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损事故处理管理细则 精品
机械事故处理制度(3篇)
机械事故处理制度组长:副组长:成员:1、建立项目经理部(厂、站)安全、质量事故小组,成员由主管领导、机械技术、机械领工员、施工技术主管、调度员、安质检员及机械班长组成。
2、各种机械不论发生什么交通事故还是机损事故,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事故发生后必须查明原因,分析事故经过,并将处理结果发到各部门和工班,作为班组考核的一项指标。
3、对违犯安全制度、违章作业所造成的机械事故,视情节和机损情况予以一次罚款,严重违章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4、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者应写出事故经过和检查,交队事故处理组,以便分析处理。
5、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厂、站)负责处理。
事故发生后五日内将事故处理结果及《机械事故报告单》报公司机械物资部。
6、重大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厂、站)当日报公司机械物资部。
机械物资部派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并负责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并在事故发生后____日内将《机械事故报告单》和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机械物资部。
7、特大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厂、站)当日报公司机械物资部,公司机械物资部当日报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物资部,由集团有限公司机械物资部组织处理。
机械事故处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和快速、有效地应对事故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对机械设备和工作环境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如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2. 培训和教育:对从事机械操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安全地操作机械设备。
3. 事故预防和监测:建立健全的事故预防和监测机制,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事故报告和调查:针对发生的机械事故,建立必要的报告和调查程序,及时了解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找出事故的责任方,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应急处理和救援:制定应急处理和救援方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和任务,提供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工具,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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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上传必究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总则
为合理处理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责任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
(3)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处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范本(2篇)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范本一、概述为规范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程序及责任追究,制定本制度,以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的事故处理。
三、定义1. 机械设备事故:指在机械设备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突发的事件,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情况。
2. 直接责任人:指事故发生时负责机械设备操作或维护工作的人员。
3. 直接上级:指直接对事故发生部门或人员负责的上级领导。
4. 部门负责人:指对发生事故的部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
四、事故处理程序1. 发生事故后,直接责任人应立即停止机械设备运行,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2. 直接责任人应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将事故现场封锁,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3. 直接上级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采集相关证据资料。
4. 直接上级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并协助部门负责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5. 部门负责人应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紧急会议,讨论应急处理方案,并派出专人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6. 部门负责人应尽快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提交详细的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和处理措施等。
7.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同时,应制定事故报告,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8.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根据事故报告,对直接责任人、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责任追究1. 直接责任人在事故中存在过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 直接上级在事故处理中未能及时报告或未能按照要求进行调查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3. 部门负责人在事故处理中未能及时组织人员参与调查和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4.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事故处理中未能及时组织调查和分析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一、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员工的安全,制定本规定,明确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机械设备事故分类机械设备事故分为人为损坏和自然损坏两种情况。
1.人为损坏:指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由于人为操作不当、维修不当或故意破坏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坏。
2.自然损坏:指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由于机械设备的老化、工作条件恶劣或天灾人祸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坏。
