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的风险及其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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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供用电合同的风险及其防范

浅析供用电合同的风险及其防范

l 当前 供 用 电合 同 业务 中存 在 的风 险
电网经 营 企 业 运 营 的 主 要 内容 就 是 电力 销 售, 通过 供用 电合 同与 电力 客户 建 立 合 法 的供 用
视 对合 同 的书 面变 更 及 重 新签 订 供 用 电合 同 , 合 同有效期 届 满时不 续 签 ; 签订 合 同时 , 忽视 审核用 电方主体 的履 约 能力 ; 合 同流 于形式 , 用定制 将 使 的合 同样 本签 订 合 同 留 下大 量 空 白条 文 , 忽视 按 合 同要求 全 面履 行 义务 ; 与 客户 发 生 合 同 纠纷 在 时, 忽视按 法律 规定 和合 同约 定分 清责 任 、 时化 及 解 矛 盾 ; 企业 合法 权益 受到 不法 侵害 时 , 视采 在 忽 用 诉讼 及其 他法 律手 段 。
Bre i fAnay i l ss蚰
Ve t r n e e i n M e s r s O n u e a d Pr v nto a u e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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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ta t Th i n n n mp e n i g 0 o r d s rb t n a d u n z to o t a t i a mp ra t p r i s1 c : e sg i g a d i lme t f p we i ti u i n t ia in c n r c s n i o t n a t n . n o p we u i e s o r b sn s . Th s p p r a ay e n e e r h s a s r s o e t r , c n r n e y p we u p y e t r i a e n l z s a d r s a c e e i f v n u e o fo t d b o r s p l n e - e p ie o o es b t n ilp o lms e itn i n n n p e n i g p o e s0 o rd s rb t n a d u rs s f rs m u s a t r b e x si g i sg i g a d i 1 me tn r c s f we it i u i n — a n m p o t i t n c n r c ,h r o s tl 0 . i z i o t a t a d t e te d wn Ba e n e p re c fr u i e wo k h s p p r p e e t o r s o d la 0 s d 0 x e in e o o t r ,t i a e r s n s c r e p n — n

浅谈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浅谈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东西,存在着举证 问题 ,是个不利的因素。
3 .不能按 合 同有 效回 收 电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逐步规范 , 用 电单位 的法律维权意
识 也 大大加 强ຫໍສະໝຸດ 。 供 电企 业更 应强 化《 供 用 电合 同》 签 约 的管理 ,
随着 电力企业市场化的不断深入,服务对象有的构成比 提 高合 同管理 人员 的法律 意 识 ,使其 充分认 识 到 《 供 用 电合
合 同的重要性 ,有 的虽已意识到其重要性,但在合同签订和 合 同风 险可 控在 控 ,笔者 认 为提 高对合 同作 用 的认识 是最 迫 履行过程中供用电双方 出现 了合同争议等一些实质性法律 问 切的。只有增强契约意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强供用 题 。本文就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一些建议,作为 电合同签订制度的执行,提高企业的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 保 供 电企业的参考 。
注意企业的社会形象 ,要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宣传,严格执
行 供用 电合 同 , 树立 企业 按照 合 同严格 履责 的社会 良好 形象 。 二 、防控 供用 电合 同风 险 的几点 建议 如何 能最 大 限度 降低 和减 少企业 营 销 的法律 风 险,实现
对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起着非常 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工作中,不少供 电企业有的还未认清
般情形下,合同期限也是合 同的必备条款。合同期限
规定 的 合 同的履 行起 止 时 间,有利 于双 方作计 划 ,履 行 自己
的权利义务 。没有期限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的合同,合同双 了规范。在合同中明确计量装置的种类、安装的位置、加封、
方 可随 时要 求 终止 合 同,使 交 易增加 了不确定 性 ,不 利于 合 安装人等 ;电价类 别和 电费收缴办法 、时间、方 式等做出 明确 同关 系 的稳 定 。供用 电合 同中 ,双方 当事 人应 约 定期 限 ,期 具体约定,避免出现 “ 每月一结”等过于笼统的约定。为确保

电费风险防范思考

电费风险防范思考

电费风险防范思考在现代社会中,电费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开支之一,尤其是对于工业生产和商业经营等领域,电费甚至占据了企业成本的很大一部份。

然而,随着国内外市场环境和电力市场格局的变化,电费风险也不断增加,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和压力。

因此,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探讨电费风险的防范思考。

一、电费风险的主要形式电费风险是指企业在日常运营中,由于市场电价波动、用电量不稳定、电力供应不足等原因,导致企业电费支出增加或收入减少的不确定性风险。

其主要表现如下:1. 电力供应不稳定。

尤其是在高峰期或电力需求增加时,供应电力的稳定性无法保障,从而导致企业停电,造成生产中断和损失。

2. 市场电价波动。

由于市场供求关系、政策法规、用电结构变化等原因,市场电价波动不确定,从而影响企业的用电成本。

3. 用电量不稳定。

生产经营如果存在波动,用电量也会受到影响,从而导致电费支出的不稳定性。

4. 合同约定的电价与实际情况不符。

企业签订的合同有时可能存在风险,如果约定的电价与实际市场价差距过大,将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

