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定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
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16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2016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2月29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7.0%- 3月1日至4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6.5%- 5月1日至8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6.0%- 9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5% 2017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17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4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6.0%- 5月1日至8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5%- 9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 2018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18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6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 7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4.5% 2019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19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6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4.0%- 7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3.5%2020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20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4月24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5%- 4月25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0%2021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21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6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0%- 7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1.5%2022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22年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如下:- 1月1日至6月30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1.5%- 7月1日至12月31日:基准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1.0%以上为近几年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存款准备金利率是指商业银行必须按照一定比例将存款留存为准备金的利率。
这一政策的目的是调控市场流动性,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根据历年的利率表可以看出,存款准备金利率逐年下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4.12.30•【文号】银发[2004]302号•【施行日期】2004.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的通知(银发[2004]302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加强和完善存款准备金管理,充分发挥存款准备金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存款准备金管理工作。
货币信贷部门负责组织存款准备金管理、监督和处罚工作,会计部门负责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的会计科目审定工作,营业部门负责存款准备金的报表审查、资金收缴和日常考核工作。
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合作,做好存款准备金管理工作。
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要严格对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的审查。
货币信贷部门要会同会计部门、营业部门等及时了解和掌握金融机构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的情况,认真分析其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获得的资金是否需要交存存款准备金,并将有关情况和意见上报总行。
三、加强对金融机构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管理(一)金融机构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审批权限金融机构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准和干预。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审批商业银行动用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授权分行(含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审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以下简称所在地)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动用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审批权限不得再下放。
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批准动用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机构数超过所在地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机构总数50%的,或者批准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动用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金额超过所在地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实交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金额50%的,须报经总行批准。
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2016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75%;-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2.00%。
2017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5%;-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75%。
2018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00%;-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5%;-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
2019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75%;-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00%;-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25%。
2020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50%;-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75%;-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00%。
