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通风设施的管理制度,组织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
2.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档案,记录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改造情况。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三、通风设施的安装与使用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矿井通风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通风设施的检查与维护1.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应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运行状态、安全性能和故障处理等。
2. 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等。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通风设施的改造与更新1.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应根据矿井生产的发展和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适应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更新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和更新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通风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通风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1. 矿井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应根据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
井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井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井下各地点用来调节和控制风流流量及流向的通风设施(如风门、密闭、调节墙等),均由通风队长负责设置和维修。
2.通风设施的位置、数量由通风技术负责人确定,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具体施工及日常维修和回收等由所管辖的通风队队长负责。
3.通风设施的设置和拆除,必须经总工程师、通风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4.每组风门不得少于2道,其间距不小于5米,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必须设置永久性联锁风门,保证二道风门不被同时敞开,且必须设置反扇,防止反风时风流短路,其它地点风门的设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服务期限,由通风技术矿长决定。
5.永久风门、密闭或调节墙垛必须用砖或料石构筑,不能用其它材料代替,还应视其用途及服务期限确定其厚度(但不得小于0.5米)。
6.通风设施施工质量由生产矿长负责,具体由所辖通风队长担任施工负责人,组织人员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并负责施工质量,安全施工质量,安全等工作,若发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通风成立质量验收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通风队长担任。
8.每一处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质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的重新施工。
9.施工永久设施时,必须在巷道两帮、顶、底掏槽,掏槽深度不得小于200MM,施工时无空洞、瞎缝、重缝等,并对墙体进行勾缝,抹裙边等,水泥沙浆按规定配比。
施工临时设施时,其四周掏槽深度不得小于200MM,并与巷道周边接触严密,木板之间应采用鱼鳞式搭接,并需用水泥浆抹面或勾缝,门扇与门框接触严密不漏风,通车风门必须设底坎,挡风墙。
10.投入使用的通风设施,必须挂牌管理,挂牌内容包括:设施编号、性质(永久或临时)、地点、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质量验收人、验收日期、检查日期、完好情况,若牌板和内容不全时,由生产单位负责整改,同时,通风单位还应该建立相应的设施台帐。
11.通风设施建好后,由通风、安检、技术室和所在辖区生产单位共同验收后,移交生产单位负责使用,共同管理。
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通风设施是矿井通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通风系统合理的重要保障。
2、按服务时间长短,通风设施分为永久性和临时性通风设施。
凡服务年限在半年以上的应建立永久通风设施,服务年限在半年以下的可建立临时性通风设施。
有突出危险的区域不得设置临时通风设施,所有通风设施都必须按突出矿井永久性通风设施的标准设置。
生产区域回风系统不宜设通风设施。
3、矿井、一翼、水平、采区的主要进、回风之间的联络巷中,都必须设置永久性正反向风门各一组(不少于两道)或砌筑永久性挡风墙。
4、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
采区结束后,至少不超过1个月,必须在所有同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全部封闭采区。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封闭,最迟不得超过1.5个月。
长期不用或已报废巷道,必须尽快
砌筑永久性封闭;临时停风,短期内还要使用的巷道,可设置临时性封闭。
密闭墙施工前,必须切断同封闭区连通的轨道、铁管、电缆等导电体。
5、矿井总进、总回风巷、一翼、水平、煤层以及采区的进回风巷,都必须设置永久性测风站。
各用风地点设临时测风点。
6、矿井必须建立通风设施检查维修制度,保证通风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7、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管理牌板和检查记录,并做到井上下对口。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矿井制定采掘规划时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制定挡风墙、风门、密闭、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等设施的施工设计。
内容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的标准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通风设施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通风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通风设施进行编号管理,并建立通风设施台帐。
二、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应砌筑永久性密闭墙,密闭墙前要设置栅栏、警标,悬挂说明牌板;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墙体的完好情况,有记录可查。
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至少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或2道联锁的无压风门。
三、永久风门必须设置联锁装置,严禁2道风门同时打开,必须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风门必须设置语音报警装置。
四、平行作业的两条掘进巷道之间的联络巷中必须施工密闭墙,并在密闭墙处设置瓦斯检查点,并悬挂说明牌板和检查牌板、警标。
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墙体的完好情况。
