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跟进学生的学习进度。

第四章教学活动第十五条早教中心的教学活动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潜能。

第十六条早教中心的教学活动要坚持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特点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

第十七条早教中心要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个性化辅导。

第十八条早教中心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章教学质量评估第十九条早教中心要建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早教中心要积极借鉴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持续提升教学质量。

第六章教学安全第二十一条早教中心要建立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幼儿园基本章程制度模版

幼儿园基本章程制度模版

幼儿园基本章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的管理,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成长,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具有法定和约束力,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幼儿及其家长。

第三条:幼儿园管理的原则是“以幼儿为本、健康第一、安全至上、公平公正、科学管理”。

第四条:幼儿园是幼儿教育、保育和管理机构,其任务是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幼儿的综合发展。

第二章:教职工管理第五条:教职工入职应具备相应资格和专业知识,并通过考核。

第六条:教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严守纪律,关爱幼儿,尊重家长。

第七条: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教育行为。

第八条:教职工应每天按时上岗,不得擅自请假,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家长管理第九条:家长应认同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和办学目标,积极配合幼儿园的工作。

第十条:家长应按时将幼儿送到幼儿园,并按时接回幼儿,不得擅自延误。

第十一条:家长应配合幼儿园的活动安排,参与幼儿园的活动,并积极参与家长会。

第十二条:家长应定期与教师沟通,了解幼儿在幼儿园的表现和成长情况。

第四章:幼儿管理第十三条:幼儿应按时到校,不得擅自迟到。

第十四条:幼儿应穿着整洁、干净的衣服,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适合幼儿园活动的服装。

第十五条:幼儿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身心健康。

第十六条:幼儿应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进行打架、争吵等不良行为。

第五章:教学管理第十七条:幼儿园遵循“发展潜能、全面发展”的原则,通过游戏活动、体验活动等方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保证教室的安全和卫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教材,满足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测评,对幼儿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加强进出门和周边安全管理。

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

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

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工作,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前教育机构是指招收3周岁以上不满6周岁学龄前儿童,并对其实施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辖区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四条学前教育机构依法实行登记注册制度。

未经登记注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第五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机关,负责审查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园资格,并颁发《登记注册合格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工作。

第六条中外合作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第七条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学前教育机构设置,应当符合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幼儿园布局规划,达到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二)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学前教育机构必须设置在安全、卫生、无污染的区域内,园舍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要求。

(四)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园宗旨;有合法的机构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有符合国家要求的课程方案;有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要求的保育教育计划。

(五)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八条学前教育机构名称应当规范,并符合相关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得带有与实际不符、可能对公众造成误导的词语。

学前教育机构应先到法人登记机关进行名称核准。

第九条申请筹设学前教育机构,举办者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办报告。

主要包括:学前教育机构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及管理者情况、办园性质(公办、民办)、招生对象、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全日制设餐、全日制不设餐、寄宿制等)、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教培机构章程及规章制度

教培机构章程及规章制度

教培机构章程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培机构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特制定本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及规章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全部教学、管理、培训等活动,所有员工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章程及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保证教育公平、公正及合法化。

第四条机构的宗旨是服务学生,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机构应当招聘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核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学原则,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第八条机构应当定期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改进或调整。

第九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各类培训、讲座等教学活动,如因故请假,需要提前请假并事后补课。

第十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课堂互动,尊重教师和同学,不得干扰教学秩序。

第三章管理规范第十一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及权限,确保组织运作的顺畅。

第十二条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运作的安全和透明。

第十四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正。

第十七条机构应当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确保教学秩序。

第四章学生权益第十八条机构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按规定认真参加教学活动,如有违反规定,应当接受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学生有权获得公平公正的评价和答疑,不得歧视学生的学籍、性别、种族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学生有权申请退费、调换班级等服务,如遇问题应当及时与机构沟通解决。