2021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35%;-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50%;-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75%。
2022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 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25%;- 六至十二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35%;- 十二个月以上期限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50%。
存款准备金利率是央行对商业银行存款的一种监管措施,用于控制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和信贷投放。
每年央行会根据国内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需要,调整存款准备金利率以达到调控经济、维护金融稳定的目的。
从2016年到2022年的历年存款准备金利率表中,可以看出存款准备金利率逐年下降的趋势。
在2016年,一至六个月期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50%,而到了2022年,这一利率已降至0.25%。
这反映了央行在近年来积极推动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向。
存款准备金利率的调整对于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和信贷投放起到重要的影响。
存款准备金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存款准备金制度【篇一:存款准备金政策与制度】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中央银行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世界上美国最早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证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后才逐渐演变成为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1998 年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经国务院允许,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 年 3 月 21 日起,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改革,主要内容有以下七项:将原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帐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帐户。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 13%下调到 8%。
准备金存款帐户超额部份的总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对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考核。
法定准备金的交存分以下情况:1、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总行统一存入人民银行总行。
2、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总行统一存入其总行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行。
3、各城市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其总行统一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行。
4、城市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
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现行体制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
5、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统一存入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总行。
6、经批准,已办理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其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其法人统一存入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
存款准备金历年调整情况汇报
存款准备金历年调整情况汇报存款准备金历年调整情况汇报一、概述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央行用来控制金融机构放贷规模的重要工具,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影响金融机构的流动性。
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直接影响到金融体系的资金供给和货币政策的执行,因此备受市场关注。
本文将对存款准备金历年调整情况进行汇报,并对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进行深入分析。
二、历年调整情况1. 2015年:央行宣布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015年,面对经济增长放缓和通货膨胀持续走低的局面,央行宣布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约6000亿元,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2017年:央行宣布再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2017年,央行再次宣布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这一次的调整主要是为了缓解中小银行流动性压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
3. 2020年:央行宣布将普惠金融公司存款准备金率调整至8%2020年,央行宣布将普惠金融公司存款准备金率由原来的9%下调至8%,以支持普惠金融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三、分析与展望1. 背后原因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往往与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密切相关。
2015年和2017年的调整主要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流动性压力;而2020年的调整,则是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2. 影响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和资金供给,对货币政策的执行和宏观经济的稳定都有重要影响。
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不同,调整对于金融机构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3. 个人观点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是央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调整来影响金融机构的放贷规模,对于稳定宏观经济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更加审慎和灵活,兼顾各方利益,以达到更好的调控效果。
总结存款准备金历年调整情况的汇报显示,央行在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需要的情况下,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来支持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发展。
这一举措对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都具有积极意义,但在实际操作中需更加审慎和灵活。
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行执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规业务操作行为,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根据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计财运营部是我行法定存款准备金业务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一般存款和财政存款统计、存款准备金计算、资金划拨及对账。
