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国际贸易实务》重点名词解释

合集下载

国际贸易实务重点及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重点及名词解释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FAS、FOB、CIF、CFRB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指船舶按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照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记载背书文句、签名、并把汇票交付给背书人的行为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包括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保函(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货个人(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C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指定的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支付运费,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按通则解释该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CIF:1. CIF术语的含义CIF术语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将合同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及运费,负责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按通则解释该术语只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

2买卖双方的义务(1)卖方义务:A1.签订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A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A3.负责办理水上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A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5.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A6.其他义务:(同前)(2)买方义务:B1.接受卖方提供的全套合格单据,受领货物,支付货款。

国际贸易与实务 重点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与实务 重点名词解释

1.贸易术语: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

2.象征性交货: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货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过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3.商品质量的含义内在品质和外观形态的统一。

4.样品: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质量的少量实物。

5.复样:卖方向买方寄送样品时,卖方自己保留的样品称为复样。

6.对等样品(回样):卖方根据买方的样品,加工复制出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经买方确认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7.凭样品买卖时应注意的问题:1凭样品成交,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一致2以样品表示品质只能酌情采用3如何对凭样品成交作出灵活规定合同条款中应注明“基本相符”、“大致相同”字样8.以说明表商品质量:凭规格,凭标准,说明书和图样,凭商标或品牌,凭产地名称9.GMQ (上好可销品质) :适用于木材、冷冻鱼虾等商品10.FAQ (良好平均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大路货(即中等货)。

具体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或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11.品质公差: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

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

12.品质机动幅度:某些初级产品的质量不稳定,为了便于交易顺利进行,在规定其品质指标的同时,可另订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

13.溢短装条款:卖方在交货时,可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他一般是在数量条款中加订的。

(散装货:粮食、矿砂等)14.品质增减价条款①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按交货实际品质规定予以增价和减价。

②只对品质低于合同规定者扣价。

国际贸易实务简答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简答名词解释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清洁提单:清洁提单(Clean B/L)指货物在装船时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

大陆桥:是指连接两个海洋之间的陆上通道,是横贯大陆的、以铁路为骨干的、避开海上绕道运输的便捷运输大通道。

主要功能是便于开展海陆联运,缩短运输里程。

不可抗力: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

推定全损:指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受损货物残值,如果加上施救、整理、修复、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其抵达目的地的价值时,视为已经全损。

共同海损:是指为了使船舶或船上货物避免共同危险,而有意地、合理地作出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

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行为。

良好平均品质(FAQ): 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大路货:从经济角度上讲,大路货指的是市场上价值/品质关系比值最一般的产品。

所谓的“最一般”,主要是指其合理性。

我们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大路货不是指劣质货,其内涵是指服务于大众的产品。

仲裁: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发盘:交易的一方为了销售或购买一批商品,向对方提出有关的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按这些条件达成一笔交易,这种意思表示的行为称作发盘。

还盘: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

还盘只有受盘人才可以做出,其他人做出无效。

接受:被发价人声明或做出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价,即是接受。

缄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接受。

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第八篇(考定义)
1、经销:是指出口企业与国外经销商达成书面协议,主要规定经销商品的种类、
经销期限和地区范围,利用国外经销商就地推销商品的一种方式。

2、独家经销:是指我出口企业和国外一个客户或者几个客户组成的集团即独家经
销商达成书面协议,由前者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给予后者在约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独家经营的权利。

3、独家经销协议:是出口企业与其所授权的独家经销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并从法律上确立双方关系的契约。

4、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实施其
他法律,而由委托人直接负责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5、独家代理:是指出口企业和国外的独家代理商签订书面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和
地区范围内,给予对方独家推销约定商品的权利——专营权。

6、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7、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
合同。

8、招标:是指不经过一般交易磋商程序,只由一方按照规定条件,公开征求应征
人递盘竞争,最后由招标人选定交易对象订立合同的一种交易方式。

9、投标:是指由卖方或承包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报出价
格和必要的其他条件,争取中标,达成交易的行为。

10、拍卖:是由专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一定的地点和时间,按
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一公开竞价的方式,最后由拍卖行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行为。

11、寄售:是寄售人现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商按照寄售协
议规定的条件和办法代为销售的方式。