四、事故处理流程机械设备事故分为安全事故和一般事故,按以下流程处理:1. 安全事故处理流程1.紧急处理:发现安全事故后,首先要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2.管理报告: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记录事故相关信息,如时间、地点、人员信息、事故经过、原因等。
3.暂停使用: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设备要立即停机检查,并进行评估、检验,待评估、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4.调查分析: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安全事件进行全面的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和防范措施。
5.整改完毕:按照调查结果提出的整改措施的时间限定,对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整改。
6.完成报告:完成安全事故处理后,要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交处理报告,同时加强后续管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安全事故。
2. 一般事故处理流程1.管理报告: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记录事故相关信息,如时间、地点、人员信息、事故经过、原因等。
2.停机检查:对发生事故的设备进行停机检查,并进行评估、检验,待评估、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3.故障判断: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故障判断,找出故障原因。
4.整改措施:根据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按时完成整改。
5.完成报告:完成事故处理后,要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交处理报告,同时加强后续管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故。
五、责任分工1.生产车间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安全保障、维护保养等工作。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1.机械设备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500~1000元或停产5d 以内者;
2)大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在1001~2000元或停产10d 以内者;
3)重大事故:设备损坏,其直接损失价值超过2000元或停产10d 以上者。
直接损失的价值按设备损坏后至恢复正常状态所需的工、料费用计算确定。
锅炉、受压容器、输气系统的机械设备发生爆炸事故,塔式起重机发生倾翻、摔臂、脱轨、塔帽脱落、轿厢坠落,履带吊、轮胎吊、汽车吊、压路机、推土机等大型设备发生倾翻、井架倒塌等事故,不论损失大小,均属重大事故。
机动车辆在场外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除由交通监理部门按规定处理,还应按车辆损坏程度作为机械事故处理。
2.机械设备事故的处理权限:
1)一般事故工程队(厂、站)查处后将结果报公司(处)备案;
2)大事故由公司(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局备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处)调查处理,写出机械设备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报局审批,并报建委备案。
4)发生重大事故应在事发后4h内向局主管部门作概要汇报。
机损事故管理办法
机损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装卸设备机损事故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机损事故的定义、分类、等级划分、管理职能、事故处理程序、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方法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港口机械,以下简称港机~指直接从事港口货物装、卸作业生产的设备,机损事故的管理。
对火车、轮船、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辅助生产设备(起重机械以外的各类流动生产机械、1000KVA以上的供、配电设备)及一般设备,以上设备以外的设备,机损事故的管理参照本办法并执行集团公司,2004,秦港安字第64号《事故管理办法》和,2004,秦港技字216号《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第二章机损事故的术语及分类第四条港机在正常使用期限内运行、维护、修理、吊运或者停放过程中遭受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下降视为港机损坏事故,以下简称机损事故,。
第五条机损事故按酿成的原因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由港口内部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是指责任事故以外的事故,如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事2故,。
第六条机损事故的等级划分对责任机损事故按修复费用的高低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修复费用,包括抢修费用~下同,超过2000元~低于6000元的, ,二,一般事故:价值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港机~修复费用超过6000元,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港机~修复费用超过该机价值2,的,,三,重大事故:价值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港机~修复费用超过9万元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港机~修复费用超过该机价值30,的,,四,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特大事故的规定确定。
,五,港机价值是指事故发生时该机市场价格计算的重置全值。
第三章管理组织和职能第七条机损事故管理工作~实行公司技术副经理领导、技设部、安质部和基层部负责的两级管理体制。
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5篇)
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一、范围: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类、预防、管理、报告、鉴定、处理等内容与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2.1、设备事故的定义:凡正式投产的各类机械、设务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机械、设备或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使施工生产突然中断者,均为设备事故。
2.2、高备事故分业表(按直接经济损失分类):事故分类一次事故经济损失金额(元)小型事故≤1000一般事故≥1000≤20000大型事故≥20000≤100000重大事故≥100000≤300000特大事故≥300000以上三、设备事故与防范管理:3.1、设备事故管理必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3.2、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任”的原则,公司各级领导,设备管理部门,物质管理部门及公司全体员工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努力做到对设备的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防止机械、设备事故发生。
