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神华神东煤炭公司工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个人转载)
神华神东煤炭公司工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个人转载)时间:2012-11-15 15:01:22 来源:人力资源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薪酬管理,做好工资总额控制及二次分配工作,完善薪资激励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正式工工资的核定与控制、劳务费总额的核定与控制、正式工月度定额工资结算、劳务费月度结算、工资及劳务费二次分配等业务。
第二章正式工工资总额核定与控制第三条工资总额核定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收入分配制度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总体规划、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类单位分配关系。
根据公司各类单位一般员工的工作性质,结合近年实际分配比例,确定矿井单位、生产辅助、综合服务、后勤服务单位的分配关系原则上为1:0.63:0.57:0.52。
第五条矿井单位正式工年度工资总额核定。
(一)工资总额核定依据。
1.根据神华集团给神东下达的生产任务,结合各矿井单位实际,由生产管理部提报,经公司批准的年度生产接续计划。
2.各矿井单位根据公司下发的生产接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提报,并由生产管理部、地测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审核确定的采掘面基本参数。
3.生产组织需配置的岗位及数量,即定员。
4.矿井单位劳动定额标准。
(二)工资总额测算程序。
工资总额计划包括定额工资总额和津贴总额两部分。
1.定额工资总额测算(1)根据各矿井年度生产接续任务,结合审定的采掘工作面各项参数、采掘队伍定员,依据劳动定额,测算确定各矿井采掘面回采吨煤单价和掘进延米单价。
(2)根据生产接续各采掘面的计划产量及进尺,结合吨煤单价及延米单价,测算出采掘面工资总额。
(3)根据采掘面工资总额和采掘队定员,测定采掘队人均工资。
煤矿专项奖励实施细则
寸草塔二矿专项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神东煤炭集团2013年专项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我矿“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实现提质增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罚分月度、年度考核二种方式。
月度考核以本安体系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其他专项检查为主要内容进行奖罚,年度考核以本安管理规划目标达标情况进行奖罚。
第三条各单位助理级以上人员可以参与专项活动奖励,其奖励金额不能超过受奖普通员工人均水平的2倍,矿领导及机关管理人员分配额不能超出总额的40%。
(如专项奖只涉及机关和矿领导的,矿领导占总额的40%)第二章质量标准化奖罚及分配比例第四条月度动态达标专项奖,每月进行一次综、掘进安全动态达标考核,对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对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单位分别罚款5万元、3万元。
1.动态达标专项奖罚执行月考核、月兑现。
由质检组根据公司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2.考核对象:综采队、掘进队。
3.奖罚办法:根据公司月度动态达标考核排名情况兑现公司相应的奖罚金额。
4.奖罚对象及标准:矿长系数为2.0,副处级1.8,助理级1.6。
主管单位:质检组正职系数2.0,副职系数为1.8,科员系数为1.6。
协助单位:生产办采掘组、机电办、安管办、生产指挥中心正职系数1.5,副职系数为1.3,科员系数为1.0。
党政办、经营办正职系数1.3,副职系数为1.0,科员系数为0.8。
安检员系数为1,检身员系数为0.8。
综采队、连采队正职系数为1.5,副职、技术员系数为1.3,班组长系数为1.2,其他相关人员1.0。
第三章安全活动专项罚奖及分配比例第五条月度专项活动奖,每月安排开展一项如安全培训、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夏季“三防”及应急演练等专项检查,对得分排名前三的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对排名倒数第一、二名的单位分别罚款1万元、0.5万元。
1.专项活动奖罚执行月考核、月兑现。
集团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集团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神东煤炭集团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与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三部委局(财建[2004]11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监总局三部委局(财建[2005]168号)文件精神、神华集团《关于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和维简费计提规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及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公司根据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企业简单再生产的费用;专项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安全费用;专项用于设备、生产与生活设施大(项)修的大修费和专项用于生态环境建设的绿化费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重点突出、统筹安排、讲求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专项资金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两部分。
资本性支出纳入公司专项计划,实行分类管理。
费用性支出纳入各单位年度成本预算管理,财务做账务划分。
根据项目类型、性质、投资额度,将专项资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较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三大类。
一般项目是指单项投资估算100万元以下的矿建项目、30万元以下的建安项目、设备购置( 不含公司专控商品)及设备大修项目。
较大项目是指单项投资估算100万元至200万元的矿建项目、30万元至100万元的建安项目、设备购置及设备大修项目、100万元以下的勘测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单项投资估算200万元以上的矿建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建安项目、设备购置及设备大修项目、100万元及以上的勘测项目等重大项目和公司批量购置的专控商品等。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第六条规划发展部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