二、电费风险防范的措施1. 了解市场电价走势,降低成本风险企业应该及时了解市场电价的走势,对市场电价波动进行有效的预测和分析。

同时,企业还应该采取合理的节约用电措施,尽量降低成本风险。

例如,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浪费等。

2. 确定用电量,合理签订合同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用电需求,确定用电量,与供电公司或电力经销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合同约定的电价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3. 准备备用电源,确保供电稳定电力供应不稳定是造成电费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避免因电力短缺或停电而对企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企业应该准备相应的备用电源,确保供电稳定。

4. 建立可持续节约用电机制企业在想办法消除电费风险的同时,也应该从根源上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企业应该建立可持续节约用电机制,组织人员设备和管理制度,促进节能技术研究和应用,通过技术进步降低用电成本,减轻电费风险。

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使用电力合同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订立风险: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如果合同
内容不完善,或者存在模糊的条款,可能会导致争议的发生。

防范措施: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当详细了解合同条款,并明确各项权利和义务。


果合同内容不清晰,可以通过协商修改或添加明确条款,以减少合同争议的发生。

2.履约风险: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履约风险,如供电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提
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或用电方未按时支付电费等。

防范措施:供电方应当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并及时通知用电方变动情况;用电方
应当按时支付电费,并保持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
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3.价格风险:电力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对双方造成一定的经济影响。

防范措施: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电力价格的调整方式,如根据市场价格或指定的价
格指数进行调整,以降低价格风险的影响。

4.争议解决风险:如果合同出现争议,可能会涉及到法律诉讼或仲裁等争议解决方式。

防范措施: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如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地
点等,以减少争议解决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总之,用电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条款,提前预防各种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约定,以减少可能发生的争议。

最好能够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南方电网供用电合同管理措施

南方电网供用电合同管理措施

南方电网供用电合同管理措施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 南方电网供用电合同那可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啊。

就像一座桥梁,连接着供电方和用电方。

要是没了这合同,两边的权益都没个保障,那可就乱套了。

供电方不知道怎么供电,用电方也不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整个供用电的秩序都得崩塌。

1.2 这合同管理好了,就像是给供用电关系上了一道保险。

能让双方都放心,供电方可以稳稳当当供电,用电方也能踏踏实实用电。

它可是保障南方电网正常运转的一个关键环节,不容小觑啊。

二、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的格式有时候那叫一个复杂。

普通老百姓看的时候,就像看天书似的,两眼一抹黑。

好多术语晦涩难懂,这就给用电方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本来很简单的供用电关系,非得搞得这么复杂,这就有点“故弄玄虚”了。

2.2 合同管理流程有时候也不够灵活。

就像一个刻板的老学究,按照固定的步骤一步一步来,一旦中间出了点岔子,整个流程就卡住了。

比如说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紧急供电或者变更用电需求的,这流程就很难快速响应,导致两边都着急上火。

2.3 合同的监管有时候也有点不到位。

就像放羊似的,没有把好关。

有些不合规的地方可能就偷偷溜过去了,这要是积累起来,以后出了问题可就是大麻烦,那可真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啊。

三、改进措施。

3.1 简化合同格式。

咱就把那些晦涩的术语都改成通俗易懂的话。

就像拉家常一样,让用电方一看就明白。

比如说把什么“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就简单解释成根据用电效率来调整电费,让老百姓能明白自己的电费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

这多好,简单明了,别整那些花里胡哨的。

3.2 优化管理流程。

要让这个流程像流水一样顺畅。

遇到特殊情况要有应急的通道。

比如说用电方有紧急用电需求,只要核实情况属实,就可以快速启动供电,然后再慢慢补齐手续。

这就叫“特事特办”,灵活处理,别死脑筋。

3.3 加强监管力度。

这监管就得像老鹰抓小鸡一样,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小细节。

定期检查合同,看看有没有不合规的地方,发现了就及时改正。

浅析供电企业电价电费风险及防控措施

浅析供电企业电价电费风险及防控措施

浅析供电企业电价电费风险及防控措施一、供电企业电价电费风险防控现状及必要性财政部等部委2008年与2010年先后发布《内控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要求大中型企业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国资委2012年发布《关于加快构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央企内控建设与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时间进度表,以内部控制为抓手实现全面风险管理,成为对国有企业外部监管的硬性要求。

受内控建设规律、治理结构层次、工作习惯思维等因素限制,供电企业电价电费风险防控仍存在提升空间。

(1)电价电费风险防控是财务集约化发展的需要。

作为供电公司核心业务,电价电费管理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模式,然而在集约化管理上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在非电业务收费、临时接电费管理等业财融合业务方面存在覆盖盲区,依赖手工处理的比重较大,往来款项核销困难、差错率较高、处理效率低下。

二是新业务不断出现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电费充值卡核算、分布式光伏发电购电费及补贴结算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新业务集中落地,没有现成的业务流程标准可以参照执行,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资金风险及会计信息风险。

(2)电价电费风险防控是财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依托SAP等业务、财务信息系统,供电企业电价电费管理基本上实现了“业务驱动财务、财务监控业务”的自动化处理,减轻了电力营销及财务人员数据处理的工作量。

但由于涉及的信息系统数量较多、接口复杂、传递多向,信息系统风险敞口较大,营销及财务数据一致性问题较为突出,且财务部门处于电价电费管理流程的末端,信息系统问题引发财务风险的情况时有发生。