3.3、加强公司全体员工对机械、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查设备隐患活动,并加强全休员工的技术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素质和操作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预防机械、设备事故的预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设备事故的分级管理: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
3.5.3、设备事故与鉴定:3.5.3.1、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各类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公司物质管理部门上报,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须在____分钟之内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分析情况以书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设备管理领导汇报。
客运公司机损事故处理办法
客运公司机损事故处理办法客运公司机损事故处理办法为防范机损事故的发生, 规范机损事件的处理程序, 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损事故管辖范围第一条凡我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因违章操作造成的汽车、车辆维修设备,生产、后勤、办公设施等财产损害、人员伤亡,责任部室、维修中心、安全运营部都具有管辖权。
交通事故按《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二、机损事故的处理原则第二条凡违章操作发生机损事故, 都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和责任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查处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以现场为依据,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划清责任,按责处理。
三、机损事故处理权限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轻微机损事故,由责任部室、维修中心在事发当天完成事故的调查、取证等资料的收集,依据本《办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处理结果必须按规定报安全运营部。
第四条直接经济损失在201 元---1000 元的机损事故,责任部室、维修中心配合,安全运营部在事发后3 天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取证等资料的收集,并作出处理意见报安全运营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直接经济损失在1001 元以上的机损事故,责任部室、维修中心配合,根据机损事故责任的划分、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由安全运营部在事发当天对机损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开出《机损事故处理待岗通知单》,事发后5 天内完成事故的调查、取证等资料的收集,并作出处理意见报安全运营分管领导审批。
四、机损事故损失确定第六条机损事故发生后,根据处理权限的规定,责任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协调公司相关部室、维修中心及当事人共同参与,进行损失的认定。
所有事故的定损材料,安全运营部、责任单位都必须记录完整,存档备查。
五、机损事故的处理程序第七条发生机损事故后,现场员工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属地安全员或属地领导,在不破坏现场(设置标证,灰印等)的前提下尽可能抢救伤者。
发生火灾事故,现场员工应马上拨打“119”报警,讲清具体地址、火灾性质,立即组织在场人员利用现场条件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一、制度目的通过制定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明确管理机构和个人的责任,规范事故处理程序,是公司能够在安全生产方面稳定运营,保证员工安全,对乘客和客户的安全负责。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并适用于所有员工及参与机械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第三方人员。
三、责任划分1.管理人员的责任公司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员工和有关方面的安全,因此,管理层必须认真负责地制定和执行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对于发生的电动机械事故,管理层必须向公司内所有员工开展审核和教育。
2.维修人员的责任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维护规范,并确保检修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在发现设备故障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停止设备工作并通知上级领导。
3.操作人员的责任操作机械设备的员工必须在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前提下,操作机械设备。
如果发现设备存在故障,应立即停止设备操作,并及时上报。
四、机械设备事故处理程序如果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处理:1.立即停止设备操作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时,首先要立即停止设备操作或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紧急处理伤员紧急处理负伤人员,即刻进行救助工作,并保障他们的安全。
3.上报领导或管理部门当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报领导或管理部门,并详细说明事故的情况和应对措施。
4.报告上级领导当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直接上级领导汇报,详细描述事故情况、受害人数和应对措施,以及向上级领导提出事故初步处置建议。
5.形成事故报告情况待稳定之后,必须形成详细的事故报告,记录事故的经过、影响和应对过程,并判定事故原因,从而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改进方案,加强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
五、制度评估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将定期评估,以发现并纠正潜在的问题,评估结果将向全公司公布。
在评估中,公司将检验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并进一步证明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承诺和责任。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3篇)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1) 总则为合理处理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 事故分类1) 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____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____天者。
2) 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____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____天者。
3) 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____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____天以上者。
