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控股: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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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控股:董事会对非标准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藏格控股:董事会对非标准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藏格控股”)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所”)为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所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原文如下:(一)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藏格控股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所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藏格控股非经营性资金余额57,599.53万元(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235,151.80万元)。

藏格控股未能遵守《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未能及时识别及公告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关联方交易,表明藏格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导致藏格控股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藏格控股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在藏格控股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20年4月29日对藏格控股2019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一)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应收预付款拖欠问题。

公司将聘请专业审计、法律机构进行专项核实,根据查证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针对上述导致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将采取以下措施以尽快消除对公司影响。

具体如下:1、成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调查领导小组,聘请审计、法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和诉讼以尽快追回款项,根据查清的事实情况,对相关方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追回款项以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分析——基于商业伦理的视角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分析——基于商业伦理的视角
(二)股价大幅下降 在2019年4月30日瑞华审计师事务所针对 藏格股份2018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之 前,藏格控股的股价整体上处于一种稳定的波动 中,其变化趋势与深圳股市大致相同。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对其进行2018年年报审计,凭借专业判 断对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该公司 的内部控制系统不够完善,存在严重缺陷,包括 高额保理资产未经董事会批准,信息披露不够完 整等。之后公司股价一路下跌,投资者产生警惕
1所示
表1藏格控股造假事件经过
事件
事件
2019年4月30日
瑞华审计师事务所针对藏格股份2018年 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19年5月14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
2019年6月20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 知书》
2019年9月5日 藏格控股发表致歉声明
2019年11月25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 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度长早有预谋,对可预见的处罚结果视而不见, 由此可见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不够。
四、基于商业伦理的财务造假预防治理对策
上市公司利用虚假的数据进行财务造假 ,欺 骗证券机构和消费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阻碍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是一种严重的违法欺诈 行为。企业要防范这种违背商业伦理和诚信义务 的不道德商业行为。
(二)信用管理体系不健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管理体系是由一系 列与信用相关的信用道德文化、法律法规、组织 形式、技术方法、操作工具及操作方法等组成的 综合体系,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就是讲信 用。但是,我国传统经济体制对企业信用风险需 求不高,公司管理和公司间交易由同一所有者组 织,主要受计划管理和行政控制⑼。因此,我国 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发展不是很完善,大多数企 业还没有建立起来企业的信用体系,没有专业的 信用管理人员和信用管理机构。藏格控股企业拥 有独立法人资格,但是照搬以前的信用管理与风 险制度,产生不适配,最终制约了企业健康可持 续的发展。

2019会计造假真实案例

2019会计造假真实案例

康美药业A股史上规模最大的财务造假舞弊案2019年4月29日,康美药业发布更正公告,称其2017年的年报数据存在重大差错。

存货少计195亿元,现金多计299亿元。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几乎所有数据都需要更正,对2017年财报做出重大调整。

4月30日晚间,上交所立刻向康美药业发监管函,称公司在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可能存在重大疑问,予以高度关注。

此外,证监会已对康美药业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立案调查。

5月17日下午,证监会通报了康美药业调查进展。

据证监会称,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信息,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 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 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

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

康美药业是曾经的千亿市值白马股、中药行业的龙头,前期已经屡遭质疑,但没有确凿的证据。

如今,随着证监会调查进展的通报,财务造假有了实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市值仅剩186亿元,较上年末458.09亿元缩水六成。

康得新A股史上最大利润造假案康得新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23.81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4.65%。

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30.89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4.19%。

2017年虚增利润总额39.74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36.47%。

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23.81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722.16%。

合计四年虚增利润119亿元,成为A股史上最大利润造假案。

公司股票自7月8日起,一直处于停牌状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康得新市值仅剩125亿元,较上年末270.53亿元市值缩水逾5成。

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被立案调查。

康得新利润造假的方法是通过伪造海外客户,炮制虚假业务合同,临摹国外客户签名,粘贴打印,虚构外销业务产业链。

藏格控股: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藏格控股: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
财产损失≥5%
2%≤财产损失<5%
财产损失<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成因及防范研究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成因及防范研究

972020年10期 (4月上旬)财经研究摘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会挫伤市场投资者的信心,损害投资者的权益,是一种违法欺诈行为。

新证券法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成本大幅度提高,资本市场的最严监管时代已经来临。