(3)电价电费风险防控是财务职能管理的需要。

管理的核心是“人”的管理,供电企业过去在电价电费职责及能力管理上存在短板。

一是机构及人员分工相对模糊,供电企业营销电价及账务支撑人员与财务部门管理人员职责界面不够明晰,存在缺位或代位现象;支撑机构账务班与供电所账务人员职责划分不明,电费资金管控不到位。

电费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

电费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

电费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发布时间:2021-12-16T09:36:16.064Z 来源:《时代建筑》2021年30期10月下作者:王丽[导读] 电费是电力价值体现形式之一,电费回收工作是电力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能够有效体现企业的最终经营成果,是供电企业长久以来营销管理当中的重点更是难点。

若出现欠费,很容易影响到供电企业的经营效益,进而影响到整个供电企业的运营管理,最终影响到供电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供电企业非常有必要加强电费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尽可能减少坏账、呆账现象,将电费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

本文分析了当前电费回收风险的成因,探讨了防范电费风险的措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仁化供电局王丽广东省韶关市 512300摘要:电费是电力价值体现形式之一,电费回收工作是电力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能够有效体现企业的最终经营成果,是供电企业长久以来营销管理当中的重点更是难点。

若出现欠费,很容易影响到供电企业的经营效益,进而影响到整个供电企业的运营管理,最终影响到供电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因此,供电企业非常有必要加强电费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尽可能减少坏账、呆账现象,将电费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

本文分析了当前电费回收风险的成因,探讨了防范电费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电费回收电费风险风险防范在市场经济下,电费回收工作所面临的风险依然很大,特别是国家对钢铁、水泥及对污染环境重金属等高耗能企业的环评、耗能要求,加之新冠病毒的持续变异,使国内外市场环境持续不稳定,致企业生产经营持续受阻,直接拉高了电费回收的风险,一旦用电企业未及时缴纳电费,供电企业将被动地面临经济损失和考核压力,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电费回收风险防范对电力企业的经营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必须开展的重点工作。

1.形成电费回收风险的主要原因1.1电力市场环境影响目前供电企业销售模式仍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先用电、后缴费”方式,造成电费收缴与用户用电存在时间差,这种方式实质是一种“赊销”的交易行为,属一种信用销售,本身就具有欠费的风险,这种风险会随着用户的市场情况、经济收益、政府干预等状况而发生变化,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客户用电2个月后,交不起电费后才会被终止供电,其停电时间的滞后,无疑增加了欠费的额度,而近几年来,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电力企业对客户的体验和满意度的要求比以往要求更高,为了不影响客户满意度,一般情况下电力企业较少会以停电的方式进行催缴电费,这势必造成电费回收更难,风险也更大。

供电企业电费管理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供电企业电费管理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供电企业电费管理的风险及应对措施随着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电力供应企业的电费管理面临着更多的风险。

以下将详细介绍电费管理的几种风险及应对措施。

风险一:客户逃费和欠费电力供应企业主要的盈利来源是客户缴纳的电费,但存在部分客户逃费和欠费的情况。

这会直接影响到供电企业的现金流和收益率,给企业带来较大的风险。

应对措施:实行先缴费后用电的方式,加强对客户用电情况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逃费和欠费的追缴力度,对逃费和欠费客户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如降低信用等级或停止用电等。

风险二:电力市场变化电力市场经常性地发生变化,如电力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等,这些变化会给企业带来直接影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地位。

应对措施:加强市场研究和分析,预测市场变化,对市场风险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应对。

同时,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了解政策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

风险三:设备故障电力供应企业的主要资产是发电设备和输电设备,设备故障可能导致停电,影响到客户的用电需求,同时也会对企业造成财务损失。

应对措施:建立健全的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加强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在设备重新启动前,要进行全面的测试和检测,以避免故障重复发生。

风险四:电费管理系统的漏洞电费管理系统的漏洞可能导致电费记录错误或被篡改,给供电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重大声誉风险。

应对措施:加强电费记录的审计和监管,确保电费缴纳和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加强对电费管理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系统被黑客攻击或内部员工的攻击。

以上是电费管理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只有企业合理地采取措施,保障电费管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才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关于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关于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五、关于电费不能有效回收问题
供电方相关部门应对所属用电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对那些,拖欠电费的用户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通过签订电费结算协议、签发催费通知书来中断电费债权的诉讼时效,必要时提起诉讼来解决,即使用电户最终不能偿还电费,供电方可凭法院的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规避自己的责任,降低法律风险。
六、关于供用电合同中的预付电费问题
2.产权不属供电方,维护管理也没有签订委托协议的,发生责任事故,一般情形下,供电方不承担电企业为国有企业,电费作为供电企业的经营收益,属国有资产。电费一旦不能按供用电合同约定有效回收,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履行回收电费职责的部门将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严重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电费属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供电方对用电方的主体应严格审查,从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是经过当年年检的,以防企业法人注销、被撤销等主体资格不存在的问题)、企业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等入手。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无法人资格的单位)亲自签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签订的,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字(附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必须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此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应作为合同附件。
3.签订供用电合同方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按民法通则规定的法理,签订合同人与实际使用人对供电方承担连带责任,即连带承担清偿电费的义务。
4.供电方与用电方(出租方)、实际使用人(承租方)用电关系,一般情形下,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出租方,因出租方欠缴电费的,供电方按照电力法等相关法律,履行中止供电通知程序,可对其中止供电。因终止供电,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按租赁合同关系处理。
六、关于供用电合同中的预付电费问题
供电方预收电费不能超过合理的限度,且在操作上必须灵活,不能使预付电费成为一种保证金,使其在账面上体现为滚动使用的。