4) 非责任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
(3) 事故处理原则1) 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 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 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 事故处理方法1) 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 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 重大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逐级上班,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2)是指为保障安全生产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机械设备运行安全的一套相关规定和措施。
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预防措施:明确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预防性检查、设备保养和维护等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2. 事故应急响应:确定处理机械设备事故时的应急措施,包括事故报告、人员疏散、设备停机、事故现场处置等,以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危害。
3. 事故调查与处理:规定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的调查与处理程序,包括事故报告、责任追究、救援措施、重大事故报告等。
同时,要明确事故处理的具体责任人和机构,确保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记录和报告:要求对每起机械设备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和教训等,以便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设备安全性。
机损事故管理规定
修改记录机损事故管理规定机损事故是指船舶在进行有目的地活动过程中,机械设备突然发生违反人们意愿,并可能使有有目的地活动发生暂时性或永久性中止,同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
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所属各类船舶。
2 船机设备事故的性质和分类2.1责任事故2.11船员或操作使用者的责任事故,系指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对船机设备操作使用、管理不当,疏于保养维修,自修质量不良,以及对于厂修质量检查验收不严等造成的机损事故。
2.1.2 非船员或操作者的责任事故,系指厂修质量不好,备配件、材料和燃润料质量差, 以及船机设备原设计不当所造成的机损事故。
2.2 非责任事故:系指船机设备自然磨损腐蚀,虽然发现但无法事先修复者,或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等所造成的机损事故。
2.3事故等级的分类机损事故按损失的大小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详见附件一)3 事故的报告制度3.1船舶发生任何机损事故后,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当值轮机员(驾驶员)及轮机长(大副)并向船长汇报,由船长尽快通报项目经理部,并于8小时内用电话报告公司和所属分公司船机部门。
48小时用书面报告公司和分公司。
3.2发生的机损事故都应尽可能详细记入轮机日志(航海日志)和安全记录簿内,并填入“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船舶设备运转及修船月报表”内,上报分公司和公司船舶部。
3.3 船舶和船机部门对任何机损事故应如实反映,不得隐瞒。
4 事故的处理的原则与权限4.1事故的处理的原则为“四不放过”原则:既发生事故后,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绝不放过。
4.2事故的处理的权限4.2.1船舶发生的小事故,由分公司船机部门负责处理,项目经理部配合事故处理工作。
船舶于事故发生7日内将填写好的“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船舶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报告表”报分公司船机部门,分公司将处理意见填好后于15日内报公司备案。
客运企业机损事故处理规定
客运企业机损事故处理规定一、概述客运企业作为公共交通服务行业,应当遵守国家交通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并制定自己的管理规定。
机损事故是指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意外事故而造成车辆无法使用或需要维修的情况。
本文将对客运企业机损事故处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机损事故处理流程1.驾驶员报告一旦机动车出现故障或意外事故,并且不能正常行驶,驾驶员应立即向客运企业报告。
报告应详细描述机动车出现故障的情况,并将机动车状况告知维修站及调度员。
若涉及车辆碰撞或其他交通事故,驾驶员还应当妥善保留现场证据以备交通事故报告。
2.客服人员处理审核报告信息后,客服人员将进一步与维修队和调度员沟通,确定机损车辆是否需要维修,如有需要决定是否启用备用车辆。
如果需要维修,客服人员应当将机损车辆信息记录并将相关责任人和处理流程通知驾驶员以及客运企业的管理人员。
3.维修队维修机损车辆进入维修车间后,维修队应当根据检测结果和故障描述对车辆进行详细检修。
在检修期间,维修队应通报机损车辆的修理进度,并在检修完成后进行再次检测以确保车辆性能正常,并且才能重新上路。
4.车辆检验如果机损车辆已经被维修完毕,企业应当派出检验员对其进行检验,以确保机损车辆已经符合道路交通和客运要求。
如果检验员认为机损车辆不能重新上路,企业必须将其报废或其他处理。
三、机损事故的责任认定机损事故的责任认定应当与相关管理规定保持一致,因此具体责任人应当结合机损事故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若涉及客运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客运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
四、机损事故的处罚规定客运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对机损事故及其责任人进行处理。
其中,高发机损事故的车辆和相关责任人应当被视为重点管理。
如果机损事故责任人属于客运企业内部人员,则应当采取内部处理措施,例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处罚等。
如果机损事故责任人同时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客运企业应当先按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
设备事故定损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事故定损管理制度范文设备事故定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事故定损工作,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事故定损是指在该公司产生的设备事故中,通过定损工作准确、公正地确定事故损失的程度和价值,作为赔偿和决策的依据。
第三条设备事故定损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高效的原则,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设备事故定损的对象是公司自有或使用的设备,包括整机、零件、辅助工具等。
第五条设备事故定损应当采取事后定损、定损会议、定损报告等方式进行,确保定损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定损方式第六条设备事故定损可以通过人工定损和技术定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人工定损是指由设备管理部门依据现场勘察和参考相关资料,经过核实、评估、核定等步骤,确定设备事故损失的程度和价值。