幼儿园规章制度和章程

幼儿园规章制度和章程

财务管理
预算编制: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预算计划 收支管理:严格控制收支,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营 财务报告:定期向家长和上级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审计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确保财务透明和规范
资产和档案管理
资产分类:固定资产、流动资 产、无形资产等
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登记、使 用、维护、报废等流程
招生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招生对象: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每年秋季开学前 学籍管理: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成长过程
教育教学管理
教育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儿童 课程设置: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设置多样化的课程 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激发儿童学习兴趣和创造力 教师培训:定期对教师进
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幼儿园的 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疾病预防制度:采取措施预防传 染病的传播,如接种疫苗、隔离 病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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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制度:对幼儿园的物品、设 施进行定期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卫生教育制度:对幼儿进行卫生 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意 识
接送制度
接送时间:早上8:00-9:00, 下午4:00-5:00
爱护公物,不损坏幼 儿园的设施和物品
尊重他人,不歧视、 不欺负其他小朋友
遵守交通规则,过马 路时注意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确保 幼儿在园期间的 安全
安全管理措施: 包括门卫管理、 消防安全、食品 安全、活动安全 等
应急预案:针对 各种可能出现的 安全问题,制定 相应的应急预案
安全教育:定期 对幼儿进行安全 教育,提高幼儿 的安全意识和自 我保护能力
附则
幼儿园章程的修改和补充

第三章 学前教育制度

第三章 学前教育制度

(三)历史性 学前教育制度会随着时代的变化发展而不断更新
(四)强制性 对幼儿、家长和幼儿教育工作者有一定的强制作用
(五)灵活性
学前教育制度必须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符合 各国的学前教育国庆,符合时代对幼儿发展的要求。
教学方法、管理形式等灵活多样,
本节内容主要以美国、英国和日本为例,窥见发达 国家的学前教育制度
(三)新中国学前教育机构的曲折发展 稳步发展阶段 盲目发展阶段 调整提高阶段
(一)行政管理体系 统一领导、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二)托幼机构类型及其工作任务 1. 托儿所(3岁以下)
体格锻炼,保证健康 语言 品德 生活习惯等
2. 幼儿园(3岁以上)
身体发育、体质健康 智力培养 品德培养 审美培养
(一)行政管理系统
保育学校
• 国家教 育
• 科学部 • 地方教
育当局
日托中心
• 卫生部 • 地方卫
生局
游戏小组
• 卫生保 健部门
(二)学前教育机构的类型
保育学校
• 2-5岁 • 医疗服务 • 培养良好习惯 • 提供学习环境 • 半日制为主
日托中心
• 2-5岁 • 提供卫生保健
服务 • 教育和教学水
平低 • 全日制
游戏小组
• 5岁以下 • 提供丰富的游
戏活动 • 帮助幼儿及家
长 • 活动的组成
(3部分) • 教师素质和教
育条件较低
(三)学前教育的主要任务
创造力发 展
个人、社 会和情感
发展
交往、语 言和读写
身体发展
数学
世界知识
(一)行政管理体系
幼稚 园
文部省
保育 所
厚生省

幼儿园章程及各项制度公示

幼儿园章程及各项制度公示

幼儿园章程及各项制度公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的管理,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幼儿园基本情况第一条幼儿园的名称为XX幼儿园,是一所面向3-6岁幼儿的教育机构。

第二条幼儿园的办学宗旨为“以爱与关怀滋养幼儿,以快乐与创造引领成长”。

第三条幼儿园地址为XX市XX区XX街XX号,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X平方米。

第三章幼儿园管理机构第四条幼儿园设立董事会,由董事长、校长和家长代表组成,负责幼儿园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幼儿园设立教育团队,包括园长、教师和保育员,负责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

第四章幼儿园招生第六条幼儿园面向3-6岁幼儿招收学生,采用公开招生的方式,不以任何形式收取捐赠或押金。

第七条家长可通过亲自到园内报名或网上填报信息的方式参与招生。

第五章幼儿园教育教学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小班制教学,每班不超过30人。

第九条幼儿园注重幼儿的情感教育,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和社交能力。

第十条幼儿园推行以活动为主的教学方法,注重幼儿的体验和实践。

第六章幼儿园安全保障第十一条幼儿园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第十二条幼儿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幼儿的安全。

第七章幼儿园家园合作第十三条幼儿园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发展。

第十四条幼儿园定期举办家长会、家长沙龙等活动,加强家园合作。

第八章幼儿园其他制度第十五条幼儿园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教职员工爱岗敬业。

第十六条幼儿园设立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幼儿及家长解决心理问题。

第九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八条幼儿园保留对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章程自XX年XX月XX日公示起生效。

XX幼儿园董事会XX年XX月XX日。

学前教育机构章程

学前教育机构章程

学前教育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幼儿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以儿童为中心,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实施科学、系统的教育方案。