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供用电合同是能源行业相关企业间定期交换能源资源的买卖合同,它既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又是实现共赢的重要手段。

在目前的能源市场中,供用电合同的管理比以往更加重要。

我们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供用电合同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解决存在的问题,以改进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

首先,供用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供用电合同缺乏有效的实施机制和规范,导致不同合同之间存在诸多漏洞,无法有效满足需求。

其次,履行供用电合同也面临诸多挑战,如交易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识不一致、市场变化等,在实施中经常出现违约事件。

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督促机制,双方履行供用电合同的责任及义务经常出现拖延或偏离。

其次,为了解决供用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采取多种改进措施。

首先,加强对供用电合同的制定和实施。

为此,企业可以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合同实施标准,并从制定、执行、审查等多方面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

其次,有效履行供用电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为此,合同交易双方应认真完善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相关的内容具有必要的合法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并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渠道,在发生违约情况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有效的督促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

最后,企业要注意,以上改进措施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能照抄照搬,否则会适得其反。

因此,企业在改进自身的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时,应从多方面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有效拓展供用电合同的管理范围、内容和质量,实现共赢发展。

总之,供用电合同管理是影响能源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因素,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目前,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要想稳步发展,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只有通过以上措施,企业才能实现供用电合同的有效管理,以保障企业的发展和营运。

浅析供用电合同的风险及其防范

浅析供用电合同的风险及其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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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章 编 号 :1 0 0 9 1 8 3 1 ( 2 0 0 9 )0 1 0 0 6 5 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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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防范供用电合同用电人变更的法律风险

如何依法防范供用电合同用电人变更的法律风险

如何依法防范供用电合同用电人变更的法律风险摘要: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已迅速由原来的行政管理关系向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转变,伴随着相应也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特别是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的日益频繁,造成供用电合同中用电人变关键词:如何,依法,防范,供用电,合同,用电,变更,法律,风险,摘要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已迅速由原来的行政管理关系向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转变,伴随着相应也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特别是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的日益频繁,造成供用电合同中用电人变更频率增加,从而给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造成影响。

本文着重在对用电人变更所带来的法律风险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更好的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供用电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下载论文网关键词:用电人变更合同相对性电费保证金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已迅速由原来的行政管理关系向平等的市场主体关系转变,伴随着相应也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特别是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二手房交易的日益频繁,造成供用电合同中用电人变更频率增加,从而给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与履行造成影响。

那么如何防范因为供用电合同用电人变更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呢?■一、对用电人变更存在法律风险的分析。

供用电合同用电人变更实属《供电营业规则》第29条规定的“过户”之情形,在合同法意义上,供用电合同用电人又属于合同的主体变更,是《合同法》第89条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情形。

用电人变更分为合法变更和非法变更两种情况。

合法变更是指用电人遵照合同法、供电营业规则等要求按程序进行的变更,法律手续、文书齐全完整。

非法变更是指用电人完全没有或部分没有遵照合同法、供电营业规则等要求,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合法变更是供电企业应受理的正常业务,供电营业规则和具体业务工作程序中,均已有明确规定,业务人员按规定程序处理即可。

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浅谈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摘要: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深入,供电企业面临着市场严峻的挑战,依法供电已经不仅是社会各界对电力企业的要求,更是供电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本文就供电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提供一些建议,作为供电企业的参考。

关键词:供用电合同;合同的法律风险;营销经营风险;合同签约和履行供用电合同是供用电双方就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形成的规范的法律文书。

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作为电力经营中的重要一环,对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在现实工作中,不少供电企业有的还未认清合同的重要性,有的虽已意识到其重要性,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供用电双方出现的诸如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等一些实质性法律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使供电企业不得不承担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一、当前形势下,供用电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供电企业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以供电人身份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的法律风险与供电企业的经营活动息息相关。

当前形势下,供用电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表现在:1、电力立法严重滞后导致电费回收风险供电企业为国有企业,电费作为供电企业的经营收益,属国有资产。

电费一旦不能按供用电合同约定有效回收,将使国有资产受到流失。

履行回收电费职责的部门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目前由于部分电力相关法律条款已不符合实际要求,可操作性差,给供用电合同的正确签订和履行带来巨大障碍。

2、合同条款的不规范合同条款应全面、具体、无歧义,条款间应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企业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如标的、数量、价款、等均能具备,但往往对其他重要条款,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风险转移、保密、不可抗力、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目的等等,要么欠缺、要么约定不明确。

有的供用电合同用户的名称不全或不规范,用电地点条款空白;有的用户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但在供用电合同中却没有其应承担相关义务条款;有的供用电合同干脆简单地约定”按照合同法执行”、”按照供电营业规则执行”等,无法涵盖复杂多样的实际情况,缺乏针对性;甚至把切实维护电力企业自身利益、确定用户责任的条款划掉,出现这样的欠缺都会给后期合同履行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有效防范供用电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有效防范供用电合同中的法律风险