五、第二条、第四条巷道中所设置密闭墙距巷口距离不得大于5米。
六、密闭墙说明牌板的内容应包括施工单位、施工地点、施工日期、建筑材料、墙体厚度、验收人(指通风部门的验收人);密闭墙检查牌板的内容应包括检查地点、检查时间、瓦斯浓度、完好情况、检查人。
七、每组风门至少设置两道,能自动关闭,风门要装有闭锁装置,风门开启面上应安装手把和固定装置,行车时门扇应固定在巷帮上,不允许人工代替,车辆过风门后应轻轻将风门关闭。
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1列车长度,风门尺寸应满足车辆通过,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八、两道风门之间巷道的配风量必须保证瓦斯浓度不超限,巷道风速符合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136条规定。
九、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包括反向风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
严禁运送物料时损坏通风设施。
十、巷道支护设计中应明确在密闭位置要采用不导电、阻燃材料进行支护,密闭巷道前,必须在密闭墙处切断所有导电体。
金属支护材料距密闭墙前后不小于0.2米;其它导电体不得进入栅栏内。
矿井通风设施设置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设置管理制度(-)风门1、凡是需要设置风门的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巷、采面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同时设置两道风门;矿井主要进回风之间的联络巷风门应设反向风门并安装闭锁装置。
通车风门间距不得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应大于5米,通车数量较为频繁的风门应安装自动装置,及行车不行人信号装置。
2、砌筑风门时,应选择在巷道支护及顶帮完好的地点施工。
施工前应首先加固好施工地点附近的支护,需要拆除巷道支护时,应采取防止冒顶片帮的措施,防止冒顶片帮伤人或给施工增大难度。
风门墙应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墙体四周应掏槽至硬帮、硬底、硬顶并用灰砂浆填满捣实,以防止漏风。
3、砌筑风门时,门框应顺向风流倾斜85°左右,门框接口成90°。
砌筑风门的巷道有水沟时应先施工反水袋或反水管;有电缆通过时应设铁卡管将电缆孔、管路孔;如有风筒通过时,应在墙体适当位置埋设与风筒等经的硬质风筒或将风筒用铁皮套住。
4、砌筑风门时,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具体要求,严禁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5、安装风门必须在风门砌筑竣工24小时后进行。
安装风门时,应包边沿口,设置衬垫,风门与门框接触严密,通车风门应设置底坎和挡风帘。
6、风门及门框入井安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井下使用的风门应定期进行防腐处理。
7、井下需要砌筑调节风窗时,调节风窗的施工质量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执行。
(二)密闭1、井下出现盲巷、采空区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密闭。
2、密闭位置一般应设在距全风压巷道不大于5米,支护良好,顶帮完好的巷道内。
密闭前后5米内,必须采取措施加固顶帮支护。
3、密闭施工前必须切断通往密闭内的所有电缆、轨道、管路。
密闭内应设置抗压强度大的木垛或密集支护,其位置应靠近密闭。
4、砌筑密闭的巷道如有流水,应设反水管。
砌筑密闭时,应留有观测孔、措施孔管,其位置应在密闭的中上部,并将孔管口堵严备用。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5篇)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通风设施的设计1、矿井通风设施主要包括密闭(含挡风墙)、风门(含调节风门)、风窗、风桥、测风站等。
施工工序包括构建及拆除。
2、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巷之间和盘区进、回风巷(包括两条进风或两条回风巷道)之间不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在距联巷口不大于____m处各砌筑____道厚度不小于____m的永久性挡风墙;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____道正向联锁风门和____道反向风门或____道自动风门。
3、盘区、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辅回撤通道需要使用时,包括主、辅回撤通道间的联巷)施工永久防火密闭;封闭井下复用水仓巷道、有富水区的采空区及有地表水补给的采空区封闭施工防水密闭;房采采空区及矿井与小窑贯通的地点必须施工防爆密闭;回采工作面顺槽与采空区相连通的联巷施工一般防火密闭。
要根据顶板、矿压、积水等情况,确定密闭位置及反水管或反水池的位置,反水管或反水池要确保水封不漏气。
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和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5、通车的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服务期限大于____个月的掘进工作面通车回风风门,应安设自动闭锁隔绝风门,其他地点设置不少于____道正向手动风门,两道风门必须闭锁。
所有安设的风门,每组至少两道,并能自动关闭,且要装有闭锁装置,严禁两道风门(包括反向风门)同时打开。
6、双巷或多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通风设施施工要求。
掘进工作面形成的联巷,必须在距联巷口不大于____m处分别砌筑____道厚度不小于____m的砖墙;使用的联络巷,安设____道正向联锁风门或调节窗。
掘进面至全风压风流之间未隔绝的联巷,不得超过____个。
7、进回风之间联巷内设有机电设备时,应在靠回风侧设置调节风门,合理配风。
8、矿井临时通风设施必须安全可靠,使用时间不得超过____个月。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范本1.1一般管理标准对井下的永久密闭通风队每月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对井下的临时密闭,栅栏及风门,兼管单位、通风队每班都要进行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总工程师批准都不能私自打开或拆除通风设施及附属设施。
进入密闭前栅栏内工作人员中至少有____人携带测氧仪和甲烷检测报警仪。
两道风门之间及风门前后____m严禁存放矿车和物料。
发现有破坏通风设施的要立即汇报通风部或通风队。
兼管单位要切实负责,管好连锁绳及设施的正常使用,通风设施前后____m的范围内不得存放物料,并保持通风设施前后的文明卫生。
1.2通风设施日常值守、检查和维护标准根据生产实际,具体分工如下:主要由各区域内瓦检员负责,对负责区域内通风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必须汇报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向值班队长汇报后,安排设施维修人员立即下井处理。
对于有关“一通三防”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向通风部、矿调度室和值班队长汇报,由值班队长安排处理。
有关“一通三防”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按照程序汇报,并立即安排人员处理。
1.3通风设施构筑标准和验收程序标准⑴永久风门的砌筑位置应尽量避开动压区,选择顶、帮条件较好的地点设置。
⑵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少于____m(受条件限制的除外);每道风门应能完全敞开,并能自动关闭。
⑶风门墙垛要用不燃性材料(砖、沙、水泥)等构筑,厚度不小于____m。
并保证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其中瓦斯异常区风门墙体厚度不应小于____m,正反向风门门板厚度不应小于____mm,门带必须使用角铁制作,风门加白铁皮加固。
⑷墙面平整(____m内凹凸不得大于____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____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应预留电缆孔和管子孔。