第三条本机构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幼儿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机构设立理事会,负责制定教育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确保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本机构设立监事会,对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机构运作透明、合规。

第三章教育目标与内容第七条教育目标是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社会交往能力、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

第八条教育内容包括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领域,注重幼儿情感、认知、身体等多方面发展。

第四章师资队伍第九条本机构重视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具有专业资质和爱心的教师,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实施因材施教,促进每个幼儿的全面发展。

第五章家长合作第十一条本机构鼓励家长参与幼儿教育过程,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共同关注和支持幼儿成长。

第十二条定期举办家长会、教育讲座等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交流平台。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本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主要用于教育活动和设施改善。

第十四条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理事会、监事会及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机构理事会所有。

优秀的幼儿园章程制度范文

优秀的幼儿园章程制度范文

优秀的幼儿园章程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幼儿园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项制度,确保幼儿教育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第二条:遵守法律幼儿园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政策,确保幼儿教育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幼儿园的宗旨第三条:办园宗旨本幼儿园的宗旨是以儿童为本,以发展为目标,促进幼儿全面健康成长。

第四条:教育理念本幼儿园秉承启蒙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引导幼儿形成健康自信的人格。

第三章:办园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幼儿园管理机构本幼儿园设立园长负责全面管理,各部门主任负责具体工作,保证教育教学和管理运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园务会议园长负责召开园务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四章:教育活动第七条:教育目标本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是培养阳光、积极、健康的优秀幼儿。

第八条:教育内容教育内容包括语言、数学、艺术、体育、音乐等各方面的教学,全面促进幼儿的发展。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九条:安全管理本幼儿园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第十条:安全培训幼儿园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家园合作第十一条:家长参与幼儿园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的教育活动,促进家园合作,共同努力。

第十二条:信息沟通幼儿园与家长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沟通教育进展和幼儿表现。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章程修订本章程如需修改,应经园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幼儿园内予以公示。

第十四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结语本幼儿园章程制度范文旨在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

希望各位教职工和家长共同遵守,共同努力,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

幼儿园管理章程

幼儿园管理章程

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性质:公立,属于教育部门举办的从事幼儿教育活动和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公办幼儿园。

第四条办学宗旨:一切为了孩子的未来着想,让孩子在学习中健康成长。

使幼儿园成为儿童生活的家园、游戏的乐园、艺术的花园,让孩子愉快健康地成长。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培养对象: 3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

第五条 ***,为中心校聘任的幼儿园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具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管理权。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导管理。

第七条幼儿园园址:*县**镇**村。

第二章办学范围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

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3-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

第十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周边村庄。

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6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180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力争办成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儿园学风:勤学、乐思、钻研、进取。

中心幼儿园章程

中心幼儿园章程

中心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心幼儿园的管理和运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是依法设立的一所为3-6岁儿童提供学前教育的机构。

第三条幼儿园的宗旨是:以儿童为中心,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培养健全人格,为社会培养有爱心、有责任感的新一代。

第四条幼儿园的管理机构是中心幼儿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幼儿园的管理委员会是由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家长代表、教职员工代表组成的,负责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

第六条幼儿园的章程是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设施第七条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包括:教育教学用房、教学设备、教学用具、教学材料等。

第八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用房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幼儿园的教学设备应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投影仪、音响设备、电脑等。

第十条幼儿园的教学用具应满足教学需要,包括但不限于桌椅、黑板、书籍、玩具等。

第十一条幼儿园的教学材料应丰富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绘本、手工材料、音乐资料等。

第三章幼儿园的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十二条幼儿园的管理委员会是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法人代表是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幼儿园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家长代表是家长的代表,负责与幼儿园沟通、协调家校关系,参预幼儿园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五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代表是教职员工的代表,负责与管理委员会沟通、协调教职员工的权益,参预幼儿园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幼儿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并及时将决策结果通知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

第四章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七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第十八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计划应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各类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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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机构章程
作者:山东省实…文章来源:山东省实验幼儿园点击数:3547 更新时间:2009-1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山东省实验幼儿园,园址:济南市泺文路51号
第三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2.5周岁至6周岁,为公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托班、小班、中班、大班,有开办10个班的规模。

第四条:幼儿园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让每一个孩子快乐成长每一天”。

第五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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