12、。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1.品质公差:是产品品质的公差。

因科技水平,生产加工能力所限,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

2.品质机动幅度:买方允许卖方所交商品品质指标可以在一定的幅度内机动.3.公定重量:指用科学方法抽掉商品中的水分后,再加上标准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

公定回潮率.4.数量的机动幅度:即双方在合同的数量条款中规定卖方实际交货数量可在一定幅度内多于或少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一般称为数量增减条款或溢短装条款。

5.唛头:是指运输标志。

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乎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以简单的文字组成。

6.指示性标志:针对一些易碎,易损,易变质商品的性质,用醒目的图形和简单的文字提醒有关人员在装卸,搬运和储存时应注意的实现.7.中性包装:指在商品上和内外包装上不标明生产国家,地点和厂商名称的包装。

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两种。

8.班轮运输:指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港口来往运输,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9.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租船运输。

既无固定的船期表,又无固定的航线和停靠港口,有关船舶的航线和停靠港口,运输货物的种类以及航行时间等,都按承租人的要求…10.集装箱:指具有一定规格强度的专为周转使用的金属货箱.11.集装箱运输: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方式。

装卸效率高,船舶周转快,货运成本低,手续简便等优点.12.国际多式联运: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个国际的连贯运输。

13.滞期费:未按规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完成装卸任务,延误了船期,则应向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罚款.14.速遣费:如果按照规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提前完成装卸任务,使船方节省了船舶在港的费用开支,船方将其获取的利益的一部分给租船人作为奖励.15.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16.海损:被保货物在海洋运输中,因遭受海上风险而引起的损失与灭失即为海上损失,简称海损.包括与海运项链的路上或内湖运输中所发生的损失与费用。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1.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世界各国之间商品 (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靠。

2.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一国和地区同别国和地区进行商品(货物)和劳务交换的活动。

3.总贸易体系(General Trade System):也称一般贸易体系。

它是以货物通过国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

据此所有进入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人进口,所有离开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入出口。

4.专门贸易体系(Special Trade):也称特殊贸易体系。

它是以货物通过关境经过结关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

5.对外贸易额又称对外贸易值: (Value of Foreign Trade)。

它是以金额表示的一国或一地区一定时期的对外贸易,对外贸易总额等于一国一地区一定时期的进口总额与出口总额之和。

6.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剔除价格变动后的对外贸易额。

以此来表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

计·算时可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计算的进口或出口价格指数去除当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得到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

通过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对外贸易额已经剔除了价格变动的影响,单纯反映对外贸易的数量规模。

这一指针便于不同时期对外贸易额的比较。

7.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指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额与进口额之间的差额。

贸易差额用以表示一国的对外贸易的收支状况,当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时,称为贸易顺差,或贸易出超;当出口额小于进口额时,称为贸易逆差,或贸易入超。

通常贸易顺差用正数表示,贸易逆差用负数表示。

当出口额等于进口额时,称为贸易平衡。

8.直接贸易(Direct Trade):货物生产国与消费国不通过第三国直接进行的货物买卖行为。

对生产国而言是直接出口,对消费国而言是直接进口。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自考)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自考)

国际货物贸易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货物或某种货物在整个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即各大类货物或某种货物贸易额与整个世界贸易额的比率。

过境贸易:是指别国出口货物通过本国国境,未经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状的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

跨界供应:是指从一参加方境内向任何其他参加方境内提供服务,如国际长途电话。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

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发展的结果。

调拨价格:又称价格转移,是指跨国公司处于在国际经营业务中最大限度的减轻税负,逃避东道国的外汇管制,以及扶植幼小的子公司等目的,在公司内部进行交易时采用的价格,改价格一般不受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由公司上层管理者制定。

垄断价格:是指国际垄断组织利用其经济实力和对市场的控制力确定的价格,由买方垄断价格和买方垄断价格两种形式。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

商品倾销:是指一些国家的出口企业以低于国内市场商品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

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再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与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特惠税:是指对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与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但不适用于从非优惠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指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银行向外国进口厂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出面担保,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这个国家机构即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与补偿。

专门机构承担的政策性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外汇倾销:只出口企业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争夺国外市场的特殊手段。

