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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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会 选举办法

党代会 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xx镇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1、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大会选举镇党委委员6名、纪委委员4名。

3、进行选举时,到会代表数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4、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荐,主席团会议确定建议名单,代表大会通过。

监票人、不得由委员候选人担任。

5、大会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6、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正式党员。

7、填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

字迹要工整清楚,符号要准确。

8、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选举设1个票箱,监票人先投票,接着大会主席团成员投票,随后各代表投票。

10、当选人得票必须超过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取足应选人数为止;如果因得票数相等而不能定谁当选时,就票数相等的重新投票;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可由主席团根据选举情况提出意见,提交代表讨论通过重新选举或不再选举。

11、大会秘书长指定工作人员,在监票人领导下,负责发票、检票、计票等具体工作。

12、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当选的党委会和纪委会委员名单。

新当选的镇党的委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13、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中央精神处理,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选举办法模板

选举办法模板

思茅镇XXX村(社区)党员大会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2016年月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镇党委《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镇第四届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会代表名额为X名。

二、按照“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五”的要求,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会代表候选人为X名。

三、我村(社区)出席镇第四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XXXXXX大会议讨论决定,报镇党委同意批复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本次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姓名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

五、出席这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空格内画一个“O”。

七、每张选票应选X人,等于或少于X人的选票有效,多于X人的选票无效。

书写选票的字迹要清楚,选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八、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未到会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为当选。

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纪律检查委员和什社乡出席中国共产党西峰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均由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党委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候选人和什社乡出席中国共产党西峰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预备人选,均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分别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得低于应选人数的20%。

四、经区委批准,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11名,应选9名,差额2名;中国共产党什社乡纪委委员预备人选6名,应选5名,差额1名;什社乡出席西峰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预备人选25名,应选19名,差额6名。

五、什社乡党委委员、什社乡纪委委员和什社乡出席西峰区第三次党代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乡党委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大会选举分三次进行,即先选举乡党委委员,然后选举乡纪委委员,最后选举什社乡出席西峰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直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什社乡党委委员、什社乡纪委委员和什社乡出席西峰区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分为三种选票,分三次投票。

八、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第一篇: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中共嘉峪关市镜铁区**街道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经**批准,中共**街道委员会由**人组成,中共**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人组成。

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中共**街道委员会、中共***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本次大会采用差额一次正式选举的办法。

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分两张选票,分列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大会主席团根据区委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街道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经全体党员酝酿讨论,然后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三、中共**街道委员会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按照候选人的差额多于应选人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举时,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2-选。

如果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

如仍不足应选名额,但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全体党员同意,可不再进行投票选举。

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第二篇:党员大会选举办法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1、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办法。

2、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党的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党组织书记主持。

3、党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的委员会酝酿提出,报开发区工委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4、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采用差额直接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委员的办法,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由计算机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5、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或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中共播州区三岔镇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播州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镇(乡)党委选举工作的通知》(播党办字[2016]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选举单位提名,报镇党委原则同意,经支部(总支、党委)党员大会充公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三岔镇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差额不低于20%。

第三条会议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得到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候选人得赞成票均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按所缺名额的20%差额确定候选人,重新组织党员选举,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新当选党代表。

第四条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赞成的,在该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的,需在选票后边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右边的空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晰,符号要准确。

对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按废票计票。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五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第六条选举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

监票人建议名单由选举单位从不是代表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在党员中酝酿,经党员会议表决通过。

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程进行监督。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工作由xxxx(总支部、支部)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大会应选xxxx(总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x名,候选人x名,差额x名;应选x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x名,候选人x名,差额x名。

五、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代表)超过应到会党员(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

党员(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О”;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花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填在另选人姓名栏中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О”。

符号要划准确,另选他人的姓名要写书清楚,符号及姓名无法辨认的不计票。

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七、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

八、选举设监票人x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负责监督选举工作。

监票人由xxxx(总支部、支部)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党员(代表)的意见,从不是本次选举各项候选人的党员(代表)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

《党代表代表产生办法》

《党代表代表产生办法》

《党代表代表产生办法》代表产生办法(草案)一、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共选举出席大会的代表102名。