⑸风门墙垛周边要掏槽。
岩石锚喷巷道要见实帮实顶;砌碹巷道必须拆碹掏槽;煤巷、半煤岩巷煤掏槽深度不少于____m,且见硬帮硬顶。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范本
矿井通风管理安全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旨在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确保矿井作业安全。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随意操作。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通风设备管理1. 矿井通风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并记录检查日期、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2. 矿井通风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通风设备安装、维修和更换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不得由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
三、通风计划编制与执行1. 矿井应编制科学合理的通风计划,明确通风所需的参数、人员配备等。
2. 通风计划必须由专业人员编制,并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 执行通风计划时,必须按照计划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通风参数。
4. 通风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通风参数,必须及时向矿井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四、通风检测与监控1. 矿井必须配备通风检测与监控设备,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2. 通风检测和监控必须定期进行,检测频次和监控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3. 检测和监控结果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日期、检测值、监控情况等信息,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4. 通风检测和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修复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五、作业现场通风管理1. 在矿井作业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保证通风畅通。
3. 作业现场通风设备的设置和调整必须由专人负责,不得由非专业人员随意操作。
4.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通风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应急处理措施1. 矿井必须制定通风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当发生通风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措施,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应急处理措施执行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并及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七、责任和处罚1. 矿井管理者必须对通风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对管理不力造成的事故和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矿井通风设施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通风设施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矿长负责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通风设施管理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通风设施事项。
2.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通风设施的巡视、检查、维修等工作。
3. 通风设施使用人员应遵守相关的通风设施使用规定,保障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转。
四、通风设施的安装与验收1. 通风设施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公司进行。
2. 安装前应编制通风设施安装方案,并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3. 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通风设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1.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通风设施的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编制通风设施巡视和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矿长。
3.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4.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六、通风设施的维护保养1.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按照通风设施的使用年限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2. 维护保养工作包括清理设备、更换附件、检查电气设备等,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3. 维护保养工作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维护保养时间、工作内容、人员等。
七、通风设施的故障处理1. 发现通风设施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2. 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修复,并记录维修情况。
3. 通风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通风设施的故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方案,并报矿长批准后实施。
八、通风设施的更新改造1. 通风设施达到使用寿命后应及时进行更新改造,保障通风设施的安全和有效运行。
2. 通风设施更新改造应编制改造方案,并报矿长批准后实施。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一节一般管理规定1、井下所有通风设施必须实现挂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对井下的永久密闭通风队安排专人每天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对井下的临时密闭、栅栏及风门,通风队每班都要进行检查,每少检查一次对通风队责任人罚款100元.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处理,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并处理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在矿、公司检查中发现设施维护不及时或质量不符合《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的,对通风队责任人罚款50元/处;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200元.2、服务时间大于六个月通风设施应设永久通风设施,严禁利用临时通风设施代替;严禁使用风帘代替风门;严禁调节风窗固定死或不能调节;通风设施的构筑由通风队技术人员按《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相关要求施工,施工结束后通风队应予以验收并有书面记录,每处通风设施施工验收结束验收单应有通防部签字认可。