贸易条约与协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未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国民待遇:指一国给与其他缔约方的公民、船舶、企业的权利和优惠,不应低于本国公民、船舶和企业享有的权利和优惠。

国际贸易与实务自考知识点

国际贸易与实务自考知识点

国际贸易与实务自考知识点一、国际贸易术语。

1. FOB(Free on Board)- 含义:装运港船上交货。

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 卖方义务: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

- 买方义务:支付货款;租船订舱并通知卖方;办理保险;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接收货物和单证。

2. CFR(Cost and Freight)- 含义:成本加运费。

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的运费,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时转移给买方。

- 卖方义务:除了与FOB卖方相同的义务外,还需支付运费并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保险)。

- 买方义务: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办理保险;接收货物和单证等。

3.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含义: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卖方除了承担CFR的义务外,还需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 卖方义务: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租船订舱;办理保险;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 买方义务: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接收货物和单证等。

二、商品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1. 商品品质。

- 表示方法。

- 以实物表示:看货买卖(适用于寄售、拍卖、展卖等业务)、凭样品买卖(包括凭卖方样品买卖和凭买方样品买卖,注意对等样品的概念)。

- 以说明表示:凭规格、等级、标准买卖;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凭商标或品牌买卖;凭产地名称买卖。

2. 商品数量。

- 计量单位:重量(如公吨、千克等)、数量(如件、双等)、长度(如米、英尺等)、面积(如平方米、平方英尺等)、体积(如立方米、立方英尺等)、容积(如升、加仑等)。

- 计量方法:毛重(商品本身重量加包装重量)、净重(商品本身重量,有按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等计算方法)、公量(适用于水分含量不稳定的商品,如羊毛、生丝等,公量 = 商品干净重×(1 + 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理论重量(适用于有固定规格和尺寸的商品,如马口铁、钢板等)。

国际的贸易实务重点及名词解释

国际的贸易实务重点及名词解释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FAS、FOB、CIF、CFRB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指船舶按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照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记载背书文句、签名、并把汇票交付给背书人的行为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包括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保函(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货个人(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C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指定的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支付运费,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按通则解释该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CIF:1. CIF术语的含义CIF术语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将合同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及运费,负责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按通则解释该术语只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

2买卖双方的义务(1)卖方义务:A1.签订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A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A3.负责办理水上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A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5.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A6.其他义务:(同前)(2)买方义务:B1.接受卖方提供的全套合格单据,受领货物,支付货款。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国际贸易实务是指国际贸易中的各种实际操作和其相关法律、政策、规则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以下是国际贸易实务中常见的一些名词解释。

1. 出口:指国内企业将商品、服务或资本流向国外市场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2. 进口:指国内市场从国外购买商品、服务或资本并引入国内的行为。

3. 贸易逆差:指一个国家进口货物和服务的价值大于出口货物和服务的价值,导致国家对外贸易上出现失衡。

4. 关税:指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税费,作为国家控制进口和出口的手段之一。

5. 非关税壁垒:指各种限制贸易的措施,如配额限制、进口许可证、技术标准等措施。

6. 最惠国待遇:指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给予的对待方式,即对待一个国家最好的待遇也要对待其他国家。

7. 自由贸易区:指在一定区域内,成员国之间取消或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行相互自由贸易的区域。

8.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全球最高级的国际贸易组织,负责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规则化。

9. 转口贸易:指一个国家将从一个国家进口的商品,经加工、组装或包装等形式处理后,再出口到另一个国家。

10. 海关短装: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数量或质量与报关单相比存在差异的情况。

11. 货物的商检:指进出口货物进行检验、检疫、鉴别或认证等程序,以确保符合国家的质量、卫生、安全等要求。

12. 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即出口商通过银行向进口商开立的支付保证书,确保出口商按合同要求出货。

13. FOB(Free On Board):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价格术语,表示出口商将商品交给船上买方指定的港口或船上。

14.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价格术语,表示出口商承担运费和保险费,并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港口。

15. 运输方式:包括海运、空运、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等不同的运输方式,根据货物性质、运输距离、成本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实务重点及名词解释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实务重点及名词解释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FAS、FOB、CIF、CFRB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指船舶按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照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记载背书文句、签名、并把汇票交付给背书人的行为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包括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保函(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货个人(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C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指定的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支付运费,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按通则解释该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CIF:1. CIF术语的含义CIF术语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将合同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及运费,负责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按通则解释该术语只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