第八条技术定损是指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如无人机、激光扫描等设备,对事故现场进行测量和模拟,精确计算损失。
第九条在设备事故定损中,应优先采用技术定损的方式,以提高定损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第十条设备事故定损的具体方式和流程由设备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定损流程第十一条设备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控制损失,保证现场安全。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组织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初步估计。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资料和证据,如事故报告、设备使用记录等,并与事故发生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和过程。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现场勘察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定损工作,包括损失程度和价值的评估。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初步定损的结果,召开定损会议,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十六条定损会议应由设备管理部门主持,会议记录由秘书记录并经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定损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概述、损失评估、赔偿方案等。
第十八条定损会议结束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编制定损报告,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机损事故_预案
一、总则1. 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安全,降低机损事故造成的损失,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设施在运行、检修、维护过程中发生的机损事故。
3. 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及时响应,有序处置;- 各级负责,协同作战;- 事后总结,持续改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公司总经理;- 副指挥长: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
2. 应急处置小组:- 成员:安全部、设备部、生产部、人事部等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处置、人员疏散、信息收集、应急物资调配等工作。
3. 救援队伍:- 由公司内部员工组成,具备一定的应急救援技能;- 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设备抢修等工作。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1. 事故预防:-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预警机制:- 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建立事故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的机损事故进行预警。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情况。
2. 现场处置:- 确保人员安全,迅速疏散现场人员;- 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包括伤员救治、设备抢修等;- 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防止事故扩大。
3. 信息报告:-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发布事故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4. 善后处理:- 调查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采取补救措施,恢复生产;- 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1. 应急物资:- 伤员救治用品、消防器材、防护用品等;- 设备抢修工具、备品备件等。
2. 应急装备:- 救援车辆、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
机损事故处理管理细则 精品
机损事故处理管理细则1 总则1.1 为加强公司装卸设备机损事故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机损事故的定义、分类、管理职能、事故处理程序、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
1.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损事故的处理。
2 机损事故的术语及分类2.1 港口机械设备在正常使用期限内运行、维护、修理、吊运或者停放过程中遭受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下降视为港机损坏事故(以下简称机损事故)。
2.2 机损事故的分类按酿成的原因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由港口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是指责任事故以外的事故(如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或设备正常损坏造成的事故)。
2.3 机损事故的等级划分对责任机损事故按修复费用的高低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2.3.1轻微事故:修复费用(包括抢修费用,下同)超过2000元,低于6000元的;2.3.2 一般事故:修复费用超过6000元;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港机,修复费用低于该机价值30%的;2.3.3重大事故:修复费用超过9万元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港机,修复费用超过该机价值30%的;2.3.4 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特大事故的规定确定。
2.3.5 港机价值是指事故发生时该机市场价格计算的重置全值。
2.3.6 非责任机损事故,修复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按本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3 管理组织和职能3.1 机损事故管理工作,是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下的技术设备部和运行单位负责的二级管理。
3.2 公司主管经理的职责和权限3.2.1 布置、审查全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用、养、修、查、改工作,对公司所有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有领导责任。
3.2.2 参加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分析会。
3.2.3 对技术设备部、运行部呈报的事故报告进行审阅。
3.3 技术设备部的职责和权限3.3.1 按公司机电设备的有关标准,制定公司机械、电气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车辆机件事故处理规定五篇