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内专项资金项目,按分级管理权限行使职能,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项目、设备装备、仪器仪表、低值易耗品、消耗物资配置标准制定,日常审查与管理,提出配备建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系统,指导基层建立完善档案、台账管理。
神东煤炭集团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神东煤炭集团煤质管理实施细则总则按照股份公司“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应对市场变化”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质管理办法》和《煤质管理奖罚暂行规定(试行)»,结合神东煤炭集团生产、洗选加工、储装运各环节的实际情况,对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第一条神东煤炭集团要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求效益”的原则,加强煤炭生产全过程的煤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神华煤”品牌。
第二条神东煤炭集团所属各矿、洗选加工中心、运销处在煤炭生产、洗选加工、储装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
依照本细则规定承担相应的煤炭质量责任。
第三条神东煤炭集团煤质管理领导小组依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初下达的煤质考核指标,结合神东煤炭集团各生产矿、厂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指标,并将年度指标逐月分解进行考核、奖罚。
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季度考核奖罚依据。
第四条建立全面的煤质管理体系,即煤质行政管理体系、煤质监督检查体系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生产、洗选加工、储装运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
健全神东煤炭集团、矿(厂、处)及队(车间、站)三级煤质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煤质管理制度。
第五条加大煤质科研工作力度,积极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监测手段。
在地质、工程设计、采掘及洗选加工、煤质预测、配煤等方面研究保证和提高煤质的措施。
制订公司中长期煤质规划,指导矿井生产与接续。
通过矿内不同煤层配采、矿外配煤、优化工艺流程等技术措施和手段,改善煤炭产品质量,满足用户需求。
第六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网络等一切宣传手段,坚持不懈地开展煤炭质量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第七条建立煤炭质量管理的"事前预测预报,事中过程控制,事后信息反馈" 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在日常检查中,煤质管理人员有权对存在严重煤质问题或隐患的作业点停止其作业,并责令整改。
煤矿工资奖金分配管理办法
煤矿工资奖金分配管理办法为规范工资奖金的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双基”建设有关文件精神,搞好安全“双基”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工资奖金的激励作用,确保年我矿各项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充分调动全矿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工资奖金分配管理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双基”建设为载体,不断强化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安全生产的原则。
2、坚持将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职工个人工作业绩挂钩,充分体现“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及“兼顾公平”的原则,形成绩效工资随经济效益上下浮动的分配机制。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增加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坚决杜绝克扣、冒领、挪用工资及冒名顶替领取工资和虚造工资的现象。
4.坚持规范管理原则。
工资、奖金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奖金实行矿长“一支笔”签批,劳资科登记汇总后财务科方可记帐发放。
5.坚持结构优化、科学发展原则,加强宏观调控,工资分配向井下一线倾斜,合理调控各类人员收入比例,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6.坚持精干高效原则,实行定员管理与工资总额核算管理相结合。
通过定编定岗定员,精简各单位勤杂人员,提高劳动效率,从而提高在岗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二、工资基数的核定1.年首先根据集团公司定员标准合理核定我矿各单位的定员人数,根据定员人数及员工岗位绩效工资、年功工资、各项津补贴标准,核定各单位工资基数,其他有资假工资均包含在工资基数之中,由各单位按规定支付给职工。
2.井下采掘辅助单位职工享受的艰苦岗位津贴(井下津贴、班中餐)在各单位工资基数之外单列,其执行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义煤发【】号文执行。
采掘开区队及巷修队由劳资科在每月结算工资时按各单位下井工数另拨;井下辅助及部分地面单位、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入井人数,入井津贴参照信息中心提供的井下出勤核拨,不得超劳资科核定标准(核定标准表附后),超出矿核定标准部分由本单位自负,矿不予结算。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体系~使制度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制度建设~根据《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组织目标、维系其组织稳定~针对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适用性、权利义务并存的行为准则。
本办法所称“制度管理体系”是指公司为实现制度管理规范化、体系化目标~保证制度对业务运行的有效支撑而搭建的一系列管理内容、方法及工具~包括制度管理的组织体系、管理框架、管理机制与流程、制度模板以及信息化平台等。
除非特指~以下所称制度、部门名称、相关事项均指本公司。