2买卖双方的义务(1)卖方义务: A1.签订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A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A3.负责办理水上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A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5.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A6.其他义务:(同前)(2)买方义务: B1.接受卖方提供的全套合格单据,受领货物,支付货款。

国际贸易实务重点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重点名词解释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术语:FAS、FOB、CIF、CFRB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指船舶按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照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记载背书文句、签名、并把汇票交付给背书人的行为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包括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规格、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保函(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货个人(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C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指定的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支付运费,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按通则解释该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CIF:1. CIF术语的含义CIF术语是指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并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期限将合同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及运费,负责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按通则解释该术语只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

2买卖双方的义务(1)卖方义务: A1.签订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A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A3.负责办理水上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A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5.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

A6.其他义务:(同前)(2)买方义务: B1.接受卖方提供的全套合格单据,受领货物,支付货款。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2.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的申请,开给卖方的一种有条件的保证付款的凭证。

3.象征性交货:如以CIF条件达砀合同,卖方将货物装船后向买方提交包括物权凭证(如提单)在内的全套合格单据,就算完成交货,无需保证到货。

由于物权凭证是代表货物的象征,故此种凭单交货的方式,称象征性交货。

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按此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应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当货物越过船舷后卖方即不再承担风险。

1.贸易术语:指用来表示交易双方责任、费用、与风险划分的专门用语。

2.班轮运输:是指用具有固定航线、挂港、船期和运价比较固定的船舶进行货物运输。

3.FCA:货交承运人,是贸易术语的一种,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

2.Shipping Mark:运输标志,习称唛头或唛。

其作用是便于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识别、点数、防止错发错运。

运输标志通常刷由收、发货人代号、目的港和批件号等组成。

3.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要求时,可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商品和金额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让人即第三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的第一受益人通常是中间商,而第二受益人则通常是实际供货人。

4.D/P:付款交单,是卖方的交单以买方的付款为条件,即买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行领取货运单据。

5.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航运途中遇到危及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危险,船方为了维护船舶和所有货物的共同安全或为了使航程继续完成,有意识地并合理地作出某些特殊的牺牲或支付一定的特殊费用,这些特殊牺牲或费用叫做共同海损。

1.仓至仓条款:指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2.D/D:Demand Draft,票汇,指进口方向本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自行寄给出口方,出口方凭此向汇票上指定银行取款。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自考)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自考)

国际货物贸易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大类货物或某种货物在整个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即各大类货物或某种货物贸易额与整个世界贸易额的比率。

过境贸易:是指别国出口货物通过本国国境,未经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状的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

跨界供应:是指从一参加方境内向任何其他参加方境内提供服务,如国际长途电话。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

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发展的结果。

调拨价格:又称价格转移,是指跨国公司处于在国际经营业务中最大限度的减轻税负,逃避东道国的外汇管制,以及扶植幼小的子公司等目的,在公司内部进行交易时采用的价格,改价格一般不受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由公司上层管理者制定。

垄断价格:是指国际垄断组织利用其经济实力和对市场的控制力确定的价格,由买方垄断价格和买方垄断价格两种形式。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

商品倾销:是指一些国家的出口企业以低于国内市场商品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

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再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与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特惠税:是指对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与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但不适用于从非优惠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指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银行向外国进口厂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出面担保,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这个国家机构即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与补偿。

专门机构承担的政策性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外汇倾销:只出口企业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争夺国外市场的特殊手段。

贸易条约与协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未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国民待遇:指一国给与其他缔约方的公民、船舶、企业的权利和优惠,不应低于本国公民、船舶和企业享有的权利和优惠。

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贸名词解释

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贸名词解释

对外贸易量: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计算的进口或出口价格指数去调整当年的进口额或出口额,得到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对外贸易额已剔除了价格变动的影响,单纯反应对外贸易的数量规模,被称为对外贸易量。

总贸易:以货物通过国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专门贸易:以货物经过关境作为统计进出品的标准对外贸易依存度:一国在一定时期外贸总额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