理 供 用 电纠 纷 的 重 要 法 律 证 据 。无 合 同供 电 ,对 供 发 生 拖 欠 电费 甚 至 逃 避 债 务 、恶 意 欠 费 ,盗 窃 电能 电企 业 极 为 不 利 。农 网 改 造 后 ,供 电 企 业 直 接 抄 表 等 违 约 行 为 ,供 电 企 业 却 不 及 时 法 律 维 权 ,给 企 业
的法 律 风 险 与供 电企 业 的经 营 活 动息 息 相 关 。当 中 对 该 户 分 类 与 执 行 电 价 依 然 使 用 原 合 同 ,使 供 电
前 形 势 下 ,供 用 电合 同 签 订 与 履 行 法 律 风 险 有 以 下 企 业 面 临 经 营 风 险 。 表 现形式 : 电 力立 法 严 重 滞 后 于 电 力 市 场 的 发 展 , 成 供 造

合 同 内容 不 完 备 , 新 不 及 时 。主 要 表 现 为 : 更 是 由于 电 网改 造 , 电线 路 名 称 、编号 有 变 化 , 供 更
电企 业 在 与 用 电 客 户 的 法 律 诉 讼 中 , 于 客 户 的 条 新 不 及 时 , 使 所 签 合 同 产 权 分 界 点 与 现 场 不 符 , 利 致
电企 业 面 临 恶 意 欠费 、逃 费 的 风 险 , 营 压 力加 大 。 经 忽 视 按 合 同 要 求 全 面 履 行 义 务 。 如 在 停 电通 无 合 同 供 电 。供 用 电合 同 是 供 电企 业 与 用 电客 知 、故 障 检 修 、计 量 收 费 、电 能 质 量 保 证 等 方 面 自 户 之 间建 立 民事 权 利 义 务 关 系 的 唯 一 契 约 , 是 处 行 其 是 、不 受 合 同 约 束 ,当 客 户 违 反 合 同 义 务 ,如 也
收费 到户 ,管理范 围增大 , 表户数大 大增加 , 抄 而农 造 成难 以挽 回的损失 。在与 客户 发生计 量、电价 、

供用电合同签约风险点分析与防范措施

供用电合同签约风险点分析与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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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无 效 。
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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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所有者 必须作 为电费担保人 , 否则实行预付 电 费。如果一个企业和公司处于筹建阶段 , 则只能以 筹 建 主 体 为 合 同 当事 人 , 其 办 理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在 后 , 由筹 建 主体 将原 合 同所 有 权 权利 和 义务 转让 可 给 注册 成 立 的法 人 , 可 终 止原 合 同 , 新 签订 新 也 重 合 同。 () 2 规范 合 同文本 拟 订 。供 用 电双方 要坚 持平 等、 自主 、 商 、 协 公平的原则确定供用 电合 同内容 。 供用 电合 同文 本 中的 用 电 地址 、 电容 量 和性 质 , 用 供 用 电设 施 产 权 分 界 点 和 维 护责 任 、 量 方式 , 计 电 价、 电费的结算 等处 , 需要核对填写。起草供用 电 合 同时 , 供电人应 到现场逐条核对填写 内容 , 准确 无 误 反 映 用 电人 现 场 实 际 信息 , 字 表 达 准确 , 文 要 确 保 合 同每 一 款 含 义 的 清 晰 明确 , 得 含糊 其 辞 , 不 防止用 电人产 生歧 义误解 。 ()清晰 界定 产权 分界 点 。供 用 电设 施 的产 权 3 分界点是供用 电双方运行管理范围的分界点 , 更是 承担法 律 责 任 的归 责点 。对于 产 权分 界 点 , 供用 电 双方通 常 按 照《 电营业 规 则 》 求加 以界定 : 公 供 要 ① 用 低压 线 路供 电的 , 以供 电接 户线 用 户端 最后 支 持 物 为分 界 点 ; 1 V及 以下公 用 高压 线 路供 电 的 , ② 0k 以用 户 的厂 界 外 或 配 电 室 前 的第 一 断 路 器 或 第 一 支持物为分界点 ; 5k ③3 V及以上公用高压线路供 电的 , 以用户厂界外或用户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 分 界点 ; 产权属 于用户且 由用 户运行维护 的线 ③ 路, 以公用 线 路支 杆 或 专用 线 接 引的公 用 变 电站外 第一基电杆为分界点 。如双方未约定 , 按照《 合同 法 》 17 规定 :当事 人 没 有 约定 或 者 约定 不 明 第 8条 “ 确 的 , 电设施 的产 权分 界处 为履行 地点 。 供 ” 对 供 电设 施 的 产 权 分 界 点 一 定 要 描 述 到 电 力 设施上具体的“ ” 点 的确切位置 , 分界点至 电源侧为 供 电人 , 界点 至用 户侧为用 电人 , 附产权分界 分 并 点 图形 , 必要 时也 可 附 照 片加 以说 明 。产 权分 界 点 图形最 好 延伸 到 用 电计 量 的子 级 , 图形 上 清晰 反 从 映用 电类别 、 电方式 、 供 产权分界点 、 计量点 、 用电 计 量 装 置 关 系 , 合 同文 本 中有关 用 电分 类 、 电 与 供 方 式 、 权分 界点 、 产 计量 点 、 电计 量 装置 等描 述 的 用 内容 前 后 对 应 。在 某地 曾 经 发生 过 一 起 低 压 触 电 人身损害案件 , 由于供用电合同当中文字描述产权 归属为用电人 , 但产权分界点图形标示 不清 , 法院 遂 以产权划分不明确为由, 判决供 电企业承担赔偿 责 任 。所 以 , 在合 同 当中一 定 要界 定 清晰 产权 分 界 点, 同时 可附照 片加 以说 明 。 () 4 严格合 同评审责任。根据客户负荷性质 、 电压等级 、 容量大小等影响 因素 , 供用 电合 同评审 实 行分 级 制 。实 行授 权 评 审 、 签 评 审 、 审评 审 , 会 会 并推行“ 审核 、 谁 谁签约 、 谁负责” 的责任制 。合同