第三条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 合法性原则: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公司的规定,,二, 体系化原则:各项制度层级、边界清晰~相互协调~有机统一,,三, 规范化原则:严格遵循制度管理流程和相关的权限、履行制度管理职责~注重协调和统一,,四, 标准化原则:统一应用制度管理框架、制度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级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等工作~各部1门和二级单位内部的制度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制度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公司的制度管理决策者、制度管理归口部门、制度主责部门。
第六条制度管理决策者包括公司的党政联席会、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专业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公司领导。
制度管理决策者负责制度的审批及制度管理工作的决策。
第七条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二,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三, 协助神华集团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优化工作~并贯彻应用, ,四, 负责公司单体制度的规范性和协调性审核,,五, 负责公司制度执行检查的督导,,六, 负责公司制度管理工作评价与考核,,七, 负责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煤炭化验室奖罚制度最新
煤炭化验室奖罚制度最新煤炭化验室奖罚制度最新规定如下:1. 安全操作奖惩- 奖励: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事故的员工,每季度给予安全奖励。
- 惩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2. 质量控制奖惩- 奖励:化验结果准确无误,连续三个月无误差记录的员工,给予质量奖励。
- 惩罚:化验结果出现重大误差,影响公司决策或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或岗位调整。
3. 工作效率奖惩- 奖励: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化验周期,对提升整体工作效率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效率奖励。
- 惩罚: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延误,影响整体进度的,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4. 团队协作奖惩- 奖励:在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有效促进团队协作,提升团队整体表现的员工,给予团队协作奖励。
- 惩罚:不配合团队工作,影响团队协作氛围的,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进行岗位调整或解除劳动合同。
5. 创新贡献奖惩- 奖励:提出并实施有效的工作改进措施,为公司节约成本或提高效率的员工,给予创新奖励。
- 惩罚:对于拒绝采纳合理化建议,阻碍创新实施的,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
6. 环境保护奖惩- 奖励:在化验过程中积极采取措施减少环境污染,对环境保护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环保奖励。
- 惩罚:违反环保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7. 培训与考核奖惩- 奖励:积极参与培训,考核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培训奖励。
- 惩罚:无故缺席培训或考核成绩不达标的员工,给予补训机会,连续不达标者进行岗位调整或解除劳动合同。
8. 保密义务奖惩- 奖励: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给予保密奖励。
- 惩罚: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9. 紧急响应奖惩- 奖励: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有效处理突发事件,保护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紧急响应奖励。
煤场管理制度奖罚
煤场管理制度奖罚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对于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2. 效率提升奖励: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措施,显著提高工作效率的员工,给予奖励。
3. 节能减排奖励:对于在节能减排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或班组,给予奖励。
4. 创新改进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改进意见,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方案,给予奖励。
5. 优秀员工奖励:年度评选优秀员工,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处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聘处罚。
2. 工作失职处罚: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
3. 环境破坏处罚:对于故意破坏工作环境、设备的行为,给予罚款或解聘处罚。
4. 违规操作处罚:对于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的,给予罚款或解聘处罚。
5. 严重违纪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如盗窃、贪污等,给予解聘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制度的执行应公开、公正、透明,由专门的奖罚委员会负责。
2. 奖罚决定应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不得随意变更。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奖罚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应予以复核。
4. 奖罚结果应定期公布,以示公正,并作为员工行为的导向。
四、奖罚记录1. 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原因、处理结果等。
2. 奖罚记录应存档备查,作为员工考核、晋升的重要参考。
五、奖罚制度的更新1. 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发展和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2. 更新后的奖罚制度需经过公司高层审批,并通知到所有员工。
通过明确奖罚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维护煤场的正常运营秩序。
采煤奖励方案