财务造假惩罚力度的提高将有效减少上市公司造假行为的发生。

本文选择藏格控股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其隐蔽、复杂的财务造假手段基础上,找到公司造假背后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财务造假;新证券法;公司治理;内部控制2019年以来,为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证监会严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行为。

此外,证监会不断完善和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共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证监会的作为充分表明了对财务造假、欺诈行为的严打态度和完善资本市场生态的决心,而如今的资本市场上,财务造假行为屡禁不止。

因此,分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原因,摸清造假动机,找到防范造假的对策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财务造假相关理论财务造假是指造假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通过伪造、变造会计事项等各种欺诈手段在企业会计账务中弄虚作假,粉饰财务报表,从而掩盖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情况的行为。

财务造假的手段主要有虚增交易、虚增资产、虚增收入、利用过渡性科目隐瞒或不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等。

中国证监会指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案件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四方面:造假行为周期长,涉及的案件金额巨大;造假手段隐蔽、复杂;系统性造假特点突出;财务造假的主观恶性明显。

二、藏格控股财务造假案例回顾(一)公司基本情况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5日,注册资本19.94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邦俊,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于1996年6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A 股上市。

2017年6月13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原公司名称“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成因及防范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成因及防范
加强内部控制执行力度
企业应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内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防止 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企业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 披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确保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监 管,对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的企 业进行严肃处理,提高信息披露的质 量。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成因及防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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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事件概述 • 财务造假成因分析 • 防范措施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介绍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事件
藏格控股是一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 假被证监会调查并处罚。该事件引起 了社会广泛关注,对投资者和市场造 成了较大影响。
董事会监管不足
公司治理失效
藏格控股的公司治理结构可能存在缺 陷,如高管薪酬过高、董事会成员独 立性不足等,导致公司治理失效,为 财务造假提供了机会。
藏格控股的董事会成员可能存在与造 假行为有利益关系的情况,导致其对 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监管不足。
外部原因
市场竞争压力
藏格控股所处的行业竞争激烈,为了维持或提升市场份额,可能 存在通过财务造假来粉饰业绩的情况。
加强监管力度和惩罚力度
加强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企业财务造假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严肃 处理。
加大惩罚力度
对于发现的财务造假行为,监管部门应加大惩罚力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有效的威慑 力。
05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成因
01
外部原因:监管政策存在漏洞,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质量不高,资本市场环境影响。

西藏矿业: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西藏矿业: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索引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0CDA50124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矿业公司)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西藏矿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西藏矿业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西藏矿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未换届,原董事长戴扬、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饶琼、原董事蒋红伍分别于2016年、2017年先后辞职,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藏矿业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6名,而根据西藏矿业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应有9名董事;同时原总经理饶琼2016年4月免职后,由常务副总经理金国林代行总经理职责;2019年8月金国林经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同意辞职后,由副总经理次仁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西藏矿业公司总经理岗位长期空缺。

因上述董事会成员不足及关键管理人员缺失,或对西藏矿业公司重大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藏格控股: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取消)

藏格控股: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取消)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控股公告编号:2020-10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基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0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接受劳务、服务、租赁等,预计总金额为2,428.5万元,涉及向关联方销售燃料、材料、提供服务等,预计总金额为100万元。

2019年度公司实际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接受劳务、服务,租赁等总金额为1355.28万元,向关联方销售燃料、材料、提供服务等总金额为186.57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鹏、肖瑶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1、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1、格尔木通汇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册资本10,9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小强,主要经营:塑胶管道生产、销售安装、塑胶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塑胶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阀门管道设备、防水堵漏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销售;水暖管道维修;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

公司关联人吕万举持有该公司30%的股份。

2、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资本50,8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永明,主要经营:甲醛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进出口商品及技术。

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泳池服务。

公司关联人肖永明持有90%的股份;肖永琼持有5%的股份;林吉芳持有5%的股份。

藏格控股碳酸锂项目投产 增厚2019年业绩

藏格控股碳酸锂项目投产 增厚2019年业绩

藏格控股碳酸锂项目投产增厚2019年业绩《红周刊》特约作者郭冀川藏格控股近期发布公告,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简称“藏格锂业”)“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一期工程”(年产1万吨碳酸锂)已于近日顺利建成投产,首批产品经权威部门检验全部达到电池级标准。

