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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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良性发展,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此次全国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契机,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此次隐患排查中出现的问题,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同时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控制动态的易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及个人行为隐患,杜绝重大安全隐患。动态安全隐患现场必须立即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按照《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办法》采取“五定”原则进行跟踪管理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1000元/件次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广泛宣传、严格执行。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一、隐患排查制度
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应坚守煤矿工作岗位,总体安排部署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3、班排查、日巡查制度
每班由带班矿长组织队长、安全员、值班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瓦检员对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进行班排查、日巡查工作,发现隐患能立即处理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交下一班处理,同时对隐患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在班前会上通报。
4、周检查制度
每周由矿长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有矿长、技术负责人、分管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检查范围: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包括地面工业场所、井下各作业现场、两堂一舍、矸石场等)。主要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查出的隐患按隐患分类分级要求进行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同时按隐患整改“五定”原则限时进行整改,并在每周定时召开安全会议上进行公布,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依照照标准进行处罚。
5、月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制度
每月定期由公司安全副总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分管副总经理、各中心主任、矿长、
井部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和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检查范围: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包括地面工业场所、井下各作业现场、两堂一舍、矸石场等)。主要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查出的隐患按隐患分类分级要求进行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同时按隐患整改“五定”原则限时进行整改,并在每月的公司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公布,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依照照标准进行处罚。
6、每月由公司分管副总分别组织专项检查
(1)“一通三防”专项检查
每月定期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参加人员有矿长、技术负责人、通风科长、通风队长、掘进队长等相关人员。检查范围:主要通风机、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等。重点检查各用风点的风量分配是否合理、局部通风管理是否到位、回风巷有无垮踏影响、各类传感器设备是否齐全、运行是否正常、通风瓦斯现场管理是否到位等
(2)机电设备专项检查
每月定期由公司机电副总组织机电设备专项检查,参加人员:矿长、机电副矿长、机电运输科长、机电队长、运输队长等相关工作人员。检查范围:矿井主要通风机及附属设备、主提升绞车、水泵房、采掘变电硐室及局部通风机等地点。主要检查设备的各类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局部通风的“三专两闭锁”运行是否正常、检查机电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3)放炮专项检查
每月定期由公司安全副总组织一次放炮专项检查,参加人员:矿
长、安全副矿长、安全管理科科长、各采煤队队长、掘进队队长等人员。检查范围:井下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当班有放炮作业的地点。主要检查“一炮三检”是否到位、放炮警戒是否到位、炸药雷领退是否按要求执行等。
(4)顶板专项检查
每月定期由公司生产副总组织一次顶板专项检查,参加人员: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科科长、各采煤队队长、掘进队队长等人员。检查范围:井下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主要进、回风巷等地点。主要检查采煤工作面柱、排距,运输巷、回风巷的超前支护、工作面端头的“四对八梁”、迈步移溜是否到位;掘进工作面的前挑梁、锚杆支护是否到位;各巷道有无片帮希岩等。
(5)查出的隐患按隐患分类分级要求进行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同时按隐患整改“五定”原则限时进行整改,在每月的专题会上进行通报。
7、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加强隐患排查档案管理工作,每次检查后,由检查人员将隐患整理出来,安全管理部门统一上隐患记录台帐。
二、隐患分级管理、分级治理制度
1、分级管理
安全管理部门按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的难易程度不同对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并在隐患台账上做好记录:一般隐患(一级、二级),
重点隐患(三级)两大类(三个级别)。
一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隐患。
二级隐患: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井部限期解决的隐患。
三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基层单位自身难以排除;以及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由公司列入治理规划的隐患。
2、分级治理
按隐患的级别不同指定不同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
一级隐患:由基层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整改负责人为基层第一责任人或相关职能科室责任人。
二级隐患:由矿级职能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整改负责人为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管矿级领导。
三级隐患,由公司列入整改治理计划,矿长组织实施整改,整改负责人矿长。由总工程师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三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
三、隐患整改制度
1、一级隐患发现后能立即整改的,由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