电费回收管理和风险防范分析

电费回收管理和风险防范分析

电费回收管理和风险防范分析一、电费风险及原因分析(一)电费风险。

不能按《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的缴纳电费期限按时缴费,就会形成欠费,经催收人员反复催收无果就形成电费风险。

电费风险一旦形成,就会造成有的供电企业为完成电费回收指标,会调用其他项目资金来上缴电费,从而影响到供电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若欠费长期不能收回的,就会形成电费呆坏账,最终影响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

从电费风险的大小来看,大工业客户是风险最大的群体,另外部分非工业普通工业甚至居民客户都开始不同程度的欠费,需引起供电企业的高度重视。

(二)欠费的主要原因。

客户不善经营,加上受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影响,经营状况不断恶化,有的企业甚至破产、倒闭。

根本无法缴纳电费,最终形成呆坏账。

客户故意欠费。

有的高耗能企业成本的80%来源于电费,为了自身资金周转,刻意拖欠电费来缓解自身的资金压力。

历史原因。

由于曾经的“重发轻供不管用”导致供电企业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呆账、坏账,而欠费企业有的倒闭有的关停有的变卖,无法收回的。

供电企业自身管理和服务原因。

如没有按时抄表计算复核发行电费,客户档案关键字段如变比错误以及电能表计错误接线造成张冠李戴等等。

二、电费回收的全过程管理为了防范因为客户连续几个月欠费而可能出现的呆、坏账风险,供电企业因重点关注,对欠费原因加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催收应对措施,要对电费的回收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管理。

(一)电费回收前的控制。

电费回收前的控制,就是企业在与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要明确结算方式和界定好缴费时间。

目前采用的结算方式主要有预付费、银行托收无承付、银行托收承付、银电联网代收代扣电费、坐收、走收、供电企业自助服务终端、网上银行、微信以及支付宝的支付功能、以及多彩宝缴费等等。

供电企业占很大主动权的收费方式是预付电费这种方式,因为是按照“先购后用”的原则来结算。

供电方有比较大的主动权的方式是银行托收无承付,其他结算方式供电方都不占优势。

供用电风险告知函

供用电风险告知函

供用电风险告知函尊敬的客户:为了让您更加全面地了解我们的产品,了解供用电风险,本公司特地为您提供了这份告知函。

请您仔细了解,并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供用电风险的概述供用电风险是指供电企业和用户在供用电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和经济风险。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电网故障:由于供电设备损坏、天气因素等原因导致电网故障,造成停电和损失。

2.电器故障:由于用户设备老化、质量问题或者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电器故障,导致停电、电器损坏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3.安全事故:由于用户使用不当、设备老化等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触电等事故。

4.政策风险:包括国家对于电力行业的政策变化、收费标准变化、能源供应紧缺等因素所导致的经济风险。

风险的防范和措施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供用电风险,我们公司及供电企业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措施,以确保供用电安全、经济和稳定。

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设备和供电线路的质量与安全的监管以及巡检工作,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隐患。

2.开展电力故障应急处理演练、不断提升抢修和救援速度。

3.完善供用电合同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用电的合法权益。

4.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供电设备的智能化程度,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定期进行用户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用户安全使用电器设备的自我保护意识。

供用电风险责任的划分在供用电风险的发生中,由于故障、意外、赔偿等因素,可能涉及到各方的责任划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规定,供用电风险责任应分别由以下各方承担:1.供电企业:在供用电过程中,供电企业应对设备和供电线路进行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如发生供电安全事故,责任应由供电企业承担。

2.用户:用户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当认真遵守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规程,如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应由用户承担。

风险保障措施除了上述防范和措施外,针对供用电风险和责任划分,我们公司及相关供电企业已经购买了相应的风险保障险种进行风险保障。

电力供应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电力供应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电力供应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引言
电力供应是现代社会的基础设施之一,但也存在风险和安全隐患。

本文探讨了电力供应的风险点,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电力供应风险点
1. 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等可能导致电力供应中断或损坏设施的风险。

2. 设备故障:电力输电线路、变压器等设备的故障可能影响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3. 供电系统过载:电力需求超过供应能力时,供电系统可能过载导致供电中断。

4. 人为破坏:恶意破坏电网设施或非法操作可能造成电力供应中断或安全事故。

5. 能源价格波动:能源市场价格的波动可能影响电力供应的成本和稳定性。

6. 策略性决策:政策、法规和供应商策略变化可能对电力供应产生负面影响。

防控措施
1. 建设可靠的电力供应系统,包括合理规划电网设施和完善的
维护机制。

2. 加强对设备的监控和预防性维护,及时检修和更换老化设备。

3. 提高电力供应的适应能力,包括增加电力储备和发展可再生
能源等。

4.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和监控体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和
防范措施。