车辆机件事故处理规定五篇第一篇:车辆机件事故处理规定车辆机件事故处理(试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车辆技术的管理,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落实相关人员在车辆维护、维修、检验和使用过程中的工作责任,杜绝违章,简化作业,规范车辆机件事故的处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在认真分析、调处、总结机件事故原因、教训和结合企业实际的基础上,以促进企业机务技术管理,充分发挥车辆的使用效能和降低运行成本,以减少事故,减少经济损失为目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公车公营车辆涉及在管理、维护、维修、检验和驾驶过程中的所有人员。
第四条、公司成立由安机处机务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单位机务技术分管经理任组员的“车辆机件事故调处”小组。
第五条、各相关单位均应成立相应的“车辆机件事故调处”小组。
第六条、公司“车辆机件事故调处”小组工作职责:一、依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年1号令)要求,对本规定相关车辆发生的机件事故开展调查与处理。
提出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方案。
二、负责对各所属单位发生的甲、乙两类车辆机件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分析和责任人与责任的鉴定。
三、负责各所属单位对发生的甲、乙类车辆机件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的批复。
四、负责对各所属因疑难技术引发的甲、乙类车辆机件事故,进行相关人员的组织,开展对其分析、判断等一系列调查,确定发生原因和责任人及责任,并作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五、负责对责任人因对所在单位处理决定持有疑异或不服的,进行深入调查,并作出最终的处理决定。
第七条、二级单位“车辆机件事故调处”小组工作职责:一、依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年1号令)要求,对本规定相关车辆发生的机件事故开展调查与处理。
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具体的整改方案。
机务事故管理制度
机务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务事故的管理程序,提高飞机机务安全管理水平,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机务工作人员,包括维修人员、机务管理人员、航空工程技术人员、飞行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机务事故的定义、管理程序、责任分工、应急预案等。
第四条机务事故管理应遵循“事故发生明确责任、迅速处置、全面调查、严格追责、及时通报”的原则。
第五条为了保障机务事故的调查工作,对有关机务事件信息的公开与透明,规范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改进工作方法,制订相应的制度与规范。
公开并市对事故调查情况进行定期审查。
第二章机务事故的分类和定义第六条机务事故包括机务维修差错、零部件故障、机务设备损坏、维修工具失效等导致的人身伤亡及器件损坏等事故。
第七条机务维修差错是指机务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由于疏忽或操作不当导致的机务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第八条零部件故障是指飞机机务部件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正常磨损、老化或制造缺陷等原因导致的机务事故。
第九条机务设备损坏是指机务工作中使用的设备因故障或操作不当导致的机务事故。
第十条维修工具失效是指机务维修工具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不合格、检修不及时或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的机务事故。
第三章机务事故的管理程序第十一条机务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迅速确定现场安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各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理工作,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十三条机务事故应由专门机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事故的原因、责任人员、损失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调查。
第十四条调查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机务事故调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人员、损失情况及预防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根据机务事故调查报告,相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责任分工第十六条机务事故管理责任由机务管理部门负责,维修人员、飞行人员等需要积极配合,并主动报告相关安全隐患。
设备事故的管理细则
设备事故的管理细则背景在一个工厂、企业、或者机构中,设备是最常用到的物资之一,许多生产活动需要依靠各种各样的设备来完成。
在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事故,比如机器故障、电力波动等等。
这些设备事故,不仅对工作进度和安全造成影响,甚至还会对員工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企业或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设备事故管理细则,以保障设备及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管理细则内容1.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在设备事故发生时,企业或者机构一定需要有应急处理计划及相应的人员与设备,以最小化事故对生产工作影响及对员工及设备的伤害。
以下是一些指导意见:1.1 确定应急小组首先,企业或者机构需要在内部组织一支应急小组。
该小组以设备事故救援、伤员救护、信息发布为主要职责,并须制定一系列详细、科学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2 对事故进行监测和评估事故发生后,企业或者机构应迅速启动监测和评估工作。
监测工作应包括对事故现场的辐射、烟雾、有毒气体等方面进行检测,以确保下一步的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安全进行。
在评估阶段,应尽早了解事故的原因、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等信息,并据此制定更全面、系统且有效的救援方案。
1.3 制定应急救援计划在事故相应部门组成的应急小组的配合下,企业或者机构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救援计划。
对于不同类型的事故,应急小组需要采用不同的救援方式。
所以,企业或者机构需制定多个救援计划,以适应不同情况。
救援计划应井然有序、科学规范,谨慎操作。
2.设备事故的预防企业或者机构需要采取措施预防设备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些预防设备事故的建议:2.1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对于长期在生产过程中运行的设备,企业或者机构需要制定定期检查计划。
定期检查可以较早地发现该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以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
2.2 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对于设备的维护保养,企业或者机构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都要包括维护周期、维护方法、人员需求等因素。
定期维护保养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升设备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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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损事故处理管理细则