直接贸易:指商品消费国与生产国直接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

间接贸易:指商品消费国与生产国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发展的结果。

国际分工是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基础。

战略贸易政策: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凭借生产补贴、出口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借机掠夺市场份额和工业利润。

有效保护率:关税的有效保护率是指整个关税制度(和有效保护措施)对某类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给予净增值的影响,也就是由于整个关税制度而引起的国内增值的提高部分与自由贸易条件下增值部分相比的百分比。

也称为实际保护率或有效税率。

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对进行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在于抵制外国商品的倾销,保护本国产品的国内市场。

反补贴税:反补贴税又称抵消税或补偿税,它是对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奖金或补贴的外国货物进口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凡进口货物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和运输过程中接受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或补贴,都构成征收反补贴税的条件。

普惠制:普遍优惠制简称普惠制,是发达国家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关税优惠待遇。

其主要内容是:在一定数量范围内(主要指关税配额或限额),发达国家对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工业品减免关税,部分免除加工过的农产品的进口关税。

对于超过限额的进口则一律征收进口关税。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1. 货物品质:货物本质性的质量和外观形态。

2. 凭样品买卖:买卖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依据的买卖方式。

3. 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货物品名、规格、等级、标准或商标、牌名或产地等。

4. 溢短装条款:在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中明确可以增减的百分比,但增减幅度以不超过数量的百分比为限。

5%(国际贸易规定)5. 约量:在交货数量前加“约”字的规定机动幅度方式。

6. 中性包装:指在商品包装上和商品本身,不注明生产国别和原产地的商品包装。

7. 定牌:指按买方要求在出口商品和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8. 国际贸易术语: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简短的外文缩写字母表明货物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保险,交货方式和地点。

9. FOB: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到买方派来的船上,并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10. CIF: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负责支付保险费,在指定装运港运至指定目的港。

11. 背书:即签字,标志着货物所有权转移及保险权利的转移。

12. CFR: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买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运至指定目的港。

13. FCA: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内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接管,卖方负责出口清关手续,风险转移以货物在起运地交给承运人接管为止。

14. CPT: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内,同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并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卖方负责办理出口、进口手续。

15. CIP:是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同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16. 佣金(C):中间商因介绍买卖而取得的报酬。

17. 折扣(R):卖方按原价格给买方一定比例的减让。

一方给另一方单方面的价格。

18. 班轮:是按照固定的时间、沿照固定的航线、停靠固定的港口(即基本港)、收取固定的费用,这种运输方式称为班轮,即“四固定运输”。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重点及重要名词解释00090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重点及重要名词解释00090

自考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重点1. 贸易术语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换过程中有关的《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 6 种。

CFR(成本加运费)中风险的转移,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在CFR(成本加运费)条件下,卖方的义务有哪些?答: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2. 3.过船舷之后,风险由卖方承担。

4. 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还要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货运保险。

支付保险费;卖方在装运港完成交货,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

5. 6. FCA(货交承运人)中风险的转移,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在CIP 条件下,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的界限都与CPT 相同,差别在于来用CIP 时,卖方增加了保险按FXW 术语成交时,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费用都是最小的。

DES(船上交货)才是真正的到岸价。

DDP(完税后交货)的条件下,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是最高的。

【13 种贸易术语:FCA(交货承运人) (目的港船上交货)的责任和费用。

所以,卖方应提交的单据中也比CPT 条件下增加了保险单据。

7. 8. 9.10. 在13 种贸易术语中,适用于水上运输的有FOB、CER、CIF、FAS、DES、DEQ。

FAS(装运港船边交货)FOB(装运港船边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 (运费付至)CIP (运输保险费付至)DAF (边境交货)DES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DU(未完税交货)DDP (完税后交货)】11. CPT 和CIP 是向第一承运人交货的贸易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

