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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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日照电厂企业标准
Q/203-04·08-2003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2003-05-01发布 2003-05-01实施
华能日照电厂发布
Q/203-04·08—2003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华能日照电厂设备缺陷管理的术语定义、职责、各级工作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华能日照电厂所有主辅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和非生产设施的检修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其修订版、再版及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华能山东分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华能日照电厂管理体系文件、标准化文件、管理制度、文件
3 术语定义
3.1 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及备用中设备或系统及生产设施随时发生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
可靠经济运行等的异常问题,具体如下:
3.1.1系统或设备之性能或功能与设计不符(已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视为等同于设计状态);或者是虽
无设计但影响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
3.1.2泄漏,包括漏油、漏水、漏汽、漏气、漏风、漏灰、漏煤、漏烟、漏粉等;
3.1.3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发生异常;
3.1.4系统或设备标志不全。
3.2缺陷分类:
3.2.1 A类缺陷:
a)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缺陷;
b)严重影响设备安全的缺陷;
c)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强迫停运、破坏备用的缺陷;
d)导致或可导致主机或主要辅机设备损坏或机组降出力的缺陷。
3.2.2 B类缺陷:
a)严重影响经济性的缺陷;
b)主机或主要辅机运行参数异常的缺陷;
c)导致或可导致一般辅机损坏或异常运行的缺陷;
d)一般表计、保护、自动功能漂移或不全。
注:主要辅机设备如下:凝泵组、循泵组、真空泵、汽泵组、电泵组、凝汽器、除氧器、高加、低加、一次风机、送
风机、引风机、磨煤机、给煤机、空预器、捞渣机、碎渣机、渣浆泵、电除尘器、输煤皮带、翻车机、堆取料机、碎
煤机、高厂变、高备变、低厂变。
3.2.3 C类缺陷:
a)系统或设备异常或部件不全但不影响安全和出力;
b)一般渗漏点(包括生产场所漏水);
c)生产设施(含厂房、墙壁、门窗和地面等)缺损;
d)标志不全。
以上A、B、C类设备缺陷的存续时间作为设备可用系数、完好率的统计依据。
3.3 缺陷规定消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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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自缺陷发现之时起规定消除时间A类缺陷为以批准的时间为准(组织抢修处理)、B类缺陷和C类缺陷皆为24小时。
3.3.2 属于无备品、无材料的缺陷,责任部门一天内提出备品、材料计划并报物资公司。自备品、材料计划批准之时起,各材料、备品的到货时间批准的时间为准;在材料、备品到货后,转入正常消缺管理(即备品到货时间加规定消除时间);常用消耗性材料和轮换备品由设备部门自备。
3.3.3各种物资计划规定到货时间如下:
3.3.3.1国外备品:十五个周内到厂;
3.3.3.2国内备品或设备外修:十五天内到厂;
3.3.3.3常规材料或常规加工件:二天内到厂;
3.3.3.4不常用材料或复杂加工件:五天内到厂;
3.3.3.5确有原因不能按时到货时,物资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3.3.3.6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协商后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3.4 微机标注的有关事项:本制度用微机程序进行缺陷的管理,所有缺陷的通知、查询、统计、考核等以微机上的内容和时间为准(特殊条款除外),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3.4.1 主控室微机的操作由机组长负责,机组长为微机管理专责人;燃、化、运行微机操作由运行班长负责,运行班长为微机管理专责人;微机操作员在录入缺陷前须输入操作者的工号及密码,方可允许操作,否则将被拒绝操作。
3.4.2 无备品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备品备件”以供区别;需停主机消除的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停主机处理”以供区别;需停辅机消除
的缺陷在“缺陷鉴定”栏内标注“停辅机处理”以供区别。
3.4.3 属渗漏范围的缺陷在“漏点”栏内标注Y或N以供区别,机组长确认。
3.4.4 如果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属多家设备原因,机组长要重复输入该缺陷内容,在“部门”栏内分别填上各责任部门,当值值长进行确认,最终属于哪家缺陷则该单位缺陷内容有效,其余重复缺陷作废处理并立即注销。
3.4.5 机组长上班后启动微机进行缺陷输入,下班前从缺陷管理程序中退出。
3.4.6 有关录入微机时间的规定:
a)缺陷发现时间:是指发现缺陷后录入微机工作申请操作的完成时刻。
b)工单(工作票)准备好时间:是指录入微机工单内容操作的完成时刻,同时也是工单申请签发的时刻。
c)工单签发时间:是指签发人在微机上签发工单操作的完成时刻。
d)物资到货时间:是指物资到货后录入微机操作的完成时刻。
e)停运主辅机安排时间:是指值长收到领导批准的“设备检修申请单”的时刻;值长须在10分钟内将领导答复的时刻录入微机。
f)许可时间:是指运行人员完成所做措施允许检修工作录入微机的开始时刻,同时也是检修工作的开工时刻。
g)申请验收时间:即是检修工作完成在集控室录入微机的时刻。
h)验收时间:是指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一同验收合格录入微机的时刻,同时也是该条缺陷关闭时刻,若验收不合格经微机操作该时间自动变为检修进行时间。
i)实际消缺时间:h)-f)+c)-a)。
j)签批时间:c)-b)。(定额4小时)
k)物资采购时间:d)-c)。
l)办票时间:
1) f)-c)(不需停主辅机和不需采购物资)。
2) f)-d)(不需采购物资);
3) f)-e)(需停主辅机和需采购物资)。
m)验收时间:h)-g)。
4 职责分工
4.1 生技部:是设备消缺工作的管理部门。
4.1.1 负责本制度的运转,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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