其中,支委以上领导干部占51%,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占24%左右,妇女代表、优秀党员代表及50岁以下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代表的确定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

三、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30%,代表候选人由选举单位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大会代表应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的共产党员。

五、选举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主持。

六、进行选举时,到会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1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票相同,且又超过半数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可以在得票相同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就所缺名额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九、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由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

监票人在支部大会主持人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在监票人员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大会设一个投票箱。

十一、中共塘山乡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十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支委会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

第二篇:党代表产生程序中国共产党毛云乡第七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及完成时限(建议稿)1、乡党委向各党支部发出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乡镇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乡镇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国共产党县乡(镇)第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00 年月日中共县乡(镇)第次代表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委组发[2011]145号)精神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县乡(镇)第届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乡镇出席县十二次党代会的代表均由中共县乡(镇)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县党代表均实行直接差额选举(或先差额预选再等额正式选举)产生。

四、中共县乡(镇)第届委员会应选名额为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应选名额为名,县党代表应选名额为名。

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县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为名。

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县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乡(镇)第届乡(镇)党委提出,报县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再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

汇总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代会差额选举。

(实行先差额预选再等额正式选举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县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乡(镇)第届乡(镇)党委提出,报县委审查同意后,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再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

汇总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党委、纪委委员和县党代表候选人名单,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分别投票,由大会统一计票,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后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召开大会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作为正式候选人。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预选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作正式候选人时,在票数相等的预选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正式候选人。

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办法(草案)

关于中共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党支部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大会分两步进行,先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由支委会等额选举产生书记。

四、经街工委批准,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委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差额比例为20%;设书记1名,差额0名,差额比例为0%。

五、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候选人,经全体党员和群众推荐与街工委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街工委考察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六、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的4/5,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票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填在另选人姓名栏中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候选人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同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

九、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由党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制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到会的党员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票箱。

公司党代会选举办法

公司党代会选举办法

公司党代会选举办法中共XXXX公司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集团党委关于集团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XXXX公司出席集团一次党代会的代表由本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根据集团党委的名额分配,XX公司出席集团一次党代会的代表共1名。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三、按照集团党委关于集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本次代表候选人2名(含差额1 名)。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公司党委根据所辖多数党支部的意见提出,经XXX集团党委审查同意后,公司党委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都有选举权,公司的正式党员均有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且正在处分期间的党员除外)。

五、选举时,到会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举共一张选票,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选举时,发一张选票,一次投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七、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X”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另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凡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八、选举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大会设监票人1名,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

监票人由各支部组织代表推荐,经公司党委提名,一并经大会表决通过。

计票人由公司党委确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中国共产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范文最新推荐------------------------------------------------------ 中国共产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中国共产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中国共产党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中国共产党××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

三、经党员酝酿讨论并报镇党委审批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期满后,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30%的比例,确定差额x名,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形式选举产生。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五、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必须达到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1 / 13得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以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确定;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如果第二次选举仍不能取足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应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另选他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党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出席XXXX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一、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镇党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沂水县XX乡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党支部出席XX乡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直接差额选举方式进行。

四、党支部出席XX乡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选名额为名,差额名。

五、党支部出席XX乡第十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采取全体党员、群众代表酝酿推荐、党委审查、张榜公布的办法,通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按不少于应选人数25%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共名,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六、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不划任何符号;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空格内划“×”;如果另选他人,可在划“×”的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空格内划“○”,并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九、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当选人均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十、会场设1个票箱,不设流动票箱。

投票顺序是: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一、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

监票人和总监票人由党支部研究提名,全体党员大会通过。

已提名作为代表候选人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

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支委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代表选举办法一、根据《__共产党章程》、《__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出席__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会议选举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和组织下进行。

三、选举出席__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

代表候选人为4名,应选名额为3名,差额为1名,差额比例为25%。

四、凡党的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都有被选举权(在留党察看处分期的正式党员除外),凡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

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有选举权而因故未能到会的算缺席,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五、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六、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为正式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

七、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下边空格内划О,不赞成的划,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

如要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另选人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下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О,不划О的视为无效;八、参加选举是选举人的神圣权利,填写选票时要坚持党性原则,严肃认真,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

书写模糊完全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每张选票上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