采煤奖励方案尊敬的领导:为了促进煤矿开采工作的顺利进行,激发矿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采煤奖励方案。
该方案的实施目标是提高煤矿生产效率,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奖励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参与煤矿生产的工人、技术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奖励内容1.产量奖励根据工人的开采产量,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奖励:产量在每月指标产量的80%以上,奖励比例为产量数的5%;产量在每月指标产量的100%以上,奖励比例为产量数的10%;产量在每月指标产量的120%以上,奖励比例为产量数的15%。
2.安全奖励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将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一定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3.技术创新奖励对于在煤矿生产中提出技术创新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金额由管理部门根据创新程度进行评定。
三、奖励发放奖励将于每月月底发放,发放方式有两种选择,员工可自行选择:1.现金发放:将奖励金额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员工。
2.购买额度:将奖励金额以购买额度的形式发放给员工,员工可使用购买额度在指定的商家购买商品。
四、奖励评定1.产量奖励评定产量奖励根据每月开采产量与指标产量之间的比例来评定奖励比例。
产量数据根据工作量统计表确定。
2.安全奖励评定安全奖励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表现与贡献进行评定。
3.技术创新奖励评定技术创新奖励评定由技术部门负责,根据员工在煤矿生产中提出的技术创新内容及其应用程度进行评定。
五、奖励方案监督奖励方案的监督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每月对奖励发放及评定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奖励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六、奖励方案的调整为了适应煤矿生产的实际情况,本奖励方案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调整方案由企业管理部门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市场需求拟定,并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七、奖励方案的执行本奖励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全体员工中进行宣传,以确保员工对该方案的了解和遵守。
八、附件本奖励方案的附件包括:工作量统计表、安全奖励评定表、技术创新奖励评定表等。
煤矿工人绩效奖励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为激励煤矿工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绩效奖励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正式职工,包括井下工人、地面工人及管理人员。
三、奖励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奖励分配公平合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
2. 效率优先原则:奖励与工作绩效、工作效率挂钩,激励职工提高工作效率。
3. 安全第一原则:将安全生产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四、奖励内容1. 安全生产奖励(1)安全生产无事故:对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职工给予奖励。
(2)安全生产标兵: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工作绩效奖励(1)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对完成生产任务量超过计划指标的职工给予奖励。
(2)技术创新奖励: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职工给予奖励。
(3)优秀员工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的职工给予奖励。
3. 工作效率奖励(1)提高工作效率:对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劳动强度的职工给予奖励。
(2)降低生产成本:对提出降低生产成本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的职工给予奖励。
五、奖励标准1. 安全生产奖励(1)安全生产无事故:每人每月奖励100元。
(2)安全生产标兵:每人每月奖励200元。
2. 工作绩效奖励(1)超额完成生产任务:按超出部分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元。
(2)技术创新奖励:按合理化建议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元。
(3)优秀员工奖励:每人每月奖励100元。
3. 工作效率奖励(1)提高工作效率:每人每月奖励50元。
(2)降低生产成本:按降低成本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元。
六、奖励发放1. 奖励由矿财务部门负责发放,每月底发放上月奖励。
2. 奖励发放前,由各科室对职工的绩效进行审核,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
七、处罚措施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停工检查等处罚。
煤业生产任务奖励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全体员工在煤业生产工作中积极进取,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煤业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奖励种类及标准第四条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类:1. 产量奖励:根据实际完成产量与计划产量的比例进行奖励。
2. 质量奖励:根据产品质量检验结果进行奖励。
3. 安全奖励:根据安全生产情况给予奖励。
4. 创新奖励:对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或发明创造给予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出团队精神,共同完成生产任务的团队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标准:1. 产量奖励:完成计划产量100%以上,奖励比例为1%;完成计划产量110%以上,奖励比例为1.5%;完成计划产量120%以上,奖励比例为2%。
2. 质量奖励: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奖励比例为0.5%;合格率达到98%以上,奖励比例为1%。