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装卸设备机损事故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机损事故的定义、分类、管理职能、事故处理程序、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处理。
1.3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损事故的处理。
2 机损事故的术语及分类
2.1 港口机械设备在正常使用期限内运行、维护、修理、吊运或者停放过程中遭受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性能下降视为港机损坏事故(以下简称机损事故)。
2.2 机损事故的分类按酿成的原因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由港口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是指责任事故以外的事故(如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或设备正常损坏造成的事故)。
2.3 机损事故的等级划分
对责任机损事故按修复费用的高低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2.3.1轻微事故:修复费用(包括抢修费用,下同)超过2000元,低于6000元的;
2.3.2 一般事故:修复费用超过6000元;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港机,修复费用低于该机价值30%的;
2.3.3重大事故:修复费用超过9万元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港机,修复费用超过该机价值30%的;
2.3.4 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特大事故的规定确定。
2.3.5 港机价值是指事故发生时该机市场价格计算的重置全值。
2.3.6 非责任机损事故,修复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按本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3 管理组织和职能
3.1 机损事故管理工作,是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下的技术设备部和运行单位负责的二级管理。
3.2 公司主管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3.2.1 布置、审查全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用、养、修、查、改工作,对公司所有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有领导责任。
3.2.2 参加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分析会。
3.2.3 对技术设备部、运行部呈报的事故报告进行审阅。
3.3 技术设备部的职责和权限
3.3.1 按公司机电设备的有关标准,制定公司机械、电气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3.3.2 负责召集机损事故分析会。
3.3.3 对机损事故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材料,提出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意见,呈报主管经理。
3.3.4 审批基层单位对于机损事故的整改计划措施,并监督实施。
3.3.5 将事故处理全部材料整理归档。
3.3.6 对由于煤中杂质造成撕扯皮带事故,与作业部、生产业务部共同确认损失的价值后,交由生产业务部处理。
3.4 基层运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3.4.1 执行公司有关机械、电气设备的各种技术标准和技术管理标准,做好本单位机、电设备的管、用、养、修、查、改工作。
3.4.2 向公司有关部门书面报告机损事故经过。
3.4.3 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
3.4.4 提出为预防类似机损事故而采取的整改措施,并上报技术设备部。
3.5 安全质量部的职责和权限
3.5.1 监督、检查、落实机械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3.5.2 保护机损事故现场。
3.5.3 参加机损事故分析会。
4 机损事故处理程序
4.1 机损事故发生后,事故岗位人员应立即报告生产调度长,生产调度长报告部门主管经理和生产业务部值班主任,初步确认损失及事故等级,并组织有关人员写出事故经过;生产业务部值班主任通知安全质量部三班人员组织保护事故现场。
4.2 属于轻微事故的,在安全质量部人员确认事故发生经过后,由使用单位组织恢复解决。
并在3日内将事故处理情况(包括修复费用情况)书面上报技术设备部和安全质量部。
4.3 轻微事故以上的事故,按以下程序处理:
4.3.1 生产业务部值班主任要立即通知技术设备部经理。
白班发生的机损事故,技术设备部单机运行主管人员要立即赴现场开展工作;夜班发生的机损事故由生产调度长和主管经理负责事故的前期处理,相关单位白班人员次日8:00到岗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4.3.2机损事故发生次日,事故所属单位要将机损事故报告和今后的预防整改措施报送技术设备部。
4.3.3 技术设备部相应运行管理人员根据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情况,事故所属单位上报的事故处理报告及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程度等材料提出处理意见,经技术设备部经理审查后送交公司主管经理审阅。
4.3.4 在公司经济管理考核会上确认事故处理的最终意见,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送报公司有关单位。
4.3.5 技术设备部运行组在经济考核会后一周内将下述材料:使用单位事故报告,上报技术主管经理的事故处理意见,修复记录(方案、施工单位、组织者),公司经济考核结果和使用单位今后的预防整改措施整理建档保存。
5 机损事故的责任划分
5.1 因违章或失误造成的事故责任,由直接操作人员负责,作业部生产调度长和使用单位的主管经理负领导责任。
5.2 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系本单位承担的修理项目时,由直接修理人员负责,修理班班长、设备管理长和使用单位经理负领导责任;是外委修理项目时,除执行合同中追究事故责任外,技术设备部委外维修管理人员、相应运行主管人员和经理负领导责任。
5.3 由检查保养不当造成事故的,由保养人员、巡查人员、点检人员及岗位操作人员按具体情况分别负责,使用部门主管的经理、技术主管负领导责任。
5.4 因技术鉴定失误造成事故的,视具体情况由使用单位和技术设备部直接鉴定人员负责。
5.5 由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违章指挥者和直接操作者负责。
5.6 由于其它原因或综合原因造成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按公司有关标准分析责任。
6 机损事故领导责任的划分
6.1 轻微事故追究相应使用单位的主管经理的领导责任,对于违章而造成事故的,追究部门经理的领导责任。
6.2 一般事故追究相应使用单位全体领导以及技术设备部经理、运行主管人员的责任。
但对于因违章造成事故的,追究使用单位生产调度长和安全质量部当班安全员的责任。
6.3 重大事故除应追究“一般事故”中所含各类人员责任外,还追究公司主管经理的领导责任。
但因违章造成重大事故的,仅追究安全质量部经理和当班安全员的领导责任。
6.4 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特大事故的规定确定执行。
7 机损事故的处罚
对机损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列入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
8 附则
8.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2 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设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