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调剂差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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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调剂差错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药品调剂差错管理制度
1. 药品调剂差错是指在处方调剂过程中发生的过失或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行为。
2. 药品调剂差错主要包括调配时产生的药品品种、规格、数量差错, 用法用量错误, 调配药品质量不合格(发霉变质等),调配药品存在配伍禁忌(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3. 药品调剂差错的当事人,在获知差错发生后,必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查找取药者,并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发现差错非当事人有义务立即通知当事人并向负责人报告。
4. 差错发生后要积极处理,对药品进行重新核对调配,保证患者服下正确的药物。如患者已服下差错药物并产生不良影响,应请求医生帮助,积极治疗。
5. 药房设专人负责汇集差错事故,对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情节及后果要进行具体分析,定期组织讨论、分析、找出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预防措施,如引导和鼓励药剂人员继续教育,修改不合理的操作规程。
6. 对差错当事人应根据差错程度,对患者的影响进行处罚,并且列入工作质量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