3. 安全奖励:安全生产无事故,奖励比例为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低于公司平均水平的,奖励比例为0.5%。
4. 创新奖励:根据创新成果的难度、价值及推广应用情况,给予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励:根据团队协作成果的显著程度,给予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
第三章奖励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奖励申请由员工本人或团队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奖励的公平、公正。
第八条经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奖励名单及金额在公司内部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四章奖励发放与使用第九条奖励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审批结果发放。
第十条奖励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用于奖励员工,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2. 用于表彰优秀员工,树立榜样;3. 用于改善员工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电厂考核煤炭奖惩制度范本
电厂考核煤炭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煤炭质量管理,提高发电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煤炭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奖惩结合,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煤炭质量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煤炭采购质量:供应商的选择、煤炭质量的验收、检验和评价。
(二)煤炭运输质量:运输过程中的煤炭损失、污染、质量变化等情况。
(三)煤炭储存质量:储存条件、方法、期限以及对煤炭质量的影响。
(四)煤炭使用质量:燃烧性能、污染物排放、设备损耗等情况。
第五条煤炭质量考核指标包括:(一)采购质量指标:供应商合格率、煤炭质量合格率、煤炭价格合理性。
(二)运输质量指标:煤炭损失率、煤炭污染率、运输效率。
(三)储存质量指标:煤炭损耗率、煤炭质量变化率、储存设施利用率。
(四)使用质量指标:煤炭利用率、污染物排放合格率、设备损耗率。
第三章奖惩办法第六条奖励措施:(一)对在煤炭质量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表扬。
(二)对连续多年煤炭质量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的部门,给予集体奖励。
(三)对提出有效改进措施,提高煤炭质量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七条惩罚措施:(一)对未按规定的质量要求采购煤炭,导致质量问题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二)对运输、储存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给予罚款处理。
(三)对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煤炭,导致设备损耗、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给予罚款处理。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八条煤炭质量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第九条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根据考核指标得分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奖金分配、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煤矿奖惩管理制度
煤矿奖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的积极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同时约束员工的不良行为,提高生产安全和效率,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二、奖惩原则奖惩原则包括奖励公平公正、惩罚受到法律保护、奖惩相结合、奖惩相对、奖惩可操作、奖惩守法合理、奖惩公开透明等。
三、奖励对象1. 优秀员工:指在工作实践中表现出色、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员工。
2. 先进集体:指在工作实践中表现出色、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工作能力强,协作能力突出的团队。
四、奖励方式1. 现金奖励: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颁发现金奖励。
2. 物资奖励: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颁发物资奖励,如生活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等。
3. 荣誉称号: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颁发荣誉称号,如优秀员工、先进集体等。
4. 公开表彰:在工作会议或年终表彰大会上公开表彰优秀员工和先进集体。
五、奖励标准1. 优秀员工:工作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颁发不超过月工资的奖金。
2. 先进集体:在工作实践中取得成绩的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颁发不超过一百万元的奖金。
六、惩罚对象1. 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间及休息制度等。
2. 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如偷窃公司财物、泄露公司机密等。
3. 违反职业道德的员工,如与同事发生冲突、对客户进行不当言行等。
七、惩罚方式1. 处分通报:对违纪违法的员工进行处分,并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
2. 赔偿损失: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要求其进行赔偿。
3. 降级处理:对严重违纪的员工进行降级处理,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金。
4. 辞退处分: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对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员工进行辞退处分。
八、惩罚标准1. 轻度违纪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 中度违纪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扣发部分奖金或降级处理。