第二章存款准备金业务第三条我行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包括一般性存款以及财政性存款两部分。
一般性存款准备金按人民银行公布的比例缴存;财政性存款全额缴存。
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一般性存款准备金及财政性存款缴存于我行在人民银行本地区支行开立的一般存款准备金账户及财政性存款账户中。
财政性存款缴存资金的划拨在我行财政存款专户和准备金账户之间进行。
经中国人民银行本地区支行核定,我行一般存款的缴存围按科目分包括:2002存入保证金、2011单位活期存款、2012同业存放款项(其中的金融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存款)、2017通知存款、2018单位定期存款、2020活期储蓄存款、2022银行卡存款、2025定期储蓄存款、2312代理承销证券款、2313代理兑付证券款(减:1311代理兑付证券)、2314代理业务负债(减:1311代理业务资产)。
财政存款的缴存围按科目分包括:2013地财政库款、2014待结算财政款项、2015代理财政预算外资金、2019国库定期存款、2023财政存款。
我行如有会计科目调整影响我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围的,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本地区支行。
第四条存款准备金实行按旬缴存,准备金缴存工作需在每旬后五日(含第五日)完成,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完成。
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实行平均法考核,存款准备金每旬考核由每旬第五日至下旬第四日,我行按存入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算术平均值,与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额之比,不得低于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按每日考核由每旬第五日至下旬第四日每日营业终了时,人民币存款准备金日终余额与上旬末该余额之比,可以低于人民币法定准备金率,但幅度应在1个(含)百分点以;财政存款准备金专用账户不得随意变动。
最新2019年最新《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执行本细则,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
开户银行包括:各专业银行,国内金融机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中外合资银行和金融机构。
企业包括:国家企业、城乡集体企业(包括村办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原则上执行本细则,具体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
部队、公安系统所属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现金管理,原则上执行本细则。
具体管理办法和其他单位可以有所区别(见第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是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
各级人民银行要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责,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查。
当地人民银行要协同各行开户银行,认真清理现金结算帐户,负责将开户单位的现金结算户落实到一家开户银行。
第四条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都要核定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应当由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
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央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ppt讲解 22页PPT文档
(4)2019 年 10 月 27 日还实施 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7 折优惠; 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 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 房。
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 批准从2019年4月25日起对 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存款准 备金率制度 。2019-2019 年存款准备金上调,2019 年存款准备金率四次下调, 2019年时隔一年半之后再 次上调,年内上调六次。
二、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
从2019年9月到2009年央行存款准备金率做了四次 调整:
2019年9月至2009年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率
小组分工
• PPT演讲:廖新广
• ppt制作: 田小晓、景霄
• 资料查找:陈彬彬、叶兴利、王盼盼、
•
胡亭、
• 资料整理:夏海群、孟婷、
目
录
• 一、存款准备金率的背景
• 二、存款准备金率的下调
• 三、所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
• 四、存款准备金率下调的影响
一、2019年存款准备金率下调的背景
(1)、11月全国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9%,其中:出 口下降2.2%;进口下降17.9%。 (2)、12月全国进出口总值同比下降11.1%,其中: 出口下降2.8%;进口下降21.3%。
中国存款准备金率的变化
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 是在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 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 建立起来的,存款准备金 率经历了多次调整。
-0.5
(中小金融机构)16.00% 14.00%
-2
2019年12月5日
(大型金融机构)17.00% 16.00%
准备金管理制度
准备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合理管理和利用企业的资金,确保企业的资金运作稳健、安全有效,本制度制定之目的在于规范企业准备金的管理,完善企业的准备金管理机制,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实现企业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准备金的定义准备金是指企业在支付应付款项之前预先保留的资金,以应对金融市场波动、业务风险及其他可能导致企业资金压力的因素。
三、准备金的组成1. 必备准备金:即企业为应对经常性和固定性支出而保留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福利支出、房租水电费用、税费缴纳等。
2. 风险准备金:即企业预留的用于应对风险事件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波动、客户违约、供应商倒闭等因素可能带来的资金损失。
3. 发展准备金:即企业用于未来发展和投资的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的业务拓展和市场扩张。
四、准备金管理原则1. 风险控制原则:企业应根据市场情况和经营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准备金规模,确保企业能够应对各种风险。
2. 专门管理原则: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准备金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准备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3. 谨慎投资原则:对于企业的发展准备金,应谨慎投资,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4. 透明公开原则:准备金管理应公开透明,对外公布企业的准备金规模、用途和流向,接受内外部监督。
五、准备金管理流程1. 确定准备金规模: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市场形势,制定准备金管理计划,确定必备、风险、发展准备金的比例和金额。
2. 收集准备金:企业每月进行准备金汇总,由负责准备金管理的部门进行汇总和管理。
3. 使用准备金:企业在遇到应急情况或需要资金支持时,可以使用准备金,但需经过审批和报备程序。
4. 监督审核:企业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对准备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准备金的合理使用。