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计票人,负责选举工作的全过程。

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

监票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参会党员从本选举单位中不是候选人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般由三人组成(总监票人1人)。

计票人由选举会议的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党代会选举办法三则

党代会选举办法三则

党代会选举办法三则党的代表大会党的组织的领导机关。

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

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

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坚持和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实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促使党内政治生活更加民主化、正常化,进一步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代表会议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根据工作需要,由本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和召集的会议。

党章第十二条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

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党的代表会议的任务,主要是讨论和决定党的当前工作的重大问题,也可以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调整和增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员(不超过各自总数的1/5)。

党的代表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必须经过负责召集它的委员会批准(如通过重要决议,还须报告上级党委批准),方能生效。

规定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坚持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

党员大会党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的领导机关。

党员大会是指由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召集的由基层组织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办法草案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中国共产党**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年**月**日)一、为了使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中国共产党**公司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二、中共**公司第一届委员会,中共**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公司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中共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意,本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中共**公司委员会委员5名,选举产生中共**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名。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由原党委在组织广大党员民主推荐和广泛征求所属各党(总)支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名单,报中共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原则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根据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当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规定,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6名,纪委委员候选人6名。

四、公司党代表大会在进行选举时,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五、“两委”委员由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

公司党的委员会委员和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分两张选票,均采用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在得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得票数多的当选;如果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酝酿,并征得多数代表同意,其缺额也可以不再进行选举。

六、“两委”书记的产生。

公司新一届党的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原党委提出候选人,报中共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分别由新一届“两委”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代表选举办法

党代表选举办法
一、党代表大会代表组成
公司党员代表由公司党员选举产生,代表比例一般为党员总数的20%,女代表占一定比例。

党员代表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选举产生,本党总支(直属支部)有权监督或撤换代表。

二、党代表选举办法
1、全公司共分为11个党代会代表小组
2、各代表组召集人为该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

3、党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应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代表要求及名额比例推荐候选人。

并在征求本党总支(直属支部)全体党员意见后,由召集人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4、选举代表可实行差额选举或等额选举办法,一般采取差额选举。

5、选举代表时,本党总支(直属支部)党员必须三分之二到场,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党代表得票数达到应到会党员半数方可有资格当选,再依据得票高低确定最终当选人员。

如应选党代表人数不足的应就缺额数按程序再另行补选。

6、每个党代表小组选举1名组长,选举办法与选举党代表相同。

中共党代会选举工作办法

中共党代会选举工作办法

中国共产党XX镇第XX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2011年11月10日中国共产党XX镇第XX次党员代表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XX镇第XX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 XX 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出席中国共产党文昌市第十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均由中国共产党XX镇第XX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中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除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其他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镇委委员、镇纪委委员和出席市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分别采用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四、经市委批准,中国共产党XX镇第XX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候选人为9名,差额2名;中共XX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5名,候选人为6名,差额1名;出席市党代会代表应选名额9名,候选人为12名,差额3名。

五、镇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席市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第十二届镇党委提出,经市委审批,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

大会主席团集中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会议正式选举。

六、大会正式选举镇党委委员、镇纪委委员和出席市党代会代表,分三张不同选票一次发出,即镇党委委员、镇纪委委员和市党代会代表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记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七、在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位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正式选举时,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始得当选。

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从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票多少和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依次取足名额,再次进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大会主席团酝酿,并征得半数以上代表同意,也可不再进行选举。

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代会选举办法(草案)

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第二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均由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主持人主持。

二、经党委同意,公司第二届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三、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

书记候选人和副书记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公司第一届委员会提出,经党委原则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本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在选举书记、副书记时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选举时,实到会委员数超过应到会委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另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凡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因故未出席全体会议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1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在到会的委员中推选产生。

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十、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全体委员报告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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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二届
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第二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均由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公司第二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主持人主持。

二、经党委同意,公司第二届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三、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

书记候选人和副书记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由公司第一届委员会提出,经党委原则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本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在选举书记、副书记时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选举时,实到会委员数超过应到会委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另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凡全票书写模糊
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因故未出席全体会议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选举设监票人1名,在到会的委员中推选产生。

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

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十、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全体委员报告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公司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二○一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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