12. 选用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答:⑴考虑运输条件;⑵~货源情况;⑶~运费因素;⑷~运输途中的风险;⑸~办理进出口货物结关手续的难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2、汇票(Draft)——一个人向另外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者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者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23、背书——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手续,就是由汇票抬头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售让人的行为。
10、速遣费——如果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在约定的装卸时间内提前完成任务,有利于加快船舶周转,则可以从船方取得奖金。
11、OCP条款——陆上运输通常可到达的地点。OCP地区是以落基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定为内陆地区范围。从远东地区向美国OCP地区出口货物,如按OCP条款达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较低的OCP海运优惠费率,进口商在内陆运输中也可以享受OCP优惠费率。
3、 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而言。(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4、 品质公差——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
17、舱至舱条款——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货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者储存处所,或者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被保险人的货物在最后到达卸载港卸离海轮后,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
32、保函(保证书L/G)——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人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33、定金——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担保合同的履行、保留合同的解除权等。
1、 贸易术语——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
2、 象征性交货——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货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过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43、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寄售人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代为销售后,再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
44、套期保值(海琴)——在卖出或买入实际货物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同等数量的期货。
45、对销贸易——在互惠的前提下,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贸易方达成协议,规定一方的进口产品可以部分或者全部都以与国外出口商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商品的一种做法。
独家经销——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和地域内,对指定商品享有独家经营权力。
一般经销——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供货商可以在同一时期、地区内,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品。
42、代理——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者从事其它法律行为,而由本人直接负责由此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5、 品质机动幅度——某些初级产品的质量不稳定,为了便于交易顺利进行,在规定其品质指标的同时,可另订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
6、 溢短装条款——卖方在交货时,可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他一般是在数量条款中加订的。(散装货:粮食、矿砂等)
12、提单(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它体现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13、联运提单——在由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时使用,他是由承运人(或其其代理人)在货物启运地签发运往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提单,并收取全程运费。
14、过期提单——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向银行交单时间超过提单签发日期21天。
18、联合凭证——是一种更为简化的保险凭证。在我国,保险机构在外贸企业的商业发票上加注保险编号、险别、金额,并加盖保险机构印戳,即作为承保凭证,其余项目以发票所列为准。此种凭证不能转让,目前只适用于香港地区一些中资银行由华商开来的信用证。
19、保险单——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是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各自权力和义务的契约,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它又是保险索赔了理赔的主要依据。
30、对开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开立信用证是为了达到贸易平衡,以防止对方只出不进或者只进不出。
31、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28、信用证L/C——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也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银行信用)
29、背对背信用证(转开信用证)——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的信用证。
(是划分船货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是换取提单的依据)
39、定期结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要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收到国外付款银行的货款,都将主动安当日外汇牌价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出口企业。
40、国际保理(承购应收账款业务)——在使用托收、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时,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集买方资信调查、应收款管理和追帐、贸易融资、信用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金融服务。
20、对等样品——卖方可以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给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回样(确认样品)。
21、价格调整条款——在定约时只规定初步价格,同时规定,如原材料价格和共资等发生变化,按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等的变化来计算合同的最终价格。(主要适用于类似生产加工周期较场的机器设备等商品的合同)
36、接受(承诺)——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者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实质上是对发盘表示同意。
37、逾期接受——不是有效的接受。如接受通知未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发盘人,或者发盘没有规定时限,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曾送达发盘人。
38、大副收据——货物装船后,承运船舶的大副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已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货物收据,托运人凭此收据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7、 中性包装——即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者品牌的包装。(无牌中性包装、定牌中性包装)
8、 定牌——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面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
9、 滞期费——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如果未按约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完成任务,需要向船方缴纳延误船期的罚款。
24、支票(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存款人签发给银行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命令,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发一定的金额,要求受票的银行于见票时,立即支付一定金额给特定人或持票人。
25、付款交单D/P——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
即期付款交单——银行提示即期汇票和单据,进口人见票时即应付款,并在付清货款后取得单据。
34、不可抗力——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者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预防、避免、控制的事件,以至于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免责条款)
35、发盘(要约)——凡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
46、电子商务——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连技术、现在通信技术,使得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借助电子方式联系,而无需依*纸面文件、单据的传输,从而实现整个交易过程的电子化。
47、国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利用电子商务运作的各种手段从事的国际贸易活动,它反映的是现代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国际贸易过程的电子化。
远期付款交单——银行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审核无误后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
26、承兑交单D/A——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27、信托收据——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保管、存舱、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归银行。
15、多式联运单据——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且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它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这种单据应依发货人的选择,或为可转让单据,或为不可转让的单据。
16、共同海损(GA)——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是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