民生证券研报指出,经测算,该项目碳酸锂完全成本在3万元/吨左右,目前国内碳酸锂现货价8.5万元/吨,该项目盈利能力按照碳酸锂6万元/吨、2019年产量8000吨保守测算,2019年该项目有望给公司带来2亿元的业绩增厚。

成为锂原料生产企业藏格锂业具备天然的资源优势,以“卤水提锂并制取工业级碳酸锂产品的相关先进技术”为基础,从事碳酸锂生产与销售。

该项目装置采用吸附法提锂——反渗透浓缩纳滤除杂——MVR浓缩——碳酸钠沉淀工艺,吸附工段采用国产新型吸附剂和模拟连续吸附工艺,纳滤除杂及反渗透、MVR浓缩的应用既确保了产品品质又大大降低了能耗,尤其首次应用膜法除硼的技术,彻底解决了盐湖锂产品中硼含量高的问题。

藏格控股表示,经过连续多日的调试和试车,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于近日投产后一次性得到碳酸锂含量大于99.6%的合格产品。

截至目前整个项目设备运行负荷已达到20%,预计将于2019年上半年进入满负荷生产状态。

藏格控股拥有察尔汗盐湖铁路以东矿区724.3493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证,是一家以青海省察尔汗盐湖钾盐资源为依托的资源型钾肥生产企业。

公司矿区地处察尔汗盐湖,察尔汗盐湖是我国最大的可溶性钾镁盐矿床,也是世界上大型盐湖矿床之一。

长期以来,由于国内在解决高镁锂比卤水提锂的技术方面一直未获得实质突破,上述资源均未取得全面、合理的开发。

藏格锂业利用先进技术生产碳酸锂,有效提高我国盐湖卤水提锂产能,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吸附法提锂工艺技术具有操作简便、成本低、产品纯度高、工艺稳定性强的特点,并且对盐湖卤水的镁/锂比没有苛刻的要求,利用成熟的技术建设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不仅可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锂需求,也为加快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盐湖地区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藏格控股: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藏格控股: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藏格控股”)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方案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决算方案。

本方案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接下页)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1、营业收入:2019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下降23.00%。

原因为:2019年子公司藏格钾肥产量下降40.01万吨,降幅26.99%,销量下降43.3万吨,降幅30.61%。

使得钾肥收入同比下降61,642.01万元。

2、营业成本:2019年度营业成本比上年下降0.53%。

比上年度下降13,499.44万元原因为:钾肥销售数量比上年同期下降43.3万吨,营业成本随之下降。

3、投资收益:2019年度投资收益比上年下降293.84%。

原因为:公司在2019年6月以以资抵债方式取得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37%的股权,西藏巨龙在2019年度尚未盈利,公司在2019年度确认了投资亏损。

4、营业利润:2019年度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3.81%。

主要原因为:子公司藏格钾肥营业收入下降,导致降低了营业利润。

5、利润总额:2019年度利润总额为44,515.09万元,比上年100,541.8万元下降55.72%,下降额为56,026.75万元。

原因为:子公司藏格钾肥营业收入下降,导致降低了利润总额。

6、期末总股本:2019年末总股相比上年同期未出现变化。

7、资产总额:2019年末资产总额比上年增长7.37%,增加金额为95,664.78万元。

藏格控股: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藏格控股: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藏格控股”)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中审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原文如下:(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所述,截至2019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藏格控股非经营性资金余额57,599.53万元(2018年12月31日余额为235,151.80万元),其中:(1)2019年自非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余额转入的金额为26,488.28万元(同时转入坏账准备),(2)藏格控股管理层认定应收烟台华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5,957.34万元、应收格尔木藏华大颗粒钾肥有限公司15,153.91万元为关联方资金占用;我们了解到藏格控股的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已出现重大信用违约事实,前述应收款项截至本报告日尚未归还;扣除前述已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外,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85,303.63万元,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为26,540.67万元,预付账款年末余额13,402.96万元。

如附注十四、3所述,藏格控股于2019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1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2号),其中认为藏格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虚增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藏格控股资金事项。

藏格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藏格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事项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内控措施运行控制的环节部分失效,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要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及时整改,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一)公司管理层1、公司立即成立调查小组,由董事长担任领导组长。