如果未经验收或验收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责令返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施工负责人罚款50—100元,通风队分管队长罚款50-100元.3、由于过设备或回收工字钢等需要打开、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须提前向通风队打报告,经通防部审批,总工程师同意,并做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的准备工作后,方可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总工程师批准都不能私自打开或拆除通风设施及附属设施(包括风门墙体、风门、风窗、联锁绳),对于私自破环或拆除通风设施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按严重三违处理,查不出责任人罚责任单位1000元.4、严禁私自改变调节风窗的通风面积,违者对罚责任人200元,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事故追查。
进入密闭前栅栏内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人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否则,对责任人按三违进行处理。
5、井下严禁矿车撞击风门。
两道风门之间及风门前后10m严禁存放矿车和物料。
凡矿车撞击风门的责任人者,一次罚款100元;凡是撞坏风门的,对区队罚款1000元,对直接责任人按三违进行处罚.区队找不到责任人,对区队罚款1500元.如果同一风门多家从此通过,出现撞击风门的,找到责任单位,对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找不到责任单位的,对当班在此过车的单位每家罚款500元。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五篇)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ww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
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
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帐,做到台帐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
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
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
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
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8、严格执行每月____日、____日、____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
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
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哪种情况下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____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
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____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
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
第三条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测风旬报表上报矿长,技术矿长审阅。
第四条每年根据采掘作业计划,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五条通风系统调整的审批程序:1、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安监、机电、调度等部门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方可调整。
通风安全设施施工、检查及维修管理制度(5篇)
通风安全设施施工、检查及维修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通风设施施工质量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稳定,确保我井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通风区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及相关规定合理确定通风设施的设置位置,安排专人对通风设施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2、风门门墙两帮和顶板必须掏槽,掏槽深度、墙体厚度、门框安装角度、风门制作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风门前后5m内的支护必须进行加固。
3、两道正向风门之间必须设置可靠的风门连锁装置,避免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并由瓦检员每班对风门连锁装置进行检查、调度。
4、密闭两帮、顶、底板必须按规定掏槽,墙体材料、厚度、墙面必须符合要求,保证密闭严密不漏风,密闭墙内外5m内的支架进行加固。
5、巷道贯通调整风流前,通风区必须提前备足调整风流设施的材料,以便及时调整风流。
6、密闭前必须设置栅栏、警标和检查牌板,瓦检员必须每班对密闭进行检查,发现密闭漏风、有害气体浓度异常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7、井下的通风设施由通风区负责按质量标准化建筑,风门要能自动关闭,需要通车的风门要满足行车要求。
8、风门闭锁在砌筑风门同时由通风区安装,主要风门的遥讯装置由通风区负责安装并确保完好。
9、井下风门实行辖区管理,即谁施工区域内的设施由谁负责使用管理,风门验收时安装好风门管理标志牌,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发现风门破坏,按“一通三防”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风门调节装置要安装好固定装置,以便调节和固定。
11、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造成通风系统风流紊乱导致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应通知通风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
13、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由通风区负责,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故意损坏通风设施的,按破坏通风设施给予重罚。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井下通风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通风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通风设施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四)依法依规,确保效果。
第二章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第四条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充分考虑矿井生产规模、地质条件、煤层赋存状况等因素,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经济、高效。