5. 定期检查:企业应定期对准备金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六、准备金管理的难点和对策1. 风险控制难点:准备金管理中的风险控制是一个难点,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及时应对风险事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4.10.29•【文号】银发[2004]252号•【施行日期】200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2004]252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加强对外汇存款准备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外汇存款准备金的职能作用,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存款准备金率从2005年1月15日起,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3%。
二、交存方式(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交“外汇存款准备金交存凭证”(格式附后)。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审查合格后,上述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办理划款手续。
(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向其法人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提交“外汇存款准备金交存凭证”。
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审查合格后,上述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办理划款手续。
(三)省会(首府)城市(含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会城市)、深圳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外资金融机构,由其法人机构(或外国银行各分行)向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提交“外汇存款准备金交存凭证”。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营业部门审查合格后,上述金融机构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办理划款手续。
商业银行各类监管指标及计算公式
商业银⾏各类监管指标及计算公式商业银⾏各类监管指标及计算公式总体⽽⾔,商业银⾏的运⾏⾼度受制于各项监管指标。
⽐如对于每⼀笔存款银⾏内部如何定价,要看流动性指标LCR和流动性匹配率,⽉末和季末看存款偏离度,⼀般存款和同业存款差异要看同业存款/总负债指标是否达标,总体上⼀般存款还需要缴纳10-12%不等的存款准备⾦。
对于每笔贷款,则要看对资本的消耗,授信集中度是否超标,狭义贷款额度是否够⽤,贷款占项⽬总投资⽐例是否超标,出现不良后是否导致不良指标过⾼,影响拨备覆盖率、不良率指标从⽽影响MPA和监管评级。
在完成⼩微指标压⼒之下,很多银⾏⼩微投放贷款的进度决定了本⾏其他类型贷款的额度。
因为如果普惠型⼩微贷款投放不⾜,银⾏和可能要被迫压制总体贷款规模。
房地产贷款也窗⼝政策,⽐例不能超过20%,也意味着想要做房企融资先做其他领域贷款基数。
总之,银⾏在实际运⾏中始终⾯临着⾮常复杂的监管指标框架,本⽂尝试只是做⼀点点粗浅的介绍。
⼀、贷款相关新政及指标(⼀)民营企业、制造业、信⽤贷款相关新政及指标背景:从2018年开始,监管层开始加⼤对民营企业、制造业和信⽤贷款的明确倾斜。
2019年6⽉低国常会要求5⼤⾏制造业、信⽤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增速明显超过往年。
2018年郭树清也曾经说过要制定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和存量占⽐指标,简称⼀、⼆、五,不过后续并没有真正落地。
相关数据:据各地银保监局⼯作汇报会议,截⽌2020年4⽉,北京地区:制造业平均贷款利率同⽐下降31BP;不良贷款率约0.61%;⼴东地区:制造业贷款余额1.99万亿元,同⽐增长20.4%;基础设施⾏业贷款余额同⽐增长12.6%。
不过2020年央⾏开始有⼀点改进,在最新MPA评估种,监管当局增加了“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制造业信⽤贷款、私⼈控股企业贷款”等评估指标。
凸显了监管当局对民营企业、制造业⾦融服务的重视。
以下三项在MPA评估种主要是体现在"信贷政策执⾏"模块,这个模块100分,此前的基本框架是信贷政策评估结果(40分);信贷政策执⾏情况(30分)央⾏资⾦运⽤情况(30分);但是在针对不同银⾏评估的时侯,信贷政策评估的内容不⼀样,⽐如对农村⾦融机构主要是评估涉农、⼩微和新增贷款⽤于当地贷款⽐例。
2019初级银行从业《法律法规》第十五章考点:对单位和个人存款查询、冻结、扣划的条件
【导语】我们都是有梦想却不知道怎么努⼒付出的纠结体,是⼀个需要别⼈帮忙规划⼈⽣的幼稚派。
⽆忧考为⼤家整理“2019年初级银⾏从业《法律法规》第⼗五章考点:对单位和个⼈存款查询、冻结、扣划的条件和程序”供考⽣参考。
更多银⾏从业考试内容,请关注⽆忧考银⾏从业考试频道。
祝⼤家备考顺利! 考点对单位和个⼈存款查询、冻结、扣划的条件和程序 商业银⾏对个⼈储蓄存款,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查询、冻结、扣划。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业银⾏对单位存款,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查询,但法律、⾏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业银⾏⾮法查询、冻结、扣划个⼈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由银监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考点存款利率和存款准备⾦管理原则 商业银⾏应当按照中国⼈民银⾏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商业银⾏应当按照中国⼈民银⾏的规定,向中国⼈民银⾏交存存款准备⾦,留⾜备付⾦。
考点银⾏业务管理规定 1.营业时间和服务收费 商业银⾏的营业时间应当⽅便客户.并予以公告。
商业银⾏应当在公告的营业时间内营业,不得擅⾃停⽌营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
2。
财务管理制度 商业银⾏不得在法定的会计账册外另⽴会计账册。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提取呆账准备⾦。
冲销呆账。
商业银⾏的会计年度⾃公历1⽉1⽇起⾄12⽉31⽇⽌。
应当于每⼀会计年度终了三个⽉内,按照银监会的规定,公布其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
3.管理监督制度 商业银⾏应当建⽴、健全本⾏对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各项情况的稽核、检查制度。
商业银⾏对分⽀机构应当进⾏经常性的稽核和检查监督。
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
xx市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xx银[xx]4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内部控制,确保对外支付安全,保障我行存款准备金管理符合央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存款准备金包括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备付金)。
第三条法定准备金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政策要求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按比例缴存的资金。
第四条超额准备金即备付金,指存放在人行存款帐户中超出法定准备金的部分,是为保证正常的业务支付而准备的资金。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会计部门负责存款准备金帐户的日常管理工作,确立法定准备金的交存范围的会计科目审定工作,测算法定准备金的金额,确保正确无误。
第六条综合计划部负责存款准备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存款准备金帐户余额不能小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应缴的金额,在缴足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额度上留足日常备付金,使存款准备金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安全、高效地使用资金。
第七条综合计划部负责新业务、新产品的报备工作,在新业务、新产品开办前,综合计划部需将新业务、新产品的名称、特征和会计科目等内容向人民银行报备,以确定是否缴纳存款准备金。
第八条稽核监察部负责存款准备金的监督、审核工作,对存款准备金缴存的范围、比例、金额是否按人民银行要求进行审核。