3. 严重违纪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辞退处分或起诉司法追究责任。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专项奖,是指除公司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外,对公司安全、生产、煤质、机电、工程、后勤、一通三防、环保等业务,在公司组织的各种会战、活动中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单位、个人,经公司同意按管理办法发放的奖金,旨在鼓励先进,体现差距。
第三条专项奖与公司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工作互为补充和支持,五型企业绩效考核侧重于战略与价值创造导向,以结果性指标为主,体现系统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专项奖考核侧重于过程质量管控,以及各种会战奖励等,体现短期性、激励及时性。
第四条专项奖的设置要体现“突出重点、精而不滥”原则,具备以下一个或全部特点的业务线,可以申请设置专项奖。
(一)与公司价值创造直接相关联的业务;(二)被列为公司年度重点工作,或公司年中根据工作需要举办的各种会战、活动;(三)属于公司管理短板,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造成一定影响;第五条各专项奖实行总额控制,合同工资金来源为公司年度工资总额,劳务工奖励资金列支劳务费,公司机关业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对基层单位罚款的80%可以用作本业务口专项奖励。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第六条公司成立专项奖管理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分管副总经理成员: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安监局、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后勤保障部、煤质处、环保处、设备管理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管理小组职责:(一)研究通过公司专项奖管理相关制度;(二)研究通过公司纳入专项奖的业务范围及各专项奖年度预算;(三)研究通过公司专项奖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审定各专项奖的日常考核及发放结果。
管理小组在企业管理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拟定专项奖管理办法;(二)审核各专项奖管理制度与公司五型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相容性;(三)按期汇总兑现各类专项奖;(四)受理专项奖相关业务投诉。
煤矿专项奖励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煤矿安全生产成为重中之重。
为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专项奖励方案。
二、奖励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3. 坚持突出重点、奖优罚劣的原则;4.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三、奖励对象1. 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2. 发现和制止安全生产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3. 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4. 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奖励项目及标准1.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1)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单位:奖励人民币5万元;(2)年度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单位:奖励人民币3万元;(3)年度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单位:奖励人民币10万元。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1)年度安全生产标兵:奖励人民币5000元;(2)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3. 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奖(1)年度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一等奖:奖励人民币2万元;(2)年度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二等奖:奖励人民币1.5万元;(3)年度安全生产技术创新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万元。
4.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奖(1)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突出贡献奖:奖励人民币1万元;(2)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五、奖励程序1.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奖励条件进行评选,形成推荐名单;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奖励名单;3.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初步奖励名单报送公司领导审批;4.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公布奖励名单,并举行颁奖仪式。
六、监督管理1. 奖励资金由公司统一安排,专款专用;2. 奖励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接受公司审计部门的监督;3. 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煤矿企业员工奖惩与激励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员工奖惩与激励管理制度1. 引言在煤矿企业中,员工的奖惩与激励管理制度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
这不仅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有着直接影响,也对整个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与激励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2. 奖惩制度2.1 奖励机制奖金通过向表现优秀的员工发放奖金,可以激励他们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物质奖励如礼品、旅游机会等,可以作为一种激励手段,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荣誉称号例如“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等,可以通过表彰员工的优异表现来提高他们的工作动力。