5. 积极参与能源市场监管,加强对电力价格和供应合约的管理。

6. 关注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和优化电力供应策略。

结论
电力供应风险是一个复杂而多变的问题,但通过合理的防控措
施可以降低风险并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各方应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以克服电力供应的风险挑战。

浅谈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浅谈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电合 同, 供电企业与居 民客户权利义务就不够明确 , 有些供 电企业甚至为了方便 自己,只在用电申请 书或在 电费发票 上加几条“ 用户须知” 替代供 、 用电合 同, 这样供 电企业所享
有 的合同权利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 () 4 在发生合 同变更和合 同转让的法定情形时 , 忽视对 合同的书面变更及重新签订供用电合 同,合 同有效期届满
《 宁夏电力)0 9 2 0 年第 4 期
浅谈供 、 用电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周 利 军
( 宁夏宁东供 电局, 宁夏
灵武 市 7 0 1 ) 5 4 1

要 : 从供 电企 业防 范供 、 用电合 同法律风险 的角度 出发 , 当前供 电企业存在的供、 对 用电合 同法律风险
进行 了分析 , 并提 出了防范措施。
履行带来 巨大障碍和考验。
收 稿 日期 : 2 0 - 4 1 090-3
作者简介 : 周利军 (9 5 )男 , 17 一 , 工程师 , 从事供、 电管理工作 。 用

63 ・
《 宁夏 电力)0 9年第 4 )0 2 期
临着较 大的合 同风险 。
浅 供、 电 法 风 的 范 谈 用 合同 律 险 防
a d c n u t n a ay e h xs n e a ik i o ta t fp w r s p l n o s mp o o w rs p l n o s mp o , n lz s te e it g l g rs n c nr c o e u p y a d c n u t n f rp e u py i i l o i o
关 键词 : 供 、 电合 同 ; 法 律 风 险 ; 防 范措 施 用

供用电合同基本特征及不规范风险剖析

供用电合同基本特征及不规范风险剖析

供用电合同基本特征及不规范风险剖析摘要:供电人与客户之间签订的法律文书是对交易权利和义务的有效约定,也是二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依据,通常来讲,这个法律文书就是供用电合同。

本文对供用电合同基本特征及不规范风险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供用电合同;基本特征;风险引言由于前述经济行为的特殊性,在供用电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也无可避免。

供电人由于自身主体的特殊性,应重点做好供用电合同中责任情形的研判,就潜在的合同纠纷情况下的责任进行积极主动防范,采取针对性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课题。

1供用电合同签订中常见的问题一是编制的供用电合同文本不规范,对低压居民客户、高压非居客户、临时用电客户、医院学校客户等不同的客户采用同样的供用电合同文本。

二是供用电合同审核环节不严格,不能及时发现供用电合同中的不合法之处。

三是供用电合同签署环节存在先用电后签、未签、代签等问题,发生纠纷后给提供法律依据带来困难。

四是供用电合同履行落实不到位,未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制度等。

2供用电合同及基本特征2.1供用电合同的继续性持续合同是债务负担不可持续才能缔结的合同。

因为物理特性,例如b .独立发电、使用和不能储存电力,在合同的整个期限内履行合同是无限的。

这些特点决定了能源消费双方必须就供电问题签订书面合同。

2.2供用电合同权利义务具有特殊性公用事业是单一的民事行为体,但由于电力安全业务需要行政职能,供电合同与行政能力之间出现了同等的民事和不合理的关系。

主要行为:电力公司受电力供应合同约束,但有权因电力安全运行而改善对消费者电力行为的监测和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甚至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在使用电气和电子设备时,可能会对违规行为,包括停电进行制裁。

①电气电子设备的使用可能影响电网的安全运行,因此电网的运行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必须履行与电力权有关的法律义务,例如:b .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符合规定,建立、维护电力设施等。

3供用电合同管理不规范的表现形式及法律风险3.1供用电合同签订率较低低供电合同导致供电企业运行中的未决因素,增加了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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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的风险及其防范
摘要: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发展非常迅速,彻底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

供用
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电力经营中一项重要工作,但如果在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
履行过程中不能妥善解决一些实质性问题,将使供电企业面临一系列的风险,对
此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以规范电力经营行为,规避电力市场潜在的风险,维护
供电企业合法权益。

关键词:供用电合同;风险及其防范
引言
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至今已经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就,成为我国整体经济建设中最
重要的基础能源。

供用电合同作为供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架起用户与
供电企业沟通的桥梁,对推动供电企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当前供用电合同业务中存在的风险
1.1员工风险意识薄弱
供用电合同的风险最主要还是来源于企业内部员工风险观念上的欠缺。

部分电网
经营企业在以往垄断经营过程中形成了强烈的交易优势心理,这种优势心理使得
部分员工缺乏基本的风险意识,对社会信用体系缺失的现状认知不足。

主要问题
包括轻信心理,工作草率,不负责任甚至渎职,内部管理疏漏,规避内部制度等,其中比较关键的环节之一是对交易相对方资信审查不严格,签约随意性太强,对于对方的资信能力、履约能力都不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忽视对交易相对方的经
济状况的审查,企业面临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以及面临合同欺诈,乃
至成为诈骗、合同诈骗犯罪对象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不重视审查交易相对方相关
资质,往往出现因对方无业务资质而导致合同无效,使供电方耗费大量经营成本,蒙受巨大损失。