第三章操作规程第九条总行在人民银行开立存款准备金帐户,统一向人民银行缴存法定准备金,统一办理同城和异地的汇差资金清算,统一办理对外资金流通。
第十条会计部门每旬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缴存范围和比例调整、留存足额法定准备金。
第十一条当发现存款准备金帐户余额不足以满足资金清算时,会出部应及时通知综合计划部。
综合计划部必须立即调度资金,汇划至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帐户。
第十二条通过存款准备金帐户办理收支的款项、笔数、金额,与本行核算系统的记帐笔数、金额严格一致,收到人民银行发来的利息清单审核无误后记帐。
第十三条存款准备金帐户必须指定专人进行帐户核对,发现未达款项,及时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8〕 297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8〕 297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进一步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确保存款准备金管理制度的统一性,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进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监督方式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督促金融机构完善业务系统,提高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报送质量,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从其业务系统中直接导出一般存款数据,提交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防止手工填报数据出现差错。
同时,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审核效率,加大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差错,防止存款准备金实际欠交。
二、进一步规范对存款准备金违规行为的处罚为进一步规范存款准备金违规行为的处罚,减少自由裁量成分,根据金融机构违规情形和有关法律规定,提出以下处罚标准。
(一)对金融机构欠交存款准备金的处罚。
金融机构欠交存款准备金是指存款准备金账户在一个维持期内的日均余额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要求,或者存款准备金账户日终余额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每日下限要求。
上述任意一种情形发生一次即为存款准备金欠交一次。
1.两年内首次欠交存款准备金、欠交金额在交存基数3%以内(含3%)且及时补足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不予处罚,采取约谈、警示等方式,督促其改进存款准备金管理。
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解读
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解读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中央银行通过法律形式规定,强制性要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必须按存款的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的制度。
通过调整存款准备比率,央行可以以增加或减少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促使信用扩张或收缩,从而达到调节货币供应量的目的。
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适用一切吸收公众存款或负债并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委托代理或投资的关系。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根据各类存款的货币性的强弱确定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
存款的期限短,其流动性较强,应规定较高的准备比率;反之,对期限较长的存款,存款准备率应低一些。
(二)按金融机构的种类、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的比率。
一般而言,银行规模大小与存款准备率的高低相关,银行经营环境好坏与存款准备率的高低相关。
(三)规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幅度,以降低存款准备率调整中给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带来的巨大冲击。
(四)规定可充当存款准备金的资产。
(五)确定存款准备金的计提基础,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确定应提准备金的存款金额,我国采用的是旬末存款余额法。
2、确定计提准备金的时间。
即应提存的准备金是以何时的平均存款余额为基准,目前我国采用前期准备金账户制。
二、存款准备金制的作用(一)保证商业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每个银行从保证自身资金的流动性出发,都会自觉地保持一定的现金准备,以备存户的提取。
在国家干预的情况下,现金准备则由法律规定而存入中央银行。
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商业银行不致因受到好的贷款条件的诱惑而将款项大量贷出,从而影响自身资金的流动性和清偿力。
(二)集中国内的一部分信贷资金。
由于存款准备金缴存中央银行,使中央银行在客观上掌握了国内一部分信贷资金,可以用来履行其银行职能,办理银行同业之间的清算,并对它们进行再贷款和再贴现,以平衡不同地区不同银行间的资金余缺。
(三)调节全国的信贷总额和货币供应量。
由于调节信贷与货币对于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它已使前两个作用退居次要地位。
2018-2019-央行决定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重磅消息】word版本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央行决定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重磅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X年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名词解释: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也称为法定存款准备金或存储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这个比例越高,执行的紧缩政策力度越大。
二、四大专家权威解读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这是重大利好消息,略为宽松货币政策惠及经济及股市,对于经济稳定、房地产去库存、股票市场回暖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对于股票市场再2638点构筑底部有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降准属于迟来的爱,没有超出市场预期,估计可以刺激股市止跌并反弹,可以降低债券市场的回购利率。
要观察此举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
央视财经评论员马光远:人民银行这次降准,应该在意料之中。
其实在2月18日统计局公布1月份CPI数据时,就应该配合降准,但当时因为人民币汇率,以及1月份天量信贷问题,使得降准的节奏慢下来。
应该认识到,降准的根本目的是遏制通缩,通缩是201X年中国经济的头号大敌,相对于产能过剩等问题,通缩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更具全局性,通过释放流动性,让货币政策保持一定的宽松状态,对于中国经济而言,极为必要。
预计降息的政策也会很快兑现。
财经评论员胡乃军:降息降准都是迫不得已,证明汇率稳定和货币政策独立的两难选择中央行近期以货币政策也就是国内经济为优先。
三、降准4大影响与你的钱袋子有关1降低银行理财收益率降准对银行理财的可配置资产会产生重要影响,会导致理财可投资资产的减少和资产收益率的下降,反过来会倒逼银行理财收益率的下降。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4号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近期,部分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快速发展,出现了产品运作管理不规范、误导销售、违规展业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二、商业银行应当严格区分结构性存款与其他存款,根据结构性存款业务性质和风险特征,建立健全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产品准入管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销售管理、投资管理、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等。