推荐晋升将员工的优秀表现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可以激励员工在工作中不断进取。
2.2 惩罚机制警告对于员工的轻微违规行为,可以给予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改正错误。
罚款对于员工的严重违规行为,可以给予罚款处罚,以警示其他员工。
降薪对于工作绩效不达标的员工,可以通过降低薪资水平来进行惩罚。
终止雇佣关系对于恶意破坏企业利益、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3. 激励管理制度除了奖惩制度,煤矿企业还可以通过激励管理制度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3.1 建立明确的目标体系通过为员工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任务和责任,并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
3.2 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舒适的办公场所、先进的工作设备等,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
3.3 培训与发展机会煤矿企业可以通过培训与发展机会来激励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
这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还可以为员工提供个人发展和晋升的机会。
3.4 制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评定,并将绩效结果与奖励挂钩,可以激励员工在工作中不断努力。
4. 总结煤矿企业员工的奖惩与激励管理制度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和激励管理制度,可以提升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煤炭采购奖励方案
煤炭采购奖励方案为激励公司采购人员积极采购优质煤炭,提高煤炭采购质量和效率,本公司特制定以下煤炭采购奖励方案:一、奖励对象本奖励方案适用于以下人员:1.煤炭采购部门全体工作人员;2.其他与煤炭采购有关的工作人员(例如财务、审计等),但需要经过煤炭采购部门的确认。
二、奖励标准凡是在煤炭采购工作中取得以下成绩的人员,均可获得相应奖励:1.成功挖掘新的优质煤炭供应商并签订长期采购合同,单笔合同总额超过1000万元,可获得奖励10万元;2.与现有合作煤炭供应商成功签订长期采购合同,单笔合同总额超过500万元,可获得奖励5万元;3.发现并推荐优质煤炭采购指标,并经公司采购部门确认后采购成功,单笔指标总额超过50万吨,可获得奖励10万元;4.单个采购项目实现20%以上的成本降低或质量提高,可获得奖励2万元;5.完成年度煤炭采购任务量且质量符合公司要求,可获得年度奖励,具体数额根据年度煤炭采购任务量和质量情况来确定。
以上奖励金额为最高奖励标准,具体奖励数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三、奖励方式1.奖励一次性发放;2.奖金将计入个人工资;3.建议奖励购买电子产品、学习用品等实物,如防疫用品等,需经过公司采购部门确认后购买。
四、实施方案1.本奖励方案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执行;2.采购部门应定期组织采购人员评议、审核、确定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并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沟通,落实奖励发放事宜;3.本奖励方案从发布之日起生效,自行解释权归公司采购部门所有。
总结本奖励方案旨在鼓励煤炭采购人员开拓、创新,提高煤炭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希望通过该方案推动公司煤炭采购工作的高效进行,提高公司的利润。
我们相信,在广大采购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煤炭采购奖励方案一定会取得长足的进步和不断的成效。
煤炭质量管理和考核奖惩办法
X煤矿煤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煤炭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对煤质的监督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煤炭质量的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为加强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组织协调,矿成立以矿长、书记为组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经营副矿长、采煤副矿长为副组长,其他矿长助理以上领导、调度室、技术科、企管科、安全科、劳资科、财务室、煤场、皮带工区、运搬工区、洗选厂及各采掘工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煤质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完善煤质管理办法、制度和管理规划;(二)审定矿煤质考核指标;(三)监督检查煤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四)考核煤质指标的完成情况;二、职责分工(一)技术科根据现场地质情况合理布置采煤工作面;监督指导生产工区和有关单位煤质管理方案、措施的设计、实施情况;负责根据采面现场条件判定是否启动分选设备;负责回采率考核。
(二)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上、下工作和煤流各环节的煤质管理工作。
对井上、下工作面和煤流各环节的煤炭含矸率、水分、灰分等指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对井上、下进行合理配仓;抓好煤流系统分装、分运、分储措施制定及监督执行;对煤质考核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三)安全科负责现场煤质管理监督工作。
保证技术科制定的放煤标准的落实;现场安全员有权对不符合规定而影响煤炭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和处罚,现场安全员在现场交接班期间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生产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洗选厂负责做好各煤种的取样、制样工作;负责做好煤炭洗选工作,确保洗选产品的质量和洗选率达到公司规定要求。
(五)煤场负责煤场各煤种的分类存放,按标准进行煤质化验,并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
(六)企管科、劳资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并按规定落实兑现。
(七)其它各相关区队、科室,按照业务范围做好相关工作。