2、召集董监高各业务部门领导人研究应对措施,制定详细计划。

布置工作要具体、要限定时间、要落实到责任人。

3、对财务、销售等重要部门立即进行整改。

4、对已发现的责任人应立即予以追究责任。

5、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发现重大事情及时告知监事会与独立董事。

6、尽快聘请专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时介入。

7、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

藏格控股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

藏格控股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

藏格控股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一、资产构成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藏格控股2019年资产总额为956,217.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47,780.23万元,主要分布在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等环节,分别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42.99%、20.64%和5.41%。

非流动资产为708,437.35万元,主要分布在长期投资和无形资产,分别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36.19%、4.37%。

资产构成表项目名称2019年2018年2017年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总资产956,217.58 100.00 970,408.61 100.00 774,462.23 100.00 流动资产247,780.23 25.91 459,216.84 47.32 362,603.16 46.82 长期投资256,348.99 26.81 21,116.5 2.18 21,155.58 2.73 固定资产0 0.00 316,142.7 32.58 326,941.18 42.22 其他452,088.36 47.28 173,932.56 17.92 63,762.32 8.23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企业流动资产中被别人占用的、应当收回的资产数额较大,约占企业流动资产的42.99%,应当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关注应收款项的质量。

流动资产构成表项目名称2019年2018年2017年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流动资产247,780.23 100.00 459,216.84 100.00 362,603.16 100.00 存货51,131.87 20.64 40,638.16 8.85 39,885.74 11.00 应收账款106,514.88 42.99 134,808.71 29.36 68,273.16 18.83 其他应收款0 0.00 72,900.48 15.87 1,101 0.30 交易性金融资产0 0.00 0 0.00 0 0.00 应收票据760 0.31 9,300.62 2.03 89,944.32 24.81 货币资金8,209.96 3.31 6,034.5 1.31 83,616.98 23.06 其他81,163.52 32.76 195,534.37 42.58 79,781.95 22.003、资产的增减变化2019年总资产为956,217.58万元,与2018年的970,408.61万元相比有所下降,下降1.46%。

藏格控股 2019 第三季度财报

藏格控股 2019 第三季度财报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年10月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邦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公司在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事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为尽快消除年报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公司对此进行自查以及必要的核查,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认为必要的程序。

经过核查瑞华于2019 年10 月22 日出具了《2018 年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瑞华专函字【2019】01350013 号)。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了追溯调整。

1、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应收账款中40,436.37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中79,097.23万元,预收账款中-10,623.80万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款,应对2018 年度财务报告中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将其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并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同时于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中披露该关联交易及往来。

2、孙公司上海藏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藏祥”)、孙公司上海瑶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瑶博”)部分贸易业务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不作为收入进行核算:该部分调整对2017年、2018年营业收入的影响金额分别为-13,166.38万元、-46,849.18万元;上述业务产生的税费、服务费等抵减取得的贸易业务相关的补助后的损失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承担,该损失影响的金额为28,921.02万元;以上贸易业务考虑到商业实质等问题,调整2018年营业收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分别为-60,015.56万元、4,399.47万元、-52,112.25万元。

藏格控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藏格控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控股”或“公司”)2016年度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藏格控股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4号)核准,公司向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3,33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1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5.00元,扣除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383,333.00元,实际募集股款1,999,616,662.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50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说明:以前年度公司支付的与发行股票相关发行登记费用38.33万元以自有资金支付,以前年度公司支付的与募投项目相关的费用61.88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2,842.9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成因及防范研究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成因及防范研究

藏格控股财务造假成因及防范研究近日,有关藏格控股公司涉嫌财务造假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报道,藏格控股被曝光存在大量财务数据的造假行为,引发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担忧。

财务造假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对公司的声誉和稳定性造成了严重影响。

那么,藏格控股财务造假的成因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防范呢?一、藏格控股财务造假的成因分析1.管理层利益冲突藏格控股的财务造假事件与公司管理层的利益冲突密不可分。

管理层可能因为自身利益而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篡改,以获得更高的报酬和奖金。

这种利益冲突导致了管理层在财务报告中存在夸大营收、利润等行为,从而造成了财务数据的不实。

2.盲目追求业绩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公司为了追求业绩和股价的快速增长,可能会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来美化自己的财务数据,藏格控股财务造假也有可能是源于这种盲目追求业绩的行为。