第五条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通风系统总体布局。
(二)通风井巷工程设计。
(三)通风设备选型与配置。
(四)通风设施安全防护措施。
(五)通风设施应急预案。
第六条通风设施规划与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审批。
第三章通风设施施工与验收第七条通风设施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第八条通风设施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九条通风设施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通风设施使用与维护第十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通风设施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通风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十一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通风设施性能良好。
第十二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通风设施运行档案,记录通风设施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为通风设施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通风设施使用单位应制定通风设施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章通风设施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通风设施监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管,严格执法。
2024年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1.通风设施是构成通风系统,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础设施,全矿职工和所有单位都要必须爱护,确保其完好。
故意损坏通风设施,按矿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通风科负责按标准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设计施工,杜绝出现不合格设施,采区通风设施完毕后,移交给生产队组进行管理,生产过程中如果发生或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通知通风区进行维修,保证通风系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任何人不得将一组风门同时打开,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
运输设备或物料经过风门时,必须小心谨慎,不得损坏风门。
当设备或物料的长度或宽度超出风门规格时,必须事先与通风科取得联系,通风科指派专人在现场配合工作,不得强行通过风门,以免造成损坏及其它不良后果。
4.通风科负责每月对全矿风道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对于损坏严重的风道,通风科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处理。
5.风道的工业卫生按矿划定的责任范围,分片进行管理,按规定周期进行清扫、冲洗。
2024年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二)____年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的引言: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空气质量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尤其是在2020年全球爆发的新冠疫情中,通风设施的作用备受瞩目。
为了保证公共场所和居民生活环境的空气质量,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的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____年通风设施及风道管理制度的内容和举措。
第一部分:通风设施的新标准与要求(____字)1. 室内通风设施的升级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室内通风设施将迎来新的升级。
____年,通风设施应具备智能化管理功能,包括自动调节通风量、监测二氧化碳和空气污染物浓度等,以提供更舒适和健康的室内环境。
2. 新风系统的普及新风系统是有效提供新鲜空气的关键设备,对于净化室内空气具有重要意义。
在____年,新风系统将普及到更多的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
相关部门将制定新风系统的安装标准和使用方法,以确保其工作效果和使用安全。
通风管理制度(8篇)
通风管理制度(8篇)通风管理制度篇一1、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瓦斯、二氧化碳允许浓度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在矿井进入生产阶段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
c,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3、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风速、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1)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得少于4m3.2)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
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6、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1进行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7、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5)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
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通风管理制度篇二矿井通风设施是矿井构成通风系统的一部份(包括风门、密闭、风桥、调节风窗等),它是保证矿井从进风至回风的全部线路和行人安全畅通而设置的通风构筑物。
为了加强通风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制定以下通风设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工的劳动保护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通风设备的选择、安装、运行维护,通风参数的调整和监测等内容。
三、组织机构1. 矿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通风管理部门,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监测和管理工作。
2. 矿主单位应配备专业的通风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应急处理。
3. 矿主单位应配备通风系统操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独立操作通风系统的能力。
四、通风系统设计1.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矿井内部的空气质量和气流分布合理。
2. 通风系统的设计要考虑日常生产和事故应急情况,保证通风系统能够在各种情况下正常工作。
3. 通风系统的设计要考虑矿井的特殊情况,如深度、煤层性质、瓦斯情况等,保证通风系统的有效性。
五、通风设备管理1. 通风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通风设备的性能稳定和可靠。