三、煤质考核和奖惩(一)煤炭质量指标1、混煤平均发热量≥4900大卡/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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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专项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专项奖,是指除公司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外,对公司安全、生产、煤质、机电、工程、后勤、一通三防、环保等业务,在公司组织的各种会战、活动中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单位、个人,经公司同意按管理办法发放的奖金,旨在鼓励先进,体现差距。
第三条专项奖与公司五型企业绩效考核工作互为补充和支持,五型企业绩效考核侧重于战略与价值创造导向,以结果性指标为主,体现系统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专项奖考核侧重于过程质量管控,以及各种会战奖励等,体现短期性、激励及时性。
第四条专项奖的设置要体现“突出重点、精而不滥”原则,具备以下一个或全部特点的业务线,可以申请设置专项奖。
(一)与公司价值创造直接相关联的业务;
(二)被列为公司年度重点工作,或公司年中根据工作需要举办的各种会战、活动;
(三)属于公司管理短板,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造成一定影响;第五条各专项奖实行总额控制,合同工资金来源为公司年度工资总额,劳务工奖励资金列支劳务费,公司机关业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对基层单位罚款的80%可以用作本业务口专项奖励。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成立专项奖管理小组。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各相关业务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
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安监局、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通风管理部、后勤保障部、煤质处、环保处、设备管理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
管理小组职责:
(一)研究通过公司专项奖管理相关制度;
(二)研究通过公司纳入专项奖的业务范围及各专项奖年度预算;
(三)研究通过公司专项奖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四)审定各专项奖的日常考核及发放结果。
管理小组在企业管理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拟定专项奖管理办法;
(二)审核各专项奖管理制度与公司五型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相容性;
(三)按期汇总兑现各类专项奖;
(四)受理专项奖相关业务投诉。
第七条业务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
负责编制专项奖励资金计划,建立并负责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台账,拟定下发各类专项奖励资金使用的二次分配指导意见,提交年度专项奖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安监局、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通风管理部、矿业服务公司、煤质处、环保处、设备管理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
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业务领域专项奖励资金使用计划及考核办法,内容包括发放范围、考核指标、考核周期、奖罚细则等,按期提出业务领域专项奖的兑现意见。
第八条各单位依据公司二次分配指导意见制定本单位专项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并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三章专项奖的使用
第九条每年的11 月下旬,相关业务部门对本年度专项奖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下一年度专项奖预算需求。
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本年度各业务专项奖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根据下一年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向公司专项奖管理小组提报下一年度专项奖建议计划。
第十条每年的12 月上旬,企业管理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修订各专项奖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各相关部门将修订后的考核办法报专项奖管理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专项奖管理小组审定下发。
第十二条企管部将各专项奖发放考核办法列入五型企业绩效考评支持性制度。
第十三条相关业务部门根据专项奖考评办法,按期进行考评,并提出奖罚意见,月(季)度奖罚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纳入公司五型企业绩效考评兑现,年度奖罚经公司专项奖管理小组审定后兑现。
第四章专项奖发放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考核发放的专项奖和处罚,包括劳务工等用工,各单位考核时一并考虑。
第十五条各专项奖的发放要区别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不能搞平均主义和特权主义,原则上不能出现业务口全员普奖现象。
第十六条助理级以上人员可以参与日常专项奖励,其奖励金额要与其他受奖人员保持合理差距。
第十七条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要认真研究,确保专项奖励能起到效果。
第十八条业务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严格控制专项奖的发放,属于单位正常业务开展的工作,不得发放专项奖,不得出现总额超计划现象。
第十九条出现反映较多的专项奖励项目,公司可考虑修订该项目实施细则或取消该奖项。
第二十条专项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相互挤占或转做其他用途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相关业务部门要制定各专项奖发放的考核办法及发放细则,明确发放范围、标准、考核指标等,并指导二级单位业务口对本业务专项奖合理进行二次分配,使专项奖的发放及分配有据可依。
第二十二条业务主管部门(单位)、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将不定期对专项奖发放及二次分配情况进行抽查,如有不按规定发放专项奖或二次分配出现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现象,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处以500-5000 元额度不等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