二是内部合同管理疏漏,没有合同管理流程和制度或者逾越、规
避合同审查管理,使必要的监督防范环节失去作用。

三是缺乏预警机制,在发现
交易活动中出现非正常情况后,反应迟钝,应对无序,措施失当等。

1 .2工作强度较大,管理出现缺位
在供电合同的实际管理当中,由于其涉及客户的数据信息较为庞大,并且电力企
业缺乏对合同管理的重视度,导致电力企业重视签约率,轻视签约质量。

与此同时,部分电力企业侧重于城市用户的签订,而轻视于农村地区的签约。

此外,由
于电力企业盲目的签合同,导致合同签订的质量没有得到实际保障,还因其
过度重视高压合同的签订,致使在合同的实际管理中,加剧了电力企业的经营风险。

1.3合同条款欠规范
合同条款应全面、具体、无歧义,条款间应相互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以将
法律风险降到最低。

企业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如标的、数量、价款等均能具备,但往往对其他重要条款,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风险转移、保密、不可抗力、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目的等方面,
要么欠缺,要么约定不明确。

2规避供用电合同风险对策
2.1完善电力立法
面对立法的现状,在呼吁相关立法机关尽快完善立法的同时,供电企业应充分利
用民商事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具备法定条件时,应依法要求客户提供
电费担保,签订担保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及时采取供用电合同保全措施,行
使撤销权和代位权,申请支付令,直至起诉追费、解除供用电合同。

对于与《合同法》明显抵触的部门规章规定,要杜绝使用,遵循《合同法》相关规定。

2.2合理规范用电合同管理制度
在供用电合同的日常管理过程当中,电力企业要加强对送电前的合同签订管理。

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强对各个供用电网点管理,促使网点能够提升其工作效率,针对用电合同的具体事项,加强与用户之间的交流沟通,确保在新用户
签合同之前,将后续的所有工作处理妥当,保证未签订合同的用户及时签订合同。

此外,电力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的审核管理,确保用户信息与合同内容相符合,一旦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供用电工作人员要进行与客户沟通,并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及时完善合同相关内容及信息。

2.3加强合同阶段性管理
合同要经过签订、履行、文本归档等阶段,合同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整个过程的管理。

签订阶段是合同管理的第一阶段,这个阶段尤为重要,是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的最关键的阶段。

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更多的是考虑如何通过规范的管理活动,将有关操作要求在企业中形成制度化流程。

这需要建立如下具体规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合同审查制度;实行内部授权管理制度。

履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第二阶段。

在这个阶段要做好内部交接工作,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对方的违约风险。

在本阶段要建立起合同履行监控机制,督促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和相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使合同履行中的各种信息和问题得到有效的搜集和反馈,进一步预防纠纷的发生,并能在纠纷发生前有效地预测和报警,使企业在纠纷发生时能及时、有效、从容地应对。

2.4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对窗口员工进行专门的法律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质,在合同签订阶段详尽解答客户相关问题,主动释明供用电合同权利义务,告知客户条款含义,可以有效避免因格式合同带来的法律风险。

2.5尽到条款提示义务
在供用电合同签订过程中尽到条款提示义务,并且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列入条款表明供电企业尽到了提示义务。

加强对供用电合同的动态管理,将合同的调整、变更与传统用电业务操作相衔接,并对相关合同变更的方式、合同补充文本的适用等措施加强研究与运用。

经供用电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或解除用电合同是一种正当合同行为,受法律保护。

电力企业应当高度重视供用电合同在漫长的履行期限内合同主体、合同主要内容、合同赖以存在的条件所发生的变化,从组织上建立专门岗位,专责对供用电合同履行监督的保障制度,及时地变更、解除原有供用电合同。

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甚至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都需要甄别、管理,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可能发挥证据效力。

2.6电子合同文档管理以及合同电子资料保存
在电子文档保存过程当中,数据文本保存与整篇文档保存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整篇文档保存可以实现备份,并为相关的查询工作提供重要的数据保障,而数据文本保存能够为相关人员进行合同分析,提供重要的参考。

因此,鉴于电子合同文档保存的重要性,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其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触文档保存系统,避免出现相关数据信息被篡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7妥善处理协助政府停电、违约违规用电停电等主动停电措施的实行
严格履行供用电合同约定的供电义务,对于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停电措施可以合
理合法使用,并将影响降到最低。

对于合同无约定的停电情形,应有充分的法律
依据,对于政府要求的配合停电等强制措施应有充分的行政法依据和政府文件,
避免因此招致的违约法律风险。

结语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电力供应与使用格局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供
用电权利义务的主动性将向用电方倾斜,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也将随着电力供应
市场的变化而发生新的变化,作为供电企业应加强对每一个环节的规范、管理,
以防范合同履行各环节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1]江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荣成.供用电合同法律问题探讨[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5(2):64-66.
[3]贺柏元,李康良.供用电合同规范及应注意的问题[J].大众用电,2008,(11):478-479
[4]杜向军.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J].农村电工,2007,(7):245-246.
[5]姚革非.供用电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研究[J].广西电业,2005,(4):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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