管理层并未认真对待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是将部分成本及损失隐瞒,使得公司的财务数据看起来更加美好,给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3.监管疏于监管公司财务造假往往也与监管部门的疏于监管有关。

监管部门缺乏对公司的有效监管和审核,对公司的财务报告、业务运营等方面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和审查,给了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的机会。

一些公司就会趁机进行财务造假行为,企图逃避监管部门的审查。

1.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为了遏制公司内部人员的不正当行为,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管理层的职责和权利,设立独立的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以实现对公司内部人员的有效监督。

公司应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从而有效地杜绝财务造假的发生。

2.加强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应该加强对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地披露给投资者和监管机构。

要做到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对公司的业务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公开透明的披露,让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状况,降低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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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载于第13页至第10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合并资产负债表(续)2019年12月31日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合并利润表2019年度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度编制单位: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19年度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本报告书共107页第5页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2019年度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本报告书共107页第6页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载于第13页至第107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资产负债表(续)2019年12月31日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利润表2019年度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现金流量表2019年度编制单位: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股东权益变动表2019年度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本报告书共107页第11页股东权益变动表(续)2019年度第1页至第12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本报告书共107页第12页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一、公司基本情况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控股”或“本公司”),原名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冀股办[1996]2号文批准,由原邯郸陶瓷(集团)总公司将其所属第一瓷厂、第二瓷厂、工业瓷厂经资产重组后和其他四家发起人共同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

1996年6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89号文和证监发字(1996)90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共募集资金7,200万元(含发行费用)。

1996年6月28日,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本总额为5,040万股。

1997年5月,本公司以1996年12月31日总股本5,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

本次送股后,股本总额为5,544万股。

1997年9月,本公司以1997年6月30日总股本5,54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本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8,870.40万股。

1997年12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96号文批准,本公司以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8,870.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配股,每10股配售1.704546股,可流通社会公众股股东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以10∶0.159的比例受让发起人国家股和发起人法人股的部分配股权。

本次配股后,股本总额为10,382.40万股。

2000年,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减少3,810万股:转让给北京军神实业有限公司3,110万股;因担保及未履行债务偿还义务,被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给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0万股。

2001年2月,本公司1997年配股中的转配股42万股流通上市。

2001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22号文批准,本公司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82.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配股,按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数量1,089.60万股,非流通股东仅北京军神实业有限公司参与获配150万股。

2001年5月,因为他人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400万股股票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过户给广州中科信投资有限公司。

至此,北京军神实业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01年6月,因股权转让纠纷,邯郸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970万股股票被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过户给阳谷鲁银实业有限公司。

前述事项发生后,股本总额为11,472.00万股。

2003年6月,北京军神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3,260万股股票转让给北京路源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路源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06年7月,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2,544.75万股。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股本总额为14,016.75万股。

2008年5月,本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4,016.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本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25,230.15万股。

2016年6月28日,依据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4号《关于核准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向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等11名股东发行168,659.68万股购买其持有的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公司”)99.22%股权。

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相关的股权过户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93,889.83万股。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4号文《关于核准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13,333.3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经上述变更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07,223.16万元。

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收到大股东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藏格投资更名为西藏藏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管委会4号办公楼308室。

2017年6月9日,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

2017年6月27日,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根据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浩化工”)于2015年6月29日出具的《承诺函》,本公司与中浩化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通过支付票据方式收购中浩化工所持有的藏格钾肥公司0.78%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藏格钾肥公司100.00%股权,藏格钾肥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7年5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的议案》,决定以1.00元总价回购注销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票78,452,116股,并经过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上述变更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199,377.95万元。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60115569X8;法定代表人:肖永明;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经营范围:投资与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钾肥、化肥、工业盐、农药(不含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销售;氯化镁经销;矿产品、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铁矿石、首饰、玉石、日用杂货、装饰材料、工艺品、花草、文化用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矿石、建材、钢材、水泥、煤炭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销售陶瓷产品、陶瓷原辅材料;酒店和物业管理;仓储;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系统工程建设、软件开发、硬件销售、维护,计算机耗材销售,技术培训(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

出口自产的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钾盐露天开采,钾肥生产、销售;贵金属、化工产品的销售;碳酸锂的生产和销售。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集团董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3“收入”各项描述。

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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