商业银行应当在综合分析评估本行风险管理水平、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流动性水平的基础上,科学审慎设计结构性存款,不得发行收益与实际承担风险不相匹配的结构性存款。
三、商业银行应当针对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风险特征,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持续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结构性存款业务面临的各类风险,并将结构性存款业务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四、商业银行应当将结构性存款纳入表内核算,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相关资产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计提资本和拨备。
五、商业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应当具备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结构性存款挂钩的衍生产品交易应当严格遵守《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关于衍生产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一)按照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具有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二)纳入全行衍生产品管理框架,严格执行相关业务授权、人员管理、交易平盘、限额管理、应急计划和压力测试等风险管控措施;(三)足额计提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资本;从事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其标准法下市场风险资本不得超过本行一级资本的3%;(四)衍生产品交易形成的资产余额应当纳入杠杆率指标分母(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计算;(五)合理评估衍生产品交易所带来的潜在流动性需求,纳入现金流测算和分析;将衍生产品交易纳入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等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相应项目计量;(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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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管理,保证及时、足额上缴法定存款准备金,进一步明确丹东银行相关部门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良性运营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本行存款准备金的管理职责、内容和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按照人民银行规定要求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达到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的目的。
4 职责与权限
4.1 计划财务部
4.1.1 负责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信息的传递与执行。
4.1.2 根据规定的时间要求,负责作好分析工作,及时将填报的旬报表和月报表报送至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科。
4.1.3 负责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的界定和上缴管理工作。
4.2 清算中心
4.2.1 负责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上缴,准备金账户对账工作。
4.2.2 负责按照规定在人民银行开立相应的存款账户。
4.2.3根据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将填报的报表盖章后报送至人民银行会计结算中心。
4.3 计划财务部和清算中心对填制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负共同责任。
5政策
控制风险、控制比例、准备充足。
6 流程图
7 风险控制要点
详情见风险库。
8流程描述
8.1 接收通知
8.1.1 通知调整
人民银行根据国家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调整,并通知各银行。
8.1.2 接收通知
本行由计划财务部接收通知并准确、及时传递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信息。
8.2 填制
8.2.1 每旬末打印日报表
清算中心根据人民银行的通知,每旬末打印日报表。
8.2.2 月末打印月报表
清算中心根据日报表,月末打印月报表。
8.2.3 填制一般存款余额表
清算中心根据日报表、月报表填制一般存款余额表。
8.2.4 加盖私章
清算中心一般存款余额表填制好后,加盖私章,送到清算中心。
8.2.5 加盖公章
清算中心接到资料审核通过后加盖财务章。
8.3 报送
8.3.1 报送
按照人民银行要求本行报送的报表分为两类,即旬报表和月报表,清算中心于旬后5日内将旬报表上报人民银行会计结算中心,次月5日内将月报表一并上报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科和会计结算中心。
报送人民银行资料有调整时,以人民银行最新
要求报送的资料和时间要求为准。
8.3.2 上缴
清算中心及时做好资金划转和账户的核对工作。
8.3.2.1 缴存范围
a) 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范围
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会计科目范围,按照比例足额缴存人民银行;
b) 人民银行如对缴存范围有新的要求时,以新的规定和要求为准。
8.3.2.2 缴存时间
按旬上划。
每旬初5日内根据存款余额与上期存款余额对比后的差额确定退、缴金额。
人民银行如对缴存时间有新的要求时,以新的规定和要求为准。
8.3.2.3 缴存方式
1) 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
上缴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以旬为频度进行调整。
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时,如果调整日为旬末当日,按照当日的存款缴存范围,比照新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档次上缴法定存款准备金;如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日不为旬末时,以上旬末当日的存款缴存范围余额为基数进行调整。
2) 会计账务处理
本行授权清算中心进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账务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a) 缴存: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法定存款准备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
b) 支取: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备付金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法定存款准备金
8.3.3 接收
人民银行将本行报送的报表接收并做相关审查,整理并归档。
8.4 资料归档
计划财务部、清算中心办理存款准备金后的档案资料,应作为重要资料进行保管,定期装订、留存。
9 检查与监督
9.1 计划财务部负责对本管理规定的可操作性、适宜性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对文件进行更改,确保文件适用,具体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9.2 审计部对该文件的执行情况,相关登记簿登记的完整性等进行集中检查、督促整改。
9.3 合规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对该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督促整改。
10 支持性文件
10.1外部合规文件
1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0.1.2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10.2 内部合规文件
10.2.1 财务管理规定
11支持性记录
无
12附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