2. 通风设备的运行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通风设备的维修要有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六、通风参数的调整和监测1. 通风系统的参数包括风量、风压、氧浓度、瓦斯浓度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监测。
2. 通风参数的调整应根据矿井的生产情况和气象条件进行,确保通风系统的有效性。
3. 通风参数的监测应定期进行,记录监测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七、通风系统安全管理1. 通风系统属于矿井的重要设施,矿主单位应加强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通风系统的使用。
2. 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防止通风设备和管道的破坏,预防通风事故的发生,制订通风系统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3. 通风系统的安全管理应与矿井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八、通风系统的技术改造1. 随着科技的发展,通风系统的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换代,为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矿主单位应加强通风系统的技术改造。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样本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样本
1. 所有通风设施前后5m内不得堆放杂物、材料、设备,要保持清洁畅通。
2.凡新建或拆除通风设施,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经通防部等业务部门审查,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以破坏通风设施论处。
3.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或一道风门长时间开启。
4.井下所有通风设施的建造安装,日常检查,维修和标准化工作均由通防部负责。
5.通防部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技术业务管理,必须建立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定期标入通风系统图。
6.通防部根据矿井生产衔接,在月底生产作业计划中安排永久通风设施建造计划,并确定建筑位置、规格、型号等;临时通风设施由通防部根据生产变化和通风系统调节需要临时安排施工。
7.通风设施的建造要按月计划及时完成,计划外的通风设施建造由通防部提出并请示公司总工程师同意后安排施工。
8.通风设施的建造质量由班组长现场负责,通防部质量检查人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凡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通风设施要重新建造。
9.由通防部组织各有关单位,每月对通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三定"处理。
10.通防部必须按标准化要求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同时内容要一目了然。
11.通防部负责对损坏通风设施的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12.生产队组:管好用好本工作面所设置的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防部,并定期清理杂物。
13.运输部门:运输单位在通过风门时,必须爱护风门,在运料过程中,必须有防止撞坏风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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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井下各地点用来调节和控制风流流量及流向的通风设施(如风门、密闭、调节墙等),均由通风队长负责设置和维修。
2.通风设施的位置、数量由通风技术负责人确定,并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具体施工及日常维修和回收等由所管辖的通风队队长负责。
3.通风设施的设置和拆除,必须经总工程师、通风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4.每组风门不得少于2道,其间距不小于5米,主要进、回风巷道之间必须设置永久性联锁风门,保证二道风门不被同时敞开,且必须设置反扇,防止反风时风流短路,其它地点风门的设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服务期限,由通风技术矿长决定。
5.永久风门、密闭或调节墙垛必须用砖或料石构筑,不能用其它材料代替,还应视其用途及服务期限确定其厚度(但不得小于0.5米)。
6.通风设施施工质量由生产矿长负责,具体由所辖通风队长担任施工负责人,组织人员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并负责施工质量,安全施工质量,安全等工作,若发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通风成立质量验收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通风队长担任。
8.每一处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由质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的重新施工。
9.施工永久设施时,必须在巷道两帮、顶、底掏槽,掏槽深度不得小于200MM,施工时无空洞、瞎缝、重缝等,并对墙体进行勾缝,抹裙边等,水泥沙浆按规定配比。
施工临时设施时,其四周掏槽深度不得小于200MM,并与巷道周边接触严密,木板之间应采用鱼鳞式搭接,并需用水泥浆抹面或勾缝,门扇与门框接触严密不漏风,通车风门必须设底坎,挡
风墙。
10.投入使用的通风设施,必须挂牌管理,挂牌内容包括:设施编号、性质(永久或临时)、地点、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质量验收人、验收日期、检查日期、完好情况,若牌板和内容不全时,由生产单位负责整改,同时,通风单位还应该建立相应的设施台帐。
11.通风设施建好后,由通风、安检、技术室和所在辖区生产单位共同验收后,移交生产单位负责使用,共同管理。
12.为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必须对井下风门实行挂牌管理,通风、安检和生产单位对所辖区域的风门,每班实行专人检查管理,并在当班的风门管理挂牌板上签字,对于当班不签字者,处予50元的发款。
13.采面大眼或压眼之间应设永久调节墙或密闭,特殊情况经请示矿总工程师同意设风门时,必须联锁,生产单位必须派专人负责风门前后5米及风门之间的杂物,浮货进行清扫,严禁堆积,保证风门前后畅通,浮货杂物不得影响开关风门,否则对责任者处予50元的罚款(其它地点同样如此)。
14.生产单位需运输难以通过风门的大件时,必须事先与矿取得联系,经同意派人协助后,方可通过,严禁施工单位擅自拆除风门或硬撞风门通过,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对责任者开除矿籍。
15.凡留有水沟的地点,生产单位确保水沟畅通,不得让积水影响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16.井下风门无论是自然因素(如矿山压力、冒顶等)造成损坏的,矿必须进行维修或更换。
17.风门损坏后,由通风、安检和生产单位的人员到现场核实,根据损坏程度写出书面报告,安检签字证实后,由生产单位给予赔偿,损坏风门的事故,
由安全矿长负责分析,对责任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矿籍。
对责任单位的领导罚款50元,若人为损坏未能查出责任者的,由生产单位照价赔偿。
18.对擅自拆卸或损坏联锁风门联锁绳或绳卡者,查不出责任者的,由所辖区域生产单位十倍赔偿。
19.为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减少通风设施损坏事故,对举报或抓获损坏设施的人员给予50—100元奖励,各单位对职工要加强教育,爱护通风设施,风门过一道关一道,严禁两道同时打开,违者罚款100元。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